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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协议(16份范本)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5

主播协议

第1篇 主播合作协议样书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直播平台及账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双方一致约定合作的期限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若需续约,则需双方在合同届满前30日内,达成一致意见,并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主播,甲方即为乙方提供直播平台和账号。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制定主播管理的规则。对本协议签署前已经有甲方制定的规则,乙方均表示认可。若乙方违反甲方制定主播管理规则的,甲方有权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可依照相关规则取消乙方主播资格。

4.乙方有违约情形或被取消主播资格的,甲方有权冻结和收回乙方直播账号。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直播时所得资金。

2.乙方承诺只在甲方所有或有权开播的平台担任主播。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各项要求服从甲方安排。

第四条 待遇及支付

乙方待遇由提成奖金构成,具体提成及数额根据乙方每月收益进行确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除去平台官方扣去费用外,甲方提取乙方每日个人直播时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奖金不予结算发放,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___________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自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七天或自收到未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其满期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得到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直间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纠纷的处理

双方若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的,应当合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双方约定以下地址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其他

1、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对本协议所涵盖的字、词、义等均理解充分,不存重大误解等情形,均系真实意思表示。

2、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

第2篇 直播平台主播线下签约协议

本协议由一下双方签订:

甲方:

法人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艺名/昵称:直播平台:平台账号: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2.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品和知名度。

3.现甲乙双方为了现实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好友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

1.视频秀场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的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

1.合作内容

1.1合作期间,甲方担任乙方在互联网线上演艺及未来可能涉及到的线下演艺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全部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及其他出版物、法律事务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所有活动。

1.1.1网络演艺: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同期间,甲方在遵守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见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因此而产生的收入,甲方有权获得相应合作分成。

1.2本协议合作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各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有权独家为乙方就演艺相关进行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2.2甲方有权代表乙方对乙方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及著作权有关的各种权益进行管理与维护。

2.3乙方可以享有甲方为其策划并安排的线上演出、包装等互联网产品宣传推广资源。乙方需遵从线上演艺平台对运营规则的相关约定。

2.4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和要求工作,并有权要求赔偿。

2.5乙方保证本合约签订时,并未有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的经纪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如有出现,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6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第三方接洽安排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者邀请乙方参加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协议,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协议。

3.收益分配

3.1基于甲方的推广资源、经纪能力,甲乙两方达成如下共识,乙方在视频秀场平台上进行直播互动演艺产生的一切网络增值服务收入(包括虚拟礼物所产生的佣金)由双方共享。具体分配比例按照运营后台系统分配金额为准,甲乙双方可根据双方意愿签订额外收益分配协议。

3.2非网络商业演出业务领域,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通过甲方取得的收入,由甲方扣除运营成本后统筹分配给乙方。

3.3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收益分配如下:

甲方给乙方在每月佣金没有达到_______元(大写:)以上的情况下,每月给予保底________元(大写:)。

3.3.1如在合同期内,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线上平台直播演艺或每月总直播时长未达_______小时,甲方有权终止给乙方发放保底工资。

4.违约责任

4.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进行演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圆整)违约金。

4.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圆整)违约金。

4.2.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商业活动;

4.2.2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安排非网络商业演出的;

4.2.3未经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形象、表演作品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用途的。

4.2.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经纪公司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4.2.5未经甲方同意泄露一切关于公会内部事务的。

4.3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5.保密

5.1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泄露本协议和其他协议和其他相关往来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以需要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5.2为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5.3本协议以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两年内仍有效、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的有关的任何争论,双方本应本着好友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7.1本协议有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两份、乙执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字日期:

第3篇 通州市网络主播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的以网络直播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舞、说唱、脱口秀等形式的才艺和表演经验。

双方为各展其长,互利共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并承诺将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乙方从事互联网演艺工作的独家平台(包括固定客户端和手机移动客户端等)。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机会(网络或线下),乙方应服从甲方提出的活动安排,并投入精力完成各项活动以达到预期效果。

3、甲方将乙方加入“实名签约主播”名录,享受“实名签约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非“实名签约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源、人气提升资源等。

4、在甲方未来开拓的新型业务模式中,优先启用“实名签约主播”。

5、乙方保证每月有效直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每月开播天数不少于28天(如遇特殊事由无法开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若当月直播时间少于以上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解约。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6、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找直播表演机会,并将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对于直播账户享有所有权、管理权,但应为乙方表演及时设立进入视频直播的账户及后台权限,乙方只能通过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台进行表演,不得自行注册账户。

8、甲方应视乙方的个人才艺及表演获利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叁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协议届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外,本协议届满后自动续约三年。

(三)收入管理、分配和支付

1、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获赠的虚拟礼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结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当月收益,甲乙双方对于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约定:

签约之日起12个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个月至合同期满:甲方50%,乙方50%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续约的,收益分配按双方五五分成继续执行。

(四)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开展表演分享,有权申请使用甲方提供给“实名签约主播”的各项资源。

2、除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动端)从事表演分享,不论有偿或无偿的。

3、在合作期间,乙方累计三月获赠的礼物收益小于甲方宣传、运营成本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约。

4、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指定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中为宣传推广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实姓名及网络用名、艺名等)、肖像、视听影像资料等。

6、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演艺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一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乙方视甲方为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台以外的任何互联网平台以任何形式进行演出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2、乙方单方面提前解约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对方透露本协议及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3、本协议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履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主播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 合同法 》及相关国家、地方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需续约,双方须于合同届满前_______天内达成一致意见应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主播,甲方即为乙方演绎平台。

2、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制定主播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本协议有影响的,乙方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甲方有权按照规定处理并取消乙方主播资格。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按时收取薪资。

2、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有或有权开播的平台担任主播。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各项要求,服从甲方安排。

第四条、待遇及 支付

原则上,乙方待遇由底薪、提成、奖金构成,具体构成及数额根据乙方每月表现进行确定:底薪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新办一个会员奖励_______百人民币(¥_______元,当天奖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当月底薪、奖金不予结算发放。

2、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_______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自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_______天或自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___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得到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第5篇 公会主播合作协议

公会主播合作协议

甲方(直播平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主播公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鉴于:

1.甲方拥有并运营国内一流的移动社交语音直播“”(下称“甲方平台”);

2.乙方拥有大量的优质主播资源;

3.双方拟就乙方向甲方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上进行社交语音直播(下称“直播”),及乙方管理旗下主播在甲方平台直播行为之事宜进行合作。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作期限内,乙方至少应向甲方平台推荐名主播。

乙方推荐后,甲方对该主播进行审核,经甲方审核通过并书面(含邮件)认可后视为乙方成功推荐该主播(下称“乙方推荐主播/推荐主播”)。

乙方负责依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平台规则及甲方的要求管理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上的直播活动、解说活动及其它活动。

