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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家协议(4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5

非独家协议

第1篇 著作权非独家授权合作协议

著作权 非独家授权 合作协议

甲 方(著作权人):

身份证 号:

通信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为扩大数字资源的传播途径,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教育文化和创意事业,保护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数字资源的制作、传播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或概念

1、“数字资源”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 规定,将漫画,动画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销售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移动互联网业务是指:使用移动通信网络,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手机wap、阅读客户端、手持移动阅读终端等发布数字资源的业务。

3、无线互联网业务是指:通过局域或广域无线数据通讯技术接入互联网的无线终端设备,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苹果公司应用商店、谷歌公司应用商店等发布数字资源的业务。

4、在线互联网业务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接入互联网,并在其上发布数字资源的业务(指不包括移动互联网和无线互联网的传统www互联网业务)。

5、移动运营商的结算单是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每月向乙方以官方邮件(或邮寄文本)形式提供的销售情况详单。

6、移动运营商的稽核是指: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向乙方提供结算单后对结算单的调整,该调整以官方邮件(或邮寄文本)形式向乙方提供。

第二条、协议标的及权利授予

1、协议标的

签约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见授权书。

2、权利授权

甲方非独家授予乙方拥有其所提供动漫作品的多种使用权利,具体的动漫作品名称及授权范围见附件授权书所述。授权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按附件中所约定的授权范围将作品在互联网、无线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平台上进行非独家传播。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和承诺其提供给乙方作品未抄袭或剽窃第三方的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著作权等任何 知识产权 、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中国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不存在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任何法律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的规定,并且该作品不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2、甲方须保证其独立拥有本协议中所授予乙方的所有权利,因该等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它权利的,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乙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解除及终止本协议。

3、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签约作品的内容的完整性,甲方保证其在本协议附件填写的作品名称、姓名、笔名、地址等相关信息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数字资源后,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 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乙方网站上宣传甲方授权给乙方的数字资源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 甲方有权索取授权的数字资源销售、浏览及维权进展信息,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后每月向甲方提交与授权数字资源相关的销售数据和收益情况。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4) 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4、 在合作期内,如甲方作品版权授权期限到期,同时甲方不再授权,乙方需在授权期限届满后下架其相关作品,但为保证 消费者权益 ,对用户已购买的作品内容,仍保留在该用户个人书架中。授权期限在授权书中明确,但不能少于24个月。

5、 为了宣传推广甲方作品、吸引潜在的付费用户,乙方可以对甲方作品中的部分章节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免费发表,但不得超过甲方作品全文的二分之一的内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全国范围内对甲方提供的数字资源(包括简体和繁体)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制作、复制、和销售数字资源等使用权。即乙方有权将甲方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具体授权内容见本协议附件授权书。

2、乙方有权自行决定对授权数字资源进行数字化应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作品的方式,并且这些技术、方法和方式为乙方的 商业秘密 。

3、乙方有权对授权数字资源进行版权设计、技术设计、设置和组合独特的阅读功能等,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将有关设计或技术措施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制作、复制、销售、传播,在其过程中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4、在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续签或合作提前终止,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已授权作品至授权期限届满(如甲方与作品著作权人就作品版权出现争议情况例外)。对用户已购买的作品内容,仍保留在该用户个人书架中。

5、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授权数字资源进行汇编,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许可授权。乙方有权决定签约作品的宣传、包装、定价、销售形式、维权时要求或确定赔偿的数额。

6、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后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与授权数字资源相关的销售数据和收益情况。

7、乙方需按双方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

8、乙方免费为甲方在其网站进行宣传,具体方式根据情况另行商定。

9、乙方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结算

1、 甲乙双方移动互联网业务领域、无线互联网业务领域、在线互联网业务领域按实际销售收入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成。移动互联网业务领域按照移动运营商稽核后的结算单进行分成,无线互联网业务领域和在线互联网业务领域按双方书面约定的结算单为实际销售收入基准进行分成。

2、 甲乙双方维权收入按照净收入4:6比例进行分成(净收入是指扣除公证费、 诉讼费 、鉴定费、 律师 费等必要开支后剩余的部分)。

3、 乙方将根据双方商定的数字资源目录进行分类明细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4、 结算周期:授权作品上线之日起,三月后,结算第一月,以后每月结算;乙方收到运营商结算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进行结算。

