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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2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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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我第一时间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认真收听收看全会公报精神,对公报内容进行了学习。全面深化改革大得人心,举世关注。

我认为,这次会议是我们党改革开放35年之后全面总结改革、坚定推进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动员令,明确指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实现蓝图靠发展,发展就要靠改革。过去的经验是这样,未来也是这样。在新时期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与顶层设计破茧而出之际,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全面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这次会议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改革方向,将凝聚改革力量,增强改革信心。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意味着,今后会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改革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使市场的调节作用和政府的指导作用能够扬长避短、有机结合。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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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奠基石

坚定发展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障。新一轮改革的关键在体制,根本在民生,能不能取得预期效果,改革的深度和广度至关重要。随着顶层设计与实践相结合的不断深化与契合,中国的发展将是更科学的发展、更成熟的发展、更具中国特色的发展。

“全面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奠基石。“中国梦”是寄托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宏大史诗;“中国梦”是一段段华彩乐章的连缀,是一首首中华赞歌的合唱。“中国梦”包含了每个华夏儿女的梦想。

中共十报告首次提出了21世纪上半叶“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布局,标志着中国迈向“全面现代化”时代。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全面勾画了未来一个时期我们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以及党的建设制度上的改革方向的总体布局,并且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行政管理体制、垄断行业、土地制度、金融体系、财税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体制以及对外开放等等都是下一步继续推进改革的重点。

表示“中国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总理用“壮士断腕”来形容改革的决心。改革就是利益的调整。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普惠式的改革让所有人受益,如今的改革则需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中共十以来,不论是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公开表态,还是陆续推出的改革措施,都让人们看到了中共中央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打破固有利益格局的决心。“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铿锵有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求真务实,正是最大范围凝聚改革力量之举。

二、学习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领会15项改革内容

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领会改革的总目标和重点,以及“3个解放”、“4个坚持”、“6个紧紧围绕”、“15项改革内容”,用改革的方向目标任务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个解放”是指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4个坚持”是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发展关系。

“6个紧紧围绕”是指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15项改革”包括: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城乡发展一体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和改善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三、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五个意识”

面对着新的挑战,我们要适应新时期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探索新时期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努力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因此,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树立“五个意识”。

树立大局意识。派一定要与执政党“同心”、“同向”、“同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禁止出现无大局、无组织、无原则的事件。加倍珍惜目前的大好形势,珍惜好当前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树立服从意识。服从是天职,要不折不扣、不走样、不变形地执行好执政党的各项决议。

树立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责。在工作中,要以实际行动履行职责。立足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实践,注重统筹协调,凝聚改革共识,竭尽全力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树立团队意识。“团结就是力量”,作为参政党地方组织,贵州民进要把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全过程,贯穿于三项建设(领导班子、参政议政、进步性)、“三个一支部”建设始终,扎实推进“一年一个支部撰写提交一条建议或提案、开展一件服务社会的实事,一个会员撰写提交一条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有较强的政治性、理论性、实践性、可操作性,起到建诤言、献良策、做实事的作用,做到领导班子团结,成员队伍永葆进步性,履职能力增强。

树立创先意识。在国际国内竞争日益激烈,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采用过去传统办法,很难取得实效,要树立创先意识,要有拿得出手的“新武器”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以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的工作业绩说话、服众。特别是要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建言献策的重点内容,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有梦想的人生洋溢着幸福,有梦想的国度充盈着希望,拥有坚实的制度保障,梦想才能插上腾飞的翅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正如指出,我们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创新活力。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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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出台了近十个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是纲领性文件。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这个定位决定了深化国企改革必须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大道方可致远,蹄疾又须步稳。所谓大道致远就是要研究国企发展的规律,可持续地健康发展;蹄疾步稳就是要在顶层设计的大道指引下加快步伐扎实工作。深化国企改革需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行得正。

要站得高。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革命性的系统工程。“全面”是指各个方面的改革,既具有主动性更要注意系统性;“深化”是要找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据此,深化国企改革,必须推进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国企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看得远。中国共产党从1927年提出国有企业概念,1930年正式建立并领导国有企业走过了80多年的历程,有足够的经验和教训供我们总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绝好契机就在于引领全球走出经济危机,为人类社会开创一个崭新的纪元,国企必须有勇气承担起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按照企业经营发展的规律、埋头苦干,当下的困难和问题都不足以羁绊前进的步伐。

要想得深。指出,改革要对国有企业有制度自信。深化国企改革必须深入研究国企发展的规律,对国企存在的问题之深层次原因进行研究、遵循规律从根本上解决发展的问题。总结80多年的经验教训,国企的制度就在于“党政工”民主共治。政治上,坚持党的正确领导,这是根本原则;经营管理上,坚持经理负责制,这是核心要义;方法上,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基本方针。党政工民主共治合力推进,这是国企取得成功的基本规律。始终坚持国企发展的规律的前提是文化问题,必须树立实现人的社会价值的现代企业理念,投资人、经理人和劳动者都能具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戮力同心、群策群力。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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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与科学发展的辩证关系,概括的讲就是,深化改革开放是推进科学发展的动力和保证,推进科学发展是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开放。

一、这是从我们党近30多年来理论体系建设的历史经验中获得的重要启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新理论成果,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全部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在联系即一般规律性上把握,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

二、这是破除科学发展道路上的阻力和障碍、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现实中,在人们的头脑里还存在着很多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在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着很多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转变思想观念,完善体制机制,最根本的要靠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比如河北省在“干部作风建设年”中出改革重拳为科学发展清障,最为典型的就是对房地产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集中清理,由原先的166枚审批公章一下子“砍”到26枚。破除“公章围城”,打开科学发展之门。

三、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科学发展、推进和谐发展的共同心声和强烈愿望。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改革开放,关心和参与科学发展,这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兴盛的力量源泉和希望所在。顺民心、应民意,就必须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深化改革,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使科学发展始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科学发展征程上能够集中更多的群众智慧,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

总之,只有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才能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才能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才能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进而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和不竭的动力源泉。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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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我国发展面临较大困难而又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在全球经济总体低迷、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攻坚克难,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出坚实步伐,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良好开局,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很多重点领域改革都要取得突破,但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抓紧落实改革任务,体现我国将继续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为经济发展释放活力和动力。

4月15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2015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以深化改革增添发展动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了2015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会议指出,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今年改革工作要点,抓紧实施既具有年度特点、又利于长远发展的改革,向深化改革要动力,用改革破难题、除障碍,为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会议对实施简政放权、财税金融、农业农村、对外开放、民生保障等方面38项改革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投资创业门槛,促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取得更大成效,稳定和扩大就业,推动经济稳中有进和提质增效升级。二要聚焦当前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凸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问题,优先推出一批激活市场、激发活力的改革举措,在公共领域大力推广特许经营、ppp等模式,吸引社会投资,着力营造释放消费潜力的体制机制环境,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更好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三要着力用改革的办法,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公平,更好兜住民生底线,努力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四要狠抓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不放松,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担当和督查问责,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法规,各项改革都要明确在哪些方面有突破、有哪些硬措施,推进改革发展要分工实施、督办评估、奖励追责环环相扣。五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各地区、各部门要奋发有为,以改革的新成效、新红利支撑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增强全社会的信心,促进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强烈的信号。面对一季度gdp增速放缓至7%的经济下行压力,我国将以深化改革为经济发展增添动力。因此,各部门各级政府要聚焦当前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凸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问题,优先推出一批激活市场、激发活力的改革举措;要重视改革的增长效应,把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改革放在优先位置;要着力用改革的办法,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兜住民生底线;要持续深入推进政府自我革命,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提出既针对具体问题、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措施;要狠抓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不放松,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担当和督查问责,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同时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地区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在改革落实上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改革措施落实建立制度保障。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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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2012年12月,在深圳考察时提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写入了《决定》。“改革开放永无止境”,这既是我们35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宝贵共识,也体现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方向问题上,头脑十分清醒,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深刻的革命,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极大地推动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从涓涓细流汇聚成势不可挡的涛涛洪流,从根本上改变了了我们长期闭关自守的僵化状态,打破了束缚人们的思想和体制桎梏,使社会主义在中国重新焕发生机,探寻出一条生气勃勃的现代化道路,为世界提供了一个新型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发展模式。改革开放成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源泉。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35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们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了中国的前进方向问题和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取得了当代最广泛、最深刻社会变革的巨大成功,同时也遇到了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和挑战,与当前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有关,与国际国内形势和环境有关,与认识不到位、改革不到位有关。面对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诉求相互碰撞、各种力量竞相发声,面对各式各样的“改革药方”,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困难和问题的敏感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因此,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开放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来解决,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入持久的伟大革命,是全党全国人民必须始终坚持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引领中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百年梦想的伟大旗帜。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是改革开放理论的创新,是党执政理念的新发展。

