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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机场油库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 油库油罐防腐;分包范围: 基地库新建——平米立式油罐——台,——平米立式油罐——台,——平米卧式油罐——台,外场——平米卧式油罐——台;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责任,实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及业主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环境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体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环境教育;严肃安全、环境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核查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施工管理规程,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施方案,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环境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村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规的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估书,无安全评估书者不能结算。
九、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其它:项目经理部负责向乙方进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权监督乙方认真执行。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参加工地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生产领导小组机构,出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迅即报告甲方,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教育。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日常检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七、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八、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监督甲方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其它:认真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协议订立地点:
协议有效期限与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总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2篇 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协议
在宏发,我们坚信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任何事情都不值得拿人的生命安全来冒险。宏发关心所有承包商在宏发的安全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本协议的目的正是为了向所有承包商介绍宏发所有有关环境、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执行。
为了杜绝承包商在宏发厂界内的施工、服务和维修过程中出现ehs及消防事故,保障双方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宏发要求承包商做出承诺并签订《承包商承诺书》,严格遵守宏发的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的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工作将被停止直至这些行为得到纠正。
承包商可以执行自己的ehs制度,但这些制度必须满足宏发的ehs要求。
一、对承包商的基本要求
1 遵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搜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适用法律、法规;
2承包商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从事工作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作业;
3 承包商应为其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 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作业;
5 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活动必须满足宏发的各项ehs管理要求,并接受其管理、监督和检查;
6 承包商应对施工项目内容进行安全评估,针对危险作业内容,制订预防安全措施,和宏发项目管理员一同签订“工程项目安全评估表”。
7承包商应有现场监督和指定的专兼职ehs代表,负责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宏发标准和要求的执行和实施,并服从宏发ehs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承包商有责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从而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宏发ehs人员保留对施工现场及承包商各项活动的审查权;
8 承包商的车辆应停泊在指定区域。车辆停靠后应立即熄火。未经许可,任何车辆不得在宏发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
9当施工条件可能对宏发员工造成潜在危害时,承包商应将危害、施工情况、防护措施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并告知宏发的安全工程师,从而使宏发员工得到相应的指导,并做好防范工作;
10 承包商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设备;
11 请勿在宏发厂区内拍照或摄像,除非事先得到宏发相关主管的许可。
二、环境保护
1承包商车辆进入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及性能良好,无滴、漏油的现象,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不得鸣笛、随意停靠,否则,本公司有权谢绝车辆入内或驱逐车辆离开本公司;
2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废水,生活污水及其它污染物等绝不能排入雨水管道,地井或污染地表土;
3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不得在未得到宏发的ehs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4 承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器材),运行中产生的废气、噪音应符合国家及地区环保标准;
6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音、低振动工具设备,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标识维修、施工范围,不得污染标识范围以外的环境,使用化学(液态)物质、有机溶液时,需采取防渗漏措施;
7 承包商在工作之前应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所需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用量,并应提供相应物料的msds清单;
