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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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需要你”为你整理了这篇科学技术局“十三五”情况和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十三五计划”情况
“十三五计划”期间,区科技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优化创新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关于鼓励支持科技平台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区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在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人才厚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形成了比较完善、配套的政策体系。二是加大科技投入。强化政府投入引导作用,区财政每年按规定足额列支科技经费,2019年总额达到5522万元,带动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由2015年度的12.15亿元增长到2018年度的18.97亿元。三是营造创新氛围。2015-2017年,每年设立区科学技术奖,对在科技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的鲜明态度。实行包保联系企业制度,共筛选整理了全区300余家重点企业,明确局包保科室和联系人,从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产学研合作、科技政策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一企一策”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四是每年更新编制印发《科技政策汇编》,持续加大惠企科技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技三下乡”等科普宣传活动,综合运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举办各类科技业务、政策培训班,大力营造重视科技、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依据我区产业特点,从传统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入手,通过科技创新“赋能”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积极鼓励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也不断发展壮大。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十二五”末的20家发展到2019年的42家,纳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统计的企业共53 家。2019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56%,高新技术产业正成为我区转方式调结构的主要力量,一大批工业企业实现了从资源型企业向创新型企业、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企业的华丽转身。
二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逐步形成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梯次,进一步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培植全区经济发展的后续动力。2020年,85家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共有17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成功胜出,芯诺电子荣获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
三是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16年以来,累计承担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项目70余项,获批资金突破1个亿。太阳纸业、华勤集团、天意机械等公司的20余项科研项目获批省科技创新重大工程项目立项,有力提升了企业的品牌层次和创新活力。山东太阳纸业与华南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同申报的“制浆造纸清洁生产与水污染全过程控制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得201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华勤集团通过整合优势资源、集中专业人才,组建了高端轮胎产品与工程国际合作基地,预计每年研发产生科技成果6-8个、新产品80种。蒂德精机自主研发的“高速桥式龙门五轴联动加工中心”凭借其优越的性能斩获行业最高奖——“cctm2018春燕奖”。
(三)积极搭建创新平台,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
立足全区主导产业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全区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或中试基地,提升我区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目前,太阳纸业、华勤集团、天意机械、国丰机械等一批重点企业建立了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切实增强了企业承接重大项目的能力、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集聚高层次人才的能力和创造良好业绩的能力。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拥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71家。2020年4月,太阳纸业的“济宁市生物基材料绿色制造创新创业共同体”和经典重工的“济宁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创新创业共同体”获批复建设济宁市第一批创新创业共同体。
(四)抓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全区重点领域,通过举办科技成果交流会、高校院所项目对接会等多种方式,大力支持全区工业企业普遍制定产学研合作发展战略,有效利用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实现高新产品联合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新突破。先后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等60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高端智力。在先进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领域共建创新载体,在人才培养、科研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拥有国家高层次人才11人,获批山东省泰山学者7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9人,引进两院院士10余人。全职或柔性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50余名海外专家学者长期服务兖州企业。永华机械克雷蒙特先生、益海嘉里郭孔丰总经理先后荣获省政府颁发的 “齐鲁友谊奖”。二是引源成泉将“中科院”引到家门口。中科先行济宁新材料研究院是由中科先行工程塑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和济宁市科技局、兖州区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借助中国科学院理化所和化学所在新材料方面的技术优势,以及济宁市、兖州区的环境资源和政策优势,构建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服务三大功能为一体,“研究院+产业基地”模式的综合性新材料创新研究院及新材料产业孵化中心。
(五)以科技金融手段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显著
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发各类转移转化主体活力,产出、转化更多先进技术成果,努力营造技术转移转化良好环境。全区技术合同登记额2015年为1.18亿元,截至目前,预计2020年已突破14亿元,取得重大突破。积极探索建立从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市场培育三方面覆盖技术创新全链条财政政策体系,推动以科技金融手段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更好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先后完成5家企业295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贷款。2017年,3家企业在齐鲁股权科技板挂牌成功并获得省直投基金共1000多万元的支持。2020年8月,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济宁市唯一一家入选山东省“科创板”培育库的企业。
(六)规范创新项目实施,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优化科技计划合理布局。围绕全区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面向科技前沿、区域重大需求,集中优势资源,定点突破,依托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骨干企业对产业基础好、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对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攻克一批关键技术难题,抢占技术制高点,打造我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二是实现科技计划全过程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立项选择的准确性、权威性,保证科技项目监管工作的阳光透明,对于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问题进行合理防控,充分发挥科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新出台《兖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兖州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指南、项目征集、整理筛选、专家评审、立项公示、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评价一体化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区科技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科技六大工程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确保了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开展。
(一)全力推进科技项目建设。一是年初就对2020年拟申请上级项目及平台进行征集、筛选和梳理,做到早谋划,早布局,共梳理项目46项、各类平台28个。推荐联诚精密、天意机械、佳田影像、山拖凯泰申报了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组织金大丰、芯诺两家企业申报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组织鲁南院的“土壤修复改良基础理论与新技术研究”项目申报2020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组织聚真宝、芯诺电子、天安环境三家企业申报2020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的“碳酸盐岩地热资源成因理论及找矿模式”项目、经典集团的“多熔敷窄间隙高效焊接关键技术产业化应用转化研究 ”项目获批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分别将获得200万元、100万元资金扶持。二是对中科先行(济宁)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清洁型聚丙烯接枝马来酸酐关键工艺研究及产业示范”等4个项目,经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给予了区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三是组织实施“兖州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2020年区政府民生实事之一,经过网上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征求意见等工作进行层层筛选,对26个项目进行立项支持。四是做好项目管理。山东联诚汽车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插电式机电混合动力行星齿轮机电耦合系统”等两个2017年省重点研发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绿色生物基高性能纤维材料关键制备技术及产业化示范”等8个2018、2019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及华勤橡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无人驾驶汽车用智能轮胎的研发与产业化”等2个厅市联合项目顺利完成年度绩效现场评价;组织专家对山东永华机械有限公司的“新型高速高精度立式加工中心关键技术研发”等15个2018年区新旧动能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和验收。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下发了兖州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绩效评估暂行规定》。五是做好项目培育。鼓励企业积极参加省、市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代训,使项目提档次,上水平。组织13家企业参加省创新创业大赛,其中,蒂德精密名列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成长组第3名荣获二等奖,聚真宝网络科技名列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成长组第12名荣获三等奖,2家企业均成功入围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最终,国赛蒂德获得优秀企业称号。