乙方具体的推荐主播名单具体以甲方每月《结算单》中载明的名单为准。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推荐的主播进行试播,试播效果的判断由甲方确定。乙方向甲方平台成功推荐后,乙方安排其推荐主播于首次开播前在甲方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且以其个人名义入驻甲方平台开通直播间进行直播。

4.合作期限内,乙方每位推荐主播自在甲方平台首次开播之日起,每自然月内的有效直播天数应大于或等于天(仅当单次直播连续达分钟以上才计入有效直播时长,当日有效直播时长达分钟以上计为一个有效天,以上数据均以甲方平台后台记录为准),并且每自然月内有效直播时长总计不得低于小时。

“有效直播”即指乙方推荐主播本人出现在直播画面内,以下将上述最低有效直播天数及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统称为“有效直播时长要求”。

如甲方对乙方某位/某些推荐主播有特殊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则该某位/某些推荐主播的最终有效直播时长要求以甲方邮件/微信/平台系统或其他方式告知的内容为准。

以下将达到上述“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主播称为“有效主播”,将达到上述“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主播人数称为“有效主播人数”。

5.乙方负责保障推荐主播直播音视频的语音质量清晰、稳定,场地、网络、音视频和语音设备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电脑、麦克风、耳机、摄像头等软硬件设备)等均能满足甲方及其用户需求。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提前预告乙方推荐主播的直播活动,具体资源由甲方根据直播内容、时间等安排。

2.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主播的直播活动、解说活动或其他内容予以审查并提出意见,乙方应协调乙方推荐主播按照甲方意见及时修正。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最终以甲方意见为准。

3.为宣传推广之目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乙方推荐主播的姓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推荐主播的真实姓名、笔名、网名、曾用名及任何代表其身份的文字符号)、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真人肖像及卡通肖像等)、声音。

4.为宣传推广之目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上的直播成果进行录音、录像、复制、发行、改编及通过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传播等,甲方无须对此额外向乙方、乙方推荐主播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5.甲方根据本协议享有乙方推荐主播包括但不限于肖像、姓名、签名、表演、声音等使用权及拍摄制作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另行书面授权,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不得将上述资源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用途或其他用途。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处于宣传自身的目的,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可使用上述拍摄的影像、照片、报道、拍摄花絮等相关资料。

6.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甲方可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官网、官博等宣传平台上,介绍曾经聘请乙方推荐主播,并放置乙方推荐主播照片。

7.甲方有权对每位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上的直播时长、数量及质量等进行核对和确认,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同意,对于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未能达到本协议第一条第4款项下“有效直播时长”要求的自然月,甲方有权不给予乙方及乙方该位推荐主播部分或全部奖励。

8.甲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或甲方平台运营政策随时调整甲方平台规则、本协议约定的“有效直播时长”要求及奖励标准,具体由甲方通过甲方平台公布、邮件发送、短信发送、微信通知、甲方平台消息推送等形式告知乙方,前述调整(甲方平台规则、本协议“有效直播时长”要求及奖励标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立即生效。

9.如乙方与旗下推荐主播出现任何纠纷且纠纷未能在自主播首次被投诉起个月内解决完毕,任何一方投诉至甲方或其他途径的,甲方有权在接收双方相应证据进行独立判断后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乙方及乙方旗下主播同意不得有任何异议,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10.甲方有权依据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的实际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主播。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推荐主播以非独家入驻(以下简称入驻性质)甲方平台进行直播,且在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会作出如下行为:

(1)在甲方平台直播的同一时间在其他任何与甲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直播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直播平台清单》)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语音直播、解说或点评等一切形式的直播活动;

(2)自行或授意第三方在其他任何与甲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直播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直播平台清单》)展示、散布或推广推荐主播在甲方上的直播成果;

2.乙方不得且须确保乙方推荐主播不得引导甲方平台的用户、其他主播或职工进入任何其它直播平台、直播产品、含有直播功能的平台/产品、短音视频产品/平台等,或为前述行为提供任何服务、信息或便利。

3.若因乙方或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上提供的直播内容和(或)发布的所有信息、宣传物料、资讯、言论等而引起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事宜,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在接到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或相关权利人的通知后立即删除上述乙方推荐主播的直播内容和(或)发布的信息或断开相关链接。

4.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包括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在内的乙方资质文件。

6.甲方每次通知乙方的内容中涉及乙方推荐主播权益的,乙方应确保在收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告知旗下相关主播,并确保旗下相关主播按照甲方最新告知的内容履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问题均由乙方进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统一结算方式下,乙方每位推荐主播甲方账号内的道具收益自首次开播之日起将被冻结,无法自行提现,乙方应及时告知每位推荐主播关于账户冻结事宜,如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问题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可以邀请乙方推荐主播参与甲方举行的直播平台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乙方推荐主播须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

9.主播在本平台停播连续天以上(即近天内无开播记录)的,将作为回流主播,可以重新自由选择公会,无需支付转会费用。该主播应将停播情况以邮件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邮件后的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0.乙方推荐主播如因突发事故或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确保本协议相关工作完成。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11.乙方推荐主播与甲方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上的劳务或劳动关系,乙方与推荐主播如发生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导致甲方商誉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奖励及结算方式

1.奖励:

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同意,若乙方每位推荐主播得以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第一条第4款的有效直播时长要求且乙方、乙方推荐主播严格遵守甲方平台规则,并能积极配合甲方安排的直播活动的,甲方应将依据平台规则按照以下方法给予乙方及乙方每位推荐主播如下奖励:

2.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有权选择如下方式进行结算,但最终均以甲方实际执行的结算方式为准。

3.除本条款明确约定的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调整前述结算规则,具体由甲方通过甲方平台公布、邮件发送、短信发送、微信通知、甲方平台消息推送等形式告知乙方,前述调整甲方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立即生效。

4.甲方有权在每次支付款项时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5.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同意,甲方有权委托甲方之分支机构、关联公司或第三方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

6.乙方已就奖励及其他款项(如有)的结算和分配方式取得乙方每位推荐主播的同意,且至迟不晚于结算月后的第个自然月月底前(即,当月日前)依据乙方与乙方推荐主播之间的约定完成对每位推荐主播的费用结算(如有)。

7.任何因该等结算和分配事宜产生的纠纷和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但若在发生前述纠纷时乙方推荐主播直接投诉至甲方,甲方有权依据乙方推荐主播提供的信息、资料等自行作出判断,并有权决定冻结未结算款项及是否径行向乙方推荐主播支付相应款项,该部分款项甲方有权在冻结结算款项里予以直接扣除或要求乙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偿付。

