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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设备操作使用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企业内部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保养、安全规定等多个方面。主要包括:
1. 设备操作规程:详细列出每种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等步骤,确保员工正确操作。
2. 维护保养标准:设定定期检查和维护的时间表,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3. 安全预防措施:针对设备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和安全防护指南。
4. 培训与考核制度:确保员工了解并熟悉设备操作,通过考核确认其操作能力。
5. 故障报告与维修流程:明确设备故障上报及维修的程序,减少因设备问题导致的生产延误。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应详细说明设备操作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1. 操作前的准备,如检查设备状态、穿戴安全防护装备等。
2. 设备运行中的监控,如观察仪表读数、监听异常声音等。
3. 操作后的清洁与关闭,防止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4. 设备保养的具体步骤,包括定期更换部件、润滑等。
5. 遇到故障时的紧急停机步骤,以及如何安全地报告故障。
6. 员工培训的内容,包括理论学习、模拟操作和实地指导。
规范
制度的执行需要严格规范,包括:
1. 制度的公示:确保所有员工都能方便地查阅和理解。
2. 执行监督:通过定期巡查和记录,确保员工遵守操作规程。
3. 违规处理:设立清晰的惩罚机制,以防止违规操作。
4. 制度更新:随着设备升级或技术进步,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重要性
设备操作使用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安全:规范的操作能避免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2. 提高效率:正确的使用和保养可以延长设备寿命,减少停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3. 减少损失: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减少维修成本。
4. 培养习惯:长期执行制度,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设备管理习惯,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设备操作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对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深远影响。
设备操作使用制度范本
第1篇 设备操作使用制度范本
3.一、各级领导应经常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和技术训练,使设各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气。
二、主要生产设备实行凭操作证操作制,确因生产需要,经车间主任批准,可操作其他同类型设备。
三、设备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和使用维护保养专人负责制,变动操作者报设备科批准备案。
四、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做好交接班工作一人操作多台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使用保养负责制。
五、操作工人必须熟悉设备结构性能,掌握设备使用须知“润滑五定”和“三级保养”的内容和要求。经考试合格发放操作证后方可操作设备。特殊如:充氧工、操作工、电工、电焊工、锅炉工等需耍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六、操作工人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润滑,正确使用设备,执行“三级保养”,做好“三好”、“四会”。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七、生产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格运用及精粗用.如确由于生产或工艺加工特殊需要而在设备」飞进行超负荷,超规格及精机粗用时,必须事先提出可能发生故障的防范措施,并报设备科审查,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操作工有权拒绝操作。
第2篇 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二、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三、价值5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四、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五、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该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六、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七、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九、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第3篇 南平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十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院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工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刻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志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刻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第4篇 设备操作使用制度
3.一、各级领导应经常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的思想教育和技术训练,使设各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气。
二、主要生产设备实行凭操作证操作制,确因生产需要,经车间主任批准,可操作其他同类型设备。
三、设备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和使用维护保养专人负责制,变动操作者报设备科批准备案。
四、对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制。做好交接班工作一人操作多台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使用保养负责制。
