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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履职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4

住建局履职报告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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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行政最根本的其实是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行政权力的行使,基本要求就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目前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存在的问题也较多。笔者认为可以从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论文关键词]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 信息 程序

党的十七大上,明确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对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阶段,随着我国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与过去相比进步很大,但从总体上看,它的上升空间还是很大的,因为目前的行政执法状况还存在较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也很多,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比如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或者是本身行政制度上的缺陷等等,都会造成违法的行政行为,破坏了政府的形象、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最终影响到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法制化进程。本文从两个依法行政案例入手来分析和探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县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提供基础。

一、依法行政案例简介

案例一:某市有限公司诉该市规划局信息公开一案

基本案情:原告某市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5日向被告该市规划局邮寄了六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被告以纸面快递邮寄方式向原告公开对北京东路88号房屋(以下简称“88号房屋”)进行拆迁和建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包括附件、附图)及其申报材料等六项政府信息。被告规划局于2011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原告快递邮寄公开了六项政府信息中的两项政府信息内容,其余四项未予公开。对于未公开的四项内容,被告仅仅通过电话告知原告不能公开的原因以及需要原告更改申请的事项等,但未以书面形式予以告知。

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于2011年9月28日向原告作出书面告知,告知原告“你单位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较多,有的信息不存在,有的内容描述不准确,有的涉及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因此,我局只能向你单位提供部分可以确认的信息,……现以书面形式再次告知你单位,我局将根据你单位更改后的申请内容,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法院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判决确认被告规划局针对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未予公开的内容未给予告知的行为违法。

案例二:张某诉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基本案情:2012年5月10日,原告张某所有的位于该市健康西路57号a栋204号房屋被拆除。同年5月17日,原告向被告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寄出《查处申请书》,请求被告查处违法拆迁行为。被告于2012年5月20日收到查处申请书后,对原告申请查处的事项予以调查了解。同年6月1日,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向被告作出书面情况汇报。因原告向市纪委反映被告行政不作为,同年8月6日,被告将相关情况向市纪委作出书面汇报。由于一直未能联系上原告本人,所以被告未能对原告作出书面回复。后,原告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起行政复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2年12月23日作出《[2012]苏建行复(决)字14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告就原告申请查处事项作出的相关行政行为。

法院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责令被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原告张某的申请予以答复。

二、行政机关败诉原因浅析

(一)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研究不深

案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无论政府信息能否提供,行政机关都应作出回应,都有告知的义务。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条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告知的方式,但此行为属于行政机关针对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所作出的回复,应当采用书面告知形式。本案中,针对原告六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公开了其中的两项政府信息,对于其余四项政府信息和上述已公开的两项政府信息中的申报材料能否公开以及相应理由,被告未采用书面形式予以告知,不符合相关规定。鉴于被告在本案审理期间已经向原告作出书面告知,但原告经法院依法释明,仍坚持诉讼,故应确认被告不予告知行为违法。案例二,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申请人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案中,原告于2012年5月17日向被告寄出《查处申请书》,被告于同年5月20日收到该《查处申请书》,原告认为被告未及时履行法定职责,有权提起诉讼。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本案中,原告申请被告查处其所有的位于本市健康西路57号a栋204号房屋未签订拆迁协议即被强行拆除的行为,被告自收到原告申请之日起60日内未对原告予以书面答复,属不履行法定职责。

(二)行政机关程序意识不强也是导致败诉的原因之一

针对行政相对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不能或无法公开部分,被告未能予以书面告知或答复,而仅仅通过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申请人修改相关申请事项,显然不符合相关程序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60日内必须给与申请人书面答复。

综上,县(区)级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较淡薄,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目的有利益化趋势,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推进;三是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对程序的正当性关注较少,审查程序把握不够严格;四是基层行政执法力量相对不足,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等。

