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心得体会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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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表现,说,现在,时代变了、条件变了,我们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理想和事业没有变,长征永远在路上。“不忘初心,走好新的长征路”既是对我们共产党员的根本要求,也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更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动员令。
一是坚定信念。长征途中,红军既要同国民党军浴血奋战,又要与党内的错误思想展开斗争,还要克服恶劣自然条件的阻隔困扰,红军官兵凭着对革命理想和全体工农大众求解放的坚定信念,攻坚克难,一往无前,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长征精神给我们最深刻的启示,就是共产党人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这是我们党无坚不摧、克难制胜的精神支柱。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稳步推进,我们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从容应对各种考验和挑战,推动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
二是增强毅力。长征历经八个省份两万五千里,中央红军爬雪山,过草地,吃野菜,啃树皮,时刻面临死亡的威胁,处处挑战生命的极限,革命先烈们就是凭着“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英雄气概和坚韧不拔、坚持不懈的毅力,在经历封锁、饥饿、疾病等极度困难条件下翻越大山18座、跨过大河24条,日均行军74里,创造了无与伦比的英雄业绩,实现了世界军事史上的伟大壮举。在新的长征路上,我们要学习当年红军的坚韧毅力,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就像讲的用“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干出实绩来。
三是甘于奉献。在整个长征中,红军将士时刻体现着同甘苦、共患难、心连心的同志情、战友爱,在极度缺吃少穿、缺医少药的困境中,团结互助,无私奉献,最终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新长征的路会更艰苦、更漫长,我们要继续发扬艰苦朴素,实事求是,团结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抓难点,补短板,求突破,力争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心得体会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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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是人民的“保护神”。公安队伍英雄辈出,在打击犯罪的战斗前线挺身而上,在保护人民的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勇敢面对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不断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不愧为平凡岗位上的非凡战士、和平年代的人民英雄。
踏上新的征程,展现新的作为。以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国公安机关要坚定信心、乘势而上,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担当保平安。锻造一支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首要在于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锻造一支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改革是推动力。公安机关要坚持把深化改革和为民服务相统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扁平化管理方式,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着力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资源配置,以大数据等新技术为抓手不断增强创新力,全面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构建起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反复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锻造一支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从严治警一刻都不能放松。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推动全警心怀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天地有正气,浩然日月明。
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要坚持改革强警,把新时代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要推行扁平化管理,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要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要以改革为抓手,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资源配置,加强机构人员职能整合、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流程衔接。要坚持科技兴警,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切实提升依法履职、服务人民的能力。
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公安队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队伍建设一刻都不能放松。必须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公安机关必将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心得体会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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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是我国第三十四个教师节,全国教育大会1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上,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通过观看全国教育大会的新闻,感受颇深。
强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干一行,爱一行,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献身精神是我们教师的最高精神境界。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是教师的最高美德。在工作中我们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服从领导分配,不打折扣,认真、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时时处处对自己严格要求,查找不足,及时纠正,对别人的缺点,尽量宽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意教师形象,在教师和学生中形成良好的形象、和谐的氛围,才能不愧为人民教师的称号。
通过学习大会精神,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感责任重大。贯彻好大会精神,就要加强自身修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教学业务能力,不断的自检、自省、不断的积极进取,不能敷衍塞责工作。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把自己的教学工作当作一种职业,做实做好,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学质量,才能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总书记的讲话使我备受鼓舞,牢记总书记赋予的责任和使命,以“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为己任,自觉向实践学习、拜人民为师,努力做到“做老师就要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
会议心得体会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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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全县上下围绕“招商引资全市第一、目标考核一等奖”总目标,开展了县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想法: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应该认真学习贯彻好此次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找不足,发扬争先创优精神,继续做好做实各项工作。农村的发展靠什么?靠招商引资,靠投资,只有更好的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才能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创业一直成为每个大学生村官心中的一个梦想,带头创业,创好业,守住业,才能更好的诠释村官的意义。我到泗阳工作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平时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我和其他村官一起为创业的问题竭尽全力。虽然,我没有自己的创业项目,没有一个能够让农村富起来的项目,但我一直在努力,只要有心做事,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成功。
