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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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企业签定的进口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企业签订的出口合同或协议、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第十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第十二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第十四条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五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四条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八条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第三十条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第三十一条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十三条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四条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系统接入申请。外汇局在对银行申请验收合格后,予以准入。
第三十五条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一)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三)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四)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五)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第三十六条银行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
(二)按规定审核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上逐笔录入结售汇业务数据;
(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十九条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对银行和个人应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和1000元以下的罚款。
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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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出国金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前来咨询出境金融服务的顾客集中关心的问题是如何办理免面谈代传递签证材料业务。
众所周知,中国公民赴美签证难,赴美团组游的门槛依然很高。团队游客需要提前1至2个月报名,预约集体面谈,采集十指指纹信息,游客还须提供房产证或汽车等资产作证明,旅行社为保障客户不在国外滞留而收取的保证金也是赴欧美国家旅游中最高的。这让许多想办理赴美签证的人望而却步。
而中信银行出国金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只要申请人获得过美国签证,并符合免面谈条件,即可享受中信银行的代传递服务,轻松获得续签。
中信银行是惟一一家与美国使馆合作、提供免面谈代传递赴美签证材料服务的银行,申请人在前一次赴美签证到期后的一年内,可以通过中信银行全国各营业网点递交签证材料,无需预约面谈,申请材料简单,无需出具个人财力证明和交纳高额的保证金,办理手续非常方便快捷,是续签美国签证的最理想选择。
除此之外,中信银行还可以为准备赴美旅行的顾客提供其他配套的出境金融服务,让客户享受轻松的一站式出国金融服务。
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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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手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程序繁琐。
首先,省级外经贸部门在项目核准前,要求拟以现汇出资的境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以实物投资方式出资的可免除该项审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还要求满足对外投资不能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账上要有相应的银行存款和企业前几年经营没有亏损等基本条件;其次,企业申请材料上报至省级外经贸部门后,一方面由企业直接登录商务部网站录入申请《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公函向企业拟投资国别的我国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待收到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同意”的复函后才能出具项目核准的批复;第三,虽然对一定额度内的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出核准批复文件后,其纸质文件只要报商务部备案,但“备案”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再核准,由商务部核准后再将《批准证书》的号码发送给省级外经贸部门,再由省级外经贸部门代商务部打印纸质《批准证书》,企业拿到《批准证书》后,才能凭以向外汇管理部门去申请购汇和办理外汇登记。
2.材料繁多。
应该说,外经贸部门核准境外投资项目要求企业自身提供的审查材料已经相当少了,材料繁多主要反映在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购外汇和外汇登记几个环节上。一是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企业除了要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一套与提交给外经贸部门同样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些企业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就要专门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既耗财,又耗时),还要提供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和银行对账单,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还需提交评估报告、收购协议等相关材料。二是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企业除了要填写《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附上《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境外企业章程、合同,境外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境外企业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材料外,还要提交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文件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整个登记材料不下十几种。三是批购外汇汇付境外。企业要办理批购外汇和境外投资资金汇出,除了要书面申请,附送外经贸部门的项目核准批复、《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以外,还要再一次提供外汇管理部门本身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批复和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等。
3.过程长久。
从目前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的一般程序看,纵向主要有三个层次,企业――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初审转报)――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批复或复审转报)――商务部(备案或审批、发证),如果以每个层次平均在6-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环节的工作计算,那就是20个工作日,加上传递在途时间就已超过了1个月,当然这仅仅是理想的结果,实际时间长得多。横向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外汇审查、批汇和登记,按照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办理时间,每项业务在“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样的话,就算登记和批汇同时受理,那也需要40个工作日,实际日历时间也就要达2个月。二是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平均回函时间一般也需5个工作日。所以,综合起来,按照目前的核准办法,从企业提出申请到外汇汇到境外一般要3个月,中间如果出现要补充财务审计工作、补充审核部门认为要增加的资料、经办或签批人出差、休假等而耽搁的时间,就要4-5个月甚至半年。
