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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多种可能对员工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工作环境因素,如噪音、粉尘、辐射、化学物质暴露、生物危害以及过度劳累等。这些潜在的危险源,如果不加以控制和告知,可能导致长期的健康损害甚至职业性疾病。
内容是什么
该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列出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如详细描述化学物质的性质、安全阈值以及长期接触的危害。
2. 制定预防措施,如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及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
3. 告知员工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了解自身的权益,知道在遭遇职业病危害时如何寻求帮助。
4. 定期培训,提升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教会他们正确使用防护设备。
5. 建立报告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和自身健康变化。
规范
实施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需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多,确保员工能理解并遵守。
2. 制度的更新应与法规变更同步,确保合规性。
3. 企业应定期审查和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
4. 保证信息公开透明,所有员工都能获得完整的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
5. 企业需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制度的落地执行。
重要性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健康权益,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通过有效的告知,可以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从而减少企业的医疗成本和人力资源损失。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也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效率,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文
第1篇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 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 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力资源部、环保安全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 公司环保安全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第2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 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4、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5、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6、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7、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3篇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范本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我矿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 铁矿所属各基层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 劳 资科与已进、新进铁矿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 铁矿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资科、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 公司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8、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第4篇 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人力资源科与已进、新进矿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组织宣传科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措施。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教育培训科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安全管理科和工会备案,由工会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人力资源科与已进、新进矿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合同中写明。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组织宣传科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措施。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的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教育培训科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安全管理科和工会备案,由工会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