8承包商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杂物,随地大小便;不说脏话;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道德形象。杂物等必须放入指定区域,分类摆放(若外来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在完成后须当天带走,若须由本公司代为处理的,处理费用由外来人员承担)。
9建筑垃圾(土头、拆卸下来的废弃物)需集中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为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规定的通道运出施工现场,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10 承包商人员进入“净化车间的通道”,必须穿车间“专用拖鞋或鞋套”,进入净化车间,还必须穿“净化服”。
11 承包商人员不准走动抽烟和将烟头丢弃地板上,只允许在宏发项目管理员定的专门吸烟处吸烟,烟头收集清楚(周边无危险物且通风较好)。
12 有害废物包括化学品,固体废弃物、被污染的管路及其它建筑废物必须妥善处置;
13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危险废物要暂存在帖有标签的合格容器中,并由承包商当天带出,合法处置;
14承包商只能在得到宏发的ehs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宏发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润滑油,化学品等。必要的防泄漏及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存放地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5 承包商施工、维修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维修范围进行恢复、清洁,宏发将此列为部分验收或竣工验收之依据。
16 工程施工原则上不得占用、破坏绿地;严禁施工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在厂区绿地上。确实因工程施工需要涉及到厂区绿地,承包商须与宏发总务部门,以及宏发项目管理员共同协调,确定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结束后由承包商负责恢复原貌,包括由承包商承担重新种草、种树的费用。
三、安全指南与行为规范
任何宏发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必须遵守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并遵守下列具体安全指南及行为规范。
1 标识与警告标志
注意观察各区域所有的警告、指示和标志(如禁止吸烟);
承包商必须为其进行危险操作或进入危险区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手套、耳塞、呼吸器、安全帽、跌落保护、护目镜及安全鞋等;
宏发要求承包商在所有可能会带来眼部伤害的区域和操作中配带合格防护眼镜(如飞尘、有害物质、有害光线等),无论是否有警告标志;
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悬挂或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施工工程物料应明确放入“施工区域”,并用标示牌加以区分。
所有施工区内的安全警告与信号应妥善保护,任何移动和撤消应由ehs部门批准。
2 保洁、走廊及工作面
所有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须保持整洁与通畅,无物料、器材和工具堆积;
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应整齐、稳固以防跌落、倒塌或其他危险。
出口、入口、走廊及通道应保持明亮、清洁、畅通,任何情况下,出入口、安全通道、安全设备、应急设备、动力设备不允许阻挡或堵塞;
临时气管和电源线必须按规范安装,穿越通道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漏油及液体(化学品)泄漏须立即报告,泄漏吸收物按危废处理;
承包商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工作现场应使用隔离带隔离并标示明显的警告牌;
3 地面开口与开掘
所有的地面开口,必须保证被足够长、可承受任何可能重物压力的板覆盖,或安装警戒护栏,并标以明显警示标志;
除条要求以外,所有敞开路面、逃生路线应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开掘超过深的沟渠,必须在开挖中采取放坡或支撑等措施。
挖掘时,若发现有不明地下管线或电缆光缆等,立即停止作业,直到宏发工程人员和ehs部门的确认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
开沟、挖掘作业必须在开挖点米的半径外设置路障封闭现场,并在夜间设置警示灯。作业时必须安排专职安全观察员。
4 气体,烟及蒸气
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内燃机动力设备。应尽量使用气动或电动设备。
当涉及到墙,地板或建筑的其他部分油漆,胶粘等会造成挥发性气体产生的工作时,必要时须配备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从而预防人体伤害及火灾隐患。此类工作应尽量避免在人员密集时进行;
可燃气体、高粉尘在工作区域的浓度应严格控制,当可燃气浓度达到一定的危险度(使用的可燃性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20%)时,必须立即停工、通风并保证此区域达到安全程度。承包商应提供合格的可燃气体检测设备对气体浓度进行监测,测试时需有ehs人员在场。
5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不允许入厂,必要时须经过特殊批准;
严禁玻璃容器盛装任何可燃性液体;
未经ehs部门批准,承包商无权使用和移动任何宏发的溶剂、释剂和其他化学品;
墙、地板等建筑物部分不能用任何易燃溶剂清洗。
6 焊接、切割和压缩气体的使用
在使用焊接的区域应设置充分的隔离保护及警示;
在需切割与电焊施工时,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
所有气瓶(氧气、乙炔等)应有专用车架运输和稳固放置。
乙炔气瓶必须永远保证竖立状态贮藏或使用,并固定于保护架。
气瓶停止使用时须带上防爆帽并拧紧。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
7 脚手架作业
脚手架安装人员必须经过良好的安装及拆卸培训。
脚手架必须经常进行维护以确保安全。禁止使用破损或承重不够的脚手架。
移动式脚手架必须安装外接支架及护栏,使用时其所有轮子必须锁定。
8 起重机、提升机作业
起重机和其他提升设备只能由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操作;
所有索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损坏或有缺陷的索具必须马上停止使用并更换新索具。起重机和提升机需要维修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起重机和提升机上必须清楚标明其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起重机和提升机在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指挥人须穿戴有指挥专用袖套,作业时严格遵守其机器操作规程。
在宏发,我们坚信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任何事情都不值得拿人的生命安全来冒险。宏发关心所有承包商在宏发的安全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作为保障。本协议的目的正是为了向所有承包商介绍宏发所有有关环境、安全、健康规章制度,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和执行。
为了杜绝承包商在宏发厂界内的施工、服务和维修过程中出现ehs及消防事故,保障双方员工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宏发要求承包商做出承诺并签订《承包商承诺书》,严格遵守宏发的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的规章制度。任何违反这些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工作将被停止直至这些行为得到纠正。
承包商可以执行自己的ehs制度,但这些制度必须满足宏发的ehs要求。
一、对承包商的基本要求
1 遵守国家、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承包商有责任和义务搜集、了解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适用法律、法规;
