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有哪些
消防管理工作制度是确保企业安全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系统、烟雾报警器等。
2.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火灾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疏散路线、救援程序和人员分工。
3.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安全巡查:实施定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5. 危险品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控,防止意外发生。
内容是什么
消防管理工作制度的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
- 设施管理规定: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检查周期、标准和责任人。 - 应急演练:设定定期的应急演练日期,确保所有员工熟悉应急流程。 - 培训内容:涵盖火源控制、疏散逃生、初期火灾扑救等关键知识点。 - 巡查记录:建立详细的巡查日志,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 危险品存储:规定危险品的存储位置、数量限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规范
为了确保消防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
- 制定严格的制度执行标准,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罚。 - 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位。 - 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 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的沟通协作,获取专业指导和支持。
重要性
消防管理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 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降低火灾风险。 - 提升企业的安全文化,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消防问题引发的法律责任。 - 有利于企业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提升品牌形象。
通过严谨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度,企业能够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确保在日常运营中防患于未然,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消防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盛华物业消防管理工作规范制度
盛华物业消防管理工作规范
1.0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的发生。
2.0范围
适用于__物业的消防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安管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管理,以及火灾的处理。
3.2维修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与补充。
4.0工作内容
4.1设备设施检查
4.1.1消防主管(专职消防员,下同)
4.1.1.1消防主管必须清楚地知晓园区的消防配置情况,填写园区《消防设备清单》。
4.1.1.2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4.1.1.3必须每月26日定期抽查防火责任人对管辖区域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
4.1.1.4三个月开箱检查一次,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整齐有无缺损情况,如有损坏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上予以登记。
4.1.1.5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且督导防火负责人进行检查;检查防火门有无损坏,闭门器能否正常使用;检查应急灯能否正常照明;检查电池能否自动充、放电;检查消火栓门有无破损,消火栓出口压力应定期检查测试;严格清除死角内堆放的一切易然易爆物品;检查手动报警、警铃、弹簧是否松动,安全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予以详细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消防员跟进。
4.1.1.6对楼梯间、走道、电梯口堆放的任何物品及停放单车,清除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1.1.7每月应对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消防卷盘是否齐全进行检查。若设施齐全则在消防栓门缝上贴好封条,并在《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上予以详细登记。
4.1.1.8每月对小区内所有商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检查,并在《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予以详细登记;若商铺存在消防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发给档主,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1.9消防报警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由消防中心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填写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表上。
4.1.2防火责任人
4.1.2.1防火负责人主要负责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4.1.2.2防火责任人由各中队队长推荐,经部门综合考评与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发放《防火责任人任命书》登记表,并交送于安管部一份留作存档、备案。
4.1.2.3防火责任人必须于每月的10日、24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消防主管,对存在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报给相关部门处理,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2.4防火责任人每月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进行一次检查,并仔细填写《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交消防主管,若发现消火栓上的封条被撕应检查器材箱内的设备完好情况并及时补贴。
4.1.2.5防火责任人应每月不得少于2次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管理消防器材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按月填写《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每月26日前将《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存档。
4.2动火管理
4.2.1因施工需要动火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到工程维护部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手续,经批准后发放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动火时必须通知消防中心派监督员,监督员确定安全后方可动火。
