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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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督查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改进目标督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督查工作会议,目的在于回顾并总结近年来全市目标督查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研究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精力,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更深入地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更扎实地推动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努力工作,目标督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力推动了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和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此次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的单位和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全体政府系统目标督查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会儿,应建琴同志将对第十届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研讨会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稿子我事先已经看过,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区、市、县、各部门会后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面掌握,深刻领会,认真抓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去年12月底,市委召开了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是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决定》从“做好生态文明城市规划、完善生态文明城市功能、做大做强生态产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六有民生行动计划”等九个方面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绘制了今后五年全市上下要共同奋斗的“蓝图”,这就是指导当前全市工作的总目标。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部署逐项狠抓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各部门承担的最重要的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市政府根据《决定》的要求,由各分管市长牵头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逐一进行了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已经明确,如何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抓好工作落实,是对目标督查工作的一个全新考验。各区、市、县、各工作部门要在思想和行动上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新思路、新举措真正弄清楚、搞明白,特别是我们奋战在目标督查最前沿的一线干部就更加需要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挤出时间,静下心来,系统学习和把握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内涵和具体工作任务,做到心中“一盘棋”,熟悉本区域、本部门目标督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切实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二、创新思路,转变方式,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市政务目标督查工作看得准、抓得狠、干劲足、成效好,多次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最近,为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要求转变成可以细化量化并能予以考核的具体指标。围绕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全市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和考核方式将发生本质转变,考核内容从过去侧重以gdp为主的目标考核,转到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工作、领导履职情况等并行等重的绩效考核上来。考核方式将首次引入公众评价,由过去单一的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考评调整为服务对象与考核领导小组共同考评。在这种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对目标督查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期望,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督查部门必须要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要紧紧围绕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和方式的改变,认真结合本区域、本部门的实际,转变以往旧有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树立目标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根据《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完善内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目标工作实际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考核,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是转变工作重点。在目标督查具体工作中,要对新形势下如何使目标督查更加贴近政府中心工作、贴近政府领导工作思路进行认真研究,要拓宽思路,突出重点,结合职能分工将生态文明城市各项细化目标纳入本区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目标,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这一核心目标,重点抓好事关全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通过开展各项专项督查,切实改变过去安排多、检查少的状况,做到布置一项工作就落实一项工作,抓一件是一件,抓一件得一件。要根据市政府第五次全体会议的总体部署,重点抓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工业提速增效等方面的跟踪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是转变工作方式。要按照市委李军书记“督查工作要抓住重点、深入实际,不能文来文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指示要求,切实转变创新督查工作方式。一要在目标督查工作中,实施精细化管理,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引入流程管理,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环节和相关部门及时“亮红灯”,督促其更好更快地完成目标任务,促进生态文明城市整体目标的贯彻落实。二要转变过去“文来文往”的督查方式,坚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决策和部署落实过程中的第一手真实情况,倡导在现场抓督查、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如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有时各单位自报的进展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出入,这就需要深入到一线去核实并了解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项重大政策的出台实施,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偏差,也需要深入到一线才能正确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准确提供依据;三要对照政府决策部署,提高督查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重点对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反复督查,快节奏、高水平把各项决策部署一项一项地督促落实。如最近袁周市长对有关区、市、县开展经济社会情况调研、在金阳新区和几个城区重点项目现场办公、在工业技改、招商引资项目等会议上的安排和部署,这都是近期政务督查的重点;四要敢于“碰硬”抓督查。督查工作,说到底,是一项面对现实、面对问题、面对矛盾的工作。做好督查工作,必须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要敢督敢查,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勇于面对困难与问题,坚持讲真话,不怕得罪人;要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真督实查,做到令出督随、掷地有声,督出质量、督出硕果、督出效能;要善督善查,不断扩大督查影响,强化督查权威,提高督查实效,促进工作落实。比如,用三年时间完成以来264个涉及资金达120亿元之多的政府投资项目的转固工作,就是市政府督查室在督查工作中的一个“硬骨头”。如果没有督查,就不可能完成这些投转固项目。因此要继续发挥敢于“碰硬”的精神,咬紧目标,攻坚克难,把督查督办职能发挥好、落实到位,促进各项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锁定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复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形势不容乐观。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咬紧目标,攻坚克难,坚持经济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年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在今年剩下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调整分解的目标任务,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月、量化到旬、落实到日,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认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深挖发展潜力,拓展发展空间,以突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工业经济提速增效、旅游业快速发展、提高招商引资落地率、为民办实事”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随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同时,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提前谋划制定明年各项工作目标,在目标制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切忌脱离实际,不顾财力条件允许盲目制定目标。比如在前几年县乡公路建设上,该项工作本是一件利民大事好事,但由于受财力影响,造成一些欠债情况的发生,从而产生农村的不稳定因素,致使该项实事未能办实,好事未能办好。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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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我被县委任命为县信访局副科级信访督查员,开始专职从事信访督查工作。一年多来,很有收获,也很有体会,现赘笔如下:
一、把握主线
1、以督查工作开展为主。基层信访工作的内容十分丰富,需要推进的信访重点工作日益增多,作为专职督查员,就要学会从十分丰富的工作内容中选准督查工作着力点,抓住重点工作,并通过推进重点工作的开展,来推进整体工作的落实。
2、以督查责任落实为主。必须把责任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除了督查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信访工作的集体责任或领导责任外,更主要的是要督查具体包案领导和包保责任人的责任落实。