2承包商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从事工作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作业;
3 承包商应为其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 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作业;
5 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活动必须满足宏发的各项ehs管理要求,并接受其管理、监督和检查;
6 承包商应对施工项目内容进行安全评估,针对危险作业内容,制订预防安全措施,和宏发项目管理员一同签订“工程项目安全评估表”。
7承包商应有现场监督和指定的专兼职ehs代表,负责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宏发标准和要求的执行和实施,并服从宏发ehs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承包商有责任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从而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宏发ehs人员保留对施工现场及承包商各项活动的审查权;
8 承包商的车辆应停泊在指定区域。车辆停靠后应立即熄火。未经许可,任何车辆不得在宏发厂内修理、换油、冲洗。车内垃圾必须随车清走;
9当施工条件可能对宏发员工造成潜在危害时,承包商应将危害、施工情况、防护措施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并告知宏发的安全工程师,从而使宏发员工得到相应的指导,并做好防范工作;
10 承包商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设备;
11 请勿在宏发厂区内拍照或摄像,除非事先得到宏发相关主管的许可。
二、环境保护
1承包商车辆进入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及性能良好,无滴、漏油的现象,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不得鸣笛、随意停靠,否则,本公司有权谢绝车辆入内或驱逐车辆离开本公司;
2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废水,生活污水及其它污染物等绝不能排入雨水管道,地井或污染地表土;
3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化学品,不得在未得到宏发的ehs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4 承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5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器材),运行中产生的废气、噪音应符合国家及地区环保标准;
6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尽量采用低噪音、低振动工具设备,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应标识维修、施工范围,不得污染标识范围以外的环境,使用化学(液态)物质、有机溶液时,需采取防渗漏措施;
7 承包商在工作之前应向宏发项目管理员通报所需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用量,并应提供相应物料的msds清单;
8承包商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及杂物,随地大小便;不说脏话;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道德形象。杂物等必须放入指定区域,分类摆放(若外来人员在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在完成后须当天带走,若须由本公司代为处理的,处理费用由外来人员承担)。
9建筑垃圾(土头、拆卸下来的废弃物)需集中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为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规定的通道运出施工现场,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10 承包商人员进入“净化车间的通道”,必须穿车间“专用拖鞋或鞋套”,进入净化车间,还必须穿“净化服”。
11 承包商人员不准走动抽烟和将烟头丢弃地板上,只允许在宏发项目管理员定的专门吸烟处吸烟,烟头收集清楚(周边无危险物且通风较好)。
12 有害废物包括化学品,固体废弃物、被污染的管路及其它建筑废物必须妥善处置;
13 承包商在施工、维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危险废物要暂存在帖有标签的合格容器中,并由承包商当天带出,合法处置;
14承包商只能在得到宏发的ehs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宏发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润滑油,化学品等。必要的防泄漏及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存放地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5 承包商施工、维修结束后,必须对施工、维修范围进行恢复、清洁,宏发将此列为部分验收或竣工验收之依据。
16 工程施工原则上不得占用、破坏绿地;严禁施工工具、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在厂区绿地上。确实因工程施工需要涉及到厂区绿地,承包商须与宏发总务部门,以及宏发项目管理员共同协调,确定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结束后由承包商负责恢复原貌,包括由承包商承担重新种草、种树的费用。
三、安全指南与行为规范
任何宏发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必须遵守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并遵守下列具体安全指南及行为规范。
1 标识与警告标志
注意观察各区域所有的警告、指示和标志(如禁止吸烟);
承包商必须为其进行危险操作或进入危险区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手套、耳塞、呼吸器、安全帽、跌落保护、护目镜及安全鞋等;
宏发要求承包商在所有可能会带来眼部伤害的区域和操作中配带合格防护眼镜(如飞尘、有害物质、有害光线等),无论是否有警告标志;
危险的施工区域必须悬挂或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施工工程物料应明确放入“施工区域”,并用标示牌加以区分。
所有施工区内的安全警告与信号应妥善保护,任何移动和撤消应由ehs部门批准。
2 保洁、走廊及工作面
所有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须保持整洁与通畅,无物料、器材和工具堆积;
材料、工具和设备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应整齐、稳固以防跌落、倒塌或其他危险。
出口、入口、走廊及通道应保持明亮、清洁、畅通,任何情况下,出入口、安全通道、安全设备、应急设备、动力设备不允许阻挡或堵塞;
临时气管和电源线必须按规范安装,穿越通道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漏油及液体(化学品)泄漏须立即报告,泄漏吸收物按危废处理;
承包商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工作现场应使用隔离带隔离并标示明显的警告牌;
3 地面开口与开掘
所有的地面开口,必须保证被足够长、可承受任何可能重物压力的板覆盖,或安装警戒护栏,并标以明显警示标志;
除条要求以外,所有敞开路面、逃生路线应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开掘超过深的沟渠,必须在开挖中采取放坡或支撑等措施。
挖掘时,若发现有不明地下管线或电缆光缆等,立即停止作业,直到宏发工程人员和ehs部门的确认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
开沟、挖掘作业必须在开挖点米的半径外设置路障封闭现场,并在夜间设置警示灯。作业时必须安排专职安全观察员。
4 气体,烟及蒸气
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内燃机动力设备。应尽量使用气动或电动设备。
当涉及到墙,地板或建筑的其他部分油漆,胶粘等会造成挥发性气体产生的工作时,必要时须配备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设备,从而预防人体伤害及火灾隐患。此类工作应尽量避免在人员密集时进行;