第五条、特别约定

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对方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的书面特别授权或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等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发生违约,应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权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

3、 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销售数据、财报及支付甲方的收益存在不真实情况,乙方应全额支付甲方应得的分成收益,并向甲方支付其应得收益总额一倍之违约金。

4、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版权无任何法律纠纷。因甲方版权问题所发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及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 协议中任何一方欲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双方应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之义务,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或补救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相应责任。

3、协议中任何一方可提前90天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但应承担因此种行为而给另一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为本合作已经投入的各项成本。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协议自动解除。

4、遇有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禁止,本协议应予终止。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备忘录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或与本协议本身有关的争议,包括任何对本协议的存在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已经终止的质疑都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果从一方就争议问题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 天内仍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应在 北京 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制定的 仲裁法 对争议进行仲裁,而且此仲裁法应被认为是本条款的一部分。仲裁人的指定应符合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分别指定一位仲裁人,再由这两位仲裁人指定第三位仲裁人。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书面终止声明,本协议自动延续。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著 作 者 信 息 备 案 表

编号:

姓 名

笔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邮编

家庭住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开 户 行

银行卡种类

银行卡账号

付费方式

银行汇款

主要创

作领域

作品名称

例:

《xxxx》共90张、原画cg插图20张、《xxxx》四格20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授权作品目录

漫画类

作品名

张数

作者名

格式

备注

授权期

即日起

单张插图、原画、扉页等

jpg

2年

jpg

2年

故事稿

jpg

2年

jpg

2年

四格多格

jpg

2年

注:以上表格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填写授权作品相关信息。

第2篇 非独家代理销售协议样书

本销售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_______,和(以下称乙方)订立,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______。这里提到的附属公司指某(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鉴于甲方希望由乙方为其销售甲方的产品(以下称为产品)及鉴于乙方拥有销售这些产品的权力、能力、人力、设施、许可和任何要求的政府批准,根据本文所表达的相互保证,双方兹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在中国的非独家的销售商,乙方兹接受该授权。

乙方是一个独立的合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乙方成为甲方任何意议上的 代理 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没有被赋予任何权利或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产生任何明确或暗示的责任,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

乙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某)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且末经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某)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标志,除非用以表示其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商。

2.产品的供应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后,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起订量用发订单给甲方的方式向甲立订购产品,乙方发出的所有订有订单须经甲方审阅及接受后方可生效。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把货物提交给乙方。如无法在要求的交货日交货,甲方将在通知乙方接受其订单时,把情况告知乙方,并按甲方通知乙方的确定交货日期交货。

产品将用运费已付形式,运到乙方预先指定并经甲方接受的交货地(以下简称交货地)。在乙方接收产品之前,甲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乙方可以建议保险险种,但最终由甲方决定。

3.产品的接收

产品送达交货地并由乙方接收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产品损失的风险乙方承担。一旦收到产品,乙方应立即验收,经确认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名盖章,并交回甲方。

4.区域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以下称为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

5.付款

所有货款(包括货价、至交货地的运费、保险费及与准备交货或运输文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均应以人民币金额支付,除非甲方用书面形式批准其他的付款条件,且甲方可以用书面通知形式随时收回或变更这些其他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交货地收货后21天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每笔货物的全部货款,该购货的金额应在甲方给乙方的信用额范围内。乙方不能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所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包括终止本协议和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乙方应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员上。

如果中央或地方政府对本协议中的作何付款征收任何税项或关税,不论是以预扣或其他方式,本协议下应付款的金额应相应提高,以保障在纳税后,甲方仍可以收到本协议规定应付款的金额。

甲方有权以乙方目前或将来可能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行为而欠甲方的 债务 抵冲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应付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6. 销售服务

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促进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销售和使用。为帮助乙方取得最好成绩,甲方将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乙方应利用产品的有关知识销售产品并促进产品的再销售。

7. 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除履行本协议之外,不使用甲方的 商标 (以下称商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商标)。乙方兹确认商标是甲方独有的及专有的财产,并且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将不会在任何本协议界定以外的产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标或甲方产品特有的包装。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本义务是连续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将不会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或尝试 注册商标 或与商标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标。

