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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6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5073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13分钟,共有154位用户关注,47人点赞!

一、提高认识,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以来,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到年,全市共有幼儿园3164所,在园幼儿2686余万人,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了884%。我市学前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亟待构建“政府和集体办园为主、师资公办教师为主、政府和集体投入为主”的“三为主”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农村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严重,制约着全市学前教育水平的提高。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幼儿发展为本,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提升,实现我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发展目标

大力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学前教育水平。

到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88%,规范化幼儿园达到85%,公办园幼儿入园比例由67%提高到77%以上;农村县(市)直属幼儿园要争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全市专任教师学历全部合格,并持有教师资格证,幼儿园保健医生和保育员均持有岗位资格证书;积极拓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指导服务。

到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所有幼儿园均达到省颁办园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省级示范园;按有关规定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健医生和保育员。

三、政府主导,着力构建多元化办园体制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学前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布局,采取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通过经费补助等方式,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在推进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将幼儿园用地统一纳入当地规划,优先保障和满足幼儿园合理用地需求。按国家相关要求,在规划范围内无偿划拨举办幼儿园用地。

(二)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

各地要采取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资质、有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公民等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和设施配备。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逐步规范。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无证园,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综合治理、教育、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予以关停撤销。

(三)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各地要把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扩大资源和规范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对于出让的居住用地,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套幼儿园的位置和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划条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建设幼儿园,并应与住宅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建立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移交、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完成所有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移交,作为公共设施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性质和用途。对已改变性质和用途的,由当地政府限期整改,予以纠正。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建立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机制

将幼儿教师纳入教师队伍管理序列,按照“公办幼儿教师为主”原则,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完善补充机制,保证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实施资格准入制度,严格资格认定程序。经培训合格后转入学前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其公办教师身份不变。非公办幼儿园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配足、配齐保教人员。

(二)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提高幼儿教师地位,维护幼儿教师权益,保障幼儿教师待遇。幼儿园公办教职工工资由政府全额保障,纳入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序列。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由举办者依法保障,有条件的地区财政予以补贴。完善和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可通过设立津贴补贴等方式给予奖励。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三)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根据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对师资的需求,各级政府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规划。建立和完善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的培养模式。重视对学前教育特教师资的培养。鼓励专科以上应届非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从年开始,建立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和农村幼儿教师全员培训项目。开展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并逐步完善市、县、园三级教师培训网络。加强对幼儿教师培训机构资质和质量的监管。建立园本培训制度和幼儿教师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教师自主发展、自我提高。

五、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一)增加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3年要有明显提高,确保各类幼儿园的持续发展。市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农村及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确保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支持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办园和捐资助园。

(二)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河北省规定以及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及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核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审核、备案和公示制度。

(三)加强幼儿园收费、经费管理

公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豪华、高收费的幼儿园。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收费标准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严格实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和其他名义另外收取费用。各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坚决制止和查处乱收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学前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实行幼儿园财务公开制度和统计公告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学前教育经费使用规范、监管科学。

六、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加大经费支持和统筹力度,扶持农村地区及贫困山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县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负主要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统筹规划幼儿园布局,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办好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负责对各类幼儿园及其园长、教师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县级政府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支持办好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安全、卫生和周边环境等方面的管理,为本辖区内学龄前儿童接受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提供条件保障。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在学前教育投入和幼儿园建设方面应承担更多责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协助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条件支持,组织科学育儿知识宣传。

(二)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七、深化教育改革,加强管理和指导,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一)完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准入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和已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幼儿园,根据办园性质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收费许可证等。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超经营范围的,由审批部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各地要对目前存在的未经审批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限期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

(二)规范办园行为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加强幼儿园保教理念与教育行为的实践研究,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创新,突出素质启蒙教育,注重儿童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严禁举办各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实验班和兴趣班活动,尤其要克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坚持取缔城市(含县城)小学举办的学前班。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所有幼儿园不得使用小学教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工作规范与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开展幼儿园达标创优活动,鼓励各类幼儿园整体提升办园水平。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指导工作。

(三)完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将学前教育纳入城市和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定期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规划、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职工待遇、保教质量等事项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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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和深化园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范和深化园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教育发展中心,加强对幼儿园管理运行过程的监督,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度,强化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教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规范和深化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简化环节,方便办事;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二、园务公开的内容

(一)园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教育改革发展、幼儿园管理密切相关和涉及人民群众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给予公开。

(二)、园务公开的事项是:

1、凡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大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幼儿园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幼儿园要在下发草案经教职工充分阅读后补充和完善,再通过召开教代会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

2、凡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党支部在征询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制订草案,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

3、凡是幼儿园的学期计划,园长在征求各条线负责人意见后制订草案,经校务会、行政例会讨论达成共识后形成正稿,召开会议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并将书面计划发至每个教学点和中心各条线和班级。

4、行政主要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要在年末教代会上汇报,接受教代会代表的监督和评议。

5、幼儿园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职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6、党支部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体党员大会上总结,发扬长处,找出差距。

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办事公开的事项是:

1、学生收费。

2、教职工报销。

3、基建、维修。

4、教师职评。

6、评优考核。

7、年度考核。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园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设立园务公开栏,对群众或教职工切身利益、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有关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步骤、结果及时在园务公开栏公布。学校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畅通园务公开的联系渠道。

2、每学年召开1—2次教代会,有关园务公开情况在教代会上公布,接受代表监督。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一次在教代会上公开述职,接受教代会代表的民主评议和测评,评议结果报主管部门。

3、建立政工联会、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或交流情况。

4、设立幼儿园内外网站分别向幼儿园内部及幼儿家长社会进行有关园务公开。

5、做好办事小册子的记载。

6、面向社会公开:

(1)新生招生区域;

(2)收费标准;

(3)课外教育活动的收费;版权所有

(4)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重大活动。

7、面向园内教职工公开:

(1)幼儿园财务中各项收支情况;

(2)评优、推优情况;