三、对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建议

从司法审查层面看,建议行政机关通过以下途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行政矛盾纠纷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当前,行政诉讼案件涉诉上访及涉稳定因素增多,要有效化解行政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协调和解是首选的解决途径。因此,行政机关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角度,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重视法院提出的协调建议,作好在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各个阶段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共同构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综合调处机制,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引发的社会矛盾。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区各级行政机关应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法制讲座、集体学法等形式,使领导干部掌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制度。行政机关尤其是案件多发和败诉较为集中的部门,要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为民、务实、清廉”教育的同时,加强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收集证据、履行程序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例如:县区政府法制办可以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新上岗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卫生、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岗位专业培训等。通过各项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行政执法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要不断加强案件审查工作,充分发挥集体把关机制的作用。对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要从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运用、程序把握等各方面把好审查关,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还要完善事后监督机制,发现错误及时加以纠正。

(四)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实践表明,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案件庭审和协调的情况下,原告方更愿意心平气和地在法院主持下与行政机关进行协调,同时双方实质争议焦点能及时得以解决。建议党委、政府以文件形式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工作业绩考核,定期予以通报。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培训工作,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行为常规化、作用实效化和效应最大化,使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真正成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抓手。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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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作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韩志然主持开幕大会。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共有委员526人,出会的委员485人,符合法定人数。

任亚平在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2014年是本届政协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面推进履职创新的一年。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新思路、新部署,凝心聚力、议政建言,不断创新履职方式,着力提升履职成效,为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一年来,常委会强化引领,保持与自治区党委思想一致、目标一致,不断巩固了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运用优势,努力畅通发扬民主的渠道,初步建立了民主协商的制度和机制,依次开展了有计划的民主协商,积极推进了民主监督工作;服务大局,紧扣打造亮丽风景线建言献策,努力提高建言议政活动的质量,更加注重社情民意信息质量的提升,有效推动履职成果转化运用;开拓创新,主动提升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注重界别活动的开展,努力增强履职能力建设,严格规范了各项履职活动,有效改进了提案工作;凝聚共识,动员各方力量共建美好家园,继续推动党派务实合作,大力促进民族和宗教关系和谐,积极开展港澳台侨人士工作;主动作为,落实党委和全国政协交办的重要任务,努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认真联系指导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全力配合全国政协的视察调研活动。

任亚平强调,当前,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依法治区处于关键节点,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社会矛盾仍在凸显期,“十三五”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北疆亮丽风景线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工作有了新的要求,自治区政协事业发展既任重道远,又大有可为。做好自治区政协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十二、十三次全委会议部署,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自治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进程中,展示新作为,作出新贡献。要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要明确使命担当,把积极为改革出实招、为发展谋良策、为稳定增共识,作为人民政协的职责使命;要力求精准发力,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以知情明政为前提,突出重点、盯住难点、跟踪热点,深入调查研究,集中建言献策;要推动履职创新,把创新作为发展政协事业的根本,把改进工作作为政协履职的常态。

任亚平要求,做好今年的工作,一是学习成效要有新提高。要结合政协履职重点,突出思想教育,注重形势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和政协工作队伍。二是协商民主要有新进展。要把年度协商计划作为推动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经验,高质量制定计划,高水平开展协商,高效率转化成果,注重前期准备,着力改进调研视察工作,为开展协商活动奠定扎实基础。三是团结联合要有新局面。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为自治区改革发展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正能量、提供良方略、促进善治理。四是民主监督要有新突破。要进一步强化常态监督、加强协调联络、突出监督重点,结合实际,适当组织有针对性的民主监督和协商议政,开展具有监督性的视察调研活动。五是专委会工作要有新进步。专委会要更多地做好履职策划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协重要工作部署,更多谋划具有特色的履职载体和履职品牌,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六是界别活动要有新作为。要由政协各主席和专委会分别联系,界别小组长带头,委员积极参与。要不断拓宽眼界,选准议题,精心组织,进一步创新界别活动形式,为界别活动拓展更大空间。七是提案工作要有新成效。要拓展提案来源,强化提案筛选,探索推动提案公开,完善提案交办机制,推动优质提案进入协商范围。八是成果转化要有新举措。要准确把握工作大局,注重从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期盼、政协有能力做好的课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参政参在关键处、议政议在点子上。要把握好成果报送时机,成熟的履职成果要及时形成专题报告。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常海作了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1月29日下午,历时5天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呼和浩特胜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群策群力,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作出更大贡献。

