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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演讲稿自己(8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8

古代演讲稿自己

第1篇 演讲与口才演讲稿模板 古代口才智慧

中国古代文学是我们学习口才取之不尽的宝藏。学习口才,要多向古代文献要素材,要懂一些国学基础,要让我们讲话有深度有扎实的历史根基。

我国古代口才智慧论辩水平已经登峰造极了,在以后的博文中我将不断给大家分享一些国学口才故事。

有一种论辩技巧叫:正话反说,是一种运用实际上的意思跟表面的意思正好相反的话进行论辩的方法。

请看一案例:

古代庄宗爱好打猎。一天,来到某县围猎,大队人马乱踩民田,当地县官闻讯赶来,拦马劝谏。庄宗火冒三丈怒斥县官,县官吓得抱头逃窜。

这时,一个叫敬新磨的优伶,急忙率领同伴穷追,把那县官抓了回来,捋袖摩拳地痛骂道:

“你身为县官,难道不知道我们的天子喜欢打猎吗?你为何要唆使老百姓种田而向皇上交租税呢?你难道不会让老百姓都饿死,而使这里的田地都空出来,供给我们的皇上驰骋打猎用吗?你真是罪该万死!”

敬新磨说完,请求庄宗立即把那县官处死。庄宗听了以后,不由大笑,放了县官,并下令人马不准再践踏农田。

在庄宗火冒三丈时,敬新磨顺着庄宗的意思,要求县官让老百姓饿死,空出土地让国王打猎。正话反说,反而使庄宗认识了错误,迷途而知返。

在使用正话反说术时,如果同时使用极度夸张的手法,将某个事理加以放大,这更能显示其荒谬性,给人敲起警钟。

楚王非常喜爱马。他的马穿的是锦绣衣服,住的是华丽的宫殿,睡的是精致的床铺,吃的是枣脯。个人简历由于条件太优越,他的马越长越肥,有一匹竟因太肥而死去。楚庄王难过死了,要满朝文武大臣为马举哀,要把马装进棺材用埋葬大夫的礼节来埋葬。左右大臣纷纷劝阻大王。大王一概不众,并传下令来,有谁还敢来劝阻的,格杀勿论!

楚国有个叫优孟的人,听说这件事后,他闯进王宫,仰天大哭,哭得死去活来。楚庄王大吃一惊,问他哭什么。优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

“马是大王最心爱的东西,我们楚国这样一个堂堂的大国,要什么有什么,而仅仅用埋葬大夫的礼节埋葬,实在太委屈这匹马了,有失我们楚国的体面。依我看,还是应该用埋葬国王的礼节才好,用洁白的玉石雕刻一具内层棺材,用花纹很美的梓木做外层棺材,调遣大批士卒挖墓坑,发动京城的男女老幼来挑土堆坟。出丧那天,让齐国、赵国的国君在前面引幡招魂,韩国、魏国的国君在后面护送,再修一座富丽堂皇的祠堂,用整牛整羊来长年供奉它的牌位,还要追封它为万户侯!这样,让天下各国的人们知道,我们大王是把人看得很下贱,而把马看提很高贵!”

楚庄王听到这里,不觉感到羞愧满面,他问:“我的过失难道会有这么严重吗?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优孟说:“这很好办,请大王以六畜的礼节来埋葬它:用炉灶做它的外层棺材,用铜锅做它的内层棺材,用姜葱木兰等香料给它陪葬,用大米饭做祭品,用火光做它的衣服,让大家的肚肠做它的坟墓,这样埋葬就可以了。”

楚庄王于是让人把马剖开煮熟吃掉了。

优孟使用正话反说的方法,同时兼用极度夸张,将楚庄王的错误放大,充分提示了楚庄王做法的荒谬性,终于使他如醍醐灌顶,范文写作翻然醒悟。

正话反说,先扬后贬,是辩论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技巧。

第2篇 演讲与口才演讲稿 古代口才智慧

中国古代文学是我们学习口才取之不尽的宝藏。学习口才,要多向古代文献要素材,要懂一些国学基础,要让我们讲话有深度有扎实的历史根基。

我国古代口才智慧论辩水平已经登峰造极了,在以后的博文中我将不断给大家分享一些国学口才故事。

有一种论辩技巧叫:正话反说,是一种运用实际上的意思跟表面的意思正好相反的话进行论辩的方法。

请看一案例:

古代庄宗爱好打猎。一天,来到某县围猎,大队人马乱踩民田,当地县官闻讯赶来,拦马劝谏。庄宗火冒三丈怒斥县官,县官吓得抱头逃窜。

这时,一个叫敬新磨的优伶,急忙率领同伴穷追,把那县官抓了回来,捋袖摩拳地痛骂道:

“你身为县官,难道不知道我们的天子喜欢打猎吗?你为何要唆使老百姓种田而向皇上交租税呢?你难道不会让老百姓都饿死,而使这里的田地都空出来,供给我们的皇上驰骋打猎用吗?你真是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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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非常喜爱马。他的马穿的是锦绣衣服,住的是华丽的宫殿,睡的是精致的床铺,吃的是枣脯。由于条件太优越,他的马越长越肥,有一匹竟因太肥而死去。楚庄王难过死了,要满朝文武大臣为马举哀,要把马装进棺材用埋葬大夫的礼节来埋葬。左右大臣纷纷劝阻大王。大王一概不众,并传下令来,有谁还敢来劝阻的,格杀勿论!

楚国有个叫优孟的人,听说这件事后,他闯进王宫,仰天大哭,哭得死去活来。楚庄王大吃一惊,问他哭什么。优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

“马是大王最心爱的东西,我们楚国这样一个堂堂的大国,要什么有什么,而仅仅用埋葬大夫的礼节埋葬,实在太委屈这匹马了,有失我们楚国的体面。心得体会依我看,还是应该用埋葬国王的礼节才好,用洁白的玉石雕刻一具内层棺材,用花纹很美的梓木做外层棺材,调遣大批士卒挖墓坑,发动京城的男女老幼来挑土堆坟。出丧那天,让齐国、赵国的国君在前面引幡招魂,韩国、魏国的国君在后面护送,再修一座富丽堂皇的祠堂,用整牛整羊来长年供奉它的牌位,还要追封它为万户侯!这样,让天下各国的人们知道,我们大王是把人看得很下贱,而把马看提很高贵!”

楚庄王听到这里,不觉感到羞愧满面,他问:“我的过失难道会有这么严重吗?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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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王于是让人把马剖开煮熟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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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话反说,先扬后贬,是辩论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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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演讲与口才演讲稿:古代口才智慧

中国古代文学是我们学习口才取之不尽的宝藏。学习口才,要多向古代文献要素材,要懂一些国学基础,要让我们讲话有深度有扎实的历史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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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演讲与口才演讲稿模板:古代口才智慧

中国古代文学是我们学习口才取之不尽的宝藏。学习口才,要多向古代文献要素材,要懂一些国学基础,要让我们讲话有深度有扎实的历史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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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个叫敬新磨的优伶,急忙率领同伴穷追,把那县官抓了回来,捋袖摩拳地痛骂道:

“你身为县官,难道不知道我们的天子喜欢打猎吗?你为何要唆使老百姓种田而向皇上交租税呢?你难道不会让老百姓都饿死,而使这里的田地都空出来,供给我们的皇上驰骋打猎用吗?你真是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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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庄宗火冒三丈时,敬新磨顺着庄宗的意思,要求县官让老百姓饿死,空出土地让国王打猎。正话反说,反而使庄宗认识了错误,迷途而知返。

在使用正话反说术时,如果同时使用极度夸张的手法,将某个事理加以放大,这更能显示其荒谬性,给人敲起警钟。

楚王非常喜爱马。他的马穿的是锦绣衣服,住的是华丽的宫殿,睡的是精致的床铺,吃的是枣脯。由于条件太优越,他的马越长越肥,有一匹竟因太肥而死去。楚庄王难过死了,要满朝文武大臣为马举哀,要把马装进棺材用埋葬大夫的礼节来埋葬。左右大臣纷纷劝阻大王。大王一概不众,并传下令来,有谁还敢来劝阻的,格杀勿论!