(3)重大福利、奖金分配情况;

(4)幼儿园主要领导廉洁情况;

(5)教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交纳或发放情况。

四、园务公开的组织保障措施

规范和深化园务公开,有助于转变园务职能,推进依法治教,促进园务管理行为规范、公正透明、运转协调、廉洁高效,有效地加强民主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律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政观念,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幼儿园成立园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块负责园务公开各项实施意见的落实,把园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园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李中英(园长)(电话:5601470)

副组长:张付珍(电话:5605081—8003)

组员:金美林张勤华潘伟伟高爱华黄斓

下设园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张勤华

办公室电话:5605081—8002

电子信箱:*

五、园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

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幼儿园园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条线园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园务公开责任制度和园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年内幼儿园将组织一次民主评议活动,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力求把园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

1、园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张付珍(工会主席)(电话:5605081—8003)

组员:张勤华黄斓

2、监督、投诉处理电话及信箱:

园内投诉:园长室李中英5601470

党支部李中英5601470

电子信箱:*

园长(书记)在一周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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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为指针,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政〔2010〕94号),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攻坚行动,进一步掀起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构建15年基础教育协调发展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热潮,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二、发展原则

1.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来抓,逐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构建惠及全县人民群众的学前教育工作体系。

2.多元机制、协调发展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增强学前教育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3.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原则。按照就近入园、扩大规模、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要求,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加快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发展。

4.盘活资源、高效节俭原则。坚持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学前教育,新设幼儿园优先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在巩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年至年实施“三个一批”(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计划,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具体目标:

1.新建幼儿园。到年,全县新建幼儿园6所,其中城区2所、乡镇4所。园舍场地符合浙江省建设厅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有效缓解城区及建制镇学前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

2.薄弱幼儿园改造。到年,重点改扩建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遵循“规范办园、就近入园、大村单办、小村合办”的原则,按照服务人口3000人、服务半径在1.5公里以内、在园幼儿不少于60人设1处幼儿园的标准,进行布局和建设。改善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解决公办幼儿园园舍拥挤、破旧等问题。

3.幼儿园等级提升。到年,全县等级幼儿园达25所以上,每个乡镇都有一所达到省三级及以上标准的中心幼儿园,力争到年等级幼儿园比例达70%,等级幼儿园招生的覆盖面达到80%以上。

4.幼师队伍建设。到年,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有事业编制教师,城区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达到50%。完成农村幼儿园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园长的培训任务,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学历合格率达95%以上,其中省一、二级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50%以上。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四、主要工作及实施步骤

1.实施幼儿园新建工程。到年,全县新建标准化幼儿园6所,计划总投资4200万。其中城区新建幼儿园2所,分别为新兴街幼儿园、海德幼儿园;乡镇幼儿园4所,分别为尖山镇实验幼儿园、尚湖镇中心幼儿园、新城区(药材市场)幼儿园、新城区(上亨堂)幼儿园。此外,预备幼儿园新建项目2个,为县城荷塘社区幼儿园、玉山镇中心幼儿园。分年度建设计划为:

年:尖山镇实验幼儿园一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海德幼儿园启动建成,争取交付使用。

年:启动新城区(上亨堂)幼儿园、尚湖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争取年投入使用;完成新兴街幼儿园前期工作;开展新城区(药材市场)幼儿园建设前期工作。

年:启动新兴街幼儿园、新城区(药材市场)幼儿园建设;争取启动荷塘社区中心幼儿园、玉山镇中心幼儿园前期工作。

2.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通过体制转换、园舍改造(置换、维修)、保教设施添置等措施,加快改变乡镇中心幼儿园条件差、等级低的问题,到年重点改造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预备幼儿园改扩建项目1个。分年度计划为:

年:完成大盘镇中心幼儿园搬迁及园舍维修改造。

年:完成方前镇中心幼儿园搬迁及园舍维修改造;实施深泽乡中心幼儿园园舍改造。

年:完成深泽乡中心幼儿园改造,争取启动新渥镇中心幼儿园(预备项目)改扩建。

另外,新城区、台地中小学布局优化项目实施后,仁川、新渥、冷水、深泽、玉山等乡镇的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

3.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根据每5000人左右的住宅区规划建设1所6-10个班的幼儿园的标准,配套建设小区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配套幼儿园作为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属国有教育资产,交由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

4.实施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工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有条件的新建城区幼儿园实行招商引资,按民办、民办公助等模式发展。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补助公用经费等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重点扶持在园幼儿人数150人以上的民办幼儿园。严禁非法办园,对尚未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办园标准要求的予以取缔,整顿工作于年月底前完成。

5.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促使各级各类幼儿园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倡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6.加强幼师队伍建设。①优化幼儿教师结构。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和定编标准,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编制,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逐年配备到位。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每年录用一定数量的带事业编制的幼儿教师。从年起,每年安排幼儿教师招考指标5名以上。②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制定有利于稳定和发展的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标准,逐年提高幼儿园专任教师的待遇。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并按劳动保障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到年,公办幼儿园中编外幼师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民办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幼师参保率达100%。③提升幼师队伍素质。严格实施《教师资格证书条例》和教师准入制度,新进专任教师必须符合国家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和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纳入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等级评定和年度考核内容。实施学前教育队伍素质提升工程,重视名园长和名幼师的培养,到年培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园长5名、中青年骨干园长15名、幼儿教育学科带头人50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实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主任、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发改、人劳社保、公安、卫生、规划、建设、民政、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执行和推进的综合协调、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县教育局要制定标准,完善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其他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学前教育的规划、用地、经费保障、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社会保障、收费管理、安全监督、卫生保健等相关工作,确保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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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力度

