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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4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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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乐游萧萧”为你整理了这篇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2020年度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2020年度述职报告

2020年,在仪征市委、市政府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本人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党组成员,按照“树立新观念,拓展新载体,谋求新突破”的指导思想,不断继承创新,找准依法治国的切入点,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度和广度,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本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局务会工作中具体部署此项工作。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本人带头在全局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上集中学习了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了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加强法治建设是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根本。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是打好两场硬仗、夺取“双胜利”的坚强法治保障。

二、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评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按照“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的原则,企业直接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我局通过内网平台统一受理、办理。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及时受理办理。二是加强执法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了企业清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一月一抽,对重点监管企业保证一年一次的抽查,一般监管企业按照执法人员数量比例进行抽查。三是构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于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我局录入省生态环境厅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并在局网站和发改委信用系统上进行“双公示”。针对信用等级评定为红色和黑色的企业,联合供电部门实施差别化电费进行惩戒。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对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采用双随机公示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局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制定仪征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并在局网站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今年共受理申请7个,答复率100%。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我局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从项目审批到执法检查,到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全面从严把控企业准入关、排污关,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联合检察院对扬州伟毅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涉刑案件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共计费用29万余元。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共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答复率100%。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0年,我局对5件行政复议按时答复率达100%,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决定执行率达100%。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我局通过12369值班电话、12345市长热线、政府论坛、上级部门转办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投诉,并依法处理,按时完成信访调查和回复。2020年,共接受群众投诉环境信访435件,处理回复率100%。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实施行政处罚和重大项目审批集中讨论制度。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和项目审查委员会,对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项目审批提交会议集中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工作。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作出重大执法决策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局案审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了重大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2、长期聘用法律顾问。本人在日常工作中反复强调,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生态环境执法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中立信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公正性。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在局网站上进行。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确立了“双随机”抽查与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与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强化重点监管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关于印发<2020年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双随机工作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企业名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等信息在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在局官方网站设置公示专栏,对于所有环境行政处罚作出后7日内,将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公开。同时,及时向市发改委报送行政处罚汇总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切实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执法队伍信息化建设,尤其是装备建设,先后购入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执法记录仪等一批执法装备,从2019年7月起,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我局在执法现场全过程使用执法平台和执法记录仪。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一直来严格执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行政裁量进行了细化、量化,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3、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我局积极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案情、移送案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20年,我局共移送刑事案件2件,有效地打击了恶意环境犯罪行为。

4、深化行政执法公众参与。从2010年起,我局在扬州市率先成立环保公众监督员队伍,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我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了自警、自省、自励、自律意识。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从制度上、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用制度管人,确保生态环境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主动公开服务承诺。通过书面和短信等形式公开行政服务承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

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我局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制度,由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出庭应诉。2020年,共出庭应诉5次。

七、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开展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以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为载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园区活动、环保摄影展、环保小知识进社区等特色活动,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健全环保公众监督机制,开展环保公众监督活动,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支持环保,增强公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试制度。按照司法局统一部署,我局组织所有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同时组织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业务培训,取得环境监察上岗证,对执法人员要求持双证上岗。

3、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我局专门设置了法制科,配备3人,包含法律专业人员1人,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法制审核工作,同时长期聘用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制工作。

八、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人员、执法车辆与当前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不匹配。由于受垂改影响,编制冻结,我局已有4年未招录新人,目前我局一线执法人员仅有13人(含化工园区),负责全市一千多家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很多时候依靠执法人员通过常态化周末加班来弥补人数上的不足;车辆不足的矛盾也很突出,全市按照扬州市局统一部署,分成5个中队进行管理,但只有3辆执法车辆,极大限制了现场执法的效率。二是缺少法制专业性人才。目前我局2名法制审核人员均不是法律专业,也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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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不得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业规范,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责,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基金经理等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

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和基金经理的任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 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 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三) 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四)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五)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七条 申请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管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一) 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拟任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申请及任职资格申请表;

(二) 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 前条第(三)项规定的从业经历证明;

(四) 最近3年工作单位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查报告或者鉴定意见;

(五) 对拟任人的考察意见;

(六) 拟任人身份、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七) 拟任人基金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八) 拟任人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九) 任职条件、任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法律意见书;

(十)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由基金托管银行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前款除第(二)项、第(九)项以外的申请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应当是中文文本,一式3份。原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

中国证监会可以通过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拟任人进行审查。考察、谈话应当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应当作出记录并经考察人和拟任人签字。

第九条 申报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机构的章程等规定作出选任或者改任的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自取得任职资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拟任人未按照拟任机构的规定履行拟任职务的,除有正当理由的外,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其任职资格自离任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任免董事和基金经理,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报送任职、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独立董事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二) 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时间;