(二)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建设平台等载体建设,太阳纸业牵头的“济宁市生物基材料绿色制造创新创业共同体”和经典重工牵头的“济宁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创新创业共同体”获批建设济宁市创新创业共同体。对中科先行(济宁)新材料研究院、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钢结构建筑经典研究院、济宁市金山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兖州区智慧新能源研究院等单位进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成功备案部级众创空间1家(兖之翼众创空间)、省级院士工作站1家(太阳纸业陈克复院士工作站)。推荐经典建筑研究院申报济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所。推荐华勤集团、鲁南地质勘察院、天意机械、金大丰4家企业申报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
(三)努力推进人才技术合作。一是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刘洪彬成功入选科技部2019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二是积极申报齐鲁友谊奖和孔子友谊奖。推荐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bernhard heid申报“孔子友谊奖”,推荐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giuliano menassi申报“齐鲁友谊奖”。三是组织申报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3家企业进行了申报,分别是,经典集团周广雷、鲁南地质勘察院谭现锋和芯诺电子陈刚全,经过济宁市初审,3家企业全部推荐至省科技厅进行评审,通过后将推荐至科技部。
(四)扎实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一是推荐山东芯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山东省“科创板”培育库企业申报工作,成为济宁市唯一一家入选山东省“科创板”培育库的企业。二是扎实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截止目前,省科技厅已公示了12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我区共有85家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三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挖掘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辅导企业做好相关申报准备工作。完成了25家推荐申报工作,其中:重新认定9家,新认定16家。
(五)加大科技惠企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惠企政策。一是深入开展“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技三下乡”等科普宣传活动,综合运用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文稿60余篇,举办各类科技业务、政策培训班9次,参加培训人员1000余次,大力营造重视科技、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编制印发了《科技政策汇编》500余册,下发到各镇街、有关企业。组织人员定期到镇街、企业开展科技政策宣讲、工作调研,在一线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做好包容普惠创新企业库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自6月下旬以来,区科技局将样本库企业回访,作为近期重点工作,对86家企业,全部确定了企业联系人和局包保联系人,每个镇街都有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包保,对样本库企业逐一走访,指导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确保科技政策广而周知。三是做好惠企业政策落实工作。截止目前共帮助4家企业申请创新券1.6万元。
(六)持续不断抓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联合区金融监管局先后举办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策宣讲会、金融惠企政策宣讲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现场推进会,共有20家银行、80余家企业参加。已帮助4个企业成功备案6笔贷款,提供贷款金额2500万元。二是加大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工作的推进力度。采取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的方式,努力营造技术转移转化良好环境,截至目前,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已经登记200余条,登记数额14亿元。三是组织企业积极申报金桥奖项。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山东大华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分别获得第十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二等奖、山东省技术协会金桥奖二等奖。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大华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分别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四是吸引区外科技服务机构在兖注册公司,指导新注册成立4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七)大力提升机关党建水平。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20年区科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0次、各支部集中学习和研讨活动20余次、领导干部专题辅导4次。二是加强组织建设。组织2个支部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评星定级6项标准进行自评,不断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纠治当前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干部执行力,按照区委要求,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兖州区科学技术局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能力。制定了《2020年区科技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科技局全体人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兖州区科技局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持。
(一)强化人才平台一体化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投入、研究开发、风险承担、成果受益的主体。一是立足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合作,搭建技术、人才与企业的合作桥梁,促进科技资源向各类创新载体聚集,共建研发平台,为科技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优质服务和要素保障。二是对管理期内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加强动态管理和综合评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建设“人才飞地”,异地聚才,拓宽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合作渠道。三是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平台强支撑,建立等高端人才及企业人才需求数据库,开展各类人才技术培训班,努力打造人才高地。
(二)扎实做好重大科技项目对上争取。按照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新举措,围绕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明确思路、超前谋划、主动出击,加强调研摸底,梳理和储备较强竞争力的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重点抓好基于固废生态板材技术及自动化生产线关键技术的研发项目、智能绿色建筑新材料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军民融合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济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建设项目。
(三)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一是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以新旧动能转换为抓手,培植壮大新兴产业。重点瞄准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打造新动能主体力量;改造提升橡胶、造纸、农机、食品、化工等优势产业,促使“老树发新芽”,转换形成新动能。二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制定高企三年培育计划,积极挖掘和培育科技型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在新产品开发、专利申请、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加快集聚创新资源。发挥产业合作桥梁作用,推广高校项目资源,促进企业引进项目和技术,提升合作层次,推进全区企业与强势院所、重点实验室、两院院士在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柔性挂职、人才培养、检测检验等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校企对接会、院校行活动,拓展合作领域。邀请专家教授深入中小企业调研,精心组织企业家,赴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治谈对接,加强全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人才交流,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我区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培育一批产学研合作先进典型,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形成“基地化、长期型、战略性”的合作关系。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班子和书记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班子成员带头抓党建工作,带头参与党内生活,带头执行党内规定、制度。
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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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以下简称“37号文”)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和补充。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于2013年8月7日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以下简称“47号公告”)。
47号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以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并在财务作销售收入的日期为准。13号公告同时废止。
47号公告规范的纳税人及服务