二、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基本依据
1.管理办法应遵循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第一,境外投资是一项跨国界的经济行为,理应遵循国际惯例,而不应仅仅按在境内设立企业的法律规章和思维方式来设计制定对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境外企业(机构)设立后,其本身就是所在国的法人单位或合法组织机构,必须遵从当地的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我们对境外投资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是否允许国内企业把资金投到国外,而这种“许可”的设定,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其投资行为是否损害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至于投资风险的评估、市场情况、经营盈亏等问题企业决策时必须也必然会慎重分析研究,应属企业自主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政府部门不可能也把不了这个关。当然,企业可能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政府有义务针对企业拟投资的国别地区可能出现的政治和经营风险给予必要的提醒。
第二,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境外投资应区别对待。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部分中小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完成,使非国有的企业法人已占了企业群体的绝大部分,因此,我们对境外投资的核准手续也应当适时加以调整,放宽对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政策。而对国有或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的企业,应从对其国有资产向境外转移的源头上加以控制,实施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并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的重要标志。这客观上要求我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则去管理境外投资。在企业看来,“时间就是商机”、“时间就是金钱”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从实践过程反映的状况分析,企业从考察、可行性论证,到决策境外投资事项的过程相对较长,但一经做出决定,行动迅速。因为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往往对资金的到位、货物的发运和筹建期都有时间约定,但没有这些文本,企业又无法起动境外投资申请,而由于核准手续复杂,过程长久导致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汇不了投资款项或发不了投资设备,甚至出现货物滞留在港口等待批件报关装船的情况。
2.贯彻效率优先原则。
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繁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节太多,一个境外投资项目的整个核准过程要经过十几道环节(还不包括部门内部的流转环节),就算每个环节都能在3个工作日办结,累加起来也要1-2个月的日历时间。因此,只有减少环节,才能使核准程序开上“快车道”。对那些“例行公事”和重复性的环节应予取消。
3.所需审查材料的多少,应按照有无使用价值来设定。
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查,主要是按照许可事项的法律规定对必须由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作形式审查。材料种类和数量多少,应该本着合理、合法、必要的原则来设定,也就是说,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合乎情理的,而不是与所申请事项无直接关系的间接资料,因为如果设定间接材料,就很难把握限度,容易出现“本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之类的不透明条款;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些如可行性报告、实物投资清单、无形资产作价资料等由企业单方面编写制作的资料缺乏法律效力,可以舍弃,合同、章程比可行性报告内容更详细,条款更规范,而且都有各方权利人签字,投资实物的出境报关单比企业自编的清单更具法律作用;至于必要性问题,就是审核部门对被审查资料是否都采信和使用,如果不管有用无用,仅仅是为了满足本部门自身的所谓“资料齐全”的要求,就有悖于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的基本原则精神;另外,属于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文件不应再让企业倒过来提供。
4.人停事不能停。
目前境外投资核准过程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拔走无填充”的现实情况造成的,虽然好多部门都说设有“a、b角”,但实际操作中往往经办的“a角”不在,“b角”就办不了或是找不到“b角”。有时候遇上经办人或他的上司或上司的上司(部门内部要逐级签批)出国、出差、外出开会、公休假等,只要其中某一个人不在就无法办理。所以,只有每个环节真正实行“a、b角”的工作制度,做到人停事不停,而且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认真负责地为基层、企业服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办事效率。
三、简化境外投资核准手续的几点建议
1.简化程序。
第一,除国有或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项目核准前“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前置条件。谁都知道,在项目核准前,如果企业打算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款,也不可能提前几个月把资金存在银行不流动;如果通过借贷途径解决,项目未核准,银行也不会轻意放贷给企业;至于审查企业前几年盈利状况,我认为企业盈亏状况与能否对外投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某些企业就是因为在国内的竞争力衰退,才决策到境外投资寻求新的增长点来解境内母体企业之困,而且,按照现在的规定理解,意味着近年注册的新企业就不能对外投资,这没有道理;至于对企业累计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公司法》规定的净资产的50%,应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因为投资额和净资产之比是指企业对境内外全部投资和所有者权益在某一时点的余额之比。所以,待商务(外经贸)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后,企业凭《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购汇、申请汇付投资资金和办理外汇登记更为合理,与以实物形态对外投资的企业相比也不失公平。
第二,除规定需商务部直接审批的项目外,在省级核准的项目由省级外经贸部门编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同时报商务部备案。从目前办理的情况看,省级核准批复下达后,《境外投资批准证书》颁发前,企业的对外投资工作根本无法实施。建议由省级审批的项目在统一使用商务部印制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编排证书号码,并在号码前加注地区简称。这样,一方面可以省掉省级核准批复,另一方面商务部的备案也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备案,把商务部的部分工作量分散到各省(区、市),从而大大加快核准发证速度。
2.下放权限。