楚国有个叫优孟的人,听说这件事后,他闯进王宫,仰天大哭,哭得死去活来。楚庄王大吃一惊,问他哭什么。优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

“马是大王最心爱的东西,我们楚国这样一个堂堂的大国,要什么有什么,而仅仅用埋葬大夫的礼节埋葬,实在太委屈这匹马了,有失我们楚国的体面。依我看,还是应该用埋葬国王的礼节才好,用洁白的玉石雕刻一具内层棺材,用花纹很美的梓木做外层棺材,调遣大批士卒挖墓坑,发动京城的男女老幼来挑土堆坟。出丧那天,让齐国、赵国的国君在前面引幡招魂,韩国、魏国的国君在后面护送,再修一座富丽堂皇的祠堂,用整牛整羊来长年供奉它的牌位,还要追封它为万户侯!这样,让天下各国的人们知道,我们大王是把人看得很下贱,而把马看提很高贵!”

楚庄王听到这里,酷猫写作范文网不觉感到羞愧满面,他问:“我的过失难道会有这么严重吗?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优孟说:“这很好办,请大王以六畜的礼节来埋葬它:用炉灶做它的外层棺材,用铜锅做它的内层棺材,用姜葱木兰等香料给它陪葬,用大米饭做祭品,用火光做它的衣服,让大家的肚肠做它的坟墓,这样埋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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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研究演讲范文

李金强

刘 涛

内容提要:

刑讯,发诸西周,几经变革,终乎清末变法,存续几千年,成为中华法系一大特征;其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历史历史客观性,但其主流的消极性却一直影响着后世的司法制度,包括我们当今的司法观念。

刑讯作为中国古代断狱的一种手段,因其产生甚早,流传久远,而为中国法制史研究者所关注。然而见仁见智,莫衷一是。笔者意欲从刑讯制度的产生及其沿革入手,进而探寻刑讯制度产生的原因及其在历史上的作用,以期对该制度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刑讯者,讯问狱囚以刑求之之谓。”也就是说,刑讯是借用行刑的方法来审问人犯,从而查明案件真相的一种司法手段。但这种说法也有不确之处,因为在中国古代刑讯的对象不仅限于“狱囚”,同时也可适应于“告人”。依《唐律》,被告受讯而被拷,拷限满而不首者,则反拷“告人”,即准前人(被告)拷仗数,反拷“告人”。刑讯最早见诸文字是《礼记·月令》:“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狱讼。”这里的“掠”就是指刑讯。因此,“从《礼记》记载的内容来看,西周是已有刑讯还是较为可信的。”在秦代,近年出土的《秦律·治狱律》<一>审理案件“毋治掠为上,治掠为下。”<二>“讯狱必先尽其言,毋庸辄诘。其辞尽,及以诘者诘之,复诘之。”“更言不服”依律“治掠”。可见秦代训囚用刑。另据《史记·李斯传》说李斯被“榜掠千余”,《广雅》篇说“榜,击也。”《苍颉篇》注说“掠,问也。”这是秦代已有刑讯的又一证据。至于汉代,夏侯婴与高祖善,因戏伤婴,婴自告情,谓未受伤,告者不服,移狱,婴以此坐笞掠数百。”又,汉宣帝即位,路温舒上书肯陈尚德缓刑,在他谈及当时狱吏所施行的拷问时曾说:“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词以视之。”可见刑讯拷问在汉代已较为普遍。可是我们考察上述材料来源,可以发现,除李孚甲在其《中国法制史及引论》中提及《秦律·治狱律》一材料外,其余材料皆出自史传,因此学界通说认为,刑讯作为一种制度而著之于律令,始于南北朝时期。“就刑讯之制而言,秦汉刑讯不见于律令,或为法官一种淫威,如秦之“榜掠”是也;或默认之事实。……,至于汉景帝捶令之设,原为笞罪之刑具,非为拷问之设,吏滥用之,非本意也,南北朝以刑讯著之律令。”“惟刑讯著之于律令,则始于南朝梁之所立之测罚,陈承之。”所谓“测罚”即“凡系狱者,不即答款,应加测罚……应测罚者,先参议牒启,然后科行,断食三日,听家人进粥二升。”