可燃气体、高粉尘在工作区域的浓度应严格控制,当可燃气浓度达到一定的危险度(使用的可燃性气体浓度达到其爆炸下限的20%)时,必须立即停工、通风并保证此区域达到安全程度。承包商应提供合格的可燃气体检测设备对气体浓度进行监测,测试时需有ehs人员在场。
5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
易燃液体及危险化学品不允许入厂,必要时须经过特殊批准;
严禁玻璃容器盛装任何可燃性液体;
未经ehs部门批准,承包商无权使用和移动任何宏发的溶剂、释剂和其他化学品;
墙、地板等建筑物部分不能用任何易燃溶剂清洗。
6 焊接、切割和压缩气体的使用
在使用焊接的区域应设置充分的隔离保护及警示;
在需切割与电焊施工时,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
所有气瓶(氧气、乙炔等)应有专用车架运输和稳固放置。
乙炔气瓶必须永远保证竖立状态贮藏或使用,并固定于保护架。
气瓶停止使用时须带上防爆帽并拧紧。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
7 脚手架作业
脚手架安装人员必须经过良好的安装及拆卸培训。
脚手架必须经常进行维护以确保安全。禁止使用破损或承重不够的脚手架。
移动式脚手架必须安装外接支架及护栏,使用时其所有轮子必须锁定。
8 起重机、提升机作业
起重机和其他提升设备只能由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的人员操作;
所有索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损坏或有缺陷的索具必须马上停止使用并更换新索具。起重机和提升机需要维修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起重机和提升机上必须清楚标明其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起重机和提升机在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指挥人须穿戴有指挥专用袖套,作业时严格遵守其机器操作规程。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第3篇 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法》等法律法规,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有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告知乙方施工环境及施工安全风险,对乙方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3、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环境保护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4、甲方鼓励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5、甲方有权对乙方因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实行“一票否决权”,有权对乙方分别给予停工整顿、终止协议、清退并不得重新参加与甲方工程分包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一)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
3、乙方对自己工作场所和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负责;
4、乙方必须对本队施工人员配置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眼睛、防护面罩、劳保服,并教会他们正确佩戴;
5、乙方必须为本队配置专职安全员,并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安全会议,负责本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乙方用电必须经过甲方有关部门同意,并根据施工场所的不同要求,配备合格的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无破损的电缆线、开关板,所配置的开关板必须有可靠的固定、防水措施;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作好对所使用车辆的管理;
8、根据工作面危险情况,乙方有权要求放慢施工速度、加强支护、协调干扰,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9、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权利和义务接受甲方的奖励和处理;
10、乙方应根据工作性质为从事施工的相关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资质及安全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资质齐全,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特种作业合法;
1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证件方可上岗,如因无证上岗造成的整改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发生的事故必须按甲方规定上报和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二)施工环境保护职责和义务
1、乙方自行建设的生活营地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不得私搭乱盖,且乙方应对这些地方搭建生活设施的安全性负责,做好消防工作;
2、乙方生活营地必须配套功能齐全,拥有简易的厕所、垃圾坑(桶)及相关的排水设施,确保生活污水有序排放;
3、乙方生活区的垃圾应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清理,不论乙方生活营地建设标准如何,必须保证营地整洁、卫生;
4、乙方应对进场人员进行二次交底,不破坏施工区周围的植被,不捕杀施工区周围的野生动物,不因非正常施工原因造成水土流失;
5、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成品及半成品的防护和看守,防止非正常原因的资源损耗;
6、乙方对施工产生的废油、废电瓶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分类回收,统一处理,大量废弃物(施工废料、挖方弃料等)在厂内运输时,不沿途丢弃、不混投。
(三)社会治安职责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法》、地方治安要求及甲方治安管理规定;
2、乙方入场后,应将员工名册报甲方有关部门备案,并每月定期上报人员变动情况,凡已备案的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3、乙方分包项目施工现场、库房、居住营地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排值班人员,做好防盗、消防管理工作;
4、乙方对雇用人员的行为负责任,有义务监督管理好雇用人员,杜绝“黄、赌、毒、偷盗”等社会不良行为;
5、乙方必须确保在施工区、居住营地不发生聚众打架斗殴事件,若因此发生影响施工或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在营地、工区私开经营旅馆、饭店、娱乐场或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
7、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易燃易爆危化品专项管理;
8、对营地、车辆等乙方应定期检查,严禁私存枪支、刀具、爆炸、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
9、乙方应制定必要的劳动纪律,对员工作息时间、行为进行规范。
三、奖励及违约责任