下午3时整,闭幕大会开始。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共有委员526人,实到475人,符合法定人数。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闭幕大会并讲话。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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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述职报告2

[概念解说]

述职报传是领导者个人对一个时期内执行岗位职责的实践活动进行自我评述的总结报告。其主要作用是使上级或人事部门和群众细致地了解和评定个人和集体的政绩、预测其发展潜力,促使其忠于职守、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格式内容]

述职报告实为一份个人总结,其格式内容可参照《总结》的写法。

[范例参考]

述职报告

xx市人大常委会:

我从1993年2月起任xx市分路局局长,党支部书记。几年来,我忠诚党的事业,严于律己,严格管理、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使单位的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年年被省市评为'好路局';1993年、1995年连续两届被省、市、县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局党支部年年被xx市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或'红旗党支部';今年又被xx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我本人,年年被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年年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被xx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转业干部'称号。

现将我履行职责情况作具体汇报:

一、依法履行职务情况

我局是主管xx市内国、省、具遣公路养护生产及养路费征稽工作的职能部门,现管养线路12条218.8公里,再加上今年5月1日开始接养的xx部队营区15公里'军民共建文明路',合计233,8公里。养护道班15个。在职人员208人,离退休人员人,合计304人。面对这样一个线长、点多、人员散,劳动强度大,离退休人氕多,经济负担重的部门,我是这样开展工作的。

(一)加强公路养护,以优良路况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公路主管部门,服务的载体是公路,服务的对象是车主,服务质量的考评标准是好路率。为了完成xx市公路局下达的年末好路率80%,年平均好路率78%的任务指标,我采取的措施是:

1.抓住重点,全面养护。(略)

2.抗击自然灾害,积极抢修公路。(略)

3.抓文明样板路建设,树xx市的交通形象。(略)

(二)尽心尽职,抓好公路建设工程

由于国家连续几年实行经济调控政策,我局无法向银行贷款,1992年借银行的1000万元本息至今难以偿还。因此,目前上马的四大公路工程全部是xx市公路局计划投资的。我们xx局的责任是代表建设单位进行施工管理,协调当地政府与施工队的关系,抓好征地和拆迁工作。

(三)强化征稽、路政工作,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略)

(四)关心职工生活,致力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略)

(五)坚持两手硬的方针,两个文明建设一手抓。(略)

二、廉洁自律情况

几年来,我能自觉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特别是《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出台后,我要求自己做到:

1.按守则自律。上级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我争取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做个称职的第一把手。

2.用制度自律。我严格按本局制定的廉政措施办事。在人事问题上,凡干部和职工的招工、聘用、提升、奖惩、房建工程等重大问题,都经支委会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不立'小山头',力求秉公办事。在经济问题上,计划外超过1万元以上的一切开支,都需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3.以'局长'自律。一局之长应该是本局干部职工的表率,两个文明建设的'领头雁'。因此,我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我不是以'局长'自居,寻求索取,而是以'局长'自律,讲求奉献,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和权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经济困难时,遇到棘手问题时容易产生急躁情绪。

2.充分发挥副职干部的助手作用不够。

3.制定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的地方不少。

四、今后的设想

1.(略)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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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市政协十二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决定了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讨论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常委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政府工作报告、规划纲要和政协的两个报告进行认真、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为顺利召开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奠定良好了基础。

去年是我市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取得新胜利的一年。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中央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国内外产业、资本加速转移等历史机遇,积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突出“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主题,紧紧抓住工业化、城市化两篇大文章,推动合肥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跨入了新阶段。

一年来,市政协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在中共合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广大政协委员,在围绕第一要务、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优势,服务跨越赶超,关注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把握两大主题,增进民主团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呈现出锐意进取、蓬勃繁荣的生动局面。

不久前召开的市委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为我们描绘了今后五年合肥的宏伟蓝图和美好愿景。处于两个五年规划交替之际,如何服务好新一轮发展大业,为合肥美好的明天再立新功,身为一名政协委员,我们深感责任在肩,义不容辞!