杭州市政府制定的《杭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要求根据杭州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3年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加快幼儿园园舍建设,通过三年努力,基本解决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目前,各县(市、区)已根据本地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以及逐步推进“托幼一体化”的需要,结合所在地区住宅布局情况,基本完成学前教育布点专项规划。2011年初,市委市政府将“2011年底前新建改建100所幼儿园”列入为民办实事十件大事之一,分管副市长与分管县(市、区)长签定了2011年幼儿园建设任务书,将100所幼儿园建设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各地幼儿园建设的规划和建设力度空前。如江干区提出三年内实现“三个三”的目标,即投入建设资金3个亿,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0所以上,新增班级300个。富阳市政府2011年投资学前教育项目共18个(列入市政府建设任务书的有7个),计划总投资13421万元,总建筑面积达84134平方米。余杭区确定2011~2015年全区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共74个(其中2011~2013年完成36个),预计将新增建筑面积29.6万平方米,新增班级796个,总计投入建设资金约10.76亿元。

温州市“十二五”教育整体发展规划中将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同步规划。对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布局和总量进行了进一步规划,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新农村建设任务,按照“1650”(指1个主中心,6个副中心,50个中心镇)城镇体系框架和村级组织“转并联”后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并结合中小学校网布局调整科学规划空间布局。2011年3月制定并印发《等级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该项工程已经列入“十二五”温州教育重点发展工程,市、县两级同步实施。等级幼儿园建设工程主要以扩大等级幼儿园覆盖面为载体,加快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2011年全市共新建、改扩建公办等级幼儿园19所,创建等级幼儿园123所,新增优质资源惠及2.5万名幼儿。同时,抓住全市乡镇区划调整的契机,加强乡镇等级中心幼儿园建设,构建农村学前教育管理指导网络体系,乡镇(街道)等级中心幼儿园建成率达到了90.71%。

台州市以县、乡镇为单位,分级制定《近、中期幼儿园布局规划》,城市根据“园随社区走,万人一园”原则,农村根据“一镇一中心,一村一园”原则,确定幼儿园的数量和布局。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幼儿园实行联合办园,举办上规模上档次的幼儿园。全市新建376所幼儿园,在2012年前确保每一个乡镇都拥有1所以上的公办幼儿园。

二、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

宁波市政府制定的《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1~2013)》中明确要求,到2013年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力争达到8%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县(市、区)达到12%以上。这一指标已纳入对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的考核,并分解到三年逐步实现。目前,各县(市、区)均大幅增加了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如鄞州区2011年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达1.1亿以上,较2008年增加了9000多万。宁波市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也从2008年的1000万增至2011年的3000万,2012年将增至5000万,主要用于全市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培养培训幼儿园教师和引导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湖州市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2011年湖州市财政落实500万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奖励市级幼儿园升等级、教玩具配备补助、省等级幼儿园保教质量考核奖励、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等。长兴县2011年财政性学前教育事业费总投入3396万元,约占全县教育事业费总额的4.8%。德清县2011年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用于提高非在编教师待遇、幼儿园教师业务进修、幼儿园升等级奖励、学前教育先进乡镇奖励、民办幼儿园扶持等。安吉县每年按1%递增水平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总教育经费中的比例,2013年将达到8%以上。

绍兴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全市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中“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幼儿园教师专项补助经费、幼儿园升等级创标准奖励机制、学前教育困难资助机制、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设立”实现五个全覆盖。如,越城区从2011年起,增设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公办幼儿园和参照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的民办等级幼儿园,经考核合格后,给予每年每生200元的补助。2011年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在职非公办教师每人补助13500元,2013年将达到15000元;对初始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类毕业生考核为优良等级的,每人每年再增加5000元的补助。

三、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

宁波市通过政府督政、政府督园、社会督园三个层面加强学前教育监督和规范。(1)政府督政。全市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当地政府教育事业考核的重要内容。2012年还将进一步完善各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当地学前教育工作,启动宁波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2)政府督园。各县(市、区)采取积极措施,整治无证园,规范民办小园,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和规范。如宁海县通过说服教育、签订承诺书、现场督查、勒令停办等多种形式,在引导和治理无证幼儿园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北仑区采取重点扶持、限期整顿等办法提高个体幼儿园的办园质量。(3)社会督园。通过建立与广大家长沟通交流的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例如,海曙区创新幼儿园管理方式,成立由家长、社区工作人员、专业人员组成的“教育议事会”,对幼儿园办园重大事务进行咨询、审议和协调,强化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

金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金华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金华市学前教育先进和达标乡镇(街道)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和达标乡镇(街道)评估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市学前教育先进和达标的乡镇(街道)数分别达到乡镇总数的40%和85%以上;至2020年,先进和达标的乡镇(街道)数分别达到85%和100%。义乌市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市教育局新设行政审批科和学前教育科,对新设置的幼儿园进行严格的察看、审批,加强对已办幼儿园的日常监督。认真开展年检工作,对一些办园条件差、行为不规范的幼儿园通过年检手段促使其改进提高。对已评的等级幼儿园,严格按要求开展定期复查和日常监督,对有问题的幼儿园给予发放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暂时摘牌等处理,促使幼儿园始终保持相应等级标准要求。磐安县加强学前教育管理,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准入制度,严格学前教育机构的登记注册、审批、年度检查和评估制度,达不到办园标准的不予审批。二是鼓励幼儿园上等级,积极鼓励全县幼儿园以争创省等级幼儿园为目标,加大投入,提升品位。三是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四是规范幼儿园收费和财务管理,同一性质、同一等级的公办幼儿园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杭州市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求加快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和配备工作进度,提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数量和比例;逐步提高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非事业编制教师合法权益;拓展幼儿园教师培养渠道,加强教师培养培训。2011年,全市共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271名,其中定向招聘在岗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800名,主城区还定向招聘民办幼儿园教师69名。各县(市、区)还根据提高非事业编制教师待遇的年度目标,按照差额部分政府补助为主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提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年收入的补助方案,2011年全市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含民办幼儿园教师)人均年收入已经达到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的60%以上。其中,上城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已达到公办幼儿园教师的90%,部门企事业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平均年收入已达到公办事业编制教师的73.5%;下城区非事业编制教师平均年收入已经达到事业编制教师的64%;江干区根据职称分别给予非事业编制教师每人每月300~1500元不等的经费补助;拱墅区按年人均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富阳市对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和教辅人员分别给予年人均1万元和5000元的补助。市教育局还下发了《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办法(试行)》,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系列,完善了有关幼儿园教师培训的课时要求、培训机构、培训经费保障等政策。