乙方进一小保证和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不会生产或销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生产或销售甲方的假昌产品或任何其商标或包装与甲方产品的相似并易引起混淆的产品。如果乙方末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和保证,乙方的行为则是严重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有关案件提交给合适的政府机构或/和人民法院处理。乙方应立即停止这些 侵权行为 ,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及其他任何实际和间接的损失。

乙方应只销售带有商标的产品。商标应被适当地显示在乙方销售的产品上的一切广告、促销材料或其他的印刷品上面。

一旦知晓任何侵权商标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装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且所有收回的款项均属于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保护及捍卫甲方对商标及特有包装的权利。

8. 标志及 警告

除非有法律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否则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产品的任何标志,亦不得在产品上添加任何东西。

9.信用保证

如果有良好的付款表现及稳定的销售成绩,乙方可以申请信用额或申请提高信用额。根据甲方的要求超过人民币''元的信用额须有乙提供的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有效担保且为甲方所接受方可获授予。甲方有权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在甲方取消乙方信用额时,乙方必须胡购货之前支付所有的货款。

10.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将最严密地保存因其与甲方的关系而掌握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工艺、配方、图纸、 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现于市场信息及客户名单)(以下统称保密资料),切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把保密资料泄漏给任何人。

11. 遵守法律及 法规

乙方应任何时候在其销售产品方面严格遵守中国各地现形有效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因乙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造成其违反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而由此导致任何处罚,乙方应自行负责。乙方同意赔偿并保护甲方免受任何因其末能遵守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或要求,或因乙方、其高层职员、董事、雇员、并连人或代理人的疏忽而引致的损害或民事所赔之损失。

12. 2000年匹配

本协议双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目前使用或将来使用的设施、设备、操作、信息系统和其他所有系统和工序应该是2000年匹配的,并保证能够履行在此所规定的义务、陈述和保证并确保2000年匹配而导致该方不能履行该义务、陈述称保证,该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该违约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守约方和/或第三方因该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13. 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开始,保持一年的效力。此后,除非任何一方于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逐年自动延展一年。

不论前款如何规定

1)当任何一方末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义务(末能付款除外),且末能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的10天内改正错误时,另一方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违约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末能行使此权利不影响该方在相同违约或其他条件或保证的违反再次发生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或

2)当乙方末能按本协议的规定付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发出任何通知

3)当乙方进入 清算 、资不抵债、申请与其 债权人 之间签订、预防或中止协议, 申请破产 ,或当乙方的大部分资产或大部分股份已转移到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相关的公司或联合体或受到该公司或联合体的控制时,甲方保留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乙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的权力或

4)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本协议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协议下应付款项的义务。除非甲方提出以当初方购买产品的价格收回,否则乙方可以正常价格卖掉其仍存有的产品。

14.销售许可

方应负责取得所有对于在其当地市场范围内销售产品所必需或建议应取得的一切许可、同时及其他授权。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限届满,乙方应把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让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按照甲方的自由选择。

15.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付款部分除外,受到超出正常控制力的事件阻碍或干扰,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事件、政府行为、国家或劳工动荡、战争、恐怖或其他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言履约的义务将在该阻碍、 制或干扰范围内被免除。但该方应尽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碍履约之因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解除后,立即继续其履约行为。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 能履行本协议超过30天,则另一方可以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16.特别支付

甲方不会为了影响任何第三方的决定以获得任何利益或好处而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现金或实物给该第三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授权局方在履行其于本协议下的义务时直接或间接地 此类支付,且甲方亦不会补偿此类支付。

17.信息之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甲方产品业务必需的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工商登记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办公地址、仓库地址、邮寄传票地址、电话号码、收货章样鉴、发票收取人、货物引取人、帐号等。前述信息或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应即时告知另一方。对于拥有高效分销商补货系统(即edr系统)的乙方,甲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配额信息和订单确认信息,并确保所提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乙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进销存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18.通知

任何本协议下要求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以当面送达、挂号邮件、电传或传真形式传给:

甲方:____(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以修改上述地址或收件人,但必须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这些修改应在另一方收到此通知时才生效。