8.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提供发票或盖章版《总额费用结算单》或其他违约行为等)导致甲方结算款项延迟的,乙方仍应按前述的时间照常完成对乙方推荐主播的费用结算,否则乙方任何一位推荐主播因逾期收到款项直接投诉至甲方时,甲方同样有权依据前述约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税费

1.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税费,其中乙方有义务为其推荐主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与奖励金额一致、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双方均声明及保证:

1.其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或权利和授权,有权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以及完成本协议合作。

2.其签署本协议前并未与任何人、机构、公司签署任何会与本协议相冲突,或影响对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

3.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并取得为履行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而所需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许可、备案等审批。

4.本协议已由双方正式并有效地签署及交付,并根据其条款对双方构成合法、有效、具有拘束力的且可执行的义务。

5.其已向另一方披露所知晓的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且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乙方进一步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其已向甲方真实、完整地披露了在本协议签署前乙方推荐主播所从事的与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安排及类似活动的全部经历及该等经历的全部细节,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或重大遗漏;

2.在本协议签署时乙方推荐主播已经终止或从未与任何主体订立包含本协议项下合作安排或类似安排在内的任何协议,不存在任何可能会对本协议履行造成影响的潜在或尚未了结的个人安排、权利负担、调查、司法或行政程序;

3.乙方应确保其推荐的全部主播均为具备民事自主权利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乙方保证已获得推荐主播的充分授权,就本协议合作事项取得了主播的同意,并就推荐主播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应保证规范管理旗下主播,为主播提供播前培训及相应指导。

6.乙方应确保其每位推荐主播应于其首次开播前在甲方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且乙方应积极配合向甲方提供乙方推荐主播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音视频、照片、个人信息等),并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推荐主播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及个人联系信息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乙方推荐主播的个人信息与甲方平台实名认证的相关信息及直播间实际开播人保持一致。

7.合作期限内,乙方须确保乙方推荐主播得以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的指导下安排其在甲方平台上的直播活动,乙方不得且须确保乙方推荐主播不得在直播过程中宣传推广任何非甲方的品牌、产品或商业活动。

8.乙方须无条件遵循且须确保乙方推荐主播亦无条件遵循甲方不时更新的各项平台运营制度及平台规则,并承诺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在甲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和在甲方平台上发布的所有信息、资讯、言论等均不得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或含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诽谤、恐吓、骚扰他人、侵犯甲方及他人合法权益或带有民族宗教歧视、迷信、邪教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9.乙方保证乙方推荐主播必须是甲方平台的首次注册主播或之前在甲方注册过,但因其他原因停播,且停播时间超过个月重新注册或开播的主播。

10.乙方确保乙方推荐主播知悉、理解、同意并将完全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约定,如某乙方推荐主播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约定,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且该乙方推荐主播不计入当月及此后的有效主播人数。

第七条 保密

1.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向其未负责该项目的对方员工或任何第三方(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协议附件、补充协议等其他一切相关文书及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例如乙方从甲方获得奖励的金额和计算方式、标准;乙方获得的奖励及相关单据;权利归属方式和授权方式;甲方经营管理策略、客户名单等。

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八条 维权

若发生任何第三方对直播成果之侵权行为,由甲方独立处理或授权第三方处理,维权成本由甲方承担,同时维权收益亦由甲方取得。甲方进行维权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推荐主播进行协助,乙方及推荐主播应予以协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同意,若乙方或乙方任何一位/多位推荐主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或违反“甲方平台规则”或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任何一项的,涉及尚未结算奖励甲方有权视情况部分或全部不予结算,停止提供所有推广扶持资源及奖励,并有权依据平台规则作出其他处罚措施(包括对乙方推荐主播进行封号处理等),乙方及乙方推荐主播应无条件接受。

若乙方或该违约推荐主播未能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内及时纠正其违约行为的,视为重大、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或终止与该推荐主播之间的合作,不予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一切款项,并不再提供任何推广扶持资源及奖励。

同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已付款项;此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及乙方全部推荐主播在协议有效期内所收取的全部款项之和。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补足。

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前期的投入、推广宣传、包装、媒介、策略规划、出访和社交活动、签约和谈判费用、向第三方的赔偿、公众费、调查费、律师费以及甲方因维护自身权利而产生的合理支出等和甲方的预期利润等。同时因乙方或该违约推荐主播下列行为导致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或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甲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或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索赔、合理的律师费用、罚金、税费或其他成本);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逾期支付推荐主播款项,经甲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支付或者解决完毕投诉的;

(3)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违反《甲方用户服务协议》、《甲方用户隐私政策》、《甲方主播协议》或其他甲方平台规则的规定,或违反甲方对于用户和主播的各项管理要求和制度,被甲方列入黑名单、采取没收相关虚拟财产等处罚措施。

(4)乙方或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行为,或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法/犯罪的行为;

(5)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出现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公共道德的行为或导致个人形象出现极其恶劣影响等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甲方或甲方平台形象的;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一位乙方推荐主播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等资讯和情况存在伪造的情况或是虚假的、不准确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7)任何一位推荐主播在直播活动或任何商业表演过程中作出任何污蔑、诽谤、诋毁等有损于甲方或甲方产品的言行,或存在扰乱甲方平台秩序的行为;

(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陈述与保证”中任何一款的;

(9)乙方或乙方旗下任一推荐主播存在合同造假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主播签约身份造假、公司签章造假、主播个人签字造假/代签等;

(10)乙方无条款依据擅自解除本协议的。

2.如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在另一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后的指定期限内没有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与变更

1.合作期限届满前个月,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续签。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的,应以书面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续签。否则,合作期限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2.合作期限内,根据法律、法规或甲方平台运营策略或乙方及旗下推荐主播的综合表现,甲方有权提前日以书面(含邮件)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协议内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修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第6篇 传媒-主播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定义解释

1.1甲方:即____________传媒工作室,可从事录音制作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等,甲方仅利用第三方直播平台对乙方进行直播业务指导、培训,为其提供推广,并为其提供直播场所及设备,但并不提供直播平台。

1.2乙方:即主播,与甲方充分沟通后,阅读本协议并接受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直播指导服务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从事娱乐工作的自然人主体。

1.3 主播事业:乙方参与所有游戏或娱乐的线上、线下直播或表演之一的相关事务,以及涉及乙方之名誉、姓名、肖像、表演、著作权和邻接权之一切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1参与游戏/娱乐表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文艺演出、视频制作上传等);

1.3.2创作、表演作品,或参与录音制品的录制;

1.3.3主播的电商开展、广告承接、商业代言及主播周边;

1.3.4参与媒体及互联网节目的录制或现场直播、接受采访及相关行为;

1.3.5其他可能发生的商业行为。

1.4姓名:指乙方的真实姓名、昵称、艺名、粉丝为其取的名称和代号等。

1.5录音作品:指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直播及参与录制之所有录音作品。

1.6视听作品:指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所直播及参与录制之所有录影视听作品。

1.7素材及成品:指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直播演艺活动所产生之所有素材及成品,如主播艺名、肖像、图像、传记材料等。

