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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公司商标申请代理服务协议 第2篇商标申请代理服务协议 第3篇商标申请代理服务协议(申请图形商标用) 第4篇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代理协议 第5篇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协议 第6篇专利申请代理协议 第7篇商标申请代理协议
第1篇 公司商标申请代理服务协议
转让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受让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注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直至甲方商标完成注册。
第二条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申请事宜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日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和类别、指定的商品/服务明细)和指定项目联系人,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
3.甲方将符合申请标准的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官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制作商标申请文件并提供给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收到前款所述盖章的文件及费用后,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甲方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向甲方提供申请文件复印件。
3.乙方确保按照中国商标法律规定的申请程序办理甲方商标的申请事宜,将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商标局的相关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至甲方。
4.在申请过程中,商标局如有各种审查文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报甲方,并帮助甲方进行相应修改。
5.收取代理费及相关的注册的税费。
6.乙方应于年月日将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并交还相关的注册申请材料,及申请商标相关的注册权证。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将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并支付代理费(不包含注册申请相关的费用)合计元/件。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2.如果在申请过程中,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对官方下发的商标审查意见进行答辩、提出异议、复审、转让、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等事项,甲方需要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费用以实际支付价款为准。
3.在申请过程中,如因商标局正常审查后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甲方已缴款项(包括代理费和相关税费)均不退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规定的代理业务。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不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履行协议,均应按合同约定价款的二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未能及时提供商标代理工作所需资料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获得预期合法权益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工作迟延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致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解除合同。
第五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为保密协议,乙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向与本协议约定商标代理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甲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信息。
第六条纠纷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 商标申请代理服务协议
转让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受让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注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直至甲方商标完成注册。
第二条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申请事宜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日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和类别、指定的商品/服务明细)和指定项目联系人,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
3.甲方将符合申请标准的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官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制作商标申请文件并提供给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收到前款所述盖章的文件及费用后,及时向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甲方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向甲方提供申请文件复印件。
3.乙方确保按照中国商标法律规定的申请程序办理甲方商标的申请事宜,将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商标局的相关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至甲方。
4.在申请过程中,商标局如有各种审查文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报甲方,并帮助甲方进行相应修改。
5.收取代理费及相关的注册的税费。
6.乙方应于年月日将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并交还相关的注册申请材料,及申请商标相关的注册权证。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将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并支付代理费(不包含注册申请相关的费用)合计元/件。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2.如果在申请过程中,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发的商标审查意见进行答辩、提出异议、复审、转让、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等事项,甲方需要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费用以实际支付价款为准。
3.在申请过程中,如因商标局正常审查后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甲方已缴款项(包括代理费和相关税费)均不退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规定的代理业务。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不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履行协议,均应按合同约定价款的二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未能及时提供商标代理工作所需资料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获得预期合法权益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工作迟延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致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解除合同。
第五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为保密协议,乙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向与本协议约定商标代理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甲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信息。
第六条纠纷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3篇 商标申请代理服务协议(申请图形商标用)
合同编号:
转让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受让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注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直至甲方商标完成注册。
第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申请事宜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日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和类别、指定的商品/服务明细)和指定项目联系人,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
3、甲方将符合申请标准的已盖章申请文件交付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官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制作商标申请文件并提供给甲方确认及加盖公章。
2、乙方在收到前款所述盖章的文件及费用后,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甲方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向甲方提供申请文件复印件。
3、乙方确保按照中国商标法律规定的申请程序办理甲方商标的申请事宜,将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商标局的相关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至甲方。
4、在申请过程中,商标局如有各种审查文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报甲方,并帮助甲方进行相应修改。
5、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及相关的注册税费。
6、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并交还相关的注册申请材料及申请商标相关的注册权证。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将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并支付代理费(不包含注册申请相关的费用)用合计 元/件。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账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2、如果在申请过程中,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对官方下发的商标审查意见进行答辩、提出异议、复审、转让、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等事项,甲方需要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费用以实际支付价款为准。
3、在申请过程中,如因商标局正常审查后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甲方已缴款项(包括代理费和相关税费)均不退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规定的代理业务。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该方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不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履行协议,均应按合同约定价款的二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未能及时提供商标代理工作所需资料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获得预期合法权益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工作迟延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致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解除合同。
第五条 保密条款
本协议为保密协议,乙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向与本协议约定商标代理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甲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信息。
第六条 纠纷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第4篇 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中的商标事务。现经双方同意,达成以下条款和条件,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商标事务如下: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变更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申请、商品/服务删除申请、商标变更代理人申请、商标更正申请、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商标续展申请、注销注册申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注销申请、注册人死亡、终止注销商标申请、 换发变更/转让/换发证书申请换发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优先权证书申请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变更/提前终止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撤销商标注册申请撤销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复审申请