3、以督查信访事项为主。信访事项能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事关社会稳定。对所有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件,以及本局相关科室移交的重要信访事项,全部进行立项督查,对结论不清的责成重新调查,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处理,信访人不满意的责成做好教育疏导与思想稳定工作。
二、准备充分
1、对信访事项要充分了解。对将要督查的信访事项,要调阅所有卷宗资料,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信访人反映的具体问题,了解目前的处理进度,了解领导的批示要求,发解信访人已经发生的信访行为,了解处理问题的责任单位是哪些,这是做好督查的基础工作。
2、对政策法规要充分吃透。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大部分都涉及一些政策法规,有的政策性还很强,我们必须对涉及的政策法规充分吃透。不仅要吃透现在的政策,还要了解以前的政策,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吃透政策的演变过程,这样,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
3、对各方心理要充分把握。除了了解“事”,还要分析“人”。尤其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既要分析信访人停诉息访的底线,也要分析相关责任单位能付出的底线,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4、对督查方案要充分酝酿。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做到上面三个充分的基础上,要酝酿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方案,通盘考虑各方面因素,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拿出应对的策略,积极组织实施,才能取得实效。
三、善于借力
虽然近年来,信访部门的地位和权威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是,在某些有权机关面前,还显得有些“弱势”。因此,在信访中还要学会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督查的目的,实现督查的目标。
1、领导的力量。争取领导的批示,有了领导的批示,我们在督查中就可以单刀直入,不需要绕多少弯子,直接向被督查对象传达领导的批示精神,限期调查处理到位。还可以将调查处理进度及时向批示领导进行汇报,形成批示-督查-汇报-再批示-再督查的良性循环。
2、社会的力量。对一些热点信访问题,通过召开信访听证会,请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由信访人与责任单位当面对证,通过讲事实、摆道理、说政策,让大家评判群众反映的是否有道理,责任单位是否应该解决,较好地促进了有权机关的政策作为。
3、部门的力量。有的信访问题,请问复杂,除了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侵犯了群众合法权益处,还涉及干部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就不单单是信访部门能督查解决的了。这时就要提请纪检部门介入,属于垂直管理部门的,向其上级部门通报情况,提请上级部门介入,多管齐下解决问题。
四、区别性质
1、区别于业务催办。业务催办主要是防止有关承办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信访事项的报结,是为了程序性报结。而督查是为了解决问题,问题不解决、督查就不能停止。因此,不能把督查督办与业务催办等同起来。
2、区别于纪检办案。一般情况下,纪检办案最终都要处理干部,并且纪检部门对干部有直接查办权。而我们信访部门只有三项建议权,并且督查的目的是为推进工作落实或问题解决。因此,在督查中要把握分寸,不能越权越位。
五、分段实施
1、事前引导。在2009年12月,我们制定下发了2010年全县信访工作督查计划,以表格的形式列出了2010年每个月份信访督查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明白了每个月信访工作的重点,从而对照督查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2、事中执行。对应该落实的工作或应该解决的问题,在督查时责令当场就办。有的问题,不当场解决,就可能错失先机。
3、事后推动。在督查结束后,撰写督查通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点评,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提出工作要求,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再进行跟踪督办。
六、强化落实
1、强化事要解决。对一般个案,要把事要解决作为督查的最终落脚点。而对于普遍性问题,则要把督查与调研紧密结合,根据督查调研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供领导决策,促进问题解决。
2、强化纪律问责。对不重视、不落实、不负责、不得力的信访工作责任人,要敢于问责,决不能畏首畏尾,更不能怕得罪人。该建议查处的要坚决建议查处,该配合查处的要坚决配合查处。
3、强化以点促面。要注重发挥典型作用,包括正正典型的榜样引导作用,也包括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公开通报,供相关单位学习借鉴,举一反三,解决相同或相似的问题,也警示教育相关不作为的单位抓紧作为,解决相关问题。
4、强化机制健全。对督查中发现的属于机制层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
七、做到“四戒”
1、戒面面俱到。督查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力落核心部位,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否则就可能面面俱到而面面都不到。
2、戒走马观花。特别是工作部署的落实,不能听听汇报,看看资料,人过一阵风,车过一阵烟,如走马观花似的。否则不仅不能掌握真实情况,也让被督查单位感觉我们作风飘浮,影响信访部门的形象。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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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是落实决策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决策的延伸和继续,是落实决策的重要环节和方法。四月份我区域营销部在州卷烟营销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州局督察考评中心的要求,高度重视督查工作,督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督察考评方案和实施办法”为指导,不断强化督查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思路,注重强化督查职能,努力创造督查工作的新业绩。经过实践探索,我们的督查工作基本上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目标责任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调查结果反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200年以来,开展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联合督查活动18次,各重点工程专项督查45次,配合市领导对各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办公7次,形成引起市领导重视的督查调研性质的报告8篇,督查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强化。
(一)注重在各项重大决策落实中强化督查职能。为了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始终注意把市委全委扩大会议、人代会和市长常务会、办公会等作出的重大决策作为督查工作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决策这个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多次组织督查活动,为推动决策落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二)注重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强化督查职能。近年来,我们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房屋拆迁、房屋质量等问题,对一些突发性事件,进行了及时督查解决,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市政公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上访,拆迁、供热、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上访投诉等问题,由于高度重视,工作到位,化解了矛盾,将问题解决在了基层。
(三)注重在为党委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中强化督查职能。我们向市委、市政府经常反馈决策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努力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决策和正确决策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服务。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决策,结合部门的实际,深入开展专项调研,为市委、市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求真务实,真督实查,充分发挥督查职能作用
在决策落实中发挥好督查的职能作用,关键在于求真务实,真督实查。为了在督查工作中切实做到这一点,我们在督查内容的确定、督查方法的运用等各个方面,都力求体现一个“实”字,努力做到出实招,求实效,上下结合,点面结合,责权结合,专兼结合,开展好督查工作,以强有力的督查,在全系统营造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氛围,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全面落实。
(一)坚持上下结合抓督查。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决策问题,进行深入的督查调研,常抓不懈,促进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的深入落实。二是建委主要领导就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经常性地亲自抓督查落实,关键时期跟踪蹲点督查,确保了重大工程项目的如期完工,充分发挥了主要领导抓督查的先导和权威作用。
(二)坚持点面结合抓督查。我们在抓督查落实的过程中,坚持以点带面,及时抓住工作中起步早、进展快、成效好的典型,进行宣传推广,以点促面,推动全局落实。在工作中,我们注意抓行动快的“点”,将提出措施早、工作进展快的单位的做法在全市建设系统中进行通报,起到了典型示范的作用,促进了各项工作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坚持责权结合抓督查。我们坚持督查工作“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积极建立和完善直属各二级单位一把手督查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将督查工作置于主要领导的领导下,保证督查工作显权威、见成效。在督查中,对于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向具体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讲明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对于影响全局的重大责任问题,则要向“一把手”提交整改意见,并跟踪督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推动了全市建设系统上上下下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四)坚持专兼结合抓督查。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建设。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科(室)、各二级单位按照报告上月重要工作落实或进展情况;建立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对我系统承办的重大事项,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规定办结期限,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大力发挥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抓督查落实的配合协调工作。为完成好建设部门的督查工作任务,我们十分注重发挥各二级单位作用,通过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级抓落实的积极性,做到联合作战,合力攻坚。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我们认真组织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立了督查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在不断解放思想中创新督查工作。在督查中强化超前意识、开放意识、联动意识和攻坚意识,努力实现督查方式由被动向主动、由封闭向开放、由“单打”向“合攻”、由面面俱到向重点突破的转变,坚持积极主动开展督查工作。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主要领导的关注点,及时进行研究,选准督查角度,合理安排人员、时间,采取有效的步骤、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督查工作,真正做到督在点子上,查在关键处,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和层次。
