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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员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7 查看人数:25

教育人员制度

有哪些

教育人员制度

教育人员制度是确保教育机构高效运行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聘任制度:规范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的招聘、选拔和任命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2. 培训与发展制度:为教育人员提供持续的专业发展机会,提升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理念。

3. 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定期评估,对教育人员的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进行公正评价。

4. 薪酬福利制度:设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激励教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 晋升制度:为教育人员提供职业晋升路径,鼓励他们追求更高的职业成就。

6. 纪律处分制度: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维护教育环境的秩序。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会因地区和教育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核心目标都是为了提升教育质量。例如,聘任制度可能包括资格认证、面试程序和合同条款;考核评价制度可能涉及学生反馈、同行评价和自我评估的结合;而培训与发展制度则可能涵盖研讨会、工作坊和在线课程等多样形式。

规范

在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时,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法规,同时结合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规范的教育人员制度应具有透明度,保证所有相关人员都能理解并遵循。此外,制度的更新和完善也应随着教育环境的变化而进行,以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重要性

教育人员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塑造了教育人员的职业生涯,还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一个健全的制度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教育人才,激发他们的创新精神,从而提高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社会适应能力。制度也是保障教育公平和维护教育秩序的重要工具,对于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育人员制度范文

第1篇 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范例

目的:规范本公司的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公司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58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相关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责任:本公司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5.1 本公司每年应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5.2 质量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5.3 质量负责人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执业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5.4 本公司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5 本公司中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购进、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按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6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7 质量负责人应建立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位、职称、培训时间、培训题目、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课时、考核结果等。

5.8 质量负责人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者等。

5.9 每次培训后应做好考核工作,验证培训的效果。

第2篇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1、提高员工素质,保证食品安全安全

2、从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的责任人,积极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工作。

3、从业人员要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限期整改。

4、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6、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库房的基本情况,掌握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7、保持库房整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使其完好有效,不得占用和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8、从业人员每天都要检查库房水、电源是否安全,以防因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下班前,从业人员要将所有的电源、水源切断,并将库房门窗锁好,以防被盗。

9、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3篇 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制度范例

第一条 凡新进人员之教育训练,除人事管理规则及员工教育实施办法另有规定处,悉依本纲要实施。

第二条 本纲要所谓新进人员系指临时职员、试用人员、临时雇用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训练的员工而言。

第三条 本教育训练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一)兹为新进人员明了企业机构之组织系统,进而了解本公司组织概况,各部科分管的庶务营业方针,暨有关人事管理规章,俾能恪遵章则,竭诚操守业务。

(二)使新进人员深切体认本公司远大的抱负,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藉以奠定公司基础。

第四条 本训练的实施得斟酌新进人员每批报到人数之多寡另行排订训练时间,经核准后即可依照本纲要实施。

第五条 新进人员经训练后,视其能力给予调派适当单位服务,但依实际需要得先行调派各单位服务者容后始补训。

第六条 凡经指定接受训练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经人事主管单位签报核准得予请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到,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七条 训练讲习人员以部经理为主体,科主管协助。

第八条 训练课程的内容除以公司组织、各种管理章则、各部科掌管的庶务及营业方针等一般基本实务教育外,精神教育同时配合实施。

第九条 训练课程的编排及时间,得依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第十条 本纲要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4篇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安全工作的质量,确保所有员工具备遵章守纪的高度自觉性,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车技部具体负责。

第三条 新入职从业人员应接受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急救应急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四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国家相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基本常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行车经验教训,安全评比条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与岗位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常运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应急措施,防护用品的管理或使用方法,对应的岗位职责,对应岗位的经验教训或特别注意事项。

第五条 安全教育组织计划:车技部每年初要有全年安全教育计划,每月要有安全教育安排,并负责组织落实。安全教育每月应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一天。每年的12月底召开年终安全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安全教育的形式:开安全例会、出车前进行安全嘱咐,安全知识测试、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发送gps短信等。