其他:具体委托事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成本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托商标代理人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如果被指定的代理人因故不能中途完成任务,乙方应负责指定另一代理人接管并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有义务依法为商标保密。
3.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并书面通知乙方,但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向商标局的通知或决定需要甲方办理的,应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邮寄地址以本合同联系人的地址为准。书面通知以挂号信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回复期的延误由甲方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为商标注册申请的,乙方应当工作至申请人取得《商标注册证》或者申请被商标局驳回。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专利申请代理服务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事项
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委托的方式,委托乙方办理中国专利撰写及申请事务。
2、乙方代理事项
2.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事务,乙方应当指定乙方之代理人进行代理。乙方应当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递交、答复审查以及授权证书的邮寄工作。
2.2除非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专利申请转交、移交其他专利代理机构。
2.3基于专利申请的需要,乙方可以就专利申请已经指定的代理人进行变更,但乙方在变更之前应当通知甲方。
2.4如甲方向乙方指定专利申请经办人时,乙方代理人需要与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设计人)会见时,应事先与甲方专利经办人联系,由经办人具体安排。乙方代理人与发明人(设计人)会见时,所谈内容应限于专利申请涉及技术信息有关的内容。
2.5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如果甲方没有特别要求,则乙方代理人可以就专利申请涉及任何事项与甲方发明人(设计人)直接进行交流。
2.6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交流。
2.7甲方指定________为联系人。
2.8乙方指定________为联系人。
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为、传真为和电子邮件也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
2.11乙方代理事项不包括:专利获得授权之后,代理甲方缴纳办理登记和年费,或者专利被驳回之后的复审以及延伸程序中的服务。
3、专利申请事务
3.1
乙方应当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如果甲方仍需要补充提交资料和技术信息,则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提交的补充资料和技术信息后尽快完成初步申请文件。
3.3乙方在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后,应及时交甲方确认。甲、乙双方认为应该进行修改的,应共同探讨并提供修改意见,每次修改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3.4乙方在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有关文件过程中,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4、代理费用
4.1乙方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收取专利申请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官费:________元人民币(申请减缓后)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________元人民币
4.3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不另收费。
5、保密义务
5.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的技术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以上保密义务起始时间为乙方获得甲方交付的记载有技术秘密的书面资料之日。乙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注意程度不能低于乙方对自身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注意程度。
5.3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付的记载有技术秘密的书面资料统一保存,并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术信息泄密。
6、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
6.1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披露的技术信息不属于技术秘密。
6.3在未进行任何披露之前,乙方就可以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该技术信息。
6.4乙方通过合法手段可以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信息。
7、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3条之规定,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催告,并要求甲方支付每迟延一日的违约金(违约金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为准)。甲、乙双方特别明确,甲方履行本协议第4.3条之义务是乙方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前提。如甲方自乙方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专利申请涉及的费用,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所有代理事项(包括延伸代理服务)。
7.1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因乙方违约而造成被损害的专利申请已收取的对应代理费的2倍为限。
8、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涉及本协议履行而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9、协议的生效与有效期限
9.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至专利申请获得专利局授权之日或者至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之日终止。
9.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9.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专利申请代理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事项
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委托的方式,委托乙方办理中国专利撰写及申请事务。
2、乙方代理事项
2.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事务,乙方应当指定乙方之代理人进行代理。乙方应当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递交、答复审查以及授权证书的邮寄工作。
2.2除非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专利申请转交、移交其他专利代理机构。
2.3基于专利申请的需要,乙方可以就专利申请已经指定的代理人进行变更,但乙方在变更之前应当通知甲方。
2.4如甲方向乙方指定专利申请经办人时,乙方代理人需要与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设计人)会见时,应事先与甲方专利经办人联系,由经办人具体安排。乙方代理人与发明人(设计人)会见时,所谈内容应限于专利申请涉及技术信息有关的内容。
2.5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如果甲方没有特别要求,则乙方代理人可以就专利申请涉及任何事项与甲方发明人(设计人)直接进行交流。
2.6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交流。
2.7甲方指定________为联系人。
2.8乙方指定________为联系人。
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为、传真为和电子邮件也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
2.11乙方代理事项不包括:专利获得授权之后,代理甲方缴纳办理登记和年费,或者专利被驳回之后的复审以及延伸程序中的服务。
3、专利申请事务
3.1乙方应当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如果甲方仍需要补充提交资料和技术信息,则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提交的补充资料和技术信息后尽快完成初步申请文件。
3.3乙方在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后,应及时交甲方确认。甲、乙双方认为应该进行修改的,应共同探讨并提供修改意见,每次修改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3.4乙方在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有关文件过程中,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4、代理费用
4.1乙方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收取专利申请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官费:________元人民币(申请减缓后)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________元人民币
4.3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不另收费。
5、保密义务
5.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的技术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以上保密义务起始时间为乙方获得甲方交付的记载有技术秘密的书面资料之日。乙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注意程度不能低于乙方对自身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注意程度。
5.3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付的记载有技术秘密的书面资料统一保存,并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术信息泄密。
6、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
6.1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披露的技术信息不属于技术秘密。
6.3在未进行任何披露之前,乙方就可以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该技术信息。
6.4乙方通过合法手段可以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信息。
7、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3条之规定,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催告,并要求甲方支付每迟延一日的违约金(违约金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为准)。甲、乙双方特别明确,甲方履行本协议第4.3条之义务是乙方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前提。如甲方自乙方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专利申请涉及的费用,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所有代理事项(包括延伸代理服务)。
7.1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因乙方违约而造成被损害的专利申请已收取的对应代理费的2倍为限。
8、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涉及本协议履行而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9、协议的生效与有效期限
9.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至专利申请获得专利局授权之日或者至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之日终止。
9.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9.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7篇 商标申请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申请商标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11张,如保护色彩还需交11张彩色图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章。
二、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要的费用:
检索费:________元
注册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要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注册商标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申请程序启动。
三、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被驳回等有关事宜,因存在时效性问题,故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或电话等通知后在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内给到乙方处办理有关事宜,预期不来办理,至使申请失效,乙对不负任何责任。
四、若因乙方失误造成的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支付给乙方的代费
(不包括官费)。本协议自签定正合同之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