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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06:01:27 查看人数:27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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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

第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都有预防职务犯罪的义务,每个公民都有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权利。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单位内部预防、职能机关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

第五条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设区的市、县(市、区)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生产和经营秩序。

第七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

第八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预防职责

第九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在职责范围内查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指导,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其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明确有关内设部门承担本行业或者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检察、审判、公安、监察、审计等国家机关应当依据自身职能履行对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第十二条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法律监督职能开展以下工作:

(一)结合查办案件,指导和配合发案单位进行个案预防;

(二)结合类案分析,指导和配合有关机关在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系统预防;

(三)结合公共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和大型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政府集中采购等重点项目,指导和配合有关机关、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预防;

(四)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调查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

(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审判机关通过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分子,发挥审判活动的教育作用,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结合侦查职能,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指导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有关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

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监察职责,会同有关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查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渎职等违法失职行为,教育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预决算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发现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监督,不得、、,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在招聘、录用或者选拔任用国家工作人员过程中收受礼金或者谋取私利;

(二)在行使行政许可权和政府采购、分配使用资金过程中为个人和单位谋取私利;

(三)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干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四)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利益;

(五)利用职权要求有关单位给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贷款、拨款、借款或者提供担保;

(六)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七)其他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应当坚持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应当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要内容。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领导岗位、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的人员进行重点教育。

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新招录的人员和拟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培训。

大中专院校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列为法制教育的内容。鼓励有关教学、研究机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研究,提出改进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意见。

各类干部培训学校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监狱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采取以下措施预防职务犯罪:

(一)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执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社保资金和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审计监督;

(四)对市政、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产权交易等依法实行招标投标或者拍卖;

(五)对人事、财政、行政审批、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加强监督,并定期交流或者轮岗。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市场建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依法实行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

第二十一条司法机关在履行侦查、检察、审判等职能时,应当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公开职权范围、办案程序、投诉途径等事项,规范司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应当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行重大事务、财务公开,健全和规范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任用或者聘用因职务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机关领导职务、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财务总监和会计。

第二十四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发现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咨询,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要求,为其提供免费及保密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咨询服务和防范建议。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列入廉政责任制和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一并实行考核。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受群众评议。

第二十六条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针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建议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被建议单位,同时可以抄送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

有关单位在接到建议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建议的机关或者部门反馈落实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民通过反映、控告和举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务活动进行监督,向有关单位提出批评和建议。

有关单位对反映、控告、举报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受理,并为反映人、控告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的,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反映人、控告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反映人、控告人、举报人。

第二十八条新闻媒体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制定或者不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和措施的单位提出批评,并向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检察机关反映。

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向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答复处理情况。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预防职责,致使本单位人员在其任期内三人以上或者三次以上出现严重职务违法行为的;

(二)不依法查处或者不依法协助查处职务违法行为,对涉嫌重大违法的案件不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部门,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不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

(三)拒绝接受和配合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任用或者聘用因职务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机关领导职务、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财务总监和会计的;

(五)接到检察、司法、监察、审计建议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

(六)干扰或者妨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七)对举报人、控告人、反映人实施打击报复或者不依法保护致使其遭受打击报复的;

(八)向被反映人、被控告人、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

(九)妨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十)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依照本条例从事监督、检查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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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原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以国家、省、临汾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为依据,按照“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综合治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一领导与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条块结合、共同管理的原则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应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凡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及其他个体工商户,每月30日前应向乡、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变动情况。

(三)群众参与原则

村、社区、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和专业市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教育和引导流动人口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四)定点服务原则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按照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定点服务约要求.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实行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共同管理,综合服务。

(一)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党委、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工作计划,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向党委、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考核工作,掌握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动态,按时完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上报任务。

(二)有关部门职责: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部门,包括公安、工商、劳动就业、卫生、房管、市场管理、教育、城建等部门,要将流人口计划生育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列入本部门岗位工作作目标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共同履行好以t职责:

1、核查婚育证明。

各有关部门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

许可证等证照和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子女入学、就医等服务时,应将核查其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作为一项审核内容;对持有未经查验婚育证明者,应告知其到现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

2、通报情况。

各有关部门在每月30日前,应将成年流动人口基本情况通报给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3、通知催办。

对没有婚育证明的,告知其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下达催办通知书。

(三)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是:

1、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组织有关单位定期为已婚育龄人员进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其他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收集、整理计生、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分辖区及时反馈到各村、社区。

4、汇总所辖区各村、社区上报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将变动情况和服务情况.及时上报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5负责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

6、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建立联系,及时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相互沟通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避孕节育及生育情况。

(四)村、社区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层单位,是掌握和反债流动人口服务需求信息及落实情况的源头部门,其职责是:

