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汇报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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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的统计机构设在规划信息股,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年报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设有专职统计员一名。
二、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和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依法统计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前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
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的原则,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每项统计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统计机构各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我局加强了统计制度建设,制定统计工作标准和严格的统计报送制度,并在《石屏县人事局工作制度》和《石屏县人事局综合目标及量化考核办法》中对统计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使我局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时效性和数据质量性方面有了明显的
提高。 我局还积极组织统计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取得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统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相对滞后。目前统计调查方法单一,主要依靠报表层层汇总、逐级上报。这种方法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缺乏科学性,特别是数字经过多家单位填报和多个环节相加上报、汇总,加上各单位从事人事统计工作的同志不是那么稳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个别单位源头数字不准,给最终汇总上报数据在准确性方面带来一定影响。
2、统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输技术的自动化和现代化水平较低,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报送。
(二)对策措施
情况汇报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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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轮家访自**月**日开始,采取家长会和家访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共家访学生****人,完成率100%。现将本次家访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
1、由于部分家长长期在外务工,不够关心、关注孩子的成长,学生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大部分都是使用的老年机,对平时家校联系和群众满意度调查造成不便。
2、极少数家长反映代课教师多,担心教学质量。
3、镇驻地省道来往车辆较多,担心上放学时学生安全。
下一步措施:
1、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镇将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家访活动,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家校共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针对老年群体不会操作填写调查问卷的情况,学校安排教师有针对性的跟进指导,最大努力做好群众满意度工作。
情况汇报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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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我们考核组由韩安宏、何文彬、何祥田、黄希望组成,分别对江子河村、龙金村、上土市村、禅堂村四个村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由村书记代表村两委述职报告、村两委成员分别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四项议程组成,现将结果整理汇报如下:
一、 村书记代表村两委述职情况
四个村的两委都能正常、有序的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江子村在整村推进的过程中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禅堂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也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并且新修了禅堂第一条村村通水泥路;龙金村的村村通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更是全镇首屈一指。各村在述职中都能根据自己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今年乃至今后的各项工作的发展计划和目标。
二、 村两委成员个人述职情况
四个村的村两委成员分别就个人工作做了述职,都完成自己的分类工作的同时配合村两委做好相关工作。并表态,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工作能力和素质,保证在两委换届前不骄不躁、不懈怠的干好各项工作,哪怕换届工作后落选也会毫不动摇的支持村、镇各项工作。
三、 测评情况
经过客观公正的测评和统计汇总,现将各村考评结果汇报如下:
附件考核明细表
四:个别谈话情况
江子河村:
情况汇报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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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城乡2006年春季绿化情况汇报
为了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加快我县城乡绿化工作建设步伐,确保全面完成春季绿化任务,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结合我县生态城市发展的前景和城乡绿化现状,因地制宜,优化生存空间,改善投资环境,城乡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我县今年春季城乡绿化工作汇报如下:
一、绿化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以农村杨树栽植、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以城乡道路景观绿化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城乡建绿、增绿工程,目前,我县城区绿地总面积达50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3.1%,人均公共绿地8.6平方米;小城镇绿化面积达到,覆盖率达,人均绿地为平方米。
2006年春季绿化共栽植各类苗木62万余株,其中乔木约1.5万棵,新增绿地23万平方米,投入资金约122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大力实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县先后规划并启动了人民公园改造(占地亩)、生态公园建设(占地亩)、市民广场建设工程,其中,生态公园、人民公园绿化工程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建设完成,市民广场等重点绿化工程有望于年内基本建成。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保证了城市绿化面积的逐年大幅度增长。
