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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表扬与奖励: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执行任务坚决、积极协助解决问题的保安人员,应给予公开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如奖金、证书或者晋升机会。
2. 警告与处罚:针对违反工作纪律、不尽职尽责、造成工作失误的保安人员,应实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时可采取暂停职务或解雇的措施。
3. 培训与教育:对表现欠佳的保安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提升专业技能和工作态度,以期改善表现。
内容是什么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的内容需详细明确,包括但不限于:
1. 明确的考核标准:设定清晰的工作指标,如出勤率、巡逻频率、应急反应速度等,作为评价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的基础。
2. 公正的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不受个人偏见影响。
3. 及时的反馈: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应及时给予正面或负面的反馈,以便他们了解自身优缺点,及时调整工作状态。
4. 透明的奖惩流程:所有的奖惩决定都应有明确的理由,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以增强团队的公平感。
规范
制定和执行保安人员奖惩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 合法合规:所有奖惩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奖惩标准需一视同仁,避免因个人喜好或偏见导致不公。
3. 动态调整:随着公司发展和环境变化,奖惩制度应及时更新,以保持其有效性。
4. 沟通与参与:鼓励保安人员参与奖惩制度的讨论和修订,以提高他们的认同感和执行力。
重要性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发保安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维护秩序:通过奖惩制度,可以有效纠正不良行为,维护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3. 塑造文化:奖惩制度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有助于塑造积极、负责任的工作氛围。
4. 人才保留:公正的奖惩制度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保安人才,促进团队稳定和发展。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15)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十五)
为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行为视情况奖励20-200元。
二、惩罚细则: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进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罚款30元。
2、工作期间接待客人,谈笑聊天,玩忽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岗期间有吸烟、喝酒、吃零食、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对小区业主及来访者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理不采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执勤时着装不整齐,仪表不洁净端正(剃光头、留怪异发型、染发等)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无故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队籍。
8、如有业主投诉,对业主态度恶劣、粗言秽语,经核查后情况属实,每出现一次罚款20-100元。
9、在值勤期间,不得监守自盗,如发现将处以案件款3倍或3倍以上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上岗期间,门卫岗见到来宾和领导要行举手礼,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摇头晃脑、交头接耳等动作;引导车辆正常进出。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1、巡逻时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不得聚众聊天,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在岗期间必须保证物业公司办公室、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所有围墙、围墙灯、路灯、大门、草坪灯、音乐箱、电子监控等的全方位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失盗事故,若发现失盗等不安全事故,明确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保安人员奖惩制度》第7条执行。
14、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5、认真搞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每出现一次卫生不合格,处罚责任人20元。
16、保安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顶撞领导,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7、保安人员要精诚团结,互相配合,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出现打架者,每人处罚100元,先动手者加罚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者,开除队籍。
18、保安组长要认真履行《保安组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19、保安队长要认真履行《保安队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20、保安队长对全体队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具有处罚权,经公司领导查实批准后实施。
21、集团、公司领导在工作期间发现保安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首先处罚保安队长20-100元,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2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例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第3篇 社区保安人员治安巡逻制度奖惩办法
社区保安人员治安巡逻制度及奖惩办法
为了加强社区保安队伍的管理,落实街道综治办的有关规定,确保思儿亭辖区范围内社会治安的安定稳定,提高社区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保证巡逻质量,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维护辖区治安的作用,本社区特制定保安队伍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1)严格按照社区制定的排班工作时间上下班。遵守上下班制度,并实行签到点签到制度,本社区设有三个签到点,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缺勤,代签视为缺勤,无办理手续不到岗的也视为缺勤,三次以上缺勤(包括三次)视为自动辞职。未请假且无故不上班的被查到者,第一次扣工资贰拾元,第二次扣工资叁拾元,发现第三次则开除。
(2)社区保安在进行社区巡逻时应着装整齐,举止端正,配备齐全;(包括袖标和帽子,晚上值班必须配备警棍)衣装不整的或无着保安服装的,首次进行告诫,第二次扣工资贰拾元。
(3)社区保安人员在开展巡逻时应有记录,对辖区内部单位和各宿舍门卫进行互相监督检查;值班人员应认真及时做好登记、记录和汇报工作(如重大政治、安全、火灾、水灾情况应及时向社区主任或治保主任、民警汇报)。
(4)严格明确交接责任。值班期间的接案、咨询及其它有关情况应交接清楚。
(5)保安队员每人必须配备一部手机或小灵通,无此者不予聘用,并保持通讯畅通。
(6)禁止社区保安人员违法乱纪,敲诈勒索,损害群众利益,如有发现将予以解聘。
(7)负责社区、次干道、区间交叉路段的治安巡逻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维护辖区的治安秩序,在责任时间内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案件高位运行将追究保安人员责任。
(8)禁止社区保安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对嫌疑人员进行搜身,如发现打骂嫌疑人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应责任。
(9)社区本月内无发生入室盗窃、机动车被盗、路面双抢等案件,社区居委会将对每位保安奖励五十元;在责任时间内由上班的人员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案件高发将追究社区保安人员责任,并扣发当月工资伍拾元。
(10)在执勤期间抓获犯罪嫌疑人在交警方处理达到治安拘留、劳教等或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警方破获案件的进行奖励壹佰元。
以上规定的制度和纪律,全体保安队员共同遵守,相互监督。
第4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规范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第5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本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第6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为了完善保安制度,加强保安队的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细则
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