1、在登记流动人口本人身份、家庭及随从少之员情况的同时,做好成年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登记,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

2、对照核实乡、办事处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

3、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宣传咨询和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等服务。

4、为流动人口出具办理计划生育有关手续的情况证明。

5、每月向乡、办事处汇总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表。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办)、村(社区)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好、配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管理员,收集汇总信息,开晨经常性的培训活动

(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各部门在开展自身业务时,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收集、整理和登记工作,并定期将掌握情况向乡、街道办事处通报。乡、街道办事处将有关情况汇总整理,及时反馈给村、社区。由村、社区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各种信息统一汇总,并逐级上报给乡、街道办事处、市计划生育流动八口管理部门。

(三)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各有关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时,应与计划生育部门加强联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内容融入其中。每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清理和治理活动,解决流动人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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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迅速行动,加快卫生创建步伐

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3月15号前将创建农村居民健康工程先进县、“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方案报州卫生局基妇科。认真研究各项创建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找出差距,再添措施,狠抓落实,实现创建目标,为县市党委政府争光,为全州卫生系统争气。

二、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进一步落实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不断提高住院分娩率特别是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今年孕产妇死亡率的目标是22/10万以下,从谭斌院长通报的xx年孕产妇死亡率评审情况,我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空间很大。高度重视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开展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因分析,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目标是11‰、14‰以下。今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考核年度时间已经过半,请各县市认真分析死因,落实有力措施,努力实现控制目标。各县市xx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因分析报告及对策3月底前报州局基妇科。花大力气狠抓补服叶酸任务的真正落实,州妇幼保健院要加强检查指导,州局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将补服叶酸纳入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

三、努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

居民健康档案不仅要追求数量,更要提高质量。要深刻吸取安徽省怀远县居民健康档案造假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教训。各县市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向财政部门沟通,按规定正确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不要挪用、挤占、截留、改变用途、平衡预算。如此大额资金,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一定会秋后算账。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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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高度重视。全市各级广播电视部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认识,在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时予以统筹安排。把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引导群众崇尚科学,破除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新观念,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人口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舆论引导,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二是把握重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会议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两手抓”的具体举措和办法,在推进28项民生工程建设过程中,增加关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报道份量。同时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宣传报道方式,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注重挖掘新体裁,发现新亮点,深层次地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可读性、可视性。

三是精心组织。我市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在自办的名牌栏目中如:《××新闻联播》、《涡阳新闻》、《蒙城新闻》、《利辛新闻》等新闻类栏目以及其他像《药都时空》和《走进农家》、《雉河农家》、《漆园风》、《淝河农苑》等栏目中,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宣传内容。

《××新闻联播》类栏目立足权威的栏目定位,综合运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与加快推进全民社保相结合,与妇女儿童政策、教育政策、公共卫生政策、社会福利政策互相融合,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重大举措,摆到突出位置,大张旗鼓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并传达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会议内容,使计生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人明白,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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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压实主体责任

按照年初区人大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履职践行“一岗双责”,深入研究落实每项工作,结合财经委工作职责,制定了个人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与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书,强化了主体责任。上半年,围绕年初制定的“两清单”,认真总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形成报告。协助分管领导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做到财经工委工作和从严治党工作共同谋划和部署,对室委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始终保持党员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

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人大党组的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视察、调研、走访等手段,就区政府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对美丽村庄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监督,对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决算和审计工作、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和大邱庄镇农民合作联合社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做到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以严格的监督体现高效的服务。

三、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认真分析财经工委工作中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日常表现等情况的监督,教育工委党员知敬畏、明底线,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把握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结合财经工委日常工作实际,坚持与室委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动态,主动征求意见建议,以达到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目的。突出对贯彻落实支部学习制度的检查,督促党员按照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和上级要求,学习好相关篇目,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制度落实不打折扣。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总支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搞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讲大局讲党性要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有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

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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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真履行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促进部门业务发展为目标,加强了第九支部党建工作。

一、履职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

1、深入学习宣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动部门发展的动力。本人围绕“精神”、“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结合部门业务和党建工作以“不忘初心与中心使命”为主题给党员上了一堂党课。

2、支部委员参加院党委书记“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党课和四中全会精神宣贯会。

3、12月23日党支部召开主题当日活动,宣贯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员同志党性修养。

4、支部以“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为主题,结合专业知识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竞赛,竞赛题目涵盖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报告、党章、集团发展战略等内容。

(二)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第九党支部委员3人分工明确,委员认真履行分工工作,促进了支部活动开展和部门的业务工作提升。

2、支部认真组织民主评议活动,每位党员从思想、工作、生活方面进行自我剖析,其他党员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一先两优”推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向优秀学习、向先进看齐。

