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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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强化驻村干部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发挥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坚决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帮助派驻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提升为民办事服务能力、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真正打造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三、工作任务
(一)选派
1.驻村干部主要从市直机关干部中选派,每个行政村驻村干部不少于3名,驻村工作队长由第一书记担任。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包保的,协商选派驻村干部,其中多级部门单位包保的,从层级最高的部门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同级多个部门共同包保的,明确牵头单位,由其选派第一书记。
3.驻村干部坚持因村因需精准选派,派出部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按照标准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研究确定驻村干部人员,报请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通过后履行任免手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二)管理
1.驻村干部管理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扶贫办协管。乡镇街党(工)委和派驻部门单位共同担负直接管理和日常管理责任。
2.驻村干部必须全脱钩常驻村,不得轮流驻村或阶段性驻村,党员驻村干部的组织关系转接到派驻村,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
3.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200天,外出开会、培训、协调资金项目等公务活动纳入驻村工作时间。除法定节日外,每天(包括周六周日)都要有驻村干部驻村工作。
4.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对驻村干部考勤负主要责任。乡镇街党(工)委负责驻村干部的考勤登记,每月统计出勤情况,由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查,并作为驻村干部报销生活补助凭证。乡镇街、派出部门单位和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约谈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驻村干部因个人原因离村必须向市委组织部、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因紧急情况需请假的,可委托其他驻村干部代办请假手续,也可先口头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连续请假10天以下,由乡镇街党(工)委书记、派出部门单位一把手签批,再报市委组织部签批;由连续请假超过10天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20天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单位视情况研究调换。
6.驻村干部每年对每户贫困户至少走访4次,对贫困户情况做到“五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收入情况清、脱贫方向清、困难问题清),记好驻村工作日志。
7.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乡镇街党(工)委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部门单位书面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8.驻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严禁挪用帮扶资金,严禁在派驻村报销个人费用,严禁饮酒,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礼金礼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派出部门单位
(三)考核
1.驻村干部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由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严格履行考核程序,通过述职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踏查,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确定考核等次。
3.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和调换召回、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4.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对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职称评审;对特别优秀并有志于农村工作的驻村干部,可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乡镇街党(工)委
(四)调换和召回
1.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调换: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驻村工作的;家庭负担较重的;工作单位变动、职务变化不再适合驻村工作的;派出部门单位根据帮扶工作需要提出调换的;其他原因需要调换的。
2.对存在以下情形的驻村干部应当进行召回: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的;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且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成效不明显、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擅自脱岗、不服从管理的;违反廉洁自律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挪用、挤占、冒领扶贫资金,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有不良行为的;其他原因需要召回的。
3.需要作出调换和召回的驻村干部,由派出部门单位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调换或召回决定,同步确定替换人选。以正式书面请示,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履行任免手续。被召回的驻村干部,自召回之日起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派出部门单位
(五)问责
1.对乡镇街党(工)委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对驻村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导致驻村干部不在岗、不住村、不脱钩的;
二是对驻村干部管理约束不严,出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教育培训、协调服务、支持指导不到位,严重影响开展帮扶工作的;
四是对驻村干部不履行职责等问题知情不报、故意隐瞒,在考勤、考核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五是对驻村干部安排大量与扶贫无关事务性工作,导致驻村干部无法集中精力驻村帮扶的;
六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2.对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驻村干部选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予以问责:
一是对选派人选不研究、把关不严,驻村干部不胜任驻村工作,驻村干部被召回的;
二是安排驻村干部从事与扶贫无关的其他工作,导致驻村干部不脱钩、影响帮扶工作正常开展的;
三是对驻村干部一派了之、不管不问,教育监督管理缺位的;
四是长期不到包保村调研指导工作,对驻村干部支持保障不力的;
五是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3.对失职失责的乡镇街党(工)委和派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情节较轻的约谈主要领导,督促整改;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驻村干部管理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驻村干部监管合力。
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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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具体职数根据村的规模大小确定。
村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若干自然村联合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应当兼顾村落分布状况。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下简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或者延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选民应当推选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热心为村民服务、胜任村民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选民为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民利。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村民委员会选举所需经费由本村承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四)指导、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拟订具体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依法履行职责;
(五)受理有关选举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六)监督选票的印制、保管工作;
(七)统计、汇总选举情况,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
(八)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三至九人组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及时公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第十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第十一条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三)拟订具体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
(四)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五)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六)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组织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
(七)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
(八)负责选票的印制、保管工作;
(九)组织和主持投票选举;
(十)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十一)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村民选举委员会接受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两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
村民选举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调查核实,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批准后,按第九条规定重新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三章选民登记
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第十三条选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本村具体选举办法确定,但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
第十四条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
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十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提出,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在选举日五日前依法作出处理。
第四章候选人的产生
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第十六条每一选民所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职数。选民不得委托他人提名。
每一选民不得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同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候选人的,提名无效。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按下列方式产生:
(一)由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提名的,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
(二)由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的,经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
选民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候选人职务的,本人可以提出书面报告,确定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第十八条正式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选举日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投票提名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补足。
第五章选举程序
第十九条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
选举时,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以先选举主任,再选举副主任,最后选举委员。
第二十条实行无候选人选举的,选民应当按照本村应选职位直接投票选举。
第二十一条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确定并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监票人、计票人。