4.2.2施工单位在动火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要指定责任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时发现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警、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和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动火完毕必须清理现场,确定安全后方能离去。
4.2.3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或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维修部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
4.2.4动火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动火:
4.2.4.1未办妥动火手续;
4.2.4.2防火、灭火设施,器材落实;
4.2.4.3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
4.2.4.4附近难移动的易燃易爆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
4.2.4.5凡储存盛装易燃易爆杂物的液体、气体的场所容器、管道未经洗刷清洁干净;
4.2.4.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没有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的;
4.3宣传内容
4.3.1消防主管通过发放消防资料,要求引导业户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器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明火试漏。
4.3.2小区范围内公共场所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纤维、塑料制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子不要玩火。
4.3.3社区内设置防火标语、宣传画、消防宣传板报、警示牌,消防主管每年向园区业主和住户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不少于一次。
4.4消防培训
4.4.1每位防火责任人及专职消防员必须熟悉《消防法》和《园区消防管理规定》及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
4.4.2每位专职消防员都能熟悉灭火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4.4.3消防主管每季度对专职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并填写《消防培训记录表》。
4.4.4消防主管每季度组织防火责任人和专职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4.5防火演练
4.5.1消防主管举行防火演练须按照《消防预案》实施。
4.5.2消防主管每月组织三次消防训练,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灭火演练。
4.5.3消防演练应当分工明确、反应迅速,演练应当做详细记录。
4.5.4值班室接到消防报警,立即通知附近岗位赶到现场查看并严防外人接近。
4.5.5当值中队长立即携灭火器赶往现场,同时值班内勤呼叫消防主管及巡逻队;通知消防中心和水电值班室,并将情况汇报部门领导。
4.5.6消防主管及巡逻队接到呼叫后,携破拆工具,其他队员携消防器材赶到现场。
4.5.7消防主管及巡逻队到达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辨别,及时反馈值班室是否拨打119。
4.5.8根据事态发展及具体情况,由消防主管组织展开扑救工作并做书面记录。
4.5.8.1短时间能找到该业主,直接将火灾隐患消除;
4.5.8.2联系不到业主的情况下,在首层架设消防梯,携灭火器或用水带
将火扑灭,消除火灾隐患。
4.5.9消防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总评。
5.0质量验收标准
5.1园区内设置防火标语,醒目警示牌、标识牌等提示性的标识。
5.2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封条完好。
5.3园区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报修完好率达100%,火灾报警及时处理率100%。
5.4园区内无防火通道被堵塞,消防器材被锁死等现象。
5.5专职消防员每月对园区内所有商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检查。
5.6新招员工接受消防培训不得少于六课时。
5.7消防主管确保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5.8园区内无明显违章现象。因巡查不利,管理不善,引起的消防事故为0,重大火灾事故为0。
5.9园区内无人监管,不得动用明火作业。
5.10建立完善培训演习工作档案。
5.11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无与业主/租户发生争执现象。
6.0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6.3《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7.0记录表格
7.1《消防器材月检查表》
7.2《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
7.3《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
7.4《消防培训记录表》
第2篇 消防管理工作规范制度
1.0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的发生。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的消防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保安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管理,以及火灾的处理。
3.2 工程维护部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与补充。
4.0工作内容
4.1 设备设施检查
4.1.1 消防主管(专职消防员,下同)
4.1.1.1 消防主管必须清楚地知晓园区的消防配置情况,填写园区《消防设备清单》。
4.1.1.2 每周不得少于二次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4.1.1.3 必须每月26日定期抽查防火责任人对管辖区域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
4.1.1.4 三个月开箱检查一次,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整齐有无缺损情况,如有损坏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上予以登记。
4.1.1.5 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且督导防火负责人进行检查;检查防火门有无损坏,闭门器能否正常使用;检查应急灯能否正常照明;检查电池能否自动充、放电;检查消火栓门有无破损,消火栓出口压力应定期检查测试;严格清除死角内堆放的一切易然易爆物品;检查手动报警、警铃、弹簧是否松动,安全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有损坏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予以详细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消防员跟进。