如果通知以电传、传真形式或当面送达,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日期或当面送达的日期。如果通知以挂号邮件发出,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从寄出的邮戳日起7天后的日期。

19. 权利之转让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把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力或义务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或转让给其他方。但甲方公司可以把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甲方公司的附属公司和并联公司。

20. 争议之解决

对于任何产生于本协议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如不能友好的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21. 继续执行

在解决某项争议期间,双方应在其他方面继续执行本协议。

22.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3.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 强制执行 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其于的条文仍将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双方同意如果某一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双方将友好协商用一则有效的、可强制执行的条文代替前者。该有效的条文应在执行本协议时,在最大限度范围内能使双方达到其经济、商务及其他目的。

24. 弃权

本协议之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得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对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能视为对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

25.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之标题仅用参考意图,并无法律效力。

26.整体性及更改

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以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并将构成双方间就该主题事宜达成的整体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变动或更改,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之充分授权人签署,方可生效。

27.生效

本协议将在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8.附件

下述文件将作为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附件a:销售服务条款(略)

附件b:残损品处理规定(略)

附件c:优惠付款条款(略)

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这些附件有差异或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之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国 广州 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非独家代理销售协议

本销售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 _______ ,和(以下称乙方)订立,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 ______ 。这里提到的附属公司指某(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_ 有限公司 __________ 有限公司、 __________ 有限公司和 __________ 有限公司等。

鉴于甲方希望由乙方为其销售甲方的产品(以下称为产品);及鉴于乙方拥有销售这些产品的权力、能力、人力、设施、许可和任何要求的政府批准,根据本文所表达的相互保证,双方兹达成协议如下:

1 .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在中国的非独家的销售商,乙方兹接受该授权。

乙方是一个独立的合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乙方成为甲方任何意议上的 代理 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没有被赋予任何权利或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产生任何明确或暗示的责任,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

乙方不得使用 __________ (某)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且末经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 __________ (某)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标志,除非用以表示其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商。

2 .产品的供应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后,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起订量用发订单给甲方的方式向甲立订购产品,乙方发出的所有订有订单须经甲方审阅及接受后方可生效。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把货物提交给乙方。如无法在要求的交货日交货,甲方将在通知乙方接受其订单时,把情况告知乙方,并按甲方通知乙方的确定交货日期交货。

产品将用运费已付形式,运到乙方预先指定并经甲方接受的交货地(以下简称交货地)。在乙方接收产品之前,甲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乙方可以建议保险险种,但最终由甲方决定。

3 .产品的接收

产品送达交货地并由乙方接收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产品损失的风险乙方承担。一旦收到产品,乙方应立即验收,经确认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名盖章,并交回甲方。

4 .区域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以下称为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

5 .付款

所有货款(包括货价、至交货地的运费、保险费及与准备交货或运输文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均应以人民币金额支付,除非甲方用书面形式批准其他的付款条件,且甲方可以用书面通知形式随时收回或变更这些其他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交货地收货后 21 天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每笔货物的全部货款,该购货的金额应在甲方给乙方的信用额范围内。乙方不能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所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包括终止本协议和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乙方应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员上。

如果中央或地方政府对本协议中的作何付款征收任何税项或关税,不论是以预扣或其他方式,本协议下应付款的金额应相应提高,以保障在纳税后,甲方仍可以收到本协议规定应付款的金额。

甲方有权以乙方目前或将来可能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行为而欠甲方的 债务 抵冲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应付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6. 销售服务

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促进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销售和使用。为帮助乙方取得最好成绩,甲方将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乙方应利用产品的有关知识销售产品并促进产品的再销售。

7. 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除履行本协议之外,不使用甲方的 商标 (以下称商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商标)。乙方兹确认商标是甲方独有的及专有的财产,并且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将不会在任何本协议界定以外的产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标或甲方产品特有的包装。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本义务是连续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将不会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或尝试 注册商标 或与商标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标。

乙方进一小保证和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不会生产或销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生产或销售甲方的假昌产品或任何其商标或包装与甲方产品的相似并易引起混淆的产品。如果乙方末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和保证,乙方的行为则是严重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有关案件提交给合适的政府机构或 / 和人民法院处理。乙方应立即停止这些 侵权行为 ,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及其他任何实际和间接的损失。

