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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协议(11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79

招标代理协议

第1篇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范围

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代理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附件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________(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________(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2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

规 模: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

1. 代理报酬费用为 。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此下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 物业管理条例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济南 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 代理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________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 合同履行 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 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委托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 委托合同 。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通用于各类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代理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

1.5 受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7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代理费用: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人用以支付受托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总额。

1.9 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的方式和方法。

1.10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

1.12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

1.13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其他的要求。

1.14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5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 法定节假日 的,以节假日次日为限的最后一天。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物业招标代理业务的全部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 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这类要求。

4.4 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6 确定受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5.受托人的义务

5.1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的工作范围,选择有足够经验的物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前期物业招标代理工作。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 受托人应对其招标工作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 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6 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奖品、宴请和贿赂,不得泄漏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以下权利

(1)向受托人询问本次物业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2)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要求受托人提交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4)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5)依法选举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1)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建议;

(2)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3)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4)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5)对于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 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在预算范围内由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9.委托人代理费用的支付

9.1 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费用_____%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额外工作,需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自应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应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4 委托人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用,除支付滞纳金外,还应按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 ,计算支付应付代理费用的利息。

9.5 支付代理费的币种、汇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6 委托代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得转嫁支付责任。

四、违约、赔偿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提出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物业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漏了与本合同前期物业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1.索赔

11.1 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赔。

11.2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3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提出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未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作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4 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日通知受托人。

13.2 本 合同当事人 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对方,应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赔偿方法或金额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3.3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条件时双方在协议书内约定。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后,委托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费用(含增加额外工作的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或相关资料情况的时间: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其它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的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物业招标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 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代理费用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法

9.1 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受托人完成额外工作,委托人需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

9.3 滞纳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支付代理费用的币种:__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后,中途不得再与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合同,若违反此规定则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中标价代理费的双倍违约金。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前期物业招标工作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

11.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2.合同份数

12.1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五、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招标代理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1、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五、保密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

签约时间: 二0**九年 八 月 二十 日

签约地点: 宁夏分公司办公室 1 合作协议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乙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为宁夏分公司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开展工作组织实施。

第二条、委托期限: 1、本协议从 xx 年 8 月 20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期限为四个月。 2、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委托协议。

第三条、乙方开展工作范围: 1、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甲级) 2、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乙级)第四条、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

(一)甲方责任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承揽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予以全面监督、指导和控制。

2、按照国家和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乙方项目招标 2过程相关文件进行签署和盖章。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凭借甲方具有的各项招标代理资质,与建设单位承揽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签订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乙方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当地制定的招标业务操作规范。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在单个项目招标结束后十五日内,按操作规范交给甲方一份完整的招标过程文件和资料。 4、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和解决其承揽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投诉。 5、乙方负责承担其承揽项目开发费用、公关费、业务招待费、标书和图纸印制费、评标费、各项会议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6、乙方负责收取其项目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到甲方指定帐户。第五条、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组成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联合组成项目组,统一以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项目组人员组成如下:1、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电话:5087737 公司 总经理 金慧玲 手机:13209597181 领导 email:

2、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3875077 公司 总经理 任惠忠 手机:13909508721 领导 email:

1、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统一以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项目组人员不得泄露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与资料,保守商业秘密。 4、项目组人员之间相互协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收入分配 1、合作项目所有招标收入,包括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等,统一由甲方收取并入帐。并由甲方 4统一向客户开具服务业专用发票。项目收费到帐后,甲方向乙方通报收费入帐情况,甲方向乙方对每个项目按收入额(标书费代理费)按照 10的比例收取管理费(税金由乙 。方承担) 2、由双方对本项目税后收入额予以确认。甲方按双方确认的税后收入额及分成比例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 。支付乙方应得的款项(乙方凭相关票据予以报销领取) 3、为执行合作项目双方各自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结束并双方分成结算完毕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169 号银川国际会展中心 a 馆 304 室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乙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北京东路 49 号世纪小区迎春苑综合楼三楼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7篇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h类:工程标底编制;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

□审查投标人资格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协调合同的签订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酬金计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2)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评标专家交通费、标底审查费、广告费等)

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归代理人所有。

招标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本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通用条件;

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七、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币种、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委托人不得对代理人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件: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需要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条件。

专用条件:指委托人与代理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对通用条件做出的补充、修改或具体规定的条件。

“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委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代理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三人”指除委托人和代理人以外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如投标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合同酬金:指委托人依据合同应向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总额。

招标代理期限:指委托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天数。

图纸:指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满足于本工程招标需要的图纸(包括计算书、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书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包括电传、传真、电子邮件或手写、打印、复印的各种通知书、任命书、委托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合同或法律,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者合同期限顺延等其他要求。

违约责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或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合同文件和解释顺序

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本合同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3)专用条件;

(4)通用条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条图纸: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代理人提供图纸。委托人在合同中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委托人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

