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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厂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工期:开工日年月日,竣工日年月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工程总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维修清单为准)。
四、结算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五、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七、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单位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4、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6、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其它
1、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第2篇 自建房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现甲方自建项目工程,对于施工中的钢筋加工人工费自愿由乙方承包,现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一、双方义务:
1、甲方:
①施工中所需钢材及时提供至施工现场。
②负责依照合同内容按时支付工程款。
③负责施工现场的外界干挠。
2、乙方:
①负责依照施工图及变更图、严格依照国家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承担未按质量要求施工的返工、材料浪费等费用。
②钢筋加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所有加工机械及工具。
③负责钢材进厂的缷车人工配合工作。
④负责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约用材。承担钢材加工的现场清理工作,达到工完场清的效果。
二、结算:钢材加工甲、乙双方经协商每平方米依照建筑面积贰拾叁元做为计价依据。(施工范围包括图纸中所有的钢材加工以2层开始计价)
三、付款:双方协商:每层支付人工费单层价款的70%,封顶后依照合同总价款支付至80%,余款经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未能依照合同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以备存查。
甲方:负责人;
第3篇 项目工程承包部分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建(轻包)甲方房屋建设2幢,建筑面积约1920平方,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负责房屋建筑材料(砖、钢筋、水泥、石子、河沙等)。
2、乙方负责房屋建筑轻包为主,并负责钢筋工、泥水工、木工等。并负责场地看护,解决食宿(包括施工人员)。
3、浇筑时按甲方要求,其它建筑方面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规范施工。
2、施工日期自20__年9月1日开工起180天完工。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工程共计费用(轻包工)约48万元,工程结算待竣工后按实结算。工程开工后基础做平付25%,每做好一层付15%,结顶后付10%,工程竣工后扣留总结算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四、质量保留金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扣留工程总结算价的5%为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留金。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1年,期满,经甲方验收有工程缺陷时,乙方按合同标准修复缺陷或按缺陷情况扣除修补费用于修补工程缺陷;工程无缺陷的按本协议分期付款时退还质量保留金。
五、事故责任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人员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等造成的后果、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其它条款施工期间,乙方应按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做好“三度一排”,确保道路正常通车。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建筑材料应妥善保管,以防流失、扬尘扬沫。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