“十二五”是合肥厚积薄发、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经明确,新的任务召唤我们以崭新的姿态踏上新的征程。我们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舍我其谁的决心、勇往直前的魄力,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突破、真突破,在思维方式上有新转变、真转变,共同开创合肥更加美好未来。要服务大局谋发展。能识大局,方能谋划大事;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无旁贷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从大局的高度,从全局的视野,谋大势、议大事,集中力量就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事项履行职能,使政协在促进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要多措并举为民生。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始终坚持把重视民计民生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要凝心聚力促和谐。“天地之气,莫大于和”。我们要广泛凝聚各党派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着力做好团结联谊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和谐环境,促进共同目标下的大团结、大联合,始终如一做到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干群同力,共同开创合肥更加美好未来!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政协履职成效。新时期新阶段,赋予了人民政协新使命,需要我们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勇气破解难题,以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把创新作为推动政协事业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强履职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质量,为推动合肥跨越赶超创造新的业绩。在指导思想上,要认真贯彻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围绕科学发展谋划工作,紧扣科学发展开展工作,把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衡量政协工作的重要尺度。在工作思路上,按照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要求,选择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摸清实情,探究对策,多做战略性、前瞻性的深层思考,多做针对性、操作性的系统性研究,多提高水平、有见地的计策建议,使政协所建之言见解独到、所献之策立意高远,与党政决策需啊贴得更紧,与广大人民群众贴得更实。在工作方式上,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靠团结凝聚力量,靠民主促进和谐,靠智慧助推发展,为市委战略决策的实施,提供强大智力支持,为推动我市经济的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创造新的业绩。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完善政协履职制度。要着眼于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站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积极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中共合肥市委领导下,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从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发扬民主、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开展政治协商、强化民主监督、深入参政议政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在邀请党委政府负责人到政协常委会通报情况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协与党委政府的协商程序,使政治协商工作更加郑重有序。总结开展民生工程大视察、提案督办评议活动、反映社情民意等实践经验,探索并制定一些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规范化制度,使民主监督工作更加注重实效。结合政协专委会、界别与党政对口部门工作联系的实际,建立政协专委会和界别与党政部门沟通交流常态化工作机制,使参政议政工作更加扎实广泛。以重点调研为契机,强化两级政协的工作联动机制,以视察考察为纽带,巩固与上级政协与兄弟市政协的履职合作机制,把人民政协联系广泛的整体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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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传是领导者个人对一个时期内执行岗位职责的实践活动进行自我评述的总结报告。其主要作用是使上级或人事部门和群众细致地了解和评定个人和集体的政绩、预测其发展潜力,促使其忠于职守、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格式内容]

述职报告实为一份个人总结,其格式内容可参照《总结》的写法。

[范例参考]

述职报告

xx市人大常委会:

我本人,年年被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年年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被xx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转业干部'称号。

现将我履行职责情况作具体汇报:

一、依法履行职务情况

(一)加强公路养护,以优良路况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作为公路主管部门,服务的载体是公路,服务的对象是车主,服务质量的考评标准是好路率。为了完成xx市公路局下达的年末好路率80%,年平均好路率78%的任务指标,我采取的措施是:

1.抓住重点,全面养护。(略)

2.抗击自然灾害,积极抢修公路。(略)

3.抓文明样板路建设,树xx市的交通形象。(略)

(二)尽心尽职,抓好公路建设工程

(三)强化征稽、路政工作,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略)

(四)关心职工生活,致力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略)

(五)坚持两手硬的方针,两个文明建设一手抓。(略)

二、廉洁自律情况

几年来,我能自觉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特别是《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出台后,我要求自己做到:

1. 按守则自律。上级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我争取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做个称职的第一把手。

2. 用制度自律。我严格按本局制定的廉政措施办事。在人事问题上,凡干部和职工的招工、聘用、提升、奖惩、房建工程等重大问题,都经支委会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不立'小山头',力求秉公办事。在经济问题上,计划外超过1万元以上的一切开支,都需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3. 以'局长'自律。一局之长应该是本局干部职工的表率,两个文明建设的'领头雁'。因此,我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我不是以'局长'自居,寻求索取,而是以'局长'自律,讲求奉献,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和权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在经济困难时,遇到棘手问题时容易产生急躁情绪。