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第二十二条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在选举日前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可以组织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并回答村民的询问。
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要求发表竞职演说的,应当在投票日前三日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
候选人或者无候选人选举中的选民发表竞职演说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
第二十三条选举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选举大会投票或者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场所设立秘密写票处。
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难以进行集中投票的,村的选举办法可以规定设立流动票箱上门接受投票。每个流动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负责。所有流动票箱集中统一进行开箱、计票。
第二十四条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因文盲和病残等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人写作。
投票期间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并指明受委托人。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
写作人、受委托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选民的意愿。
第二十五条投票结束后,应当封存收回的选票,并于当日集中在选举大会会场或者选举中心投票会场,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核对、统计选票,作出记录,经监票人签字后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或者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无效。
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对难以确认的选票,是否有效由监票人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七条候选人或者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二十八条当选不足三人或者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应当就不足的名额进行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可以实行有候选人的选举,也可以实行无候选人的选举。实行有候选人选举的,应当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确定。
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应当在选举投票日当日或者在选举投票日后的三十日内举行。
第二十九条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不足职位可以空缺。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第三十条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可以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条经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仍未选足三人的,可以不再进行选举,已选出的成员资格有效,并由其负责村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三十二条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对移交工作应当予以指导、监督。
第六章罢免、辞职和补选
第三十三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要求应当书面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写明罢免理由,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联名罢免的村民人数及罢免理由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召集并主持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村民委员会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三十日内不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日期满后的六十日内指导、帮助召集村民会议,并确定会议主持人进行投票表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予以指导。
提出罢免要求的村民应当推选代表到会说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出席会议、提出申辩意见。罢免理由已经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的,可以在村民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三十五条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罢免结果应当及时公告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会议未召开之前,被罢免者提出辞职并被接受的,罢免程序终止。
第三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由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三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成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服刑期间停止其履行职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三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于被罢免、终止职务、辞职、外迁、死亡等原因出缺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选。补选由村民委员会主持,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止。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举报。在选举期间,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在接到举报或者情况发生之日起负责组织调查并依法处理;不在选举期间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到举报之日起负责组织调查并依法处理:
(一)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
(二)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的;
(三)对检举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或者提出罢免要求的村民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经调查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宣布其当选无效。
选举结果全部无效的,应当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部分无效造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人数不足应选人数的,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成员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指定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
(二)指定、委派、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
(三)未依法履行指导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八章附则
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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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重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工)委认真履行管党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少数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意识淡薄,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和实行镇(乡)、街道(工)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重要举措。组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有效强化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管党职责,真正将基层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保证基层党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镇(乡)、街道党(工)委是关键,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通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回顾基层党建工作,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明确思路,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第三,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创新的有效载体。镇(乡)、街道党(工)委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文明和谐新社区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了许多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为各镇(乡)、街道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提供了平台,有利于拓宽视野、共同提高,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规定,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要着力抓好镇(乡)、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建设,明确以下六项工作职责:
(一)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镇(乡)街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二)抓好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以选准书记、配好班子为重点,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坚持经常排查和整建“问题”班子,确保及时转化;抓好“公选”干部管理,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有关规定,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两示范一带动”活动,积极做好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
(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扎实开展以“三双”、“四双”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大力推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大会和村(居)民大会作用,增强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以基层党支部活动正常化为重点,不断完善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农村、社区其它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落实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党(工)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视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
(六)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号召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科学发展、管好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创建“五个好”镇(乡)、街道党(工)委。
三、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与考核
区委每年七、八月份对镇(乡)、街道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考核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六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考核采用自我检查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认真自查总结。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深入基层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向区委呈报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以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书记的主体责任,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述职变成“一揽子”工作总结。
(二)搞好述职评议。召开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参加述职评议会的人员范围:本镇(乡)、街道党建联系点的区委常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辖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镇(乡)、街道机关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辖区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全面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书记、主管副书记要对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与会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镇(乡)、街道党(工)委更好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必要时,区委在下半年召开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大系统党组党建工作汇报会,并进行测评。