(二)在转变作风中创新督查工作。在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既要通过必要的形式使督查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又要防止督查活动搞花架子、走过场,要以推动落实、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系统周密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真实情况,善于并勇于反映真实问题,开展有实效、有推动力的督查活动。尤其是针对决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的协调作用,广泛调查听取意见,为市委、市政府解决问题提供可靠依据和最佳途径。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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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这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做出的进一步规范,再次释放“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党中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
规则的制定,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历史和现实经验的总结,更是解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的必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规则,要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推进依纪依法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机构的光荣职责。
学习贯彻规则,要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规则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指出,规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第三条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中,首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规矩和原则,是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的生命线。
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更要严格遵循派驻工作领导体制,自觉遵守重大案事件及时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突出对综合监督单位的政治监督,督促监督单位不折不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使命。
学习贯彻规则,要让规则成为工作的必然遵循。规则的制定,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为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必要制度遵循,必将极大激励派驻机构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好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
因此,学习宣传好规则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始终保持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充分了解规则的制定对于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和工作开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规则常态化、制度化,与履行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紧密联系,在工作中深化内容理解,在学习中指导工作实践,真正实现融汇贯通、学通学透。
贯彻规则的关键在于工作实践中的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要正确运用规则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开展工作。特别是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最核心的监督执纪权,包括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和审理等程序,完善了各项工作规则,整合了工作流程,强化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强化规则的运用,依照相关规定,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依法依规履行过程中,着力提升工作成效。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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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对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系统而长期的工程,没有督查机制,没有必要的督查手段,不开展相应的督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是很难取得成效的,也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十分重要,直接影响整体税务机关的形象。基层税务机关担负着直接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职责,是直接接触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基层行政机关。加强督查工作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行政效能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大家都知道:一项工作如果光部署,只安排,忽视了检查,放松了督查,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因此,只有附之严格的到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才能使之正常进行,顺利开展。我们的行政效能也是如此,必须要有督查,事实上也离不开督查、检查。实践证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最终的目的是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贯穿这项工作的始终是检查、督查工作,只有通过这必要的督查工作才能使之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约束和规范“行政效能”建设中主体因素——“人”的行为有效手段。人是提高行政效能最基本、最活跃的决定因素。良好而有效的督查体制和机制,能进一步规范人的行为,能进一步激发人的积极性,能进一步增强人的工作责任心。有效、可靠而严格的督查机制,就能有利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有利于激发人的创造性,就能更好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因此,我们要教育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必须要认识到督查工作对行政效能过程中人这个主体因素的约束作用和规范功能,是指导人、督促人发挥应有的才能,激发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手段。最终为推动和促进行政效能建设工程起到主体性作用。
三是要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对“行政效能”不断“纠偏消错”,使之按照正确目标行进的有效方式。在推进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失误,甚至错误,而克服和避免这些偏差、失误、错误的有效方式就是不断的督查,经常的督查。通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不足,及时纠正偏差,及时发现失误、错误,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失误,最大限度地杜绝错误行政行为的发生,使整体行政效能建设发挥出最佳效果。
二、明确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督查工作的内容也是很多的。所谓督查工作的内容主要指行政效能建设的重点方面和主要环节。我们必须要明确这些方面和环节,才能开展好督查。归纳起来,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干部是否有创新意识。重点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是否从“老传统”、老模式、老方式的工作机制中解脱出来;是否存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意识;是否增强发展观念,创新意识,与时俱进,积极、主动支持各项税收改革。
(二)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有无高高在上,脱离纳税人,是否政务公开、透明,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变通执行税收政策,违反规定收税,擅自减免税,侵害纳税人和国家利益。
(三)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督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和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是否存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对工作浮光掠影、流于形式,大作表面文章;是否随心所欲,自搞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套。
(四)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外服务”。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对纳税人漠不关心,服务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有意、故意、肆意刁难纳税人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落实的税收政策不落实,应兑现的税收政策不兑现,侵害纳税人的自身合法权益,影响和妨碍纳税人自身发展。
(五)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不当”。重点督查、监察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具体指:督查是否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和服务承诺的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拖拉扯皮、失职、渎职行为,以及管理混乱造成工作质量低下、工作效率低下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不规范的行为;督查是否因人为原因和管理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损失的行为。
(六)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廉洁从税、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具体督查是否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税捞“利”的现象;是否存在对纳税人吃拿卡要报的现象;是否存在廉政规定、纪律执行不严现象;是否存在忽视对干部教育的现象;是否存在没有建立社会监督网络体系。
(七)督查基层税务机关不断改善行政环境。具体督查的方面,就是要监督和检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按照上级的要求,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办税环境,充分运用现代化税收管理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不断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程序,更好地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
