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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驾驶员考核制度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驾驶技能测试、理论知识考核、安全意识评估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检验。
内容是什么
1. 驾驶技能测试:这是考核的核心部分,包括车辆操控能力、道路行驶技巧和倒车入库等实际驾驶技能的展示。
2. 理论知识考核:涵盖交通法规、车辆机械原理和行车安全知识,旨在确保驾驶员具备必要的理论基础。
3. 安全意识评估:通过模拟场景或案例分析,考察驾驶员对危险预判、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4. 应急处理能力:考核驾驶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冷静应对和正确处置,如紧急刹车、避险驾驶等。
规范
驾驶员考核制度的执行需遵循严格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公正公平。考核过程应由专业人员监督,评分标准明确,结果公开透明。定期复审和持续培训是保持驾驶员素质的关键,对于不合格者应有相应的惩罚机制,确保其提升至符合标准。
重要性
驾驶员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是筛选合格驾驶员的门槛,更是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公众安全的有效手段。良好的驾驶员考核制度能提高整体驾驶水平,降低交通违章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环境。因此,企业与管理部门应共同致力于完善和执行这一制度,确保每一位驾驶员都能成为道路安全的守护者。
驾驶员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方针,加强驾驶员管理,落实安全行车责任,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驾驶员资质考核选聘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准入条件:
1.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2.准驾资格:获取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a2以上驾驶证。
3.驾龄:驾驶人必须具有驾驶该车型5年以上驾龄,并且三年以上无重、特大责任事故。
4.身体健康,无妨碍正常驾驶的重大疾病。
5.具有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6.获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了解和掌握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
二、驾驶员准入所需材料:
1.一寸免冠彩照四张。
2.身份证、危险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证、检查身体回执单复印件各三份。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示的无不良记录证明一份。
4.驾驶证户籍所在交警大队出具的三年以上无重、特大责任事故证明一份。
5.高中及其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的车主与驾驶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两份。
三、驾驶员准入办理程序:
1.公司对拟准入的驾驶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验,并按照准入条件规定进行审核;对未提供资料的准入条件进行查询审核。
2.公司对拟定准入驾驶员审核合格后,由拟定准入驾驶员填写《驾驶员聘用申请表》,公司主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
3.公司将《驾驶员聘用申请表》及所需资料整理报至安技部,安技部对资料进行审查,并安排培训、考核事宜。
4.安技部对拟准入驾驶员进行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及危险品货物运输操作规程等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
5.由安技部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对拟准入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人员签字认可。
6.经营者与考核合格的拟准入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需三个月以上),合同述明经营者收取聘用驾驶员安全保证押金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在合同上签字认可。
7.安技部对经本条第4、5款考核合格的并提供了聘用合同的拟准入驾驶员下达准入通知书,办理上岗证,并将资料、考核结果归纳入档。
8.公司对批准准入的驾驶员进行注册登记,整理相关资料归档。
四、对进入公司的复员、转业军人以及从其它单位调入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从事车辆驾驶工作,必须按新入户驾驶员准入程序执行。
第2篇 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 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 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 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 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 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 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第3篇 营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考核制度
营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考核制度
第一条 努力提高本公司驾驶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强安全责任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安全文明行车、杜绝投诉、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公司驾驶员考核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的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取得资质,并办理相应证件,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从事营运活动。
第三条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身体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身体不健康的驾驶员驾车上路。
第四条 建立驾驶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等制度,认真记录其安全运行、装载,凡多次违章行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驾驶员,年省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报请交警部门不予年审。
第五条 所有驾驶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会议,定时参加车辆检查,会议签到记录按月上报交通局和交巡警大队,作为驾驶员资质评定和执照年审的依据。
第六条 按要求做到八不开、十不准,按月进行考核、登记、存档。
第七条 对公司经营化驾驶员进行燃油考核,严格按照燃油考核制度进行管理。
第八条 各类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把安全生产,优质文明服务放在首位,严禁违章,杜绝投诉,一心一意为乘客着想,凡因服务质量而被投诉,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停运直至取消参营资格的处罚。
第九条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驾驶员,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不合适担任驾驶工作的要辞退该驾驶员并按违约处理。
第十条 公司在年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评比考核,对全年无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营运出租车驾驶员考核制度
第一条 努力提高本公司驾驶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强安全责任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安全文明行车、杜绝投诉、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公司驾驶员考核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的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取得资质,并办理相应证件,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从事营运活动。
第三条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身体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严禁身体不健康的驾驶员驾车上路。
第四条 建立驾驶的技术档案和行车记录卡等制度,认真记录其安全运行、装载,凡多次违章行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驾驶员,年省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报请交警部门不予年审。
第五条 所有驾驶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会议,定时参加车辆检查,会议签到记录按月上报交通局和交巡警大队,作为驾驶员资质评定和执照年审的依据。
第六条 按要求做到八不开、十不准,按月进行考核、登记、存档。
第七条 对公司经营化驾驶员进行燃油考核,严格按照燃油考核制度进行管理。
第八条 各类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把安全生产,优质文明服务放在首位,严禁违章,杜绝投诉,一心一意为乘客着想,凡因服务质量而被投诉,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停运直至取消参营资格的处罚。
第九条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驾驶员,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不合适担任驾驶工作的要辞退该驾驶员并按违约处理。
第十条 公司在年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评比考核,对全年无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驾驶员培训考核制度范例
1、对新录用的驾驶员要进行交通安全资质审查,组织系统培训。驾驶车辆在五年以上的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实行司机例会制度,每月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请专业人士讲课播放事故录象。
3、定期组织司机参观各种安全教育展览和参加各种安全讲座,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树立驾驶员安全行车第一的方针。
4、实行司机上岗考试制度,请有经验的司机当考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无故不参加司机例会的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全教育或处罚(一次不参加例会处以50元罚款,两次不参加处以100元罚款,三次不参加给予开除。)。
第6篇 驾驶员培训考核规章制度(范本)
1、对新录用的驾驶员要进行交通安全资质审查,组织系统培训。驾驶车辆在五年以上的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实行司机例会制度,每月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请专业人士讲课播放事故录象。
3、定期组织司机参观各种安全教育展览和参加各种安全讲座,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树立驾驶员安全行车第一的方针。
4、实行司机上岗考试制度,请有经验的司机当考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无故不参加司机例会的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全教育或处罚(一次不参加例会处以50元罚款,两次不参加处以100元罚款,三次不参加给予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