第一,把征询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意见的工作下放到地(市)。按照目前的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拟对外投资项目意见是核准境外投资的一项前置条件,而且要由省级外经贸部门发函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才受理。事先征询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意见是必要的,毕竟他们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比国内机构、企业了解更透彻,也能对企业到境外投资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协调解决一些困难,企业非常欢迎。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一定要在企业申请报送到省级外经贸部门这一环节才可以发函征询。发征询函的直接目的是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是否同意境内企业赴该国投资,至于由哪一级、哪个部门或机构去征询并不重要,因此,此项工作应当可以前移至地(市)级外经贸部门,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的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拟发征询函,甚至可以在企业赴拟投资国考察洽谈、签订合同、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当面咨询时,就把征询答复函带回来,直接作为企业申请材料的附件之一,这样就可以省去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到省级外经贸部门后再发征询函的等待时间,还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的沟通和联系,自觉地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二,下放核准权限。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一样,下放境外投资核准权限,是缩短核准时间的重要举措,也是区别重点与非重点产业、重点与非重点国别地区、重大与非重大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的切实方法,应当积极推行。建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与境外投资的用汇审批权限相匹配,除商务部确定的对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由商务部审批外,对其他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凡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由省级外经贸部门核准并发证,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由地(市)级外经贸部门核准,省级外经贸部门统一发证。这样做的结果,看似加大了地方主管部门的权力,实为加重了地方主管部门的责任。在核准过程上,对1000万美元以下非敏感国别地区的投资项目至少可以减少10-20个工作日。
3.削减材料。
从目前对境外投资项目相关部门的要求来看,建议削减以下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的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是企业在进行实地考察后编写并由董事会和经营者讨论通过的,到底可行不可行,能不能取得预期效益,风险有多大等等,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客观上无法对其可行性做出正确判断,除非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认证,这既没必要,也无可能。
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对账单。企业的资产和盈亏状况一般是银行放贷前需要查验的资料,不应成为同不同意其对外投资的依据。企业资产和盈亏,无论反映的是时点还是时期数据,只要企业在运转,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实物资产既可以直接投资也可以变现投资。以前年度亏损不等于今年和以后一直亏损,就是为了扭转母体企业亏损局面才到境外投资办企业也毫不奇怪。
境外企业董事会构成及人员名单。董事会的构成一般都与股权结构相匹配,在境外企业《章程》中都会明确表述,至于人员名单,一方面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不一定都是控股的,有些仅占很少的股份,政府不可能去干预董事的任命;另一方面,即使是中方控股的境外合资企业,母体企业委派谁当董事,也是企业自己的事。
境外企业(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账号。究竟是先办营业执照还是注册资本先要到位,各国(地区)的做法不同,国内成立企业,注册资本入资的验资报告在前,而注册登记发执照在后。把提供境外企业注册证书(营业执照)一律作为能否批购和汇付外汇的要素材料是不恰当的。而境外企业开户银行和账号资料应属于母体企业在境内开户银行汇付外汇时才要向银行提供的,否则钱也汇不出去。
另外,要求企业申报的材料都应公开、透明,不应为了本部门的方便,埋下诸如“本部门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的伏笔。而且,由本部门出具给企业的批复、证书,不能要求企业再倒过来提供给自己。
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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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情况。我省加工贸易产业分布于果汁、机械、电子产品、纺织服装以及有色金属等领域。目前,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不仅在量上增势迅猛,而且在进出口额占比也大幅提高,对全省外贸进出口的贡献不断加大。2008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为16.43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额的25.84%;2009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23.50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27.97%,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较上年增长43.03%;2010年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42.77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35.40%,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较上年增长82.01%。
(二)陕西省加工贸易外汇收支情况。加工贸易收汇在贸易收汇总额的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加工贸易的不断崛起表明其在整个贸易收汇中的份量逐渐增加。2008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10.60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17.17%;2009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9.25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23.55%,加工贸易收汇额较上年减少12.74%,其中,来料加工收汇额增长68.3%,但进料加工收汇额占加工贸易收汇额的98.2%,进料加工收汇额减少13.03%;2010年全省加工贸易收汇额为14.33亿美元,占全省贸易收汇总额的26.05%,加工贸易收汇额较上年猛增54.95%,其中,来料加工收汇额激增294.76%,进料加工收汇额增长53.06%。可以看出,来料加工收汇增势迅猛,然而来料加工收汇占比仅为2%,基数小、占比低,远远少于进料加工收汇,因此加工贸易收汇的变化趋势仍由进料加工收汇的涨跌起伏决定。
二、陕西省加工贸易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了促进陕西省涉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解决资源瓶颈约束,缓解出口退税负担,地方政府大力引进外资,采取多项政策措施,改善投资软环境,鼓励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为缓解贸易顺差过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减少贸易摩擦的发生,我国进行了多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刺激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积极性,因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出口能有效降低退税调整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加工贸易两头在外,来料加工仅收加工费,进料加工需对外支付原材料费用,可抵消大部分外汇收入的结汇风险,相对一般贸易来说,加工贸易受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少。因此,为减少汇兑损失,部分企业转变出口贸易方式,改一般贸易为加工贸易或逐渐扩大加工贸易的比重。
(四)国内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近年来,国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降低生产成本,出口企业转向国际市场寻求原材料,以进口料件来对国产料件进行替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加工贸易的发展。