三、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开展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必须要采取适当的督查方式,务必采用必要的督查方法,形成有效监督和考核机制,才能使行政效能建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要建立督查工作组织机制。为保证对基层税务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建立督查机制和工作机构。如:上级税务机关可成立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开展督查工作的常设机构。以加强督查工作、指导督查工作,开展具体督查工作,从而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要加强督查工作制度建设。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摸清基层税务机关实际情况基础上,建立一系列“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包括效能督查日常工作制度、督查投诉工作制度、反馈工作制度、备案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来规范督查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从而使督查工作建立在规范化、制度化之上,避免督查工作随意性太强,无章可循,保证不了督查效果。
三是坚持开展“实地”督查。开展“实地”督查,就是针对基层税务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围绕上级机关布置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以及明确基层税务机关要办的重要事项来开展督查,这也是督查的核心环节。这样的督查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一线,开展真实的督查、检查,以取得第一手资料,体现督查的真正目的,而不能停留在只听取表面汇报,注重查看一些书面材料。在“实地”督查中要认真作好督查工作记录。对相关工作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针对工作目标任务进度情况、完成结果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内容,进行进行科学评价。
四是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式督查。要通过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查看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税、文明办税情况;暗访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检查内部管理、税收环境改善情况。并将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相关情况计入年终岗位考核之中。通过明察暗访推动全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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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__市政务督查工作紧扣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坚持“围绕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和实践督查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督查服务质量,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准确定位,把握政务督查主攻方向
(一)围绕落实政府决策部署抓督查。政务督查是维护政府决策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决策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重要手段。__市围绕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和议定事项,逐项梳理、逐条分解,印发督查通知,明确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承办事项、落实时限、办理结果,由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逐项督办,变口头安排为书面指令,使各县区、各部门在落实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中,工作有标准、操作有规范、完成有时限、落实有保证。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系统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部分改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会上,15家改制企业负责人及18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我市企业发展现状和前景、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并从当前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供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指示,我们及时对所提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汇总,逐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并进行跟踪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职能部门都能够主动与提出意见建议的企业、代表人士联系,积极沟通,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目前大部分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绝大多数意见建议被采纳,得到了广大企业家和营业主的一致好评。通过针对政府决策部署、各项会议纪要开展的专题督查,充分发挥了督查工作的“助推器”作用,促进了各项决策部署及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有效提升了政府的执行力。
(二)围绕推动中心工作抓督查。政府工作纷繁复杂,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抓督查必须统筹大局,抓住中心工作这一主要矛盾,其他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在广泛督查中实施重点突破,特别是紧扣政府工作中心,在推动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上出重拳,见实效。
一是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每年市两会结束后,我们都会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督查计划表,细化各项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对每一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今年我市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项目建设、工业经济、“三农”等8大方面工作,细化分解为78个单项目标任务,目前正在按照督查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落实。
二是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市委、市政府围绕这一目标,对全市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筛选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工业、农业商贸、社会事业等方面的50个重点建设项目及20个预备项目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制定了《20__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包抓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计划》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包抓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制度》,按照领导包抓项目制度规定,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领导包抓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纪要事项进行了督办落实,有效解决了项目建设中的“中梗阻”问题。
三是抓好领导重要批示件的落实。20__年市政府督查室共督办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件69件,这些批示涉及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市政府督查室按照程序,在接到市政府领导批示后,先行进行暗访,形成督查报告,真实反映事项进展或发展情况,及时呈报市政府领导,根据领导要求印发督查通知,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市政府督查室先后对我市境内庄天二级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秦麦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三城联创”工作、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流浪狗患整治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暗访,提交了《督查专报》,为市政府领导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围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督查。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哪里有热点难点问题,督查工作就开展到哪里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一是抓好民生实事的落实。近年来,省、市政府每年都会确定一些民生实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促进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我们严格执行督办制度,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准确掌握实事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领导。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二是抓好重要案件的办理落实。是人民群众向政府或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的重要渠道,做好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实行领导开门接访和领导包抓案件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每月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诉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抓好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每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政务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两会”结束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交办会议,及时进行交办。市政府系统每年都要承办98%以上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我们在抓好日常办理答复的同时,对一些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议案、提案,由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具体督办,并在所有案件办结后,召开汇报评议会,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近年来,我市政府系统承办的议案、提案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代表和委员们的普遍好评。
二、创新机制,提高督查工作实效
政务督查工作要保证长期有作为,就必须不断探索创新督查工作的机制。我们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终算账”的督查工作思路,建立了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制订了市政府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强化了政务督查措施,提高了督查工作实效。