(三) 最近3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

(四) 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五) 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任职。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 董事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 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至第(六)项、第(九)项所列材料。

独立董事任职报告材料还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具有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独立董事作出的本人符合前条第二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书面承诺。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 基金经理任职报告材料应当包括:

(一) 基金经理任职报告和任职登记表;

(二) 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 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的证明;

(四) 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至第(七)项所列材料。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职务,基金托管银行免去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免职报告材料:

(一) 免职报告;

(二) 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 免职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公司免去基金经理职务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免职报告材料。

第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免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机构改正。

第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的任职和免职报告材料进行审查。

董事、基金经理不符合法定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予以更换。任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第三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维护所管理基金的合法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不得从事与所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基金托管银行的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第二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反规定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职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未经规定程序不得离职。

第二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的活动,切实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审慎和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工作,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有关投资制度的规定,审慎勤勉,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二十五条 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确保本部门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保障基金财产的独立与完整。

第二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应当加强业务学习,跟踪行业发展动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拟任人在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中作弊,或者提交虚假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的,中国证监会3年内不受理其任职资格申请。

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中国证监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档案进行检查,对高级管理人员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记录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基金业务的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当依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予以披露。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任其他职务的,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性机构兼职。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不得担任基金托管银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任何职务。董事兼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其兼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 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二) 辞职、离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务;

(三) 拟因私出境1个月以上或者出境逾期未归;

(四) 直系亲属拟移居境外或者已在境外定居;

(五) 在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六) 其他可能影响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务的情形。

督察长发生以上情形时,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被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者被工商、税务和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及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督察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由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务,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报告。

董事会决定的人员不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董事会限期另行决定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

代为履行职务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因故同时不能履行职务,董事会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决定代为履行职务人员的,主要股东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

(一) 业务活动可能严重损害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或者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导致出现或者可能出现重大隐患,可能影响其正常履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

(三)违反诚信、审慎、勤勉、忠实义务;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建议任职机构暂停或者免除其职务:

(一)最近1年内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进行监管谈话两次以上,或者在收到警示函、被监管谈话后不按照规定整改;

(二)最近1年内受到行业协会纪律处分、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两次以上;

(三)擅离职守;

(四)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责;

(五)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按照前条规定作出建议之前,应当事先告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机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任职机构作出说明,任职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拟作出的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任职机构应当自收到中国证监会建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或者免除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银行不得聘用被按照前款规定免职未满两年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基金经理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

基金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制度,对离任审计、离任审查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三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审计报告应当附有被审计人的书面意见;被审计人员拒绝对审计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督察长、基金经理离任的,公司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金托管银行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审查报告应当附有被审查人的书面意见;被审查人员拒绝对审查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四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的,应当配合原任职机构完成工作移交,并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任职。

第四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离开任职机构后,不得泄漏原任职机构的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基金管理公司不得聘用离任未满3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或者基金经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未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擅自选任或者改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基金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决定代为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人员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

(二)违反程序免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者任免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基金经理;

(三)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暂停或者免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建议,未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聘用从事投资业务的人员;

(五)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查。

第四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管理公司董事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兼任其他职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第四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或者吊销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3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4678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2分钟,共有145位用户关注,48人点赞!

根据组织的安排,今年担任xx,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现区委《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述责述廉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认真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和对广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责任。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本人坚持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二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本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仔细倾听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接受党员监督。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本人亲自担任我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主持制定并印发我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及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亲自主持召开了3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亲自带头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意识形态调研,亲自听取党组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4.压实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法在纪前,防微杜渐。坚持“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外出报备制度,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按时报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局大额支出、医疗卫生单位大额采购、医疗设备设置注销、人事任免等均召开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选人用人中把好政治关口,坚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1.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精神和《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亲自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年内亲自主持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共15次。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2019年吸收正式党员3名,培养发展对象共3名。持续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岗”活动,亲自到基层党支部上党课,亲自带领党员深入群众家中,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深入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区委主题教育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推进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一是理论学习上加温。开展交流研讨、深化个人自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纳,及时跟进学习重要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调查研究上加力。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边调研边学习边对照检查,在调研中深化理解和感悟,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深入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深入调研本系统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民生实事、两间区级医院项目建设、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等展开调查研究,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三是检视问题上加压。立足理论学习、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重点从思想政治、“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等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四是整改落实上加码。坚持把“改”字贯穿始终,以严的标准、严的作风、严的要求抓,聚焦8个方面专项整治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着力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3.党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局中心工作同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二是……三是……四是……五是……