(五)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促进。近年来,沿海加工贸易发达地区土地资源紧缺,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劳动力成本上升,部分产业特别是传统产业的加工贸易逐渐失去竞争优势,导致加工贸易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北地区加工贸易的发展。
三、当前加工贸易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加工贸易企业工缴费收入核定自主性过大,潜存异常资金流入的隐患。当前加工贸易工缴费收入是由外经贸部门根据企业与外方的来料加工合同予以核定。海关负责来料加工手册审批及工缴费的备案,考虑对原材料价格、国际市场行情和汇率的不断变化等客观原因,海关对于工缴费收入的核定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仍以企业报价为准。外汇局负责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进行核销管理,没有对工缴费率高低的审核义务,其监管的重点是外汇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由于各部门的监管重点不同,往往会形成各部门都管但又都不管的局面,企业可以通过根据外汇形势随时调整工缴费比率,缺乏监管,自主性过大,这样就存在异常资金随意流入的隐患。
(二)来料加工超比例结汇缺乏上限控制,外汇指定银行难以审核其真实性和合理性。按现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规定,对于来料加工贸易项下收汇超过出口额的20%为超比例收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后进行超比例收汇登记、核注,不需外汇局审核。然而对来料加工贸易收汇比例并没有设置上限,且企业只需向银行提供《出口收汇说明》、出口合同、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承诺书等资料即可向银行申请超比例登记,外汇指定银行在日常操作中难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借道服务贸易项下支付,暗藏异常资金流动的漏洞。加工贸易中,加工企业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等方式汇入外汇,或以支付商标等无形资产费用汇出外汇,金额往往较大。由于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及其交易过程的无形性等特征,外汇局和银行只能根据企业提供的单据和合同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核,难以把握服务贸易的真实性及定价的合理性,其收汇的真实性和付汇合理性实难掌握。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各监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科学核定加工贸易工缴费率。加工贸易企业的业务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建议由政府牵头搭建联席工作平台,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从不同的环节进一步完善对加工贸易企业的监管措施,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实现政策、数据和信息共享,制定科学的加工工缴费率计算方法,从而建立有效的加工贸易监管体系。
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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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学习生活,我终于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大学,并报考了xx师范大学。但是我的专业却不是师范类专业,我报的是金融学专业。
四年的大学生活很快就结束了,我自200*年7月毕业于xx师范大学后,加入了工行xx分行,先要去银行实习。
找到这份实习一年的银行工作真的是很不容易,现在的情况大家也都知道,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大,我是经过了很大的努力后才找到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所以我非常珍惜现在的工作,下决心在实习的时候做到最好。
下面将我的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我思想积极上进,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ml主义、mzd思想、dxp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热爱工行,工作积极,认真学习总省分行下发的各种文件,认真学习行长的讲话,认真贯彻执行工行的政策、方针、决议,认真学习贯彻“三分一统”的思想,积极参与工行的发展改革。
我努力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工商银行稽核处罚暂行规定》、《工行员工手册》等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制度,树立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
我先后在xx支行xxx分理处、xx分理处、储蓄专柜实习,无论在那个网点我都虚心学习,勤劳肯干,得到了领导同事的好评。我遵守纪律,团结同事,尊敬领导,乐于助人,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荣誉感,积极参加行里的各项文娱活动。我积极参与我行网讯“信息报道”工作,曾在我行网讯上发表相关文章,以后还将努力发表.我积极参加行里的各项活动,在今年5月分的理财知识大赛得了“钻石奖”,参加分行“人民币结算帐户”征文比赛得了二等奖。
我先后参加了一个星期的支行业务培训、省行组织在xx培训中心的一个星期业务培训、反假钞培训、个人网上银行培训等,并在相关的考试和考核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刻苦锻炼基本技能,虚心学习,勤学好问,认真做好笔记,下班后苦练基本功,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个人储蓄、网上银行、外汇买卖、基金、保险、银行卡、理财金、国债等方面我都已有了比较深人的学习。
在过去的一年,我一直在努力,我为加入工行而自豪。我信奉敬业进取、追求卓越、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愿和所有的伙伴一起与工行共同发展。
工作的来之不易使我体会最深的,尤其是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就更要珍惜了。要是在哪一天你失去了一份很好的工作,那么你就不只是后悔的问题了,问题的复杂会比你想象的严重的多。
对然我还不是正式的工行职工,可是我有信心成为工行的职工,因为在过去的实习时间里,我做的很好,这些都是领导和同事赞扬过的。在我成为工行正式职工的时候,我想我会做的更好的。
生活的不易早就了我艰苦磨练的过程,我相信我只要努力,那么我就会做的更好的。
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
时光荏苒,一年的见习期很快就要过去了,转眼间又到新开始,回首过去的一年里,内心不禁感慨万千,虽没有取得显着的成绩,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财务工作一年,也写过对自己的总结,按说,定期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也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吧。
作为xx煤矿财务部应算是关键部门之一,对内不仅要求迅速熟悉集团财务制度,熟悉财务软件的操作,而且还应适应不断的财务更新的要求,审计及局机关的各项检查、掌握税收政策的合理正确应用。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并通过自身的努力,由一名初涉会计行业,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成为一名煤炭行业财务会计。感觉自身综合工作能力相比以前又迈进了一步。
回顾即将过去的一年,为了总结经验,提高自我,克服不足,以及适应局机关的要求,现将一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一、 会计基础工作学习及理解
(1) 认真学习执行《会计法》,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学习,规范和学习记账凭证的编制,特别是对财务软件的学习和利用,掌握了帐套的设置和基础数据的转化,以及系统管理员的基本操作,固定资产模块的设置及基础的录入。全面掌握了该财务软件的基本操作。
(2)学习了局里及矿上的财务发展和核算的内部制度,重点了解我局的内部银行的设置,和局往来账户的管理,对局和我矿的承包财务结算有了很好的认识和理解,为自己在以后的发展有了很好的基础。
(3) 学习了编制矿上需要的各种类型的财务报表及申报各项税金。由于我单位是以采矿为主,材料品种多,成本项目多,并且涉及到很多,所以需要编制很多的财务报表,这点也是我们财务工作的难点。重点是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随时为上级单位提供准确的财务资料。
二、费用成本、在建工程方面的学习。