4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并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以下简称“零税率应税服务”),如果属于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对应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
47号公告对13号公告进行了补充,将港澳台运输服务和承租方采用期租、程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从事的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增加到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范围。
根据47号公告,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国际运输服务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不包括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
不包括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
不包括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
2.港澳台运输服务
(1)提供的往返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
(2)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3.采用期租、程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从事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出租方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由承租方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4.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47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退(免)税
47号公告修改、补充了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补充了外贸企业兼营零税率应税服务免退税办法的概念和计算公式,具体规定见表1。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一)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申报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前,应提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电子数据,以及47号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退税开户银行账户”必须是按规定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的银行账户之一。
(二)已办理过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兼营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应根据47号公告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如发生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前,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按规定申报退(免)税。
(四)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对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原增值税退(免)税办法需进行变更的出口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的规定,先进行退(免)税清算,在结清税款后方可办理变更。
增值税退(免)税申报及税务机关的审核
(一)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并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下同)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退(免)税相关申报。
(二)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于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退(免)税。逾期未收齐有关凭证申报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退(免)税申报,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缴纳增值税。
(三)47号公告规定了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办理增值税退(免)税申报时应提供的具体资料要求。
1.提供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与对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零税率应税服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相关原始凭证。
2.外贸企业兼营零税率应税服务的: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兼营零税率应税服务明细申报表》;
(3)填列外购对应的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4)相关原始凭证。
(四)主管税务机关在接受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退(免)税申报后,应在47号公告规定的相关内容人工审核无误后,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审核。在审核中如有疑问的,可对企业进行增值税专业发票进行发函调查或核查。对进项构成中属于服务的进项有疑问的,一律使用交叉稽核、协查信息审核出口退税。
(五)47号公告取消了13号公告中关于新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退税审核期6个月内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应退税额于第7个月起办理退库的规定。
对骗取出口退税的处罚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规定停止其出口退税权。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在税务机关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期间发生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申报退(免)税,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47号公告补充了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备案手续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办理备案手续。自备案次月1日起36个月内,该企业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申报增值税退(免)税。
财政部 国资委 证监会 社保基金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融企业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准确界定金融企业国有股转持范围,切实做好转持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企业投资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如果金融企业股权投资的资金为该金融企业设立的公司制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财政部门在确认国有股转持义务时,按照实质性原则,区分私募基金(含构成其资金来源的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名义投资人和实际投资人。如私募基金的国有实际投资人持有比例合计超过50%,由私募基金(该比例合计达到100%)或其国有实际投资人(该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二、国有保险公司投资拟上市企业股权,经书面征询监管部门意见,能够明确区分保费资金投资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在被投资企业上市时,豁免其利用保费资金投资的转持义务。监管部门意见同时抄送社保基金会。对于国有保险公司以资本经营为目的的投资,或其控股的金融企业发行上市,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三金融企业投资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且投资资金来源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国有股转持事项:
(一)金融企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确认国有股转持义务。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私募基金募集说明书、资金来源结构、持有人名单及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等。其中,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上报财政部,地方管理的金融企业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被投资企业股东中有多个金融企业的,由持股比例最高的金融企业牵头上报。
(二)财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对提出申请的金融企业出具国有股转持义务确认函。
(三)金融企业将国有股转持义务确认函提交拟上市企业第一大国有股东,由拟上市企业第一大国有股东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规定的程序,向相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国有股东身份和转持股份数量。
(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做好国有股转持范围界定工作,并批复国有股转持方案。该批复作为有关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必备文件。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将本通知转发各地方金融企业执行,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财金[2013]78号:2013年8月14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以下简称核定扣除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扩大实行核定扣除试点的行业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和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扣除标准等内容的文件,需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各地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部分产品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
三、核定扣除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财税机关要积极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财税[2013]57号:2013年8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一条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纳税人)提供跨境应税服务(以下称跨境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
(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五)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播映服务。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转让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的报道权或者播映权,且该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在境外播映或者报道。
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境外的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
通过境内的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向境外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不属于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
(六)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 《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