4.强化监督,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我始终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和基础。多次带领党组班子学习党风廉政相关文件或在全系统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观看作风暗访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考学活动,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等多形式狠抓反腐倡廉,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每逢重大节日来临,我都再三严明纪律,并辅之以督促检查,坚决遏制“节日腐败”现象的发生。改变工作作风,认真开展纠正……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活动,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深入推进政务、党务、财务公开,坚持“三公”经费、重大事项、考核结果等事项及时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坚持对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三、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1.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求真务实,克己奉公,洁身自好,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和目标追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做到大事多商量,小事多沟通,坚持重大事项班子或党组会集体研究,充分尊重每个班子成员意见,从不搞“一言堂”,从不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带头遵守局内各项制度,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教育理念,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秉公用权,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通过深入自查及对照检查,本人无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相关人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情况。

2.严格约束,管好队伍。在做好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常常教育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公正办事。不定期对重大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有不良倾向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醒,加强教育,以防患于未然。……

3.积极开展民主生活会,落实民主责任制。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参加局党组(委)、局党支部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方面

1.接受区领导提醒谈话或接受区纪委函询情况

无。

2.其他

无。

五、存在的问题

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工作圆满顺利开展,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全体同志的密切配合,他们勤奋工作、无私奉献,自己身居其中,倍感荣幸。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1.理论武装还要持续深化,灵活运用和学用转化方面存在差距。对持续深化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没有悟通悟透内涵,学习时间不够,“要我学”的意识较深,“我要学”的认识较浅,存在以干代学意识,平时没有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并学通悟透精神实质。

2.全局观念还不够强。我作为局党政一把手,自己的站位还不够高、看的不够远,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还不够强,对方针政策把握不深、不透,统筹兼顾的本领还不够强,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没有完全到位。特别……等工作措施不多,认为这是党委、政府决策的大问题,自己一个部门负责人只要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就行,自己主动想办法的意识不够。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没有真正像重视业务工作一样重视意识形态工作。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实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不够,主动作为办法不多,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做实,对如何结合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思考不够。对卫生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不够到位,“微腐败”现象仍有存在。“抓早抓小”谈话措施简单不够深刻,谈话没有针对性,对班子成员谈话多是针对业务工作。

六、下一步打算

1.加强党性修养。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原本本读原文、学原著,提升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善读善学、善思善用。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实践中提升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襟怀坦白,表里如一,不唯书、不唯上,说真话、做实事、收实效;坚持走群众路线,倾听群众的意见,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接受锻炼。开展领学带学督学,带头到基层党支部上党课。

2.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章》以及《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纪意识,用党纪党规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把规定要求有效落实在工作和生活的细节之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坚持把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担在肩上,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率先垂范,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抵御腐朽思想和“围猎”腐蚀,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到工作上从高从严,生活上从简从朴,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好清正廉洁的表率。严格执行党组班子议事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

3.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以饱满的激情投入工作,确保省、市、区交办的各项工作顺利落地。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注重稳扎稳打,按照高质量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按照……的总体思路,抓好……

4.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亲自抓、带头管、负首责;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协助一把手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年要召开研究部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日常,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不会抓、抓不好的问题。二是加强阵地管理,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防火墙”。督促……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阵地管理,加强舆情监测,安排专人加强监测,定期分析研判,排查风险漏洞、弄清薄弱环节,制定完善管控措施,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特别要把网络阵地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切实维护我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网络意识形态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努力不断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思路,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好自己的工作,努力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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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 月 11 日)

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在2017年度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带头抓好整改承诺。对照2016年度党建述职查找的五个方面问题,按期整改完毕,3名青年教师递交入党申请书,老党员主动传帮带,89名党员主动补缴党费,4个支部开展组织活动36次,7名党员受到了各级表彰奖励,14名党员被评为“共产党员示范岗”。(二)带头抓好党建履职。7名党委委员分别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组织“真抓实干,脱贫攻坚”主题党员日活动,调阅三会一课资料5次,召开3次民主党派座谈会,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月公示党建责任清单,分级履行清单。(三)带头抓好专题教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带头上党课8次,撰写了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并组织了全体党员到苍溪县、旺苍县学习考察党建示范先进经验,走出去开阔视野加强交流。(四)带头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召开干部大会35次,33名干部梳理“一岗双责”履职清单,带头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组织开展了“小兵·大爱”强师德师风、助成长成才专题教育活动,我以《迈稳第一步、当好引路人》为题作了专题宣讲,组织党员教师业务培训18次,55名党员参加课题研究,89名党员参加各类赛课活动,现已培养3名特级教师、16名省级骨干教师、4名市级名师。(五)带头抓好党建扶贫工程。积极落实推进脱贫攻坚三十三条措施,4名驻村工作队员轮流到村,第一书记每月驻村达到28天,33名干部结对帮扶普安镇剑西村54户贫困户,开展入户走访180多次,开展2次“走基层、送温暖”活动,与村委签订“以购代扶”协议,蔬菜产销结对的校村合作共赢模式在全市得以推广。(六)带头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召开16次教职工大会,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168人次撰写心得体会,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七)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召开8次党员大会,学习贯彻“两条例两准则”,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规定要求,党员背诵党章宣誓,撰写自查报告,签订承诺书。认真履行“两个主体责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在食堂经营、商店管理、教师绩效考核评优晋级等重大问题上,征求师生意见62次,让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建成了“廉洁示范学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问题:(一)思想教育重口号轻落实。在我的工作行事历中,更多地关心、关注教育教学业绩,抓教育教学管理措施多,抓思想政治建设办法少,导致个别党员、教师党性不强,过多讲条件讲待遇,过多的抱怨责任和压力,忘记了剑中人必须承担的更多、付出更多。(二)组织生活重形式轻实质。片面认为高中教学时间紧、任务重,导致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流于形式,未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出现了抓教学和抓党建“两张皮”的现象。(三)党建落实重宏观轻微观。日常党建工作分配给副书记,对常态的工作开展疏于指导,听汇报的多,亲力亲为的少。如支部党建工作虽实行了目标化管理,但一年来专项督查仅4次。(四)党风廉政重提醒轻警戒。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监督缺位,对个别干部身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只作一般提醒,认为不是“重疴”,就没下“猛药”,没有起到警戒作用。

