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是一项旨在维护学校资产完整、明确责任归属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产范围界定:明确学校所有的教学设备、设施、图书资料等财产范围。
2. 赔偿标准制定:依据财产的价值、损坏程度等因素设定赔偿金额。
3. 责任认定:规定何种行为会导致赔偿责任,如故意破坏、疏忽损坏等。
4. 赔偿流程说明:详细阐述从发现财产损失到完成赔偿的步骤。
5. 监督与执行机制:设立监督机构,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流程
1. 发现损坏:教师或学生发现学校财产受损,立即报告给相关部门。
2. 确认责任:通过监控录像、现场调查等方式确定责任人。
3. 评估损失:由专业人员评估财产损失的价值。
4. 通知责任人:向责任人送达赔偿通知,说明原因和金额。
5. 赔偿执行:责任人按指定方式支付赔偿金,如有异议可申请复议。
6. 记录归档:将赔偿情况记录在案,作为未来参考。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营和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至关重要:
1. 培养责任感:让学生明白损坏公物需承担责任,培养尊重公共财物的意识。
2. 保障教学活动: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保证教学活动不受影响。
3. 预防浪费:通过赔偿制度,减少无谓的财产损失,节约教育资源。
4. 维护公平:确保所有学生在公平的环境中学习,避免因财产损坏导致的不平等。
5. 提升管理效率:明确的制度简化了处理财产损失的过程,提高了学校管理效率。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护学校财产,更能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构建和谐校园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范文
第1篇 _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范本一】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对损坏公物行为特制定如下赔偿制度:
1.凡因不慎损坏学校资产后,能主动与总务处联系说明者,按其损坏公物原值赔偿。
2.凡不慎损坏学校资产后未主动联系说明,被别人举报或学校查出者,除按公物原值赔偿外,还须接受公物原值50%的处罚。
3.凡因打闹损坏公物者,除按公物原值赔偿外,还须接受公物原值100%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4.各教室、办公室内发生公物损坏,如无人认可,由班、办公室集体赔偿,赔偿价格由总务处报请学校酌情决定。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范本二】
一、 总的原则:
凡物品丢失、损坏要主动报学校,如属于保管不当和非因公损坏,追究个人责任并酌情予以赔偿。
二、 赔偿标准:
1、课桌价值100元,桌面、桌腿及其它大件全部损坏,按部位分别扣50-100元。根据桌子损坏程度分别赔偿10-20元。
2、椅子原值50元。椅子、椅腿大件全部损坏按部位分别按20-30元进行赔偿。
3、门的原值100元,根据门的损坏程度分别按60-80元赔偿。
4、玻璃大块按10元,小块按5元赔偿。
5、玻璃黑板大块按100元,小块按40元赔偿。
6、其它:墙壁、灯管、开关损坏后,按现价赔偿。
7、各办公室及教室财产损坏,且责任不明的,由组长或班任负责赔偿。
8、学校财产损坏且价值不明,由学校酌情定价,责任人按价赔偿。
三、要求:
以上规定望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师们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以教育、规范为主,赔偿为辅,健全我校财产管理制度,力争把我们的学校建设成为文明、和谐、整洁、美丽的校园。
第2篇 一中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一中(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科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要查清原因。如属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第3篇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5)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五)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第4篇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公物,这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损坏公物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1、损坏公物要赔偿。赔偿现金标准如下:
⑴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⑵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
⑶损坏壁灯,吸顶灯一盏,赔款30―50元。
⑷损坏凳脚一只,赔款3-5元。
⑸损坏台桌脚一只,赔款5―10元。
⑹损坏凳面一张,赔款10-15元。
⑺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
⑻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
(9)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
(10)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11)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2)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2、赔偿原则:损坏者应在当天报校产管理员核实损坏程度,核价开单据,再凭损坏价格单向校财会室一次性交付赔偿金。
3、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如查不出肇事者,室内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罚。
4、凡有一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款处罚,直到校纪处分。
①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②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③策划、煽动者;
④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5、对损坏公物的维修、凭赔偿发票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