2. 充分发挥副职干部的助手作用不够。

3. 制定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的地方不少。

四、今后的设想

1.(略)

2.(略)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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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取教训,严格整改,认真反思出现问题原因:

东出口、二标段按3月26日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面返工。路面底基层1.5米以上部分全部开挖重新回填碾压;人行道1.5米以上的石方全部清运走,换填成土方;其余各标段未开展路面施工的部分由甲方、监理方、开发区监察室进行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坚决返工。已开展路面施工的路段,有检测报告的进行抽检。没有检测报告的全部返工。各标段有施工作业面的立即增加设备、人员,局部路段24小时施工,力争将施工进度和形象抢回。住建局将对管理中不够规范的方面逐项清理加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和监管机制,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严管重罚:

在此次检查中相关管理部门、施工单位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处罚,整改不力的施工单位进入红桥新区建设单位的黑名单,并上报上级建设管理部门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列入市建设单位黑名单。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入红桥新区黑名单。此次就红桥路东出口、二标段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处罚如下:

(1)东出口施工单位(省建三公司)在道路底基层施工中,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局部位置的粒径过大,造成一定的质量隐患,就以上存在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在监督部门的参与下立即开展检测工作,对密实度达不到要求的路段加以整改;二是对东出口施工单位处以10万元罚款;三是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的履职不到位,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四是对东出口的相关责任人现场负责人韩宝军、现场代表杨雷、住建局局长陈勇进行戒免谈话。

(2)二标段施工单位(省建四公司)在施工管理中,项目部五大员与施工合同的人员不相符,施工进度缓慢,造成了恶劣影响,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一是施工单位省建四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与合同中明确的人员不相符,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不符,按合同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整1人处以10万元罚款,决定对省建四公司二标段项目部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要求省建四公司立即加以整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负责项目部工作,否则甲方将接管项目部工作。二是业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合同的相关职责,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对业主现场代表李林进行戒免谈话。

三、各参建单位认真履职

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特别是开发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廉洁从政

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自律,施工单位必须清清白白干工程,否则既害人又害己。前期有不廉洁行为的,立即向组织交代清楚。

五、下一步开发区住建局规范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一些因素,及早制定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矛盾协调和处理机制,明确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监督,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各项工程按时完成。特别是未开工的项目,要抓住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快组织实施,尽早投入使用,发挥应有效益。

(2)进一步加强监管,保证质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建立规范有序、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招投标管理体系,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严肃基本建设程序,始终重视加强质量管理,把每个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切实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3)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及流程。一是制定红桥新区建设工程规范流程。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分步、分项验收管理规定。三是规范与开发区相关部门的衔接。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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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评估目的

全面检查评估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和住房保障职责情况,查找和解决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优化职能配置,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提高行政效能。

二、检查评估对象与内容

检查评估的对象为省、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

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一)落实“三定”规定有关环境与水、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及住房保障职责和责任情况,查找并研究解决履行职责存在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及职能配置盲区。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河道采砂管理、矿泉水和地热水管理等多部门负责事项职责分工的情况,是否存在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等问题。

(三)开展环境与水、土地、矿产资源保护专项治理整顿和执法检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四)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处置环境污染、资源破坏事件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五)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核定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方法步骤

此次检查评估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检查评估内容,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2013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监察厅(局)。在部门自查基础上,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监察厅(局)通过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核查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情况、查验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事件处置情况、走访服务对象、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同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各县(市、区)检查评估情况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报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监察局。各市检查评估情况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并附各县(市、区)检查评估情况报告,于10月18日前分别报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监察厅。市和县(市、区)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监察厅将对部分市和县(市、区)的检查评估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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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纪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委办〔20***〕14号文件),现将我局20***年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两学一做”和宁波机关事务系统开展的“忠诚、勤勉、务实、廉洁”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提升机关后勤管理水平,为机关后勤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今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责任落实