原因分析:(一)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不够。一直认为自己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于是对理论武装认识重视不足,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如何“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等问题的思考不深入。(二)对政治纪律执行力度不够。认为自己为人友善,处事谨慎,不想得罪人,从而放松了对自己及身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再教育。(三)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自己先后在多个学校担任领导,大多负责教学业务工作,认为党建工作务虚多,不易出成绩,内心就不够重视。(四)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认为学校主要是教书育人,不易贪腐,廉政建设走走过场,喊喊口号,下深水、动真格少。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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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nkyong”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来,我镇在湘桥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业务指导下,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固本强基,集中精力抓落实、抓巩固、抓提升深化,坚定不移推动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一、加强理论学习

铁铺镇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多次在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镇党委书记刘习明要求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来,我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一是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持续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对镇、村防控工作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及时发现并整改防控工作薄弱环节,巩固前几阶段的防控成果。二是坚持严格按照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切实落实好防控责任和措施,我镇没有居家隔离人员。三是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面落实超市、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防控措施;加强校园防控,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的工作,确保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四是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压实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共同防疫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铁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目前,铁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已完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采用epc模式、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合同签订、养老保险方案、勘察及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等工作。委托房测和评估单位,配合村委会组织村民对污水处理厂征地范围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现场进行登记确认,引导村民自行拆除地上附着物。总体规划调整、环评、征地手续办理同步等工作进行。完成项目设计施工公开招投标,候公示完成后确定施工单位,预计11月4日进行监理公开招投标。

2、卫生健康学院和潮州技师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征地约458亩,到目前征地及清表工作已基本完成。潮州技师学院拟征约400亩,已完成征地及清表338亩。

3、坎下湖电排站重建工程:工程规划总投资3500万元,上级投资2100万元,目前已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完成工程量约85%,我镇正在全力加快工程进度,预计春节前完工。

4、道路交通:“四好农村路”建设2019年改造总里程5.03公里,涉及各村已完成改造任务;2020年改造总里程9.68公里,目前改造工作已经启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计32公里其中隐患里程20.192公里,预计投资205万元,已完成设计图审核,工程造价送区财政局预算审核后发现政策支持性资料缺项,无法财审,已向湘桥区住建局报告。

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脱贫攻坚方面。我镇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积极理顺工作机制,抽调骨干力量,高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全镇贫困户已经实现全部脱贫。第三季度主要继续落实各项保障政策,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果蔬、茶叶种植等特色产业扶贫和小额贷款等帮扶项目已逐步产生效益,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镇、村领导干部和各帮扶干部继续对帮扶对象档案资料、系统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助学、提供就业岗位、住房修缮等渠道,助力脱贫攻坚。

2、农业农村方面。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赋码工作,目前已有19个村完成,5个村正在进行赋码。二是大坑鱼池头、詹罗田詹厝、梅州板老人组前、坑门东寨、仙岩后头园、巷口寨前池、石板绞埕、坑巷松下路宫前、灰荣桃园老牛屠、石坵头谷仓前、桂林村委前面、小溪宫前埕、山后尾厝区、溪头许南美老人组前等14个村的公厕建设工程,已完成立项,正在财审。三是13宗水库标准化建设,已完成水库自动测报系统安装,和应急物资储备。四是美丽乡村智慧气象大啦叭项目,已安装气温、雨量、湿度、风速、风向、实景等气象要素观测;正在建立气象应急广播系统公众号。五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目前已研究上报了各示范村所需垃圾投放点数量、垃圾收集点数量、大件垃圾分拆存放点数量和改造提升垃圾中转站数量。第三方玉瑶山庄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调研。六是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已向区农业农村局请款,东山前已签订协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大坑村已完成项目设计。七是美丽乡村建设7个示范村项目,由玉瑶山庄对7个村制作进村指示牌,目前已完成设计效果图。八是石坵头、灰荣、桂林等三个村第一期雨污分流工程,正在初步设计阶段。九是“三资”清理工作,清产核资完成系统上报,清理合同完成,资金承包款项数据已落实定期更新。十是森林防火、秋季防疫、河长制等各项工作,也在正常有序开展中。