自梁以后,刑讯正式为律所规定,开始了刑讯制度化的历史。“北魏鞫囚限于杖五十,历北齐、北周至隋,各有其刑讯之制。”在此期间,各朝刑讯之制虽有不同,但总的趋势是日渐严酷。延至唐代,中国封建法制的各种制度臻于完备。《唐律》首先规定了刑讯适用的前提:“先备五听,又验诸证言,事状疑似,犹不首实者,然后拷掠”。《唐律疏义·断狱》“讯囚察辞”条规定了刑讯立案的程序,“立案见在长官同判,然后拷讯。若充使推勘及无官同判者,得自别拷。”由此条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司法官在行刑前首先要立案,并由所在长官共同审讯。关于刑讯的实施和禁止,在《唐律疏义》“拷囚不得过三度”条中也有规定:“诸拷囚不得过三度,总数不得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过所犯之数。”“决罚不如法”条规定:“决杖者,背、腿、臀分受。须数等,拷讯者亦同。”关于刑讯的禁止主要体现在“议清减老少疾不合拷讯”条,该条主要规定了禁止刑讯的特殊对象,即享有议、清和减等特权的人员,70岁以上的老人和15岁以下的孩子,身体残疾者等。唐代虽然对刑讯制度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但由于中国古代断狱过分依仗口供,一些官吏为案件速决或为贪求贿赂,即使在唐代酷吏枉法,竟以酷刑讯囚之事也是司空见惯。据史记载,高宗时官吏以残酷为能。以致于将人犯不卸枷锁打死也不受追究。武则天登基以后,任用来俊臣等酷吏掌典大狱,不问案情轻重,动辄对人犯行灌耳、囚于地牢之刑。尤为甚者,酷吏竟将人犯盛于瓮中,周围架火烤炙。两宋之时,刑讯制度宽猛不一,宋太祖时,对刑讯的使用作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今诸州获盗,非状验明白,未得治掠,其当讯者案具白长吏,得判及讯之,凡有司擅掠者,论为私罪。”但是到了南宋法纪松驰,刑讯之制又趋于严酷。元代规定,除非对强盗,不得施以酷刑。对情节严重的犯罪,如果需要加以刑讯,必须有长贰僚佐会议立案,并且元代规定了不得法外用刑,治罪。明承唐律,严格规定法官拷问人犯的责任。嘉靖年间,规定对于杀人、盗窃、抢夺等严重犯罪而故意不招的,用严刑拷讯,其余的犯罪则使用鞭、扑等一般刑讯。明袭唐律,清又袭明,历朝严审刑官滥用刑讯之禁。康熙时禁止大镣、短夹棍、大枷的使用。满清末季,西风东渐,外迫于西方列强之势,内困于积贫积弱之弊,清末变法修律,19__年拟定《大清现行刑律》,19__年奏进,19__年颁布施行,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才第一次明令废止了刑讯的使用。

历时几千载,历朝十数代,发诸西周而终乎清末变法的刑讯制度,在中国法制史上虽时有存废之争,但还是存续了几千年,并成为中华法系的一大特征,这不能不使我们对该制度生成和存在的原因进行追问,刑讯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原因大致有二:

第一,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的思想基础是儒家的“慎刑”思想。儒家的“慎刑”思想不仅要求法官严格司法,不可违法用刑,造成滥刑,还要求被审讯人自己承认有罪或相关的犯罪事实,做到心服,把客观的犯罪行为与被审讯人的主观认罪态度结合在一起。早在儒家的经典《周礼》中已有论述,而且还把它作为一种对司法官的要求。《周礼、秋官》载:小司寇“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附于刑,用情讯之,至于旬及弊之。”这里的“用情讯之”就是要被审讯人心服。对此后人作了说明论述,贾公彦认为:“以囚所犯罪附于五刑,恐有枉滥,故用情讯之,使之真实。”丘俊说:“既得其罪,附于刑矣,恐其非心服也,又从而情以讯之……其谨之又谨如此,此先王之世,天下所以无冤民也欤?”可见“用情讯之是为了做到心服,而心服及至于“无冤”,这是中国儒家“慎刑”思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断罪必取输口供”也就成为中国古代司法审判的一条原则。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口供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没有口供就不能对被告人定罪。

古代的口供同现代意义上的被告人陈述有所不同。现代意义上的被告人陈述除包含口供外,还包括被告人对被指控内容的辩解,而古代的口供则专指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的辨认,因而口供又被指称为“首实”。口供之所以在我国古代司法中如此重要,除上文提及的“慎刑”思想一点外,笔者认为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口供是被告人对所犯事实的交代,由于司法官存在着这样一个先入之见,即他们相信没有一个无罪的人会自诬有罪,因此他们认为口供本身的证明力比其他证据强。二是中国古代地方上司法行政不分,行政官员兼理司法事务,这就导致了地方上司法力量非常薄弱,而司法力量的薄弱又导致了在刑事诉讼中司法官员倾向于对被告进行有罪推定,一起案件发生后,司法官员只有尽快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才能结案,而法律给予他们的办案期限又非常有限(如唐律规定办理徒以上的案件须30日内审结),司法官员很难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去重新收集各种相关证据,为按时结案,只好求助于被告人的供认。可以说“司法力量薄弱导致有罪推定,再导致片面追求被告口供,这正是中国古代大部分刑事案件办案要过程的写照。”

第二,神明裁判在中国昙花一现,在古代科技不发达、刑侦技术落后的情况下,刑讯成为无奈的选择。神明裁判制度,亦称神示证据制度,它是人类社会早期司法活动中经常采用的查明案件真相的重要方式。神明裁判借力于“神意”,“低级文化之人民,信仰神有超自然之力,支配人事,降临祸福,赏罚邪正;故在原始社会,关于法律事项有争议时,往往祷神而乞其裁判,或窥神意而裁决其曲直。受裁判者,以信仰神祇之故,不仅衷心服从,且恐背之而受罚;在强制执行机关不完备之原始时代,此为确保裁判之效力最适切的方法。”中国古代社会早期,神明裁判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夏商时代,神权法思想盛行,统治者每遇大事,都会通过特定手段去获取神的旨意。有史可考的商代司法审判中,便不乏这样的记载。根据这些记载,司法官员获得神谕的主要方式有占卜、水、火考验等。卜辞中“兹人井(刑)不?”就是卜问对于一个既不能肯定其有罪,也不能肯定其无罪的人,施以刑罚。西周时期,神明裁判的色彩越来越淡,司法官在审理疑难案件时一般会令双方当事人进行宣誓。到了春秋时期,司法过程中的神明裁判已大为减少。旧中国以后,在正式的司法程序中神明裁判已无地位,除了偶尔被用来诱供之外,单纯神明裁判的结果本身不允许作为定案的依据。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古代正式司法活动中排斥神明裁判的年代要早的多。欧洲以决斗为主的神明裁判方式,在法国从公元5__年开始一直持续了1000多年;英国从1066年到1819年决斗一直是正式的司法程序之一。中国的神明裁判之所以昙花一现,根源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传统的士大夫主流是不太相信鬼神,不愿借鬼神进行司法活动,这样,神明裁判的过早隐退也就顺理成章了。神明裁判过早隐退,而作为司法审判,特别是刑事审判手段的刑侦技术又没有发展,这势必造成刑事审判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质印的空白。如此,中国古代司法活动通过拷掠来逼取口供的刑讯制度的出现并且大行其道也就不难理解了。