二、突出增绿美化,加快道路景观绿化步伐
对西康路、繁荣路、北京路连接等道路进行重点绿化。城区道路春季绿化新植绿化总面积6.28万平方米,栽植各类苗木55万株(其中乔木1.1万株),总长公里,总投资万元。对众兴路、华夏中学路、北京路等城区8条道路进行了绿化补植,补植总长公里,补植各类苗木7.23万株(其中乔木0.4万株)。
县乡交通道路方面,对徐准一级公路绕城段、高速公路二号桥连接线等道路进行了大面积绿化。全县城乡道路春季新增绿化里程公里,共投入资金万元。
在道路绿化建设中,充分考虑了行道树品种的选择、植物造景的应用和综合生态功能的体现,尤其是注重了绿化品位的提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目前,我县城区道路常用的行道树品种有10多种,主要为女贞、银杏、楝树。注重合理配置常绿树与落叶树、速生树与慢长树、乔木与灌木、地被的比例,特别是今年还引进了杜英、红花木在道路绿化中进行应用,实现了较好的生态和景观效益。
三、深入开展单位和居住区绿化达标活动
积极开展单位庭院绿化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广大群众对绿化工作的认识,营造强有力的舆论环境,使“爱绿、护绿、种绿”深入人心。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在审批新用地规划的同时,坚持以单位庭院绿化标准为依据,严格控制绿地率,确保绿化配套用地。坚持对单位庭院绿化实行有效监控,开展绿化达标单位评比。致远中学、育才双语学校、供电局、泗阳中学等单位庭院绿化工程扎实推进,注重品位,形成动静结合,高低、色彩配置合理的优美景色。居住区绿化从“见缝插绿,还债补缺”发展到目前的规划先行、求新求美,在优化布局形式、提高园林艺术档次上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城市绿地面积同步增长的情况下,居住区绿地占城市绿地面积的比例已达%。
四、结合景观创建,大力增绿添绿
结合城市景观创建工程,对23家单位实施围墙内外绿化的补种,在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的同时,也使绿地面积得到了有效增加。特别是一部分内部绿化条件较好的单位实施了围墙退后建设,原沿街的单位内部绿地转化为城市公共绿地,绿地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分发挥。
五、小城镇绿化工作。
情况汇报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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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驻古楼乡富强村帮扶工作队
2018年7月27日
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化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月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8]1号文件精神,7月份为全县产业发展推进月。为使富强村产业帮扶更上一个台阶,我帮扶工作队认真对照《关于推进龙头企业参与“千企帮千村”扶贫行动的服务态度通知》和《关于开展贫困村项目覆盖“清零”行动的通知》主动联系乡党委政府,向牵头单位汇报富强村目前产业发展的情况,根据富强村产业发展的实际展开如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移民局“家庭副业精准扶持”项目。
“家庭副业精准扶持”项目是移民局2015年在古楼乡烈溪村整村推进的产业扶持项目,当时投资15万元对烈溪村新养的畜类、禽类和新种的中药材、小水果进行补助,此项目主要是根据群众种、养的规模进行奖补,主要目的是提高群众发展产业的动力,鼓励贫困户勤劳致富。2017年烈溪村与三青村和蒙棋村合并为富强村后,按照原方案移民局又相继投资20万元对三青片和蒙棋片实施“家庭副业精准扶持”项目,此项目共补助受益贫困户70余户170余人,最高补助4000元,最低补助200元。
二、迅速跟进村集体经济收入“光伏发电”项目。
富强村是2017年退出村,去年纳入“光伏发电”序列,年底也有了5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但我工作队在侧面了解到“光伏发电”收停的消息,我工作队立即前往发改局和扶贫局咨询情况。扶贫局表示光伏发电已并网,正准备验收,发电产生效益后根据产生的效益分红。
三、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精神,与党委政府研究“扶贫车间”项目落实。
我工作队收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化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月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8]1号文件后,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及时与政府沟通,向牵头单位汇报,牵头单位移民局表示支持村“荷馨生态种养合作社”成立扶贫车间,带动部分贫困户以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和务工的形式增加收入;另外,乡党委政府已对富强村进行了扶贫车间务工人员的摸底,准备引进外来企业在富强村建立扶贫车间,具体由政府和村委实施,富强村已报名47人其中贫困户13人。
四、与党委政府一起研究落实“产业清零”行动项目。
在产业“清零”行动中,我工作队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政府表示已向县产业扶贫办提出了设想、制定了规划、拿出了方案,其想法是依托坐落在古楼乡的“湖南省龙马农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富强村贫困户进行全覆盖式委托帮扶,希望能够得到上级的支持。如果项目得到批复,将彻底完成富强村97户300人的产业扶持目标。此项目由政府主体实施。
情况汇报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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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公平、公正、规范的长效救助制度为目标,积极开展全县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工作,全面真实准确掌握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客观公正的实施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社会救助,将党和政府的利民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真正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监督、信息共享的原则。
2、坚持授权查询、信息保密和严格信息使用范围的原则。
3、坚持诚信申报、逐项核对、如实反馈、促进公平的原则。
4、坚持信息核对、反馈、收集、审核时效性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通过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社会救助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社会救助资金准确、合理使用,使有限的政府财政救助资源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四、核对的范围内容及方式
(一)核对范围
1、申请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享受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家庭及个人。
2、享受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中有群众举报或有不诚信记录的。
3、乡镇(社区)及县民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收入及资产核对的救助居民及家庭。
(二)核对内容