(七)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具有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或者未具有持《台湾海峡两岸问船舶营运证》的船舶的;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具有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的船舶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
(八)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下列应税服务:
1.国际运输服务;
2.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除外。
(九)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
境外单位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经停我国机场、码头、车站、领空、内河、海域时,纳税人向上述境外单位提供的航空地面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场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属于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物流辅助服务。
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鉴证咨询服务,以及提供服务时货物实体在境内的鉴证咨询服务,不属于本款规定的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
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是指为在境外的广告所提供的广告服务。
第三条纳税人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属于跨境服务,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第四条纳税人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五条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六条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申请免税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
(二)跨境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五)项以及第(九)项第2目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六)项、(七)项以及第(八)项第1目、第2目跨境服务的,应提交实际发生国际运输业务或者港澳台运输业务的证明材料;
(五)向境外单位提供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六)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跨境服务合同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境外资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只提供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境外资料原件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单位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的境外证明材料有疑议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纳税人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补正;
(二)报送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补正报送全部材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备案,将有关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三)报送的材料或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补正报送的材料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应当对纳税人的本次跨境服务免税备案不予受理,并将所有报送材料退还纳税人。
第九条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未按规定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免征增值税。
第十条原签订的跨境服务合同发生变更或者跨境服务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变化后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免税跨境服务范围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力、王里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本办法第七条要求的各项资料。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纳税人的跨境服务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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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如何突破融资瓶颈,加快园区建设,作如下发言。
一、xx年融资工作打算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要求和指示,切实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加大投融资力度,我公司积极主动与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支行、农商行**支行以及等对接,申请贷款资金。
去年以来,已经在农业银行**支行贷款2.4亿元,用于横一路道路建设;已经向农发行申报河道整治贷款2.9亿元(包括污水处理厂);正在做向农行的申报材料6.24亿元,包括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安置还房项目;正在做向农商行的申报材料2.1亿元,建设标准化厂房;2400亩土地整治贷款5亿元也将在下一步推出。
二、工作措施
为完成以上融资任务,我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与银行的全面接触。不但要与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也要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全面接触。
二是充分研究信贷政策,趋利避害。根据工业园区项目的特点,两条腿走路,能做政府融资项目的,就做政府融资项目;能做经营性项目,就做经营性项目贷款。
三是充分发挥园区自身优势。我公司将尽量把融资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把入园企业的金融服务与融资结合起来,既为入园企业服好务,也为银行机构带来综合回报。积极为入园企业贷款服务,并加强与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合作,争取为企业落实贷款担保。
四是大力降低信贷风险。把园区土地资源优势、交通区位等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出来,不但要大力建设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工业发展,创造产值利税回报,也要创造良好环境,把综合用地的优势发挥出来,提高综合还款能力。
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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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通过监控分析、银企对接、电力保障,多措施保供给、促增长。工业经济基本平稳。1-5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645.6亿元,增长16%。实现工业开票销售167.9亿元,下降4.7%。完成入库税金6.9亿元,下降6.2%。工业用电量18.9亿千瓦时, 同比下降8.6%,其中5月份当月工业用电量4.4亿千瓦时,下降9.2%。重点乡镇支撑有力。1-5月份,第一层次乡镇累计完成开票销售146.3亿元,入库税金5.8亿元,分别占全市开票销售和入库税金的87.1%、84%。第二、三层次乡镇也完成开票销售21.6 亿元,入库税金7985万元,分别占全市的12.9%、11.5%。其中,李中、林湖、西鲍开票均增长20%以上。民营经济稳步发展净增个体工商户760家,净增私营企业447家。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稳步开展“三服务”活动,制定全年服务活动计划,完善重点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多渠道了解企业、项目建设情况,切实帮助企业和投资者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市工业贷款余额121.86亿元,较年初减少4.51亿元,除兴达钢帘线、新宏大等少数优质企业主动还贷以及金融机构核销不良贷款打包转让等因素,实际较年初下降约1亿元。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沟通,努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矛盾,上半年共组织银企对接活动2次。全市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新增贷款担保5.66亿元。戴南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与__农商行和江苏银行两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预计下半年开展担保业务。
今年以来,围绕市委“重大项目提升年”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园、伽力森主食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1-5月份工业投资100.01亿元,同比增长29.78%。强化服务项目能力。实行领导挂钩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对列入泰州市跟踪服务的3000万以上项目做到每月现场走访,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列入泰州市“双百”工程的19项传统产业升级项目进行季度跟踪,督促企业按照项目实施进展计划进行施工。实施列入泰州市重点跟踪服务的3000万以上项目66项,其中当年新开工30项,计划总投资11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2.7亿元;实施列入泰州“双百”工程的传统产业升级项目19项,项目计划总投资81.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3.9亿元,占总投资17%,1-5月份,完成投资7亿元,占年度总投资27.1%。载体建设不断优化。以重大项目落户园区为牵引,加大园区载体建设水平,提高项目承载能力。特色园区创建取得成效。依托台商工业园,泰台新材料产业合作(__)基地加快建设,园区集聚、集约发展水平不断提升。1-5月份,预计开发区及14家特色园区基础设施累计投入达 2.8亿元,新增入园企业30家,累计达2240家,完成营业收入649亿元。开发区及14家特色园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596.9 亿元,增长15.8 %,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92.5%。积极开展项目上争。组织兴野食品、星火特钢、新宏大等企业申报产业高端发展类项目,组织兴达钢帘线、博生公司、安井食品等企业申报技术改造提升类项目,组织威鹰机械、九寿堂等企业申报绿色发展推进类项目,组织安丰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大地蓝公司、兴澳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生产业提速行动类项目,组织振亚食品、锁龙等3家企业申报信息化引领类项目,组织金扬子公司申报国际化企业培育行动类项目。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和杠杆撬动作用,落实好省市各项奖励政策,加快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主导产业有序发展。1-5月份,不锈钢、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完成产值503.7亿元,增长16.6%,占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78%。以创建部级食品工业园区为载体,开发区品牌食品产业加快集聚,产业链初具规模,食品加工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完成产值75.3亿元,增长28.5%。部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示范集聚作用逐步体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稳步推进,戴南不锈钢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精密铸造产业园被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机械制造产业集聚度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重点企业支撑有力。强化企业梯队建设,突出成长型企业培育,积极推进兴达式企业培育、成长型企业技术改造和企业上市三个三年行动计划。1-5月份,兴达钢帘线和33家成长型企业累计完成开票销售64.1亿元,入库税金2.6亿元,分别占全市开票销售和入库税金的38.2%、38.3%。33家成长型企业中完成开票销售亿元以上企业11家,入库税金过千万元企业3家。其中,新宏大公司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出口订单明显增多,开票销售、入库税金分别增长34.4%和142.1%。安井食品实现开票2亿元,入库税金1909.2万元,分别增长113.7%、690.6%。产品层次加快提升。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产品研发应用步伐加快。澳瑞凯板桥矿山机械公司注重产品研发,产品种类由原料及配套设施延伸至车上制乳车,研发工作取得巨大进展;远洋机械公司、兴海特钢公司积极向军工产品转型;锁龙