绍兴市增强保障,提高待遇,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一是增数量。2011年全市专任幼儿园教师比上年增加217名,其中公办教师数比上年增加89名,师幼比达到1∶17;全市农村幼儿园公办教师配备达到3﹢x(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公办教师配备标准为中心幼儿园3名及以上、每个中心村幼儿园1名及以上)的乡镇达69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70.4%。二是增待遇。幼儿园教师专项补助制度实现全覆盖。其中越城区、绍兴县2011年教师平均收入达到4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市非在编幼儿园教师的年平均收入为2.87万元,比上年增加4000元左右。三是增培训。各县(市、区)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全部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培训,2011年全市用于幼儿园教师培训及学历奖励经费达263万元。

舟山市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逐年增加事业编制教师比例,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到位,乡镇中心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达到每班不少于1名。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基本待遇,确保各类幼儿园聘用的符合资格的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舟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并依法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险。把幼儿园教师在职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研训基地,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

衢州江山市优化配置、加强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通过政策倾斜加强对农村幼儿园教师的调配。一是对上等级的农村民办幼儿园公派教师。二是采取倾斜政策,对到农村幼儿园任教的在编教师给予一级浮动工资及农村任教津贴(约230元/月)。三是部分乡镇幼儿园和市职业学校签订协议,招收一定量的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回到原乡镇幼儿园工作。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幼儿园教师的素质。龙游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建设骨干教师队伍。“一下”:根据下属园区内部建设的需要,总园下派业务负责人到每个园区进行支教和对口支援;“二上”:各联盟园选派园长、教师到总园定期轮训或挂职锻炼;“三互动”:建立交流机制,双方互换教师交流。每月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总园每月选派骨干教师到联盟园开展一节示范课、一堂教学点评、一次家长开放活动、一场讲座等活动。

五、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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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到2013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每个县(市、区)新建1—2所公办幼儿园;每一个乡镇建成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完成市实验幼儿园新建搬迁或改扩建,新建市第三实验幼儿园;幼儿师范学校设立附属幼儿园,完成幼儿师范学校升专,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每个县(市、区)创建1—2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每个县(市、区)创建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从而全面扩大我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三)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普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统筹规划和建设城乡幼儿园。各乡镇要制定本辖区公办中心幼儿园、农村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规划,积极创建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和先进乡镇。要切实落实政府责任,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含外来人员子女)均能就近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二、加大财政投入,鼓励民间投资,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

(四)落实学前教育事业经费。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县(市、区)、乡镇在同级教育事业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做到逐年增长。2013年前各区学前教育事业经费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5%以上,县(市)达到3%以上。教育费附加的5%以上用于学前教育,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乡镇每年要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用于举办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各级财政要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扶持有制度。

(五)落实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各县(市、区)要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并做到逐年增长。到2015年,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三分之一以上。

(六)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0万元,通过以奖代拨的方式,支持全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的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另行制定。各县(市、区)财政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公办幼儿园、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和扶持优秀民办幼儿园发展,奖励学前教育先进乡镇和达标乡镇以及幼儿园升级升类、示范幼儿园创建。

(七)积极引导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学前教育。按照扶持与监管并重的原则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大众、收费低廉、管理规范的民办幼儿园。各级政府对新建标准化幼儿园实行建设用地、税收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民办幼儿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评、研的“四统一”管理模式,提升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

三、加快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数量充足,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八)规范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九)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城镇布局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优先利用中小学空闲校舍改建幼儿园,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同步规划、建设农村幼儿园。乡镇和行政村自筹资金新建和改建公办或集体办幼儿园的,县(市、区)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每个乡镇建设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学前教育管理服务团队

(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全面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机构,统一管理公、民办学前教育,配足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的职责。

(十一)稳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各县(市、区)要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和定编标准,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编制,确保公办幼儿园教师逐年配备到位。目前一时难以配齐的,可优先配备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其余人员可通过招聘合同制教职工予以解决。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非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可实行人事关系制。

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和评优等方面,享有中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教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十二)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幼儿园教师在职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拨专款对全市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提高培训;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园长岗前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保健和保育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要重视名园长和名幼师的培养,鼓励幼儿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和学历层次。严格实行幼儿教师持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积极争取省教育厅支持,完成幼儿师范学校升专,在幼儿师范学校设立省级幼儿园长和教师培训基地。

五、规范办园行为,坚持科学保教,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十三)实行幼儿园办园准入和等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按照省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分级分类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十四)推行名园集团化办园模式。推行“名园+新园、名园+弱园、名园+农园、名园+民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凡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名园+新园”的办园模式;鼓励“名园”以办分园等多种形式与“民园”和“农园”合作办学。进一步落实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办园质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十五)推行以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多元化办园模式。每个乡镇至少要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按事业法人登记,可采用财政适当补助的形式,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职能。鼓励公办中心幼儿园在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举办分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行政村,鼓励村集体投资举办农村规范幼儿园;在经济发达、人口集聚的城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上档次、上规模的民办幼儿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不同需求。

六、建立督导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

(十六)开展创建市学前教育达标县(市、区)和学前教育强县(市、区)活动。由市教育局制订《市市学前教育达标和学前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每年由县(市、区)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报市政府批准。到2015年,争取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市学前教育达标县(市、区),3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市学前教育强县(市、区),并对学前教育达标县(市、区)和学前教育强县(市、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七)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市、区)政府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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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幼儿园管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2018年修订)》和《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统筹协调,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教育事业总体布局之中,协同推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办园活力,促进科学保教,加快缩小城乡幼儿园之间、公办民办幼儿园之间的差距,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均衡发展、安全优质、监管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