二、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石头过河相结合

自改革开放以来,“摸石头过河”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经典话语。改革开放初期,因为对一些重大问题还没看清看透,因为没有经验可以学习参照,只能是碰到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思想不够解放,步子不太大,中央鼓励坚决地试,大胆地闯,在勇敢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从方法论层面讲,摸石头过河是一种改革的方法,是立足中国国情对发展规律的探索,对党的执政规律的探索,极富中国特色。从精神层面上讲,“摸石头过河”是一种勇气,一种胆量,一种精神,改革就是要杀出一条血路来。伴随着“摸石头过河”,我们跨过一条大河又一条大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都是我们在改革长河中摸出的石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期”,由相对容易的改革进入啃硬骨头的改革,由单项的改革进入全面综合的改革,多个问题、多个层面、多个方面的改革相互交叉、相互影响,多种利益互相交织,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要求日益高涨,改革必须在全局上、系统上进行制度设计。改革开放历程证明,改革是我们党的一次自觉觉醒。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部署了“五位一体”的改革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全局高度科学谋划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确保各项改革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并对重点领域改革提出了明确目标和措施,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改革开放全局的战略思维和顶层设计。如果各领域改革不配套,各方面改革措施之间互相牵扯,甚至相互抵触,改革就很难推进下去,或者改革效果大打折扣。

当前,面对各种复杂形势和各种风险考验,面对经济模式深刻转型、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都需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加以推动。然而改革有困难,不改革会更困难。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创造过去的奇迹,靠的是改革,解决今天的问题,也唯有深化改革。深化改革,必须有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必须有更大的一股劲,不敢、不想、不愿触碰矛盾问题,不但改革无法深入推进,发展也很难乘势而上。全面深化改革,不仅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摸石头过河”。顶层设计,把握的是全局和整体,强调的是改革系统。“摸石头过河”是对规律的探索,摸的是规律,找的是方向,不是盲人摸象,核心就是实践第一,立足实践,从摸着石头过河到获得真知、规律;摸,也是一种改革勇气和精神。攻坚期“难”,深水期“险”,“当前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格外艰巨,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个时候就要一鼓作气,瞻前顾后、畏葸不前不仅不能前进,而且可能前功尽弃。”的这番话,警醒我们在这样一个不进则退的关键时刻,以何种精神状态推动改革,直接决定着国家的未来。因此,顶层设计和“摸石头过河”,必须紧密结合,在对深化改革整体制度设计的同时,对局部改革需要用极大的政治勇气和闯劲去探索,再通过局部改革的深入推动整体改革的深化。

顶层设计和“摸石头过河”相结合,从摸着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再到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体现了马克思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的观点,体现了我们党实事求是的精神,不仅是改革理论的创新,也是改革方略的创新,更是党的执政理念上的一种突破和提升。

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党的执政理念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灵魂与前提。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始到执政至今,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创造了能够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的发展成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由于发展水平的局限,现在社会上存在大量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如最为人们诟病的分配不公、教育不公、就业失衡、司法不公和特殊化、特权问题,许多内部矛盾和其他矛盾在解决处理上缺乏公平正义,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群众对改革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的主要问题,各种矛盾问题交织纠结,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社会各界对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机制和社会环境,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诉求越来越高。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改革发展成就基础上必须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要求。如果在发展起来之后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社会和谐稳定也难以保证。可以说,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类福祉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躲不开、绕不过、拖不得的一个重大问题。只有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才能有效化解发展风险、满足社会诉求,形成良好的改革生态;才能激发改革积极性主动性、释放人民创造活力。不仅要做大“蛋糕”,同时还分好“蛋糕”,以分好“蛋糕”为目标做大“蛋糕”,“蛋糕”才能越做越大、越分越好。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逻辑。党中央全面审视和科学分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态势,积极回应人民的期待和诉求,不仅在十报告中把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强调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而且在《决定》中进一步把“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同时强调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更加有效、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以人民为主体,更加明确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论和实践内涵,并把“以人为本”和市场化资源配置活力机制相结合,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人民至上”的理念,将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

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以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特别是十五大提出实施依法治国战略,1999年又把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追求。然而,由于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中心议题是改革、发展和稳定,改革是必由之路,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其他问题往往都处于边缘位置,法治只属于外在的保障地位。十后,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法治中国”的命题,全会《决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部署安排,提出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这意味着,法治不再是外在的保障,即将处于时代主题的中心。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升级,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治国理政规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成果,是中国政治文明进一步提升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契机。

五、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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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论述集中体现了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人民主体思想。人民主体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并坚持理论创新的思想,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政治优势。因此,要使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推进并且富有成效,就必须正确把握人民主体思想的内涵和意义,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实现人民主体地位。

一、人民主体思想在全面深化

改革中的内涵

人民主体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所形成的对人民群众的地位、作用和治理方式的科学判断和自觉认识。同志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对“人民主体”思想进行了阐发,制定了一系列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的施政纲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举措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是我党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其目的在于着力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自我完善。那么,如何实现人民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就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能否顺利推进,收到良好改革成效的关键问题。因此,全面认识和把握人民主体思想的科学内涵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主体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人类特有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标志。只有作为主体的人对客体产生一定的认识,才能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客观世界。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目标和内容产生正确的认识,才能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自觉能动性,从而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人民群众坚定的信心和决心。这种信心和决心一是来自于对改革开放以来辉煌成绩的肯定,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和动力;二是来自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每个人都期盼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自己的“中国梦”;三是来自于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和拥护。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创造了无数的辉煌,但党的改革步伐仍不止步,从中央戮力改革、全力纠风、竭力反腐的措施和行动中,人民看到了改革勇气和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决心是改革能够深入推进最关键的前提条件。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人民群众主体性的展现。当前,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凸显,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必然触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其复杂性、敏感度为改革的推进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只有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引导群众将自身利益与改革自觉联系起来,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合力。人民群众主体性的发挥是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动力。正如新年贺词所言:“改革是需要我们共同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因此,改革的过程必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凝聚全社会的共识,才能完成改革的总目标。

(二)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主体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智慧和巨大创造力,他们的实践和创造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也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共产党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基础上,通过对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的总结,对于人的能动的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强大力量做出了科学概括:“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p713)因此,以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

人民的实践创造为改革提供不竭的动力。改革开放36年来的实践表明:“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2](p9)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指出:“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攻坚战,面临着很多未知的领域和诸多挑战,改革没有可以照搬的经验可循,只有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中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民意、民智得到充分表达,才能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及时纠正改革中的不足和偏差,使全面深化改革能够从人民的实践创造中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

人民的实践活动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趋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已经为全面深化改革勾画了蓝图,可是,“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这个落实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只有将党的决策化作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领域的改革目标才能够一步步实现。换句话说,人民支不支持、拥不拥护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效和发展的趋势。因此,必须鼓励人民有序参与改革,让人民参与到改革的决策、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中。通过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主程序,人民在各层次、多领域中有序参与改革,使人民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从而使改革真正成为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

(三)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主体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党进行的所有工作都是为了人民。以为总书记的领导集体更是庄重承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可以说,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人民关切的领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战场。改革开放36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突飞猛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巨大提高,然而一些社会矛盾也随之出现:如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教育医疗矛盾凸显;政府公信力下降;官员权力腐败;食品质量安全令人担忧;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健康等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决定就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领域、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入手,在六个方面对人民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描绘了改革的蓝图。