掌握申请救助家庭成员户籍和机动车辆信息;家庭成员的工资性收入信息;家庭成员的参保参险、缴费和享受待遇及成员失业登记信息;家庭成员的住房、银行存贷款信息;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信息;工商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信息;家庭成员有价证券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和领取及贷款信息等。
(三)核对方式
申请人在申请社会救助时将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授权民政部门查询,民政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公安、税务、工商、房产、金融、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要求进行信息核对,各相关部门将核对结果反馈民政部门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中心,核对中心负责收集审核并及时利用网络反馈经办机构。
五、核对工作流程
(一)申报。凡申请享受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住房保障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在乡镇(社区)诚实申报本人及家庭实际生活和经济收入状况,并与受理机构自愿签订《同意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提供受理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乡镇(社区)受理审核后,对于需请县居民家庭信息核对中心进行有关信息核对的报送县民政局复审核对。县民政局每季度第一月将需请市核对中心协助核对家庭的信息上传到市信息核对中心进行核对。
(二)核对。县信息核对中心将需要核对的信息汇总后,通过核对管理系统将数据资料传输到本级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三)反馈。各相关部门应在一星期内将核对数据反馈到本级信息核对中心,市县信息核对中心根据相关部门核对结论进行汇总和分类,及时反馈各经办机构,作为是否享受社会救助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经发局、国税局、地税局、房产办、工商局、人民银行支行等15个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及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遇到的问题。各乡镇(社区)负责受理困难家庭救助申请,要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入户率需达到100%,指导申请救助家庭填写《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承诺书》,按时将调查审核结果报县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对象的信息录入和汇总,建立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档案。
(二)加强协调配合。居民家庭信息核对涉及经发、公安、财政、人社、住建、税务、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民政部门要做好全县城乡低保及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管理、组织与实施工作;经发部门要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安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和拥有机动车辆情况;财政部门要负责本级民政部门开展信息核对工作和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所需的经费保障,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在财政部门领取工资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参保参险、缴费和享受待遇情况;住建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人民银行支行要负责协调全县各金融机构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银行存贷款情况;税务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纳税情况;工商部门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工商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情况;统计部门要负责提供上年度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配合民政部门计算当年城乡低保及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负责提供申请家庭成员公积金缴存和领取、贷款情况;县法制办负责核对工作过程中涉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本部门受理的信息核对工作,并按要求将结果按时反馈县信息核对中心。
(三)精心组织实施。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监督。由县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协调,县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县民政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网络平台,抽调人员,组建相关工作机构,实现市、县、相关部门网络互通。
情况汇报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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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深入有效的开展我镇城乡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工作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镇及时召开了城乡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作出了具体工作安排,提出了明确目标任务,并规定完成时限。通过与各村组干部、驻村工作组工作人员高效的工作对接和落实,使我镇城乡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将我镇开展此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三江政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展情况
我镇职工共计44人,其中在职职工38人,退休职工6人。已实现基本医疗全覆盖。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照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缴纳,单位缴纳部分按照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缴纳。退休职工只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月5元标准缴纳。
