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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内部制度是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管理架构:明确学校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包括校长、副校长、部门主任等。
2. 教学管理:规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等,保证教育质量。
3. 学生管理:涵盖学生行为规范、纪律处分、奖惩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员工管理:涉及教师招聘、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激发教职员工积极性。
5. 财务管理:规定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审计监督等,确保财务透明。
6. 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校舍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与保养,优化教育资源利用。
流程
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制度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需求分析:识别学校当前管理中的问题和改进需求。
2. 制度设计:依据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政策,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3. 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制度审批:提交校董会或相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5. 实施与监督:公布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设立监督机制,确保执行效果。
6. 反馈与修订:定期收集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内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学校运营具有深远影响: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流程规范,能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冲突和混乱。
2. 保障公平:统一的标准和规则,保证了公正公平的环境,减少偏见和不公。
3. 促进发展:良好的制度能激发教职工和学生的潜力,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4. 塑造文化:制度是学校文化的载体,反映和塑造学校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观。
5. 增强信任:公开透明的制度,增强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信任和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制度虽重要,但需灵活适应变化,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教育需求。在实践中,应注重人性化管理和因材施教,使制度真正服务于教育目标。
学校内部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
二、学校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监护。建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2.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四、学校门卫应当由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政府有关部门及特种车辆除外),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动物带入校园。
五、学校出入口安装坚固、防撞、防撬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按标准安装电视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安装110报警装置。
六、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财务室应当按照规定存放现金。学生上体育课或离开教室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2篇 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3篇 二中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二中(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1.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核对银行帐及支票、收据、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分离;
2.货币资金业务都由领导审批授权;
3.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和财务处理经过严格审核;
4.收、付款业务在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足额入帐,作到日清月结;
5.会计与出纳定期核对日记帐与总帐,主管会计定期与银行对帐,稽核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监盘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6.出纳主管的现金和银行单据的收付保管限制他人接近,现金收付集中办理并及时解交银行;
7.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发货、装运、付款、盘存等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8.存货的购入、发出经过授权和严格的审批手续;
9.存货的办理过程中经过采购计划、入库登记簿、发货单、领料单和帐簿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11.设置独立的存货验收人员,所有采购的存货根据合同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核点数量,检测质量,出具验收单等;
12.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与稽核,保证财会部门与仓库的帐帐、帐实一致;
13.财会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对编制完毕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正确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章;
14.会计报表按月或年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各级主管部门。
第4篇 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制度怎么写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
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
10、1
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5篇 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
二、学校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监护。建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2.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四、学校门卫应当由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政府有关部门及特种车辆除外),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动物带入校园。
五、学校出入口安装坚固、防撞、防撬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按标准安装电视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安装110报警装置。
六、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财务室应当按照规定存放现金。学生上体育课或离开教室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6篇 学校内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7篇 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制度格式怎样的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
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
10、1
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8篇 学校内部稽核制度(4)
学校内部稽核制度(四)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建立单位内部稽核制度,稽核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依据财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章制度进行审核。
二、审核已编制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正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三、审核各类收支计划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齐全,收入支出是否合理,审核后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或资金收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并提请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