3、“创文”“创卫”方面。按照市、区“创文”“创卫”工作部署和对我镇开展督查反馈的问题,我镇认真落实对照整改,对创建工作中宣传氛围、交通环境、卫生环境等薄弱环节,逐一进行针对性整治。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前后,我镇进一步针对高速公路出入口、主干道、工业园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绿化整修、交通秩序等大排查大整治,为广大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

4、人口普查方面。全镇普查小区169个,全镇两员120人,其中普查指导员31名,普查员89名。我镇已召开两场专题培训会,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目前各村正在加班加点,利用晚上、周末等时间,入户开展普查工作中。

5、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落实镇区和各村常态化保洁制度的基础上,镇、村继续深入整治,巩固“创文”“创卫”工作成效。镇卫生部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同时引导各村全面定期消毒,保持辖区环境整洁卫生。今年来共开展综合整治354次,清理垃圾4894吨,落实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整改488处。二是有效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我镇组织施工队,动用大型挖掘机、船等机械,对沟渠的水面漂浮物进行清障清淤;投入资金50万元,开展深入整治和堤段管护。加强生态环境日常巡查和监管,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深入开展散、乱、污清理整治,对辖区内存在偷排、乱排污水的凉果加工企业和排污手续不齐的企业采取断电停产和关闭等措施。

6、社会环境稳定方面。一是全面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我镇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国庆节等重大时间节点的安保维稳任务。推进“三个攻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化重点村整治,通过整治推动村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上级交办我镇线索6条,办结6宗。今年来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查处涉赌人员22名、涉黑涉恶人员2名、破获刑事案件2宗。派出所共立刑事案件46宗,破获刑事案件23宗,查处治安案件18宗,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9名,调解民事纠纷案30宗。

7、消防安全方面。一是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到目前全镇共出动310人次,检查企业103家,检查重点路段3个,检查重点场所62家,发现安全隐患134处,已整改134处。限期11家规摸上企业做安全达标认证;限期8家凉果加工场请有资质等三方做有限空间安全保护措施。二是开展重点领域、行业安全整治。我镇组织多部门联合对餐饮店、幼儿园校车、电动摩托车等进行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当场落实整改。重点做好各重大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排查、监管,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趋势稳定。发挥各村微型消防站和消防队伍作用,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保驾护航。通过举办消防安全培训,印发消防告知书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和企业的安全意识和防火灾能力。全镇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五、党的建设情况

1、充分利用镇街党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一是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在基层党员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同时积极举办各类主体培训班,今年以来,镇委党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讲座等培训班7期,同时利用24个分教点和党支部微信群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已培训党员1210名,参训率87.1%,不断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激励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推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在“七一”前后,指导各党组织开展“担当作为、一线建功”主题党日活动,镇党委书记亲自为基层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各党组织书记也为广大党员上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发挥“两个作用”,为乡村振兴发展献力献策。

2、走访慰问困难党员。“七一”前夕,镇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各党组织,走访慰问老党员,看望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全镇共慰问党员60人。结合“6.30”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发动党员群众踊跃捐资,献出一份爱心。全镇发收到捐款57694元。

3、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今年全镇共发展党员12名,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4、有序开展村级换届前摸查工作。村级换届是基层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以工作片为单位、由各片长牵头、全体驻村同志全程参与的措施,开展村级换届前摸查工作。目前摸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村级“两委”干部任职审计工作也已经启动。

5、积极推进优化党组织设置工作。全镇应优化党组织共8个,目前已优化3个,占比37.5%。灰荣、坑门、西陇已优化。

六、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3、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力度,确保应备尽备,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

4、进一步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到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5、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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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指导本级各部门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 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党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于部学法制度。推动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依法治理活动,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的情况。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情况。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2019 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情况。

2、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升立法质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情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情况。针对规章备案审查纠错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

3、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队伍的情况,及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的情况。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情况。

4、聚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情况。《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推进情况。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推动责任落实情况