(二)我镇城乡农户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我镇城乡农户基本医疗保险自启动以来,本着全面实行、稳步推进模式和规范运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目前参保单位为9个行政村,参保人数达2938人,目标任务2900人,以超额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444150元。民政资助:低保115人、五保20人、重度残疾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25人、优抚8人,低保是每人资助60元,五保、优抚、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资助150元。合计资助参保人员:292人,合计资助金额:33450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及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经办人员、各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经办人员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城乡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日常事务,确保了城乡农户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舆论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为了使我镇城乡农户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惠民政策能够规范实施,我们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悬挂横幅10余条。同时,组织各村村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镇经办人员与村会计走村入户到农户家中,上门宣讲政策。通过led滚动宣传相关政策,积极向农户宣传购买城乡农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使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了每一位参保人员,极大地提高了我镇农户参加城乡农户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严格政策把关,规范运作
一是明确了参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凡属本乡户籍的人员均可在本乡参加医疗保险;二是配合镇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加城乡农户医疗保险疗患者的身份审查;三是负责对全镇2938位参加医疗的农户的《医疗证》进行审核发放复核工作。四是随时随地为参保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一站式”联审联办不够配合,同步审批不够规范。 推行联审联办的情况不太乐观,由于进驻中心的各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权力集中到中心,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单位;有的需要部门内部股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的项目,更是困难重重,如,企业注册登记和经济事务类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及中介机构、金融服务等单位,审批窗口设置不配套造成办事企业和群众还要跑到相关单位,无形中增加了审批环节。而个别单位由于部门之间的不协调,在本单位的审批事项完成后,没有履行应告知企业、群众到下一个单位审批的义务,又延误了企业、群众的审批时间。
(二)城乡农户医疗保险每年参保费标准增高
在动员农户参保过程中,有一部分农户就反映了城乡农户医疗缴费标准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参保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总结前期工作情况,向领导做好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领导的布署工作做好参谋,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在入户登记参保中,继续做好宣传讲解工作。针对辖区内老弱病残,文化水平偏低的群众,村工作人员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宣传讲解,让他们切实理解吃透医保精神,另一方面,鼓励他们积极参保,帮助填写与办理参保手续。
情况汇报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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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掌握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真实数量、分布状况、结构组成、致贫原因、劳动就业、增收途径等基本情况,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本市农村范围内(城镇低保范围外)所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
三、调查内容
具体调查指标和表式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调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年。
四、调查工作流程
(一)市级培训(18日)
由市农工办、统计局联合对所辖乡镇经济服务中心有关人员进行动员、业务培训。
(二)乡镇级培训(19日)
由各乡镇召集会议对所辖的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长)及村会计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业务培训。
(三)村确定贫困农户名单,开展调查并填表。(19日-20日)
各行政村提出初步名单。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根据贫困农户收入状况进行评议排队,确定20*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贫困户名单。将贫困户信息填写至附表一《贫困户调查过录表》,并汇总生成附表二《贫困户调查村级汇总表》,由村支书或主任签字盖章,20日前上报乡镇经济服务中心统计室。
(四)乡镇汇总、录入并上报。(21日)
各乡镇将村上报的《贫困户调查村级汇总表》进行汇总,填写附表三:《贫困户调查镇级汇总表》,由乡镇党委书记签字盖章确认后,将镇级汇总表(附表三)和各村汇总表(附表二)在22日前上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联系电话:52709775,联系人:朱杏芬。
(五)市级调查数据处理。(22日)
市农工办、统计局对各乡镇上报的调查表的数据进行审核和复核。并利用下发的数据处理程序对每个村、每个镇的贫困户汇总表进行数据录入、审核、汇总、评估。
(六)数据上报。(23日)
市农工办、统计局将处理完毕的数据和有关报表上报*。
五、质量控制
为确保本次数据真实可信,各乡镇必须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对本地上报的贫困户户数要与相关数据相匹配,特别是与民政低保、五保户相关数据相匹配。县级将抽取10%的乡镇进行抽查,每个乡镇核查不少于50户。省委农工办(省扶贫办)、江苏调查总队、省统计局将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
六、组织实施
情况汇报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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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和自治区民政厅领导沟通,对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本月初,县上又专门召开会议对低保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再次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刚才,**同志宣读了《关于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核查清理整顿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我县自1999年开始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制度救助,2006年7月开始,农村制度救助过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自两项制度实施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县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定》、《**县农村灾民救助工作规程》、《**县农村特困户重大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着力健全以完善城乡低保为核心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明显加快,保障人数稳中有增,支出资金大幅增加,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年提高。