二、合作方式

2.1甲方为乙方提供直播所需的专业设备及场地,直播技能培训,名气推广、安排线下活动等。

2.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主播事业。

三、合作内容

3.1甲乙方双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负责乙方的直播、演艺、名气推广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3.1.1互联网演艺: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开发和运营的一切演艺活动;

3.1.2线下活动:指由乙方参与的和演艺有关的所有商业的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

3.1.3商务活动:指与乙方形象有关的所有商业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

3.1.4主播周边:指乙方所有其他出版物及所有因其主播事业开发和衍生出的周边产品。

3.2合作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资源及名气推广,为乙方提供主播事业方面的规划等。

四、合作期限

4.1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4.2合作期满,若甲乙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则协议终止。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资源,享用甲方提供的直播设备。甲方根据运营的安排,将为乙方进行名气推广。

5.2甲方将优先选择与乙方就各项具体合作签订线下合作协议。为提升乙方知名度和影响力,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授权、许可、合作经营等方式,转让给本协议外的其他合作方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乙方将予以配合和服从。

5.3 乙方同意,此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乙方授权甲方在全球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主播相关事务。乙方承诺尽最大能力,以专业、守时、敬业的工作态度,积极投入到甲方安排的各项演艺及商业活动中,并积极配合甲方发起的各类活动。

5.4 乙方承诺积极维护甲方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或损坏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包括且不限于网站、博客、微博、微信、qq聊天群、玩家聚会等)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唆使、引诱或鼓励任何甲方员工、合作伙伴、用户、代理人、主播终止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原有的合作关系。

5.5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实际需要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并保证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乙方保证其有能力签署、履行本协议。

5.6乙方在使用第三方平台直播、发布视频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应当予以监督。如果乙方利用本协议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乙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乙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7 甲方有权享有乙方姓名、声音、形象以及由此衍生的相关权利之使用权和经纪权,并有权在自身活动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授权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姓名、声音、形象及相关衍生权利。

5.8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危险、暴力以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和活动。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及工作。

5.9乙方不能私自在非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平台进行直播、发布短视屏等相关事务。

5.10甲方在开始合作后前 个月每月为乙方提供人民币 元作为补助。

5.11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在合作期内每天需直播平均4个小时,积极参加甲方为乙方安排的各种线上、线下活动,若乙方经常不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12乙方在合作期内进行互联网主播事业产生的一切互联网主播事业收入,由甲方为乙方安排的线下演艺、商务经纪、主播周边等其他商业演艺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如有),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5.13.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主播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预备金;

5.13.2上述收入的40%由乙方获取;

5.13.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及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管理。

六、权利归属

6.1表演者相关

6.1.2 录音录像制品的邻接权归甲方。

6.2 乙方进行网络直播及解说所产生的视频内容及衍生作品在中国及海外地区的知识产权均归甲乙双方共有,合作期满后甲方有权继续使用,并无需为此另外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将直播素材及成品或衍生作品发布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所得收益亦为双方共有。

6.3乙方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参与的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新闻、采访、文字、肖像等)在中国及海外地区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合作期满后甲方有权继续使用,并无需为此另外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将上述作品发布或者授权第三方使用所获得的收益由甲乙双方共有。

6.4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现实姓名、肖像和形象以及在第三方直播平台上使用过的艺名、昵称等与乙方个人直接相关的虚拟形象作商业用途、申请注册商标或作为素材进行再创作并获取收益,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许可和向乙方额外支付费用。

七、保密条款

7.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合作事项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甲方雇员酬劳或主播收益及分配及其他商业秘密)均应保守秘密;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

7.2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录、双方往来邮件及聊天记录等内容,甲、乙双方及其他各方人员的报酬收入、以及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所有计划、项目及日程,均应保密,在甲方未向公众披露时,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3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权利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权利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7.4保密期限为永久,除非相关保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或披露方自行公开。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作期限、合作内容、费用等协议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

8.2合作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终止,或者乙方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协议,仅需书面通知乙方。

8.3 因自然灾害、战争、动乱、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2.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隐瞒在签署本协议前签署过其他同性质合作协议导致与本协议冲突的;

9.2.2 乙方擅自在非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直播平台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的,经甲方书面函告后仍不改正的;

9.2.3 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填写或提供的信息虚假或者违反本协议保证、承诺;

9.2.4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作协议后不得再和与甲方类似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法或有损于乙方人身安全、人格、名誉的演出活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9.4合作期内,如乙方违约,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9.4.1所有第三方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的粉丝数量乘以______元;

9.4.2所有已发布的短视频数量乘以100元;

9.4.3直播期间每日的平均收入乘以直播天数;

9.4.4退还培训费用及甲方前期补贴。

十、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合同签订地,即恩施市人民法院解决。

10.3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协议目的进行。

10.4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捺印/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第7篇 焦作市网络主播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的以网络直播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舞、说唱、脱口秀等形式的才艺和表演经验。

双方为各展其长,互利共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并承诺将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乙方从事互联网演艺工作的独家平台(包括固定客户端和手机移动客户端等)。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机会(网络或线下),乙方应服从甲方提出的活动安排,并投入精力完成各项活动以达到预期效果。

3、甲方将乙方加入“实名签约主播”名录,享受“实名签约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非“实名签约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源、人气提升资源等。

4、在甲方未来开拓的新型业务模式中,优先启用“实名签约主播”。

5、乙方保证每月有效直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每月开播天数不少于28天(如遇特殊事由无法开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若当月直播时间少于以上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解约。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6、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找直播表演机会,并将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对于直播账户享有所有权、管理权,但应为乙方表演及时设立进入视频直播的账户及后台权限,乙方只能通过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台进行表演,不得自行注册账户。

8、甲方应视乙方的个人才艺及表演获利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叁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协议届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外,本协议届满后自动续约三年。

(三)收入管理、分配和支付

1、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获赠的虚拟礼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结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当月收益,甲乙双方对于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约定:

签约之日起12个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个月至合同期满:甲方50%,乙方50%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续约的,收益分配按双方五五分成继续执行。

(四)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开展表演分享,有权申请使用甲方提供给“实名签约主播”的各项资源。

2、除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动端)从事表演分享,不论有偿或无偿的。

3、在合作期间,乙方累计三月获赠的礼物收益小于甲方宣传、运营成本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约。

4、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指定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中为宣传推广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实姓名及网络用名、艺名等)、肖像、视听影像资料等。

6、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演艺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一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乙方视甲方为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台以外的任何互联网平台以任何形式进行演出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2、乙方单方面提前解约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对方透露本协议及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3、本协议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履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主播合作协议样板