(1)学习了的材料核算的管理,明确了成本费用的分类,项目管理,分部门项目管理,真实反映当期的成本,为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我矿也算是一个比较大的煤矿,每月的材料不但数量多,而且品种多,这也给财务成本和材料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虽然我们试用过存货材料的软件管理,但是就因为材料品种多,出入平凡,所以存货管理软件不适合我们的矿的材料的管理。因此我矿就用人工分工的管理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材料管理好了,到结转成本的时候又遇到了很大的问题,我们成本项目共十三类,还要按各个部门分类,而且又要符合我们矿上的内部考核,这样我们的工作量很大。通过认真的学习和探讨,我们把部门核算和内部考试实质性的结合在一起,再结合我们的财务总账,很明显的减少了我们的工作量,使得工作更简化和明了。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干财务工作只有你自己经历过,你才能明白它说明了什么问题,更能好好的改进和完善财务核算办法。
(2)学习了成本核算管理,全面地掌握了材料成本差异管理。
从材料采购到材料入库再到材料分配的管理都得到了很好的学习。但是材料会计学习中最重要的要说材料成本差异,这是干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我们单位是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也就是每月的入库就是按照我矿预订好的材料单价入库,但我们实际的单价还是和我的计划有一定的差异,这就是材料成本差异,但在实际做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比如说正负差异的处理,差异率的计算等。从这点我学习到理论和实际结合得运用,使我更好地掌握了差异的核算。
(3)学习在建工程的管理,及资金来源的核算管理。
由于我矿刚刚起步,需要的设备在不断的增加,以供生产的需要。所以每年的在建工程也在不断的上升。学好工程的管理其实是资金来源的管理。你把资金来源弄清楚,工程也就弄清楚,这是我们在课本没有学到的,只有在实际中才能学习。通过这点我认
三、我对财务管理的总体影响及理解认识。
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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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
二、委托人授权___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 ___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以东,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未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授予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其他: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购房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请在序号前打√)
a、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b、内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c、税务登记等手续(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财政登记、统计登记、劳动人事登记、社保登记、地税登记、国税登记);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d、一般纳税人登记;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e、外商独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f、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立项审批、工商登记注册;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g、企业变更登记、改制登记、内、外资互转变更登记;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h、网上申报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核;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i、网上申报新产品(黄卡)认证;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j、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k、“双软认定”(软件产品认定、软件企业认定);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l、申报“自营进出口权”;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m、申报财政、统计月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n、其他_________。
合计收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申办企业的原始材料、相关资料、计算机用户名及密码,并保证在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签字、盖章。
3、甲方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清单,负责整理和起草申办企业的有关文件,并负责提供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5、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尽快完成申办材料的起草、组织、上网、装订、催办等工作,并按规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事项。
6、甲方在委托的同时应付给乙方委托事项总金额的50%款项,甲方在取得工商执照或其他委托事项完成后,再付给乙方其余款项。
7、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a、以汇款方式汇入乙方帐户,并及时将汇票传真给乙方;
b、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直接到办公地点支付和结算。
8、遇有特殊情况或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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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条为促进境内中、外资银行公平竞争,有效控制外债规模,防范外债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资银行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第三条国家对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实行总量控制。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包括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入、境外同业存款、境外联行和附属机构往来(负债方)、非居民存款和其他形式的对外负债。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际收支状况和外债承受能力,以及境内外资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资金需求等,合理确定境内外资银行外债总量以及中长期和短期外债结构调控目标。
第五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外债,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的中长期外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年度核定发生额;签约期限在1年期以下的短期外债,由外汇局核定余额。
第六条每年2月底之前,境内外资银行须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关于本年度中长期外债发生额或短期外债余额的申请。其中,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分别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的分支机构逐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申请;外国银行分行由在中国境内的主报告行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申请。没有主报告行的,应通过商业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的分支机构逐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出申请。
第七条境内外资银行申请年度外债总额,需分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用中长期或短期外债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业务经营状况、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所申请外债额度的依据和资金用途等。
(二)境外总行或地区管理部批准的对中国境内债务人的年度授信限额文件。