4.1.1.6 对楼梯间、走道、电梯口堆放的任何物品及停放单车,清除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1.1.7 每月应对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消防卷盘是否齐全进行检查。若设施齐全则在消防栓门缝上贴好封条,并在《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上予以详细登记。
4.1.1.8 每月对小区内所有商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检查,并在《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予以详细登记;若商铺存在消防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发给档主,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1.9 消防报警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由消防中心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填写在《消防系统监控运行记录》表上。
4.1.2 防火责任人
4.1.2.1 防火负责人主要负责楼宇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4.1.2.2 防火责任人由各中队队长推荐,经部门综合考评与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发放《防火责任人任命书》登记表,并交送于保安部一份留作存档、备案。
4.1.2.3 防火责任人必须于每月的10日、24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消防主管,对存在隐患必须填写《消防整改通知书》报给相关部门处理::,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4.1.2.4 防火责任人每月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进行一次检查,并仔细填写《消防器材月检查表》交消防主管,若发现消火栓上的封条被撕应检查器材箱内的设备完好情况并及时补贴。
4.1.2.5 防火责任人应每月不得少于2次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管理消防器材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按月填写《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每月26日前将《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交工程维护部。
4.2 动火管理
4.2.1 因施工需要动火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动火前到工程维护部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手续,经批准后发放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动火时必须通知消防中心派监督员,监督员确定安全后方可动火。
4.2.2 施工单位在动火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要指定责任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动火时发现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警、爆炸事故时要及时补救和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动火完毕必须清理现场,确定安全后方能离去。
4.2.3 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或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工程维护部批准并保证符合安全规定。
4.2.4 动火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动火:
4.2.4.1 未办妥动火手续;
4.2.4.2 防火、灭火设施,器材落实;
4.2.4.3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
4.2.4.4 附近难移动的易燃易爆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
4.2.4.5 凡储存盛装易燃易爆杂物的液体、
气体的场所容器、管道未经洗刷清洁干净;
4.2.4.6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4.3 宣传内容
4.3.1 消防主管通过发放消防资料,要求引导业户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器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明火试漏。
4.3.2 小区范围内公共场所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纤维、塑料制品,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子不要玩火。
4.3.3 社区内设置防火标语、宣传画、消防宣传板报、警示牌,消防主管每年向园区业主和住户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不少于一次。
4.4 消防培训
4.4.1 每位防火责任人及专职消防员必须熟悉《消防法》和《园区消防管理规定》及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
4.4.2 每位专职消防员都能熟悉灭火器材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4.4.3 消防主管每季度对专职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并填写《消防培训记录表》。
4.4.4 消防主管每季度组织防火责任人和专职消防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4.5 防火演练
4.5.1消防主管举行防火演练须按照《消防预案》实施。
4.5.2 消防主管每月组织三次消防训练,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灭火演练。
4.5.3 消防演练应当分工明确、反应迅速,演练应当做详细记录。
4.5.4 值班室接到消防报警,立即通知附近岗位赶到现场查看并严防外人接近。
4.5.5 当值中队长立即携灭火器赶往现场,同时值班内勤呼叫消防主管及巡逻队;通知消防中心和水电值班室,并将情况汇报部门领导。
4.5.6 消防主管及巡逻队接到呼叫后,携破拆工具,其他队员携消防器材赶到现场。
4.5.7 消防主管及巡逻队到达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辨别,及时反馈值班室是否拨打“119”。
4.5.8 根据事态发展及具体情况,由消防主管组织展开扑救工作并做书面记录。
4.5.8.1 短时间能找到该业主,直接将火灾隐患消除;
4.5.8.2 联系不到业主的情况下,在首层架设消防梯,携灭火器或用水带将火扑灭,消除火灾隐患。
4.5.9 消防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总评。
5.0 质量验收标准
5.1 园区内设置防火标语,醒目警示牌、标识牌等提示性的标识。
5.2 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封条完好。
5.3 园区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报修完好率达100%,火灾报警及时处理率100%。
5.4 园区内无防火通道被堵塞::,消防器材被锁死等现象。
5.5 专职消防员每月对园区内所有商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检查。
5.6 新招员工接受消防培训不得少于六课时。
5.7 消防主管确保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5.8 园区内无明显违章现象。因巡查不利,管理不善,引起的消防事故为0,重大火灾事故为0。
5.9 园区内无人监管,不得动用明火作业。
5.10 建立完善培训演习工作档案。
5.11 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无与业主/租户发生争执现象。
6.0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6.3《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7.0记录表格