甲方: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

1. 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旗下拥有开展直播经营活动所需的产品、商标、及其它业务资源。

2.乙方自身拥有良好的条件和天赋,具有成为主播的重要潜质,有志于在甲方的协助下长期在直播平台上发展。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按照各渠道直播平台的要求安排乙方入住各主播平台(快手、抖音、微信等直播平台合作,乙方负责主播工作),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机会和相关技术支持,同时甲方负责乙方的相关推广工作,并对优秀的主播提供内容制作与内容分发的支持。

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安排,在各渠道从事主播导购工作,并成为甲方在各直播平台的独家合作方。

二、合作期限

1.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即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培调和引导乙方在主播平台建立个人形象,负责为乙方进行粉丝导流,负责为乙方提供持续的工作机会,负责安排乙方在卖家的服务市场承接导购及产品营销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主播直播过程中进行审查,对于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视频直播内容的,根据直播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各渠道直播资格。

3.甲方提供商家合作资源对接,品牌方资源对接,及线上线下活动资源对接,乙方需在本身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渠道的推广合作,甲方拥有乙方对接各类推广活动资源的定价权。

4.甲方应尽全力维护和捍卫双方名誉,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尽可能维护乙方的名誉不受侵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需要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甲方的安排入住各主播平台,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直播工作等与各渠道推广相关的内容输出(如:发图文和视频等)。

2.乙方应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形式、过程、直播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不违反任何公序良俗,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4.乙方不得私自与经甲方推荐商家达成私下合作协议,如果发现,赔付预付款的10倍。

5.乙方有权取得相应的合作报酬,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开展相同或者类似的合作,乙方明确,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合作内容是独家的,如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非直播时间亦爱护自身形象,不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序良俗的行为,如违反本条款导致甲方商业利益减损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肖像使用

1.基于培养和推广乙方需要,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所有与本协议有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___________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资料和素材),播出和使用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xx落地的无线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及卫星电视台、电台、电影院、互联网、app、影视光盘、宣传品、报纸、店内广告、促销宣传手册、楼宇广告、公交广告、杂志、店铺陈列物、pop制作物,户外媒体和公关资料等媒体,但不得用于含色情暴力三俗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等违反法律规定的场景或内容。

2.合同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肖像权、姓名权、表演者权及其他进行宣传所需的权利,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当使用。

3.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权再以商业目的,以公开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下乙方有关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五、合同期限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成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为止。

2.本合同经双方事先协商并达成书面合同或者依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可提前终止。

六、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补偿和承担另一方因违约而产生或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在守约方在限定合理期内未能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就其所有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日(收件日)终止本协议。

3.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则甲方应按照乙方在违约事项中应获取的相关费用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全面履行义务,则乙方应按照甲方在违约事项中所提供推广资源市场价值的双倍或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金额的130%中的孰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全部经济损失。

4.本协议项下所有约定之实际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经济利益减损,守约方为证明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本协议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乙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

2.任何乙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适当履行本合同时,应该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书面形式向另一方通报其不能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或官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快递给另一方为证,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一方应当允许不可抗力影响的另一方在导致其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不可抗力之影响消除前,延期履行,但与此同时,另一方针对前述延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对应的本合同义务亦相应延期履行,并可以免责。

八、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

1.乙方在直播过程中所使用的可能涉及第三方权利的作品,乙方保证拥有其使用权利。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合作期内使用的乙方作品,有权在合作期终止后保留在甲方相关平台上。合同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肖像、姓名等乙方相关资料进行直播宣传推广。

九、竞业禁止约定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其任职于甲方期间及离职后【壹】年内,不得再从事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业务的任何竞争对手或该竞争对手的关联公司处,接受或取得任何权益或职位,或向任何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或该竞争对手的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或其他协助。

2.从甲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3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 ______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乙方违反本竞业禁止条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的数额应相当于以下(3.1-3.4)可得确定金额中的孰高者。

3.1甲方商业秘密被侵害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二倍(包括商业机会的丧失)(因违约行为造成该商业秘密完全公开的,以该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作为赔偿损失的依据);

3.2乙方因违约所获得全部收益的二倍;

3.3甲方已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的五倍;

3.4协议签订时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________万元。

4.竞业禁止期间内,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不再履行本竞业禁止约定,自作出该决定之日起次月不再计发补偿费,乙方亦可不再受竞业禁止条款的约束。

十、其他约定

1.双方同意对本合同保密。一方同意对提供者合同服务过程中获悉另一方或其他关联公司所有信息,资料商业秘密严格保密,若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调查提供的除外。

2.本合同某一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任何本合同下的权利,不被认为是对该等权利的放弃,任何单一或部分履行权利的行为也不意味着排除任何权利的行使。

4.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2年。

5.本合同自最后一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之一切意愿均列明在合同中,并无任何其他口头合同,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日期: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第9篇 主播线下签约协议样式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艺名/昵称:___________________

直播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台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2.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品和知名度。

3. 现甲乙双方为了现实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好友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

1. 视频秀场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的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切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1. 合作内容

1.1合作期间,甲方担任乙方在互联网线上演艺及未来可能涉及到的线下演艺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全部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及其他出版物、法律事务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所有活动。

1.1.1网络演艺: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同期间,甲方在遵守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见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因此而产生的收入,甲方有权获得相应合作分成。

1.2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各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有权独家为乙方就演艺相关进行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2.2甲方有权代表乙方对乙方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及著作权有关的各种权益进行管理与维护。

2.3乙方可以享有甲方为其策划并安排的线上演出、包装等互联网产品宣传推广资源。乙方需遵从线上演艺平台对运营规则的相关约定。

2.4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和要求工作,并有权要求赔偿。

2.5乙方保证本合约签订时,并未有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的经纪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如有出现,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6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第三方接洽安排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者邀请乙方参加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协议,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协议。

3.收益分配

3.1基于甲方的推广资源、经纪能力,甲乙两方达成如下共识,乙方在视频秀场平台上进行直播互动演艺产生的一切网络增值服务收入(包括虚拟礼物所产生的佣金)由双方共享。具体分配比例按照运营后台系统分配金额为准,甲乙双方可根据双方意愿签订额外收益分配协议。

3.2非网络商业演出业务领域,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通过甲方取得的收入,由甲方扣除运营成本后统筹分配给乙方。

3.3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收益分配如下:

甲方给乙方在每月佣金没有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的情况下,每月给予保底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1如在合同期内,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线上平台直播演艺或每月总直播时长未达_______小时,甲方有权终止给乙方发放保底工资。

4.违约责任

4.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进行演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圆整)违约金。

4.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违约金。

4.2.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商业活动;

4.2.2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安排非网络商业演出的;