人民利益的实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首要目的。随着改革开放红利的释放,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得到实现、维护和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能够深得人民衷心拥护的内在原因,也是我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骄人成绩的根本所在。改革首先要面临着改什么、怎么改、改革成果归谁的问题。如果改革的“红利”不能有效地、合理地释放,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改革中得不到实现和发展,那么,改革很难获得持续推进的动力。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无论是顶层制度设计,还是完善具体运行机制;无论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建设,还是转方式、调结构、扩总量的经济发展布局;无论是促进共同富裕的收入分配改革,还是文化体制改革;无论是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改革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作为主体的人民还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比以往任何改革都要强调“共享”,也就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作为价值主体指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这个整体,而不是少数人或者阶层。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从大局出发,以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目标,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使改革成为“人民的改革”。

二、 人民主体思想在全面深化

改革中的辩证逻辑

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们一般认为,矛盾的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任何事物的发展必然是“不平衡――平衡――再一个不平衡――再一个平衡以至无穷”的斗争过程。人民主体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从本质上便包含和展现出一种辩证的逻辑:人民主体思想缘起于主体与客体之间、主体内部之间关系的矛盾逻辑,其实践机制就是在不同矛盾的对立关系中不断寻求统一的发展过程。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必须正确认识,并且遵循这些辩证逻辑,在合理权衡和解决各种矛盾的过程中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一)坚持个人主体与社会总体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曾指出,在理想的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3](p573、571)个体和共同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有了个体的实体性存在才会有共同体的价值和意义,而个体又需要在共同体中得到发展。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既要从宏观上把握人民作为社会总体的主体地位,又要关注个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主体地位的实现,通过意识引导和利益分配实现个人主体和社会总体之间的辩证统一。

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基层改革,改革中的每项措施最终都是需要个人来贯彻执行的,其改革成效也会影响每个人的现实利益。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找准“人”的位置,努力把生存权和发展权落实到每个人头上,通过思想引导和利益整合等有效机制,使更多的人具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和平等的政治参与的机会,在人民共同体中获得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改革开放36年来,我们可以看到,遵循着“先富”带“后富”,最终到“共富”的阶梯式发展战略。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到完善,从西部大开发战略到城镇一体化建设,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有越来越多的个人切实地享有了主体地位,人民群众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因此,面对重重阻力和复杂形势,推进改革需要有强劲且持久的改革动力――每个人的实践力量的凝结,需要有明确且细致的改革目标――保障和实现每个人的基本权益。但就自在的状态而言,每个人在改革中都有自己的诉求和目标,其中有的可能正确,有的可能与社会总体的利益背道而驰。因此,我们还必须注意在改革中把握社会总体意义上的主体,改革的主体既是每个人,但又不是单个人的简单相加。这场改革不是为少数人或群体谋利益的,其最终落脚点在于实现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改革需要具有人民性,勇于触动和规范存在特殊利益的领域,在尊重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利益诉求的同时要把握改革的总目标,实现个体主体与社会主体的辩证统一。

我们反对把全面深化改革“个体化”,因为这会抹杀改革的人民性和进步性,同时也反对把改革“概念化”和“抽象化”,因为离开了个体主体的实体性存在,改革最终会脱离实际,走向失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要把握个体主体与社会主体的对立统一的关系:通过了解和尊重个人主体的合理价值诉求充实和提升改革总目标的内涵;通过改革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体制和客观条件,保证个人主体地位的实现。

(二)坚持主体意识与改革客体的辩证统一

主体意识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本质特性,是指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对自身性质和地位的自觉认识,以及由此形成的改造客观世界及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强调: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而这种首创精神就是人民的主体意识在改革中的具体体现,它是推进改革和增强社会活力的动力源泉。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部改革开放史就是人民实践力量的展现史,同时也是人的主体意识不断觉醒、逐步成熟的发展史。那么,主体意识与改革的社会客体之间有怎样的关系呢?

第一,主体意识的内容是以其改革客体的存在为条件的。“我的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态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态……”,[3](p188)因此,要准确推进改革,真正使改革富有成效,就必须认真分析目前社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事情还没弄明白就不盲目推进,同时尊重改革的客观规律,该尽早解决的不拖宕,该试点的不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急于求成,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超前推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树立正确的主体意识的内容是正确发挥人民主观能动性的前提。第二,改革客体是主体意识外化的对象。主体意识作为人的精神自觉,作为指引实践的思想理念,只有对象化才能成为认识、改造社会的现实力量。因此,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改革,依靠人民的力量推进改革。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的不断对象化,在认识和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创造人民的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使改革真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完成从“要我改革”到“我要改革”的观念转变,落实在“我在改革”的具体行动上。第三,从变化了的客体中促进主体意识的完善。“人双重地存在着:从主体上说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从客体上说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之中”,[4](p142)“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3](p545)人的主体意识既有相对独立性,同时也受着社会客体的制约和影响。随着改革的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实现着对社会各领域的改造,同时变化了的社会客体也会对人民主体意识提出更高的要求。这种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突出了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的主体意识的增强,教育和纠正一些个人或群体的以我为中心的“主体意识”,逐步实现少数人到整体,从片面到全面的主体意识。另一方面,表现为人民对现实的超越性和创造性。改革需要冲破种种阻碍,克服思维定式,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推动,它既是人民主体意识的对象化,又是不断实现人民主体地位、完善人民主体意识的必然选择。

(三)坚持解放思想与凝聚共识的辩证统一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我们党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和凝聚共识的统一,也就是处理好“放”与“收”的关系:“放”就是要激发每个个人的聪明才智及其实践的积极性,充分挖掘作为主体的人的潜力;“收”就是将民智汇集,形成改革的合力并始终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只有正确把握“收”和“放”的关系,才能不断赋予改革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发生了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的矛盾和挑战,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势在必行。而改革就必须要解放思想,历史经验表明,社会发展没有止境,解放思想也就没有止境。解放思想不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可以说,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新旧思想观念不断碰撞,新的思想观念战胜旧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不断获得新认识。对作为人民群众中的先进群体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解放思想就是要以大局意识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找准相关改革领域的着力点,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改革举措。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解放思想就是要充分发挥个人主体性,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实现个人利益诉求的同时以合理的形式提高政治参与的积极性。

但解放思想不等于无原则的思想自由,人民的主体性要发挥最大的作用还必须强调凝聚共识。通过宣传教育和利益引导,促使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改革的性质和意义,将自身的价值追求自觉地与社会发展相结合,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社会氛围。这种“共识”在于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改革的本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就无从谈起。“共识”在于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解放思想的前提就是对社会存在有着清晰的认识,只有牢牢把握这一基本国情,解放思想才更加有的放矢。“共识”还在于必须坚持改革的人民性。人民,作为实践的主体,同时也必须成为价值的主体。只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改革的方向才不会出现偏离,社会的发展才能获得不竭的力量源泉。

三、人民主体思想在全面

深化改革中的意义

人民主体思想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只有始终将人民主体思想贯彻到改革的各领域、全过程,才能攻坚克难,促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总的说来,人民主体思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导向意义。中国共产党来源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其宗旨决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导向,切实服务人民群众。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这个大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因此,在党的领导下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于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目前,我党正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反对特权、遏制腐败、联系群众、凝聚民心等方面初见成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通过践行群众路线,一是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准确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和任务,将工作重点放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二是增强了人民对我党的信任,激发了人民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信心,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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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专题研究,主要内容是从几个基本理念入手,分析其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比较现实的改革路径和目标模式。在观点上,本文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不适应性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心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观点;在分析不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以法治政府为中心的多重目标模式。

一、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随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而逐步展开的,并且经历了一个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近30年来,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经过不断地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的成效,特别是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到适应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从总体上判断,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面对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仍然存在不适应的地方。

(一)政府自身的视角: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性问题的具体表现

如果说不适应性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的话,那么,这种不适应性究竟体现在哪些具体问题上?许多行政管理部门的同志认为,现在行政管理中的主要问题是人员编制不够、经费保障不足、权威性不高、监管手段不强等。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具体问题上。