7.1《消防器材月检查表》(qr-7.5.1-09-01)
7.2《商铺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qr-7.5.1-09-02)
7.3《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qr-7.5.1-09-03)
7.4《消防培训记录表》(qr-7.5.1-09-04)
7.5《防火责任人任命书登记表》(qr-7.5.1-09-0
5)
第3篇 重要车间消防管理工作制度
绞车房、压风机房属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正常运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内。
2、在绞车房、压风机房外悬挂消防重点警示牌。
3、绞车房、压风机房内严禁吸烟。
4、禁止人员接近高压设备,必须用隔离板把高压设备隔离开。并在隔离板上悬挂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绝缘安全手套。
6、定期检查线路绝缘外皮、开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绞车房、压风机房内灭火器材齐全,至少有两瓶以上灭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装好。
8、经常观察房内设备及电阻箱,温度升高时应注意通风,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异常情况。
9、外来人员进入绞车房、压风机房内须在项目部领导的陪同下进入,并在记录本上签字,闲杂人等严禁进入绞车房内。
10、绞车房、压风机房内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做好交接班任务,做到正常施工时绞车房、压风机房内时时有人。
第4篇 商住大厦消防管理工作规程制度
商住大厦消防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大厦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__集团大厦的消防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对大厦消防防火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与指导,处理重大火灾事故。
3.2保安部长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定消防演习及
火警应急方案。
3.3工程部主管督促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
3.4保安领班负责大厦日常消防工作的管理,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限期整改。
3.5保安员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的检查工作,其它当班人员负责本岗位责任范围安
全日检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4.0工作程序
4.1建立防火责任制
4.1.1一级防火责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管理处经理)担任。
4.1.2二级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由管理处经理任命。
4.1.3三级防火责任人由部门各班组领班担任,由部门负责人任命。
4.1.4大厦各单位为防火分区责任人,与大厦管理处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4.1.5明确防火责任人职责。
4.1.6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公司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分别对本大厦、本公司、本部门、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1.7制定大厦消防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灭火方案。
4.1.8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4.1.9发生火警,全力组织扑救。
4.1.10协调大厦各业主、租户防火工作,搞好大厦防火工作。
4.1.11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4.1.12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4.1.13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以及灭火作战计划。
4.2义务消防组织
4.2.1义务消防队应占本单位总人数的30%,凡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女
职工均为义务消防员。
4.2.2义务消防员须接受必要的消防训练,懂得一般的防火、灭火常识,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疏散路线。
4.2.3在大厦管理处组织下,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消防训练,提高技能。
4.2.4大厦各单位应将防火责任人以及义务消防成员的名单、楼层、房号、电话等报管理处备案,以加强管理处和各业主、租户在消防工作上的沟通。
4.2.5义务消防员日常工作中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整改。
4.2.6发生火警,义务消防员应积极参加扑灭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秩序,保护现场的工作。
4.3防火检查制度
4.3.1日检制度
a.每日由各班组巡逻队员对本大厦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b.各部门员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理。
4.3.2月检制度
a.每月由大厦管理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管理处防火责任人听取各部门消防工作的汇报,并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b.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安全综合检查整改表上》作出及时整改。
4.3.3检查内容
a.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管理、使用是否安全,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b.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现象。
c.各单位动火前有否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完工时是否做好清场工作,监管工作有否落实。
d.使用液化石油气、可燃油类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e.对烟头、遗留火种有否熄灭和清除。
f.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排烟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位置摆放。有否按期换药,能否保证应急使用。是否提高警惕,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4.3.4管理人员工作
a.保安部长负责制订《消防演习方案》,每年12月份组织一次消防模拟演习。根据部门制订的《消防知识培训计划》,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实操训练和业务知识培训。
b.工程部主管负责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设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处经理担当大厦消防检查员,审核部门提供的计划及实施方案,与大厦各单位签订防火分区责任书,监督消防火险隐患的整改。
5.0相关记录
5.1《义务消防队员花名册》qr/gr-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