一是“年初建账”,建立了责任分解制度。年初,由市政府督查室对《政府工作报告》逐条逐句进行分解,对年内重点建设项目及重要工作任务逐条分解,将所有的目标任务细化分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任务分解,把对全局的要求具体化为对各个局部的要求,把对面上的要求具体化为对每个部门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传动链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年中查账”,建立了督查责任制。我们要求各责任单位,每月逐项向市政府督查室反馈进展落实情况。由督查室进行逐项“对账”,并通过电话督办、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以《督查专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是“年终算账”,建立了评议考核制度。年底,各责任单位,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对各类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先行进行自查,向市政府督查室提交自查自评报告。然后,由市政府督查室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目标责任考核组,到各责任单位查阅台账,去实地进行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分送市政府领导审阅。在次年年初的全体会议上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兑现奖惩。
三、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督查工作执行力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新时期下的新任务对督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手段,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执行力。
(一)重视现场督查。我们始终坚持“一线督查制度”,尽量避免单纯在办公室打电话、要材料,而是主动走出去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比如在督办重点建设项目时,究竟进展到何种程度,仅听口头介绍印象不一定深刻,也不一定符合实际。对此,市政府督查室始终保持与项目单位的联系,不定期深入项目现场,查看进度,排查问题,保留影像记录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以“督查呈报、督查专报”随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出面协调解决问题,有效推进了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了督查工作执行力,提升了督办效果。
(二)以目标考核促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是促进各县区、各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对于列入市政府目标责任书的重要指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我们均纳入到年度督查计划中,分阶段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实行“月通报,季汇总,年中总结,年底考核”,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调度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实现预期计划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不满足于各单位的“报”,而是将重点放在“查”上,采取“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没有落实的查原因”的办法,保证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形成了各项目标分解立项、责任到人、逐项督查、逐项反馈、跟踪到底、务求实效、全面落实。
(三)实施问责督查。实践证明,落实责任制、实施问责制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的有效手段。对于在完成政府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执行上级和政府决策规定以及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提出建议由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同时,我们要求全市政府督查系统,要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有的放矢,真督实查,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办,办则必果,敢于碰硬。督促检查是一项面对矛盾、解决问题的工作,在平时的督查工作中,我们敢于坚持原则、触及矛盾、反映问题,说真话,办实事;要求每位督查人员爱岗敬业,牢固树立“督查就是服务”的理念,正确认识督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主动服务,树立“督查就是责任”的思想,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好每一项任务。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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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召开,对于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服务,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上午的大会上,##市党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同志作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讲话。讲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分析了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这充分表明了##市党委、人民政府对督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同志代表政府做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市近年来的督查工作,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和工作重点。#########等地区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先后作了大会发言,######等地区和部门准备了书面材料,在会上进行了交流。
总的来讲,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好,完成了预定的议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大家结合实际,对##副市长的重要讲话、##同志的工作报告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主题明确,要求具体,内容务实,收获很大。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这些年来,##市人民政府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督查部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督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上,通过学习和讨论##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更进一步加深了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总结了经验,理清了思路。这次会议既总结了经验,肯定了成绩,又分析了问题,找到了差距。通过大会发言和学习讨论,大家互相交流了在围绕大局、抓好督促检查方面的做法、体会和经验,进一步开阔了做好大督查工作的思路。三是坚定了信心,鼓舞了士气。会议的召开,振奋了精神,昂扬了斗志,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做好督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与会同志们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市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努力开创政府大督查工作的新局面。
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切实把各地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副市长的重要讲话和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对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下面,我结合##副市长的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必须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前不久,总书记在考察我市工作时作了重要指示,对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认真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我们要认真贯彻###市长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效能型政府、廉洁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
督查是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推动党和政府决策的落实,这是督查工作的本质属性和根本目的。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更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对督查工作在政府工作中意义、作用的认识到位,思想上真正重视,才能真正发挥好督查部门应有的作用。
(一)要认识到做好新时期督查工作,是体现党的先进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注重实践的理论,是实干的理论,也是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督查工作联系紧密,关系重大。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扬党的先进性,实现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使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决策,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且最终要能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更是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
(二)要认识到督查工作作为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工作职责,是科学决策和决策实施之间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督查工作是领导推进工作最常用的有效工作方法。##市党委、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凝聚了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成果,但从领导工作来说,制定政策和作出决策,事情只是做了一半,真正实施效果如何,能否达到预期目的,执行中有什么偏差,有什么新的情况和问题,都需要在具体贯彻进程中去发现、去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努力贯彻实施。因此,愿不愿抓落实,去不去抓落实,会不会抓落实,不仅仅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也是对党的事业的态度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衡量干部党性观念、责任意识、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问题。
(三)要认识到督查工作是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决策一步步落实的实施过程。
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和问题解决一部分,决策落实就推进一步。如果对决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或者见了问题绕着走,督查工作就没有尽到责任,就是失职。要发现问题,就必须到决策落实的第一线去。作风不深入,无法发现问题;工作不深入,无法认识问题;督查不深入,无法解决问题。因此,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实际,认真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倾听群众的呼声,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材料,然后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必须创新机制,努力开创大督查工作的新局面
督查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整套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但是,督查工作的现状还存在不适应##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情况,因此,机制的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督查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克服不思进取、墨守成规的陋习。要在督查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领域、工作载体、工
