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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院制度汇编8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64

省中医院制度

有哪些内容

省中医院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一是人员管理,包括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机制;二是医疗服务管理,涵盖诊疗流程、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服务标准;三是财务管理,涉及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收入管理;四是设备与物资管理,规定设备采购、维护及药品、耗材的使用和库存管理;五是科研教学,规定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实习生培养的相关政策。

管理规范

省中医院坚持中医传统与现代管理理念相结合,强调以人为本,注重医德医风建设。所有员工需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医院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定期审计和内部质量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此外,医院还鼓励创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临床实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重要意义

省中医院的制度对于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维护医务人员权益以及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医院运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为医护人员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省中医院运行的基石,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行为准则》、《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规定》和《科研教学管理规程》等。这些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工作流程,设定了奖惩机制,旨在规范医院各项活动,实现高效、有序、公正的运营。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省中医院制度的全面性与严谨性,它既体现了中医文化的深厚底蕴,又融合了现代医院管理的科学方法,为实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提供了坚实保障。

省中医院制度范文

第1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办公会工作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办公会工作制度

1、会议主持:处长主持处办公会。

2、会议时间:每周周五上午8:00召开。

3、会议地点:教育处办公室。

4、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检查教育处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安排下周工作,进行日常工作协调;传达院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重大问题和向院周会、院办公会等通报的内容,并及时向分管院长请示报告。

5、会议人员:正、副处长。

6、会议程序:

(1)副处长将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做小结汇报;

(2)总结在完成分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所在,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方案。

(3)结合“教育处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副处长计划并汇报次周分工工作。

(4)处长传达院办公会等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事宜;

(5)处长分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布署教育处每周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进行会议总结。

7、会议记录:陈理同志

z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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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安全保卫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预防安全灾害事故,维护院教育处的集体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处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教育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消防训练,熟练掌握处室现有消防设施的使用要领,提高消防灭火技能。

2、经常检查处室的电源、水源和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院保卫处并提出整改意见。

3、严守工作机密,处室的各种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文档)和印章须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严格借阅、借用手续,确保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文档)和印章的安全,发现失窃和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处长并查处。

4、处室的电脑、投影仪、复印机、传真机、电话、音响等设备和设施要有专人保管,严格借用、登记手续。多媒体电教室使用要有严格的登记程序,并及时检查各项设施的运作情况,不得违章操作。

5、处室的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及时切断电源、火源、水源、气源,关窗锁门,保证安全。

6、专人保管各抽屉、橱柜、门的钥匙,不得随意外借。

7、保管好个人的钱财物品,办公室无人时要关好门窗。

z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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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处文件档案管理,做好各类文件档案的保管、使用,促进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化,充分发挥文件档案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借阅文件档案者,要首先在教育处登记备案,且不得自己进入档案资料室。

2、借阅文件档案原则上只针对本院科室,不对个人借阅,由教育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重要文件或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档案,须经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同意。

3、凡属本科室工作需要而借阅文件档案,可按照借阅制度进行;原则上不予借阅非本科室范围内文件档案。凡属借阅机密、绝密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5、文件档案不准带出档案资料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教育处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档案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6、复印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重要文件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及时做好登记。

7、借出和归还档案,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卷宗,有无遗失、破损,做好登记,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处长汇报处理。

8、借阅档案人员,要认真爱护档案,严格遵守文件档案借阅、保密制度。

江苏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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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档管理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档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处的内涵建设,促进处室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化管理和发展,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文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收文、发文工作均指定专人负责,未经许可,不得随便代理收发工作,以免造成工作混乱。收发人员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如实填写收文登记薄、发文登记薄。对未登记完毕的文件材料,不得先行使用、阅读。

2、收发文范围包括:文件、传真、邮件以及通过邮件、无纸化传输系统、网络收发的各种文档资料。

3、收发文件等资料应及时、准确送交处长,不得延误和积压;对贵重物品、汇款、邮包,要及时登记,并由个人签字领取;对投递错误的文件应及时退回。

4、对医院交阅的上级来文等文件,任何人不得截留、保存,专人将文件登记并交由处长审阅后复印一份,将原件及时交回医院办公室。出差或开会带回的文件材料,返回后次日登记归档,文件涉及内容需相关处室或科室具体落实完成的,由专人根据院领导和处长阅处意见给予复印或摘录,送有关处室或科室落实,专人对落实处理情况进行督办。

5、发文文件草拟必须使用《发文稿纸》,按照处室工作分工对口起草,文稿清样做到三校,一由拟稿人自行校对,确保数据文字准确无误后,经处长在核稿栏签字审批后交医院办公室。二由办公室负责再次文字校对无误后,确定主题词,报分管领导审阅。三是文稿清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正式行文,盖章。文件内容涉及机密的,须按规定注明密级。

