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在企业管理中,奖惩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行为激励和约束措施,旨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这些制度通常包括:
1. 表扬与嘉奖:对优秀表现的员工进行公开表彰,可能包括奖金、晋升机会或荣誉证书。
2. 绩效奖金:依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奖金,鼓励员工提升工作质量。
3. 培训与发展:为表现出色的员工提供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4. 纪律处分:针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可能采取警告、降职或解雇等惩罚措施。
5. 激励计划:如股票期权、年终分红等长期激励机制,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内容是什么
奖惩制度的内容应详细明确,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标准设定:清晰界定优秀表现和违规行为的具体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2. 评估机制:建立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进行考核。
3. 执行流程:明确奖惩决定的审批流程,保证透明度和一致性。
4.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允许员工对奖惩决定提出异议或建议。
5. 定期审查:定期审视奖惩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以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规范
制定奖惩制度时,需遵守以下规范: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公平原则: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偏见和歧视。
3. 明确性:奖惩标准和程序必须清晰,避免产生歧义。
4. 公开透明:奖惩决定应公开透明,增强员工信任感。
5. 动态调整:随着公司战略和市场环境变化,及时更新奖惩制度。
重要性
奖惩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1. 提升效率:通过奖励激励,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通过惩罚,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秩序和良好工作氛围。
3. 促进成长:奖惩制度促使员工自我提升,促进个人和企业共同发展。
4. 塑造文化:体现公司价值观,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5. 增强凝聚力:公平的奖惩制度能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通过合理的奖惩机制,可以有效引导员工行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定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规定
对于公司的各岗位的员工,公司为顺利开展工作,激励和管理好员工的工作行为,都会制定出相应的奖惩制度。以下是相关的奖惩制度实施细则,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营业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六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第三十三条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某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1.因地质变化需要变更支护形式未编补充措施而施工的,罚主管队长、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2.工作面无爆破图表、无施工牌板或不按图表打眼、装药,罚主管队长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工作面没有配备完善的施工图板,三图一表不全,罚主管队长300元、技术负责人500元。
4.巷道贯通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5.不经批准,擅自更改支护形式,罚主管队长1000元,技术负责人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擅自降低支护强度的,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论处并追究责任。
6.工作面不按措施施工,擅自改变施工程序,罚主管队长、技术主管各1000元 ,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7.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浮矸(煤),然后再进行作业。否则,罚当班班长、组长各100元。
8.锚杆不按设计要求打注(不贴岩面、松动、外露、角度不合格)每根罚30元,少打者按照降低支护强度处理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9.作业现场没有扭矩力扳手的罚款100元。
10.锚、网喷支护中金属网不按设计要求铺设、绑扎、搭接,每片罚50元。
11.不按设计要求架棚的,罚施工单位50元/棚。
12.喷浆前不冲洗岩帮,罚责任人50元。
13.干打眼者,责任人停工培训,每眼罚当班跟班队干、班长各200元。
14.架棚巷道或拱顶不按要求接顶、背实,罚跟班队长、班组长各100元。
15.掘进工作面控顶或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跟班队长停工学习。空顶作业的,按照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6.锚喷巷道不按要求洒水养护,罚队长,技术负责人各50元。
17.工作面耙矸机使用时,必须安装牢固,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
18.耙矸机缺护栏、缺腿子、导向滑轮挂在棚梁或支护锚杆上,每处罚100元。
19.耙矸机停机时,必须摘掉回头滑轮,取下操作手把,从电源开关上切断电源,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20.斜巷使用耙矸机时,必须用地锚和钢丝绳锁牢,夹道器必须上紧,否则每项罚跟班队长300元、钳工200元、司机100元。
21.耙矸机使用时,在耙斗行程之间及耙斗前6m范围内,严禁站人或进行其它工作,违者责任人停工学习。
22.耙矸机及综掘机照明不正常使用,罚款100元。
23.耙装机、刮板机、胶带运输机停用后未二级停电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24.工作面锚索滞后,跟不上进度和不按要求打注,罚跟班队长200元、班长100元。
25.锚索不加压或不及时加压,罚跟班队长200元。
26.使用锚索机、锚杆机和帮锚机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操作,衣服、扣子、毛巾等必须扎好,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27.使用锚索钻机、锚杆钻机钻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操作者严禁站在钻机摇臂端的内侧,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28.掘进工作面没有专用敲帮问顶记录本的,罚款500元;记录本不如实填写,造假的,罚款500元;记录本填写不规范的罚款100元。