第七条 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和考勤工作,严禁迟到、早退或缺席,出车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赶到或确需请假的,应提前请假,并安排时间补课。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学习教育的,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三次以上的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5篇 南丰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人民医院药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1、岗前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医院规定的培训周期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自学后再考核。

(2)新员工在上岗之前,接受科室给予的医院药事管理制度、药剂科管理制度、部门工作制度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的教育。

2、继续教育和培训:

(1)新员工在参加部门值班之前,在该部门参与工作1--3个月,以熟悉和掌握该部门的制度和操作规程,结束时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1-3个月后再考核。

(2)每位员工应按要求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3)科室组织本科室成员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

(4)每位药师职称以上人员应按要求完成每年1次科内小讲课,授课资料提前报临床药学室。

3、进修、实习、培训、参加学术会议:

(1)科室根据需要安排员工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并报医院批准。

(2)员工根据个人情况提出进修、培训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需取得科主任同意并报医院批准。

(3)员工外出进修、参加培训和学术会议由临床药学室登记。

(4)员工外出参加会议资料交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5)外来进修人员及实习生情况由临床药学室登记存档。

4、学历继续教育:(参考本院规定)

5、按照科室员工水平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重点不同的考核。

6、科室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者、或论文发表在二级刊物以上者,给予奖励。

第6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成立继续护理教育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负责医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单位继续护理教育活动。

(二)落实医院护理专业继续教育规划及方针政策。

(三)制定本院各层次护士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细则。

(四)组织州级、省级护士继续教育项目。

(五)对科室的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

(六)按计划每年向科室提供各种学习信息,做好学分登记、审核工作。

(七)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小组会,通报信息,讨论工作。

(八)向上级领导汇报护士继续教育工作信息,确保护士继续教育工作质量。

二、完成毕业后护理学教育、培训,获得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应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并将此作为护理人员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和档案,登记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情况。

四、护理人员每年按规定取得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分数,才能再次获得注册、聘任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7篇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

1.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岗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理论知识和提升安全操作技能,逐步提高员工认知和技术素养水平,培养出一支懂专业知识、技能操作水平一流的队伍。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1.2 职责

1.2.1 员工安全岗位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主要负责,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新进员工与在职员工进行安全岗位教育培训工作。

1.2.2 综合办公室负责该制度的实施、监督、落实与考核;

1.2.3 财务部根据安全培训计划申请培训费用,确保培训资金足额到位;

1.2.4 企管部全面负责员工技术技能提高专业培训,申购专业培训教材、资料;组织行业、行政部门要求的专业专项安全培训;

1.3 培训内容

1.3.1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员工安全岗位教育例会。要求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全体员工参加。

1.3.2 制定员工安全岗位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授课计划包括课时、授课内容、授课教师。

1.3.3 采取内部讲座、以会代训、学习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既要重视派人参加行业组织的各类培训,又要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培训,内外结合,培训与自学结合。

1.3.4 举办理论和操作技术业务知识专题讲座,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讲课,也可以采取业务部门轮流讲课的办法。

1.3.5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每次培训结束,都要认真地进行一次考核。

1.3.6 对于员工外出参加专业安全岗位培训,返回公司后必须写培训总结,培训资料统一交于公司管理使用;

1.3.7 要编制具体员工安全岗位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按计划逐步实施到位

1.3.8 切实加强监督和指导,对员工安全岗位教育培训工作要列入全年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先的内容之一。

1.3.9 新进员工的安全岗位培训

1.3.9.1 公司新员工入职后,综合办公室应对其进行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学习、让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1.3.9.2 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公司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9.3 安全生产部对新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让其掌握工艺流程、设备工作原理、设备参数、设备操作规程等;

1.3.9.4 公司应对新员工进行设备性能、操作流程、工作规范、应急措施、生产报表记录填写等培训;

1.3.9.5 新员工应经过系统全面安全岗位培训。经公司安全、技术等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实习操作;