学习县委扩大会议让我受益匪浅,想法也很多,“农村广袤土地,我们大有作为”,结合自身情况,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那就是对自己最大的鼓励。在农村的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都是宝贵的财富,农村不仅让你成长,更让你变得智慧。学会做人的道理,学会与人处事的原则,学会坚强,学会忍让,你就会发现一切困难都不是困难,一切矛盾都会自动化解。刚刚走上这个岗位的时候,说实话,自己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和自信,因为初来乍到,因为生疏,所以不自信。但过了一段时间,渐渐地我发现,其实要融入这样一个大的集体并不是那么难的。每天做每件事我都用心去做,用心去记,很快我就熟悉了身边的工作伙伴,通过向前辈学习,请教,自己某种程度上已经在慢慢的提高了。每次下村,我都热情的和老百姓打交道,暄寒问暖,慢慢的大家就不再排斥我了,很多时候到村里办事,大家都主动跟我打招呼,小小的虚荣心也能到了满足。其实,农村工作并没有那么难做,只要你用心,是真心实意的对待,那么别人也会将心比心的对你。
学习县委扩大会议让我再一次懂得用心做事的道理,设想一下,如果这个社会没有人认认真真做事,甚至做每件事情都马马虎虎,将错就错,抱着这样的态度,那还有谁能够值得信任?得不到人心,工作又怎么能够做好?2011年即将画上句号,新的一年要有新的计划,新的想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踏踏实实做事,爱岗敬业,与党保持一致,努力改变工作方式、方法,争取更好的服务百姓。
会议心得体会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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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擘画蓝图。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大家认为,要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真正让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头,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形势下,在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世界动荡变革的特殊时刻召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科学回答了在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明年及“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
的重要讲话消除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后顾之忧’,特别是提出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等举措,增添了我们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进军的信心。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总书记要求,科学谋划乡村振兴工作,力争早日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此次正式提出“三农”工作的“重心”以及“历史性转移”,还是第一次。做好有效衔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第一位的任务。这就是工作重心所在。
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今后的工作重心是把发展起来的产业巩固好,不断提高村民的收入。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如果说精准扶贫是扶贫攻坚的“靶向治疗”,脱贫攻坚战就是乡村振兴的“靶向治疗”。区分轻重缓急,“补短板”“啃硬骨头”,体现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方法论。
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犹如乡村振兴“总抓手”的五指。关于五根指头与一根指头的关系,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不亚于脱贫攻坚,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首先就是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农业现代化是短板。补齐“四化”短板,必须抓产业,产业必须抓特色。
产业发展是农民增收的长远之举。将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总书记提出,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这是我们未来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我们要整合优势资源,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的重要讲话,让他心里更有底了。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的要求,明年加强与农科院深度合作,打造自己的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价值,让老百姓在种地上获得更多的实惠。
“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在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粮食生产问题。
会议心得体会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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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至日,根据市委党校的安排和要求。一行人参加了全市党校系统2011年师资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情况
增强培训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这次培训是培训与会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目的为了提高全市党校系统教师的教学水平。为下一步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作准备。市委党校副校长及等教授就如何上好党校专题课、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及建设幸福等课题作了精彩的讲演。大家觉得,这次培训收获很多,启发很大。
开展了拓展训练。市委党校副校长在开班式和结业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培训期间还就如何提高教学培训质量进行了座谈讨论。副校长还就党校教学科研问题作了安排布置。
二、几点体会
1党校工作大有可为。
2教学科研大有文章。
3校工作大有潜力。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自己的主业抓紧抓好。指出,1党校姓党。党校要姓党。如何体现姓党呢?就是要在平常工作中体现,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体现,要在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中体现。作为县级党校,就是要发挥自身优势,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领会好、阐释好、宣传好,努力当好“宣传员、解说员和参谋员”这才是主业和正业。从兄弟县市的情况看,凡是党校工作开展得好的都是这样做的比如市至今已开办专题班19期,会昌县今年已经开了4个班。
会议心得体会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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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届以来省人大培训工作的主要情况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本届之初,主任会议就对培训工作提出了“加大力度、完善制度、拓宽渠道、提高实效”的总体要求。常委会领导还在一些重要讲话和报告中多次阐述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强调通过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和机关服务保障能力。秘书长办公会议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任会议对培训工作的要求,专题研究培训工作,谋划培训工作的发展思路和方向,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都为加强人大培训工作提供了动力和保障,为加快培训工作和培训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正是在多方面共同配合下,本届以来省人大培训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初步建立了培训工作体系,正朝着正常化、规范化和事业化的方向发展。