1、对违反协议行为,甲方有权发出警告通知单或按甲方规定处理、停工整顿、解除合同,乙方应对由此引起的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针对乙方在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成绩,根据甲方的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3、对严重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除按规定处理外,将采取法律手段,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违约处罚。对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作为《___________工程施工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与分包合同有效期一致。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公司____________项目部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局(股份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完成公司目标与指标,保证施工生产符合is014000和ohsas18000认证标准要求。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环境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环境与安全生产责任并合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合同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环境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广东浩和建筑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
第三条、甲方的环境与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环境与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环境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3、严格按照浩和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和制定的各种管理办法或措施要求及相关法规、规范,正确指导乙方进行施工。
4、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呢技术交底。
5、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统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6、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7、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是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8、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凭)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接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9、如果乙方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工程合同责令乙方限时退场。
10、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1、按照分包工程合同额的0.5%向乙方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名单报甲方备案。
3、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教育与培训,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知识。
4、施工作业过程中,要服从甲方指挥,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5、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噪音的不得影响人体健康、社区居民的正常休息;
6、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作业、土方装卸时要对土方进行处理,保证土方在施工时不会造成现场灰尘飞扬,污染环境;
7、土堆、砂堆在上方覆盖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隐患;
8、水泥及石灰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
9、施工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的清运等,要严禁道路遗洒;
10、油漆、油、化学材料等化学危险品存放时,要注意化学危险品的挥发与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干净的水体;
11、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时,所剩废油不可随处乱仍,以防污染土地和水体;
12、施工剩余材料要统一回收;
13、施工过程中,废旧的无毒无害的材料也不可随意处理,要划分类别,分别处理;
14、生产用易挥发、有异味可伤害人体健康的材料也不可以乱仍乱放,要尽量减少挥发,减少对人体和大气的污染与破坏;
15、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严禁污染干净水源;
16、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可以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
1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电动机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员伤害(若为乙方自身责任)所涉及到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8、施工人员高空使用生产工具时,要系牢安全带;
19、高空使用生产工具时,要放稳、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坠落,扎伤人员;
20、施工现场要清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备有灭火工具;
21、在施工现场和生活用电及电动工具的电源严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22、必须按照规定随时想甲方提供工人流动增减名单,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23、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持证情况报甲方备案。
2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2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2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和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2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要求。
28、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9、不得使用(含租凭)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备案资料
1、工程安全管理网络图(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
3、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工程施工队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5篇 承包商供应商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买方)单位:
承包(卖方)单位: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就环境安全管理、环境安全责任达成以下协定,共同遵守。
一、协议有效期: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与甲乙双方业务终止或协议需变更时为止。在此期间内,乙方在甲方公司内进行的所有工作,均需遵守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有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环境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乙方承诺具有与承包的项目所必需的资质和能力。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环境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环境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乙方应指派经验丰富、熟悉安全技术的人员负责项目现场的安全和环境管理。每个具体的项目,将其名单提交给甲方。