第一,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国有资产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体制仍不够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仍不健全,公共服务职能仍比较薄弱;第二,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责脱节、监督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第三,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执行不力的问题未能得到全面地解决;第四,依法行政观念不强,有法不依、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现象比较普遍。

同时,从理论的视角看,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性问题具体表现为:从行政管理体制的主体结构来看,主体结构上的问题主要是“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从行政管理体制的职能要素上看,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目前整个体制的根本性问题;从体制的运行上看,相关机制不健全是行政管理体制比较突出的问题;从体制的制度要素看,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是主要的问题。

(二)市场主体和社会和谐的视角: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性问题的具体表现

分析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以什么视角切入是很重要的。目前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大多是行政机关的看法,主要是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待管理体制中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到的问题或者说行政机关感受到的真实而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恐怕主要是权力不够大、力量不够强、经费不够多、手段不够硬、处罚不够重等。这些当然都是问题,作为行政管理者谁都希望不存在这些问题。然而,为什么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体制不存在这些问题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却成为问题了呢?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管理理念、职能、方式方法、手段等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其根本问题还是在职能转变上。当然,也有换位思考来考察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的情况。但是,换位思考与在本位上思考,还是有所不同的。因此,有必要从市场主体和社会和谐的视角来考察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这里有几点需要说明:一是,市场主体的视角,即从企业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角度来看行政管理的问题;二是,从市场主体的视角来考察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即可以从被管理者的角度来印证管理者提出的问题,使我们对问题的认识和分析更加客观和全面;三是,被管理者对问题的感受往往是直接的、真切的,感性认识的成分较大,需要适当上升为理性认识。此外,有些制度在实际运作中的情况可能不尽如人意,这种情况也要注意。

1.关于行政许可问题

行政许可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政府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在我国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对于保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缺少法律约束,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这也是人们感受到的政府管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行政许可范围不清、事项过多,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不规范。(2)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不明确。(3)行政许可环节多、周期长、手续烦琐,缺少必要的程序规范。(4)重许可、轻监管或者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市场进入很难,一旦进入后却又缺乏监管。(5)利用行政许可乱收费,将行政许可作为权力“寻租”的手段。(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2.关于行政处罚问题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处罚是其主要的执法活动。据统计,行政处罚在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中占较大比例,因此,人民群众对行政处罚的意见较大,反映较强烈。

实施行政处罚,不仅应当根据实体方面的规定,而且也应当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然而,在行政处罚法颁布之前,由于对行政处罚的一些基本原则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行政处罚法的实施,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一些问题。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处罚的设置不够科学,有些领域的处罚过多过滥;有的行政处罚与行政机关的利益挂钩,收支两条线制度流于形式;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够规范;行政处罚偏离处罚目的和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的情况比较突出,为处罚而处罚的情况经常发生,常常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3.关于行政收费问题

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一样,也是企业和群众认为问题较多的政府行为。其实,问题的要害在于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乱收费直接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目前,较大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收费项目繁多,范围较大。据统计,现在的收费种类很多,行政主体依据行政权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相对人收取的费用主要有七大类若干种:(1)许可收费,如排污许可费、土地使用许可费、烟草专卖许可费等;(2)管理性收费,如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出租汽车管理费、计划外演出管理费、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无线电管理费、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费等;(3)证照收费,如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费、婚姻证书费等;(4)手续费、登记费,如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社团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船舶登记费、土地登记费等;(5)审查检验费,如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费、新药审批费、进口音像制品审批费、中药品种保护审批费等;(6)资源使用费,如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7)集资性收费,如港口建设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教育费附加、电力建设基金等。①此外,还有一些强制性的收费,如交通强制保险费等。二是收费不合理、不公平、不规范。三是收费量大,许多企业不堪重负。

4.关于行政强制问题

在行政强制权的行使上也存在问题。哪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不明确;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形式繁多,同一行政强制措施有多种表述,缺乏规范;有些没有强制权的行政机关自行实施强制措施,甚至授权、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缺乏程序性规定,有些行政机关在采取强制措施时随意性较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害。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要求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矛盾的地方就是不适应的方面。不适应的问题是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就是要针对其主要问题,解决其不适应的方面,使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一)路径探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市场化?

在西方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中,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引入市场化和私人部门管理方法来改造公共部门,奥斯本和盖布勒的重塑政府(reinventing government)和哈拉基的重理政府(reengineering government)是其中典型。新公共管理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与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紧密相连,有人称之为“企业型政府”,“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按照休斯的看法,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学理论和私营管理理论,前者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公共选择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新公共管理强调效率,不过也强调与其他价值的平衡。他们主要批评新公共行政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来换取公平的过程。其核心思想和主要观点包括:公私的重新反思,认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虽然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是也有很多共同的地方,政府可以效仿私人部门;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重新反思,政治使得管理更加复杂,但是政治不能与行政分离;重塑政府,奥斯本和盖布勒提出此概念,主要认为要更好地提高政府的效率;结果导向型而不是过程导向型政府,主要是平衡效率和其他方面的考虑;绩效测量,主要是寻求使政府更富有效率和责任;民营化,主张更多利用私人部门生产公共物品等。重塑政府代表了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思想。②

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否引入市场化和私人部门管理方法?能否把政府改革成“企业型政府”?简单地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否市场化?

笔者认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些方法在行政管理中可以适当运用,但是,是否选择市场化的改革路径从而把政府改革成为“企业型政府”,值得研究。比如,在市场条件下,行政机关不能像市场主体/,!/一样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又如,市场主体相互是竞争关系,行政机关却不能既是竞争主体又是管理者;再如,市场靠供求关系、价格机制来调节商品的生产、消费等,但行政机关却不能再用计划经济方式指挥干预经济,也不能用行政权力来获取经济利益。

可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整个体制市场化是有问题的,但是并不是说不能在某些方面使用一些市场机制的原理和方法。如前所述,市场化要解决的是政府行为的效率和成本太高的问题,当然也可以考虑在职能转变上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市场化,把政府正在做、不该做、做不了、做不好的事市场化,从而减轻财政负担,提高行政效率。如将政府机关的后勤管理社会化,将公务用车社会化,某些政府服务外包;将政府的园林、绿化、环卫等部门的职能转化为社

会化的公共服务等。这些服务性改革,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有转变职能的一面,也能提高政府机构自身的效率。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公权力不能市场化,且市场化也并不直接针对这些问题和解决这些具体行政行为中的问题。因此,市场化的改革,是解决政府机关自身建设问题的途径之一,但不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面。

(二)路径探讨:自上而下的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府自身的革命,因此内部可能产生许多阻力。要革自己的命,既需要充分地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需要有推进改革的外部动力。综观多年来我国改革的实际情况,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改革往往从中央政府开始,自上而下推动。自上而下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虽然是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路径,但是这种路径更多的是形式意义,尚难回答实体内容上究竟应当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行政管理体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法治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也愈来愈迫切。那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究竟应当重点改什么?我们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应当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解决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体制上的问题的主要途径。通过法治化的路径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客观上就要求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来推进。具体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

1.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1)从行政管理的基本性质看,行政执法是其核心活动,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心应符合客观必然性。从政府对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十分关注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政府的责任是管理社会,在于其行政管理使社会各个领域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依法行使公权力,规范社会行为,维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因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当首先关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2)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明确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就是经过约1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包括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集中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要求和主要方面。

(3)从行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执法体制三者的关系看,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是目前工作的主要方面。在行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执法体制这三者关系中,行政体制是一个上位概念。行政体制具有的性质和特征,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执法体制也都应当具有,但是,下位概念往往具有更多的自身的内容和特点。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行政管理体制不仅包括内部的行政管理体制而且也包括外部的行政管理体制,而行政执法体制的整体性质则主要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外部关系。所以,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外部关系而言,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也具有很大的同一性。因此,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然要重点强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4)从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要素看,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直接关系行政主体、行政职能以及行政权力的运行,十分重要。

2.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使行政管理体制真正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简单地说职能就是权力。职能问题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是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诸多根本和关键问题所在。