作方法,使督查工作不断创出新特色、取得新突破、获得新成绩、达到新水平。为切实加强政府督查和目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落实机制,促进政府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市政府在经过调研和反复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后,制定了《##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规定》,会后即将下发。这个规定对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职责、任务、权利、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制度建设、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奖惩都做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是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督查工作制度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系统)督查工作规定。制定的规定不仅要有指导性,还要有较强的操作性和约束力。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对于促进##市的各项工作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完善##市的决策部署,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今年,##市人民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8件,##市人大代表议案14件,建议819件;承办和督办政协委员提案2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88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求快、求实的原则,抓紧时间,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必须齐心协力,切实抓好当前主要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都面临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从目前情况看,##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为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农牧民增/!/收面临诸多不利因素;二是工业经济增长基础不牢;三是在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此外,就业再就业、安全生产、工作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任务还十分繁重。要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各地各部门就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当前主要工作。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前不久,##市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书记的重要讲话,就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市党委书记##同志要求,在全市迅速兴起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紧密联系新疆实际贯彻落实,在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两方面都取得新成效,推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我们要按照##市党委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通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切实掌握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指导行动、推动工作。
二是全面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年初###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市人民政府对全疆各族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关系到政府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因此,认真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加以对待。根据《20__年政府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长在##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找准问题症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按目标分解,一一抓好落实。
三是认真抓好##市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需时较短或阶段性的工作和项目,可以采取集中督查的方式,在较短时间内见到成效。对需时较长的工作或项目,要科学立项,统筹规划,连续督查,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对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没有落实的,查原因。要坚决摒弃那种半途而废的“半截子”督查思想,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要有一股拼劲和韧劲,紧催勤促,真查实督,最终实现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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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首都经济水平的迅猛发展,诱发交通突发事件的各类因素猛增,交通安全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为适应交通行业大发展的需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成立了安全督查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督查中心”)。
督查中心成立的背景是什么?它主要承担哪些职能?在安全督查中有哪些工作思路?为了对这些问题有一个更加详细的了解,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树森。
记 者(以下简称“记”):张书记您好!首先请您介绍一下督查中心成立的背景。
张树森(以下简称“张”):自2008年奥运会前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启动安全督查工作以来,督查工作在确保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发生电梯溜梯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面对交通行业日趋严峻的安全形势和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角度出发,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提出了建立安全督查专职队伍的设想,得到了市交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两局一队”(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的支持。
按照刘小明主任的要求,我们组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监督与应急处等相关处室,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筹划成立专职的安全督查队伍,力争实现安全督查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2012年3月2日,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复,同意设立督查中心。
记:督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交通安全督查工作通过什么形式得以落实?
张:督查中心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受市交通委委托,承担对“两局一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辅、事务性工作。督查中心以履行“督查的督查”职能为核心,对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督查。
督查中心的督查对象为“两局一队”和交通行业企业两个层级。对交通行业企业的督查,实际上也是对“两局一队”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督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对“两局一队”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与重点督查“三结合”的方式,督查其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二是突出重点,对交通运输企业,采取日常性安全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督查中心制定了“三回合”督查流程。为了完善督查手段,切实解决“督而无力”问题,对交通企业按照市属国有企业和其他交通企业分别采取不同的督查流程。对市属国有交通运输企业采用“一线场站——分公司——集团公司”的三级督查整改流程,对于一般交通运输企业采用“企业——城区管理处——运输管理局”的三级督查整改流程。督查中心“三回合”督查流程具体为:第一回合,督查中心对企业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在规定时限进行回查,问题整改,第一回合结束;若问题未整改,督查中心向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或市属国有企业分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由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或市属国有企业分公司督促企业整改,问题整改,第二回合结束;若问题仍未整改,督查中心将报请市交通委,市交通委向“两局一队”或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单,督查中心在规定期限内第三次进行回查,问题整改,第三回合结束。若问题仍未整改,督查中心将启动约谈问责机制,报请市交通委,由市交通委相关领导约谈行业监管部门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三个回合,调动了监管和执法力量,解决了督查中心执法手段不足的问题,也提升了督查力度。
记:2012年是督查中心各项业务开始启动的“开局之年”,请问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督查的督查”取得了哪些实效?
张:2012年,督查中心主要开展了3个方面的工作。
开展联合督查。督查中心联合北京市其他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如:与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建立联动检查机制,先后对本市公路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开展重点督查。督查中心建立了重点时期的安全督查机制,针对公交、轨道、道路客运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与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互补充的检查方式。对安全隐患整改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在日常管理中,对隐患动态进行分类排查、评审挂账,并逐一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在前期督查中,发现个别基层单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如:地铁四惠站严重漏检,六里桥长途客运站候车室西侧安全门锁闭,部分汽车维修企业调漆房未安装排风设备和防爆灯等。督察中心对出现的24个具体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同时抄送行业监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和被检单位的上级部门。《隐患整改通知单》发出以后,得到了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目前,24个问题全部得到解决,相关单位已正式书面回复。
推进督查基础建设。督查中心启动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推进督查信息系统及安全隐患管理系统筹建工作。
通过工作的开展,我们也有了几点新的认识:督查工作要触动企业神经。规模化、连锁型企业,企业管理相对正规、自身要求较高,有一定的层级和覆盖面。我们以连锁企业作为工作突破口,便于统一要求,统一整改,促进企业整体安全形势改观,并能发挥辐射作用,推动整个行业的安全发展。
记:2013年督查中心安全督查工作的工作思路及计划是什么?
