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___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义务
每年三次组织未婚青年进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发给《国策教育证》;
及时协助乙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组织乙方婚前健康检查,提供新婚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建立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访视;
对自觉晚婚晚育的青年,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乙方的义务
按时参加每年三次的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国策教育;
依法登记结婚,不早婚早育;
婚前不非法同居,婚前如有非法同居或引、流产的,参加一年三次孕环情检查;
自愿接受段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访视。
三、违约责任
甲方不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监督职责,具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
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保证人愿意为乙方作保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1)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逾期一次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未婚先孕采取补救措施,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_________元,并强制落实补救措施。
(3)如有非法同居行为,又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孕环检,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未达晚婚年龄交纳保证金_________元整,直至晚婚年龄批准生育,甲方全数退还保证金。
四、其它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送公证部门公证。如一方违约后不支付违约金,另一方经公证部门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或诉讼程序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收取的违约金应纳入计划外生育费管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计划生育委员会(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地有关 法规 ,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县(乡、镇)应在共同负责的基础上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司其职,加强双向联系,认真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双向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主要职责
1.查验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对离开流出地30日以上的流入人口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或基层统计台帐;
2.与乙方建立联系制度,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为载体,通报有关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离开后的信息,定期查环查孕查病,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具并寄送规范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在照片上加盖县市区或街道(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钢印,督促已婚育龄妇女按乙方的要求及规定及时反馈信息;
3.对流入人口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政策咨询等生育、生产和生活服务;
4.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5.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
1.在摸清婚育情况,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基础上,为流出的成年流动人口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与甲方建立联系制度,将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提供给流入地,在收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后,于10日内反馈回执;
3.积极配合落实甲方的有关查询,处理好甲方的来信、来电;
4.按规定落实有关的奖励政策和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共同做好计划外怀孕的思想工作和补救工作。
三、拟在甲方居住需要分娩的流动育龄妇女需凭乙方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由甲方所属街道(乡、镇)查看本人 身份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计划外生育的对象,按照“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征收 社会抚养费 ,有争议的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请示各自的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甲方流入乙方的流动人口,乙方也按以上协议履行。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3篇 出国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本人离校前已接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在离校期间,自觉用计生政策、法规约束自己的生育行为,遵守以下条款:
1.夫妻双方系初婚未育者,意在国内生育的;或未婚者在离校期间结婚(指双方为初婚),意在国内生育的,需在女方妊娠两个半月内,男女双方各自与本单位联系,办理一胎生育指标。
2.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再婚者,符合二胎生育政策,意在国内生育第二胎的,必须提前与所在单位联系,经单位严格审核离婚证件等,申办二胎生育指标,不能造成先孕后申请的情况。
3.发现计划外怀孕二胎,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4.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缴纳社会抚养费,接受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5.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