3、积极响应院党委的要求,制定本支部主题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开展主题教育。结合主题教育每位党员撰写了个人自查报告和党性分析材料,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4、积极参与院党委组织的主题教育培训班、重走一大路、观影以及主题教育线上答题等活动等。

5、按时完成党费认缴工作和2019年度党费的收缴。

(三)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本人以“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依靠群众求胜利”为主题做了井冈山精神党课学习;支部党员先后开展“一次井冈行,一生井冈情”等党课。

持续推进“学习型党支部”的建设。支部委员王小松同志与党员同志分享“办公软件高效操作技能交流”;支部党员开展了“安标工厂评审新规则培训”、“计量基础知识”等党课学习活动。

2019年共计召开支部委员会11次,党员大会5次,党课9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民主评议活动1次,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学习活动12次,按计划圆满完成了各项活动。

(四)积极组织、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本人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时制定本支部的主题教育计划。召开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动员会,并以“重温入党初心”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院党委组织的主题教育培训班。支部开展了《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思路》等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

支部围绕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开展调研。全年党建工作调研29人次,业务工作调研25人次。对调研中发现的工作效率、安全以及部门发展等9个问题,支委和分院领导班子一同积极调配各种资源进行整改落实。

结合主题教育调研结果,本人以“不忘初心与中心使命”为主题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党课。

支部依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要求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个人自查报告》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位党员结合理论学习、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认真梳理检视问题,撰写了个人自查报告和党性分析材料,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二、党支部本年度特色活动

2019年支部继续开展了党员亮身份、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微党课人人讲”活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检验质量”促进部门工作效率提高竞赛活动;“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竞赛”活动;结合中心发展的需要,成立以党员为主的“党员突击队”等活动。“党员突击队”活动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调动每一位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使命担当,在部门发展的重要时刻,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三、上年述职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1、党建工作创新不足,活动形式相对单一。在原有活动基础上,新开展了“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竞赛活动;“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竞赛”活动和“党员突击队”等活动。邀请院纪检工作部主任举办廉政党课;开展“党课进现场”活动,对党员及群众进行大型设备的操作培训,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更加紧密结合。

2、党建工作不够细致,未能将中心的工作部署、决策进行细致透彻的宣贯,也没有积极收集群众各方面的思想动态。结合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活动,以季度为时间节点,将部门及支部的工作和下季度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向党员同志们宣贯。

3、党、工、团联合开展活动的次数偏少。支部联合分工会举行“树典型、学榜样”活动,经精心策划,共同完成了《在平凡岗位上不平凡的一天》先进人物视频录制工作。视频材料在微信公众平台并取得良好效果;联合分工会开展了“办公软件高效操作技能交流”的活动;支部邀请第一团支部书记分享井冈山学习体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一,学习主动性不强,平时经常以业务工作繁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多为由,忽略了政治理论学习。

第二,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了解不深,政策研判不准。

第三,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还显不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念不强。深入职工谈心谈话频次不够多,同时与员工谈话谈工作的多,谈生活的少。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将所学理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迎难而上。

三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认真听取员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敷衍应付,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以最大的努力把每一件事做好办好。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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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保障计划生育经费。一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做好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并按程序及时拨付计划生育专项资金,有效保证了计生机关正常运转,确保了我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经费按照要求及时将计生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及时拨付。今年,我局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共76万元,其中落实计生专干补助工资15万元、节育措施奖励资金45万元、避本文来源:文秘站 孕药具业务经费16万元。三是做好奖扶资金的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是一项深得民心的惠民政策,为把这项政策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我们主动配合计生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计划生育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建立个人帐户,实行专帐核算和财政直接支付,及时足额兑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积极做好本局的计生工作。

一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局领导非常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识,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局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年初,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明确了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权、利。做到了一级抓一级,科科抓落实。

三、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转变全局人员的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一是利用局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计划生育条例》,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了解了中央《决定》的精神。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服从街道办事处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积极配合辖区办事处、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参加办事处、居委会组织的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按时向办事处、居委会报送妇检材料和计生工作小结。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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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就近两年本人的工作情况向各位作一个汇报:

我于2005年4月由人力资源部转换到计划经营部工作。在这近两年的时间,我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了解了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使自己在计划经营管理领域得到了补充和提高,真是“活到老,学到老”,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述职。