(三)开展民主测评。区委组织部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书记、主管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深入基层单位全面了解镇(乡)、街道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党建工作成效,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情况,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情况和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综合评定格次。在镇(乡)、街道党(工)委自查总结、述职、评议、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党建工作格次,考核结果报区委审定,作为评价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政绩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形式向镇(乡)、街道党(工)委反馈。
党建工作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好,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辖区稳定;基本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较好,党建工作目标基本得到落实,辖区基本稳定;不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不到位,镇(乡)、街道党(工)委凝聚力、战斗力较差,后进基层党组织比例较大,且较长时间没有明显改观,不稳定因素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加强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目的在于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镇(乡)、街道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切实抓好整改。区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镇(乡)、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组织力量抓好整改。对述职中发现的新经验、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大力培养和树立基层党建工作先进群体,把成熟的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
(二)积极探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方法和途径。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要着眼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强化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职责的方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实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具体办法,使之真正成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为基层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遗留问题较多、矛盾复杂、解决难度较大,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问题”班子,镇(乡)、街道党(工)委应如实向区委报告,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要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认真落实相关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业绩突出的党(工)委党委书记,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实行责任追究: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村、社区党支部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员队伍涣散,村、社区“两委”班子关系严重不协调等班子问题比例较大的;
2.管理教育不严,村、社区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严重处事不公,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对宗族派性及黑恶势力干扰甚至把持村(居)务等严重问题,不敢坚持原则、解决问题不力的;
4.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三双”、“四双”活动承诺兑现率达不到90%以上,受到有关方面通报批评的;
5.政治敏锐性不强,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发生重大,或故意迟报、虚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6.民主测评结果较差,并被评定为党建工作不合格的;
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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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把关,明确任职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成员2-4名,下设村务公开、财务监督两个小组,主任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成员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政治思想素质好、群众信任、坚持原则的村民代表,且实行回避制度,即村“两委”班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选好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提名——考察、审核、公示——选举的程序进行,委员候选人在全体村民代表中产生,由村党组织提名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并由乡镇纪委会同村党组织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提交乡镇党委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对未发现问题的候选人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结果向村民进行公布。
三是明确职责,确保权利行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有配合支持村“两委”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行使村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小组的职责,对村务、财务运行情况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向村“两委”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等五项职责。
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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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通过各种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同时督促自己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把握自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会计职员述职报告资料,欢迎参阅。
报告一
xxx镇党委、政府:
20xx年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村干部共同帮助下,积极配合村两委会开展工作,认真学习会计、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履行会计工作职责。按照镇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一年来的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与支部学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通过各种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同时督促自己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把握自己。
二、严谨、细致地搞好会计工作。在财务工作中,我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敬业爱岗,并认真领会和学习新的会计法,以会计法做为工作的准则,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如下工作:
1、会计报表编制工作。会计报表是行政单位在日常会计核算基础上定期编制的反映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及时完成各种报表的统计和上报,确保村上报表工作万无一失。
2、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我村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所以非常重要。每月的会计凭证,我都分类整理,按顺序、日期逐个编号装订成册,使我村会计资料完整无缺,妥善保管,有序存放。
3、预算外资金收费工作。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到所开票据填列完整,字迹清晰,不乱开,虚开发票。收取的资金不截留挪用及时上缴乡经管站专户并有据可查。
4、按时完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收缴工作,其中收缴养老保险496人,农村合作医疗808人。同时按照村两委会的安排填写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所涉及的87户村民的详细情况。
三、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财金纪律办事。认真履行好会计职责,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我们始终以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目标,按照财务公开的制度,按时向村民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全村财务统一实行村帐乡管,村组一本帐,对我村每一笔支出严格把关。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后我要不断学习,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上,更加严谨、细致,讲效率,讲质量,积极努力,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
报告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向大家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为一名村会计,在工作岗位上率先垂范、求真务实、刻苦钻研、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时时处处以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其他党员做好榜样。下面就20xx年所作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服从安排,积极搞好干群关系
在工作上始终服从党组织安排,顾全大局,群策群力,坚持“出门一把抓,进门才分家”的工作原则;在物资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搞好干群关系,我积极主动与村两委成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协助其他成员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使财务管理规范化,按照“村帐镇管”的有关要求,做到制度上墙,管理规范。
按时进行财务公开,定期进行民主理财,搞好各社财务收支帐目。对管理混乱的帐目进行监督整改,使各社收支规范化,财务公开,化解了许多因财务不透明所引起的各类矛盾。
三、当好管家婆,严格按照财金纪律办事
今年,会计工作比较繁重,各种往来帐目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每月、每季财务收支逐笔逐项公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科目余额、各项报表,新建村委会相关资料、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社道路修建等等工作: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我村共有4个社,全村农业人口xx人,其中农业人口xx人。今年12月份,通过村社成员的共同努力,使我村的新农合参合率达98%以上,参合资金如数上缴。
2、“一事一议”工作:为给村民办事实、办好事,切实做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两委的组织下,在村民们的积极筹资筹劳配合下,此项工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公示均无异议。为搞好项目的申报、编制,认真按实填写各项表册并及时上报工作,我们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议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建设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确保了我村社会和谐稳定。
3、文书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村两委文书工作。认真学习和及时传达党的方针、政策。
4、村务公开工作:我们设置了政策宣传栏、信息栏、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每个季度及时公开一次。
5、创先争优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们认真制定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努力扩大参与面,充分认识到创先争优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继续、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能够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争创公仆意识的需要。
6、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进行了资金、资产、资源的“三资”清理工作,盘清家底,规范村务工作。
三、努力做好基本工作,积极为村民办实事
村会计这项工作,任务重、强度大、是村里最苦最累的差事,白天参加村里的各项工作,晚上还要清理各项资料。在工作中,我虚心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业务水平。在多年的工作中,我所参与或负责的工作,从未出现任何纰漏,没有出现过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本着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村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对村民提出需要办理的事情,能办到的立即着手办理,不能办到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努力使村民理解并满意。如:为村民办理户口登记和户口迁移、为村民办理小额农业贷款、开具各种证明等等。只要是村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我都尽力去办理,竭诚为村民服务。
总之,自己所做的这些努力,离上级和村民的要求还相差很多,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努力工作、更好的为村民服务。
以上述职报告,敬请各位领导、同志们加以批评指正!谢谢!