张:2013年是北京市交通安全督查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总体工作目标是:以履行“督查的督查”职能为核心,逐步完善“企业自查—行业抽查—专项督查”的三级督查体系,建立“部署—落实—检查—整改—回查验收”的闭环工作模式。
2013年,为北京市交通安全督查“基础建设年”,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夯实安全督查工作基础;2014年为“质量建设年”,巩固和完善已有工作基础,督查工作向重质量、重效益方向发展;2015年为“质量提升年”,推进交通行业各领域安全督查工作的实施,提升安全督查工作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北京市交通安全督查工作的目标是:夯实基础,基本建立安全督查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抓好试点,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督查工作试点工作;提升督查管理信息化水平,完成交通安全督查系统设计工作;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安全督查人员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2013年,北京市交通安全督查将重点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完善督查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督查管理制度,制定督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督查管理办法》《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督查文书管理办法》《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督查约谈制度》等。同时,完善安全督查工作流程,建立督查资料管理制度、督查工作定期总结制度、督查计划制度。
抓好督查工作落实。督查工作要贯穿全年,与北京市安监局、北京市消防局、北京市质监局、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形成督查合力,并用“量”说话。
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制定《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分级规范》,明确各级安全隐患确定标准以及具体管理措施,分行业制定安全隐患分级规范,作为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北京市交通行业重大隐患管理办法》,采取联合执法、持续督查、落实整改资金等多项手段,推动重特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出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督查标准》等相关督查标准,以机动车维修行业为试点,对运输管理局机动车维修监管部门开展全面督查。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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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督查工作是秘书工作中的一项具体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它必须遵循相应的指导原则和行为准则。人大督查活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原则很多,主要应遵循如下几项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督查工作部门要围绕大事、要事抓督查。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突出事关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决定事项,突出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工作。
(二)授权的原则。督查行为从本质上讲属于领导行为,其工作主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督查工作部门的督查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抓决策落实的延伸和补充,是授权行为,具有从属性、辅和服务性。这就决定了人大督查工作必须时时刻刻把握授权这一原则。一方面,要明确督查工作的纪律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未经授权,督查工作部门不可直接处理问题,不可自作主张,更不能发号施令,对下面工作指指点点、指手划脚。另一方面,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充分领会人大及常委会决策意图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发现贯彻落实工作中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三)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人大督查工作源于人大法定监督职权,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载体。人大督查的内容要与法定职权相符,督查行为、方式方法要与法定程序一致,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的目的是要了解情况、推动工作,因此,督查工作人员一定要敢讲真话,敢报实情,敢于揭露和反映问题,这是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能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是衡量督查工作成败的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是督查工作人员应有的基本政治素养,也是督查工作的题中之义。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督查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各项决策取得实效。衡量督查工作的标准,就是看决策是否真正落到实处。落实了,督查工作就达到了目标,否则,就没有完成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确立注重实效的原则并把它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是督查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二、主要特点
督查工作具有秘书工作的一般特点,如事务性: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繁重而又琐碎的事务,尤其是具有政务性和业务性的工作,再如机要性:督查工作的机要性程度远高于其他部门的工作,这就要求督查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的纪律性和牢固的保密观念。它还有其自身的突出特点。
(一)政治性。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民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必须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核心。人大督查工作是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决策贯彻落实的工作,其任务和性质决定了这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这种突出的政治性特点,要求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必须熟悉和把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前瞻意识,严格按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办事,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落实。
(二)权威性。权威是督查工作部门履行职能的灵魂,督查工作所处的位置及其任务决定了必须具有权威性。督查活动是自上而下运行的,督查工作部门的督办,不是本部门的行为,而是经过授权,代表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因而对落实决策的有关地区和部门具有较强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执行部门必须接受其检查并按要求报告结果。否则,督查工作就不可能有效地进行。
(三)综合性。综合性是督查工作尤为突出的特点。这个综合性首先是由领导工作的综合性决定的,任何机关单位的领导,总是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全面工作负责,因而领导工作都是综合性的。督查工作是直接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服务的,凡是权力机关工作所涉及的范围,督查工作也必然要涉及。它是集文字、协调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从工作范围看,督查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从工作关系看,督查工作涉及上下左右、各部门和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从工作要求看,督查工作既有文秘部门的特点,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水平,同时也有综合部门的职能,必须具有较高的调研协调水平,综合了机关各方面的工作类型和要求。
(四)从属性。督查工作的从属性是由它的工作性质决定的。在人大机关单位中,人大常委会总是处于主导地位,督查工作部门总是处于从属地位。领导的职能是决策和宏观管理,而督查工作部门的职能则是在决策和管理中给人大及常委会当助手和参谋,提供辅助。督查工作的内容很庞杂,但其中任何一项工作,都是为领导活动提供直接或间接服务。因此,督查工作必须从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督查工作部门的督查不同于人大常委会的督查,人大常委会的督查是直接的,督查工作部门的督查是经授权并按照领导意图进行的。
三、主体、对象及范围
人大督查从实施主体上看,有两个层次: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的督查,这是由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和设计的,只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才是独立、完整的监督主体。二是督查工作部门、各专门委员会、督查工作人员经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而实施的督查。
人大督查的对象,一般是指本级“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扩大来讲,人大督查对象还应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垂直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
人大督查的范围很广,有决策的,如人大的决议决定、议定的重要事项,重要的工作部署等;有专项的,如就专项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专门委员会提出的重要意见等。有领导的批示或指示,也有有关单位的情况反映;有上级机关的来文、来函,也有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督查工作中所涉及的问题,既有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也有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方面的问题,有疑难杂症、有陈年积案,也有突发性、热点问题,有个人、也有。可以讲,在一定程度上,一般需要解决的问题都在督查范围之内。通过实施督查,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提升人大形象,维护人大权威和法律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四、主要内容
人大督查的内容,一般是指“一府两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等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有:
(一)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审议、视察、询问、评议意见的执行和办理情况;
(三)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人大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人大主任会议对有关重要问题的意见的办理情况,及其主任会议认为需要督查的其它内容;
(六)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重要案件;
(七)上级机关重要会议、文件贯彻和交办催办事项;
(八)上级领导批示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五、基本方向
目前,对人大督查工作的认知尚处于摸索阶段,在一些概念、定位、机制、工作的方式方法等方面,还没有统一的意见,大多数地方还在“摸石头过河”;督查机构、工作机制建设方面,相对于党委、政府的督查还是比较落后的。怎么找准方向做好人大督查,笔者以为可从以下方面探讨:
(一)要善于解放思想。开动脑筋、解放思想是做好督查工作的前提。在日常工作中,督查工作要进一步深化,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维护法律权威,就要充分发挥广大督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开动脑筋、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把工作做前面去、打有准备的仗。
(二)要将调研作为做好督查工作的突破口。在决策酝酿阶段,需要超前调研,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全面、客观的情况;在决策运行中及时跟踪调研,反映各地贯彻落实决策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进度;在决策实施后进行反馈调研,及时总结决策取得成效,研究分析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实地核查,最能反映问题,也最能掌握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三)要不断健全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督查制度、工作机制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认真梳理现有制度中有关督查方面的内容,建立相对规范的人大督查工作制度规范。依法界定人大督查的基本原则、督查对象、督查内容,完善工作程序和机制。建立决策与督查一体化的机制,把督查工作着力点放在人大常委会上,强化常委会的主体责任意识,让督查工作预案成为决策出台的伴生物,形成统一、整体的行为规范。实行重大督查专项统筹协调,主动与党委督查部门对接,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督查活动,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统一协调部署。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选聘人大代表担任督查专员,不断延伸督查工作触角,扩大督查工作覆盖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快捷高效”的督查工作网络,不断夯实督查工作基础。