2、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
3、保安人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着者。
4、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者。
6、为搞好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
7、拾金不昧者。
8、被评为区、市、省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9、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者。
10、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认真监督本班队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二、罚惩细则
1、保安人员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在值班岗位上睡觉。
3、擅离职守、脱岗。
4、酒后执勤。
5、未按时交接班。
6、执勤时,着装不整,佩戴不齐。
7、未经批准,私自替人值班。
8、不按规定进行执勤登记和交接班登记。
9、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发生案件和事故。
10、不按时完成下达的任务,又没正当理由者。
11、扣留物品不上交、不登记,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2、外借、损坏、丢失保安器械和执勤设施的。
13、遇有紧急情况,临隈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4、法制观念淡薄,聚众闹事、嫖娼、赌博者。
15、不服从分配、顶撞领导者。
对违反以上规定,并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第7篇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小区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十五)为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细则:
一、奖励细则:
1、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者。
4、 为搞好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显著以及工作成绩突出者。
5、 拾金不昧者。以上行为视情况奖励20-200元。
二、 惩罚细则:
1、 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进行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发现一次罚款30元。
2、 工作期间接待客人,谈笑聊天,玩忽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 在岗期间有吸烟、喝酒、吃零食、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 对小区业主及来访者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理不采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 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 执勤时着装不整齐,仪表不洁净端正(剃光头、留怪异发型、染发等)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 无故旷工,不足一天罚款30元;满一天罚款50元;满二天罚款100元;满三天开除队籍。
8、 如有业主投诉,对业主态度恶劣、粗言秽语,经核查后情况属实,每出现一次罚款20-100元。
9、 在值勤期间,不得监守自盗,如发现将处以案件款3倍或3倍以上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 上岗期间,门卫岗见到来宾和领导要行举手礼,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不得有摇头晃脑、交头接耳等动作;引导车辆正常进出。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1、 巡逻时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不得聚众聊天,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 在岗期间必须保证物业公司办公室、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及所有围墙、围墙灯、路灯、大门、草坪灯、音乐箱、电子监控等的全方位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失盗事故,若发现失盗等不安全事故,明确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3、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保安人员奖惩制度》第7条执行。
14、 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5、 认真搞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每出现一次卫生不合格,处罚责任人20元。
16、 保安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顶撞领导,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7、 保安人员要精诚团结,互相配合,相互之间不准讽刺打击,不准相互诋毁拆台,不准乱加猜疑,不准在背后议论领导和同志,如有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出现打架者,每人处罚100元,先动手者加罚5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思悔改者,开除队籍。
18、 保安组长要认真履行《保安组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19、 保安队长要认真履行《保安队长的职责》,如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每次视情节处罚20-100元。
20、 保安队长对全体队员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具有处罚权,经公司领导查实批准后实施。
21、 集团、公司领导在工作期间发现保安队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首先处罚保安队长20-100元,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8篇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范本
为加强保安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利用奖罚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现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如下: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 因工作表现突出 ,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 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 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 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 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 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 有其它功绩者。
二、 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 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 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 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 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 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 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 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 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 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 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 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 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 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 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 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 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 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 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 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 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 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 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 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 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 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