——发展格局更加优化。以大力发展城区独立幼儿园为抓手,实现城乡幼儿园布局科学、师资配备合理、办园条件达标,形成“城有示范、乡有中心、村有延伸、全面覆盖、就近入园”的发展格局。

——体制机制更趋完善。幼儿园管理、师资培养等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充满活力、普及普惠、规范管理、科学保教、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办园体制机制。

——办园质量明显提升。通过扩容增量、科学保育、晋等升级、提质促优等行动,学前教育办园质量显著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行动。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主管职责,县教育局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以年度考核和年检工作为抓手,强化对幼儿园依法依规审批设置、保育教育、师资队伍、安全防护、招生工作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逐步实现根据辖区生源实际和幼儿园办园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划定服务范围。乡镇中心小学负责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的监管,通过逐年调配专业化的幼儿教师,购置设施设备,全面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将辖区幼儿园工作单独列入乡镇中心小学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表彰。县幼儿园和清泉幼儿园负责指导全县各农村和民办幼儿园工作,帮助各民办幼儿园实现管理规范化,保教活动科学化。(责任股室:人事股、督导室、职成教股)

(二)开展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给行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扩大城市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综合奖补颁发》,用足用活政策,积极筹集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资金,3-5年在城区东、南、西、北方位新建3-5所高标准幼儿园,并逐步加大公办幼儿园占比。提升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对不符合条件的校舍逐年改建扩建,对不足设施逐年配齐,确保达到标准。(责任股室:项目办、电教站)

(三)开展民办园扶持整合与监管行动。扎实落实《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的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将已审批的民办幼儿园逐步发展成园舍独立、有充足的室外活动空间,教玩具等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的标准化幼儿园。民办园必须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每年依规向教育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修订完善《山丹县民办学校年检管理办法》,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将日常检查结果列入年检成绩,对年检对象分别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相应作出限制招生、暂停招生,限期整改等处理决定。对每年年检的结论,于次年4月底前正式向社会公告,对年检结果为优秀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责任股室:项目办、财务股、校财局管中心、职成教股)

(四)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行动。针对城乡幼儿园之间和公办民办幼儿园之间差距较大的实际,充分发挥城区优质公办幼儿园在教学理念、园务管理、文化特色等方面的优势,从公办幼儿园定期选派优秀园长、教师到被帮扶幼儿园进行岗位引领和指导,开展教学研讨,结合引领督导与联盟发展,公办园每年对被帮扶园全员开展一至两次专项督导,每2年开展一次综合督导,一次联盟教研,促进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在园务管理、教育教学、保健保育和环境创设等方面快速提升。形成3对在我县范围或全市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结对帮扶典型,予以表彰奖励(责任股室:督导室、教研室、职成教股)

(五)开展依法依规办园治理行动。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幼儿园达标和晋等升级活动,对已评定为标准园等级的幼儿园,教育局每三年组织复查一次,复查结果未达标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作降级处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幼儿园,将直接作降级处理。结合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和市局组织幼教专家对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帮扶指导活动,带动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按照“四个有利于”(有利于课程全面实施,有利于各类活动开展、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有利于家长广泛参与)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幼儿园年度、学期、周、日教育教学计划,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确定具体的活动目标,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强化“四个着力”(着力完善课程管理,着力保障游戏活动,着力优化教育环境,着力强化卫生保健),使每一个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活动过程中获得有益经验,在原有的发展水平上得到提高,坚决预防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责任股室:职成教股、安全办、督导室)

(六)开展园长能力提升行动。按照新颁布的《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建立“三个机制”,促进园长能力提升。(1)培训机制。有计划的适度增加农村园和民办园园长国培、省培名额,采取赴南京学习、参观名园、挂职培训、能力质询等多种方式,对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园园长分层、分批次进行培训,三年培训一轮。(2)考核机制。依据园长专业标准,每年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考核一次,公办幼儿园园长考核结果与绩效、晋升、奖惩挂钩,民办幼儿园园长与工资、评先和奖励与表彰挂钩。(3)激励机制。鼓励园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厚植办园特色,对业绩突出的园长进行奖励与表彰。(责任股室:人事股、教研室、督导室)

(七)开展教师素质提升行动。按照“育德为先,能力为本,公民并举,全员提升”的要求,依照新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依托山丹县幼儿园“金色教苑”乡村教师影子研训基地,开展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重点走好“四条路子”,办好“一个大赛”。“四条路子”即:(1)“招进来”。每年招录一批幼儿教师,激发幼儿教师队伍活力,为老龄化不专业的幼教队伍补充新鲜血液。(2)“走出去”。分期分批选派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到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进行考察培训、跟班学习,拓宽教师视野。(3)“请进来”。定期邀请全国知名幼教专家来丹讲学,进行高端引领,促进教师提高专业素养。(4)“长出来”。采取名师送教、“金钥匙导师团”送培进园、“菜单式模块化”培训等多种形式,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一个大赛”即幼儿教师保教技能大赛。把大赛作为全面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的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行动,每两年开展一次。(责任股室:教研室、职成教股)

(八)开展厚植办园特色行动。按照“先进理念指导、遵循教育规律、游戏活动为本、促进终身发展”的要求,开展特色幼儿园创建活动,促进办园质量不断提升。(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推特色幼儿园创建,为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探索和积累经验。(2)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层层推进”的工作思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题研讨、课题研究和优秀办园成果展示、交流、评比、特色观摩等活动,培育3-5个地方游戏课程突出的特色幼儿园,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责任股室:教研室)

(九)开展家园共育“大讲坛”行动。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着眼“合作、交流、共享”,开办“家园共育大讲坛”,向广大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不断强化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每年举办1次“大讲坛”,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参与率达到幼儿园家长的90%以上。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家长qq群、微信群等家校沟通渠道,着力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三位一体”育人格局。(责任股室:职成教股、教研室)

