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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协议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及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安全高效、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乙方签发的甲方汇票,一律由甲方银行全国汇票机构代理付款。
第二条乙方应将申请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辖属_________个营业机构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报经甲方银行总行批准。
甲乙双方应各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并落实专人负责。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配备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含ic卡,下同)、压数机,并提供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含汇票申请书,下同)。
代理汇票专用章、压数机只适用于其他商业银行银行汇票签发机构(以下简称汇票签发机构)在签发甲方银行银行汇票时的签章和压印出票金额。
第四条乙方应根据甲方银行有关制度规定,按重要物品领用手续向甲方领用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压数机;按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手续定期向甲方领用空白银行汇票凭证。乙方对领用的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必须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纳入其表外科目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对甲方提供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或压数机,应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做到三分管,营业日中午及终了,必须入保险箱(库)保管。电子密押器和ic卡应分别存放保管。
第七条乙方应在甲方所属甲方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机构(以下简称_________机构)开立“同业存放款项”账户,存入足额资金,以保证及时移存其签发的银行汇票资金。该账户不足移存签发银行汇票资金的,乙方应在当日补足。
甲乙双方应按旬核对账务。
第八条乙方应保证其所属汇票签发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签发银行汇票。
第九条乙方应按签发的银行汇票上所记载的内容承担与甲方票据责任相对应的责任。
第十条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应在当日至迟下一个营业日(时间)前将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银行汇票第一联、第四联以及全额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转账支票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据此将银行汇票资金从乙方“同业存放款项”账户转入“汇出汇款”账户。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当天作废的银行汇票凭证,也应一并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中国建设银行全国汇票机构对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按照支付结算制度有关规定审核兑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对其出票金额为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的银行汇票,经甲方银行各代理付款行查询确认后兑付。
第十三条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乙方汇票签发机构接到对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查询时,应及时查复。需甲乙双方协查的,甲乙双方间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回复,甲方或乙方接到回复后应及时查复。
第十四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其所签银行汇票在办理交接手续及移存银行汇票资金前兑付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将该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银行汇票第一联、第四联及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转账支票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应将银行汇票多余款及经确认未解付的未用退回款项,于当日至迟下一营业日上午划给乙方银行汇票签发机构。
第十六条乙方营业机构不得自行审核兑付中国建设银行银行汇票,一律采用收妥抵用办法予以受理。
第十七条乙方应按月对其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甲方应按季派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会同乙方对其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保管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乙方汇票签发机构需要变更行名、营业地址、邮政编码、电报挂号等事项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报经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批准。
第十九条乙方对拟撤销的银行汇票签发机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在撤销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收缴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甲乙双方应在两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丢失、被盗的,须按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在12小时之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应及时查明原因,通报甲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按照《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成本费。
二、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工本费。
三、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对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将银行汇票多余款、未用退回款项划转给乙方汇票签发机构的,除负责纠正外,对未划转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超范围签章和压印,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第十条及第十四条规定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除负责纠正外,对未移存金额或移存资金不足的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签发银行汇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丢失、被盗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未按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及时查询查复,造成客户投诉或资金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操作规程,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擅自毁约,拒绝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所属汇票签发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签发银行汇票,乙方应在停止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收缴该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并于两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一、违反银行汇票章、证、押(压)管理规定,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内未予整改的;
二、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密押器、压数机丢失或被盗等重大结算事故的;
三、造成风险隐患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与其所签订的代理协议:
一、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未按规定及时全额移存银行汇票资金,致使不能及时清算汇票资金的;
二、签发空头银行汇票,套取资金,以及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的;
三、因经营状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代理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乙方能自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乙方应在自行签发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将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交给甲方,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乙方自行签发日前签发的甲方银行银行汇票,甲方银行在乙方自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日后仍按本协议规定继续代理付款,直至乙方签发的所有甲方银行银行汇票付款清算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分(支)行调解。在调解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甲乙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自甲方有权签字人(或授权代理人)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石狮市商业银行承兑汇票抵押协议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同意承兑乙方_____________(出质人)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为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的《银行承兑协议》。