乙方应只销售带有商标的产品。商标应被适当地显示在乙方销售的产品上的一切广告、促销材料或其他的印刷品上面。

一旦知晓任何侵权商标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装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且所有收回的款项均属于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保护及捍卫甲方对商标及特有包装的权利。

8. 标志及 警告

除非有法律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否则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产品的任何标志,亦不得在产品上添加任何东西。

9 .信用保证

如果有良好的付款表现及稳定的销售成绩,乙方可以申请信用额或申请提高信用额。根据甲方的要求超过人民币 '' 元的信用额须有乙提供的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有效担保且为甲方所接受方可获授予。甲方有权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在甲方取消乙方信用额时,乙方必须胡购货之前支付所有的货款。

10.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将最严密地保存因其与甲方的关系而掌握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工艺、配方、图纸、 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现于市场信息及客户名单)(以下统称保密资料),切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把保密资料泄漏给任何人。

11. 遵守法律及 法规

乙方应任何时候在其销售产品方面严格遵守中国各地现形有效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因乙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造成其违反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而由此导致任何处罚,乙方应自行负责。乙方同意赔偿并保护甲方免受任何因其末能遵守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或要求,或因乙方、其高层职员、董事、雇员、并连人或代理人的疏忽而引致的损害或民事所赔之损失。

12. 2000 年匹配

本协议双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目前使用或将来使用的设施、设备、操作、信息系统和其他所有系统和工序应该是 2000 年匹配的,并保证能够履行在此所规定的义务、陈述和保证并确保 2000 年匹配而导致该方不能履行该义务、陈述称保证,该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该违约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守约方和 / 或第三方因该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13. 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开始,保持一年的效力。此后,除非任何一方于期满前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逐年自动延展一年。

不论前款如何规定

1 )当任何一方末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义务(末能付款除外),且末能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的 10 天内改正错误时,另一方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违约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末能行使此权利不影响该方在相同违约或其他条件或保证的违反再次发生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或

2 )当乙方末能按本协议的规定付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发出任何通知;

3 )当乙方进入 清算 、资不抵债、申请与其 债权人 之间签订、预防或中止协议, 申请破产 ,或当乙方的大部分资产或大部分股份已转移到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相关的公司或联合体或受到该公司或联合体的控制时,甲方保留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乙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的权力;或

4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本协议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协议下应付款项的义务。除非甲方提出以当初方购买产品的价格收回,否则乙方可以正常价格卖掉其仍存有的产品。

14 .销售许可

方应负责取得所有对于在其当地市场范围内销售产品所必需或建议应取得的一切许可、同时及其他授权。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限届满,乙方应把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让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按照甲方的自由选择。

15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付款部分除外,受到超出正常控制力的事件阻碍或干扰,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事件、政府行为、国家或劳工动荡、战争、恐怖或其他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言履约的义务将在该阻碍、 制或干扰范围内被免除。但该方应尽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碍履约之因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解除后,立即继续其履约行为。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 能履行本协议超过 30 天,则另一方可以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16 .特别支付

甲方不会为了影响任何第三方的决定以获得任何利益或好处而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现金或实物给该第三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授权局方在履行其于本协议下的义务时直接或间接地 此类支付,且甲方亦不会补偿此类支付。

17 .信息之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甲方产品业务必需的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工商登记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办公地址、仓库地址、邮寄传票地址、电话号码、收货章样鉴、发票收取人、货物引取人、帐号等。前述信息或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应即时告知另一方。对于拥有高效分销商补货系统(即 edr 系统)的乙方,甲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配额信息和订单确认信息,并确保所提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乙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进销存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18 .通知

任何本协议下要求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以当面送达、挂号邮件、电传或传真形式传给:

甲方: ____ (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以修改上述地址或收件人,但必须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这些修改应在另一方收到此通知时才生效。

如果通知以电传、传真形式或当面送达,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日期或当面送达的日期。如果通知以挂号邮件发出,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从寄出的邮戳日起 7 天后的日期。

19. 权利之转让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把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力或义务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或转让给其他方。但甲方公司可以把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甲方公司的附属公司和并联公司。

20. 争议之解决

对于任何产生于本协议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如不能友好的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21. 继续执行