(三)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应提供报送银监会的上年度境内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国银行分行应提供报送银监会的分行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境内营业性分支机构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与申请人流动性需要或资金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外汇局根据境内外资银行的上年度外债借用情况、其境外总行或地区管理部批准的本年度对中国境内债务人的年度授信限额、境内贷款项目需求(中长期外债)及流动性需要(短期外债),分别核定境内外资银行本年度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境内外资银行在本年度新借入的中长期外债不得超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额度;本年度内任一时点的短期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外汇局核定的余额。
第九条外债总额确定后,境内外资银行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年度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申请进行一次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外汇局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第十条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外汇贷款按照国内外汇贷款方式管理。除出口押汇外,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第十一条境内外资银行对外提供担保,按对外担保进行管理;境内机构为境内债务人向境内外资银行提供担保按国内担保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还本付息不得购汇。境内外资银行办理其外债项下还本付息不需要外汇局核准。
经外汇局批准,境内机构可以选择境内外资银行开立外债项下专用账户。
第十三条外汇局负责对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和国内外汇贷款的统计、监测工作。境内外资银行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外汇局分支机构报送外债统计数据,并按照国内外汇贷款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外汇局报送国内外汇贷款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外汇局对境内外资银行借用外债情况和发放外汇贷款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外汇局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此前其他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国家发改委网站 20xx年6月7日
外债结构管理外债结构管理的核心,是优化外债结构。外债结构是指外债的各构成部分在外债总体中的排列组合与相互地位。外债结构的优化具体包括:
1、外债种类结构的优化;
2、外债 期限结构的优化;
3、外债 利率结构的优化;
4、外债币种结构的优化;
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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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前:
外汇局逐笔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业务,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2002年:
汇发【2002】5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
一、 改变目前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由外汇局逐笔审批,银行凭核准件办理的管理方式,实行外商投资本金结汇授权指定银行(具备条件)直接审核办理,外管局实施间接监管。
二、 资本金账户以外的其他资本项下外汇资金结汇,仍需经外汇局核准。
三、 数据于次日上报系统,且每月上报纸质统计表。
2008年:
汇综发【2008】1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
一、除另有规定外,资本金结汇所得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务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
二、资本金结汇应持ic卡、支付命令函、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对外支付凭证及使用明细清单、发票复印件。
三、备用金结汇限额为5万美元
2011年:
汇综发【2011】8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
一、 在前述【2008】142号文件第四条中增加补充材料:发票原件、税务部门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打印件。
二、资本金账户累计贷方发生额达到95%的,银行应对上述结汇所对应发票进行真伪核验,并在结汇申请书上加注“已核实账户内95%资金结汇发票”字样,方可支付余下的资本金。
2012年:
汇发【2012】5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一、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及入账核准
二、简化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外汇管理。
(一)取消再投资企业的外汇登记手续
(二)取消再投资款划拨核准及股息红利划回核准
(三)取消境内出资外汇验资询证手续
(四)接受境内再投资企业应办理接受境内再投资外汇信息登记手续
三、取消直接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核准
四、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
(一)取消资本金结汇发票核验月报表、发票作废月报表纸质报表按月上报制度,改为系统逐笔备案。
(二)取消特殊结汇事项的外汇局事前备案手续
2013年:
汇发【2013】1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ic卡外汇登记证不再使用,外汇管理局及境内银行应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境内主体办理各类资本项目业务。
汇发【2013】2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一、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及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使用,并符合真实自用原则。
二、境内直接投资业务操作指引(2013版)
资本金结汇审核材料:支付命令函、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前一笔支付发票(验原件签注留复印件)、发票真伪查询打印件、入账登记凭证。如本次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则20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材料。
2014年:
汇发【2014】3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外汇局在部分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开展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
二、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
三、资本金使用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经营范围许可的除外)、偿还企业间借贷(含第三方垫款)以及偿还已转贷予第三方的银行人民币贷款
(四)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不得用于支付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相关费用
四、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除原币划转股权投资款外,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后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
上述企业以外的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内有投资)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现行境内再投资规定办理。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应由被投资企业先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相应结汇待支付账户,再由开展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规模将结汇所得资金划往被投资企业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