一是培训工作机构和力量得到加强。2004年,培训中心新进1名工作人员,结束了单打一的局面。去年,经过秘书长办公会议的多方协调和努力,省编委批准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更名为省人大培训中心,并新增加事业编制2名,连同原有编制共计7名。省编委还同时明确,新增编制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这为进一步做好人大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培训的规模和效果得到提升。一直以来,人大的考察培训受到诸多条件限制,影响了人大干部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人大干部成长。这几年,在秘办会议和培训中心的努力下,人大系统的培训考察得到了有效开展,共组织了省内培训13批1686人,国外培训3批73人,出国考察12批118人。这些培训和考察,激发了干部工作的活力,拓宽了工作视野,提高了人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在全省人大干部中产生了较好的反响。同时,代表培训工作在积极探索中得到了加强。届初对代表进行集中初任培训,2005年开展代表中心组和代表小组组长培训,2006年把代表学习培训与赴外省考察代表工作、交流履职体会相结合,代表培训的形式和途径更为多样而灵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在秘书长办公会议的主持下,全面修订了《浙江省人大干部培训工作规则》,明确了培训工作机构的职责以及人大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工作规则对这几年培训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作出了许多符合我省实际的新规定。以工作制度的形式加以实施和推进,有利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是积极探索培训事业发展。设法改善培训工作条件,经过沟通和协调,在理顺与花家山庄培训基地关系、税收政策优惠等方面取得进展,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培训工作争取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积极克服培训经费不足的困难,改进集中学习培训办班方式,探索建立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良性工作机制,较好地处理了加强工作与事业发展的关系,在做好培训工作、达到培训目标的同时,争取实现培训事业发展。
以上是这几年省人大培训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培训工作与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培训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培训的事业化程度比较低,培训工作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培训工作的调研与分析,增加理性认识,把握主要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省人大培训工作。
二、正确把握人大培训工作的定位
改进和加强人大培训工作首先必须深化对培训工作的认识,了解其基本特征和内在要求,为培训工作把好位、定好性。从词义上看,培训就是对人的知识和素养的集中培养和训练。人大培训工作就是有组织地对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进行知识和经验传授。这里最根本一点就是,为什么要进行培训,培训工作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通常说,人大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的工作。人大工作既是政治工作,也是业务工作;既要讲政治、谋大局,又要精通法律、善于工作。一句话,做好人大工作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就需要有组织地对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进行系统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获取必要的知识和经验,不断地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知识补给。在现行体制下,承担培训工作任务的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的是各级人大机关。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培训工作是人大及人大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_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通过组织系统的学习培训,提高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从这一意义看,培训工作本质上是服务工作。这项服务工作一旦坚持抓好并形成制度,就能造就一支关心人大工作、热爱人大工作、精通人大工作的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队伍,就能为不断推进人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干部队伍力量。
培训工作虽然是服务保障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与会务、秘书、行政、接待等机关日常工作相比,又有着较大区别,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是机关工作中较为特殊的一项。这种特点和规律,是一切教育培训工作所固有的事业性和体系性。所以,做好培训工作还需要有一套独特的运作方式和方法,需要以事业化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只有坚持事业化的取向,才能不断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层次,促进培训工作持久发展,为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提供更好的培训服务。据调研,凡是机关培训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省市,都是培训工作体系较为完善、事业化发展较为活跃的地方。可以说,事业化是做好培训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努力方向。这就要求,做好人大培训工作,必须尊重和体现事业化的特点和规律,把培训当成人大的一项事业来抓,逐步明确事业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推动人大培训工作和培训事业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服务。
三、改进和加强省人大培训工作的若干建议
中发[2005]9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对全国人大代表的系统培训制度。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学习培训基本内容、组织安排和工作保障,为建立系统的培训制度打下了基础。去年,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强调要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召开如此高规格的会议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教育培训工作置于如此重要位置,这在建国以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史上是不多见的,充分表明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中央的这些
精神,既对加强新时期人大培训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也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培训工作,发展人大培训事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现在,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充分利用优越的政策背景和环境,设法推进省人大培训工作和培训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我们的调研、总结与分析,当前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努力并取得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培训工作的领导。培训工作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整体成效和水平,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持续进步和发展,决不是一项可有可无、可弱可强的工作。为此,要从全面提高履职素质和能力的高度,深化对做好培训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培训工作列入常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其成为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议明确一位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培训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提到常委会层面,从而进一步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和推动。同时,建议主任会议每年听取一次培训工作的专项汇报,了解情况,明确方向,提出任务。建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定期研究培训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动态,协调和落实不断加强培训工作的具体举措。