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

(1)强调政府职能要依法界定和规范。

(2)切实转变经济管理职能,主要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而不是行政手段。

(3)明确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三优先原则,即自主解决、市场竞争机制调节、社会组织自律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解决。

(4)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要切实转到以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同时,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这既是职能转变的方向,也是解决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重要方面。

(5)政府职能分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类,职能转变,需要在这四个方面下工夫。

(6)政府职能转变既要适应经济发展要求,也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在转变经济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那么,如何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行政权力,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政府职能转变就难以落到实处。这就需要转变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要点:(1)通过法制化的路径能够比较好的解决此问题。这种便捷的途径是法律本身具有的特性决定的。(2)就法律法规的制定而言,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的思想和理念,切实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三优先原则,来规定公民法人的义务,设置公民法人的行为规范。不符合三优先原则的,就不给公民法人设定义务和行为规范,当然也就不相应设置许可、处罚、征收等内容和法律责任了。这是从源头上解决职能转变问题。(3)对现有职能的转变问题,首先是理清已具有的职能,在此基础上通过法定渠道来解决。笔者认为,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操作途径这个问题上应把政府职能转变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梳理工作结合起来,借用梳理的成果,推动政府职能的实质性转变的进程。(4)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清理,修改或者废止相关规定,直接对政府机关不符合标准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定权力进行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公民法人可以提出意见,清理机关可以根据民意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面考虑,综合平衡,合理调整,这对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很有意义。(5)从法律制度的规定上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这是根本性的途径。从执法的角度来贯彻职能转变的规定,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6)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改变政府管理经济的传统方式,必须着力解决关键性的问题,实现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政府职能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的环节,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切入点之一。

3.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了,总体上看,效果是明显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明显地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的探索,为改革现行行政管理模式积累了一些经验。通过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为合理配置政府部门的职能,精简行政机构初步探索了一些新的路子。形成了新的行政执法机制,树立了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当然,尽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还存在如何进一步深化的问题。

4.强化立法、执法、法制监督

在立法上,应科学合理地规定管理的主体和职权,科学合理地设定权利义务,科学合理地规定和建立管理的机制、程序、方法、方式、手段,科学合理地规定法律责任等,从制度上肯定改革的成果,消除改革的体制。在执法上,通过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行政管

理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依法行政的原则。在法制监督上,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不仅规范行政管理的依据,而且使行政管理体制的主体、职权、机制、制度等有关下位规定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使行政管理不致越位、错位,缺位的情况得到有效地纠正和避免。特别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梳理执法依据、确定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加强评议考核、强化表彰奖励、严格责任追究等建立的激励奖惩机制,对有效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很有意义的。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含义

如果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解决其存在的问题使之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那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则是研究什么类型的行政管理体制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要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针对的是现存的不适应的问题,是实然的过程,是实证的活动,是实在的既存状态;而目标模式针对的则是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是一种应然的过程,是对行政管理体制的理想类型和状态的未来展望。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回答的是行政管理体制“应当”是一个什么样的行政管理体制,“应当”把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一个什么样的理想类型等问题,其意义在于更好地把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发展和未来方向,更加准确地认识和利用行政管理的内在规律,为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确立一个应当达到的科学合理的体制标准,从而使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真正适应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要求,并且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不同主张

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当确立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有许多不同的理论主张。主要有以下一些观点。

1.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型政府论

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认为,从促进经济的角度看,中国政治体制最迫切的改革,是建设一个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型的政府。政府体制和职能要从生产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型转变,从提供经济物品向提供制度环境转变,从行政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从集中管理型向依靠市场调控型转变。为此,政府机构设置,要按现代政务需要进行;官员和公务员,要组织选择与竞争和社会选择相接合;依法行政,要置政府于法律的制约制衡中;行政行为,要接受社会的监督,透明公开。

2.“适度有限权力和有限责任政府”论

提出一个为大家所接受的政府管理新理念及其建立在新理念基础上的新目标模式还需要不断地探索,笔者认为可以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确定为“适度有限权力和有限责任政府”,具体包含以下几点:(1)有限权力和有限责任的政府;(2)应当“适度”有限权力和有限责任的政府;(3)有限权力和有限责任相互对应。③

3.“社会回应型改革”论

中国政法大学薛刚凌教授论述改革的目标模式时认为,经济转型给社会带来多方位和巨大的变革,从理论上来说,行政体制改革应当尽可能地反映这些要求,并通过行政体制改革来促进社会转型。然而,传统的行政体制改革只关注经济转型的需要,对经济转型带来的整个社会变革没有做出积极的回应。其结果是社会多元利益没有得到肯定;地方之间平等的竞争规则没有确立;传统的通过控制官员来实现对社会控制的手段开始失灵;公共服务功能不发达;政府对社会的回应能力不理想。因此,行政体制改革的传统目标模式必须转变,应当用社会回应型的改革取代经济调适型的改革。传统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以权力为中心的改革,改革的核心内容应重新定位为以权利与权力并重的改革;传统的指导原则是以市场经济规律为导向的改革,指导原则应当重构为以行政管理自身规律为导向的改革;传统路径程序是行政推进式改革,路径程序应当转变为法律推进式改革。④

4.公共行政模式论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公共行政的目标模式。这一目标模式主要包括:建立参与型的公共行政决策架构;实施程序化的公共行政管理模式;推行竞争性的公共行政服务机制。⑤

公共行政的目标模式正在由效率模式向服务模式转变。公共行政的历史发展进程证明了这一点。效率行政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也许是适当的,但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效率行政已经无法满足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共行政的效率目标模式因而受到怀疑。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目标模式,即服务目标模式正在得到普遍认同。⑥

(三)多重目标模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选择

社会生活既是丰富多彩的,更是纷繁复杂的,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代表者,不可能只是面对单一的要求和诉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满足社会各阶层的不同要求,满足社会多元利益的诉求,满足不同公民个人的不同愿望,满足不同市场经济不同主体的不同追求,满足全球化、现代化、信息化的需要,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满足社会民生的吁求,一句话,要满足社会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各种主体、各种利益的要求,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就不可能只是单一的选择,而应当是多重目标模式,多层次内涵的建构。所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既需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既需要服务型政府,也需要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等等。

笔者认为,应以“法治政府”为中心并与服务型政府紧密结合的多重目标模式概念来表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第一,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建设的总体的奋斗目标和新的要求。在法治政府的目标统领下,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为此,十七大报告在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既强调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又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既强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又要求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主任曹康泰认为:“hjt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多次提到要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谈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具体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要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对政府来说就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其核心就是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⑦

第二,从外延上讲,法治政府可以涵盖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模式,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同时,法治政府可以涵盖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各主体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种企求、要求、希望等,范围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

第三,从概念抽象的本质看,无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象多么繁杂,其改革的本质和方向是改革和调整、理顺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以及权力与利益的关系。那么靠什么来体现、规范、约束、调整这些关系以及其他各种社会关系?只有靠法律规定和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则。因此,从高度抽象的角度考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或者改革的目标模式,应当是符合现代法治要求和原则的行政管理体制。法治政府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由法律确立,以法律为载体和体现形式,符合现代法治理念和原则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是我们所期望的。

第四,从法治政府的内涵上看,它包括了服务政府、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等内涵。法治政府的内涵,简单地说,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法律规范和制约。法治政府奉行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些要求实际上也就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是衡量政府依法行政的标准,包含了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体现了依法行政重在治权、治官的基本价值取向。这些原则、要求、准则等基本上都涵盖了服务政府、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内容和要求。

第五,法治作为一个与人治相对应的概念,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通过法律遏制政府权力,政府必须受到法律的控制。这也就是法治政府与非法治政府的根本分野。非法治政府只要求人们守法,而自己不用守法;法治政府则不仅要求人们守法,更要求自己带头守法。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自身的权力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以防止权力的滥用。而这些正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追求的目标。

第六,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当符合法治经济、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发展方向。如果说社会是法治社会,国家是法治国家的话,那么,政府就应当是法治政府,这是比较符合逻辑的选择。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就是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也好,依法行政也好,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对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文明建设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而且也在于它们本身就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价值。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目标模式的选择也应当体现这种价值追求。