29.擅自改变锚索、锚杆长度,罚责任人1000元,并按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0.严禁使用不直的锚杆和钻杆,否则罚款100元。
31.喷浆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违者停工学习。
32.使用综掘机时,必须开启内外喷雾,否则罚款100元。
33.综掘机作业一个循环时,退出窝头收回稳定器,放下铲板,由外向里扒装浮煤,否则罚款100元。
34.综掘机遇断层时,严禁强行割岩石,违者罚司机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5.未严格执行放炮措施,强行割岩或放炮时设备保护部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的,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36.综掘机停用后,必须退后工作面5m、截割头必须进行防护,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37.综掘机停用时,截割头必须落地,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8.综掘机司机必须随身携带综掘机钥匙、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9.工作面风管、水管接头用铁丝代替“u”型卡或“u”型卡穿单腿的,一处罚款2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40.工作面施工没有按标准使用风水绳标志牌的,对责任人、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41.标志牌若有破损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不及时更换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200元/个。
42.岩巷工作面风水绳标志牌数字或汉字不清晰没有进行更换或处理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100元。
4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开工前、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支护施工前、割煤后、安设前探梁前、初喷前、架棚前等,检查发现工作面有活矸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处理继续作业的(大块矸石以及后巷开裂喷浆层300×300×100mm超过2块,500×500×100mm超过1块,碎矸超过半矿车)责任人停工学习。
44.接班后必须指定一名敲帮问顶负责人,否则罚跟班队干100元。
45.敲帮问顶没有监护人,单人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6.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必须设专人(2人,其中一人必须是班组长,一人照灯观察、一人工作)面向工作面站在已支护好的顶板下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敲帮问顶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手套站在安全地点用专用撬杠捣掉顶板及两帮危矸活石。站在空顶下或者背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不使用专用撬杠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专用撬杠不完好、不戴防护手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47.每班接班后班组长必须观察后巷顶板情况,发现活矸、活石、喷浆层开裂等需要处理时,必须亲自带领一名老工人进行处理(老工人负责照灯观察)。找后巷顶板时,必须使用后巷备用的专用长撬杠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背对作业地点,否则班组长停工学习。
48.敲帮问顶工作进行期间,作业区域内有无关人员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9.敲帮问顶作业时,作业区域内有工器具、管线、材料等没有及时回收的罚款100元。
50.敲帮问顶作业区域内设备、设施不防护的,按一般“三违”处理,造成损坏设备、设施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1.工作面检查连续3根以上(含3根)锚杆松动的,罚款100元/根,责任人停工学习。
52.每次爆破前不按挪移标准将甲烷传感器等挪至规定位置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53.不按要求进行挪移操作导致甲烷传感器出现断线的责任人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因责任心不强、挪移操作不规范引起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2000元。
54.前探梁在使用中必须按规定架设,背木不得松动(永久支护无论是否支护完毕),否则罚款600元。
55.顶板打注锚杆时要从外向里逐排进行,否则现场施工负责人停工学习
第3篇 物业执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规范奖惩考核程序规定
物业关于执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规范奖惩、考核程序的规定
为强化公司整体管理,规范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执行,实行对员工奖惩、考核标准、程序的统一化和公正化,现结合《员工手册》,就公司奖惩及考核程序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员工学习《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制行事,并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和素质培训,做好上下沟通和民主交流。
2、《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为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和维护,部门制定具体内部规定应参照《员工手册》之相应规定,不得与之相悖,如有异议,可提请建议案,由行政部商议各部门酌情报批修改完善。
3、各部门应严格按《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备案)对员工进行考核,规范填写《奖励单》和《过失单》,反映员工具体表现,注明情节轻重,由行政部依据公司统一规章制度之奖惩标准,对当事员工执行奖惩,会同部门经理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员工本人签认后生效,存行政部转交财务部予以发放工资时结算备查。
4、员工考核、汇报及述职应实行逐级负责制和层级管理制,各部门应每期对员工实行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员工汇报、述职严格执行《员工手册》逐级投诉、汇报制度,凡发生随意越级,偏离公正、徇私报复,虚报毁损,一经查出,将追究严重违规责任。
签署人: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4篇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掘进处罚管理规定
1.因地质变化需要变更支护形式未编补充措施而施工的,罚主管队长、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2.工作面无爆破图表、无施工牌板或不按图表打眼、装药,罚主管队长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工作面没有配备完善的施工图板,三图一表不全,罚主管队长300元、技术负责人500元。