(二)制定和实施培训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不能没有规划和长期考虑。特别是在培训工作事业化发展的趋势下,更需要制定一个统一的、长远的规划。这方面,中央和省里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都有中长期规划。全国人大在《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制定代表的五年培训规划。上海等一些省市也正在推进这项工作。目前,从各方面情况看,我们已经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人员力量,建议抓紧制定培训工作五年规划。通过制定五年规划,明确一届任期内代表和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培训的对象、内容、方法、步骤等。根据五年规划,制定和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保证五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和水平。这是做好培训工作的生命线。培训工作做得好坏,关键是看广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是否学有所获、感到满意,是否达到培训的预期目的。反过来说,培训工作有特色、见实效,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自觉性就比较高,就能赢得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从而进一步为培训事业发展奠定基础。提高培训工作实效,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选准培训题目。培训题目的选择要综合考虑时间、阶段、形势和任务等多种因素。届初,要组织好任职培训,选择人大的基本理论和业务。之后,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题目的选择要紧紧围绕代表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话题,能够激发代表们依法履职的热情,能够引起代表们的共鸣。当前,就是要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多做文章、多出题目,如“十一五”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二是改进培训方式。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坚持开课学习、实地观摩、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结合。同时,对每一次培训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周到考虑,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搞好服务的关系,努力为参加培训人员提供舒适的环境和便利的条件。三是形成稳定的师资队伍。办好学习培训班,师资是关键。建议机关党组注意加强培养、锻炼和选拔,逐步在省人大机关中形成一支经验丰富、表达流利、知识扎实的干部骨干,作为培训师资的主要来源,并视情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参与。总之,省人大培训工作要得到各级人大代表和全省人大干部的认同,成效也要从他们的学习收获中得到体现和反映。
(四)加强培训工作机构和场所建设。培训中心承担着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需要做的工作很多。现只有2人,难以适应培训工作和培训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为此,要加强培训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力量,主要是选调或招录工作人员,把已经批准的编制落实好。这是做好培训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已更名为省人大培训中心。名称改变了,其承担的职能和任务也要随之调整。现在,代表培训与干部培训相互独立。建议对代表培训和干部培训工作进行统筹研究,整合培训工作资源和力量,实现代表培训和干部培训工作的相互融通,合力推动培训工作和培训事业发展。同时,也应该看到,培训工作涉及的面比较广,有一些问题仅靠人大自己不可能解决。为此,要保持与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人大的经常性联系,进一步搞好协调和沟通,争取更多的支持和配合,保证培训工作任务的完成。一个功能齐全的培训场所是做好培训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培训事业不断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从全国来看,多数省级人大都拥有一个运营良好、独立承接培训工作任务的培训中心(基地)。本届以来,机关理顺了与花家山庄的关系,并把它作为培训基地。但这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大培训中心,承担培训工作接待任务的许多方面受到限制。同时,机关已通过其他形式对建设省人大培训中心(基地)进行探索,但目前还没有得到落实。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从发展培训事业的长远考虑,进一步加强对建设人大培训中心(基地)问题的协调和研究,努力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本文作者:
傅颂恕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中良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
王新华 省人大培训中心主任
会议心得体会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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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去年*月省局四明湖学习会的有关精神,整个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下一步将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全力谱写我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新篇章。系统的教育这一块工作相当重要,但同样也迫切需要深化改革。我觉得教育培训工作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思路放开,多头出击,立足本系统,面向全社会。简单地说,就是我们能够想到的、可以做到的培训项目,都应该挖掘出来并积极地开展起来。刚才,各位同志的建议都很好,点出了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及培训中心发展中的问题。下面,我就这一问题简单地谈三点意见
一是要深化改革,努力开拓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深化改革首先要转换经营机制。培训中心要实行培训项目承包,项目积累的盈余可以按适当的比例进行分成,同时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改变以往办班时大家一起上,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现象。一般而言,办一个班只需2到3人即可,也就是同时可开展多个培训班,然后每个班由2到3个人具体承包。承包办班的盈余可以按事业发展、集体提留、个人提成细化分成。这样,集体既有发展金,个人又有更高的积极性。采用类似企业承包经营机制,将大大激发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其次,关于培训场地的问题,建议培训中心可以考虑与文艺大厦协商谈判,搞大厦经营权承包,以解决培训场地的燃眉之急。在这一点上,要想办法放开思路,积极谋求发展。编码中心及杂志社引进负债经营的理念,已渗透到实际工作当中,在场地投入方面取得成功的经验值得参考。第三,培训中心的员工要树立良好的精神状态,要改变以往那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不要一有困难就想到局里,而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去迎接挑战。
二是要寻求多方支持配合,扩大培训工作业务面。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及全系统能够多支持配合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培训工作要归口,归口到人事处及培训中心,各处室不得独自行使;宣传工作归口局办公室,对外联系必须由唐全东副局长把关批准。如果处室擅自对外经营,一律按违纪论处,绝不手软。1月3日召开的局党委会已经决定:只有技术机构可以对外签订服务协议(合同),行政机关各处(科)室不得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合同),如有违反者,同样也以违纪论处。培训中心也要注意同局机关处室的协调沟通,建立合作关系,制定利益分成细则。但该利益分成,只能作为各处室日常的公务招待费,而不能进行二次分配,进入个人的腰包。
三是要解放思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要甩开思想包袱,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在聘用高质量的教师、讲师薪金上能有所侧重倾斜,留住具有真才实学,业务上拿得起优秀教师、讲师。只要值,该花得钱就要花,用高薪来壮大高质量教师的队伍。前段时间,工商联曾聘请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到杭州举办讲座,这就是高薪聘请专家举办讲座的一个成功例子,值得我们去借签学习。在培训队伍建设中,职业道德建设也同样不容忽视,要努力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形象。省局在中心班子配备上也有不足之处,局党委会已决定把健全培训中心领导班子的工作排上议事日程。我相信,只要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健全中心领导班子,我省的教育培训工作一定能够开创新的局面
会议心得体会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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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单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所有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单位(以下简称训练单位)、青少年足球运动员(以下简称运动员)、从事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和管理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体育局是本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足球训练单位的业务管理。
*市体育局授权市足球管理中心负责对本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单位的业务指导、管理和资质认定。
第四条管理原则
(一)宗旨:第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第二,激发青少年对足球运动的兴趣,传授足球运动知识技能,提高身体素质,培养优秀的足球后备人才。