[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一、在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方面,在这几年以来是以努力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文件精神为中点,积极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是先进性教育活动,使自己在思想认识上,党性观念上都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和锻炼,特别是在2005年开展“保先”教育阶段以来,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12篇文章,并且做了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反复思考,认真对照的确使自己思考上有很大的出动,认识到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实践行为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符合党员的条件和标准,符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坚持”的模范作用,就是要坚定信念,做党的事业的传承人,勤奋学习,做开拓创新的有心人,爱岗敬业,做生产工作的带头人,忠于职守,做履职尽责的务实人,服务职工,做群众利益的代表人,遵纪守法,做廉法奉公的清白人的标准。因此,在工作、生活实践中,就以此为做人的准则,以诚信做人,对自己加强修养,完善人格,对工作求真务实,恪守职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以较为标准质量滴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对生活不贪、不占,以诚实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报酬。

二、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方面,不论是在人力资源部,还是在计划经营部,我的工作标准是:首先是诚实守信,在工作上按原则和政策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处理事务,实事求是,言行一致,客观公正,其次是敬业爱岗,在本职岗位上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工作质量上,要勤奋工作,勇于创新,精益求精,质量标准要高地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不仅对自己以这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而且对部下也是严格按这一个工作标准去开展工作。因此,在这两年工作中,能够按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2005年,我在计划经营部主要的职责为:参与成本计划、维修计划、非标大修、技改等各项计划的编排和审核、汇总、编制,下达各项计划、督促完成落实计划的实施,定期组织召开经济分析会议,组织实施综合治理项目,在我的职责定位范围内有效地完成了我部门的工作。

今年以来,通过调整工作思路,其工作方法、管理模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计划管理工作必须调整到公司的统一知道思想上来,必须按照规范、科学、有序的方针,对计划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所以,根据公司统一的指导思想,给与计划经营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进行了调整,并且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完成好工作,我大胆地组织、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编制和下达今年的各项计划。

2006年的计划管理工作涵盖了公司全部计划内容,所以不能有半点的疏忽,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项计划都是经过科学测算和平衡,通过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前提下大的。

二是认真组织公司重点项目实施,今年公司重点项目十个。

开始为了组织好这些重点工作,我也是在边摸索边学习边实施,在分管领导有效及开放式的管理模式指导下,我认为,今年的重点项目完成得非常好,工作开展很顺利。

三是认真组织基建前期规划工作,公司今年小型基建项目不论是费用上还是在工作任务较往年打,为了完成好这些重点工作,根据公司今年总体工作要求,坚持了朝前谋划,扎实做好前期得每一项工作。

总之,在近两年的工作,如果没有公司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各部室相互协和配合,没有本部门同志们的积极努力、勤奋的工作是不可能完成好的,所以在这里我感谢领导的支持、各部门通力配合和部门同志的辛勤劳动。

计划经营部个人述职报告基本标准不能忘,并且按照这宗旨和标准去指导我的工作和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第一是工作方法简单,对同事、对部下,分配任务较多,做过细解释工作较少,出发点是好的,但可能效果不理想。

第二是对工作求全责备,在工作内容和过程中,过于求全求精。

第三是关心同志不够。

第四是不善于沟通,缺乏沟通艺术。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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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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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

按照要求,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机关的领导具体抓,妇委会督办落实。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积极参加市、街办组织召开的计生工作会议,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同时,把对计生工作的考评同先进工作者、先进部室股的评选挂钩,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把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教育,树立婚育新观念。

一是结合年度干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全局(台)干职工学习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发宣传单、上门宣传、开展读书竞赛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内容送到家家户户,让育龄群众真知情、会选择,提高了我局育龄妇女的长效节育及时率。三是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对计生政策法规知晓率,树立了生男生女一样好、优生优育等婚育新风。

三、严格管理,确保无计划外生育。

一是扎实做好育龄人口的清理登记。根据市计生办的要求,建立本单位职工育龄妇女信息卡,按时报送计生情况等有关报表,并能符合规范要求。二是认真做好计生宣传品,并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管理,确保辖区内无计划外生育现象。

四、强化宣传,营造计生工作良好氛围。

为营造良好的人口与计生宣传工作的氛围,我局对此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报道,通过广播、电视、电影等渠道进行全面宣传。将计生、防艾等宣传纳入对制片人的考核范围,与计生局合办《枝江人口》(电视)和《人口之声》(广播)栏目,并实行栏目负责制,及时宣传报道国家的人口计生政策、新型生育文化、人口理论、优生优育和青少年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知识,及时报道全市计生政策和工作动态,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氛围。我局与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队联合开展婚育新风电影村村映活动,通过放影前序幕、影中插播等方式,积极主动做好计生政策的宣传,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改革与农村文化建设相结合,借助电影这个群众易于接受的平台传播婚育新风,对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深受群众欢迎,有效增强了计生宣教的实效性。

另外,我们还以3.8妇女节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对国情、省情、市情,人口形势、其计生政策等相关内容的宣传,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重点对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进行宣传,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开展了一系列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

五、落实政策,切实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

计划生育履职报告

第一条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贿赂犯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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