4.巷道贯通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5.不经批准,擅自更改支护形式,罚主管队长1000元,技术负责人1000元,跟班队干停工学习;擅自降低支护强度的,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论处并追究责任。
6.工作面不按措施施工,擅自改变施工程序,罚主管队长、技术主管各1000元 ,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7.放炮后待炮烟吹散后,班组长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敲帮问顶,清除浮矸(煤),然后再进行作业。否则,罚当班班长、组长各100元。
8.锚杆不按设计要求打注(不贴岩面、松动、外露、角度不合格)每根罚30元,少打者按照降低支护强度处理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9.作业现场没有扭矩力扳手的罚款100元。
10.锚、网喷支护中金属网不按设计要求铺设、绑扎、搭接,每片罚50元。
11.不按设计要求架棚的,罚施工单位50元/棚。
12.喷浆前不冲洗岩帮,罚责任人50元。
13.干打眼者,责任人停工培训,每眼罚当班跟班队干、班长各200元。
14.架棚巷道或拱顶不按要求接顶、背实,罚跟班队长、班组长各100元。
15.掘进工作面控顶或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跟班队长停工学习。空顶作业的,按照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6.锚喷巷道不按要求洒水养护,罚队长,技术负责人各50元。
17.工作面耙矸机使用时,必须安装牢固,否则罚跟班队长200元。
18.耙矸机缺护栏、缺腿子、导向滑轮挂在棚梁或支护锚杆上,每处罚100元。
19.耙矸机停机时,必须摘掉回头滑轮,取下操作手把,从电源开关上切断电源,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20.斜巷使用耙矸机时,必须用地锚和钢丝绳锁牢,夹道器必须上紧,否则每项罚跟班队长300元、钳工200元、司机100元。
21.耙矸机使用时,在耙斗行程之间及耙斗前6m范围内,严禁站人或进行其它工作,违者责任人停工学习。
22.耙矸机及综掘机照明不正常使用,罚款100元。
23.耙装机、刮板机、胶带运输机停用后未二级停电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24.工作面锚索滞后,跟不上进度和不按要求打注,罚跟班队长200元、班长100元。
25.锚索不加压或不及时加压,罚跟班队长200元。
26.使用锚索机、锚杆机和帮锚机时,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操作,衣服、扣子、毛巾等必须扎好,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27.使用锚索钻机、锚杆钻机钻眼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操作者严禁站在钻机摇臂端的内侧,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28.掘进工作面没有专用敲帮问顶记录本的,罚款500元;记录本不如实填写,造假的,罚款500元;记录本填写不规范的罚款100元。
29.擅自改变锚索、锚杆长度,罚责任人1000元,并按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0.严禁使用不直的锚杆和钻杆,否则罚款100元。
31.喷浆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违者停工学习。
32.使用综掘机时,必须开启内外喷雾,否则罚款100元。
33.综掘机作业一个循环时,退出窝头收回稳定器,放下铲板,由外向里扒装浮煤,否则罚款100元。
34.综掘机遇断层时,严禁强行割岩石,违者罚司机300元,跟班队长500元。
35.未严格执行放炮措施,强行割岩或放炮时设备保护部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的,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36.综掘机停用后,必须退后工作面5m、截割头必须进行防护,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37.综掘机停用时,截割头必须落地,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8.综掘机司机必须随身携带综掘机钥匙、否则责任人停工学习。
39.工作面风管、水管接头用铁丝代替“u”型卡或“u”型卡穿单腿的,一处罚款200元,责任人停工学习。
40.工作面施工没有按标准使用风水绳标志牌的,对责任人、跟班队干停工学习。
41.标志牌若有破损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不及时更换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200元/个。
42.岩巷工作面风水绳标志牌数字或汉字不清晰没有进行更换或处理的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对跟班队干罚款100元。
4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开工前、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支护施工前、割煤后、安设前探梁前、初喷前、架棚前等,检查发现工作面有活矸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处理继续作业的(大块矸石以及后巷开裂喷浆层300×300×100mm超过2块,500×500×100mm超过1块,碎矸超过半矿车)责任人停工学习。
44.接班后必须指定一名敲帮问顶负责人,否则罚跟班队干100元。
45.敲帮问顶没有监护人,单人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6.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必须设专人(2人,其中一人必须是班组长,一人照灯观察、一人工作)面向工作面站在已支护好的顶板下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敲帮问顶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手套站在安全地点用专用撬杠捣掉顶板及两帮危矸活石。站在空顶下或者背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不使用专用撬杠的责任人停工学习;专用撬杠不完好、不戴防护手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47.每班接班后班组长必须观察后巷顶板情况,发现活矸、活石、喷浆层开裂等需要处理时,必须亲自带领一名老工人进行处理(老工人负责照灯观察)。找后巷顶板时,必须使用后巷备用的专用长撬杠进行作业,作业时严禁背对作业地点,否则班组长停工学习。
48.敲帮问顶工作进行期间,作业区域内有无关人员的,责任人停工学习。
49.敲帮问顶作业时,作业区域内有工器具、管线、材料等没有及时回收的罚款100元。
50.敲帮问顶作业区域内设备、设施不防护的,按一般“三违”处理,造成损坏设备、设施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1.工作面检查连续3根以上(含3根)锚杆松动的,罚款100元/根,责任人停工学习。
52.每次爆破前不按挪移标准将甲烷传感器等挪至规定位置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
53.不按要求进行挪移操作导致甲烷传感器出现断线的责任人罚款500元,现场负责人罚款2000元,队长、书记各罚款1000元;因责任心不强、挪移操作不规范引起甲烷传感器误报警的,责任人和现场负责人均停工学习,队长、书记各罚款2000元。
54.前探梁在使用中必须按规定架设,背木不得松动(永久支护无论是否支护完毕),否则罚款600元。
55.顶板打注锚杆时要从外向里逐排进行,否则现场施工负责人停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