(二)协议制:训练单位与训练单位之间、训练单位与运动员之间、训练单位与教练员之间的关系,包括责、权、利都应当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三)注册制:各训练单位、运动员、教练员都应当按年度到市足球管理中心办理注册手续。经准予注册的训练单位可以开展培训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业务活动;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代表本训练单位参加各类比赛。
(四)公开制:各训练单位、运动员、教练员都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有关资料交市足球管理中心,由市足球管理中心统一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年检制:对各训练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实行年检制度,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坚持不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其注册资格。
第二章训练单位
第五条分类
本办法所指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单位,包括:
(一)第一类一具有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法人),以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某学校为基础,具有完整教育体系和训练设施的训练单位,学生运动员原则上实行教、训、宿三集中,这类训练单位的典型例子即足球学校。
(二)第二类一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有专用或租用的训练场地,在学习工作日内利用课余时间对运动员进行集中训练的训练单位,文化教育采用借读或分散的形式进行,这类训练单位经常称为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足球训练基地。
(三)第三类一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有专用或租用训练场地,主要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对运动员进行相对集中训练的训练单位,一般不承担文化教育任务,这类训练单位经常称为青少年足球培训中心。
(四)第四类一不具有法人资格,系指各类青少年业余体校足球队(班)和学校足球队,隶属于该业余体校或学校,在学习工作日内利用课余时间对运动员进行训练。
第六条申办条件
申办训练单位,申请人应当具有:
(一)法人资格;
(二)与该训练单位的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三)与该训练单位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教练员和管理人员;
(四)与该训练单位的规模相适应的训练场地、设施和器材;
(五)进行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必要条件或解决方案《第五条(三)除外》。
第七条训练场地、设施和器材条件训练单位应当具有以下必要的训练条件:
(一)保证每25名运动员拥有一片符合标准的训练场地,每名运动员都有一只训练用球;
(二)具有良好的更衣、医疗保健设施;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训练器材;
(四)运动员集中住宿的训练单位应当具有环境良好的宿舍、餐厅、洗浴等必要后勤保障设施。
租用以上硬件设施的,双方应签定合作协议书。
第八条文化教育条件
(一)足球学校应当具有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必要的教学设施和器材。
(二)依托其他学校进行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应当选择具有良好教学设施和教学质量的学校,双方应签定合作协议书,制定符合运动队训练竞赛特点的教学计划,并对因竞赛等原因造成的缺课有补偿的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运动员集中住宿的训练单位应当提供学生进行文化课夜自修的必要教学设施,并配备文化辅导教师,保证运动员顺利完成文化学习。
第九条担保和保证金
申办训练单位应当提供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应当向所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具体标准,根据申办的训练单位的规模和其他条件,由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自行规定。
第十条申办和审批
申办训练单位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一)向申办的训练单位所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可具有办训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办理同意在该辖区内开展足球培训业务、建立训练单位的批准件;
(二)向申办的训练单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同意运动员在该区(县)学校就读或借读的批准件。不承担文化教育责任的训练单位除外;
(三)持上述批准件,根据申办的训练单位的性质,分别向所在区(县)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训练单位的审批手续,获得主体资格(法人);
(四)在市足球管理中心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训练单位年度注册证。
第十一条教练员管理
(一)聘用:训练单位应当聘用具有上岗资格,并经市足球管理中心注册的教练员担任教练工作,应与聘用教练员签定工作协议书,并报市足球管理中心备案。聘用的教练员中应包括至少一名守门员教练员。
(二)教研组:训练单位应设立以教练员为主的教研组。
(三)资质要求:足球学校的教研组长应具有高级教练员职称或具有a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他训练单位的教研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教练员职称或具有b级以上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负责实际主持训练工作的教练员都应具有初级以上教练员职称或具有c级以上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运动员管理
(一)协议:训练单位吸收运动员时,应与运动员本人(18周岁以上)或运动员法定监护人签定训练、比赛协议书(由市足球管理中心统一印制),对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协议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二)注册:训练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培训的运动员办理注册手续,以明确代表资格(详见第三章)。
(三)参赛资格:经获准注册,并获得比赛许可证的运动员,在协议书规定期限内,可代表本训练单位参赛。
(四)转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的转会规定,在不违反已签定的训练、比赛协议书的前提下,运动员有自主选择转入其他训练单位的权利,训练单位应当予以同意(详见第四章)。
第十三条经费和财务管理
(一)对运动员实行收费的训练单位,须向所在区(县)的物价管理部门申报收费项目、核定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向运动员实施收费时,应出示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核定的项目收费。
(二)属企业法人的训练单位须办理税务登记,接受赞助、捐助,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必要手续。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开支,并接受由市足球管理中心组织的财务审计。
(四)对未经许可擅自收费、超越核定收费范围或标准收费的,经指出后应立即整改,坚持不改的,将停止其招生资格,直至取消该训练单位注册资格。
第三章注册
第十四条一般规定
(一)各训练单位、运动员、教练员每年度都须申报办理一次注册手续。
(二)注册的有效期为当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受理注册手续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起至2月10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第十五条运动员注册
(一)注册规定
1.本市各训练单位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运动员应当按年度申报办理注册手续和领取比赛许可证。未经注册的运动员的权利不受保护,不得参加比赛,不受理转会申请。
2.一年中一名运动员只能作为一个训练单位的运动员向市足球管理中心申报办理注册手续,一年中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训练单位参加比赛,升学转会等特殊情况除外。
3.运动员注册手续由所在训练单位统一向市足球管理中心申报办理。
(二)注册条件
运动员申报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在籍学生,第一次注册时应当出示出生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2.个人与该训练单位签定的训练、比赛协议书。
3.身体检查合格,有医务单位证明。
4.文化学习成绩合格,有在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证明。
5.个人品行优良。
(三)其他规定
1.训练单位招收运动员后,应当立即申报办理运动员注册手续,不申报办理运动员注册手续,经指出后应立即补办,坚持不改的,将停止该训练单位开展青少年足球培训业务活动的资格,直至取消该训练单位注册资格。
2.训练单位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运动员参加比赛,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队比赛的成绩,并停止该队一年的比赛资格。
第十六条训练单位注册
(一)注册规定
训练单位在获得主体资格后应当申报办理第一次注册手续,以后应当按年度办理注册手续。获准注册的训练单位可以向社会信息、开展招生和培训等业务工作,并以本训练单位的名义参加各类比赛。
(二)第一次注册手续
训练单位申报办理第一次注册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附复印件):