6、处室实施的每项工作全过程的电子文档实行处室的移动硬盘、电脑双存储,电子文档务必注明成文的时间,经处长审阅后,实施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分别在oa网、医院外网上发布。

7、处室实施的每项工作全过程的电子文档打印后,及时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分类归档、保存。

8、严守工作机密,处室的各种文件、资料等档案(含电子文档)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严格借阅、借用手续,确保文件、资料等档案的安全、全面,发现失窃和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处长并查处。

9、处室的各种文件、资料等纸质档案,由专人按类别于次年一月内立卷装订后,分类存档,专柜保存;电子文档由专人按类别于次年一月内存储于处室的移动硬盘。

z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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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务会工作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处务会工作制度

1、会议主持:处长主持处务会。

2、会议时间:每半个月的周二上午8:00召开。

3、会议地点:教育处办公室。

4、会议内容:检查全处各位同志上两周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安排下两周工作;传达院周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

5、会议人员:全处同志及轮转培训、实习人员。

6、会议程序:

(1)全处各位同志将上两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做总结汇报;

(2)全处各位同志总结在完成分工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初步分析问题原因所在,提出初步解决问题的方案。

(3)结合“教育处基础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安排”的工作要求,全处各位同志分别计划并汇报后两周分工工作。

(4)副处长传达院周会精神和相关工作事宜;

(5)处长分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政部署的重要工作;布置教育处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进行会议总结。

7、会议记录:z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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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印章管理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育处的基础管理,规范处室行政管理运转流程,完善分工责任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z省中医院教育处”印章、“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育处”印章、“z省中医院学术委员会”印章、“z省中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z省中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审核章”、“省中继教”印章、“岗位培训”印章、“学术活动”印章、“进修录取通知”印章、“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分馆”印章、“z省中医院图书馆” 印章等实行分工责任制,统一归院教育处管理使用。

2、与外单位联系工作需要使用以上公章时,须经分工负责同志审核,并经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印。

3、印章保管人员必须明确印章使用制度和纪律,对所盖印章的文书内容必须认真审阅,做好登记工作,严格手续,盖印正规。

4、任何人不许私自携带公章外出。

5、印章实行分工责任制,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给无关人员保管,保管印章要有专柜或专屉,随时上锁,钥匙不得随意乱放和丢失。

6、对新启用和作废的印章要登记存档,作废的印章要保存好或交有关部门销毁。

7、印章保管人员应对其保管的印章经常检查、清洗、细心保护,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保护现场,马上报告处长,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z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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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省中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省中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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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省中心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5)

省人民医院投诉处理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全院统一受理投诉的部门为医患关系办公室(以下简称医患办)。

第二条 医患办负责统一受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条 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科室投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协助医患办工作人员调查、处理投诉。

第四条 医患办应将接待投诉的地点、时间、联系方式在院内进行公示。

第二章投诉接待

第五条 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被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

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医患办投诉。

第六条 医患办人员接待投诉时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稳定投诉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

第三章投诉处理

第七条 医患办接到投诉后,对于投诉情况比较简单,本部门即可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应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医患

办听取投诉人意见或引导投诉人至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对于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投诉,应由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的负责部门牵头,组织其他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投诉

人提出的问题逐项调查。

上述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投诉人,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八条 对于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投诉,医院应当立即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患者损害的发生。

对于涉及收费、价格等能够当场核查处理的,应当及时查明情况,立即纠正。

对于情况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投诉事项,一般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对于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事项,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第九条 涉及医疗损害争议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按照《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通过尸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第三方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第四章质量改进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直接受理的投诉案件及由医患办接待后转交的投诉案件,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完结后应于一周内按照医院投诉案卷整理要求装订成册,并连同

医院投诉调查表一并交医患办存档;医患办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全院投诉情况进行归纳分类和分析研究,发现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的薄弱环节,并向医院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向相关部门出具整改意见书、督促科室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第十一条 医院工作人员有权对医院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进行内部投诉,提出意见、建议,医患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予以重视,并及时处理、反馈。

第十二条 医患办和医务处按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做好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的工作。

第十三条 对于在医院投诉管理中表现优秀,有效预防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不配合调查、处理,或敷衍、推诿投诉人的科室和个人,

将按照我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罚。

=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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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院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一是人员管理,包括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机制;二是医疗服务管理,涵盖诊疗流程、医疗质量控制和患者服务标准;三是财务管理,涉及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收入管理;四是设备与物资管理,规定设备采购、维护及药品、耗材的使用和库存管理;五是科研教学,规定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实习生培养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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