1.3.1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岗位培训

1.3.10.1 满足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要求,加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1.3.10.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行政部门、行业机构所要求的专项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1目的和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2.2 职责

企管部是安全生产例会管理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例会的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

2.3管理内容

2.3.1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2.3.2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站长等。

2.3.3 会议主要内容

2.3.3.1 传达贯彻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3.3.2 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包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2.3.3.3 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按事故预案方案,制定年度事故演练计划。

2.3.3.4 参会人员须做到

2.3.3.4.1 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2.3.3.4.2 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3.3.4.3 文字材料500字内;

2.3.3.4.4 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2.3.3.4.5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2.3.3.5 遵守会议纪律

2.3.3.5.1 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2.3.3.5.2 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2.3.4 考核

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2.3.5 相关文件

2.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5.2《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3.1 目的和范围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贯彻公司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共同搞好安全工作,实现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及全体员工。

3.2 职责

3.2.1 安全管理小组会负责提出奖惩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3.2.2 财务部负责在工资中发放/扣除安全奖惩的扣款。

3.3 管理内容

3.3.1 班组hse记录、交接班记录不全违反一次扣10-50点、巡回检查记录不齐全、不规范,违反一次扣10-50点。影响安全生产的扣100-200点。

3.3.2 岗位职工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合格者扣10-50点。班组每周进行1次有针对性的hse活动并如实记录。无记录的一次扣20点。

3.3.3 开好班前、班后会,并做过好记录。无记录一次扣10点。

3.3.4 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巡回检查,并准确记录各点参数。假报表,影响正常生产者一次扣50-100点。

3.3.5 班组每月的上旬和下旬进行一次全站的hse隐患查找,对形成的问题当月必须整改完毕。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责任人50-100点。

3.3.6 杜绝串岗、脱岗和酒后上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 “三违”现象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扣100-200点。

3.3.7 作业时工作流程切换正确,重要流程切换有人监护,重要工艺管阀挂警示牌,违反一次扣责任人50-100点。

3.3.8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监测仪器;在有毒气体场所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服。发现一次扣50-100点

3.3.9 职工上岗前正确穿戴劳保护品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更换衣服、脱帽子,进入生产区域巡检时长发女工必须佩戴防护帽。违反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50点。

3.3.10 严格执行“八不充装”规定和气瓶充装制度,不得超量充装。违反一次扣责任人50-100点。

3.3.11充装车辆进站必须佩戴防火帽。检查充装车辆的“五证”,即:驾驶证、车辆营运证、槽车使用证、危险化学品准运证,押运员证。无证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违反一次扣50-100点。

3.3.12罐车进入充装点时,要停车熄火,接好静电接地,正常装车作业时,装车人不准离开岗位,司机不得远离车辆,汽车不得任意发动,违反一次扣10-50点。装车工要记录好车号、单位、时间、气瓶余压、装车人等,无记录一次扣10-50点。

3.3.13 在检查、维修变压器、电动机、配电柜等配用电设备及线路时要断开电源总开关或挑下变压器零克。雨雪天气禁止挑零克和检查维修室外用电设备及线路。违反一次扣50-100点。

3.3.14 在操作、检查、维修变压器、电动机、配电柜等具有金属外壳的配用电设备及线路时,断开电源总开关或挑下变压器零克后,还要用验电器(试电笔)进行验电,严禁不断电拖动配电柜、电焊机等电气设备。违反一次扣50-100点。

3.3.15 生产中电气设备、配电柜设置“当心触电”标志;配电闸刀挂“运行”“检修”“禁止合闸”等标牌。控制柜、设备启动开关前应配有铺绝缘胶垫,无配备一次扣10-50点。

3.3.16 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作业、高温作业、施工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工作票证审批、安全监督(监护)及完工验收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票证完好、齐全。无证作业发现一次扣100-200点。