消防公司尝试转型发展,生产高性能消防设备装置;东华齿轮公司由于近年来加大技改力度,新上了链轮、链条产品,弥补了齿轮产品的下降,目前增速较好。坚持把培优育强重点企业作为工业发展的重点,强化企业梯队建设,突出成长型企业培育。拓展销售市场。组织__东华齿轮、振亚食品等企业参加江苏产品万里行成都展活动;组织戴南兴泽物流公司、得胜湖港口物流园区参加2015年中国国际物流科技博览会;组织20家企业参加2015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易会;组织企业参加第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我市企业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引导企业合资合作。企业上市取得成效。研究出台推进企业上市意见,大力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有12家企业编制了上市计划。锁龙消防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申请材料已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理,预计7月份能挂牌上市;渝鑫合金已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正积极准备挂牌申请材料。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兴达钢帘线全资收购诺德药业,新组建江苏悦兴药业公司;申源特钢公司与北京钢研总院开展央企混型经济合作;中航国际粮油贸易公司出资重组江苏百穗行饲料有限公司,新成立江苏泰航饲料公司。企业间兼并重组促进了我市社会资源整合,减少重复投资,金融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加强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上半年共组织70余家企业参加由省、泰州市组织的各类主题培训3次,举办中小企业主管理研修班以及小微企业进规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企业主经营管理水平。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组织兴达钢帘线等3家企业参加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组织东华齿轮等4家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并组织验收;对五得利面粉、新蕾麦芽、安井食品等3家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落实兴海特钢、雅兰机械等10家企业高耗能设备的节能监测;落实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节能技改项目10项。
主动把握并积极适应新常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全市两化融合工作走向深入。积极开展信息化项目申报。组织14家企业申报江苏省、泰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根据江苏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地标引导工作的要求,组织348家规上企业参与江苏省“两化融合”评估调查。扎实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密切关注目前“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两化深度融合”相关政策文件,研读吃透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地。积极引导企业强化互联网思维,分层次推进企业两化深度融合。为10家重点企业主动开展信息化知识辅导,帮助企业解决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发展蓝图和行业发展方向,增强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的信心和动力。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以江苏百喜为引领,推动全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建设不锈钢制品、脱水蔬菜等优势传统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星火特钢、大地蓝绢纺等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建立网络营销平台,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经营成本有效降低。
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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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科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创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作为“三创四建”科技创新牵头单位,会同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的“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推进“三创四建”活动,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方案》,进行层层分解,深入推进。
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2020年,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引导和发掘潜力企业,截至目前,正在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有2家: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专利已获授权,目前正在积极组织材料,力争赶在上半年国家第一批申报成功。同时,引导有限公司、制造有限公司、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食品产业园等5家企业申报专利。
三、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
大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阶段的成长需求,进行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实现2020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40家以上,总数达到300家以上。截至目前,实际完成对省科技厅申报的有14家,等待省厅审核批准。下一步,再陆续筛选出50-70家企业进行引导和动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
目前,我县已建成1个农业方面省级众创空间,和、两个市级众创空间及双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今年将引导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引导牧业申报省级农业星创天地,目前两个省级申报项目已完成企业对接,4月份邀请市专家组进行辅导,并按省厅申报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五、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一个是引导液压汽配有限公司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目前已通过专家实地论证,正在进行申报材料的组织工作,确保5月20日前完成全部申报工作。
二是继续发挥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战略联盟平台作用,开展“产、学、研、用”综合服务,推动产业上档升级。
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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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周期短:新加坡是目前办理投资移民申请最快的国家之一,申请人一般在提出申请的3-6个月左右即可获得批准,完成指定的投资后,全家人均可获得新加坡永居身份。
无移民监,一步到位拿绿卡:对申请人没有任何居住要求,也就是说完全无移民监,申请人和其全家无须在新加坡居住,拿绿卡不受影响。
入籍容易:新加坡永久居民只要两年内在新加坡住满一年即可申请入籍,是目前移民国家中入籍最快的国家之一。
税率低且简单:新加坡素来有“亚洲的瑞士”之称,税收体系简单低廉,没有遗产税,企业所得税18%,个人所得税税率只有中国的一半。无资本税,区域征税,资金可在主要金融中心自由流动。
中西合壁的文化氛围:新加坡属于英联邦国家,同时华人比例达到78%,华语已成为使用最广泛的语言。学校的中、英双语教育,能让您的孩子在接受先进的西方教育的同时,又保留中国的传统文化。
问:投资移民新加坡,申请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新加坡投资移民主要适合中等资产以上的企业主,要求有三年以上经商管理经验,所占公司股份至少10%以上,拥有至少100万新加坡币的个人资产,投资于新加坡的企业或者购买政府指定的基金。
另外,新加坡投资移民对申请人没有学历、英文、年龄以及资金来源说明的要求。
问:新加坡投资移民项目的通过率如何?
答:这个项目的通过率非常高,保持在95%以上,没有通过的申请案基本上是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者申请人的商业背景很弱。
问: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相比,新加坡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有什么特点?
答:新加坡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材料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政府一般只看两样东西;投资者的公司股权证明和公司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需盈利)。这个标准相对于其他主要移民国家是比较特殊的,新加坡注重的是投资者现在的盈利能力,而非过去的财富积累。因此,办理新加坡投资移民所需准备的材料也就相对比较简单。
问:办理新加坡投资移民,有哪些投资方式?
答:申请人可以选择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推出的以下三种方式:
在以上三种方式中,投资150万新币购买政府规定的基金是目前国内申请人的主要投资方式。特别是在当下的金融危机的时候,投资基金的方式,基金持有时间为5年,属中长期投资,基金投资运作期间正好为金融危机后经济复苏期。
另外,您还可以选择存款500万新币于新加坡银行的方式,该方式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
问:投资到基金的资金能否保底?
答:新加坡投资移民的投资模式不是保本型基金,但都是由政府批准的基金,有些还是政府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的,这种基金的投资策略是低风险、低回报。如由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和丰隆金融集团所发起创立的企业投资基金(the enter―drlse fund)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不但没有亏损,还有一定的微利。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适合自己投资策略的基金。
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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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重点引进信息、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和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继续引进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经济金融管理领域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人文社科、文艺创作、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现代传媒等专业的领军人才以及经济金融管理、风险投资、国际商贸(包括国际商法、经济学、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高端人才。加大非华裔外国专家和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在今年的引才总体计划中,将单独列出名额,专门用于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和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类型
申报人选类型分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大类。创新人才是指在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每年回国服务时间分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又称“海鸥计划”)。人文