报告三
一、服从安排,积极搞好干群关系
在工作上始终服从党组织安排,顾全大局,群策群力,坚持“出门一把抓,进门才分家”的工作原则;在物资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为搞好干群关系,我积极主动与村两委成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协助其他成员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使财务管理规范化,按照“村帐镇管”的有关要求,做到制度上墙,管理规范。按时进行财务公开,定期进行民主理财,搞好各社财务收支帐目。对管理混乱的帐目进行监督整改,使各社收支规范化,财务公开,化解了许多因财务不透明所引起的各类矛盾。
三、当好管家婆,严格按照财金纪律办事
今年,会计工作比较繁重,各种往来帐目千头万绪,错综复杂,每月、每季财务收支逐笔逐项公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科目余额、各项报表,新建村委会相关资料、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社道路修建等等工作: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我村共有7个小组,全村农业人口2239人。今年12月份,通过村社成员的共同努力,使我村的新农合参合率达98%以上,参合资金如数上缴。
2、“一事一议”工作:为给村民办事实、办好事,切实做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两委的组织下,在村民们的积极筹资筹劳配合下,此项工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公示均无异议。为搞好项目的申报、编制,认真按实填写各项表册并及时上报工作,我们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议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建设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确保了我村社会和谐稳定。
3、文书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村两委文书工作。认真学习和及时传达党的方针、政策。
4、村务公开工作:我们设置了政策宣传栏、信息栏、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每个季度及时公开一次。
5、创先争优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们认真制定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努力扩大参与面,充分认识到创先争优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继续、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能够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争创公仆意识的需要。
6、阳光村务工程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进行了资金、资产、资源的“三资”清理工作,盘清家底,规范村务工作。
四、努力做好基本工作,积极为村民办实事
村会计这项工作,任务重、强度大、是村里最苦最累的差事,白天参加村里的各项工作,晚上还要清理各项资料。在工作中,我虚心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业务水平。在多年的工作中,我所参与或负责的工作,从未出现任何纰漏,没有出现过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本着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村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对村民提出需要办理的事情,能办到的立即着手办理,不能办到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努力使村民理解并满意。如:为村民办理户口登记和户口迁移、为村民办理小额农业贷款、开具各种证明等等。只要是村民提出的合理要求,我都尽力去办理,竭诚为村民服务。
总之,自己所做的这些努力,离上级和村民的要求还相差很多,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努力工作、更好的为村民服务。
报告四
20xx年我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村干部共同帮助下,积极配合村两委会开展工作,认真学习会计、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履行会计工作职责。按照镇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就一年来的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积极参与支部学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通过各种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同时督促自己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把握自己。
二、严谨、细致地搞好会计工作。
在财务工作中,我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敬业爱岗,并认真领会和学习新的会计法,以会计法做为工作的准则,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如下工作:
1、会计报表编制工作。会计报表是行政单位在日常会计核算基础上定期编制的反映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及时完成各种报表的统计和上报,确保村上报表工作万无一失。
2、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是记录和反映我村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所以非常重要。每月的会计凭证,我都分类整理,按顺序、日期逐个编号装订成册,使我村会计资料完整无缺,妥善保管,有序存放。
3、预算外资金收费工作。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到所开票据填列完整,字迹清晰,不乱开,虚开发票。收取的资金不截留挪用及时上缴乡经管站专户并有据可查。
4、按时完成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的收缴工作,其中收缴养老保险496人,农村合作医疗808人。同时按照村两委会的安排填写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所涉及的87户村民的详细情况。
三、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财金纪律办事。
认真履行好会计职责,严格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我们始终以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目标,按照财务公开的制度,按时向村民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全村财务统一实行村帐乡管,村组一本帐,对我村每一笔支出严格把关。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后我要不断学习,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上,更加严谨、细致,讲效率,讲质量,积极努力,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
报告五
20xx年在我不断学习、探索、进步和成长中过去了,这一年来,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亲切关怀下,在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自觉服从组织各项安排,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做到不辜负领导的支持和信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本人一年来所做工作及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本人自今年三月份担任会计以来,能认真学习会计、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履行会计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市镇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及会议。通过各种学习,我更坚定了自已的政治立场,那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本职。同时督促自已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把握自已,不拿原则作交易。
二、严谨细致地做好会计工作
在财务工作中,我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能认真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及时结帐,做到帐目清晰、明了。我村每一笔支出都严格按照上级的财务制度和纪委的廉政制度执行。认真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
三、认真做好村里的各项事务
农家书屋是项惠民工程,作为农家书屋管理员,我认真将两千多册书登记、整理好,分类存放,以便老百姓查找阅读。利用好“远程教育管理员”这个特殊身份,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的路线、文化知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学习和培训。作为一名档案管理员,认真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将近几年来的文件等重要信息归类整理好,以便保存和查找。
三、自身不足
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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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按照“一定三有”原则,通过在全县农村基层中开展“一诺双述双评”工作,进一步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一诺双述双评”,落实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权统一、运转顺畅的村级工作机制,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促进村级各项工作开展。
三、工作对象
全乡各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一诺”的主要内容:村“两委”班子主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服务群众、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干部承诺主要围绕宣传理论方针政策、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公道廉洁、为民办实事等进行公开承诺。
2、“双述”的主要内容:村“两委”班子主要围绕上年度班子建设、完成工作目标、为民办实事、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下步的工作思路等方面向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班子成员主要围绕本人上年度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措施等方面向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