(十)开展规范办园专项督导行动。针对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问题,以贯彻落实《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2018年修订)》和《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2018年修订)》为抓手,开展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行动,把安全卫生、招生收费、常规管理、活动开展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网上测评等形式,每年抽查率不低于幼儿园总数的50%。专项督导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坚持管、办、评分离原则,探索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和第三方监测评估制度。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反师德师风规范、办园行为不规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情节的,视情节轻重做出通报批评、警告、限期整改或降级处理。(责任股室:督导室)

四、工作保障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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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成立保教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各年级组长、保健医生组成。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向幼儿园园长负责。

二、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实际,认真讨论确定幼儿园学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有计划地、高效地组织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向园长汇报,按时向幼儿园园长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园长工作指导、督促。园长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提交计划和总结的时间:

1、学期工作计划应在新学期开学半月内;

2、月、周工作计划应在月、周开始前一周内;

3、其它工作或活动计划应在工作或活动开始之前;

4、学期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

5、月、周工作总结应在本月、周工作结束,下一个工作周期开始之前;

6、其它工作或活动总结应在工作或活动结束(阶段结束)后一周内;

四、保教组应与各年级组、班组讨论交流,在研究基础上指导各年级、各班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年龄特点及发展水平确定学期、月目标,在幼儿广泛的兴趣点和关注点上生成课程和开展具体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循序渐进地有效组织和安排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并评估年级组、班组工作绩效。切实做到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五、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

六、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把家长作为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共同构建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向家长交换幼儿在园情况。向家长宣传新《纲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正确引导家庭教育。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积极落实,件件回复。

七、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为幼儿身心发展创设和提供良好心理环境和物质环境,积极制作教玩具并引导幼儿共同参与。根据活动和幼儿发展需要及时投放材料,为幼儿的操作、发现、探索活动提供充分的条件。

八、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做好班级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和内务整洁。做好幼儿保育工作。无工作疏忽造成的护理不当和安全事故。

1、月幼儿平均出勤率达标:中大班为90%以上,小班为85%以上。幼儿年体重、身长和血色素增长达标。

2、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住院和缝针事故都属严重事故范畴。

九、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协调配合,做好本班工作。定期召开班务会,及时讨论、总结班级工作,对下

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班级工作有记录,资料保管好。

十、保教组应督促各班做好交接班、幼儿观察和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并有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好,按时入档。

幼儿园保教常规工作制度

一、认真制定各种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

预定计划:

各班组能结合《纲要》精神,分析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水平,制定班级工作目标和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在观察、反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做好活动、工作总结。计划、总结按时完成。

二、认真组织幼儿半日活动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幼儿实际合理地弹性地安排儿童半日活动,认真履行保教工作职责。活动内容丰富,过渡自然,幼儿无消极等待。教师不擅离儿童,半日活动质量高。半日活动中保证幼儿生活活动、自由活动、户外锻炼、游戏和其它有益活动。

三、认真做好班务工作

1、每周五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协调好班级下周工作。

2、认真管理好班级内务,整洁、方便、舒适,有利于幼儿活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3、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等等安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4、按要求做好室内外清洁卫生、消毒工作。

5、根据需要和幼儿园工作安排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6、按保育工作细则做好幼儿的生活护理和保育工作,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每月中大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小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85%以上。

7、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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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一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管理好支票和银行账户。

二、依法组织收入、应收尽收,筹集资金。

三、正确使用资金,对资金的投放和使用做到心中有数,对债权债务及时结算,清理。

四、各项财产物资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五、按规定标准执行奖金、补贴、福利的发放和费用开支。

六、依法足额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储存,对于预算外奖金按规定计划使用,合理安排。

七、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票据有领发登记簿,并有专人负责,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年检和核销。

八、认真执行财政改革措施,严格遵守基建项目的预决算审查制度。对购买大宗物品必须经政府采购部门审批方可定点采购。

九、严肃财政纪律,认真执行监督只能,发现违法违纪,应及时制止纠正,否则有权上报上级领导。

十、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算计划,根据有关资料,如实、科学、准确:预测资金的使用和投入。

十一、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需报损、报废必须经领导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局审查批准,方可处置。

十二、认真完成省文化厅计财处布置、安排的各项工作人物。

十三、积极与上级取得联系,遇有特殊的情况需要及时汇报,或随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二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及票款分离制度,健全学园的各项财务制度,做到钱、物、帐分开管理。成立学园财务稽查小组,定期核查并公布收支帐目。

2、建立票据领发、缴销制度,使用市财政的统一发票,按市物委批准的标准及项目收费。严禁一切乱收费行为。

3、财务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4、幼儿园经费统一管理,年初预算由园领导、会计、总务、总保管共同商讨拟定,并结合分级预算,有计划地使用。

5、建立健全物品采购审批制度。凡大宗办公用品、材料、设备、家具、用具、玩具的购置,各种会议培训费、书籍报刊费、修缮基建开支、各种用工用资开支,以及大型活动开支,均应实现编制用款计划,上报园长审批。其余由分管副园长审批。

6、单位不得借款给私人。因公出差需借现金的应事先填写借款凭证。报园领导审批,借款者必须及时报销结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结算时间,应向财务人员和有关领导说明。

7、每张报销凭证,要出具凭证单位的公章,每张凭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要经办人、验收人及领导签章方可报销,实行财会人员监督制。

8、出纳人员应将支票、单据、凭证汇总后,每周缴交给会计一次,以便及时结帐,编制报表。

9、财会人员的帐务要日清月结,园经费每月公布一次,幼儿伙食费、点心费,每月向家长公布一次。

10、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入帐,领发、登记、检查、维修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11、各班的班费应合理使用,并按报销程序按时做好结帐手续。

12、学园按上级要求建立购物报销程序、基建报销程序、修缮报销程序、差旅报销程序规定,工作人员应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按时办理报销手续。

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三幼儿园财务管理细则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园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幼儿园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财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

2、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财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因公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xx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以幼儿园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财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或有关单位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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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学前教育的现状