社科文化艺术和经济金融管理领域人才纳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是指来我省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继续通过“外专千人”平台,引进来浙江创新的非华裔外国专家。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了解并遵守中国文化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创新能力或研究水平,在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得到业内公认。其中,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国际知名赛事优胜者优先。
(2)在文化经营管理、国际文化交流等领域能力突出,成果丰富。一般应在国际知名文化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参与过重大经营管理或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人文社科类研究型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
3.经济金融管理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有5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2)在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或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
(3)熟悉国际经济运行规则,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实际经济管理经验。
(4)在金融研究分析、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申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应在2012年3月1日以后来浙江工作(服务),且在2015年5月31日前签订工作(意向)合同,办妥相关引进手续或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到岗工作。引进后应在我省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二)“海鸥计划”条件
主要引进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短期来浙工作的人才,具体申报条件为:
1.须满足上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2.应在2014年3月1日以后来浙江工作(服务),且在2015年5月31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引进手续。
3.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每年在省内工作2—9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系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或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急需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创业人才条件
1.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按申报截止日计算,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0年5月31日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于2014年3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申报人须为华裔,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四)“外专千人”项目条件
“外专千人”是指符合上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海鸥计划”条件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其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对应项目。
上述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3月1日后出生),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的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可放宽到65岁(1950年3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申报人,还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4条件中的1项破格。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需填报以下材料:
1、《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书》(“外专千人”也填写此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海鸥计划”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3、推荐人选附件证明材料。
4、《浙江省“”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5、附件材料
创新人才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2)身份证或护照;(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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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轮内地资本盛宴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慷慨赴宴。曾经被取消上会资格,一番波折之后成功上市,并带来了创业板首份业绩预告,2009年全球年业绩预增50%~100%。也有不少企业在ipo征途上折戟沉沙被挡在门外。如立立电子首开ipo申请先批后撤的先例;安徽九华山上会未通过,打破了内地企业二次上会没有失败的传说;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因为境外上市未果而转投创业板,却被疑在股权结构转换方面存在瑕疵;还有赛轮股份、同济同捷等公司在上市前的一年内让新股东火线入股,难免让外界产生“上市圈钱”的质疑。
在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做出的决策中,否决发行上市申请、取消已发行申请的审核、撤销已经通过的核准,这三项对企业来说均属于上市失败。由于公司上市并不仅仅只为ipo这一次的融资机会,其必将经历多次二次增发再融资,所以上市公司因为作假欺诈,业绩无法满足上市标准被证交所退市,也可视为上市失败。
我们根据以往的上市失败案例及相关资料(如《2008年发审委会议未通过企业情况分析报告》、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含申报稿〕等材料),总结出十种典型的企业ipo失败原因。应该注意到,企业ipo被证监会否决,并不仅仅是某一个重大问题或者单一原因,能够上会的企业基本已经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重新梳理。在大问题已经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往往因为或多或少的细节问题,导致ipo失败。
ipo失败将对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造成重大打击,延误企业上市进程,打乱企业发展计划,外界的负面关注甚至会影响公司形象和商誉。因此,ipo败因探析在企业准备发行上市阶段显得相当重要。
败因一:被举报存在问题
证监会发审委往往以“补充公告”的方式宣布取消对该公司发行文件的审核,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多半是“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但是并不对外公布详情,往往引发坊间对当事公司的种种猜测。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纠纷在所难免,主要是企业处理纠纷的应对能力。而且,取消这次上会资格,并不意味着企业不能再次上会。待企业补齐材料后将重新上会,并可能顺利通过。如在2009年9月24日被取消上会资格后,于11月2日再次上会并通过发行申请,并于12月25日在创业板挂牌交易。
败因二:权属纠纷的不确定性
立立电子早在2007年就向证监会递交了ipo申请材料,于2008年3月5日通过发审会审核,5月6日获得ipo核准批文并完成资金募集。但是,立立电子的上市一直倍受社会质疑,被认为是掏空另一公司浙大海纳资产并二次上市。证监会在接受举报以后,调查发现立立电子在2002年部分股权交易程序上有瑕疵,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确定性。
2009年4月3日,证监会发审委在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上撤销其ipo核准批复,并要求将全部募集资金连本带利退还投资者,开了证券市场ipo申请先批后撤的先例。
败因三:信息披露质量差
指拟上市企业的申请材料未按规定做好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申请文件以及招股说明书是对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作为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企业高管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由于投资者更看重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上市企业在信息披露时,应当坦诚相待,对于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无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申请人公司均应披露。否则,如果在发审委会议上被发审委委员当面指出问题要害,对上市过程的危害性反而更大。
如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神州泰岳曾在2008年冲击中小板未果,在2009年9月24日的网上路演中,神州泰岳董事长王宁对投资者表示,中小板未通过是因为“对审核所关心的问题理解不充分,回答陈述不够清楚,信息披露不够完整,导致委员有不同意见。但是公司本身不存在持续盈利能力及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
此外,因为信息披露质量差而被否决的案例还包括某申请企业在成立之初设计一套“动态的股权结构体系”,把内部员工股东分为三档,股东每退一个档次,折让50%的股份给公司,作为公司的共有股权。为此公司出现过股份代持和多次内部股权转让,但申请材料中对历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且未披露股东代持股的情形。
败因四:财务会计问题
主要指企业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涉嫌通过财务手法粉饰财务报表。
如2009年12月23日被否决发行申请的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就遭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师郑朝晖(笔名夏草)的质疑,夏草在博客中表示,在2006年到200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增长态势,但是同期的应收账款及存货同样高速增长,而预收账款大幅下降。
夏草同样指出,华西能源的职工工资薪酬和所得税费用在报告期内逐年下降,而一般的经验是,如果企业处于持续增长时期,这两项指标应该逐年上升。综合多种疑问,结果表明华西能源有操纵报告期内收益的嫌疑。
因此,企业如果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出现业绩滑坡,应当暂缓上市步伐,待经营好转以后再择机上市。如果企业股东迷恋于股市火爆的“创富神话”或者迫于资金短缺的压力铤而走险仓促上市,遭遇上市失败,难免偷鸡不成蚀把米。
败因五: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历史出资瑕疵、历史股权转让瑕疵、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准确和管理层变动4个方面。
历史出资瑕疵。出资瑕疵常见于出资人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的情况,包括未足额出资、实物出资(如土地)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或者交付实物、股东出资与约定出资不符、作为出资的实物或者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等情况。
(一)如2008年被发审委否决的个案是,首发申请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以原由申请人无偿使用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2.16亿元向申请人前身增资。该公司设立时,控股股东已将其所属科研部门投入该公司,相关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已由前身公司及改制后的申请人掌握并使用多年,并已经体现在申请人过往的经营业绩中。因此,相关无形资产作价增资存在瑕疵。
(二)历史股权转让瑕疵。由于不少拟上市企业是经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其国有股权或者内部员工股权在转让过程中,往往出现瑕疵。如国有股权转让,企业应当考虑是否获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前职工持股人数超过200人的,一律不准上市;存在工会持股、持股会以及个人代持等现象的公司也不准上市。而在内部员工持股的清理过程中,ipo申请公司很容易因为各种利益问题在上市过程中被举报或遭受质疑。