在解决某项争议期间,双方应在其他方面继续执行本协议。

22.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3.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 强制执行 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其于的条文仍将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双方同意如果某一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双方将友好协商用一则有效的、可强制执行的条文代替前者。该有效的条文应在执行本协议时,在最大限度范围内能使双方达到其经济、商务及其他目的。

24. 弃权

本协议之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得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对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能视为对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

25 .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之标题仅用参考意图,并无法律效力。

26 .整体性及更改

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以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并将构成双方间就该主题事宜达成的整体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变动或更改,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之充分授权人签署,方可生效。

27 .生效

本协议将在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8 .附件

下述文件将作为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附件 a :销售服务条款 ( 略 )

附件 b :残损品处理规定 ( 略 )

附件 c :优惠付款条款 ( 略 )

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这些附件有差异或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之授权代表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在中国 广州 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 __________ (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公司非独家代理销售协议

本销售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_______,和(以下称乙方)订立,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______。这里提到的附属公司指某(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鉴于甲方希望由乙方为其销售甲方的产品(以下称为产品);及鉴于乙方拥有销售这些产品的权力、能力、人力、设施、许可和任何要求的政府批准,根据本文所表达的相互保证,双方兹达成协议如下:

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在中国的非独家的销售商,乙方兹接受该授权。

乙方是一个独立的合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乙方成为甲方任何意议上的代理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没有被赋予任何权利或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产生任何明确或暗示的责任,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

乙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某)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且末经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某)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标志,除非用以表示其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商。

产品的供应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后,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起订量用发订单给甲方的方式向甲立订购产品,乙方发出的所有订有订单须经甲方审阅及接受后方可生效。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把货物提交给乙方。如无法在要求的交货日交货,甲方将在通知乙方接受其订单时,把情况告知乙方,并按甲方通知乙方的确定交货日期交货。

产品将用运费已付形式,运到乙方预先指定并经甲方接受的交货地(以下简称交货地)。在乙方接收产品之前,甲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乙方可以建议保险险种,但最终由甲方决定。

产品的接收

产品送达交货地并由乙方接收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产品损失的风险乙方承担。一旦收到产品,乙方应立即验收,经确认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名盖章,并交回甲方。

区域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以下称为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

付款

所有货款(包括货价、至交货地的运费、保险费及与准备交货或运输文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均应以人民币金额支付,除非甲方用书面形式批准其他的付款条件,且甲方可以用书面通知形式随时收回或变更这些其他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交货地收货后21天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每笔货物的全部货款,该购货的金额应在甲方给乙方的信用额范围内。乙方不能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所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包括终止本协议和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乙方应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员上。

如果中央或地方政府对本协议中的作何付款征收任何税项或关税,不论是以预扣或其他方式,本协议下应付款的金额应相应提高,以保障在纳税后,甲方仍可以收到本协议规定应付款的金额。

甲方有权以乙方目前或将来可能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行为而欠甲方的债务抵冲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应付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销售服务

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促进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销售和使用。为帮助乙方取得最好成绩,甲方将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乙方应利用产品的有关知识销售产品并促进产品的再销售。

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除履行本协议之外,不使用甲方的商标(以下称商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商标)。乙方兹确认商标是甲方独有的及专有的财产,并且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将不会在任何本协议界定以外的产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标或甲方产品特有的包装。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本义务是连续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将不会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或尝试注册商标或与商标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标。

乙方进一小保证和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不会生产或销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生产或销售甲方的假昌产品或任何其商标或包装与甲方产品的相似并易引起混淆的产品。如果乙方末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和保证,乙方的行为则是严重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有关案件提交给合适的政府机构或/和人民法院处理。乙方应立即停止这些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及其他任何实际和间接的损失。

乙方应只销售带有商标的产品。商标应被适当地显示在乙方销售的产品上的一切广告、促销材料或其他的印刷品上面。

一旦知晓任何侵权商标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装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且所有收回的款项均属于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保护及捍卫甲方对商标及特有包装的权利。

标志及警告

除非有法律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否则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产品的任何标志,亦不得在产品上添加任何东西。