乙方人员工作前,甲方将对其进行入厂环境安全培训,介绍现场危害、甲方的安全规定等。乙方应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未经环境安全教育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乙方人员办理进厂识别证时,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甲方审核后存档。
乙方人员年龄规定: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不得招收童工或未成年工。
甲方应经常关心和督促乙方的环境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地方有权立即指出和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整改。
乙方必须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劳防用品(工作服、安全鞋、手套、安全帽、安全带、耳塞、防护眼镜等),并督促人员正确穿戴。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门禁和厂内交通规定。
乙方要确保使用的工具、设备是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的,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由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在提交乙方使用前,乙方要认真检查。投入使用后,就表示乙方认可甲方的工具、设备是安全的。
乙方涉及到特种作业(电、气焊、电工作业、搭脚手架等)的,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乙方如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化学品进厂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并获得批准。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有防范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吊装、登高、消防设施维修等危险作业时,必须事先主动与发包部门联系,提出申请并办理工作许可证。
乙方人员只能在甲方指定的吸烟点吸烟。
乙方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其它生产 场所,不得擅自触及运行的设备。
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防止发生偷盗行为。偷盗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节轻重保留相应的处罚权利。
乙方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分类存储,尤其是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必须将废水收集至甲方的废水收集池,统一处理。
甲乙双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任务,如有乙方应予拒绝。
在签订合同后,凡是按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须审批的项目,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单位发生事故后,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
作业过程中,由于乙方违反上述协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又未与甲方主管部门主动联系),或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或现场监督管理不严,或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等,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
依照公司的《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的规定,承包商有违反以下行为的,将依照《安全奖励与处罚制度》进行处罚。主要摘录如下:
u 一般违规:承包商、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一次罚款200rmb:
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进入厂房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帽、安全鞋、反光衣, 在车间内作业的还需佩戴安全眼镜和耳塞);
进出车间,未按照规定换鞋的;
物体未按要求放置,造成安全隐患的;
未遵守公司内各项安全标识的要求的;
未按照指定的安全通道行走的;
堵塞安全通道及安全消防设施的;
违规进入危险场所的;
攀爬等不安全行为;
地上有油或切片等不及时清理;
换煤气不规范操作,造成泄露,未引起严重后果的;
性质类似以上的其它不安全行为的情形。
违反公司安全规定造成一般财产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不安全行为。
u 严重违规:承包商、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一次罚款500rmb。
不及时报告各类事件的;含叉车撞坏设备设施未汇报的;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备操作方式的;
手代替工具操作的;
未按要求使用酒精、丙酮等危险化学品的;
个人操作不当或未依规定操作,导致化学品大面积泄漏的;
使用压缩空气给自己或者他人清理灰尘的;
在公司内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刀的;
未经培训或者授权,擅自操作设备的;
未按照规定驾驶和操作叉车的;
擅自违规挪用消防器材;
高处作业(米以上,在拥有固定式完整防护工作平台或楼层上的防护栏内除外)未佩戴安全带的;
未按照规定动火作业的;
未按照规定实施吊装作业的;
未依照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
项目负责人对所属承包商施工监管不到位,造成后果的;
违反公司安全规定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可记录以上事故或者一般财产损失1000至5000元的行为。
u 重大违规:承包商、供应商有违反以下八大禁令或绝对安全政策的,罚款 1000rmb并驱逐出厂,该承包商、供应商永远禁止入厂。
八大禁令:
未在指定的区域吸烟;
特种作业(电工、焊工、起重机、叉车、压力容器、锅炉)等无证上岗的;
没有按照规定实施挂牌上锁程序的;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刀具的;
违反禁止触摸程序,擅自触摸运转设备及进入网带作业的;
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挖掘作业未实施工作许可证的;
未经评估和许可,擅自拆除、屏蔽或绕开安全装置的。
任何人不得未经授权进行带电作业。
绝对安全政策:
当工作设备存在潜在异外能源释放的情况下上锁挂牌程序必须严格遵守
屏蔽安全装置或移除防护装置必须执行loto程序(包括书面的变更风险评估)
严禁将身体部位放置在运动设备上(如轮子、链条、皮带、夹点等),除非遵守书面操作规程或工作安全分析
所有半挂车辆在装卸货时必须被钩住或使用轮胎阻栏装置,装卸人员必须检查确认这个条件
仅有授权和培训合格的员工方可操作工业机动车辆或其它动力车辆。
当在工作高度在4英尺(米)上,正确的防坠落保护措施(有防坠落工作平台或佩戴安全带)
必须得以执行仅有合格供应商可以从事受限空间作业
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或甲方的安全规定,同意按本协议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造成损失的,承包商、供应商应按照规定对我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它未尽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制定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______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代 表 ______ (签字) 代 表 (签字)
电 话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