截至2008年底,全县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的共21776户36477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66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4856户12297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3%,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132元;农村低保对象16920户24180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8.9%,人均月救助标准达到4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政权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低保部分对象没有按照家庭收入核定,保障对象过于分散,存在保人不保户现象;二是动态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将死亡人员、家庭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对象清理核销,未及时将部分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各乡镇普遍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推动计划生育、劳务输出、拆迁安置、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的激励手段;四是不同程度地存在优亲厚友和“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五是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上述问题已引起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的高度关注,县委王书记已向自治区民政厅承诺,用3个月时间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无论已享受低保的、还是新纳入低保的,都要重新申请登记,重新审核建档,确保全面规范管理。为此,两办已下发了《关于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好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决策贯彻落实,维护党和政府政策的权威。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全面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
第一,要明确重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核心内容是“全面核查、重新申请、重新审查、重新登记、规范管理”。为此,县上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从各乡镇及民政、监察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核查清理整顿工作,支持工作组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原则、标准、方法、步骤、要求,彻底查清低保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健康状况,就业情况,拥有资产、土地、住房、铺面、银行存款情况,经办人员亲戚朋友享受低保情况,低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搭车乱收费问题;特别是要禁绝财政供给人员或私营企业老板以及富裕的个体工商户吃低保现象。进村入户率必须达到100%。要通过全面核查,全面摸清低保对象情况,进一步清理规范,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准确化,保障标准合理化,审批程序规范化,信息档案真实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
第二,要坚持原则。各乡镇、相关部门在这次核查清理整顿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特别是在审批过程中,要按照“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调查”的原则,确保低保对象准确。一是坚持本人申请;坚持所在村委会(社区)初审;坚持乡镇审查把关;坚持县农村低保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低保对象进行集中研究、集体审批。二是不准暗箱操作,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三是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四是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调查;对低保对象有分歧的进行调查;对低保对象有举报的进行调查。
第三.要营造氛围。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性、社会性很强,需要社会力量的有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开展核查清理整顿城乡低保的重大意义,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及程序,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特困群体,支持和推动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要边调查摸底边宣传,通过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并将调查方法、实施范围、保障标准、保障人口、管理方式予以公布,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真正把低保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切实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宣传教育,弱化低保对象“挣点工资收入还不如‘吃低保’”、“有困难找低保”思想动机。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反映情况,调查了解真实情况,为审批工作奠定基矗县发展改革局等下岗职工较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受保人员了解政策,据实申报。
第四,要强化培训。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将这次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努力使低保工作人员在办理低保业务中做到“四清”,即家庭人口清、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清、贫困原因清、补助标准清;“四严”,即入户排查严、村民代表评议严、动态管理严、审核审批严;“四不审批”,即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审批,程序不合格的不审批,相关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全的不审批,群众反映强烈没有进行入户调查的不审批;把好“五关”,即村委会入户调查关、村民代表评议关、乡镇审核关、民政局审批关、公开公示关。确保城乡低保政策在基层落实不走样,确保困难居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第五,要规范管理。要通过核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低保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级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实行“三榜公布”,努力做到在审批程序上坚持一个“严”字,在确定保障对象上坚持一个“准”字,在核实家庭收入上坚持一个“实”字,在资金管理发放上坚持一个“户”字,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透明度。要按政策规定加强对保障对象的定期核查,及时按程序办理增发、停发、减发低保金,进一步完善“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同时,要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低保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在全县建立统一的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一册,统一标准,规范装订,专人专柜保管,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把这项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