4.2.3未经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形象、表演作品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用途的。

4.2.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经纪公司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4.2.5未经甲方同意泄露一切关于公会内部事务的。

4.3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5.保密

5.1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泄露本协议和其他协议和其他相关往来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以需要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5.2为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5.3本协议以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两年内仍有效、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的有关的任何争论,双方本应本着好友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7.1本协议有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两份、乙执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叁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篇 网络主播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依法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的以网络直播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舞、说唱、脱口秀等形式的才艺和表演经验。

双方为各展其长,互利共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并承诺将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乙方从事互联网演艺工作的独家平台(包括固定客户端和手机移动客户端等)。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机会(网络或线下),乙方应服从甲方提出的活动安排,并投入精力完成各项活动以达到预期效果。

3、甲方将乙方加入“实名签约主播”名录,享受“实名签约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非“实名签约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源、人气提升资源等。

4、在甲方未来开拓的新型业务模式中,优先启用“实名签约主播”。

5、乙方保证每月有效直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每月开播天数不少于28天(如遇特殊事由无法开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若当月直播时间少于以上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解约。

5、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6、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找直播表演机会,并将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对于直播账户享有所有权、管理权,但应为乙方表演及时设立进入视频直播的账户及后台权限,乙方只能通过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台进行表演,不得自行注册账户。

8、甲方应视乙方的个人才艺及表演获利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叁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协议届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外,本协议届满后自动续约三年。

(三)收入管理、分配和支付

1、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获赠的虚拟礼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结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当月收益,甲乙双方对于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约定:

签约之日起12个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个月至合同期满:甲方50%,乙方50%

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续约的,收益分配按双方五五分成继续执行。

(四)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开展表演分享,有权申请使用甲方提供给“实名签约主播”的各项资源。

2、除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动端)从事表演分享,不论有偿或无偿的。

3、在合作期间,乙方累计三月获赠的礼物收益小于甲方宣传、运营成本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约。

4、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指定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中为宣传推广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实姓名及网络用名、艺名等)、肖像、视听影像资料等。

6、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演艺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一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乙方视甲方为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台以外的任何互联网平台以任何形式进行演出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2、乙方单方面提前解约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或已履行合约期内乙方月收入的10倍(择高支付)。

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对方透露本协议及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3、本协议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履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主播线下签约协议

本协议由一下双方签订:

甲方:

法人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艺名/昵称:

直播平台:

平台账号: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2.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品和知名度。

3. 现甲乙双方为了现实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好友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

1. 视频秀场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的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 yy 、映客、繁星、bobo 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切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1. 合作内容

1.1合作期间,甲方担任乙方在互联网线上演艺及未来可能涉及到的线下演艺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全部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及其他出版物、法律事务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所有活动。

1.1.1网络演艺: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同期间,甲方在遵守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见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因此而产生的收入,甲方有权获得相应合作分成。

1.2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各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有权独家为乙方就演艺相关进行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2.2甲方有权代表乙方对乙方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及著作权有关的各种权益进行管理与维护。

2.3乙方可以享有甲方为其策划并安排的线上演出、包装等互联网产品宣传推广资源。乙方需遵从线上演艺平台对运营规则的相关约定。

2.4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和要求工作,并有权要求赔偿。

2.5乙方保证本合约签订时,并未有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的经纪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如有出现,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6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第三方接洽安排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者邀请乙方参加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协议,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协议。

3.收益分配

3.1基于甲方的推广资源、经纪能力,甲乙两方达成如下共识,乙方在视频秀场平台上进行直播互动演艺产生的一切网络增值服务收入(包括虚拟礼物所产生的佣金)由双方共享。具体分配比例按照运营后台系统分配金额为准,甲乙双方可根据双方意愿签订额外收益分配协议。

3.2非网络商业演出业务领域,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通过甲方取得的收入,由甲方扣除运营成本后统筹分配给乙方。

3.3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收益分配如下:

甲方给乙方在每月佣金没有达到xxxxxxxxxxxxxxxxxxxxx元(大写: )以上的情况下,每月给予保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元 (大写: )。

3.3.1如在合同期内,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线上平台直播演艺或每月总直播时长未达xxxxxxxxxxxxxxxxxxxxx小时,甲方有权终止给乙方发放保底工资。

4.违约责任

4.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进行演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xx圆整)违约金。

4.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xx圆整)违约金。

4.2.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商业活动;

4.2.2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安排非网络商业演出的;

4.2.3未经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形象、表演作品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用途的。

4.2.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经纪公司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4.2.5未经甲方同意泄露一切关于公会内部事务的。

4.3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5.保密

5.1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泄露本协议和其他协议和其他相关往来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以需要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5.2为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5.3本协议以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两年内仍有效、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的有关的任何争论,双方本应本着好友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7.1本协议有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两份、乙执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叁年)。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字日期:

盖章: 盖章:

第12篇 淘宝主播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和淘宝进行战略合作,甲方负责组织淘宝主播的工作。

2乙方自身拥有良好的条件和天赋,具有成为淘宝主播的重要潜质,委托 甲方扶持乙方在淘宝不断发展。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成分友好协商,订 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 定义:

1淘宝主播:是指通过淘宝主播平台认证可享有淘宝主播权限的提供淘宝 导购服务的推广者。

2,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全称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 公司,提供网络上,转账,还款,缴费等服务,域名alipay.com.

3推广费用:是指主播成功推广商品之后,卖家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总和。推广费用=推广基数*推广费用比率(由卖家自行设置,淘宝无限制规定)。推广基数指主播推广商品被成功购买时的实际成交价格(支付宝支付金额,不包含运费及其它阿里妈妈规定不包含在内的费用)。

4阿里妈妈:指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按照淘宝主播平台的要求安排乙方入住淘宝主播平台,甲方负 责为乙方提供工作机会和相关技术支持,同时甲方负责乙方的相关推广工作,并对优秀的主播提供内容制作与内容分发的支持。

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安排,在淘宝系内(淘宝网天猫聚划算 一淘网) 从事主播导购工作,并成为甲方在淘宝系的独家合作方,拥有独家管理权。三合作期限

1双方的合作期限为1年,即从2016年 月 日起至2017年 月

日止。

2乙方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后,将第一年的预期收入确定为 万

元(大写:拾万元整),如果乙方的年收入超过预期并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第 4款之规定的,合约期自动延期为3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培调和引导乙方在淘宝主播平台建立个人形象, 负责为乙方进行淘宝粉丝的导流,负责为乙方提供持续的工作机会,负责安排乙方在淘宝卖家的服务市场承接导购及产品营销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淘宝主播直播过程中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发现不符 合相关法律规定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视频直播内容的,根据淘宝平台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淘宝主播资格。