此外,某些bvi构架的红筹公司在转为内地上市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股权转让问题。如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过会,外界普遍猜测的被否原因是由于海外上市未果,转为在国内上市,在企业类型由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时,由于bvi股权构架的问题,股权交易复杂且存在瑕疵。
(三)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未过会的北京福星晓程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汉川市钢丝绳厂直接和通过福星生物医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9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问题是,福星晓程的主营业务是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绩提升没有明显作用。而公司第二大股东程毅作为总经理,则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且公司成立时的核心技术“电力线扩频通信调制/解调(pl2000)系列芯片”是由程毅投入,因此市场猜测,程毅才是福星晓程真正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够准确。
(四)管理层重大变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章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而被否决的天津三英焊业,根据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2009年1月12日,两名董事朱树文、卢迅代替因工作变动辞职的李琦、覃西文,进入董事会。此事距离申请上市不到一年,这一做法直接有悖于证监会规定。
败因六:独立性问题
如未过会的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公司,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在2006年、2007年的前两大客户中,上海寰誉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邱斌配偶张莉控股的公司,2006年销售第二大客户上海天曲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系邱斌控制的公司,其销售收入占航天生物同期销售收入的80%以上。虽然航天生物已经声明上述两家公司已在2009年开始注销,但是仍然难免利益输送嫌疑。
而对苏州通润驱动公司被否的质疑声,则是根据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其兄弟公司常熟市千斤顶铸造厂为其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2006~2008年来自铸造厂的采购金额在总金额中的占比一直高达12%以上,上市前的2009年上半年才降至9.1%。而且通润驱动的董事、监事均在关联企业任职。
败因七:盈利能力问题
第一是业绩依赖严重,如税收依赖和关联方依赖。前者的问题常见于科技创新型企业,这是因为高科技企业往往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增值税退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有些业绩看起来不错的企业往往在剔除税收优惠后,业绩表现平平或者不升反降。
以未过会的南京磐能电力为例,通过分析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可发现,根据《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的优惠政策,磐能电力所得税享受“两免三减半”,并在优惠政策完成后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而增值税方面,则享受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实行即征即返。合计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上述两项税收减免金额,占公司同期利润总额(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1.4%、42.29%、29.96%和25.78%,如果以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基数计算,这一比率将会更高。
而安得物流则引起关联方依赖的讨论。根据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安得物流与大股东美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收入占同期业务总收入的8.19%、32.53%、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被疑净利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第二是持续盈利能力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较严重。这方面的因素比较多,如专利纠纷、合资条款、销售结构变化、未决诉讼、尚未取得业务必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重大合同不利影响等多种因素。
败因八:募投资金效益风险大
第一个问题是募投资金效益风险较大。如未过会的赛轮股份,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其募投资金投向之一是生产半钢子午线轮胎。但又说明该产品80%用于出口,且北美市场占其出口总额的50%。在赛轮股份上市的过程中,不曾料到2009年9月国际环境突变,美国政府宣布对产自中国的轮胎实施3年惩罚性关税,其募投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也是坊间猜测赛轮未能过会的原因。
这类风险还包括经营模式变化、项目可行性等风险,都需要企业给予全面的分析论证。如有报道指出,上海超日太阳能募投资金的投向是,将光伏电池片产能从现有的20兆瓦扩充至120兆瓦,增加幅度为5倍,同时电池组件产量增加1.82倍。但在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光伏产业并未复苏,在国内也被认为是产能过剩行业,且同业企业大多数在削减产量。因此公司募投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都缺乏合理解释。
融资必要性不足也属于募投资金运用的问题。一般来说,企业能够自筹解决资金问题,就没必要上市融资。如前文所述的福星晓程和同济同捷等公司,申报材料都显示其账面资金充足,是“不差钱”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如果仓促上市,往往被怀疑为“上市圈钱”。
此外,如果募投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规模、管理能力不匹配,企业小马拉大车,则会存在较严重的匹配风险;某些投资项目手续不齐,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则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败因九:企业运营不规范
内控机制薄弱。内控机制是指企业管理层为保证经营目标的充分实现,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对内部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的一套政策、制度、措施与方法。财务核算混乱是内控机制薄弱的常见体现,如原始会计报表与上市申报材料报表存在重大数据差异等。
此类问题的其他表现,还包括资金占用、管理层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义务等问题。
败因十:中介报告瑕疵
企业ipo一般要聘任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往往是一家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ipo的成功,除了取决于企业的基本素质之外,还包括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以及服务质量。
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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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市场监管部门保市场主体做好“放管服”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出台《助推企业复工复产18条措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制度,市场主体实现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2105+户,其中内资企业1753户、注册资本431623.61万元,农专社1140户、出资总额231479.57万元,个体工商户9212户、资金数额89483.24万元。2020年1-4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223+户,其中内资企业51+户、农专社15+户、个体工商户157+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4%、8.4%、10.3%。
二是持续推进“四办”改革。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四办”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大力简化申报手续,精简申报材料,取消了各类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取消了不必要的办理环节。《营业执照》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所有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和“县域通办”制度,严格将企业登记注册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我局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照“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网上公示注销公告、简化提交资料,落实简易注销程序,目前共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6+户。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局大力简化涉企证照申请环节文书材料,严格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设定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电子化,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在线办理、 “不见面审批”, 全面实现 “最多跑一次”。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张、《食品经营许可证》40+?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5+?张。
五是大力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颁发应用工作,我局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让企业从提交申请材料到领取营业执照全程“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营业执照》?张,其中内资企业?户、农专社新设?户、变更?户,个体户新设?户、变更?户;共办理核发电子营业执照?户。