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及时听取汇报,经常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提出解决的办法。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精心组织,将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工作不断取得进展;要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注重工作的系统性,保证政策的稳定性,推进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健康发展。
监察、民政部门要开通举报电话,分别负责违纪违法和骗保超领等群众举报的受理。各乡镇、村(社区)要建立举报箱,受理群众的举报。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人情保等违法违纪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监督检举。
情况汇报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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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点思维、根本准则及任务目的
(一)指点思维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维为指点,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深化贯彻落实中心、省、市关于树立和完美城乡低保准则的有关精力,以健全契合我镇实践的城乡低保治理运转机制为目的,以完美城乡低保准则为中心,以治理标准化为重点,明白城乡低保保证规范,仔细审定收入,确保城乡低保准则治理标准、运转有序。积极展开城乡低保准则标准化建立示范点创立任务,以点带面,具体推进,实在做到动态治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在稳固完美现行治理方法的根底上,出力增强城乡低保准则标准化建立和运转机制立异。
(二)根本准则
1.属地治理、分级担任的准则。强化镇人民当局职责,树立健全相关任务机制。
2.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准则。以保证城乡贫穷生齿的根本生涯为起点,实在将契合前提的贫穷生齿悉数归入保证局限。增强动态治理,对前提改善、不契合保证规范和灭亡、婚嫁的人员要实时清退。
3.脚踏实地的准则。合理确定与我镇经济社会开展程度相对应的城乡最低生涯保证线。
4.客观公平、阳光操作的准则。评价审定家庭收入要做到客观且契合规则,确保公开、公道、公平,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与监视权。
(三)任务目的
2012年1月6日至3月10日,在全镇展开原城乡低保户和新请求低保户家庭收入状况的具体核对任务。仔细对照低保保证规范,确定低保对象和补差金额,做到动态治理下的“应保尽保”,并耐久、不变、有用地处理全镇城乡贫穷生齿的最低生涯保证。
二、施行办法
(一)执行新的规范
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力,连系实践经测算后确定我镇乡村最低生涯保证规范为1476元/年、城市最低生涯保证规范为364元/月。
(二)标准操作顺序
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要严厉执行《贵州省会市居民最低生涯保证任务规程》和《贵州省乡村居民最低生涯保证任务规程》规则的顺序。要在仔细展开家庭收入核对的根底上,严厉依照“三环节十步调”(请求核评、审核、审批3个环节,请求受理、查询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经办机构搜检、镇当局审核、二榜公示、镇当局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同意10个步调)顺序展开,不少一个环节,不漏一个步调,确保每个环节都把好关,每个步调都做扎实。尤其要仔细做好民主评断和张榜公示任务,做到民主评断的顺序、后果公道公平,张榜公示的内容、方式标准完好,补差发放根本保证金。要充沛运用入户核对效果,以入户核对的乡村低保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城镇低保按月)与新保证规范之差确定根本保证金,并在此根底上按规则给非凡坚苦对象增发津贴金。
要对照《贵州省会市居民最低生涯保证审核审批表》、《贵州省乡村居民最低生涯保证家庭根本状况及进出状况年度核对表》,对一切原保证对象家庭逐户进行核对,实在把握低保对象家庭特殊是普通保证对象家庭收入转变状况。对新请求家庭,要按有关规则仔细展开收入核对。要强化入户核对任务责任,“谁查询、谁签字、谁担任”。各村要高度注重入户核对任务,包管每个入户查询组至少有2名人员参与,并确保有1名国度干部。
三、核对任务步调
(一)制订方案和发动摆设阶段(2012年1月8日至1月18日)。
召开全镇城乡低保核对任务会议,对相关任务进行具体布置摆设。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布置摆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具体核对与公示审批阶段(2012年2月15日前)。
做好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对和张榜公示是搞好城乡低保最根底、最中心的任务环节。各村要组织对辖区内现有的城乡低保对象和新请求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具体核对,把一切核对对象家庭收入状况摸清核准,照实填写城乡低保家庭收入状况查询审批表。核对状况要进行公示和民主评断,并将核对数据和相关材料汇总上报镇社会事务办。
(三)树立完美档案台帐阶段(2012年2月20日至3月5日)。
树立健全新审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相关档案,确保一户一档,材料信息完全,并悉数录入台账治理系统,制造好新审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汇总表和发放混名册,做好相关发放预备任务。
(四)落实发放低保金阶段(2012年3月11日至3月30日)。
依照新审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汇总表和发放混名册,做好相关发下班作,确保城乡低保津贴金实时足额兑现到低保对象手中。
四、组织指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镇城乡低保新定规范核对任务指导小组,李扬任组长,蒋洪远任副组长,各单元、村的担任报酬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焦月川兼任任办公室主任,担任日常任务。各村要进行自查自纠,各有关部分要自动共同,在各自职责局限内做好城市低保新定规范核对任务。
(一)村(居)委会、相关单元担任对本辖区内已归入城乡低保的家庭和请求归入城乡低保的对象进行入户查询,审定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民主评断和张榜公示等。
(二)各单元担任组织、监视和指点村(居)委会展开城乡低保核对任务,并做好查询审核和报批任务。
(三)镇社会事务办担任城乡低保核对的日常任务,仔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查询处置,组织催促指点和抽查复核任务。各相关单元要积极自动共同、村(居)做好城乡低保的核对任务。
五、任务要求
(一)各村要严厉按章做事,仔细依照方案要求逐项抓落实,在坚持不变的大局下展开城乡低保核对任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核对义务。在任务中,碰到非凡状况和问题,要实时申报。
(二)各村要仔细组织做好相关表格的填报和综合状况的上报任务,特殊要对请求户填报的城乡低保请求审批表仔细把关,按标准要求进行填报,要求张贴的附件资料必需张贴,该供应原件、复印件的资料必需完全,做到不漏不差,并于2012年3月5日前将核对填报的表格和书面申报资料报镇社会事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