聚焦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情况;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研究落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的情况。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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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畏途”为你整理了这篇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本人深入领会、切实贯彻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相结合,有序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站位,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作为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我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推动全局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法治责任保障。年初即研究制定了《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细化了全局年度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持做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的先锋和表率。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一年来我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础法律法规以及新《药品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市场监管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为推进法治建设打牢法律理论基础。

二、坚持高标准,规范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在充分论证评估、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不搞一言堂。

二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公开机构概况、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工作动态121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3条,微信公众平台信息132条。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聘请江苏众仁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三、坚持高要求,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年来,我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带领和团结全局党员干部全面履行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能,奋力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的双胜利,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是扎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放弃春节休假,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累计劝停各类宴会、农村集体聚餐2765家,共63535桌;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管控,从重从快从严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等违法行为,共查处相关违法案件36件,查获假冒伪劣口罩4850只,罚没38.89万元。复工复产复学后,在企业和学校食堂推广“高考式”就餐,督促餐饮酒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后有序复市;结合企业复工复产“六个一”活动,认真抓好全区复产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推行“网上办、快递送、不见面”网上登记服务,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注册登记工作。

二是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局不断深化“3550”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工商办件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最大限度地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交还给企业和市场;引导企业通过“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印章预选和刻章预约,实现“一键预约开户”,并联办理税务事项。2020年以来,全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6万余家。

三是有序推进无形资产战略。积极做好战略统筹规划,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江都区关于推动无形资产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完成“江都区无形资产大数据平台”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推进无形资产要素增量,成功创成“江苏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示范区”;全年新增专利授权总量4356件,同比增长138.55%,其中发明授权121件,同比增长18.63%;国际标准化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助推无形资产价值实现,经多方协调,成功举办区无形资产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8家企业与金融机构现场签约,协议授信金额达2950万元。

四是强化监管守牢安全底线。我本人对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有着充分认识。一年来,我共召开10次局长办公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并研究制定了局《班子成员2020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健全完善了全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量化了全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带队前往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主题宣讲,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以“四个最严”标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圆满完成“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各级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危化品、小化工等专项整治,目前涉及我局的巡查督导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四、坚持高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以及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通过局门户网站等进行事前公示;对行政处罚决定原文和摘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江都政务网进行事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率达到100%。

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每个执法中队均配置了执法记录仪,鼓励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动态记录。

三是严把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关。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须经法制机构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依据、程序、处理情况逐个审核,再由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审理)后,方可作出处罚决定。

五、坚持高水平,推动普法工作走向深入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年初我们就结合区委区政府普法工作要求和全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推进年度普法工作,确保“七五”普法顺利收官。

二是明确重点,全员学法。为更好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我们研究制定《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学法计划》,并为全系统人员配发专用学法笔记本。同时,我们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以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法。比如组织全系统专利监管人员赴南京理工大学学习专利执法监管知识,邀请派驻纪检检察组为全体党员干部解读违法“八项规定”问题。

三是创新形式,落实责任。为更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我们线上线下齐发力。线上,我们通过局网站、“江都市场监管”“江都食品药品安全”微信公众号和“江都市场监管”头条号等开展普法宣传。线下,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时间节点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将普法“六进”与执法监管有效结合,在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活动的同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

回顾2020年,本人作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水平仍需增强,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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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年来,我始终把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作工作为最大政绩,把党建作为自己的“主业”、“主责”,引领所属党组织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坚持“三带头”,带头讲党课、带头讲纪律、带头树标杆。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了党总支统一领导、总支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支部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局党总支坚持党建工作与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保证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二)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基层党建重大部署

我们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先后10多次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党员大会、支部会议进行学习讨论,力求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一是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在平时我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方法与方式,加强廉政教育,廉政宣传氛围浓厚,常态化开展“廉政道德讲堂”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加强制度防范,严格落实“五不直管”、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强化督查防范,每季度对本单位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一次“找短板”稽查活动。二是开展先进党员评选活动。开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主题,利用评选活动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七一”前夕,我局闰崇云同志被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三是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始终坚持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四是认真建立基层党员信息系统。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按时将所有党员信息纳入系统管理,实现了党务工作信息化的目标。

(三)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强化理论学习。我局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利用每周二、五学习日,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学习的系列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组织开展“一准则两条例”知识测试。通过这些党内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的良好氛围。

2、创新活动载体。一是开展“律师党员”调解活动。通过充分发挥律师党员的积极作用,在现有的80名律师中选定42名优秀律师参与信访接访值班和法律服务工作,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收到很好效果。二是开展“法律顾问”工程,发挥党员优势,选拔推荐多名政治上进步的优秀党员律师加入到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三是强化权益保障。以政法系统党建为基础,会同公检法部门建立协调处理机制,保障了律师的调查、取证、会见、阅卷权,使其充分行使和辩护权。四是开展党建促法治活动。通过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律师职业道德作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律师增强政治意识,永葆正确的政治方向。