代理人不经过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有关工程标底的计价办法和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二、代理人的义务

第六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招标代理工作计划、招标文件等,并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范围实施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代理人有义务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条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招标内容。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代理人对招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投标咨询。

第十条对委托人委托代理的事项,代理人应合理运用专业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招标代理工作。

“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通用条件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代理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十二条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尽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第十五条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标失败的,委托人应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由专用条款约定。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内,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计划立项、规划许可证明、资金到位证明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委托人应对代理人完成的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清单、标底、答疑纪要等)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代表保持与代理人联系,代表委托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第十九条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代理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授予代理人以下权利:

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询。

代理人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对工程现场踏勘的权利和参与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合同的订立。

代理人有权阐述对工程投资计划、质量与工期要求等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代理人依据合同规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获得酬金。

代理人对招标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代理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要求。

代理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五、委托人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询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委托人有足够的理由认定招标代理专业人员不按招标代理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招标代理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代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委托人在招标过程中有权审阅代理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可以提出不违反任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的修改意见。

委托人有权依据合同检查、监督代理人工作,并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业务工作总结。

委托人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权利。

六、代理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代理人的责任期即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双方应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条代理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四条代理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七、委托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委托人的主观干预,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当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代理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代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代理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数额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飓风、地震、洪水、政策变化或其他非当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等造成招标代理工作中止或暂停等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在约定的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向违约人提出索赔。

第三十八条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九条双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或者依据约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条件成熟时,本合同终止。

九、代理业务的酬金

第四十条正常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理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代理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条支付工程招标代理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条因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代理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代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代理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代理人承担。

第四十八条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奖励费用。

第四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本合同任何文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2专用条款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给代理人_________套图纸。提供图纸的时间:_________天。

第四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工程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底计价办法和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除使用汉语语言文字外,还使用语言文字。两种语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六条

代理人应给委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给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资料:_________;提供资料的时间:_______天。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对代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人授权_________为本招标代理业务代表,其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代理人原因,委托人提前解除合同,委托人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合同酬金20%的赔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合同履行期限内,非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应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酬金(扣除税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作量完成_______%时,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余部分酬金待发出中标通知书后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条双方同意用(币种)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八条如果代理人就委托代理的工程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由此委托人获得或增加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方式给予代理人不低于委托人获得或增加经济效益的20%作为奖励费用。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奖励费用:_______

第五十一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代理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提交_________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款和专用条款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 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

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一(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一(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一(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 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6)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一(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一(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委托人:

受委托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9篇 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代理咨询

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_____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工程内容)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篇 20xx招标代理合作协议

签约时间: 二零xx年 x月 x 日

签约地点: 宁夏分公司办公室 1合作协议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乙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为宁夏分公司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开展工作组织实施。

第二条、委托期限: 1、本协议从 xx 年 8 月 20 日至 xx 年 12 月 31 日,期限为四个月。 2、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委托协议。

第三条、乙方开展工作范围: 1、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甲级) 2、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乙级)第四条、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

(一)甲方责任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承揽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予以全面监督、指导和控制。

2、按照国家和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乙方项目招标 2过程相关文件进行签署和盖章。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凭借甲方具有的各项招标代理资质,与建设单位承揽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签订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乙方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当地制定的招标业务操作规范。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在单个项目招标结束后十五日内,按操作规范交给甲方一份完整的招标过程文件和资料。 4、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和解决其承揽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投诉。 5、乙方负责承担其承揽项目开发费用、公关费、业务招待费、标书和图纸印制费、评标费、各项会议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6、乙方负责收取其项目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到甲方指定帐户。第五条、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组成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联合组成项目组,统一以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项目组人员组成如下:1、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电话:5087737 公司 总经理 金慧玲 手机: 领导 email:

2、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3875077 公司 总经理 任惠忠 手机: 领导 email:

1、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统一以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项目组人员不得泄露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与资料,保守商业秘密。 4、项目组人员之间相互协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收入分配 1、合作项目所有招标收入,包括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等,统一由甲方收取并入帐。并由甲方 4统一向客户开具服务业专用发票。项目收费到帐后,甲方向乙方通报收费入帐情况,甲方向乙方对每个项目按收入额(标书费代理费)按照 10的比例收取管理费(税金由乙 。方承担) 2、由双方对本项目税后收入额予以确认。甲方按双方确认的税后收入额及分成比例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 。支付乙方应得的款项(乙方凭相关票据予以报销领取) 3、为执行合作项目双方各自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结束并双方分成结算完毕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地址:银川市xxxx 169 号银川a 馆 304 室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乙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xxx 49 号世纪小区迎春苑综合楼三楼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11篇 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协议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代理人资质等级: 甲 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业务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 编制工程量清单 □ 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 □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其它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 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 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 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 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 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 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 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 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 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 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2、支付方法:

(1)招标人代理费:全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约违约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书一式五份,委托人两份,代理人两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招标代理协议(11份范本)

委托人:受委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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