3.3.17 生产设备的润滑油的油位在上下限之间,油号对,油质无异常,温度在使用范围内,且无震动、无杂音、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次扣10-50点。

3.3.18 清洁设备使用专用清洗工具,不得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清洗设备和零部件。违反一次扣10-50点。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 目的和范围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4.2 职责

4.2.1 组织贯彻消防法规、标准,执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在操作规程中要编制相应的消防操作内容。

4.2.2 确定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4.2.3 针对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2.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2.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2.6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专用消防通道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2.7 定期分析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4.3 管理内容

4.3.1 管理要求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与管理。

4.3.2 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4.3.2.1 技术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4.3.3 应当按照统一要求建立防火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部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4.3.4 应当将消防布局、消防泵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部门总体规划,保证消防经费。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4.3.5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压缩机房、充装点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安放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携带火种和无关人员、车辆入内。

4.3.6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3.7 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4.3.7.1 有无违章情况。

4.3.7.2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3.7.3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3.7.4 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3.8对于消防监督部门查出的火险隐患,要逐项登记,凡是部门能够整改的,要定责任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凡部门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解决。重大火险隐患,要建立台帐,对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3.9 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完整好用。

4.3.10 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中,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手段,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火灾案例。结合119宣传日、重点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4.3.10.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3.10.2 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3.10.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3.10.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3.10.5 对新入厂及转岗员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4.3.11 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3.12发现火警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讲清起火单位、地点、燃烧物等有关情况,迅速组织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给报警人提供方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谎报、瞒报和撬延报告火警。

4.3.13发生火灾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控制和扑救火灾,组织其他人员疏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4.3.14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应及时设立临时灭火指挥部,由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或上级负责人任总指挥。灭火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4.3.14.1 使用灭火器扑灭或控制火情。

4.3.14.2 截断电、可燃气体的输送。

4.3.14.3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3.14.4 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4.3.14.5 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4.3.14.6 向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请求灭火救援。向邻近公安消防部门请求增援。

4.3.14.7 灾事故的报告统计执行公司事故管理有关规定。

4.3.14.8 安全生产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4相关文件

4.4.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5.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5.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

5.3 术语

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和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5.4职责

5.4.1公司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安全生产总经理负责,由企管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检查。

5.4.2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5.4.3班组长每日进行岗位安全巡视检查,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向当日值班相关负责人汇报,各班组认真进行巡检和交接班。

5.4.4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就职责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并有巡检记录。

5.4.5企管部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5 控制程序

5.5.1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5.5.1.1 检查各级职能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5.5.1.2 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5.5.1.3 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职业健康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5.1.4 检查公司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5.5.1.5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5.2 安全检查分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集团公司、公司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5.5.2.1 综合性检查:即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5.5.2.2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执行设备定时翻牌制度。负责人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

5.5.2.3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我公司所处的地理情况和气候特点,重点进行以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为重点的夏季安全大检查。

5.5.2.4 专业性检查主要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5.5.3 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5.5.3.1 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5.5.3.2 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

5.5.3.3 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5.5.3.4 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

5.5.4 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5.5.5安全生产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检查评价结论要通知被查部门,检查结束后应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落实安全奖惩,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安全环保处。

5.5.6隐患整改应本着“四定“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

5.5.7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单位,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5.5.8公司各职能部门、班组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

5.5.9排除隐患所需费用,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大修、基建、技改和隐患整改费用中解决。

5.5.9.1 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5.5.9.2 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定出计划,在大修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实行现场监护。

5.5.9.3 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认可。

5.5.9.4 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巡检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隐患报告人应给予相应奖励。

第8篇 东化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第五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参加继续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1、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着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教育。

2、继续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3、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4、护理部对上岗前护士及低年资护士着重进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及巩固专业思想的教育,业务培训以基础护理为重点。高年资护师要加强提高服务态度的教育及专科理论、技术的学习。