甲方同意承兑_____________公司(承兑申请人)总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的商业汇票,并与承兑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银行承兑协议》。为确保乙方对上述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为质物。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或权利作为质物;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用于质押的质物:
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
三、价值及折扣率:_________________;
四、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五、权属来源:_________________;
六、权属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甲方以承兑人身份替(乙方或承兑申请人)垫付到期应付汇票款项(即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款及实现质权等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质物的移交与交付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质物移交甲方占有。质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协议项下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还清之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权利的,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将权利凭证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出质登记
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质物的保管及责任
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质物灭失或毁损的,甲方应承担民事责任。因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而可能致使其灭失或毁损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险别,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将质物向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足额的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协议项下汇票到期日的最远期限。投保财产若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垫付票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或与乙方办理保险赔偿金的提存,以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如乙方未办理质物投保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质物的孽息收取权
甲方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此项孽息收入应先行用于充抵孽息的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质物的保险,公证,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的款项用于清偿协议项下甲方已垫付票款本息或由双方办理该款项的提存,己备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时支付应付票款。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或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若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分其质物。
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质物
一、协议项下汇票付款日到期后,承兑申请人未能按协议交足票款而由甲方垫付的;
二、承兑申请人经营场地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或关闭;或无正当理由停止营业2个月以上的;
三、承兑申请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四、承兑申请人被宣布解散,破产的;
五、足以危及协议履行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质权的实现
承兑申请人按协议规定存足承兑保证金或及时足额交存了应付票款,使甲方支付票款时无须垫款的;或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筹足资金还清了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质权随之消灭,甲方应当返还质物。
汇票付款日到期,甲方垫付票款后,承兑申请人或乙方不能及时清偿甲方垫付票款的,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以偿还甲方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甲方因垫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
一、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____或
二、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质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质物为动产或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质物移交于甲方占有或交付甲方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及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的,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协议项下甲方垫付票款本金,利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______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商业银行债权转让协议(模板)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债权转让标的
甲方将依法对 享有的本金约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利息约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诉讼费用约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债权金额共计约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债权及其附属权利(此后产生的利息也在本次转让范围内;过渡期内与主债权相关的利息,在相关司法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在交割日一并转移给乙方)一并转让给乙方,详见附件一《债权转让明细表》。
第二条 转让价款
乙方受让上述债权所应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价款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含当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将本协议项下应支付的全部款项以电汇或其他形式划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户 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债权凭证及相关资料的移交
1、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债权凭证(主从合同)及其相关资料全部移交乙方;对甲方移交的资料,乙方核实无误后需向甲方出具接收证明;转让标的涉及担保物的,甲方在相应的债权资料移交后,如乙方需协助办理有关担保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协助;变更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确认接收移交的债权文件后,甲方即履行了债权文件/资料的交付义务,债权转移至乙方,由乙方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 债权风险转移
债权文件移交之日后,乙方应独立承担转让债权自移交之日起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已知或未知的损失、损害、风险或责任。
第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
债权移交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债权转移事宜以登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另外,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具体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由此产生的公告费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主体变更
交割日后,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配合和协助乙方办理已转让债权所涉及的诉讼/执行主体变更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保密
基于本次债权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应当披露的除外。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瑕疵披露及风险揭示
1、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计算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协议第一条表述的金额或债务人的财务记载金额不一致。