六是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拓宽融资渠道。我局与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商合作”,提供“信息申报、登记审批、执照”一站式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1-4月份共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件,实现担保债权???万元。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全县市场主体总数10%的比例,分别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匹配,现场组成检查组。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抽查结果将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全社会公开。认真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内资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应报1676户、实报7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120户、实报275户;个体工商户应报8967户、实报1512户,全县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分别为45.35%、24.55%、16.86%。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县《关于加快建立“办事不求人”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示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送制度。公开公示企业注册、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力促企业开办时间在3日内的基础上再行压缩,积极推行“秒批”“一日内办结”等服务。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办件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探索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积极推行“容缺审批”“应急审批”“倒置审批”试点工作。提高许可和注销便利化程度,加强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运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和“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二是支持服务创新,营造规范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的热情,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全面落实“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多渠道扩大帮办代办队伍。强力推动质量强国、质量提升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升计量服务,支持x县银杏等特色产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构建完善的“一网公示、联合惩戒”信用监管体系。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民生领域的涉企收费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努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覆盖、常态化。
企业两化融合申报材料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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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政策为支撑,以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为重点,通过深化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债券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多元化融资体系,有效缓解我市经济发展与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各类发债主体,建立健全的债券融资推进机制,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满足我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每年,全市市区两级政府投融资机构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融资机构申报2-4支10-20亿元城投债;滚动发展发债项目储备库,积极探索研究发行大企业产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和产业集群债。
三、工作步骤
按照国家债券融资申报工作程序,企业债券融资要遵循以下程序推进。
第一,确定发债主体。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副省级城市每年可申报2支城投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部级开发区每年可各申报1支城投债。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三类发债主体:
一是在我市现有的市区两级政府投融资机构和国资公司中,确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的政府投融资机构作为城投债发债主体。
二是充分利用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单独发行城投债的优惠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投融资机构作为城投债发债主体,开展开发区企业债券融资工作。
三是按照国家对生产型企业发行产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不限制申报数量的有利条件,选择一批资产规模大、市场信誉好、偿债能力强的大型企业作为产业债发债主体。同时,针对重点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中企业规模不大、但成长性良好的特点,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发债主体培育工作。
第二,确定发债项目。
充分使用国家对各地运用企业融资扶持保障房建造开拓绿色通道,及对企业集合债发行提供政策支持等有利条件,重点筛选确定一批以保障房为核心的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融资项目,并加快完善项目立项、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满足发债需求。
第三,确定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组织申报材料。
要选择业绩和信誉良好的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并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发债工作。由所聘中介机构负责制订债券发行具体方案以及出具审计、评级、担保等各项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明确债券发行担保方式,降低发债融资风险。
第四,申报与审核。
发债主体将中介机构编制的发债组卷材料报区县(市)、开发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市发展改革委对发债材料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出具转报文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原则上,城投债和产业债核准工作周期为一年,中小企业集合债核准周期为半年。
第五,发行债券。
国家下达核准发债文件后,由主承销商开展路演、询价、债券销售及上市流通等工作。
四、重点任务及工作分工
企业债券融资工作涉及的环节多,专业性强,程序复杂,工作量较大,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合力推进。
(一)组建发债主体,积极推进城投债发行工作。
按照债券融资金额为发债公司净资产40%的规定,根据我市现有政府投融资机构的实际情况,采取注入土地、知识产权等有效资产等方式,组建资产规模较大、赢利水平较高的政府投融资机构作为发债主体。
一是整合市级政府投融资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做大市级政府投融资机构资产规模,改善政府投融资机构盈利结构。市级政府投融资机构整合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提出重组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尽快组建合规的城投债发行主体。
二是整合区级政府投融资机构。各区县(市)政府,特别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负责落实区级政府投融资机构的整合工作,组建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政府投融资机构作为发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促进融资结构向多元化发展。
(二)组织企业债券融资项目,着力推动优势产业发债。
一是积极推动我市重点发展地区城投债发行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在保障房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将城投债发行重点面向保障房、“十二运”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市房产局、相关地区及市区两级政府投融资机构负责落实。
二是以通用航空、汽车、机床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项目,物流、信息、商务会展、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以及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为重点,筛选和确定一批产业债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区县(市)、开发区筛选确定发债项目。
三是针对我市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融资难度大的问题,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申报、统一担保、分别负债、集合发行”的方式,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以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以及铁西现代建筑、北农产品精深加工、法库陶瓷、新民药业等产业集群项目为重点,组织筛选一批中小企业集合债项目,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集合债项目组织落实工作由各区县(市)、开发区负责,市中小企业局和服务业委协调服务。其中,涉及的产业集群发债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各区县(市)、开发区配合。
(三)推荐优质中介机构。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内部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重点选择那些机构规模大、市场排名靠前、团队操作经验丰富、固定收益产品销售能力强、业绩突出和自营资金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并建立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全市债券市场运营。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中介机构资质进行评估,实行备案管理,并根据企业发债的特点,向发债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
五、进度安排
(一)城投债工作进度安排。
每年一季度,组织开展政府投融资机构资产重组整合调度工作,做好发债主体的组建和确定,规范完善相关制度,使发债主体具备债券发行条件。
上半年,开展发债主体的债券融资项目筛选工作,积极做好发债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办理立项等相关手续,落实债券发行担保方式等。完成发债主体的各项申报材料组卷和初审,出具上报文件,并经省发展改革委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二)产业债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工作进度安排。
每年一季度,重点开展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项目提报筛选工作。
上半年,完成发债主体的各项申报材料组卷工作。
三季度,完成发债材料初审,出具上报文件,并经省发展改革委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建委、房产局、中小企业局、服务业委、金融办、国资委、投融资管理中心及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的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市企业债券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市企业债券融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全市企业债券融资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债券融资的鼓励政策以及债券存续期监管等工作,负责日常的协调服务工作。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债券融资工作。
(二)强化对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的政策支持与引导。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根据市关于设立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意见,制定我市鼓励企业债券融资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等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协调发债企业申请省企业债券贴息、奖励等支持政策。
(三)建立完善发债企业项目储备库。
要加强发债企业项目资源管理,逐步建立发债企业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要按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经济效益等科目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基础资料全面、清晰、翔实、可靠。要不断壮大项目储备库,并实行统一培训、专项指导、动态管理、重点培育。针对我市实际,要重点在航空、汽车、机床、保障房建设等领域,以及陶瓷、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建筑、药业等产业集群中开展调查摸底,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加快完善发债企业项目储备。
(四)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