3、“双评”的主要内容: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主要围绕村“两委”班子是否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能否驾驭工作全局;能否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发展经济的思路是否清晰,措施是否有力;工作实绩是否明显;民主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对村“两委”班子进行评议。乡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主要围绕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评议。
五、工作程序
1、进行公开承诺。每年初,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公开承诺,并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承诺事项、联系方式等,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
2、进行述职测评。每年12月份,村“两委”组织召开“一诺双述双评”工作会议,会议邀请村监委会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以及不是村民代表的村民小组长及联系村(联片)的乡镇党政领导参加,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会上,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代表村“两委”班子向参会人员进行述职述廉(含履行上年度公开承诺情况),村“两委”班子成员逐一向参会人员进行述职述廉(含上年度履行公开承诺情况),然后参会人员提出质询,由“一诺双述双评”对象当场作出解释说明或整改表态,最后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评议。会后,要及时梳理汇总评议结果,并将评议结果上报乡镇党委。
3、乡镇党委审核。乡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委会对各村上报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研定评议结果。对村“两委”班子的评议结果一般定为好、较好、一般、差等次,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一般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原则上“好”、“优秀”票达到80%以上的,可以定为“好”、“优秀”等次;“差”、“不称职”票超过30%的,应该定为“差”、“不称职”等次。
4、反馈评议结果。乡镇党委要将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的评议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要将评议结果作为村“两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与村干部绩效工资等挂钩,要对被评为“差”的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村“两委”要及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中对评议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党委及所属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一诺双述双评”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党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具体抓。要强化工作责任,乡镇党政领导每人都要联系一个村,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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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1、村监委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组织,村监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村务、财务及村干部勤政廉政等实施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村监委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等小组。村监委在镇党委、纪委的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2、村监委一般设主任名、成员至名,村监委主任一般由村支委兼任,由村党支部提名,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监委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公推,村民代表会议差额直选的办法产生。村支委兼任村监委主任的,一般要同时兼任村纪检委员。
3、村监委成员任职条件:具有村民代表身份,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熟悉村情,热心为村民服务,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除由支委兼任的村监委主任外,其他成员采取回避制度,从非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及村文书、村报帐员的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4、村监委成员的辞职承诺。村监委成员选举产生后,要逐一签订“村监委成员辞职承诺书”。村监委成员承诺在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主动申请辞去现任职务。
(1)年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监委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度低于%的;
(2)村监委成员因违法违纪、严重失职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
(3)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二、工作职责
村监委主要是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监督,享有对各项村务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检查权、质询权和建议权。
1、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对村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特别是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以及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村监委主任应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
3、对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先期审核公开内容,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对村级财务和一些重要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4、定期和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和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村民情沟通日和民生服务日活动。
5、参与村干部述职评议活动,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6、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7、本村五分之一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可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8、对村两委干部违反履职目标承诺的行为,建议镇党委、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协助督促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协助督促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按规定启动辞职程序。
9、接受镇纪委的工作指导,协助镇党委做好对村干部的考核工作。
10、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村务公开监督
1、对村务公开具体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提出补充完善意见。村务公开资料经村监委主任签字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
2、负责村务“点题公开”点题意见的收集、受理和登记,及时提交村两委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督促点题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和回复,办理结果在公开栏中公开。
3、受理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投诉和点题意见办理结果的质疑,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村务公开内容确有遗漏或者不真实的,督促村委及时补充更正;群众对点题意见办理结果有异议或不满意的,督促点题办理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不能再办理的及时向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4、督促村务财务定期及时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村级财务一般每月公开一次,涉及到重大问题或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及时公开。
5、督促抓好村务公开资料行政村和镇备查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村务公开和“点题公开”工作档案,以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二)财务管理监督
1、参与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村级财务帐目及相关的村级经济活动事项。
2、监督村级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在每月“集体财务审批日”,对本期村级财务收入情况和各种支出票据进行集体会审,对手续不完备的票据退回整改,对不合理的开支予以否决。村监委主任对收支合理性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后,按“村账镇”工作规程进入报销程序。同时,做好村级财务联审联签情况详细记录。
3、村级财务审核时发现收支项目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当事人解释并可向镇纪委反映,经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有关开支。
4、监督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制度的落实,村级财务所有收支按“日记账”形式逐项逐笔公开。审查村级财务公布表中收支项目是否齐全、明细清楚,经村监委主任签字后,在公开栏中公开。对财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监督
1、督促村级重大事项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等“五步程序法”进行决策。听取村民对决策动议案的意见建议;列席村两委对决策案的审议;督促决策案上报镇审核;列席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案进行讨论表决;督促决策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备案和归档。