第七,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是:在体制方面,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个人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中央与地方、政府与部门的权限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在法制方面,行政活动有法可依,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并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科学规范、切合实际;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违法行为得到纠正或者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维护。在机制方面,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意愿、权利与责任真正统一的决策机制基本形成;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建立,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机制基本完善,监督效能显著提高。在观念方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观念,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由这样的体制、法制、机制、观念和原则、要求、准则等所构成的法治政府的模式,不仅能够切实解决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适应我国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的迫切要求,而且也与当代世界发展的总体趋势相契合。总之,政府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到那时候,行政管理体制顺畅,政府行政权力的取得受到良好的规范和制约,行政管理公开、公平、便民、高效、诚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会依法办事、能依法办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既是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紧密结合体,也包括了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等内涵,是用法治政府为中心和主体概念来概括的以服务型政府为重要内容的多层次、多结构、多要素的多重目标体系的综合模式。建立符合这种目标模式的体制,就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的方向。

注释:

①参见戴少一、简龙湘:“我国行政收费的种类”,载中国法制信息网,登陆时间:20__年6月7日。

②参见李文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与政策选择”,《前线》20__年第1期。

③参见吕锡伟:“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特点及其目标模式”,《政府管理参考》20__年第2期。

④参见薛刚凌主编:《行政体制改革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__年版,第99~109页。

⑤参见李志勇:“从官僚制到民主制——试论当代公共行政的模式转换”,《长白学刊》20__年第5期。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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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在深圳市委全会上获得了一致通过。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颁布了《深圳市近期改革纲要(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为期四天的公众咨询。这使得此前在民间已经沸沸扬扬的传闻尘埃落定。两个文件具有的将中国改革向纵深层次推进的潜在价值,受到广泛关注。

在中国改革似乎缺少亮点的情况下,深圳再次以改革的城市精神展示了引领中国改革的非凡活力。深圳改革引领中国未来――人们再生憧憬。

深圳突围,挺进体制改革

来自两个方向的动力牵引着深圳的改革走向:一是国家对于深圳继续发挥改革优势的强烈期待,二是社会对于深圳突破困扰中国改革难题的深切盼望。深圳自身的状态与处境,则成为它必须深化改革的内部动力。如何启动新一轮改革,将深圳再次推向中国政治舞台的最前沿:当今年深圳领承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政治任务之后,怎么筹划自己的改革,就不再是深圳一个城市的事情,而是关乎一个改革地区和一个改革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大事。当深圳将自己的改革方案托出之际,人们也就有理由从国家改革的高度来审视、评价深圳改革设计的是非曲直、效用高低及示范价值。

相对于1980年深圳成为经济特区,并以“杀出一条血路来”的冲劲为中国开辟出经济发展之路而言,今天深圳的改革具有与当初为中国发展破局大为不同的意义:发展破局基本上是在既有体制内进行,而这一波深圳改革则是要在体制破局的前提下展开。从发展破局到体制破局,这是中国改革最具有革命性意涵的飞跃。这一飞跃是否成功,将决定性地影响中国改革的命运、国家发展的未来。

深圳近期改革处境艰难。尤其是2004-2006年所谓清算改革的第三波浪潮席卷而来的时候,深圳象征着的中国改革开放被放置到一个历史误会的位置上,任由人们冷嘲热讽。但曾经席卷全国的清算改革,由于没有弄清楚改革存在的弊端并不足以构成否定改革自身的理由之间的关系、混淆了对改革进行纠偏补漏与提升改革品质之间的界限、缺乏替代改革开放而为必须发展的中国提供建设性方案,逐渐被人们反批评:执政党和中央政府的高层领导人明确指出了改革是中国的当代命运、是民族与国家前途与未来所系,从而为改革向纵深推进一锤定音;曾经被所谓改革反思派诋毁改革煽动起来的民间不满情绪,也逐渐认同必须以推进改革克服改革缺陷的理性观念,向后倒退的主张丧失了它引导中国走向的正当理由与理性根据。

但此时,推进改革的动力已经不是30年前启动改革的经济匮乏,而是打破妨碍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体制障碍。这意味着新一轮改革无法以治理贫穷为宗旨、以先富后富为政策、以不争论为清道夫。也就同时意味着这一轮改革必须以国家治理为导向、以公平分配为基准、以整体设计为前提。

换言之,在30年前以完全摸索的心境开始的改革,在今天必须改变为理性设计的改革;30年前不问体制,尤其是不问政治体制问题就开始的改革,在今天必须以体制改革的整体构思来启动;30年前不需计较改革收益就可以从滑向谷底的经济状态中收获效益的改革,今天必须以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双赢的改革结果来赢得改革共识和社会支持;30年前仅仅依靠勇气就能够杀出一条血路来的改革,在今天必须依赖勇气和智慧才能成功的情况下斗智、斗勇、斗谋。可见,真正意义上的体制改革远远困难过、也就远远胜于旧有体制下集中精神寻求经济收益的改革。这次改革赋予深圳的改革使命,不是沿循集权的国家体制这一陈旧模式不变且有效推动经济增长,而是必须打破集权的国家体制,为深度改革理性松绑,从而为稳定、协调与可持续的发展提供崭新出路。

这就注定了深圳新一轮改革的结构有机性。它要求深圳的改革必须走出一心谋取经济利益的老派改革路线,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互动的完整改革开辟道路。这正是前述两个文件表现出同时从政治、经济、社会三个方位谋划深度改革意图的缘由,也是深圳的改革筹划者对于中国改革需求敏锐反应的表现,当然也是中国改革能不能在世人瞩目的经济改革之后,以社会政治改革来捍卫长期改革成果的决断性选择。

深圳以“经济特区”谋划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不得已的改革逻辑使然――不问政治体制的经济改革不具有改革的深层意涵。这是深圳此次改革直接从政治体制切入的重要理由。从政治体制改革上看,这次深圳谋划中的改革明显不同于1980年代的改革:落点在执政党的改革上,党内民主成为改革主线。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设计、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探索,为执政党打开党内程序民主之门提供了门径。市委全委会和常委会决策工作规则的制定,则预示革命党非常规工作规程的终结。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罢免与撤换试点,也体现出执政党干部只上不下体制的真实突破。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直选、党组织的公推直选则为政党内部展开竞争性民主打开了通道。这些探索具有实践从党内民主到社会民主的政治改革路线的现实意义。

人大之“硬”

在国家权力的改良上,深圳对于人大制度进行了富有创新意义的设计。作为国家权力机构的人大,长期被认定为橡皮图章,没有真正发挥出国家权力的效能。就其根源来讲,是因为执政党决策与人大决策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深圳就此进行了大胆尝试:以加强执政党对人大领导为前提,扩大地方党委与人大的双向交叉任职,使执政党的政党意志真正通过人大转变为国家意志,从而使执政党不至于挺到政治的最前台行使国家权力、承担政治风险。这是一种现代较为通行的执政方式。

同时,对人大的国家权力运行架构进行改善,以立法专员制度的建构,提升立法的专业性,免除低质量立法带给执法和司法的困扰;以人大代表工作站的设计,强化人大代表履行代表人民的职能;以专职人大常委的设立,强化人大常委工作的绩效;以强化人大监督机制来显示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国性质。

最具有突破意义的是,深圳设计了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的制度,构想了立法审计的机制,这对于强化国家权力具有实质性作用:前者将国家权力安顿在竞争性选举的基石上,为中国通向竞争性选举打开了通道;后者为国家从源头上控制财政开支提供了制度手段,从而大大地改善了行政审计对不当行政开支无力监督的状况。

深圳的这些改革,真正启动了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

“政治协商”功能归位

在政治妥协的选择上,深圳着意改善政治协商会议的政治功能。本来政治协商会议就是要围绕从国家到地方的政治事务展开商讨,形成政治妥协,达成政治谅解,从而为国家或地方在政治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展开有效的社会行动提供政治保障。但人们习以为常的是政治协商仅协商一些民生事务,丧失了政治协商的功能。这对于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的政治和解实际上是不利的。