信用保证

如果有良好的付款表现及稳定的销售成绩,乙方可以申请信用额或申请提高信用额。根据甲方的要求超过人民币''元的信用额须有乙提供的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有效担保且为甲方所接受方可获授予。甲方有权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在甲方取消乙方信用额时,乙方必须胡购货之前支付所有的货款。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将最严密地保存因其与甲方的关系而掌握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工艺、配方、图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现于市场信息及客户名单)(以下统称保密资料),切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把保密资料泄漏给任何人。

遵守法律及法规

乙方应任何时候在其销售产品方面严格遵守中国各地现形有效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因乙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造成其违反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而由此导致任何处罚,乙方应自行负责。乙方同意赔偿并保护甲方免受任何因其末能遵守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或要求,或因乙方、其高层职员、董事、雇员、并连人或代理人的疏忽而引致的损害或民事所赔之损失。

20xx年匹配

本协议双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目前使用或将来使用的设施、设备、操作、信息系统和其他所有系统和工序应该是20xx年匹配的,并保证能够履行在此所规定的义务、陈述和保证并确保20xx年匹配而导致该方不能履行该义务、陈述称保证,该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该违约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守约方和/或第三方因该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开始,保持一年的效力。此后,除非任何一方于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逐年自动延展一年。

不论前款如何规定

1)当任何一方末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义务(末能付款除外),且末能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的10天内改正错误时,另一方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违约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末能行使此权利不影响该方在相同违约或其他条件或保证的违反再次发生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或

2)当乙方末能按本协议的规定付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发出任何通知;

3)当乙方进入清算、资不抵债、申请与其债权人之间签订、预防或中止协议,申请破产,或当乙方的大部分资产或大部分股份已转移到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相关的公司或联合体或受到该公司或联合体的控制时,甲方保留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乙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的权力;或

4)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本协议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协议下应付款项的义务。除非甲方提出以当初方购买产品的价格收回,否则乙方可以正常价格卖掉其仍存有的产品。

销售许可

方应负责取得所有对于在其当地市场范围内销售产品所必需或建议应取得的一切许可、同时及其他授权。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限届满,乙方应把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让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按照甲方的自由选择。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付款部分除外,受到超出正常控制力的事件阻碍或干扰,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事件、政府行为、国家或劳工动荡、战争、恐怖或其他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言履约的义务将在该阻碍、 制或干扰范围内被免除。但该方应尽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碍履约之因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解除后,立即继续其履约行为。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 能履行本协议超过30天,则另一方可以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特别支付

甲方不会为了影响任何第三方的决定以获得任何利益或好处而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现金或实物给该第三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授权局方在履行其于本协议下的义务时直接或间接地 此类支付,且甲方亦不会补偿此类支付。

信息之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甲方产品业务必需的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工商登记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办公地址、仓库地址、邮寄传票地址、电话号码、收货章样鉴、发票收取人、货物引取人、帐号等。前述信息或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应即时告知另一方。对于拥有高效分销商补货系统(即edr系统)的乙方,甲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配额信息和订单确认信息,并确保所提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乙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进销存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通知

任何本协议下要求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以当面送达、挂号邮件、电传或传真形式传给:

甲方:____(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以修改上述地址或收件人,但必须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这些修改应在另一方收到此通知时才生效。

如果通知以电传、传真形式或当面送达,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日期或当面送达的日期。如果通知以挂号邮件发出,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从寄出的邮戳日起7天后的日期。

权利之转让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把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力或义务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或转让给其他方。但甲方公司可以把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甲方公司的附属公司和并联公司。

争议之解决

对于任何产生于本协议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如不能友好的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继续执行

在解决某项争议期间,双方应在其他方面继续执行本协议。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其于的条文仍将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双方同意如果某一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双方将友好协商用一则有效的、可强制执行的条文代替前者。该有效的条文应在执行本协议时,在最大限度范围内能使双方达到其经济、商务及其他目的。

弃权

本协议之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得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对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能视为对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

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之标题仅用参考意图,并无法律效力。

整体性及更改

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以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并将构成双方间就该主题事宜达成的整体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变动或更改,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之充分授权人签署,方可生效。

生效

本协议将在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附件

下述文件将作为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附件a:销售服务条款(略)

附件b:残损品处理规定(略)

附件c:优惠付款条款(略)

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这些附件有差异或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之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国广州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独家协议(4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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