年初,局党组按照《奉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党风廉政面临的形势,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通过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二是6月初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如何做好“两学一做”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忠诚、勤勉、务实、廉洁”主题教育进行了部署。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科室、下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签约书》。全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专三书一报告”制度,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服务质量。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律意识

今年以来,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和反腐教育宣传工作。一是系统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在全局会议上集中学习7次;由局党组副书记孙耀同志给全局党员干部讲授了《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和《严以律已、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专题党课;以讨论会的形式,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了“五查五看”、“四讲四有”活动。二是专题教育。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到宁波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组织全局党员同志到宁海柔石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三是谈话教育。按《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全年共进行集体谈话4次,日常廉政谈话6次,信访监督谈话3次。

(三)加强源头治理,健全惩防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今年根据纪检组的工作部署,我局对重大事项备案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对重大金额支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公务用车等向纪检组进行了季度备案;对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强化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继续落实“局长主管预算,财务分管局长负责执行,分管纪检监察局长全程监督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年初我局制定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督促机关各部门采取公务卡或转账支付方式,并实行大额现金审批制度,对国有资产进行属地化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性。三是强化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今年我局重新制定了《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明确了50万元以下的维修装修项目的审批程序,确保了该类工程项目的规范建设。四是规范车辆使用。局内审小组对车辆服务中心车辆维修、装潢、定点加油和固定资产管理及处置等进行了内审,车服中心对内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规范采购流程。根据《机关食堂采购管理补充规定》,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机关食堂采购管理工作组和采购工作小组,建立了请购、采购和验收等制度,要求采购管理工作组成员每星期集中讨论确定供货商,并与备案的四十四家定点采购商签订《物资定点采购诚信经营承诺书》、确保透明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六是推进效能建设,开展八项规定监督检查。根据区纪委安排,协助开展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节能、楼堂馆所、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共对全区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检查11次、共计42家单位,目前我区一级独立办公单位和镇、街道能耗统计监管已基本达到全覆盖;办公用房检查6次,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后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今年我区车改整式启动实施,封存党政机关公务用车29辆,全年共开展公务用车违规使用专项检查2次,将调查核实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区纪委党风室,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公车使用管理。七是严格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前,做好提前动议、充分酝酿,今年招录下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1名,编外人员7名,均做到了组织到位、程序到位、监管到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局党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今年来,局党组结合机关后勤工作特点,围绕“三条例一办法一意见”开展特色工作,在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改革,继续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管检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社会化改革,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驾护航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但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如何与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新常态有机融合,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深化。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科室、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流于表面,有的抓不住重点、找不出问题的症结或拿不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有时往往只停留在开会、学习、发文件和搞活动层面,深入到具体业务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不多,有的只是为完成布置的任务而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发展大局以及实际工作结合得不够,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以致党风廉政建设的有些内容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用。

三是制度执行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局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制度执行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在“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制度上,我局虽已建立了内部审计、财务管理、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管机制,但由于人员配置、个人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局限,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加强队伍建设引进第三方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从全局的情况看,尽管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干部职工学习和培训,但总体上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和素质能力等,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职能拓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干部素质能力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制。从问题整改入手,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重点要抓好年度目标、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督查,抓好违反“四风”问题的明查暗访,确保各项规定的刚性约束;抓好干部综合素质培训,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完善“三重一大”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廉情分析,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清廉的工作氛围,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积极研究,主动参与,加强督查,着重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全局干部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一致,有效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一)全面主持廉政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一年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情况。在领导班子内强化“一岗双责”意识,督促班子成员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各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厉行自我约束。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按照《党章》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机关事务后勤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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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科学、规范、精细、严密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为目标,着力构建“网络健全、指挥有力、运转协调、管理到位、责任量化、标准精细、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完善城市管理功能、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建设环境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工业旅游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依法管理,按职责办事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二)坚持严密管理,细化责任的原则。要将城区环境秩序管理的各项责任,按权属关系,落实到每个单位、企业、乡村、沿街门店,做到严密对接,无缝隙落实;