2、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的村级重大事项和其他村务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工程建设和资产资源管理监督
1、督促村委认真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
2、参与本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经营性项目承发包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债权债务的结算以及经济合同的拟定和履行等情况,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对村级物品采购实施监督。
3、当发现规避招标、暗箱操作、标后增减事项等现象或在材料采购、工程质量、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及时向村两委提出整改建议,如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即向镇纪委反映。
(五)村干部廉政勤政监督
1、参加村干部的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活动,对村干部廉政勤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询问、质询和意见、建议。
2、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对履行职责不力、作风飘浮、责任心不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的村干部,向镇党委、纪委及时反映。
3、督促抓好村干部履职目标承诺考核、诫勉教育、廉洁自律承诺等制度的落实,协助镇做好对村主职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推进村干部作风建设和责任落实。
四、工作制度
1、学习培训制度。镇纪委至少每年要组织一次村监委成员的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依法依规和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2、工作例会制度。村监委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时间一般为村民生服务日,研究分析村务监督情况,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对村监委提出的意见建议,村党支部和村委要及时作出答复。
3、工作报告制度。村监委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向村两委通报村务监督工作情况,主要是村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村监委主任每半年向镇纪委汇报一次工作,主要是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4、检查考核制度。村监委要有专门会议记录本,建立工作台帐,记录开展工作情况、参与的重要活动、监督的事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镇纪委负责对村监委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村监委成员每年年终开展一次述职述廉和信任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对村监委及其成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纪律
1、村监委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检查、质询、建议权,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配合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不能以监督为由,影响干扰阻碍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2、村监委成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甘当参谋、乐于奉献,做到不利于发展、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稳定的事不做、话不讲。
3、对工作不力、村民反映问题较多的村监委成员,由镇纪委对其实施诫勉教育,督促整改落实。
六、工作保障
1、各村要切实加强村监委的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明确村监委主任和其他成员的待遇,采取领取固定报酬或误工补贴等形式;明确村监委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村监委成员开展活动,切实发挥村监委的职能作用。村监委应加强与村两委的沟通,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和帮助;村两委要支持村监委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2、当村两委不接受村监委监督或在办理、答复合理的建议、意见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拒不答复等现象的,村监委可向镇纪委反映。镇纪委应及时调查了解,并督促村两委限时办理。及时调查处理村监委反映的村干部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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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7〕67号)、《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湘办发〔2011〕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整合村级纪检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三方力量,构建起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一体化监督模式,切实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缺位、虚位、越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为目标,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为核心,不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村务监督委员会能真正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
2、不增加村级工作负担和财务负担;
3、人员大稳定、小调整。
(三)工作目标。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权责明确、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
规范建设好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
(1)机构简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党员担任,其中应当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提倡老中青搭配。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接受镇纪委和村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镇纪委为主。
(2)准入标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②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全年常住在本村(社区);③熟悉村情,协调议事能力强,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④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限定,身体健康。⑤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人选审查严格按照村级组织成员“九不选”要求进行,不得把“两委”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安排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3)产生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产生实行“两推一选”。镇纪委、村党组织要把好人选关,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2019年10月底之前完成全镇所有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建设,对符合标准、运转良好的,应规范管理,对明显不符合标准的、运转不正常的应依法依程序重新改选。
(二)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1.监督民主决策。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以列席村支两委成员会议,主要监督“四议两公开”程序到位;重点监督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民主决策。
2.监督“三资”管理。监督制定村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村财务事项按月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票据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当场提出质疑,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配合镇按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三资”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
3.监督村务公开。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有合理要求的,应督促及时重新公开。
4.监督工程项目。对村、组两级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以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5.监督廉洁履职。主要监督“两委”干部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工作态度蛮横粗暴,工作纪律散漫随意,生活作风腐化堕落等问题。参加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年终考核考评工作,在村民代表会议上主持对上述人员公开进行民主评议。
(三)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须按照职责权限、工作内容进行履职,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社区)“两委”日常工作。
1.密切关注,收集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对监督职责所涵盖的内容保持时刻关注,尤其是对于涉及村级问题决策、村组干部任免、项目工程以及1000元标准以上资金使用等内容要重点关注。同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2.定期商议,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时间每周至少要有一天,全体会议应每月定期一天,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召开工作月例会,定期对村务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梳理村务、财务等情况,并围绕监督事项,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收集到的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3.严加监督,事前提醒。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情况应严加监管;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提醒,加强疏导,督促解决;对于既成事实的有关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督促有关方面立即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向村党组织、镇纪委反映。