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在受让不良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债权银行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催收方式和诉讼优惠等。
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债权后,对该债权在移交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及迟延履行金的请求权,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4、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乙方受让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4)标的债权的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5)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6)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7)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等情形;
(9)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5、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协议项下任何债权文件(含原件及复印件)可能存在缺失、内容冲突、不真实等相关情形。甲方不对债权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乙方不得以不良债权证明文件缺失为由拒绝进行移交或付款,不得对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追索或提出任何的权利主张。
6、乙方已被告知仔细审阅本协议的条款,并在确认完整、全面地理解全部协议条款内容后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一经乙方签署,即证明乙方已完整、全面地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并充分认知履行本协议、受让债权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乙方自愿独立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7、因上述瑕疵或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甲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乙方自行做出判断,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转让债权的瑕疵及预期利益不做任何保证与承诺,乙方对此予以认可。
乙方进一步确认,其已充分了解并认识上述瑕疵或风险,且乙方已对本协议项下债权实施了其认为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经独立慎重判断后作出签署本协议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标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要求甲方赔偿、回购或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并进一步承诺:任何情况下,其均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放弃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本转让协议,或以贷款债权存在上述瑕疵或风险作为减轻或免除其义务和责任的抗辩理由。乙方同时承诺,其从甲方处受让债权后将该等债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的,因债权再行转让或第三方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特别承诺条款
1、乙方承诺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甲方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乙方承诺放弃上述相关权利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且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一经签署,乙方即放弃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解除本协议或减损本协议效力的其他任何权利。
3、乙方承诺并保证,在处置和清收本协议项下的债权时,手段和方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保证不利用非法手段和力量,避免造成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因违反本项承诺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承诺并保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乙方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有权受让资产,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一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因主张债权产生的费用。
2、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本协议,对于逾期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解除协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署前形成的任何文件如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
甲方就转让债权的有效性、合法性等影响债权行使的因素,已向乙方作出了必要说明,在甲方提交乙方的债权凭证中均有显示,并因债权存在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而在转让价款上给予了乙方折扣,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因转让债权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附:_______________《债权转让明细表》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第4篇 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及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安全高效、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乙方签发的甲方汇票,一律由甲方银行全国汇票机构代理付款。
第二条 乙方应将申请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辖属_________个营业机构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报经甲方银行总行批准。
甲乙双方应各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并落实专人负责。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配备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含ic卡,下同)、压数机,并提供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含汇票申请书,下同)。
代理汇票专用章、压数机只适用于其他商业银行银行汇票签发机构(以下简称汇票签发机构)在签发甲方银行银行汇票时的签章和压印出票金额。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银行有关制度规定,按重要物品领用手续向甲方领用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压数机;按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手续定期向甲方领用空白银行汇票凭证。乙方对领用的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必须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纳入其表外科目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对甲方提供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或压数机,应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做到三分管,营业日中午及终了,必须入保险箱(库)保管。电子密押器和ic卡应分别存放保管。
第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所属甲方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机构(以下简称_________机构)开立&ldquo同业存放款项&rdquo账户,存入足额资金,以保证及时移存其签发的银行汇票资金。该账户不足移存签发银行汇票资金的,乙方应在当日补足。
甲乙双方应按旬核对账务。
第八条 乙方应保证其所属汇票签发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签发银行汇票。
第九条 乙方应按签发的银行汇票上所记载的内容承担与甲方票据责任相对应的责任。
第十条 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应在当日至迟下一个营业日(时间)前将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银行汇票第一联、第四联以及全额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转账支票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据此将银行汇票资金从乙方&ldquo同业存放款项&rdquo账户转入&ldquo汇出汇款&rdquo账户。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当天作废的银行汇票凭证,也应一并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中国建设银行全国汇票机构对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按照支付结算制度有关规定审核兑付。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对其出票金额为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的银行汇票,经甲方银行各代理付款行查询确认后兑付。
第十三条 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乙方汇票签发机构接到对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查询时,应及时查复。需甲乙双方协查的,甲乙双方间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回复,甲方或乙方接到回复后应及时查复。