深圳这次的改革设想,对于政治协商会议恢复政治功能进行了探寻:政治协商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被固定了下来;政协委员对全市重点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新的界别设置吸纳新兴阶层进入政治协商会议;决策上征求非执政党人士意见制度化;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并公开听取意见。

这些真正既有利于科学决策、又有利于政治协进的制度探索,为深圳的改革提供了正当性保证。

取“法”香港

在法治格局的设计上,深圳着力建设法治模范城市。实行法治,首先需要建立良法体系。深圳的改革设计对良法建设进行了规划,优化立法资源、进行公开立法,使立法质量有了保证。

法律法规实施之后的一年内对法律效能进行评估检讨,则有利于保证法律的真实效力。对于特区立法权的自觉,使深圳特区发现了借鉴香港的法治经验的便利。这次深圳明确强调学习香港的立法机制、严格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的经验,移植香港在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方面成熟的法律制度,无疑有助于降低法治建构的成本、提高法治建设的效益。而完善执法机制,尤其是注重解决刚性执法、法治监督的问题,具有开创意义。

对舆论监督的鼓励和法治化,走在全国前列;对司法系统的职业化改革,具有突破价值;尤其是对独立审判和检察的推崇,显示了深圳法治意识的日趋成熟。

“公开”,叫板干部选拔痼疾

在人事制度的再造上,深圳的改革设计直接切中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要害。干部的选拔一直是人们对干部制度诟病的焦点。深圳以公开化的程序设计对治这一弊端。

隐蔽是干部选拔不当最直接的原因,只要走公开之路,干部选拔的诸种弊端必能逐步克治。干部选拔初始提名制度、干部任用个人提名责任制度、干部选用候选人的差额制度,对于选拔适当人选担任适当职位将具有决定意义。

公务员岗位说明书制度的推行,对于公务员人浮于事、人人喊忙的低绩效有准确的治理针对性。干部绩效考核的差异性设计和制度化推行,则对于干部不思进取、不谋事业具有真正的矫正功用。倘若深圳落实了这些改革举措,则阻挠中国提高工作效率的人事制度的根本弊端就有望得到根本改变。

民权为大,促动社会自治

在社会体制改革上看,深圳力求率先建立起国家-社会-市场良性互动的现代架构。从社会建构的导向上看,体现出民生为重的权力让渡与权利敬重精神。

一个政府致力发展,绝对不是为了显示政府直接推动发展的国家能量,而是为了保证公共权力在国家手中提升公共福利的强大效能。深圳对新一轮改革的筹划体现了这一精神:民生投入的极大幅度的增长,画龙点睛地指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性。改善教育状况、均衡医疗服务、提高居民收入、完善养老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就具体表现出政府不再延续那种以政府基本建设直接投资来维持经济高速增长的陈旧思路。

从社会组织的建设上看,社会的自治程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程度高低的标尺。深圳准备花大力气扩大社会空间的自觉意识和推动社会自治进程,既尽快出台推进社会组织化的法律章程,又明确承认社会组织的不可替代作用,还对社会组织的登记制度、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设立专项资金进行规定,这既表现出一个政府供给有效的社会自治政策的自信,也体现出政府对于社会组织价值的自觉认识。从社会工作的提升上看,体现出注重加快解决社会问题的思路。在一个复杂的市场经济空间里,社会工作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来自行解决。养老、助残、扶弱、抚幼都不是政府直接包办的事务,而应当由“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来承担。从财富分享的社会机制上看,体现出公平享受发展成果的观念。深圳不仅对现行体制内的公民公平分享发展成果有了改革意识,而且对于深圳新移民同样平等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有了制度改进的愿望。所谓“推进公共服务向均衡化普惠型转变”就体现了这一意识。

借助全方位改革重建改革城市精神,深圳的主观意图再明显不过。这一轮改革设计,在针对妨碍持续发展的诸种体制,显示出获得发展的巨大成就之后,深圳率先突进到了体制改革的禁地。

渐进、低调:体制破局的策略

不是渐进的策略性改革,也许中国的国家命运全然不同。从深圳依靠“杀出一条血路”的勇气开启改革之门始,深圳每一次经历政治上的质疑,步入诸如“姓社”“姓资”争议的艰难环境时,改革就撕咬着改革组织者与改革实施者的心魂。

这次深圳试图启动的改革,同样沿循了策略性改革的大思路。为的当然是不至于激发怀疑改革、甚至抵制改革的人们内心的反抗情绪和政治上的拒斥行动。这种小心翼翼,既是中国改革迈入深水区必然的处境所致,也是改革自始至终受到左倾教条扼制的状态所注定,更是改革必然创造新的发展局面但同时必须保持高度稳定的政治要求所决定的。

深圳的改革,是作为综合体制改革试点改革的再次出发。从吃饭哲学主导的改革,进入到民众真正当家做主的改革,执政党的位置摆放、国家权力的恰当处置、政府运作的有效安顿、社会力量的合理释放、市场效能的深入发挥,确实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变化。无论哪一方面没有处理好,都足以使所有方面的改革努力前功尽弃。深圳的小心劲儿可以理解。

体制破局的改革,是要改变既得利益结构。既得利益集团对于改革的阻挡,肯定来得比发展破局的改革猛烈。改革的难度明显增大。因此,深圳谋划体制破局的改革,心怀渐变理念,策划渐进谋略,就是明智之举。

从四个角度可以品出深圳体制破局改革的渐进性、策略性意味:首先,在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域里,深圳这一波改革中,举经济特区之旗谋政治改革,是为了降低政治风险的聪明之举。在中央文件的援引上,在省级主管机构领导意图的尊重上,深圳显现出与以往不同的政治智慧。这是引导深度改革的领导们必须承诺的政治信条。

哪怕深圳的这一轮改革,在30年后得到同经济改革一样的赞许评价,今天谋求改革的人们也必须在谨小慎微的推进中,以深怀敬意的态度去改良现状。因此,深圳这一轮改革缺少宣言式的明确陈述,甚至没有20多年前开创特区时豪迈而激动人心的口号,但人们得理解,深圳务实推进改革的选择,胜于发表任何改革宣言。

其次,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范围内,深圳的改革并没有直接切中产权问题,倒明确祭出“腾笼换鸟”、“换笼换鸟”这些无法琢磨出准确政治含义的信条。

经济发展上具体措施的设计,明显多于经济体制的改革构思;经济发展手段上的改变,也明显优于经济的政治思量;经济布局上的深谋远虑,自然也胜于经济资源争取上的明目张胆。具体到经济发展的谋划上,人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切实的做法。无论是技术密集型经济的强力推动,还是创新型经济体制的营建,抑或是内引外联的经济布局,都体现出务实的特性;无论是循环经济的试点,还是节能减排治污,抑或是生态控制工程,也都显现出从做法中体现说法的实质化追求。今天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超出了经济领域而直探政治敏感问题。因此,从做法上下手,而不从说法上突破,是经济体制改革不得不遵循的进路。

再次,在社会体制改革的试探上,深圳更是从务实的一端进入,而对于国家-社会-市场的三元结构不置一词。但深圳对于社会自治的推进是全方位的、富有力度的。从法律制定到制度改进到具体措施,无不考虑在内。对于“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体制设计,不能不说是一个全面、周到的安置。但推动与严厉的管理同在。这是“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心境驱使的改革。

在一个国家与社会从来未曾分流而治的国度里,如何使人们接受一个与国家运作逻辑全然不同的“社会”,不是一个可以掉以轻心、简单对付的问题。加之中国社会在30年改革中形成了习惯得到好处、却不习惯自我治理的习性,放任式的社会自治确实让人担忧,谨慎地推进社会自治也许就有了充分的理由。

最后,在改革筹划的总体气质上,深圳这一轮改革显现出中规中矩的特性。其实,从深圳启动上一轮的发展破局改革开始,深圳就力求在人们的不出意外的认知中实现发展奇迹。“经济特区”的命名就体现了这一特征。虽然这一次改革明显地是要在体制上动刀,但深圳还是努力将改革维持在人们普遍可以接受的程度上。“意见”也好、“纲要”也好,都是在中央和群众的期许中拨动改革神经的,哪怕就是最体现深圳改革气质的“叫板”、“媲美”、“排头”一类说法,也是从中央文件和高层首长那里借用过来的。这并不会掩盖深圳的改革气质,但可以为深圳赢得改革的普遍理解和支持。这就是策略化改革的好处。