(三)坚持服务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要按照方便群众,服务市民的要求,在合理规划、加快建设便民市场、交通设施、道路、垃圾收集站(点)、公厕等硬件基础设施的同时,要加强便民服务的规范管理,按照“菜篮子”进小区、进小巷、进市场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市场,加强管理。按照交通秩序保畅通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停车位,解决乱停乱放问题,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交通管理,解决无序行驶、车辆堵塞问题。按照垃圾清运日产日清的要求,合理布点,规范收集,及时清运;

(四)坚持统一管理,联合执法的原则。在明确监察、住建、公安、交通、林业、民政、邮政、电力、报社、环保、工商、卫生、通讯(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分工,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管理、联合执法、反应迅速、处理及时的城市管理联动处置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的常态化、高效率运作;

(五)坚持严格履职,强化监督的原则。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各有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坚持高质量管理,高效率运作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提高管理质量,提高管理效率;

(七)坚持认真考核,严肃奖惩的原则。要建立城市环境秩序管理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采取动态考核、外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奖优罚劣,推进工作;

(八)坚持发动群众,全民参与的原则。要把教育和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争做文明市民、维护城市美好家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

三、管理机制

按照明确管理任务、质量标准,明确责任主体、监督主体的要求,强化部门城市管理职能,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有关乡镇(办事处)、村委、城区居民相关责任,增强城市管理的整体合力,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环境秩序管理的标准化、常态化、无缝隙、全覆盖、无死角管理。

(一)明确责任。

1.市住建局负责道路维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公共绿化、花园式机关庭院建设)、城市照明和市政工程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工作;

2.市规划勘测局负责按照《市城区总体规划》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建设行为,监督和组织拆除违规建筑,加强广告的规划和管理;

3.市公安局负责打击破坏城市公共设施、张贴非法小广告和喷涂数字垃圾广告行为;负责交通运输噪声监督管理,配合环保、文化、工商部门做好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组建城区环境秩序管理公安应急分队,配合住建部门做好执法管理工作;

4.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修、管护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组建城区环境秩序管理应急分队;

5.市民政管理部门负责街名路牌的设置和维护,负责社区公益设施和社区环境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6.公路分局负责国省道过城区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及养护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7.电力、通讯(移动、联通、电信)、供热、供水、燃气等企业及排水、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设施权属单位,负责各类管线、井盖、变电箱、控制柜及架空管线、杆架等设施的维修、养护、安全和清洁等工作。

8.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各种户外广告的内容审批和营业执照的发放,要把城市规划、建设、市容环境的管理要求,用地合法性,是否具备经营条件等作为前置条件,由有关部门先把关审核,再行审批,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审批和发放。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小吃摊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要按照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和食品卫生的管理要求,严格监管。

10.林业部门负责城郊公共绿化的规划、组织、管护等工作;

11.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承担“门前五包”日常管理、清雪铲冰责任,遇有暴雪等特殊气候情况,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责任单位经营者积极配合。

12.市环保局负责城区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监督,督促各责任单位和经营者认真履行环境治理职责,承担城市噪声污染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直接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公安、经信、文化、工商等部门做好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

13.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城区环境秩序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有关监督检查制度和问责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城市管理的高效率运作。

14.各新闻媒体负责对城区环境秩序管理的宣传报道,推进城市居民遵纪守规素质教育。

忻府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统一管理要求,履行好本辖区或经明确划归本辖区管理的城市环境秩序管理职责。

(二)统一管理。

城区环境秩序管理是一项繁杂的综合管理工程,是一项社会管理工程,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强管理。

市住建局要充分发挥12319城建服务热线职责,调整人员,加强力量,组建城市环境秩序管理指挥中心。承担整个城市环境秩序管理的信息汇总、投诉接收,统一指挥调度职责,按照各项城市管理内容的责任划分,及时向责任单位发出处置问题的调度指令,按联动管理机制要求进动处置程序,限时处置,办理结案。

城建监察支队承担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巡查职责,按区域、街道、路段、管理网格明确每个巡查员的巡查责任,每日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挥中心,立案处置。忻府区和开发区要按照统一要求确定巡查人员,明确巡查责任。