第十四条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其所签银行汇票在办理交接手续及移存银行汇票资金前兑付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将该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银行汇票第一联、第四联及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转账支票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应将银行汇票多余款及经确认未解付的未用退回款项,于当日至迟下一营业日上午划给乙方银行汇票签发机构。
第十六条 乙方营业机构不得自行审核兑付中国建设银行银行汇票,一律采用收妥抵用办法予以受理。
第十七条 乙方应按月对其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甲方应按季派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会同乙方对其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保管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需要变更行名、营业地址、邮政编码、电报挂号等事项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报经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批准。
第十九条 乙方对拟撤销的银行汇票签发机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在撤销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收缴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甲乙双方应在两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丢失、被盗的,须按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在12小时之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应及时查明原因,通报甲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成本费。
二、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工本费。
三、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对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将银行汇票多余款、未用退回款项划转给乙方汇票签发机构的,除负责纠正外,对未划转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超范围签章和压印,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乙方未按本协议
第七条、第十条及第十四条规定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除负责纠正外,对未移存金额或移存资金不足的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签发银行汇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丢失、被盗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未按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及时查询查复,造成客户投诉或资金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操作规程,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擅自毁约,拒绝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所属汇票签发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签发银行汇票,乙方应在停止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收缴该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并于两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一、违反银行汇票章、证、押(压)管理规定,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内未予整改的;
二、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密押器、压数机丢失或被盗等重大结算事故的;
三、造成风险隐患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与其所签订的代理协议:
一、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未按规定及时全额移存银行汇票资金,致使不能及时清算汇票资金的;
二、签发空头银行汇票,套取资金,以及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的;
三、因经营状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代理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乙方能自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乙方应在自行签发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将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交给甲方,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乙方自行签发日前签发的甲方银行银行汇票,甲方银行在乙方自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日后仍按本协议规定继续代理付款,直至乙方签发的所有甲方银行银行汇票付款清算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分(支)行调解。在调解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甲乙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方有权签字人(或授权代理人)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 商业银行信用卡转账还贷委托协议
委托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龙卡信用卡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用于保 证人 担保方式)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通过龙卡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款偿还乙方依据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 借款合同 》所发放的贷款,至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止。
二、甲方必须在还清龙卡信用卡的透支本息后,方可在乙方的其他营业网点办理还款或提前还款手续。
三、甲方为龙卡信用卡提供的担保方式如下:
四、甲方保证在每月还款日前____日内(遇国家 法定节假日 提前),在龙卡信用卡账户内保持不少于当月 住房贷款 还款额的存款余额。乙方负责按时从甲方龙卡信用卡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并向甲方提供对账单。
首次龙卡信用卡转账还贷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五、根据《________银行信用卡章程》,当甲方的龙卡信用卡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当月住房贷款的还款额,且不足部分低于《________银行信用卡章程》所规定的最高透支额(5000元)时,甲方愿意以透支方式由乙方之信用卡业务部门为其垫款归还借款本息。并遵守《________银行信用卡章程》关于信用卡透支的有关规定,按时归还全部透支本息。如甲方透支金额超过《________银行信用卡章程》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或甲方透支期超过____日时,乙方暂停为甲方在龙卡信用卡账户中提供转账还贷服务,并通知甲方在其信用卡账户中存足存款。
龙卡信用卡的透支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六、甲方同意龙卡信用卡账户全部透支本息,须在不晚于____日内全部清偿。否则,在乙方行使 抵押权 或质权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清偿金额包括借款人在龙卡信用卡中所欠全部透支金额的本息。
七、甲方依约还清借款本息和信用卡透支本息后,可保留信用卡,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或退还信用卡,办理信用卡销户手续。经乙方的信用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解除 贷款担保 手续。
八、甲方须在龙卡信用卡有效期满前到乙方所在地换领新卡。未及时换领新卡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未提出信用卡销户申请且未发生本协议第五、六条所列行为的前提下,乙方依约继续为甲方在龙卡信用卡账户中分期扣款偿还乙方依据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所发放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但不再为甲方提供透支服务和龙卡信用卡的其他服务(消费、转账、取现等)。因甲方未换领新卡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当甲方住址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的信用卡部。因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龙卡信用卡申请担保手续附件执一份。
十一、本委托协议为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有效期与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有效期相同。与甲方为龙卡信用卡设定的担保同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授权 代理 人: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 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协议新整理版
甲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