(四)始终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1、建党节前夕,我局积极组织村开展了“抓党建、促脱贫;庆七一、送法律”系列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陪同下,我和乡长慰问老党员、党员贫困户、退休贫困村干部,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普法宣传品。此次活动共慰问了7名贫困老党员、1名退休贫困村干部,感谢他们为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坚定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念,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组织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并相信在党组织和帮扶单位、各级政府的共同帮助下,早日脱贫致富、走向奔小康的步伐。2、争取协调各方力量助推马埠村扶贫工作开展。联系县信合公司捐赠3万元用于本村提排灌站维修;积极向县财政参与争取166万元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争取社会成功人士捐赠9万元用于扶贫;我局先后投入20余万用于村部修缮、村办公经费和公共事业发展。3、立足局职能,结合马埠村实际,组织开展了“送法进校园”“送法进贫困户”等“扶贫+普法”“扶贫+人民调解”等活动,发放法律书籍2万余册,普法围裙200条,开展法制讲座3场次,参与调解各类纠纷90余件,今年6月份我局为全村1087户农户免费发放特制普法扶贫宣传伞和普法杯子,达到普法和扶贫有效结合,受到群众普遍欢迎。4、认真组织开展精准识别、规范档卡工作,组织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工作。强调帮扶责任人以问题为导向,带着感情带着帮扶措施入户走访开展精准扶贫、精准施策,得到贫困户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和认同度不断提升。这些举措进一步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体现司法行政系统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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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2020年,按照上级领导要求,我认真履行全面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发展,现将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大力推进党的思想建设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和端正意识形态。

坚持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会一课”,完善落实学习、会议及工作制度,做好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组织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学习党的政策方针,确保思想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把上级领导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党支部高度重视,以党建为统领,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三人行动小组,迅速行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组织做好疫情宣传、防控、排查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强化堡垒引领,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把上级领导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深入融合,相互促进。

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之中,真正使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是强化队伍管理,努力实现工作作风转变。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流动党员的跟进联系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引领作用,重点培养政治素养好、思想觉悟高的年轻党员,安排他们学习消防技能、纠纷调解办法、计生专项知识、抗灾救灾方式,以此来保证村后备干部的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偏差。由于压力传导不到位,导致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责任意识存有上热下冷的现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站位不高,对干部要求的比较严,对普通党员管理松懈。这些问题虽然出现在极个别干部身上,但也反映出我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标准还不够高。

二是党内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落实责任制多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对于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坚持不好,日常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出现这些问题是由于我思想上认为同志们比较辛苦,对党员干部管理放松造成的。

三是纠治"四风"不彻底。虽然能够自觉主动同"四风"问题作斗争,时刻警惕"四风"问题反弹变异,但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一些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出现这些问题,主观上还是由于我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所放松,对纠治"四风"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

三、下步努力方向

(一)严格责任促落实。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出现问题严格问责问效。

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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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我就本镇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

结合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以“学习党的”为主题,由100名党员领导干部组建20支宣讲队,通传过群众会、板凳会、院坝会等形式,开展流动讲习活动达260场,受众人数累计达1万余人;领导班子中心组每月开展2-3次集中学习,累计集中学习25次,累计学习人次达200余人;结合每月4日主题党日活动,共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会议达30场,学习人次达400余人,走访困难党员45人,贫困户230户。

二、以增强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为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2017年初,与镇属各基层党组织签订《xx镇2017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织副书记为抓党建直接责任人、党组织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自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调度会,深入研究谋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同步小康驻村等党建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村级工业园、村级公墓建设、村级产业发展等难点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述职大会,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2017年,共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5次,党建述职大会2次。

(二)做好全国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采集工作

通过对全镇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在原有1162名党员中,核查清理已死亡党员68名,重复6名,组织关系已转出84名,转入16名,不明身份23名,未在党统系统补录党员14名,现有党员1097人。2017年共收缴收缴党费3.3485万元,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

三、以党内政治建设为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把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班长”,在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工作时,坚持做到不抢先发言定调子、不压制发言堵路子、不强制拍板作决定,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对重大问题做到有主见不主观、能果断不武断,从而充分调动了班子成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突出了班子的集体领导地位。坚持“三个结合”,增强党内监督规范性。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交办”与“督办”相结合;坚持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结合。

四、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导向,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一)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017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xx次,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问题xx余条,解决突出问题xx余项。认真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加强作风建设,恪守廉洁自律准则。