刑讯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历史的存在,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对历史的反思有助于我们认识过去,更有益于我们把握未来。当我们今天再对刑讯这一尘封日久的制度做些检省的话,我们该对它置措何辞呢?下面笔者将针对个别学者的观点,阐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的主流难说是积极的。中国古代刑讯制度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有的学者坚持认为是积极的。笔者对这种观点不敢苟同。该论者为佐证自己的观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一>“中国古代司法官的审判水平参差不齐,‘严明者’为数不多,不用刑讯不足以帮助他们及时结案。”<二>“中国古代刁民不少,不用刑讯不足以使他们招供。”<三>“中国古代的刑侦技术有限,如果不用刑讯,一些疑难的犯罪线索和证据就难以发现。”

难道事实真是这样吗?我们不妨借用以上三个角度做一番重新审视。首先,中国古代司法官的审判水平参差不齐,这是事实;“严明者”为数不多,也可能是事实。但由此并不能必然推导出中国古代的刑讯制度的主流具有积极性!人有智愚,这是自然的铁律,非独司法官如此,其他职业的从业者也是如此;非独古代如此,现代也如此;非独中国如此,外国亦是如此。有关资料表明:“目前中国基层法官队伍大致有下面三个一是正规院校来的学法律,或非法律的毕业生……这类人数都不到10%;二是从当地招考或政府其他部门调入法院的,这类人数约有30%;其它则是复转军人,大约超过50%。”在如此复杂的法官构成人员中,我们又怎能轻易断言中国今天的司法官会比中国古代的更水平齐一?我想即使“刑讯积极论者”也不会赞同面对今天的现状我们要重新招回刑讯之魂吧?所以我认为用中国古代司法官水平参差不齐,“严明者”不多,不用刑讯不足以帮助他们及时结案来佐证刑讯的积极性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积极论者”用以支撑其观点的又一根据是“中国古代刁民不少,不用刑讯不足以使他们招供。”在此姑且不说论者的这一说法有无统计学上的依据,单就“刁民”一词不应属于严格的学术语汇的范畴。“贫困”、“受教育的人数不多”就势必造就“刁民”吗?你怎么去证明“知书答理”之士就一定是淳朴敦厚之人?不能证伪的命题,其本身极有可能就是一个伪命题。

再次,论者还说“中国古代的刑事侦查技术有限,如果不用刑讯,一些疑难的犯罪线索和证据就难以发现。”刑侦技术的不发达可能是刑讯制度产生的诱因之一,但是却不能以此作为论证中国古代刑讯制度主流合理性的依据。说中国古代的刑事侦查技术手段有限是对的,但这只是与现代发达的刑侦技术纵向相比,横向比较结果又如何呢?试问宋代一部凝聚中国古代刑侦技术智慧精华的《洗冤录》在当时世界又有谁可与之比肩?

一种制度的历史存在必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地对之高唱赞歌。正如刑讯制度,笔者认为,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它非但在主流上不是积极的,同时他还为后世的司法活动留下了祸患。清末变法修律明令废止刑讯距今近有一个世纪了,但是今天我们仍能时时目睹为逼取口供而上演的一幕幕血淋淋的惨剧,难道你能说这不是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的流弊吗?

注:作者刘涛,工作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律系;作者李金强,工作单位: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中国古代刑讯制度研究

第6篇 演讲与口才演讲稿古代口才智慧

演讲与口才演讲稿古代口才智慧

中国古代文学是我们学习口才取之不尽的宝藏。学习口才,要多向古代文献要素材,要懂一些国学基础,要让我们讲话有深度有扎实的历史根基。

我国古代口才智慧论辩水平已经登峰造极了,在以后的博文中我将不断给大家分享一些国学口才故事。

有一种论辩技巧叫:正话反说,是一种运用实际上的意思跟表面的意思正好相反的话进行论辩的方法。

请看一案例:

古代庄宗爱好打猎。一天,来到某县围猎,大队人马乱踩民田,当地县官闻讯赶来,拦马劝谏。庄宗火冒三丈怒斥县官,县官吓得抱头逃窜。

这时,一个叫敬新磨的优伶,急忙率领同伴穷追,把那县官抓了回来,捋袖摩拳地痛骂道:

“你身为县官,难道不知道我们的天子喜欢打猎吗?你为何要唆使老百姓种田而向皇上交租税呢?你难道不会让老百姓都饿死,而使这里的田地都空出来,供给我们的皇上驰骋打猎用吗?你真是罪该万死!”