五、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填写支付命令函
(二)银行应履行展业三原则,在办理每一笔资金支付时,应审核前一笔支付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并留存资料5年备查。
(三)对于企业确有特殊原因暂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前提下为其办理,并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提交特殊事项备案。银行应在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收齐并审核材料,通过系统报告补交情况。
单一企业每月备用金支付金额不得超过等值60万人民币。
对于申请一次性全部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全部付人民币进行支付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性证明材料,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支付。
2015年:
汇发【2015】1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一、取消fdi登记核准和odi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简化部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理手续
(一)简化fdi出资入账登记
(二)取消odi境外再投资备案
(三)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
汇发【2015】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外汇局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内容同汇发【2014】36号,备用金限额修改为等值10万美元。
津汇发【2015】162号—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区内企业外债资金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
2016年:
汇发【2016】1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外汇局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改革,同时统一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及支付管理。
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
二、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
三、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
四、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使用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
(一)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除银行保本型产品之外的其他投资理财
(三)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验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况除外
(四)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
五、规范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填写支付命令函
(二)银行应履行展业三原则,在办理每一笔资金支付时,应审核前一笔支付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并留存资料5年备查。
(三)对于企业确有特殊原因暂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前提下为其办理,并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提交特殊事项备案。银行应在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收齐并审核材料,通过系统报告补交情况。
单一企业每月备用金支付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万美元。
对于申请一次性全部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全部付人民币进行支付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性证明材料,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支付。
2017年:
汇综发【2017】10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的通知
境内直接投资所涉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审核材料:
一、支付结汇制:支付命令函、入账登记表(仅限资本金)、前一笔结汇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暂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前提下为其办理,并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提交特殊事项备案。银行应在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收齐并审核材料,通过系统报告补交情况。
二、意愿结汇制:支付命令函、入账登记表(仅限资本金)
2019年:
津汇发【2019】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修订《进一步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允许在区内试点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二、允许区内企业可在外汇局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三、允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内不含投资)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汇发【2019】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一、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
在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依法依规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基础上,允许非投资性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金账户接收资金,无需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以资本金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主体应按规定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接收相应资金。
二、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允许试点地区(在之前的12个自贸区基础上扩大到今年新设的6个自贸区及上海全辖)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下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其资金使用应当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
汇发【2019】2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
一、清理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为外汇资本金账户
二、附件为最新《银行办理相关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9版)
2020年:
汇综发【2020】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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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祝贺你被上海海事大学录取!自报到注册后,你就是上海海事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学生。现将新生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7年1月8日 (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
二、报到地点
上海海事大学广州航海学院函授站(设于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行政楼辅楼(行政楼后面)3楼大厅。
三、乘车方式