4.及时报告,通报反馈。对于获准公开的各项监督事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可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对于群众反响的信访问题,尤其是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镇纪委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一次向镇纪委报告监督工作情况;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汇报一次村财务监督情况;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未经镇纪委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监督掌握情况,不得煽动群众与基层组织对立。
(四)组织开展考核评估
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半年度工作检查和全年工作考核。半年度工作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走访调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内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日常基础工作考核50分;二是民主测评50分(其中镇纪委测评20分,村(社区)“两委”干部评分10分,村民代表测评20分);评议和考核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结果划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议和考核情况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岗位补贴相挂钩。
1.日常基础工作考核(50分)
①监督民主决策(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一项惠家强农政策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项支农资金物质使用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户农村危房补助对象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一项精准扶贫政策未按政策落实扣2分。
②监督“三资”管理(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未制定村财务计划扣2分,未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扣2分,未按月对村财务事项进行审查每次扣2分,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票据入账每次扣2分,未配合镇按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三资”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每次扣2分。
③监督工程项目(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立项未监督每次扣2分,招投标未监督每次扣2分,建设工程未监督每次扣2分,质量验收未监督每次扣2分,资金预决算未监督每次扣2分,资金支付未监督每次扣2分。
④监督村务公开(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未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每次扣2分,未按时间张榜公布每次扣2分,未按程序村务公开每次扣2分。
⑤监督廉洁履职(10分):实行倒扣分制,扣完本项10分为止。
村(社区)“两委”干部有违纪违规被查处的每人次扣10分,未主持村“两委”成员民主评议的每次扣5分。
2.民主测评。(50分)
由镇纪委、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民主评议。
①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计分(20分)。测评综合满意率在85%以上的得20分,75%-84%得16分,60%-74%得12分,59%以下不得分。
②村(社区)“两委”干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计分(10分)。测评综合满意率在85%以上的得10分,75%-84%得8分,60%-74%得6分,59%以下不得分。
③村民代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情况(20分)。测评综合满意率在85%以上的得20分,75%-84%得16分,60%-74%得12分,59%以下不得分。
3.一票否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当年绩效奖金。
①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干部群众意见较大,引发因村务管理问题的越级访、集体访或恶性事件的。
②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致使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或村监会成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③村监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
④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
⑤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
4.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共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的使用。实施奖惩机制,年底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中评选出若干“村务监督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劝退辞职或依照规定程序予以罢免。
(五)明确相关经费保障
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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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怎么写?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17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范文全文,欢迎借鉴!
2017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范文一
xx月xx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考试”在阳泉宾馆会议中心举行———全市33家党(工)委书记进行一年一度的“党建考核”,
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全文
。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直各党工委书记、县区委组织部长、部分熟悉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面对众多目光的聚焦,书记们逐一登台,用数据、例证、实绩介绍了各自抓党建工作的做法并接受民主测评。会上,市委书记洪发科在听取述职汇报后,逐一相应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各自工作中好的做法,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突出主业意识,压实党建责任
一是工作部署“实”。区委坚持从执政的高度出发,以市党建述职评议会为标杆,认真抓好基层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区委书记亲自指导制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意见》,对会议组织形式、述职评议方式和参加会议人员等,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二是述职报告“准”。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普遍以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亲自动手撰写述职报告,把自己摆进去,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从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建保障投入等方面查找个人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明确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用数据、事例“答卷”。
三是审核把关“严”。借鉴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区委以审核对照检查材料的标准对述职材料进行把关。自己严——反复修改推敲再按规定程序报审;区委组织部严——认真审核不搞一轮过关,对述职材料中出现的“虚”、“空”、“飘”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报告提出返工要求,对重点对象进行沟通提醒,督促进一步完善;区委主要领导严——逐一审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二、突出真述严评,强化激励约束
一是真述职。述职评议考核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现场逐一述职,每名书记述职时间15分钟左右。述职汇报紧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着重报告自己所做的工作、所起的作用。重点讲问题、挖根源、谈打算,讲问题不少于1/3的篇幅,点到具体事例和数据,挖根源找到政绩观偏差等深层次问题,谈打算做出具体承诺、立下责任状,不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通过真述职,各位书记普遍反映述出了对基层的感情,找到了差距和不足,明确了整改落实的方向,增强了大抓基层的责任意识。
二是真评议。在听取述职发言的基础上,由区委常委、区委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区“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组成104人的考核评议团,从履行第一责任、加强自身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党建保障投入5个方面,按照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对全体述职人员进行了现场评议。为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评判,考核评议团中基层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87名,占测评人员的84%。基层普遍反映,这次述职评议侧重听取基层一线党员干部意见,体现了真考实评的要求。
三是真点评。述职评议会上,区委书记根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日常履职及述职情况,对每位党(工)委书记逐一点评,开门见山、着重指出问题,不仅点出了党建工作定位不够高、基层骨干后继乏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功能减退等共性问题,还指出了“两张皮”、“一手软、一手硬”、“等靠要”思想严重等个性问题。点评严肃严厉、辣味十足、不绕弯子、不留情面,让书记们感到了真述严评的责任压力。