敬新磨说完,请求庄宗立即把那县官处死。庄宗听了以后,不由大笑,放了县官,并下令人马不准再践踏农田。

在庄宗火冒三丈时,敬新磨顺着庄宗的意思,要求县官让老百姓饿死,空出土地让国王打猎。正话反说,反而使庄宗认识了错误,迷途而知返。

在使用正话反说术时,如果同时使用极度夸张的手法,将某个事理加以放大,这更能显示其荒谬性,给人敲起警钟。

楚王非常喜爱马。他的马穿的.是锦绣衣服,住的是华丽的宫殿,睡的是精致的床铺,吃的是枣脯。由于条件太优越,他的马越长越肥,有一匹竟因太肥而死去。楚庄王难过死了,要满朝文武大臣为马举哀,要把马装进棺材用埋葬大夫的礼节来埋葬。左右大臣纷纷劝阻大王。大王一概不众,并传下令来,有谁还敢来劝阻的,格杀勿论!

楚国有个叫优孟的人,听说这件事后,他闯进王宫,仰天大哭,哭得死去活来。楚庄王大吃一惊,问他哭什么。优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

“马是大王最心爱的东西,我们楚国这样一个堂堂的大国,要什么有什么,而仅仅用埋葬大夫的礼节埋葬,实在太委屈这匹马了,有失我们楚国的体面。依我看,还是应该用埋葬国王的礼节才好,用洁白的玉石雕刻一具内层棺材,用花纹很美的梓木做外层棺材,调遣大批士卒挖墓坑,发动京城的男女老幼来挑土堆坟。出丧那天,让齐国、赵国的国君在前面引幡招魂,韩国、魏国的国君在后面护送,再修一座富丽堂皇的祠堂,用整牛整羊来长年供奉它的牌位,还要追封它为万户侯!这样,让天下各国的人们知道,我们大王是把人看得很,而把马看提很高贵!”演讲与口才演讲稿:古代口才智慧

楚庄王听到这里,不觉感到羞愧满面,他问:“我的过失难道会有这么严重吗?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优孟说:“这很好办,请大王以六畜的礼节来埋葬它:用炉灶做它的外层棺材,用铜锅做它的内层棺材,用姜葱木兰等香料给它陪葬,用大米饭做祭品,用火光做它的衣服,让大家的肚肠做它的坟墓,这样埋葬就可以了。”

楚庄王于是让人把马剖开煮熟吃掉了。

优孟使用正话反说的方法,同时兼用极度夸张,将楚庄王的错误放大,充分提示了楚庄王做法的荒谬性,终于使他如醍醐灌顶,翻然醒悟。

正话反说,先扬后贬,是辩论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技巧。演讲与口才演讲稿:古代口才智慧

第7篇 中国古代灯具文化展演讲稿

中国古代灯具文化展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是庚寅年正月初一,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难得、难忘的美好日子。昨天我们刚刚欢度了万家灯火、万家团圆的除夕之夜,今天又在这特别的时间节点上,相会在有一千多年历史的唐代皇家寺院——荐福寺,相聚在我市文物保护、展示、研究的最高殿堂——西安博物院,一起欢乐,一起祈福,一起祝愿,一起点亮我多年用心收藏的古灯,让千百年来生生不息的中华文明之火,照亮古城,照亮世界,照亮我们前进的路。