1.所在区(县)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建立训练单位的批准;
2.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批准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3.已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4.税务登记证明和收费许可证;
5.训练单位章程和组织机构名单;
6.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训练单位须有合作协议书。
7.租用有关设施的,须有租用协议书;
(三)年度注册手续
训练单位申报办理注册手续时,应当提交上一年度由市足球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训练单位工作考核表,并通过上一年度审批部门的年检。
(四)其他规定未办理注册手续擅自开展青少年足球培训业务的训练单位,经指出后应立即补办注册手续;坚持不改的,市足球管理中心将会同工商行政等部门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主体资格。
第十七条教练员注册
(一)注册规定
从事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训的各级教练员应当按年度到市足球管理中心办理注册手续。获准注册的教练员可应聘在训练单位担任教练工作,并代表该训练单位参加各类比赛;可参加各类教练员培训活动。
(二)第一次注册手续
教练员申报办理第一次注册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练员注册表;
2.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职称证明。
(三)年度注册手续
教练员申报办理年度注册手续时,应当提交上一年度由市足球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工作考核表。
(四)其他规定
1.教练员由于违反有关规定或纪律受罚期间,可暂停其年度注册资格。
2.教练员由于上一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可视情况,暂停年度注册资格一年。
3.训练单位应当聘用注册教练员,聘用后应当向市足球管理中心申报备案。训练单位聘用未经注册的教练员或聘用后不申报备案,将取消参加比赛资格,直至取消训练单位的注册资格。
第四章运动员转会
第十八条转会规定各训练单位经注册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从一个训练单位合法转入另一个训练单位称为转会,都需办理转会手续,重新明确代表资格。
转会包括以下四种情况:输送(按照本市一、二、三线运动队的划分,运动员从本市低一级运动队转入高一级运动队)、交流(运动员在本市同一等级上从一个运动队转入另一个运动队)、引进(市外运动员转入本市运动队队输出(本市运动员转入市外运动队)。
第十九条转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运动员,可以提出转会申请:
(一)年龄在12周岁(含12周岁)以上,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
(二)已在市足球管理部门办理过注册手续;
(三)文化学习成绩合格;
(四)与原训练单位签定的训练、比赛协议期未满,提出与原训练单位终止协议书,加入另一训练单位,必须由原训练单位、运动员本人、新训练单位三方签定同意运动员流动的协议书后,方可提出转会申请;
(五)在训练、比赛协议期满后,运动员可自主选择转入其他训练单位。
第二十条不予转会规定
运动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足球管理中心将不予转会:
(一)与原训练单位签定的训练、比赛协议期未满,未经原训练单位同意,擅自加入其他训练单位的;或者向原训练单位提出退役,然后擅自加入其他训练单位的;
(二)未经市足球管理中心注册的;
(三)被原训练单位除名后,尚未恢复参赛资格的;
(四)尚在中国足球协会或*市足球协会作出的处罚期内;文化学习成绩不合格的。
第二十一条转会手续
(一)运动员向原训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18周岁以下由法定监护人提出);
(二)双方训练单位签定同意运动员转会的协议书;
(三)市足球管理中心核准后签发同意转会的证明,下发新的参赛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转会培训费
(一)参照标准:小学阶段转会培训费基数200元/年;初中阶段(预备班开始)转会培训费基数500元/年,在此基础上以后每一年递增500元;高中阶段转会培训费基数3000元/年,在此基础上以后每一年递增1000元,具体计算方法见实施细则第三部分(第六条);
(二)双方训练单位也可协商解决转会培训费,但必须予以书面确认,市足球管理中心不持异议;
(三)训练单位和培训运动员可按参加训练交费的比例分配转会培训费。
第二十三条转会仲裁
(一)转会中出现的争议均可申诉,申诉向市足球管理中心提出,市足球管理中心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二)因转会培训费数额引起的争议,市足球管理中心将按有关标准进行裁决;
(三)如一方不履行转会协议,市足球管理中心可作出:停止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停止该训练单位申报转会的资格;
会议心得体会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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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德国的国家结构和地方自治 2005年4月18日至5月1日,民政部中欧村务管理培训项目赴欧洲考察团,到德国、瑞典学习考察国家的地方自治,公共管理培训的手段、方法和组织实施。参加人员有民政部、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办公室和辽宁、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云南、甘肃7个试点省的培训项目主管、培训教师共17人。短短10多天的学习考察,学员们不仅被欧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现代田园城市”风光所陶醉,而且对两国的公共行政管理,特别是地方政府自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一、考察活动的基本情况 此次考察是中欧村务管理培训项目的组成部分,也是该项目派出的第四个赴欧洲考察培训团。出访前,民政部和中欧村务管理培训项目办公室专门组织召开赴德国、瑞典学习考察动员会,介绍了欧盟与中国的外交关系及最新发展、中欧合作项目的情况,德国地方政府体制和地方治理模式,并向代表团成员提供了访问地的中文材料,为考察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帮助。 考察期间,除旅途时间外,我们在两国先后各工作了6天。在瑞典,瑞典基层机构协会(salaida)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就基本国情、国家行政体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国家的审计和监督、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国家和地方的选举以及瑞典基层机构协会的发展历史、工作职能和成效等情况给我们作了详细介绍;期间,到英雪萍市(enköping)听取了市政府首席执行官关于市政府的员工构成、工作职能和财政情况的介绍,实地参观了该市残疾学生与健康学生一起接受教育的小学、为弱智学生设立的短期看护家庭;参观了地方政府培训中心(stora brannbo),了解了该校对瑞典地方自治体发展所起的作用及目前市镇议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参观了斯德哥尔摩市政厅,观摩了瑞典国家议会举行会议的现场,并听取了国会议员关于各大政党在瑞典国家和地方民主政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制衡机制的情况介绍。 上图:英雪萍(enköping kommun)市议会及市政府 在德国,我们的考察活动集中在北威州(nrw)进行,先后听取了科隆林德斯区(lindenthal)市民倡议小组(ibb)代表关于市民如何参与地方自治的情况介绍,并实地参观了在他们的建议和干预下,城市社区的市场、住宅、办公、工厂在建筑风格上如何相互协调,布局上更为科学合理;到贝尔斯基—格拉德巴赫市(bergisch-gladbach)了解了地方议会在地方政府决策中的角色和作用;到北威州首府杜塞尔多夫(düseeldorf)听取了州政府内政部基层治理部门(kommunal verwal tung)的官员关于州和县、市镇(乡)的组织结构和自治方式等情况介绍;访问了艾伯特基金会(bonn friedrich)、大莱茵地区行政管理学院(rheinischen studieninstituts fur kommunale verwaltung in koln)和哈根大学远程教学教材开发中心(fern-unversitat hagen,zentrum fur fernstudienentwicklung zfe),了解了公务员培训的基本情况,培训的方法和手段等;参观了克莱沃先生(krevert,农民)的农场和家庭,并与克莱沃夫妇及市镇农场主协会主席进行座谈,了解德国农业的发展形势,国家在农业方面的政策及对农民政治、经济权益的保障等情况;听取了莱茵西格县(rhein-sieg kreis)选举办公室负责人关于地方议会选举规则、组织机构及莱茵-西格县2004年选举情况的介绍,并前往托斯道夫市(troisdorf)会见了该市社会民主党(spd)主席拉尔夫·沙伯劳斯奇(ralf saborowski)先生、皮特·克莱尔(peter kreppel)教授,了解了民主党派怎样为自己竞选做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瑞典的国家结构和地方自治 (一)基本情况 (二)国家结构与行政组织 市镇是地方自治的基本单位,它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市议会,所有的决策均由议会所作。根据市(stad)或镇(kommun)的大小不同,市议会分别由31-101议员组成,如我们考察的英雪萍市(enköping kommun)共有议员61位,其中左派党30位,右派党31位。市“议长”同时也是“市长”。市议会一般设6-8个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的首席执行官负责综合部门的日常工作,其它主要是负责教育、社会福利、老人残疾人服务、文化娱乐、公共管理、紧急救援等事务的委员会,委员长由议会选举,每个委员会通常有5-7个议员组成。 (三)地方政府治理 1.地方政府的选举。 无论是国家议员,还是省议员和市议员,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每四年。选举有选举法和实施细则,选举法的规定比较原则,实施办法的规定比较细致。选举时间为选举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 上图:瑞典国家选举局官员在介绍情况 2.