5、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9篇 药库房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药库药房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人事部门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三、质量管理部门配合人事部门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质量管理、验收、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地级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保管、养护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八、人事主管部门应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岗位、职称、培训日期、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及授课人、学时、考核结果。

九、人事主管部门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学时、参加人数等。

第10篇 市场经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市场经营户消防安全教育。

2、每季刊出一期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宣传窗。

3、结合市场多媒体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4、经常以广播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安全知识资料以传单的方式发放至市场每个经营户。

5、用横幅、标语宣传,电子显示屏上播放与安全有关的内容,使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个人。

6、经营户人手一册经营户手册,手册中明确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

7、成立市场义务消防大队,发动经营户,加强教育,使消防安全工作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8、每年进行一次市场全体经营户灭火操作演练。

第11篇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高度管理,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3、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按技术规章办事。

4、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或者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的,专业技术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末遂的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入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按期复核,参加再培训。

6、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

7、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山岗或酒后上岗。

8、特种作业人员要每月脱产学习半天,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水平。

9、对特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不得进行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不得撤离岗位,不准闲谈聊天,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10、要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12篇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政工人事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公司安全考核内容之一。

第13篇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配合公司完成施工任务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施工水平,增强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全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一、施工负责人的培训

运架梁施工负责人必须积极接受指挥部、公司、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并应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资质考试,获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等,他们是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

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对于运架梁施工,运架设备操作人员、电气焊作业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 (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

四、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

1、新进运架梁施工劳务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1个月,经现场演练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2、新进运架梁施工的职工(不含特种设备操作),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全员安全教育

相关负责人对全体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在职工中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实现生产安全化。必须经常进行全员安全教育,以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全员集中安全教育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防护知识、运架梁施工技术要点、设备安全操作等。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报导典型事故案例,联系实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全员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1次。

六、复工工人安全教育

1、凡休假七天以上的返岗人员,必须经班组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休假1个月,其他休假3个月以上者,必须经集中培训理论学习及现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因工受伤及未受伤的责任者复工后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架梁施工安全技术知识等。

七、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换岗后该施工环节情况,本岗位的工作责任、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八、“四新”安全教育

当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九、安全知识考核

1、每一次大型全员集中培训学习,进行一次相关内容问卷。

2、每半年一次职工运架设备操作问卷考试。

3、每3个月一次全员运架梁施工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问卷考试。

4、不论职工劳务工,凡考试不及格者,限期补考,其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评比及奖励分配的条件之一。

十、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运架梁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第14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不仅危险性大,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伤亡事故,而且对周围环境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有着重大的威胁。要严格对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与考核、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补充教育、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的教育

1、严格把关对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与考核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中就明确指出: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也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一是工作要认真负责,遵章守纪;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是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五是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五者缺一不可。

b、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教材要统一正规化。各种不同的特殊工种,必须有相应统一正规指定教材与之相配套,并且这一指定的教材应该是从事该工种实践研究工作多年、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或学者来进行编写。培训教材要能体现出专业技术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法规教育相结合;一般教育与专门教育相结合的特点。

c、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要规范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无论是参加劳动部门统一培训还是经授权自行组织培训,都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授课人要认真编制授课培训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学员必须掌握的重点与难点,学时不得少于规定的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教学,不得随意裁减;维护教学培训计划的严肃性,安排专人管理,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保证培训的质量。同时,授课人必须是合格的特种作业教员,具有相应的技师或高级工资格认可,专业技术强,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员。

d、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要严格化。首先要组织考前的准备工作。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课程和考试的具体要求,组织学员认真准备,吃透教材,熟悉规范,突破重点、难点。实际考核要根据规定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考具等,保证考核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其次,命题要保密。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试题一般都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设置的试题库中抽题制卷。制卷应专人负责,严格保密,决不允许出现泄露试题现象。此外,还要严格考场纪律。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实行闭卷,单人单桌,限时;要坚决杜绝考试中作弊现象;监考人员必须是劳动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专业人员。

e、对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复审还要定期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后的复审工作也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素质进行把关的一个重要环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复审。经过定期化复审的健康检查,就能及时发现自己是否还适合继续从事本特殊工种的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