(三)联动处置。

各城市环境秩序管理职能单位按照“发现—立案—指令—处理—核查—结案”六个环节的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工作流程,根据城市环境秩序管理指挥中心发出的指令,及时安排具体管理人员赴现场处置,处理结果速报指挥中心,同区域城管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核查结果回复指挥中心,予以结案。要组建城市管理治安小分队,配合住建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针对特殊问题,与住建、工商等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随时出现,及时处置,动态管理,始终保持良好环境秩序。

四、管理标准

按照要求严格、目标明确的原则,确定城市环境秩序管理的各项标准。总体要求是:街道平整;建筑符合规划要求;市容市貌美观整洁,户外广告、商业牌匾、标识等设置符合规划和规范要求;市场秩序井然有序,无乱摆乱设,占道经营现象;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干净,无乱倒垃圾和垃圾积存现象;交通设施设置合理规范,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乱停乱放、违规占道行为;加快提高城市绿化率,按生态城市的绿化标准严格管理。各项内容的具体管理标准,另行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管理原则的正确贯彻,保证管理机制的高效运作,要确实加强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对执行联动机制全过程监督。一是加强对巡查队伍的监督检查,督促巡查员履职尽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挥中心。二是加强对网格化管理具体责任人的监督,看是否主动发现问题,或接到指令后,积极行动,及时处置。三是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看是否按照指挥中心的指令,及时安排具体责任人,按照城市环境秩序管理的各项标准,及时处置,保证处置效果。四是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和联合执法人员的监督,看是否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有力监督检查,保证解决问题。

要发挥人大、政协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时监督,提出意见;鼓励新闻媒体随时监督,重点问题实行曝光;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主动投诉举报。

(二)加强考核激励。建立城市管理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促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对城市环境秩序管理的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要实行动态考核、外部评价的综合考评办法。按月对各管理网格内责任单位的立案数、办结率、办结时效、重复发案率进行统计汇总,按季度向市民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对群众不满意的责任单位,扣减考核分值。建立每月一小结,一季一小评,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制度,对城市环境秩序管理责任单位进行严格考评,逐月通报情况,年终进行总结表彰。

住建局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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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小额建设工程管理,提高小额建设工程民主决策程度和实施的透明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进一步在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准备实行小额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双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促进小额工程高效规范运行和健康有序开展为目标,重点围绕合同订立和履行、工程施工、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创新监管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效能,实现小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和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指小额工程是指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或者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占50%以上(含)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50万元(不含)之间,且没有进入市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的施工、勘测、设计、监理、中介咨询和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设备、物资采购等工程。

三、工作措施

1、实行建设工程公告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在相关媒体公开招标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限制招标公告的地点和范围。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招标机构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便于社会监督。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活动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实行建设工程备案制度。项目建设单位(甲方)和中标单位(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中应规定工程项目不准拆分,其格式和具体内容由甲方根据项目的情况负责制定,合同制定后报区住房和建设局把关,《工程承包合同》经把关和签订后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各保存一份。同时还必须签订《云龙区小额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以下简称《廉政合同》),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区纪委、区监察局各保存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的报备由各街道纪工委和区各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

3、实行公示教育制度。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后,在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开工的同时,要把廉政合同进行公示。按时将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投标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廉政执行情况,以及附属工程、增减工程、装饰工程等情况进行上墙公示,增加建设工程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及时组织单位职工学习廉政要求,重点教育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法人、财会人员、采购人员和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管理人员,自觉履行和监督执行合同条款。廉政合同公示和廉政教育,要有文字记载,并归入档案,接受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是执行《廉政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对《廉政合同》的贯彻执行负有领导责任。

4、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对执行“双合同”的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要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和健全工程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要将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区纪委、区监察局。工程建设期间,区纪委、区监察局和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组织相关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检查意见和整改意见。同时将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双合同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自身责任。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迅速行动,切实履职。各单位要切实履职,拿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保证对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双合同制度的规范、到位。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开展工程建设各环节现场管理工作,全面担负起本单位实施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住建局履职报告

[论文摘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行政最根本的其实是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行政权力的行使,基本要求就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目前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存在的问题也较多。笔者认为可以从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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