(二)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古人云:“道虽远,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真抓实干是成事之基,全镇xx名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特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全镇共下派xx名党员干部到各村担任驻村尖刀班成员,2017年12月,配合脱贫攻坚指挥部共梳理了xx个短板项目;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力所能及解决急难险重的焦点问题,协助村级解决冲锋连作战室建设及运转经费xx万元;主动对接协助县直专班,启动xx个项目实施。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宗旨,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党的提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2017年x月xx日,xx镇遭受百年难遇的特大洪水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到威胁,镇党委、镇政府把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首位,立即组织应急分队赶往受灾点;全镇干部职工火速投入到抗洪抢险中,分工协作,有序地抢救群众的生命财产,让群众的损失降到了最低,在为难时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第一位,连续奋战三天三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五、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

坚持党员领导带头,做好表率,结合党建实际和党员队伍思想状况,紧密围绕业务工作,积极主动改进活动形式和内容,采取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镇党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法,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并以督查结果作为衡量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推进“两学一作”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工作会议精神;按时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头抓好“两学一作”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好主题党日活动。2017年全年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党课xx次,累计受教育的“两委”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致富能手累计达xxx人次。

(三)党建促脱贫攻坚十项行动xx项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xx镇党建促脱贫攻坚十项行动xx项任务实施方案》,并组织传达学习了《xx县党建促脱贫攻坚“x项行动xx项任务清单》文件精神。同时根据秋季攻势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xx镇秋季攻势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召开调度会,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

(四)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2017年共派x名党建指导员对x家企业x家协会定期开展党建指导工作,并于2017年11月,将未纳入党组织管理的x家企业挂靠至xx村创业园党支部,同时指导xx镇石材协会成立xx镇石材协会党支部,完成非公企业党建全覆盖。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选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2017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镇提拔了xx名始终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中层干部,其中中共党员xx名,占提拔总数的xx%,进一步充实了机关单位的中坚力量,为全镇各项事业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17年,新招录公务员x名,事业单位人员x名,引进急缺人员x名。

六、党建工作创新情况

(一)做好大数据,建立“网格化”责任制。为实现服务党员零距离,使党员与组织联系更加紧密,党员管理更加清晰、到位,充分利用“xxxx”网格化管理系统中的“xxxx”实现党员基础信息同综治、计生、民政等信息的关联,使党员信息同各部门之间实现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动态跟踪、全面覆盖、高效快捷、科学管理和服务民生管理,推进党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党组织的服务能力。

(二)继续做好跨村任职,为基层村级班子增活力。为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在xxxx年实行村干部跨村任职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行跨村任职,达激活村班子活力良好效果。xxxx年,共有x个村,x人实行跨村任职。

七、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情况、本年度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6年度出现的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弱化、服务基层群众手段落后、党员管理和服务质量不高等x方面问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相关制度,同时紧密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组织生活,着力提升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切实解决上一年度存在问题。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

1.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条件差距较大。村集体经济积累较好的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场地宽敞、设施齐全,但制度上墙不规范、氛围营造不强烈、利用率不高;村集体经济积累较差的村,党员活动阵地狭小、基础施舍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

2.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存在“党务工作没人干、党务工作不会干、党务工作不愿干”现象,主要原因是缺乏专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加上党务工作者对于党务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和党务工作纷繁复杂、要求较高、难度很大,同时缺少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和发展的机会,使得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3.党建工作缺乏创新。由于基层各项日常工作繁琐,对党建工作只能勉强应付常规工作,确保不出大问题,缺乏创新,亮点特色不多,组织生活也是按部就班、流于形式,对于怎样才能更好的开展党建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习惯用常规的方法处理问题,开展工作。

4.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存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松懈,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等现象;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习惯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的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

5.党员发展不合理。因农村大多数年青年大多外出务工,个别党组织对发展党员认识不足,加上对各村党支部党员发展指导力度不够等原因,造成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个别基层党组织近几年处于没有发展党员的状态,致使全镇党员发展数量不足。

(三)下一步打算

1.抓好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党建宣传栏、党报党刊阅览区、党建工作展板等宣传阵地,积极营造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同时,注重活动场所“一室多用”功能的发挥,充分利用活动场所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积极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实用技术和再就业培训等活动,使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切实把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党员活动的阵地、村民议事的场所、服务群众的窗口”。同时,加快xx个村“邻里中心”建设,确保xxxx年完成。

2.提高党建工作业务员水平。着力培养基层党务者专职化队伍,积极探索党建工作者专职化做法,加大对基层党建业务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克服党建工作业务员水平参差不齐问题,做实常规工作,紧扣重点任务,积极探索和研究党建工作创新新方法、新举措。

3.解放思想,深入调研研究。进一步加强学习,在深入研究农村基层党建存在问题的同时,全面解放思想,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谋划,创新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模式,旗帜鲜明地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多元共治多方共享,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推进各类党组织联动,实现党建互联互动,扩大非公党建工作有效覆盖,着力推动农村基层党建由封闭向开放、分割向统筹转变,形成“资源共享、多元共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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