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 省(医疗区)的职能主要是:医疗保险、牙齿保健、交通补贴。大量的公共服务是由市镇来承担的,主要有:中小学教育、城市规划、住房供应、公众交通、环保、消防、垃圾处理、饮用水供应、污水处理、课外活动、图书馆等文化基地建设、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其它福利,等等,包罗万象。过去从洗礼到葬礼,都由宗教来管,现在从摇篮到坟墓都由市镇负责。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事务已由其它机构负责,都可以市镇的职能,因此,市镇通常都会根据当地实际,自愿承担一些工作,如英雪萍市(enköping kommun)政府,就主动承担了建设市民业余活动场所和政府出租房屋、热能供应、支持工商业发展等职能。 3.地方政府的财政运行情况 地方财政来源:(1)地方居民所得税59%;(2)国家拨款20%。(3)城市场所出租收费12%。(4)资产出售、财产利息、贷款所得9%。 地方财政的支出,大部分用于学校教育、儿童福利和老年人福利,约占75-80%,其它支出,如残疾人照顾、垃圾处理等,占20-25%。由于今后十多年的发展趋势是,工作的人越来越少,需要照顾的人越来越多(参见表1)。因此,对市政府的工作是个很大的挑战。 三、德国的国家结构和地方自治 (一)基本情况 (二)国家结构与行政组织 德国的行政层次分为联邦、州和地区(社区)政府三级。国家权力被划分给代表整个国家的联邦和16个州(包括13个州,3个州级市)。这16个州不是通常理解的省,联邦各州都保留了“国”的性质,都拥有国域、国民和治权。也就是说,州有自己的州宪法,拥有自己的领土主权和主权国家所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其主权尽管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不依赖于联邦,而是要与联邦国家基本法的共和、民主、福利、法治、联邦原则相符合。州下设有县(kreis)、非县市(stadt)和乡镇(gemeinden)等地方政府,约1.3万个。乡镇(gemeinden)又分为若干小区、管片或“村”,“村”不设机构,由乡镇议会推选议员或执政党物色的负责人“村长”协助市长管理“村”里的一些事务。 县、非县市和乡镇是德国基层的地方自治单位,它不是州政府的下属行政单位,而是相对独立的地方自治体。非县市规模较大,具有完备的行政机构和自治功能;乡镇所辖的人口较少,与市相比,它不具完备的行政机构和自治职能,其缺少的职能,由县承担。因此,县并不是一级完备的政府层级,它一般仅承担管辖区域内的乡镇政府缺少的自治职能。县与乡镇也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只是各自的职能不同而已。如非县市一般设有卫生防疫部门,但每个小乡镇可能没有必要都设这个机构,因此这个机构设在县里,由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几个、十几个乡镇)的卫生防疫工作。在州、县、非县市和乡镇中都设有自己经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秘密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机构和执行机构。人民代表(议员、政治家)全部为兼职,市长为专职人员。需要指出的是,德国各州基层的市镇自治体制有所不同,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北部的“一元制”模式,即市镇议长同时也是市长(如前所述的瑞典市镇自治体制);二是南部的“两元制”模式,乡镇议会与乡镇长议行分设,分权治理。由乡镇议会决策和监督,乡镇长执行议会的决策,但有权否决议会不符合法律的决议,在决策中扮演着“二长官”的“核心”作用。。三是莱茵河流域的“两元制”模式,是南部“两元制”的变体,不同的是,在这里,如果法律确定由乡镇长来完成的事务,就不再由乡镇议会作决策。四是“三元制”模式,通常有市镇议会、市镇长和市政公司,由乡镇议会决策,市政公司执行;乡镇长既是首席执行官,有自己的权力,又是市政公司的董事长。各种模式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从发展趋势上看,主要是从“一元制”向“两元制”和“三元制”转变,决策权由乡镇议会向乡镇长加强,对乡镇长的直选也逐渐盛行。 (三)地方政府治理 1.地方政府的选举 上图:莱因西格县2004年选举县议会、县长、乡镇议会和乡镇长选票式样
议员选举采取多数原则和比例原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半议员由选民在选区直接选出,另一半议员根据各政党在全县选举所得总票数,按比例将席位分配给各个政党。以该县选举产生72名议员为例,首先,由县选举办公室将19个乡镇划分为36个选区,各政党党内推荐或市民联合推荐候选人到选区中参加竞选(每个候选人只能在一个选区参加选举),选举出36名议员。
2.地方政府的职能 3.地方政府的财政运行情况 基本法第28条规定,“自治的保障也包括财政自收自治的基础”。市镇财政收入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联邦财政补贴。每年联邦政府向州政府分配一批资金,州政府再将其中的一部分分配给市镇政府%;二是市镇政府与州政府分享的税收。各市镇分享的数量因纳税人的多少而不同;三是市镇自行征收的工商税、地产税等税收;四是政府贷款;五是出租房屋、土地等收益;六是社会各界的捐款。 四、体会与思考 此次欧洲之行,虽然时间不长,但由于有具体接待单位的周密安排,加上全体团员的共同努力,使考察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所有团员一致认为,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收获很大。 1.全体团员都能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认真听取情况介绍,积极主动提问,赢得了国外专家学者一一致好评。这次考察,虽然日程安排紧张,但我们努力克服时差调整难、饮食不习惯等问题,有的同志甚至带病坚持参加每项活动,从未出现请假或缺席的现象。听取有关人员介绍时,大家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听讲,仔细做笔记,踊跃提问。我们谦虚、认真的态度得到了各方的一致好评。两国接待官员给我们的评价都是:“你们的提问十分有水平,都能问到点子上,与你们的合作很愉快”。 2.加深了我们对部分欧盟国家地方自治,公共管理培训的手段、方法和组织实施等情况的了解。所到的两个国家,虽然行政管理体制、民主规则的运用各具特色。但就地方自治而言,都具有完备的法律规范,各级政府职权明晰,严格依法行政,任何国家公务人员都不具有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特权。地方议会主席、政府首长仅仅扮演召集人的角色,国家的各项政策均由人民选举出来的议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制定出来,且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相分离。地方行政有来自市民、媒体、议会监察部门的严格监督。就公共管理培训方面而言,不同的培训机构,在培训方式、组织实施等方面,既有很多共同之处,又具有各自的特点。出国前,我们仅是从相关的文献资料上或多或少地了解了一些这方面的情况,通过听、看、问等方式实地考察学习,对两国地方自治和公共管理培训的发展历史、运行规则等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为我们在今后在工作中借鉴成功经验,提供了帮助(详见分报告)。 3.两国地方自治的一些好的做法,值得我们在健全村民自治制度中学习借鉴。首先,在选举方面,我国现行的村级选举,对参选率方面的要求比较高,规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有的地方召集足够的选民就得很多时间,有的甚至因选民人数几次变更选举时间,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参照德国、瑞典地方自治中的“自由”原则,我们在做好充分宣传的前提下,也可以对参选率不作要求,只要候选人获得实际投票数的过半数即可。同时,应取消委托投票的规定,对于选举日不能到选举现场的选民,可以通过设立投票站、完善函投等方式保障选民的选举权。这样,既可以降低选举成本,又尊重了选民自由,保证了选举质量。 其次,瑞典和德国在地方自治中,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国家(联邦)、省(州)、市、县、乡镇各自职能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在处理村委会与乡镇政府之间、村委会与村党支部之间关系时借鉴。 考察团团长:王金华 顾问:段丽元 团员:韩全永 李立新 孟德敏 程宪莉 林松华 唐咸富 王 晔 赵立杰 龚宗俊 姜明法 王晓旭 陈贵元 雷 路 景旭年 黄 瑞 执笔:李立新 唐咸富 德国、瑞典基层教育培训情况考察报告 4月18日至30日,我们随民政部考察团,对德国、瑞典的基层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瑞典基层的培训、教育情况 4月20日下午,我们先参观了乌普萨拉省英雪萍市(enköping)的一所学校(enöglaskolan),这是一所残疾学生和正常学生一起接受教育的小学。学校根据残疾学生的不同情况,分班施教,人数小的班级只有两个学生,人数大的班级有十几个学生。各班设有文化课教师和生活老师,多的设3个生活老师。残疾学生和正常学生的学制是一样的,只是学习内容不同,残疾学生主要以掌握生活自理技能为主,如熨烫衣物、缝椅垫、针绣等。 随后,我们参观了社区为某些中小学残疾学生设立的一个“短期家庭”(gluggen)。市政厅设立“短期家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轻社区内残疾学生父母的负担,凡7—21岁孩子,有智力、肢体残疾或孤僻症等心理缺陷者都可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均能被批准加入。这些孩子每月在“短期家庭”住一周,有专车接送他们上下学,他们通过和老师一起做饭,打扫卫生等家务活动,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和康复训练。孩子们分成小组,以组为单位进行活动,一起交流学习,有心理疾病的孩子在这里可以得到专门的矫治。 最后,我们到西格图那参观了瑞典地方政府培训中心(stora brännbo),培训中心的常务主任彼尔·约翰先生(björn jonzon)向我们介绍了培训中心的主要职能及其在瑞典地方自治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该中心的前身是瑞典的地方政府培训学校,类似我国的国家行政学院,不同的是,它不仅培训地方行政公务人员,而且主要是为地方自治体议员提供培训和咨询,因此,可以说是瑞典职业“政治家”的摇篮。培训中心建立于1956年,当时正值瑞典地方政府机构第一次大的改革时期。地方政府体制的变化,需要培训大量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有知识、有能力的社区领袖和地方干部,以往的函授培训远不能满足各地的需要,于是该校应运而生。