我们采取“看、查、听、问、谈”等方式,从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内涵发展等几个方面,从随机抽样的35所农村学前教育学校中发现:独立建制园和民办一级园有相应的部门管理负责人员,教学班实行两教一保;小学附设幼儿园有一名园长主管,教学班实行一教一保或一班多教(一名教师固定,多名教师轮流上小学和幼儿园的课);民办二、三级幼儿园由园长主管,教学班实行一教一保或个人包班,无部门工作人员;教师队伍中18岁至40岁占90%,40岁至59岁占10%,本科学历占12.3%,专科学历占49.7%,中专及幼师学历占32.5%,幼师以下学历民办幼儿园占5.5%。教师和保教人员中,临聘人员占75.5%。从总体上看,农村学前教育办园规模不一,水平参差不齐,低水平的教育管理距离家长渴望孩子享受优质教育的愿望存在较大差距,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

一是农村幼儿园多数由社会力量投资承办,政府投入的人、财、物相对较少,政府的主导地位远没有确立;二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一级园主要集中在中心城镇,边远农村则相当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中心示范园的辐射作用,农村幼儿绝大多数只能到空气混浊、拥挤嘈杂、设备陈旧的家庭作坊式私立幼儿园活动、学习、生活。

(二)小学附设和民办幼儿园条件简陋

一是园舍布局、设计不合理,活动室采光、通风条件差;二是幼儿活动场地窄小,没有软化;三是缺少保健室、盥洗室、办公用房等服务用房,缺乏美术、图书、音乐等功能室;四是保育费的20%-30%不能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园舍、设施设备达标率较低,现有设备多数简陋、陈旧,存在安全隐患。

(三)师资队伍建设缺乏长效机制

一是民办园中多数是中职毕业生;小学附设园中多数是小学老教师;公办园中,临聘教师和临聘保育员多。他们普遍学历水平不高,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缺少幼儿专业素质培训。二是小学附设园教师不能与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园教师待遇相对偏低,为追求利益,部分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班额严重超标并实行一教一保或一名教师包班,教师工作强度大,临聘人员年内流动约占60%。三是教师的在职培训费用由幼儿园或教师自行解决,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少,教师队伍的教育理念和能力与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距甚远。

(四)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办园模式不规范

一是多数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为了多招生不得不满足家长幼儿一入园就认字、写字、学数学、学英语等要求。二是小学附设园的学校校长办园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致使转制后的幼儿园依旧存在学前班的管理模式,部分学校将年龄较大的小学老师教幼儿班,这些老师缺乏学前教育知识,教学小学化,影响了幼儿的身心健康。四是民办幼儿园管理体系多以家庭作坊式办法管理。

(五)幼儿园保教工作存在弊端

一是多数二、三级幼儿园保育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工作不到位,不能满足幼儿饮水、食品营养、卫生保健等成长的需求。二是没有使用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的正规教材,教学内容也没有以“五大领域”为主,部分幼儿园甚至以教一年级部分课程为主,存在“小学化”趋向。三是作息时间、周计划、月计划不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只为迎合家长的要求和意愿。四是多数学校没有幼儿操作的材料,玩具、图书、手工制作,没有活动区、角的设置,没有幼儿成长记录、对话、作品等展示。五是部分幼儿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中目标混乱,课堂教学不结合幼儿年龄特点,教学方式、方法单一,不能以“幼儿为主体”,以“填鸭式”为主。六是多数幼儿园没有独立的食堂、保健医生、活动场地。

(六)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学校消防制度和措施不健全;二是消防设备、器材不全,部分民办学校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三是部分学校周边存在安全隐患,防溺水等措施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校车存在超员载人和维护保养不按时等安全管理漏洞。

三、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

相对城市而言,农村经济欠发达,区域特征明显,学前教育资源不均衡,现有的幼儿园难以保障人人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需求。因此,学前教育必须切实转变观念,从总体上实现由规模发展向质量发展、粗放发展向精细发展、模仿同质发展向特色发展转变,不断满足家长、学生对优质教育的渴求。

1、进一步加强幼儿教育的规范化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严格实施幼儿园评估标准和办法,加强幼儿园整体规划和布局调整,科学引导、扶持和发展民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二是要抓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事业规划、土地征用、经费投入、教师编制、劳动保障、无证取缔、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幼儿教育发展的常规工作。三是加强小学附设幼儿园的管理、监督、指导和检查,切实规范过渡后的幼儿园园务管理,落实附设幼儿园教师与小学教师的同等待遇。四是职能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学校办园方向、办园行为要进行定期的管理、督查和指导。五是制度扶持发展乡 ( 镇 )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六是按照市人事部门颁发的幼儿园编制标准,根据幼儿园规划、幼儿人数,由县编制办、教育部门共同核定本辖区各幼儿园编制数,并逐年增加幼儿园中公办教师的数量。七是发挥组织,协调、管理职能,以乡镇中心园为龙头,开展片区研训活动,向所在片区的其它公、民办幼儿园做示范,示范其管理理念、模式、制度的先进性和有效性 ; 示范其一日保教活动的规范性,以及月计划、周计划的科学性 ; 示范其消防安全、园舍建设、设施设备、卫生保健、育人环境等方面的具体落实与改进。

2、落实临聘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一是设立幼儿园教师职务系列,把农村幼儿教师的职称评聘和资格认定纳入教师序列。二是加强临聘幼儿教师的幼儿教师资格认证,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三是采取从幼儿教师的月工资中扣出一部分、从幼儿入托费中补贴一部分和县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等方式落实合格临聘幼儿教师的“五险一金” (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四是建立健全幼儿教师收入保障机制,规范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等合法权益。五是规范临聘幼儿教师社会公开招聘程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严格把握进口关。