大家知道,中国的灯文化源远流长,最初的灯具功能很简单,就是为了照明,延长时间,拓展空间。后来聪明智慧的祖先,把灯实用功能和观赏功能结合起来,不断给灯增添装饰性,使之艺术化,尺度适宜、结构合理、造型生动、装饰富丽,无不包含了审美的意境。可以说,一部灯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人类创造灯照亮了历史进程,历史留下灯作为眼睛来洞察人类社会。通过古灯,人们不仅可以了解人类照明文明漫长的发展史,还可以从每盏灯的材质、造型、工艺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文化特征,洞察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状况和政治经济制度。当灯逐渐从一日常实用之物慢慢衍化为文人咏颂的.对象时,灯的文化不仅得以扩充,而且得以彰显。以人喻灯、以灯喻人的成语典故,信手拈来,不胜枚举。

一次偶然机会,我爱上了古灯,喜欢上了古灯收藏。近二十个年来,有心无心,有意无意,竟收了五六百件。这次能在小雁塔举办展览,是对我的收藏是一次难得的检阅,是我同收藏界和爱好中国传统文化人们一次难得的交流,同时也使我有机会向让更多的人宣传中国的古灯文化。我感谢西安博物院领导和同志慧眼独识,使我的藏品走出陋室走向殿堂;我感谢各位领导、同志、朋友和家人鼓励我支持我,使我有机会对弘扬民族精神、民间文化、民俗收藏做一些工作。

灯是光明的身影,吉祥的背影,幸福的剪影,历史的缩影。灯,除了有照明的实用功能,装饰的美化作用,教化的人文精神,更重要的,还有祈福的文化用意。这里,我衷心的欢迎大家鉴赏古灯,愿大家能够从这一盏盏既具时代烙印又富文化承载的古灯中探寻历史,品味文明。站在古人荐福、祈福、享福的圣地,我衷心地祝福大家,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新春愉快,虎年大吉!

谢谢!

第8篇 古代成语故事演讲稿

春秋末期,诸侯争霸,弱肉强食,位于晋国东部的卫国由于国力微弱,长期以来受着强大晋国的压迫,苦不堪言。当时在位的国君是卫灵公,卫灵公不愿长久地处于屈辱的地位,便毅然与晋国同样强大的齐国缔约结盟,从而与晋国断绝了关系。

卫灵公的这种做法让当时晋国的执政者赵简子非常恼火。赵简子立即调集军队,想要讨伐卫国的都城帝丘,迫使卫灵公屈服。大军出发之前,赵简子先派出大夫史默前往卫国暗中了解情况,并命令他一个月内回国报告。可是,一个月很快过去了,史默还是没有回国,赵简子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此心神不安。

晋国官员也开始议论纷纷:史默可能已被卫国杀害,不会再回来了。况且,卫国只不过是一个微弱的小国,没有多少军事力量,晋国出兵必会一举击破卫国,所以请求赵简子下令出兵。

赵简子并未接受这个建议。他认为卫灵公既然敢与晋国断绝往来,一定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贸然进攻,会使晋国损失巨大。所以他坚持要等史默回来,然后再考虑出兵事宜。

半年之后,史默终于回来了。赵简子问:“你为什么耽搁这么长的时间呢?”史默回答说:“经过六个月的考察,卫灵公很有才干,国内贤臣很多,人民拥戴,举国上下团结一心。如果我们要依靠武力使卫国屈服,恐怕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史默还讲述了卫灵公为激励国人抗击晋国的情绪而采用的方法:卫灵公派大夫王孙贾向国人宣告,说晋国已经下令卫国——凡是有两个女儿的家庭,都要抽出一个送往晋国去当人质。消息传开之后,卫国到处是痛哭声和愤恨声。为了使国人相信这是事实,卫灵公又让王孙贾抽选出一批宗室大夫的女儿,准备送往晋国。结果他们出发那天,成千上万的百姓前来阻拦,不让她们去晋国当人质,并且愤慨地表示要和来犯的晋军拼战到底,宁死不屈。

赵简子听了史默介绍的情况之后,认为进攻卫国的时机还不成熟,于是便“按兵不动”,等待有利时机。

古代演讲稿自己(8篇)

李金强刘涛内容提要:刑讯,发诸西周,几经变革,终乎清末变法,存续几千年,成为中华法系一大特征;其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历史历史客观性,但其主流的消极性却一直影响着后世的司法制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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