它的运作方式是以“基金会”的形式来建构的,会员是瑞典所有的地方政府。当时每年约有一万名地方议员前来参加培训,后来发展到行政主管也来参加培训。在1968年的第二次政府改革中,市镇政府(stad)和乡政府(kommun)合而为一,培训学校成为瑞典地方政府协会(salaida)的一部分,当时有17位讲师在这里工作。那时,学校的培训对象除了新当选的议员和行政主管外,还有不同专业的师资,培训内容设有384门课程,这些课程,既涉及广泛的民主管理,也包括针对性很强的专业课程,基本上涵盖了市政府的各项工作。培训中心还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设计课程,送到各省,由各省的师资做具体培训工作。到1984年,省政府渐渐已经可以自行开展培训,根据瑞典地方政府协会的决定,地方政府培训学校暂停招生,把工作的重点转向编制教材,指导各地政府的培训机构上来;由此,一所负责全国培训的学校改为指导性的培训中心,体制上成为一家赢利性的公司,引入市场机制,以自己设计的课程为“产品”开展“营销”。培训中心通过与地方政府、各党派和议会的广泛联系,通过每年的热点问题调查,及时掌握培训需求,组织人员设计课程,研发教材,然后再“出售”给地方政府。目前,该中心的研发成果,在地方政府培训市场上很有“卖点”,占有相当位置,很受信赖。与此同时,该中心还保留了一部分住宿性的短期培训,对需要进修的人员,提供收费式培训。 二、德国地方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 在德国,我们重点考察了艾伯特基金会(friedrich edert)和莱茵地区行政管理学院(rheinischen studieninstituts für kommunale verwaltung in köln)。 (一)艾伯特基金的教育培训工作 艾伯特基金会是根据德国首位民选国家总统弗里德里希·艾伯特提议创建的政治性基金会,为公益性的私立文化机构。基金会主要的职能,一是通过从事政治教育培训,帮助德国公民对政治以及社会变动做出反应,更加积极、更加有判断力地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去;二是通过基金会的研讨会,特别课题大会和提出的可能解决的方案,使感兴趣的市民和公共行政管理人员得以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提高参与政治的兴趣和从事政治管理工作的能力。 基金会提供的教育培训课程必须是面向全体公众的,但到基金会接受培训的,主要是社会民主党在乡镇议会中的议员。每年北威洲大约有600名乡镇议员前来参加基金会的培训。教育培训的课程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乡镇财政预算、乡镇管理等基础知识方面的课程;第二个层次是专为议员们提供的相应课程和讲座;第三个层次是立足于培养学员面向社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诸如主持演讲等方面的内容;第四个层次是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在互联网平台上为学员提供有关论着、专业术语解释等信息,解答学员疑难问题。 基金会集中培训时,主要采用专业人员专题会议、个案、扮演角色等几种方式。专业人员专题会议形式,主要是为学员提供必备的知识,提高学员面对公众作出决策、应对冲突各方的能力。如城市规划、民主变革、社会福利、财政、处理社会事务、演讲活动、面对新闻媒体或鼓动市民参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案例教育培训的方式,是把具体案例交给学员,让学员分成若干个小组,各小组自行讨论思考,寻找解决个案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分角色教育培训的方式,是问题提出,让学员根据问题内容分别扮演其中的不同角色,各人从自已角色的角度出发,思考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有效途径。案例法和分角色法,强调学员的主动参与,注重与实际相结合,注重激发学员独立分析、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动性。整个过程全部要求可视化,即要求每个小组和角色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将思考过程、解决问题的结果依次展示给大家,让全体学员共享案例分析结果。解决问题过程可视化的一个有效方法是充分运用“道具”,在讨论过程中将讨论的进度、解决问题的步骤一步一步展示出来,直到大家达成共识。培训本身就是一个保障人人都有参与机会的民主过程。 每次讲座(或每期培训)结束后,基金会都会以问卷的方式由学员对培训内容、培训环境、任课师资等进行评估,以了解培训效果,掌握学员需求。 (二)莱茵地区行政管理学院培训工作 莱茵地区行政管理学院,是一所受北威州内政部委托并指定为专门负责莱茵地区乡镇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职业培训机构。学院有专职教师10人,临时聘用教师近百人,管理人员10人。学院采取董事会的运作机制,由股东大会出资运作,具有颁发培训证明的资格。 在德国,从事任何职业之前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准备或已经在地方政府机构从事公务的人,都要接受培训或继续教育。德国公共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按供职的行政层级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联邦政府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由高等专科正规大学和机构承担,培训地点在波恩和柏林;第二个层次为各州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由联邦各州自己相应的培训机构承担;第三个层次是乡镇一级的公务员,这一层次的培训工作,由各州的内务部按区域分别设立培训机构。莱茵地区行政管理学院就是北威州在莱茵地区授权设立的一个负责非县市和乡镇公务员培训的专门机构,它也承担少量州政府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地点设在科隆和波恩。 公务员的上岗培训,主要针对有意进入地方政府管理机构的高中和职高毕业生,培训形式有全日制和业余培训几种,时间一般为2至3年。公务员的“再培训”指对已经在地方行政管理就业的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主要形式有讲座和专题研讨会等,每期一般2至3天,每周到学校上课一次。 培训课程设置,由学院的专职教师研究确定,主要有法律、经济管理、社会福利、与公众沟通等几个方面,尤以法律,经济管理为突出。培训教材由学院根据联邦和北威州的法律规定进行选购。 学院本部的教师和外聘教师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或专业人员,主要有法律专家、经济学专家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在职人员。 教学过程,采用授课与实践相结合的“双轨制”方式,特别注重实践性,力求通过培训,学员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做准备,并能较好地胜任工作;在职教育培训,目的是使公务员在该工作领域得到更好的发展。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经常采用“扮演角色”的方式,由教师和学员分别扮演公共行政管理人员和市民,进行互相沟通、宣传鼓动和解决问题的等方面的模拟演练。在职培训,主要是请高层次的政府工作人员和专家举办讲座,或组织专题研讨,有针对性地为学员提供辅导。 为使雇主、学员节约培训成本,学院准备今年开通网上远程教育。 艾伯特基金会和莱茵地区行政管理学院均属于职业培训机构,都是以公共行政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课程以相关的法律、财经、公众沟通为主,注重授课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性、可视性,强调学员的参与,通过培训,力求使学员在参与民主政治、从事公共行政管理方面得到更多更新的信息,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瑞典、德国基层教育培训情况给我们的启示
瑞典和德国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在机构设置、经费投入、教学内容、授课方法及运作方式等方面,都我们的情况有所不同,但他们的很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结合我们的实际,建议在农村基层的培训中,特别是欧盟项目的后续培训工作中,在三个方面需要加强: 第一,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要做全面的规划。目前,我们的情况是,没有将整个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而是各自分散。从长远来看,必须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对培训工作做全面规划,利用现在的欧盟村务管理培训积累的经验,对全国不同功能的培训基地重行规划布局,建立稳固的培训网络。要统筹考虑,分区域设立若干培训中心,每个中心除了体现各自的特色和功能外,还要注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建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培训体系。 第二,以中欧合作项目为契机加强培训工作的国际合作。中欧合作项目,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突破,取得了成果,但随着合作项目接近尾声,要考虑寻求新的合作,继续推动这项培训向深度发展;同时,应进一步开展与联合国、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合作,引进一些与国际接轨的新思路、新技术、新设备,更新我们的培训观念、培训机制。要注重师资方面的交流,开展互派人员进行双向培训,提高我们的师资水平。要联合开发农村基层培训的远程培训模式,同时推动培训工作的市场化改革,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培训的国际合作。 第三,培育中介机构创新农村基层培训模式。在瑞典和德国的培训中,各种协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在体制上和他们有差别,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探索、尝试组织农村基层培训协会等中介机构,引入市场机制,对促进农村基层的培训很有必要,尤其是在一些专业性、技术性的领域,可先行一步,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考察团团长:王金华 顾问:段丽元 团员:韩全永 李立新 孟德敏 程宪莉 林松华 唐咸富 王 晔 赵立杰 龚宗俊 姜明法 王晓旭 陈贵元 雷 路 景旭年 黄 瑞 执笔:王晓旭 王晔 林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