2、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补充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掌握了自己本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还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对其他方面的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培训教育。

第一,对新入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

第二,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在这方面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提高在作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三,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班前班后安全教育。通过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班前班后十几分钟的安全交底,做到对各个安全注意事项岗前岗后心中有数,天天“打预防针”,确保施工生产天天平安。

第四,对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进行经常性教育。

第五,还要及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标准、新规范的补充教育。通过补充教育,消除在实际操作中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的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是在“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常识教育”之后更高层次的“精神”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就是为了改变这种现象,让每个从业人员能自觉做到文明生产,遵章守纪,保障安全,使他们从思想意识上把“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观念转变。

第15篇 爆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什么要进行培训

1、爆破作业属于特种行业,其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是非常危险的,作业的最后结果响炮也有可能造成危害。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屡屡出现安全事故,而且大部分事故均是由于人为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所致;爆破作业具有的特性:(1)危险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是危险的,作业的最后结果响炮也有可能造成危害。(2)时限性:爆破器材的运输路线和时间,爆破作业的起爆时间均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不允许更改的,不按时响炮就是事故。(3)整体性:爆破作业是一个由设计、组织、施工、爆破器材运输、检验与管理组成的完整系统,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有疏漏。

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所以,为了降低爆破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爆破作业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保障爆破作业人员人身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必须对从事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爆破安全培训教育。

三、爆破作业的存在的危险因素

在实施工程爆破的同时,伴随有一定的爆破震动、飞石、毒气、噪音等,给周边建筑物、人员、设备设施等带来一定危害。

1、爆破震动:由于爆破中部分炸药能量转化为地震波,可能对建筑物、人员、设备和设施带来影响甚至破坏,特别是就近建筑物,孔桩内风化层较厚、地层复杂、护壁质量不高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减震是保证爆破安全的最主要因素。

2、爆破飞石:爆破飞石危害与工程周边环境有关,容易对人员、车辆、设施、建筑等直接破坏。

3、有毒气体:孔桩较深时,爆破后形成的有害气体易在桩内积聚,对人体有害毒作用,因此爆破后进行清渣前保留一定的时间间隔,个别情况还应进行通风。

4、噪音:由于爆破对象是软-中等岩石,爆破类型又为加强松动,为减少扰民的可能性,孔口堵塞要严。

爆破施工主要危险源(点)种类及分布在爆破施工过程中若爆破操作及瞎炮处理不当、爆破器材管理不当,可能引发爆破伤亡事件,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并可能引发山石迸溅打击等二次事故。 主要危险源有爆破的警戒区域;存有瞎炮的区域;爆破后规定的等待时间内的爆破地点;超过规定用药量的爆破地点;结构、位臵和方向不能防止飞石危害的避炮洞(棚);爆破器材储存的专用仓库和储存室;未及时清点回库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相邻采石场爆破作业可能危及到的区域等。

四、引起事故种类

1、掘进爆破事故的种类:

①因起爆器材不合格引起的事故:

a早爆;b晚爆;c瞎炮。

②炸药引起的爆破事故:

a不稳定传爆; b瓦斯爆炸;c煤尘爆炸。

③破设计不当引起的事故:

a掏槽不合适;b辅助眼偏大;c抵抗线偏大或偏小; d打眼角度不合适。

④放炮时警戒距离不够:

a境界点和距离不合适;b不通知邻近工作面;

c放炮后的通风时间不够熏人。

⑤放炮员的管理(保管员):

⑥操作不当:

a炮泥封法不当;b联线不当。

2、掘进爆破事故的防范措施:

① 合理选用爆破器材:

a根据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

a三不同的雷管不能混用;

b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采用微差爆破,最长延时控制在130ms内,选用

煤矿许用炸药;

b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用途的炸药:

② 反复推敲、完善爆破设计:

a岩性;b地质变化调整爆破参数。

③ 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正确进行爆破操作:

a一炮三检; b三人连锁放炮;c按规定放好警界;

d保证放炮后的通风时间。

五、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

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4)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5)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向乡人民政府备案。

6)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通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

(2)爆破地点、起爆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7)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8)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9)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10)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11)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12)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

(3)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

(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9)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13)爆破作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2、安全注意事项

1)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及交底要求操作。

2)爆破警戒及信号

⑴信号分为预警、起爆、解除信号,所有人员(除爆破人员)在听到预警信号后,应按指定路线撤至安全警戒线以外,直到听到解除信号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⑵火工品运抵作业现场后,即应开始实施警戒。警戒人员应立即发布预警信号,并达指定地点,坚守工作岗位。爆破人员在完成装药后,应及时通知警戒人员发布起爆信号,同时撤至安全区域。起爆完成后,经爆后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警戒人员发布解除信号并撤除警戒。

3、爆破器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⑵现场炸药雷管应分开放置,电雷管要放入专用防爆箱中,并设专人看管。

4、装药

⑴炮孔及药业、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⑵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⑶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5、填塞

⑴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水下炮孔可用碎石渣填塞。

⑵水平孔和上向孔填塞时,不应在起爆药包或起爆药柱至孔口段直接填入木楔。

⑶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6、起爆前检查

起爆前不得将导爆管或电线接驳在专用起爆器上,并认真检查起爆网路。

7、爆后检查要求

⑴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⑵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⑶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3、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并做好记录。

六、爆破施工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事先安排好行车路线,及行进中出现突发事情的应对处理方案

炸药、雷管分开码放且雷管放置在专用雷管箱内。

炸药成品箱堆放应控制高度,防倒塌;车辆熄火,制动

火工品进入作业现场,其他作业应停止,人员撤至警戒线外

瓦斯、煤尘或有其他爆炸危险场所严禁使用导爆管;电雷管应避开有电流场所如高压线、变压器、广播电视发射台、手机信号中转站,使用时打电话、用对讲机、电子遥控

药量按设计要求装置;炮棍采用木、竹质,装药后按规定对炮孔封堵。执行不撤警戒、15分钟等待、1人检查、关起爆器拔钥匙,拔下母线并短路连接、背起起爆器;用水湿法,殉爆法处理;不吹、不拔、不钻原炮孔。

潜孔钻安装在平整、坚硬的地面,支撑牢固;换钻杆时应关闭机械;作业时应注意钻孔时的异响

(二)安全技术措施

⑴ 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的有关规定。

⑵ 洞内各爆破作业做到统一指挥,爆破前调度人员通知受影响的相邻工作面人员、车辆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200m。

⑶ 爆破期间,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的地点。

⑷ 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爆破前爆破人员严格检查爆破网络,确保一次起爆。

⑸ 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可能有高压水及泥涌出地段。

⑹ 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等,妥善处理后,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三)掘进爆破事故的防范措施:

① 合理选用爆破器材:

a根据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

a三不同的雷管不能混用;

b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采用微差爆破,最长延时控制在130ms内,选用煤矿许用炸药;

b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用途的炸药:

② 反复推敲、完善爆破设计:

a岩性;b地质变化调整爆破参数。

③ 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正确进行爆破操作:

a一炮三检; b三人连锁放炮;c按规定放好警界;

d保证放炮后的通风时间。

(四)爆破土石方安全技术措施:

1、按照爆破设计审查方案实施。

2、 严格炸药和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3、使用合格的炸药和多段雷管控制合理进尺以达到控制爆破振动。

4、监督检查装药、堵塞、网路连接。

5、保障作业区通风良好。爆破后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出渣应严格机械操作规程,合理组织,专人管理。

(五)控制爆破飞石产生采取的措施:

1、设计药包位置时,必须避开夹层、裂缝或混凝土结合面等,以免从这些方面冲出飞石;

2、装药前必须认真校核各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严禁盲目装药;

3、确保炮孔填塞质量,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4、采用低爆速炸药,不耦合装药,挤压爆破和毫秒微差起爆等。另外设置足够范围的安全警戒区以防止飞石的破坏作用。

(六)防止爆破中毒事故的措施:

工业炸药爆炸后会产生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人吸入后轻则中毒,重则死亡。

为了防止炮烟中毒,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根据计算确定波及范围设置警戒区;

2、使用零氧平衡炸药,使爆后不产生有毒气体;加强炸药的保管和检验,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炸药;

3、保证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

4、加强炸药的防水和防潮,避免炸药爆炸不完全;

5、爆后加强通风,一切人员必须等到有毒气体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时才准返回工作面;爆破作业区内有害气体允许浓度表如下:

6、露天爆破时,人员应在上风方向;在爆区附近有井巷、涵洞和采空区时,爆后炮烟有可能窜入其中,积聚不散,未经检查,不准入内;

7、设有完备的急救、医疗设施,遇有炮烟中毒者立即抬到通风处抢救。

(七)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取如下办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的距离不小于0.3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3、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七、爆破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一)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目的:在发生隧道坍塌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隧道坍塌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员工和相关方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风险。

应急处置 :

1、当发现坍塌时,发现人应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危险区人员立即撤离,同时禁止其他人员接近或进入危险区。

2、工作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及时清点人数,查看有无伤亡情况。

3、现场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应立即报告经理部和局指挥部领导,并立即启动应急抢险工程。

4、当发生人员伤亡,立即采去救援工作,救援时2人一组,确保救援者安全;若坍塌无法救援时,救援人员在安全区域待命。

5、塌方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两种严重的后果:一是土埋窒息而死,二是土方石块压埋肢体,引起挤压综合症。因此,发现坍塌要及时抢救。

6、就出险境。抢救全身土埋者,先挖去头部的土物,保持呼吸通畅,再挖出其他部位。

7、对呼吸、心脏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部按压。

8、对各种外伤进行现场处理。

9、当抢救出伤员时,据受伤人数和成都采取“先重后轻”,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治疗。

10、若坍塌严重,自身无能力救援,应及时上报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请求急救,同时做好配合工作。

11、现场采取遇坍塌程度及范围相对应的施工技术措施,控制形式,确保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坍塌处理,尽快恢复生产。

(二)炸药库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炸药库保管员和前来办理领取手续的爆破工的第一反应是迅速撤离,撤离时必须沿着正确的方向、安全的路线尽快撤离,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戒标志。

(2)最先发现事故的附近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戒标志,并汇报经理部、安质部或者应急救援总指挥。

(3)救护人员到达事故区域后,不得冒险进入事故区,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4)条件许可时,应尽快通知波及区域的人员向安全地带撤离。

(5)救护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以免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6)现场指挥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分为三个组开展工作:

①现场扑救组:由现场指挥任组长,状态控制小组并入现场指挥小组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危险区人员撤离、伤员抢救、现场救援方案的制定、上报和实施,并向安质部汇报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②火灾现场警戒保卫组:由火灾现场指挥小组指定组长,保卫人员及当地公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火灾现场警戒保卫组。担任火灾现场周围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工作,划定警戒线,管制现场交通,负责现场保卫。

③后勤救援组:由现场指挥小组指定组长,与安质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后勤救援组。负责组织调派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方面的现场救援、事故受难者安置及生产生活设施恢复等工作。

教育人员制度汇编15篇

教育人员制度教育人员制度是确保教育机构高效运行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聘任制度:规范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的招聘、选拔和任命流程,确保公平公正。2. 培训与发展制度:为教育人员提供持续的专业发展机会,提升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理念。 3. 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定期评估,对教育人员的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进行公正评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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