三、突出整改落实,提升党建实效
一是抓好结果运用。将述职会议评分结果,作为对各乡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参考。今后考核体系中将加大党建工作内容的权重,把党建作为考核党委(党组)的“硬扛扛”,作为考察识别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书记的考核评价,首先看抓党建的实效,
资料共享平台
《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全文》(unjs)。区委对抓党建工作不力的书记和党员干部,该诫勉的诫勉,该调整的调整。
二是抓好整改落实。针对书记述职中反映出的基层组织建设突出问题,由各党(工)委书记认真归纳和梳理,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措施。将整改措施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把党建责任明确到位、从严要求落实到位、突出问题解决到位。同时,建立基层党建指导员队伍,包片包镇包村,从严督促、指导、检查整改任务落实,务求述职评议收到实效。
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强化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党建工作中加强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指出党(工)委书记要有效担起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种好党建“责任田”。将各乡镇述职中总结的“便民代办服务体系”、“信访二三”、“半日驻村”、“服务群众赶大集”等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将2015年确定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年”,围绕“配优、严管、赋权、增能”,机制,探索建立村事村办、基层干部任期审计、保障激励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政基础。
2017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范文二
北京市平谷区委把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为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的重要抓手,坚持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硬的措施抓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确保述出责任、述出压力、述出动力、述出实效。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述职评议准备工作
(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镇党委书记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突出讲认真、突出严实细,认真组织实施。镇党委书记对述职评议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审阅8位村(社区)支部书记述职报告,逐一提出修改意见;研究起草会议讲话和点评意见,研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对策和主要措施,确保述职评议不走过场。组织委员认真负责,具体抓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内容,亲自撰写。坚持支书书记自己动手,认真撰写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述职报告。整体从“履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步工作打算”三方面入手,每方面结合“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民主管理、加强基层党建的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逐一阐述, 亲自动手、认真撰写、反复修改,质量比较高。
(三)按照要求,从严把关。借鉴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做法,述职报告逐一审核把关。一是镇党建办审阅。重点从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是否华而不实、突出问题是否直截了当、剖析原因是否深刻具体、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是否务实管用等方面严格把关。针对最初报来的述职报告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讲成绩不超过材料总篇幅的1/3,并将所有述职报告退回重写。二是组织委员审阅。对经过修改的述职报告,组织委员逐一审查,对“虚、空、飘”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返工要求。三是镇党委书记审阅。镇党委书记在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基础上,督促进一步修改完善,并要求述职发言材料不能只讲成绩、不讲差距,不能只讲表面化一般化问题、不讲事关责任的深层次问题,不能只讲班子问题、不讲个人问题。共计进行4次修改。
二、精心组织,有序开展述职评议会。
一是支部书记逐一述职。着重就抓基层党建谈特色、查问题、剖根源、讲打算,把自己摆进去,查找了把党建当成副业、发展党员不足、履职意识不强等问题,做到见物见人见思想。二是镇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分别做点评。指出“党建归档不全、支书责任意识不强、干部服务能力薄弱、群工系统应用不够、远程教育播放拖延、值班制度不落实、事务公开不够”等共性问题,还通报了各村(社区)值班、公示、群工系统安装、远程教育播放等暗访督查情况。三是镇党委书记集中点评。对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实绩给予了“心中有党建、行动见党建、效果显党建”的肯定,同时指出“基层研究党建不多、开展党建不实、党务公开不够、培养党员干部不够、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四是进行评议测评。测评指标包括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总体评价,分项测评指标包括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情况、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民主管理制度情况5个方面,参会人员按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档次逐一作出评价。经统计,
村两委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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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细则》,明确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并与党政领导班子、各党村支部及村干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要求,全面建立责任分解、责任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认真对照“两个责任”实施意见中明确的责任内容、重点任务,对标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建立了图表式工作任务明细表,以图表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基层站所、行政村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着力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完善约谈提醒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任职谈话制度和“三述”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和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乡党委书记、乡长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单位负责人谈;班子成员与包联村委、分管基层站所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谈;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乡直属单位负责人谈,逐级开展“两个责任”约谈,实现约谈全覆盖,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情况报告的内容和要求,乡党委向县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乡纪委要向乡党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向领导班子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各村党支部向乡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重要情况;村监督委员会向乡纪委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四是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机制。建立联系信访群众制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并建立专门的信访工作台账,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主动接待上访群众,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五是建立健全阳光公开机制。建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结合“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低保评定、惠民资金落实、村级“三资”管理、村级建设项目等定期公开,推行阳光政务、阳光村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通过文化长廊、廉政漫画、廉政书籍、庙会集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全乡党支部都设有廉政书架、廉政宣传专栏、反腐倡廉格言警句等。二是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
四、加强执纪监督,严格正风肃纪。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室建设。为乡纪检监察室配齐专用的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执法仪等办案设备,保障办案条件和安全。二是严格落实“三转”。对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分管工作进行重新调整,除纪检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使纪检干部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始终做到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全面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职责。三是加强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乡纪委定期不定期的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和村干部坐班进行明查暗访,整治干部“懒散慢”行为,监督检查农村“三资”管理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以来,乡自查案件2起,办结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