3、尽力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经费的正常投入和使用。一是加强收费管理,增强幼儿园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强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合法规范的规章制度,以满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确保幼儿园的健康发展。二是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支持,保障幼儿园园务建设、县级师资培训、学前教育奖励基金、低保困难家庭子女保育费减免补助、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扶持等工作的正常运行。三是实施资金配套政策,建设高标准的示范幼儿园,新建、扩建幼儿园用地、园舍建设、设施改建等应纳入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分步实施。通过奖励、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促进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4、加快建设高素质的幼教师资队伍。

(1)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当前,非公办幼儿教师作为幼教师资队伍的主体,其地位、待遇和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为此,加强非公办幼儿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幼教师资队伍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国家要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在岗幼儿教师,必须限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方可继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限期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调整或辞退。农村幼儿园充实新的幼儿教师,必须从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招聘录用。

(2)建立培训、激励、奖惩机制,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研训部门的培训作用,有计划地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园长和优秀幼儿教师,助推名园长、名教师,造就一支优秀的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按照“优质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制定幼儿教育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促进学前教育和幼儿教师的共同发展。

(3)完善师资培训机制,加强职校幼儿专业的建设,培养合格的学前教育师资。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将幼儿教师(园长)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类培训。

5、制定科学的幼儿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办法。

(1)根据幼儿园等级分类,加强对幼儿园办园条件的督导评估。“坚持分类指导,促进统筹发展”的指导思想,完善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体系,把功能房的完善使用、设施设备的更换添置、户外活动场地的规模、保教人员的资质、工作人员的配备、图书资料的装备、教材的规范、教具和操作材料投放的数量、育儿环境的创设、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等作为重要指标考核评估。

(2)强化管理与效益的内涵关系,加强对幼儿园园务管理的督导评估。一是发展规划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幼儿素质发展要求指标;二是组织机构重职责明确、运转科学有实效;三是管理制度重规范完整、切合实际、适时更新、实用实效;四是卫生保健重制度落实、幼儿心理健康辅导落实、膳食管理工作有效、生活常规指导有方、安全常规管理精细、应急演练适用;五是教育工作的开展重教育观念与实践有机结合、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师基本功的特色与专业提升、师生关系与师生互动、教育环境的创设与开展、校本研训的实践、家长对保教工作的参与、一日活动的安全实施等方面;六是对交流互动活动制度化、系统化和对周边幼儿园的指导示范作用的幼儿园要有奖励性考核指标。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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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和省、市、县《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实施《县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幼儿园“六化”建设活动,加强园所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事业发展:0-2周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28%,学前一年、二年、三年入园率分别达到86%、82%、78%。

(二)稳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工作。完成硕勋幼儿园、罗场镇幼儿园、来复镇幼儿园新建工程,启动沙河镇幼儿园新建和双河乡中心园改建项目工程。

(三)加强管理,提幼儿园办园水平。全面推进幼儿园“六化”建设活动,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创新管理,加快实现新的变化和发展。

(四)拓展优质资源,提保教质量。开展星级幼儿园创评活动,以创评星级幼儿园为载体,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做好特色办园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班)的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合理规划,严格审批;坚决取缔不合格的民办园(班)。

(六)贯彻落实《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认真制定方案,开展实验工作。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教师业务素质。启动园长提工程,提园长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幼儿教师教学活动评比、基本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举办园所交流活动,实现城乡资源共享。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三年规划建设目标。

1.完成幼儿园建设目标。落实硕勋幼儿园、罗场镇幼儿园、来复镇幼儿园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推进沙河镇幼儿园、双河乡中心园新建、改建工作,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做好农村幼儿园的改扩建工作,提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

2.完成事业发展目标。通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和家园共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提幼儿入园率,确保学前一年、两年、三年入园率达标。

(二)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1.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幼儿园做好常规管理工作。除县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对公办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外,今年将对各园开展“六化”建设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公办幼儿园做好示范带动工作,促进民办园和附设幼儿班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学水平。

2.做好注册和年检工作,引导幼儿园健康发展。严格幼儿园登记注册程序,配合安管、综治等部门对民办园检查和督导,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逐步清理非法园;按时完成在册幼儿园的年度检查工作,对幼儿园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3.继续开展优质园帮扶活动。以县、柳湖、沙河、硕勋幼儿园为龙头,逐级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全县性的幼教帮扶网络,各公办园要拟定详细的帮扶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全县幼教水平整体提。

(三)贯彻落实《指南》,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1.度重视《指南》的价值,让所有教师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指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探索贯彻落实《指南》的组织推进方式和具体实施方法,务求实效。

3.开展全员培训,以自学、行动研究、园本教研、集中培训、专题研究、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引导教师运用《指南》解决日常教研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将《指南》的教育理念融入幼儿一日生活,关注幼儿发展,为其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

4.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将《指南》作为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宣传重点,通过主渠道为社会传播科学育儿知识,转变家庭、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识和教育观,营造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社会氛围。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宣传栏、网络媒体、活动开放等形式,向幼儿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转变教育观念,逐步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共育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教师素质。

1.启动园长提工程,选派乡镇中心园园长到县城幼儿园挂职锻炼,参加园长培训班,更新管理观念,提园长管理水平。

2.做好教师在职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开展“教学活动评比”、“送教下乡”、“集体研讨”、“业务交流”等活动,做好城乡幼儿园教师业务交流工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业务水平。

3.努力争取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幼儿教师编制配置的政策,增加公办教师人数,提教师整体素质。

(五)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抓好创建工作,提保教质量。

鼓励幼儿园以创建星级幼儿园活动为载体,强化责任,抓好管理。通过初查、督促和个别指导等方法,提幼儿园办园水平,推进幼儿园星级评定工作。各公办幼儿园要按教办发〔2013〕8号文件要求,对照《市星级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认真自评,找到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确保在三年内达到市、县规定的星级要求。各乡镇中心校要组织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幼儿班认真研究文件精神,帮助他们确定创评目标,督促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办学水平,确保所有幼儿园(班)均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六)安全工作。

幼儿园督导年度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以来,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到年,全市共有幼儿园3164所,在园幼儿2686余万人,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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