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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表扬与奖励: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执行任务坚决、积极协助解决问题的保安人员,应给予公开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如奖金、证书或者晋升机会。
2. 警告与处罚:针对违反工作纪律、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失误的保安人员,应实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时可采取暂停职务或解雇的措施。
3. 培训与教育:对表现欠佳的保安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提升专业技能和工作态度,以期改善表现。
内容是什么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的内容需详细明确,包括但不限于:
1. 明确的考核标准:设定清晰的工作指标,如出勤率、巡逻频率、应急反应速度等,作为评价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的基础。
2. 公正的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不受个人偏见影响。
3. 及时的反馈: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应及时给予正面或负面的反馈,以便他们了解自身优缺点,及时调整工作状态。
4. 透明的奖惩流程:所有的奖惩决定都应有明确的理由,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以增强团队的公平感。
规范
制定和执行保安人员奖惩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 合法合规:所有奖惩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奖惩标准需一视同仁,避免因个人喜好或偏见导致不公。
3. 动态调整:随着公司发展和环境变化,奖惩制度应及时更新,以保持其有效性。
4. 沟通与参与:鼓励保安人员参与奖惩制度的讨论和修订,以提高他们的认同感和执行力。
重要性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保安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维护秩序:通过奖惩制度,可以有效纠正不良行为,维护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3. 塑造文化:奖惩制度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有助于塑造积极、负责任的工作氛围。
4. 人才保留:公正的奖惩制度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保安人才,促进团队稳定和发展。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规范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第2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本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第3篇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十五)为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1、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4、 为搞好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
5、 拾金不昧者。以上行为视情况奖励20-200元。
二、 惩罚细则:
1、 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进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罚款30元。
2、 工作期间接待客人,谈笑聊天,玩忽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 在岗期间有吸烟、喝酒、吃零食、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 对小区业主及来访者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理不采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 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 执勤时着装不整齐,仪表不洁净端正(剃光头、留怪异发型、染发等)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 无故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队籍。
8、 如有业主投诉,对业主态度恶劣、粗言秽语,经核查后情况属实,每出现一次罚款20-100元。
9、 在值勤期间,不得监守自盗,如发现将处以案件款3倍或3倍以上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 上岗期间,门卫岗见到来宾和领导要行举手礼,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摇头晃脑、交头接耳等动作;引导车辆正常进出。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1、 巡逻时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不得聚众聊天,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 在岗期间必须保证物业公司办公室、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所有围墙、围墙灯、路灯、大门、草坪灯、音乐箱、电子监控等的全方位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失盗事故,若发现失盗等不安全事故,明确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3、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保安人员奖惩制度》第7条执行。
14、 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5、 认真搞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每出现一次卫生不合格,处罚责任人20元。
16、 保安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顶撞领导,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7、 保安人员要精诚团结,互相配合,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出现打架者,每人处罚100元,先动手者加罚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者,开除队籍。
18、 保安组长要认真履行《保安组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19、 保安队长要认真履行《保安队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20、 保安队长对全体队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具有处罚权,经公司领导查实批准后实施。
21、 集团、公司领导在工作期间发现保安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首先处罚保安队长20-100元,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4篇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15)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十五)
为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行为视情况奖励20-200元。
二、惩罚细则: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进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罚款30元。
2、工作期间接待客人,谈笑聊天,玩忽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岗期间有吸烟、喝酒、吃零食、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对小区业主及来访者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理不采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执勤时着装不整齐,仪表不洁净端正(剃光头、留怪异发型、染发等)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无故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队籍。
8、如有业主投诉,对业主态度恶劣、粗言秽语,经核查后情况属实,每出现一次罚款20-100元。
9、在值勤期间,不得监守自盗,如发现将处以案件款3倍或3倍以上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上岗期间,门卫岗见到来宾和领导要行举手礼,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摇头晃脑、交头接耳等动作;引导车辆正常进出。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1、巡逻时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不得聚众聊天,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在岗期间必须保证物业公司办公室、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所有围墙、围墙灯、路灯、大门、草坪灯、音乐箱、电子监控等的全方位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失盗事故,若发现失盗等不安全事故,明确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保安人员奖惩制度》第7条执行。
14、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5、认真搞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每出现一次卫生不合格,处罚责任人20元。
16、保安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顶撞领导,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7、保安人员要精诚团结,互相配合,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出现打架者,每人处罚100元,先动手者加罚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者,开除队籍。
18、保安组长要认真履行《保安组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19、保安队长要认真履行《保安队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20、保安队长对全体队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具有处罚权,经公司领导查实批准后实施。
21、集团、公司领导在工作期间发现保安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首先处罚保安队长20-100元,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5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本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 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 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 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 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 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 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 有其它功绩者。
二、 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 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 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 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 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 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 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 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 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 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 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 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第6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例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第7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为了完善保安制度,加强保安队的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细则
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
2、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
3、保安人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着者。
4、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者。
6、为搞好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
7、拾金不昧者。
8、被评为区、市、省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9、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者。
10、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本班队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二、罚惩细则
1、保安人员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在值班岗位上睡觉。
3、擅离职守、脱岗。
4、酒后执勤。
5、未按时交接班。
6、执勤时,着装不整,佩戴不齐。
7、未经批准,私自替人值班。
8、不按规定进行执勤登记和交接班登记。
9、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发生案件和事故。
10、不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又没正当理由者。
11、扣留物品不上交、不登记,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2、外借、损坏、丢失保安器械和执勤设施的。
13、遇有紧急情况,临隈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4、法制观念淡薄,聚众闹事、嫖娼、赌博者。
15、不服从分配、顶撞领导者。
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罚,直至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