⑴、地铁:乘地铁5号线到文冲总站b出口下车后坐社区电瓶车或向东步行约500米到学校。
⑵、公交:在广州市内不同地方转乘广州brt快速公交b1路车到黄埔客运站下车出站后往东直行约600米左右到达文船生活区东区。
四、需带的证件和资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a4纸);3、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
4、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五、收费标准
学费:3000元/年;按学校规定学生教材每学期由学历科征订并在qq群和学校网站通知后由学生本人到教材服务中心购买,地址:校本部学生宿舍八栋一楼(电话:32080727)。
六、交费办法:
为确保同学的缴费安全、方便,学生的学费统一采用银行代扣的方式,学校现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红山支行代办,请各位同学按以下步骤操作:
1、学校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红山支行为各位新同学开立了活期账户,你会收到一张农行卡,该卡为学生本人所有(是用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办理),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费,请妥善保管。银行卡的初始密码为:111111,建议将密码改成自己熟悉的密码。
2、第一学年学费务必于2017年1月6日前到农业银行任何一间网点将学费足额存(汇)入学校为学生开立的卡内(请多存10元)。第二、第三学年学费须在每年3月份之前缴清。
3、全国各地的新生均可在附近的农业银行网点直接存入学校为学生开立的农行卡内,异地存取款银行将按千分之五扣手续费,广东省内不超过25元,省外不超过50元,请多存手续费部分,以免账户余额不足,扣不到费延误缴费;附近无农行网点的新生,可在附近的其他银行办理电汇业务,学生本人农行卡账号;汇入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汇入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红山支行;用途:学费,银行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手续费。
4、学生应保管好相关的凭证,待学校扣缴成功,入学后统一领取教育收费收据。
5、学生应将每年的缴费收据妥善保管至毕业,以备查询,收据遗失不予补开。
6、如在注册报到前未能将学费存入银行,请在注册报到时到现场办理现金(可以刷银联卡)缴费手续。
七、特别注意
请同学们严格按时报到注册。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对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将予以注销入学资格,并一律不得办理恢复录取资格手续。未收到通知书的同学请尽快与班主任联系。
八、学习期间,学校的有关通知,面授课表等都会在网上或qq群公布,请各位同学经常浏览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网址如下:
学校网站:gzhmt.edu.cn/校内导航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
邮政编码:510725
联系电话:020-32083132
班主任:汤老师 电话:13342816900
上海海事大学2017级
qq群名:海大专升本16-17级
qq群号:452080838
银行网点汇报材料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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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任何公民和单位受到违法嫌疑人的侵害,都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报案材料范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报案材料范文一_____:
我叫___,今年__岁。住____,系____单位职工。
20__年(以下为报案内容)……。
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特申请报案,望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申请人___ zz年__月__日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人、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________(或保证金为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报案材料范文二_________县公安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凌晨,我厂财会室金柜被撬,柜中现金17.2万元被盗,特向公安局报案,请求立案侦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厂收回一批货款,为了近日购买几部电脑方便,临时将这些现金存放在本厂财会室的金柜里。当晚有雨,更夫杨______凌晨1点左右查看各办公室,尚没发现被盗,早晨5时左右再次查看时,发现财会室屋门与室内的金柜、书桌抽屉被撬,金柜内现金17.2万元不见了。
据分析,我厂财会室很少放现金,只在______月_______日这天,因用房交来一批货款,当晚便被盗,故本厂内职工作案或者参与作案可能性较大。
由于被盗钱款额数额特别巨大,盗窃者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犯罪,请立案侦查,以便挽回损失,惩罚罪犯。
附:1.本厂更夫杨_______证实1份;
2.本厂财会科科长姜________证实1份。
报案材料范文三__市公安局网监:
我叫__(__公司),性别_,民族_,_年_月_日生,,身份证号码:__ ,住址_,工作单位_,联系电话__。
我是__游戏的爱好者,在_游戏_区_服务器,20__年_月_日,我在_地方上网玩__游戏时,一位名叫_的玩家在网上 (地方)叫卖装备,_其联系电话是:_。 我就在 (地方)用 电话(手机或固定电话或小灵通或ic卡号码)打电话与其联系,其叫我将钱汇入其指定的帐户 ,我于_(时间)在_(银行)用 _(姓名)身份证的存入__元,然后与卖主联系,其(或关机或者别的情况)。这时我知道自己被骗了。 特此报案。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案人:__(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
时间:__年_月_日
附: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及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方帐户名:__
帐号:_银行,_号码
卖家电话号码为:__
注意:1、报案材料需使用a4纸,可以打印,也可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
2、以上为报案材料范本,每案情况各不相同,请报案人自行组织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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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材料范文四中阳县刑警大队:
我叫___,今年26岁,籍贯___。
7月19日(周六)晚22点30分我和朋友从门市部关门去外边转了一会,回来的时候是1点15分(在我姐姐家睡,离门市部有20米)。睡觉之前开机上了会网,2点30分关机睡
觉,上网过程中听到外边不时的有汽车喇叭的响声,后来我去外边看了一下,旧南街口处停有疑似白色的小轿车,灯亮的,车来回走动,持续时间大概有10分钟。
今天上午7点开门市部门时,发现卷闸右侧已被撬开,里边玻璃门的锁子已被剪断。立即拨打110,之后110开车来了,武队长拿工具进行现场取证工作,脚印拍照,最后记录了所丢失的物品概况。
附:具体丢失的物品清单如下:
戴尔笔记本(型号:dell inspiron 1420) 1台,购买日期:20__年3月14日;全球服务编号:_____;发票金额:_____元
方正主机一台,价值.....组装机器的主机一台,价值 .........联想15寸液晶显示器一台, .........鼠标键盘两套同时被盗。价值.......金额合计:.......
这次丢失物品,对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原因如下:
一是笔记本是3月份买的。用了4个月,里边已存储了非常重要的数据,造成的后果不可估量;
二是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左右。
所以肯请执法部门尽快立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报案人:___ 2008-7-20
报案人:
如果是自然人报案,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和联系电话
如果是单位报案,写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
犯罪嫌疑人:
如果是自然人报案,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和联系电话
如果是单位报案,写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
正文部分写清楚案情经过。
以上本人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___公安局
报案人:签名或者盖章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