中国改革的深圳试验

无论怎么说,深圳都是中国改革的一个探路仪。深圳也只能以不间断的改革,为城市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回顾深圳的改革,虽然蹒跚迈步就被明确地限定在经济领域中,而且改革被绝对地非政治化命名――“经济特区”,但是,深圳的改革自启动之日起,就绝非仅仅是经济改革。当年深圳设立经济特区,本身即是政治上巨大突破的结果。部分保守的人质疑深圳改革的时候,也多是从政治上找疑点的。

但深圳隐含着的政治改革,始终没有显露出不加矫饰的政改特点。因此,当中国改革推向纵深地带,必须在政治体制上有所突破时,甚至就在任仲夷声嘶力竭地呼吁将深圳设立为政治特区的情况下,人们也拒绝将深圳政治体制改革的含义鲜明地凸显出来。在当时,政治两个字实在太敏感。政治特区犹如政治飞地,绝对是人们不敢触碰的辞藻,更不用说用之于改革的实际过程。

这次深圳筹划改革,高扬经济特区旗帜,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为目标、以面向世界推进国际化和面向全国寻求新空间为动力、以九个巨大突破为手段寻求城市精神的接续,实在地体现出这座城市对自己的国家使命的承领。

阅尽30来年中国改革辛酸、喜悦,深圳人知晓局部改革的艰难困苦。因此,深圳这次谋划的改革,直接以全方位改革为使命。即使用词隐晦、不谈理论,但深圳改革具有的革命性含义,绝对不亚于将近30年前特区启动带给人们的惊喜和期待――如果说此前还尽力将深圳限定在单兵突进的经济改革而使这座城市为中国实现了“发展破局”的话,那么这次还没有获得“尚方宝剑”的深圳改革,则以全面的改革明确体现出“体制破局”的意识。这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就屡败屡试的体制破局改革,交付给深圳的改革新使命。

为什么是深圳来承担这样的改革使命呢?这次的深圳改革,是在竞争性改革环境中启动的改革,大大不同于1980年的一花独放。在那一波改革中,其他三个特区的功效远在深圳之下,而且从未取得中国改革象征的历史地位。

今天深圳重启改革,试图为体制破局的改革找寻答案。它已不再具有独领的改革地位,在可以被称为综合改革试验的政策供给中,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作为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划入了国家改革范围。随后,四川成都、重庆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纳入了国家规划。之后,湖南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群也获批,还有其他城市在争取列入国家这一改革范围。

相反,深圳在国家布局的新一轮改革中有些失落,因为这些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似乎与深圳无关。

但深圳没有行动停滞的理由。此前为发展破局而进行成功改革,仅仅是“半拉子”的改革――因为与经济改革紧密相关的政治-社会体制改革还需要启动,深圳不继续改革就没有出路。

如果说综合改革是中国改革的“国家问题”,它首先从深圳显露出来;经济体制改革无法遗漏政治社会体制改革,也是深圳首先体会到这两种改革的高度相关性。深圳的优势,不是内地被纳入到国家层次改革规划的地区能够比拟的:这座城市力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创辉煌的精神凝聚,拿出特的精神、特的气质与特的举措而敢于继续“杀出一条血路来”的改革动力,以及对于城市承担的国家使命的主动领承,都是深圳越过其他城市继续领改革的厚实根据。

深圳要在体制破局的新一轮改革中领先,实属不易。当深圳改革的筹划者们自觉地把决定改革前途与命运的体制问题提到新的高度对待时,尤其是把配置国家日常资源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优先改革的对象时,深圳就将体制破局改革的艰难性呈现在改革主体――深圳市民的面前。

“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改革风险需要避免,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建构不是易事,行政三权分离制衡的结构建制很是困难,城市综合执法的体制建设一波三折,加上政企、政资、政事、政社的四重分离具有连环套关系,深圳的改革成败实在不敢轻率预测。但改革不能从深圳发展中缺席,这实在是确定无疑的断言。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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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目标的新拓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强调“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这一目标立足于我国发展实际,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凝结着我们党领导改革的历史经验,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改革总目标蕴含了中国梦的战略新设想。改革总目标的确立与中国梦是一脉相承的。30多年来,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经济飞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正如所说:“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中国梦的提出和改革目标的确立,使全党全国人民都充分认识到改革开放要朝着什么样的聚焦点、着力点去奋斗,从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取得成功。

改革总目标凸显了改革的新任务。制度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全局性,是促进社会发展、推动文明进步的关键。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实践证明,这是唯一能够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实现强国富民的制度体系。同时,也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改革总目标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路径。有了方向和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就会“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就有利于我们脚踏实地,稳步前进。党的执政不仅要有完善的制度,还要有良好的治理能力,我们党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没有完善的制度,没有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就不能将改革的成果汇聚起来,就不能真正实现强国富民的理想。长远看,“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

改革总目标在改革的布局上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全面改革,而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努力推进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从而形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路线图,构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提出和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布局。这一新布局的每个方面都紧密联系、相互交融,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如果各领域改革不配套、不协调,就可能相互牵扯、相互掣肘,影响改革的整体效果。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更加注重各项改革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形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

二、改革动力的新拓展

培育和激发改革的动力之源,是确保改革持续推进并取得全面胜利的必备条件。

紧紧依靠人民,增强改革动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源泉。指出:“改革开放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一开始就使改革开放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是改革持续推进的宝贵经验,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改革充满艰难险阻,没有平坦道路可走,但只要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全面深化改革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真正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要让全社会感受到改革的成果,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充分调动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

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社会活力。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永无止境的过程,三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指出:“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总开关。”“思想不解放,我们就很难看清各种利益固化的症结所在,很难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很难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所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解放思想的必然结果和重要基础。我们要牢牢扭住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改革影响社会活力的体制机制,不断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树立民族共同愿景,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改革须臾离不开精神的指引。提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描绘出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前景,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实现中国梦,就要为全体中国人民创造“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这个全民族的梦想,既是中华民族的百年夙愿,也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景;既有利于凝聚改革共识,也有利于引导全体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从而为全面深化改革聚合最大公约数。

三、改革方法论的新拓展

改革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深刻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些重大关系,强调要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坚持全局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实现了对改革方法论的新拓展。

既要摸着石头过河,又要加强顶层设计。改革是没有任何先例的创新性伟大事业,没有现成的答案和经验,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前进。指出:“摸着石头过河,是富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法。摸着石头过河就是摸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逐步探索出来的。这种渐进式改革,避免了因情况不明、举措不当而引起社会动荡,为稳步推进改革、顺利实现目标提供了保证。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深化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日益增大,这就需要我们在继续坚持摸着石头过河,继续鼓励大胆试验、大胆突破的同时,加强对改革的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重点突破。改革是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全面改革,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推进,必须在把握全局的前提下整体推进改革,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改革的整体推进,并不意味着平均用力、没有重点,而是必须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必须认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轻重缓急,以更大政治勇气和智慧,以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突破,促进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和深入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像强调的那样,“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

既要胆子大.又要步子稳。当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风险性前所未有、世所罕见。指出:“中国改革经过30多年,已进入深水区,可以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也要深刻理解改革的复杂性;既不能畏缩不前,也不能掉以轻心。一方面,我们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不断把改革推向前进;另一方面,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必须保持积极稳健的步伐,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认真探索改革规律,审慎稳妥、稳扎稳打。

四、改革保障的新拓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关键在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更加强调党对改革的领导。强调:“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党的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只有坚持党对改革的领导,才能确保改革的性质不变,才能确保改革的局面不乱,才能确保改革的力量不断。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深化改革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我第一时间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认真收听收看全会公报精神,对公报内容进行了学习。全面深化改革大得人心,举世关注。 我认为,这次会议是我们党改革开放35年之后全面总结改革、坚定推进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动员令,明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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