(四)要构建扎实有力的执行效能评价体系。执行效能评价是督查工作机构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决策执行的效果、效益、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作出判断、评定的活动。决策执行效能评价是检验决策执行效果的重要环节,是督查的重要手段,是合理配置公共管理资源,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缺乏执行效能评价,就无法对决策的可靠性、人员履职情况等作出判断。要尽快建立督查评估反馈制度,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向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提交评估意见,提出处理建议。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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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就价格主管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放得开、管得好”,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价格工作基本经验的总结和继承,也是新形势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客观需要。
今年是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组建20周年。回顾过去的20年,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促进放开价格的同时,不断探索搞好价格监管的实现途径,丰富了“放得开、管得好”的内涵,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以《价格法》为核心、以《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相配套的价格监督检查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并日趋完善;价格监督检查队伍日益壮大,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成为我国经济监督、市场监管的重要力量;以政府监督为主体,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督为辅助的价格监督网络基本形成;价格监管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包括政府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还包括市场放开价格;价格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创立了异地交叉检查、循环检查、下查一级、倒序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检查方式,运用了调查、提醒、劝阻、告诫等许多新的办法;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始终抓住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检查。实践充分证明,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做到“放得开、管得好”,离不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离不开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积极努力。
目前,宏观调控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所缓解,但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任务十分繁重。价格监督检查面临严峻和复杂的形势,认真履行职责,着眼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做到“放得开,管得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增强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立足当前,关注长远,把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必须切实提高价格行政执法能力。
一要不断提高服务全局的能力。服务全局,就是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要科学判断价格形势,正确把握价格变动的趋势,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适应经济形势变化,不断调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合理确定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明确我们的工作重点;考虑检查力量的配置调度,把握我们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对事关价格监督检查前途、命运、发展的大事,及早谋划,从长计议,抓住主要矛盾,加强薄弱环节,推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开展。
二要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能力。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认识和把握价格违法特点、规律,探索市场监管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吸收新知识和新技能,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监管的新本领。健全监督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找准切入点,把握好重点,不断提高价格监管的质量与效率。加强培训工作,优化配置价格监督检查系统资源,构建一支任何时候都经得起考验的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好、引导好、保护好人民群众以及各方面参与价格监督的积极性,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管网络。
三要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建立健全处置价格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市场价格波动,化解各种价格矛盾,维护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制定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一旦遇到价格突发事件,能够做到预警灵敏,启动及时,干预有效,平抑迅速。
四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要增强法制观念,在思想意识中牢牢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抓紧完善有关价格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要加强薄弱环节的立法,完善反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法律规范,增强可操作性,注重立法解释。完善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价格监督检查职权。健全价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提高案卷质量。逐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约束。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五要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要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大胆探索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理念、新体制、新机制。要根据价格违法行为的新特点,改进检查办法,创新执法方式。
二、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以赴做好2005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2005年的价格形势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概括为四句话:一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在看到有利因素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价格上涨的压力。三是影响2005年价格总水平变动的不确定因素更加复杂。四是要充分认识稳定物价的重要意义。
基于对2005年价格形势的分析,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法制建设,注重社会监督,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积极促进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一)服务宏观调控,加强粮食和煤、电、油、运价格市场巡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宏观调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心不动摇,工作不放松,要求不降低,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着力缓解粮食和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矛盾,适时组织开展粮食和煤、电、油、运价格市场巡查,落实好价格调控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服务“三农”,继续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为解决“三农”问题,中央确立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是价格主管部门落实“少取”方针、做好“减负”文章、服务“三农”大局的具体举措,是价格主管部门一项责无旁贷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厌战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做好2005年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探索治本之策,构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服务大众,深入开展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检查,着力缓解群众“上学难、看病难”问题
教育和医药乱收费、乱加价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是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大力发展经济、推进改革、完善体制、健全制度,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教育、医药单位的价格行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的工作成果,保证教育收费和医药价格改革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缓解人民群众“上学难、看病难”的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切实加强放开价格监管,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能不能真正做到“放得开、管得好”,在一定程度上就看价格放开以后,我们能不能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有效监管。2005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做好突发性市场价格波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二是要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这是价格监督检查的经常性工作,要把这项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三是要努力促进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规则不断完善。四是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价格行政执法成效。要从规范明码标价入手,以打击价格欺诈为突破口,坚决纠正制止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大力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探寻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治本之策
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创新求实的基本原则,以经营者自律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保障,以政府引导规范为条件。要进一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继续推进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继续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大力规范标价行为,积极倡导明码实价;按照经营者参加、消费者评价、政府引导、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继续调整和开展“价格信得过”、“价格诚信单位”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把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和政府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价格诚信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