乙方:_________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票据法 》、《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支付结算业务 代理 办法》及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安全高效、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 汇票 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甲方代理乙方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乙方签发的甲方汇票,一律由甲方银行全国汇票机构代理付款。
第二条 乙方应将申请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辖属_________个营业机构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报经甲方银行总行批准。
甲乙双方应各自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并落实专人负责。
第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配备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含ic卡,下同)、压数机,并提供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含汇票申请书,下同)。
代理汇票专用章、压数机只适用于其他商业银行银行汇票签发机构(以下简称汇票签发机构)在签发甲方银行银行汇票时的签章和压印出票金额。
第四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银行有关制度规定,按重要物品领用手续向甲方领用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压数机;按重要空白凭证领用手续定期向甲方领用空白银行汇票凭证。乙方对领用的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必须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纳入其表外科目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签发全国银行汇票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第六条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对甲方提供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或压数机,应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做到三分管,营业日中午及终了,必须入保险箱(库)保管。电子密押器和ic卡应分别存放保管。
第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所属甲方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机构(以下简称_________机构)开立“同业存放款项”账户,存入足额资金,以保证及时移存其签发的银行汇票资金。该账户不足移存签发银行汇票资金的,乙方应在当日补足。
甲乙双方应按旬核对账务。
第八条 乙方应保证其所属汇票签发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签发银行汇票。
第九条 乙方应按签发的银行汇票上所记载的内容承担与甲方票据责任相对应的责任。
第十条 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应在当日至迟下一个营业日(时间)前将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银行汇票第一联、第四联以及全额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 转账支票 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据此将银行汇票资金从乙方“同业存放款项”账户转入“汇出汇款”账户。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当天作废的银行汇票凭证,也应一并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中国建设银行全国汇票机构对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按照支付结算制度有关规定审核兑付。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对其出票金额为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的银行汇票,经甲方银行各代理付款行查询确认后兑付。
第十三条 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乙方汇票签发机构接到对乙方签发的银行汇票查询时,应及时查复。需甲乙双方协查的,甲乙双方间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回复,甲方或乙方接到回复后应及时查复。
第十四条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其所签银行汇票在办理交接手续及移存银行汇票资金前兑付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将该汇票申请书第三联、银行汇票第一联、第四联及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转账支票送甲方所属_________机构,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应将银行汇票多余款及经确认未解付的未用退回款项,于当日至迟下一营业日上午划给乙方银行汇票签发机构。
第十六条 乙方营业机构不得自行审核兑付中国建设银行银行汇票,一律采用收妥抵用办法予以受理。
第十七条 乙方应按月对其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甲方应按季派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会同乙方对其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保管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 乙方汇票签发机构需要变更行名、营业地址、邮政编码、电报挂号等事项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报经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批准。
第十九条 乙方对拟撤销的银行汇票签发机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在撤销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收缴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甲乙双方应在两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丢失、被盗的,须按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在12小时之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应及时查明原因,通报甲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代理汇票专用章、电子密押器、压数机的成本费。
二、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工本费。
三、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 对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 :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十五条规定将银行汇票多余款、未用退回款项划转给乙方汇票签发机构的,除负责纠正外,对未划转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超范围签章和压印,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第十条及第十四条规定移存银行汇票资金的,除负责纠正外,对未移存金额或移存资金不足的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签发银行汇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丢失、被盗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未按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及时查询查复,造成客户投诉或资金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违反操作规程,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擅自毁约,拒绝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所属汇票签发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签发银行汇票,乙方应在停止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收缴该汇票签发机构的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并于两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一、违反银行汇票章、证、押(压)管理规定,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内未予整改的;
二、发生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密押器、压数机丢失或被盗等重大结算事故的;
三、造成风险隐患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与其所签订的代理协议:
一、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未按规定及时全额移存银行汇票资金,致使不能及时清算汇票资金的;
二、签发空头银行汇票,套取资金,以及进行经济犯罪活动的;
三、因经营状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代理条件的。
第二十五条 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乙方能自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乙方应在自行签发日前一个营业日终了,将代理汇票专用章、空白银行汇票凭证、电子密押器、压数机交给甲方,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乙方自行签发日前签发的甲方银行银行汇票,甲方银行在乙方自行签发本行银行汇票日后仍按本协议规定继续代理付款,直至乙方签发的所有甲方银行银行汇票付款清算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分(支)行调解。在调解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甲乙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方有权签字人(或授权代理人)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