3甲方将为完成认证的乙方进行商家合作资源对接,品牌方资源对接,及 线上线下活动资源对接,乙方需在本身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渠道的推广合作,甲方拥有乙方对接各类推广活动资源的定价权。

4甲方应尽全力维护和捍卫双方名誉,当乙方名誉受到侮辱,诽镑等方式 的损害时,甲方应尽全力维护乙方的名誉,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尽可能维护乙方的名誉不受侵害。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需要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甲方的安排入住淘宝主播 平台,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直播工作等与淘宝系推广相关的内容输出,(例如:每周发起3次以上直播,撰写2篇图文贴,发布一个视频等),您需 了解,所有的活跃并不是为了机构的荣誉,而在于您自身在淘宝主播生态圈 的成长。

2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报酬,(本协议第七条规定之价格)固定不 变,且保证与甲方独家合作在淘宝系卖家服务市场上承接工作。

3乙方应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形式,过程,直播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 规定,不违反任何公序良俗,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解除本协议。

5乙方保证在协议内时间,保持推广工作价格固定不变:推广工作价格的 调整需要提前一个月和甲方沟通,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不得变更推广 工作价格。

五、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的推广酬劳将在每月15日(如遇到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 日后次日),以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2乙方指定结算账号:账号所有者须为乙方,乙方承诺以账号收到甲方付 款项为准,不论此款项是甲方支付或甲方指定其他第三方银行账号支付。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支付宝账号:

六、淘宝主播cps导购分成规则:

1甲方推送的主播在淘宝主播平台后台发布导购内容并因此促成用户购 买行为后,于甲方与淘宝的合作,淘宝委托阿里妈妈将其收成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推广费*20%)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该分的报酬=推广费用*70%

七淘宝主播价格体系约定

1乙方接受甲方的淘宝主播价格体系约定,此定价体系签署本协议后乙方 不得擅自更改定价标准。

2乙方淘宝主播发图问费用_____________ 元/每条,包含发送9张与推广产品相

关的图片。

3乙方淘宝主播发短视频费用 元/每条,每条时长2—5分钟左右,

并尽最大努力将推广产品表述清楚。

4乙方淘宝主播直播费用 元/每次(每次时长不少于60分钟)。

需添加宝贝到直播页面内,同时必须在直播规定时间内呈现推广产品。例如 服装客户:需要穿着客户的服装(单件)直播15-30分钟以上。

5乙方定价体系可提出自身要求和甲方协商制定,乙方需要在自身能条件 下,尽量配合甲方完成指定的推广工作。

6乙方不得私自与经甲方推荐商家达成私下合作协议,如果发现,赔付预 付款的10倍。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提供了服务,但报酬未结算等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不再继续享有后期甲方提供有偿合作推荐机会。

八、肖像使用

1基于培养和推广乙方需要,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所有与本协议有 关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资料和素材),播出和使用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大陆落地的无线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及卫星电视台, 电台,电影院,互联网,app影视光盘宣传品报纸店内广告促销宣传手册楼宇广告地铁广告杂志点头陈列物pop制作物,户外媒体和公关资料等 媒体,但不得用于含色情暴力三俗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等违反法律规定的 场景或内容。

2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肖像权,姓名权,表演者权及其他进行 宣传所需的权利,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当使用。

3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的姓名 肖像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权再为商业目的以公开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下乙方有关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九、合同期限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成各自在本合同项 下的义务时为止。

2经双方事先协商并达成书面合同或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本合 同所适用的发来之规定,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十、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视为违 约,违约方应赔偿,补偿和承担另一方因违约方只违约而产生或者遭受的全 部经济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 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如违约方继续进行 违约行为或在守约方在限定合理期内未能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就其所有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 当日(收件日)终止本协议。

3如甲方为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则甲方应按照乙方在违约事项 中应获取的相关费用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全面履行义务,则乙方应按照甲方在违约事项中所提供推广资源市场价值的双倍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全部经济损失。

4甲方故意对外泄露乙方不实讯息,造成乙方声誉受损的,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5本协议项下所以约定之实际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经济利益 减损,守约方为证明违约方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7本协议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 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乙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

2任何乙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本 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适当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书面形式向另一方通报其不能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理 由,并应在不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或者官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快递给另一方为证,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 合同一方应当允许不可抗力影响的另一方在导致其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不可抗力之影响消除前,延期履行,但与此同时,另一方针对前述延 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对应的本合同义务亦相应延期履行,并可以免责。

十二、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依其予以解释和阐明,并应 受其管辖。

2如本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有关本合同项下之任何事项争 议或问题。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规定

1双方同意对本合同保密。一方同意对提供者合同服务过程中获悉另一 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有信息,资料商业秘密严格保密,若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 济损失,但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调查提供的除外。

2本合同某一条款无效不影响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任何本合同下的权利,不被认为是 对该等权利的放弃,任何单一或部分履行权利的行为也不意味着排除任何该 权利的行使。

4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的 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2年。

5本合同自各方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2)份,由合同双方 各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之一切意愿均列明在本合同中,并无任何其他口头合同,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13篇 网址主播签约协议

主播签约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定义:

开播:即在类似咸蛋家的平台、网站上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行为等方式播出的行为。

鉴于:乙方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且认同甲方(公司)理念,希望在“咸蛋家”等平台展现自我,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的目的。

因此,甲乙双方根据《民法》、《民法典》及相关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需续约,双方须于合同届满前30天内达成一致意见应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主播。

2、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制定主播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本协议有影响的,乙方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甲方有权按照规定处理并取消乙方主播资格。

4、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复审,复审发现乙方不符合主播条件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甲方负责设备维护、提供主播工作环境。

6、甲方根据第三方公司的需求,负责对乙方进行包装、推广宣传。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按时收取薪资。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认可且同意开播的平台担任主播。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各项要求,服从甲方安排。

乙方的表演、言词、行为以及上传的图片等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保证不涉黄、不涉赌,不涉及发表反党反政府的言论或做出侮辱诋毁党和国家行为等政治问题、不欺骗用户,不挂录像、不双开外站,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平台发展出谋划策,维护声誉与利益,乙方承诺不作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名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等,协议首页的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乙方不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一周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有权取消乙方高端区主播资格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因乙方个人信息虚假,导致真实信息不符合主播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乙方同时应当遵守”咸蛋家”等平台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对主播有约束性的规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第二条第1款规定未经甲方允许到其他平台进行演绎,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并要求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月直播有效天 天、时长 个小时、月刷量不符合底薪领取标准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当月底薪、奖金不予结算发放。

4、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七(7)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自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15天或自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7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得到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5、乙方在签约期内,如因故辞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咸蛋家平台以外的其他类似的平台、网站进行开播,且合同终止后的2年内乙方不得成立工作室或间接委托成立。如上述问题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备注:

1、正式主播每天必须按时上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申请,批准之后方可请假。无批准不开播的,视为旷工处理,扣除底薪100元。出现2次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主播资格。一个月内只允许三天带薪请假,多请假一天扣50元,2日扣100元,以此类推。

2、禁止家族内部主播出现互拉粉丝的情况,禁止泄露一切其他主播信息,如发现直接取消主播资格,扣除所有工资,以及押金。

3、直播时间未满一个月工资不给于发放。

各主播因才艺不同,时间情况不同,所以待遇也稍有不同,不允许相互间讨论工资,透露工资情况,不允许拉帮结派,不允许煽动闹事,一旦发现工资不予发放。造成工作室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遭遇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不视其为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2、前述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或合理控制的事件,且该等事件对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发生实质性妨碍,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暴动、罢工、火灾、政府政策变更、黑客攻击、电脑病毒、网络故障、电信/联通管制、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通讯运营商服务延迟及技术故障等类似事件。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第七条 其他

1、乙方因本合同获取的一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计划、策略、合同、客户资料,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该保密义务不因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而终止。

2、本合同的制定、修改、终止、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法律法规,如如合同条款与此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中每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影响合同内容的解释。

5、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主播资料登记表

姓名

性别

职业

所在城市

身份证号码

身高

毕业院校

qq

手机号码

邮箱

微信

第14篇 主播线下签约协议经典版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艺 名/昵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播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台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2.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品和知名度。

3. 现甲乙双方为了现实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好友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视频秀场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互联网公司拥有的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 yy 、映客、繁星、快手、映客、花椒、抖音

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切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1. 合作内容

1.1合作期间,甲方担任乙方在互联网线上演艺及未来可能涉及到的线下演艺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全部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及其他出版物、法律事务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所有活动。

1.1.1网络演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同期间,甲方在遵守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见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因此而产生的收入,甲方有权获得相应合作分成。

1.2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2.各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有权独家为乙方就演艺相关进行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2.2甲方有权代表乙方对乙方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及著作权有关的各种权益进行管理与维护。

2.3乙方可以享有甲方为其策划并安排的线上演出、包装等互联网产品宣传推广资源。乙方需遵从线上演艺平台对运营规则的相关约定。

2.4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和要求工作,并有权要求赔偿。

2.5乙方保证本合约签订时,并未有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的经纪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如有出现,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6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第三方接洽安排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者邀请乙方参加演艺活动

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协议,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协议。

3.收益分配

3.1基于甲方的推广资源、经纪能力,甲乙两方达成如下共识,乙方在视频秀场平台上进行直播互动演艺产生的一切网络增值服务收入(包括虚拟礼物所产生的佣金)由双方共享。具体分配比例按照运营后台系统分配金额为准,甲乙双方可根据双方意愿签订额外收益分配协议。

3.2非网络商业演出业务领域,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通过甲方取得的收入,由甲方扣除运营成本后统筹分配给乙方。

3.3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收益分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给乙方在每月佣金没有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的情况下,每月给予保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3.1如在合同期内,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线上平台直播演艺或每月总直播时长未达_____________________小时,甲方有权终止给乙方发放保底工资。

4.违约责任

4.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进行演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违约金。

4.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违约金。

4.2.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商业活动;

4.2.2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安排非网络商业演出的;

4.2.3未经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形象、表演作品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用途的。

4.2.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经纪公司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4.2.5未经甲方同意泄露一切关于公会内部事务的。

4.3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5.保密

5.1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泄露本协议和其他协议和其他相关往来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以需要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5.2为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5.3本协议以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两年内仍有效、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的有关的任何争论,双方本应本着好友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7.1本协议有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两份、乙执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叁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篇 主播合作协议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民法典》及相关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需续约,双方须于合同届满前_______天内达成一致意见应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主播,甲方即为乙方演绎平台。

2、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制定主播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本协议有影响的,乙方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甲方有权按照规定处理并取消乙方主播资格。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按时收取薪资。

2、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有或有权开播的平台担任主播。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各项要求,服从甲方安排。

第四条、待遇及支付

原则上,乙方待遇由底薪、提成、奖金构成,具体构成及数额根据乙方每月表现进行确定:底薪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新办一个会员奖励_______百人民币(¥_______元,当天奖励)。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主播资格,当月底薪、奖金不予结算发放。

2、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在_______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自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向违约方发送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满_______天或自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___日仍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仍不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得到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第16篇 主播线下签约协议样书

本协议由一下双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艺名/昵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播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台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2.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品和知名度。

3. 现甲乙双方为了现实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好友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视频秀场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的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切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1. 合作内容

1.1合作期间,甲方担任乙方在互联网线上演艺及未来可能涉及到的线下演艺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全部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及其他出版物、法律事务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所有活动。

1.1.1网络演艺: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同期间,甲方在遵守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见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因此而产生的收入,甲方有权获得相应合作分成。

1.2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_)年,即自(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至(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

2.各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有权独家为乙方就演艺相关进行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2.2甲方有权代表乙方对乙方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及著作权有关的各种权益进行管理与维护。

2.3乙方可以享有甲方为其策划并安排的线上演出、包装等互联网产品宣传推广资源。乙方需遵从线上演艺平台对运营规则的相关约定。

2.4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和要求工作,并有权要求赔偿。

2.5乙方保证本合约签订时,并未有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的经纪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如有出现,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6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第三方接洽安排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者邀请乙方参加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协议,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协议。

3.收益分配

3.1基于甲方的推广资源、经纪能力,甲乙两方达成如下共识,乙方在视频秀场平台上进行直播互动演艺产生的一切网络增值服务收入(包括虚拟礼物所产生的佣金)由双方共享。具体分配比例按照运营后台系统分配金额为准,甲乙双方可根据双方意愿签订额外收益分配协议。

3.2非网络商业演出业务领域,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通过甲方取得的收入,由甲方扣除运营成本后统筹分配给乙方。

3.3乙方与甲方协商确定收益分配如下:

甲方给乙方在每月佣金没有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的情况下,每月给予保底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3.1如在合同期内,乙方不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线上平台直播演艺或每月总直播时长未达_______小时,甲方有权终止给乙方发放保底工资。

4.违约责任

4.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进行演艺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违约金。

4.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违约金。

4.2.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商业活动;

4.2.2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安排非网络商业演出的;

4.2.3未经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形象、表演作品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用途的。

4.2.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经纪公司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4.2.5未经甲方同意泄露一切关于公会内部事务的。

4.3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5.保密

5.1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泄露本协议和其他协议和其他相关往来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所以需要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5.2为履行本协议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5.3本协议以下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两年内仍有效、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的有关的任何争论,双方本应本着好友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7.1本协议有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两份、乙执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叁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播协议(16份范本)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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