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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现代高校管理中,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是一项旨在增强师生参与感、提升管理透明度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组成部分:
1. 定期开放:设定固定的时间周期,如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确保师生有规律的机会与院长面对面交流。
2. 免预约制度:师生无需提前预约,可在接待日当天直接向院长提出问题或建议。
3. 多元化参与:不仅限于学生和教职员工,还包括校友、家长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4. 反馈机制:对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院长需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回应或解决方案。
内容是什么
院长公开接待日的核心内容是听取各方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在活动中,院长会就学术研究、教学管理、校园生活、行政服务等方面听取意见,并对一些紧急或重要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这也是一个展示学院领导力、增进师生信任的平台,院长可以通过这一制度展示其对学院发展的关注和承诺。
规范
实施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应遵循以下规范:
1. 保密性:尊重提出问题者的隐私,对敏感信息进行妥善处理。
2. 公正性:对待每一位参与者都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3. 效率性:确保问题的记录和反馈过程高效有序,避免拖延。
4.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接待日的效果,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制度。
重要性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沟通效率:直接对话的方式减少了信息传递的层级,提高了问题解决的效率。
2. 增强归属感:让师生感受到他们的声音被重视,增强了对学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 促进民主决策:通过收集各方意见,有助于制定更为科学、民主的管理决策。
4. 提升满意度: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能够提升师生及利益相关者的满意度,进一步促进学院的和谐稳定。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是高校民主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在维护校园和谐、推动学院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范文
第1篇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信访室负责组织接待。法警二名负责维持秩序。需本院其他庭、室负责人参加接访时,接到通知后要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接待院长请假。
三、接待地点:法院信访室
四、接待办法:
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信访室进行登记,由信访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信访室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公开接待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卡》中,接待院长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督办卡》一式三联,一联用于通知来访人,一联交承办,一联留信访室督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6、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3)对来访案件需要当即办理的,院长可当场责成有关庭、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或需几个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可通过“会诊”,明确主管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7、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_。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第2篇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信访室负责组织接待。法警二名负责维持秩序。需本院其他庭、室负责人参加接访时,接到通知后要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接待院长请假。
三、接待地点:法院信访室
四、接待办法:
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信访室进行登记,由信访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信访室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公开接待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卡》中,接待院长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督办卡》一式三联,一联用于通知来访人,一联交承办,一联留信访室督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6、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3)对来访案件需要当即办理的,院长可当场责成有关庭、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或需几个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可通过“会诊”,明确主管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7、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_。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第3篇 m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信访室负责组织接待。法警二名负责维持秩序。需本院其他庭、室负责人参加接访时,接到通知后要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接待院长请假。
三、接待地点:法院信访室
四、接待办法:
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信访室进行登记,由信访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信访室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公开接待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卡》中,接待院长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督办卡》一式三联,一联用于通知来访人,一联交承办,一联留信访室督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6、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3)对来访案件需要当即办理的,院长可当场责成有关庭、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或需几个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可通过“会诊”,明确主管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7、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_。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第4篇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信访室负责组织接待。法警二名负责维持秩序。需本院其他庭、室负责人参加接访时,接到通知后要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接待院长请假。
三、接待地点:法院信访室
四、接待办法:
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信访室进行登记,由信访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信访室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公开接待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卡》中,接待院长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督办卡》一式三联,一联用于通知来访人,一联交承办,一联留信访室督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6、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3)对来访案件需要当即办理的,院长可当场责成有关庭、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或需几个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可通过“会诊”,明确主管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7、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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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信访室负责组织接待。法警二名负责维持秩序。需本院其他庭、室负责人参加接访时,接到通知后要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接待院长请假。 三、接待地点:法院信访室 四、接待办法: 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信访室进行登记,由信访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信访室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公开接待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卡》中,接待院长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督办卡》一式三联,一联用于通知来访人,一联交承办,一联留信访室督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6、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3)对来访案件需要当即办理的,院长可当场责成有关庭、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或需几个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可通过“会诊”,明确主管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7、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