五、操作工人必须熟悉设备结构性能,掌握设备使用须知“润滑五定”和“三级保养”的内容和要求。经考试合格发放操作证后方可操作设备。特殊如:充氧工、操作工、电工、电焊工、锅炉工等需耍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六、操作工人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润滑,正确使用设备,执行“三级保养”,做好“三好”、“四会”。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七、生产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格运用及精粗用.如确由于生产或工艺加工特殊需要而在设备」飞进行超负荷,超规格及精机粗用时,必须事先提出可能发生故障的防范措施,并报设备科审查,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操作工有权拒绝操作。
第5篇 磨坊矿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强化设备操作技能,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磨坊矿设备的操作使用管理。
3 引用/应用标准
《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企业标准》
4 职责
4.1 设备副矿长是磨坊矿设备操作使用的分管领导,对本制度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4.2 设备业务室是磨坊矿设备操作使用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查。
4.3 露采车间及矿管站是磨坊矿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落实。
4.4 维修车间点巡检是磨坊矿备用设备的管理组织,负责本制度备用设备管理的实施。
5 管理内容与办法
5.1岗前取证培训与操作证复审。
5.1.1 上岗前理论学习。上岗前,学员必须经过理论学习,了解所操作设备基础知识,掌握设备操作规程,理论学习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机操作学习。理论学习由设备业务室安排培训及考试。
5.1.2 上岗前师徒实际操作实习。学员经过理论考试合格,由设备业务室出具证明介绍到综合办劳资员处,由劳资员调学员到设备使用部门上机实习。
5.1.3 取证考试。学员实习期满,经过主管部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考试合格,可正式上岗。
5.1.4 上岗。设备操作工与单位(设备业务室办理)签订《定人定机责任承包书》,取得设备操作资格,正式上岗。
5.1.5 操作证复审。设备操作工每年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考试。复审合格,方能继续操作设备。
5.2定人定机制。
5.2.1 投用设备的定人定机。
5.2.1.1单人单机设备实行个人负责制,分班作业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
5.2.1.2 操作工必须经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考试合格,并且经单位同意,由设备业务室办理定人定机责任承包手续,方可上岗。
5.2.1.3 操作工与设备业务室签订《定人定机责任承包书》,并由设备业务室办理定人定机牌后,可以按准驾编号操作设备。
5.2.1.4 未经分管矿领导许可,设备操作工不得操作所定编号以外的设备,不得把设备交给《定人定机责任承包书》以外的人驾驶。
第6篇 平南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重要设备应做好开机时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暂停检查申请,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第7篇 磨坊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设备的管理,强化设备操作技能,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磨坊矿设备的操作使用管理。
3 引用/应用标准
《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企业标准》
4 职责
4.1 设备副矿长是磨坊矿设备操作使用的分管领导,对本制度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4.2 设备业务室是磨坊矿设备操作使用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查。
4.3 露采车间及矿管站是磨坊矿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落实。
4.4 维修车间点巡检是磨坊矿备用设备的管理组织,负责本制度备用设备管理的实施。
5 管理内容与办法
5.1岗前取证培训与操作证复审。
5.1.1 上岗前理论学习。上岗前,学员必须经过理论学习,了解所操作设备基础知识,掌握设备操作规程,理论学习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机操作学习。理论学习由设备业务室安排培训及考试。
5.1.2 上岗前师徒实际操作实习。学员经过理论考试合格,由设备业务室出具证明介绍到综合办劳资员处,由劳资员调学员到设备使用部门上机实习。
5.1.3 取证考试。学员实习期满,经过主管部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考试合格,可正式上岗。
5.1.4 上岗。设备操作工与单位(设备业务室办理)签订《定人定机责任承包书》,取得设备操作资格,正式上岗。
5.1.5 操作证复审。设备操作工每年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考试。复审合格,方能继续操作设备。
5.2定人定机制。
5.2.1 投用设备的定人定机。
5.2.1.1单人单机设备实行个人负责制,分班作业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
5.2.1.2 操作工必须经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考试合格,并且经单位同意,由设备业务室办理定人定机责任承包手续,方可上岗。
5.2.1.3操作工与设备业务室签订《定人定机责任承包书》,并由设备业务室办理定人定机牌后,可以按准驾编号操作设备。
5.2.1.4未经分管矿领导许可,设备操作工不得操作所定编号以外的设备,不得把设备交给《定人定机责任承包书》以外的人驾驶。
5.2.2 备用设备的管理。
5.2.2.1备用设备由设备业务室管理。维修车间点巡检作为设备业务室的代理人执行备用设备的管理。
5.2.2.2因工作需要,备用设备可以由操作工提出申请后启用,启用备用设备按每小时5元计费(不足一小时间按一小时计),由单位从申请人工资中扣除。
5.2.2.3启用备用设备,必须由申请人填写申请,当班班长签字,点巡检办理,各项登记项完整的情况下,方可启用。
5.3设备运行管理。
5.3.1 设备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所驾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精心操作、爱护设备。
5.3.2设备的调度。设备维修工作由维修车间点巡检调度,设备生产安排由设备所在车间主任及当班班长调度。
5.3.3设备移动管理。设备移动必须在征得调度同意后,方可驶离生产区域。
5.4 交接班制度。
5.4.1 凡是实行倒制的设备生产岗位,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5.4.2 交接班记录。设备操作工在设备启动前、运行中、停车后,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设备点检,并根据设备现状填写设备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置于设备驾驶室内,一份上交班组备忘录案。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磨坊矿设备业务室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