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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协议(6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4-20 20:45:04 查看人数:90

外委协议

第1篇 外委项目安全施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甲方与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就6kv一二期联络电源延伸至#2机组6kv厂用电技改电缆敷设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健环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健环目标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火灾;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不发生职业病危害因素伤害事件。

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配置及合格率100%。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对进行乙方安全资质审查,并双方同意预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一)安全资质审查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含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低于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安健环部)备案。

(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保证金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用于乙方项目工程施工中因安健环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管人员未足额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监护、监管不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全不合格及现场各种违章行为、发生事故等的考核和扣罚,考核和扣罚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制度。

按合同价款的5%预留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工程结算时,须凭甲方《外委项目施工单位评价表》安健环总监签字确认的考核结果办理保证金结算。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健环责任

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健环责任

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健环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健环职责。

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安健环部)备案才能上岗。

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及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乙方负责如实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所属工作人员。

乙方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并指导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施工。乙方应保证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到位、发放并有效使用。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机组a级检修时,乙方出具一份项目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护法律责任承诺书。

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五、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十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算)。

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20xx--5000元。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乙方安全监管人员未足额配备,每少一人每日扣罚人民币20xx元。

乙方专职安全员在项目未完工前,未向甲方安全总监请假而擅自离开,每日扣罚人民币500元。

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立即予以制止和令其立即整改,甲方并可根据情节向乙方发《现场罚款通知单》,每人次扣罚人民币200--1000元,乙方按要求在“限期交款时间”内完成交纳罚款,否则将对乙方进行加倍处罚,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或从工程款项中)扣除双倍“罚款金额”。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从事生产工作的。

(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的;。

(6)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接电源端。

(7)潜水泵工作时,大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8)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

(9)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10)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1)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

(12)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15)吊物捆扎、吊装半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1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

(18)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

(19)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20)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

(21)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22)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

(23)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

(24)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2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等。

(26)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

(27)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28)氢、油、氨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在氢、油、氨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1)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

(32)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

(33)擅自跨越安全遮栏。

(34)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

(35)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

(36)生产现场吸烟或检修现场有烟头、流动吸烟。

(37)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8)电气检修人员走错间隔。

(39)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全规定距离。

(40)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

(41)无正当理由挪用消防器材。

(42)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他工作。

(44)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5)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遣氢、煤气装置排气、熬制沥青、底子油、油漆、油及其他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

(46)违反文明检修“三不落地”。(注:“三不落地”是使用工具、量具不落地,拆卸的零、部件不落地,油 污、油物不落地;)

(47)违反文明检修“三净”。(注:“三净”是停工现场净,检修现场净,开工现场净。)

(48)违反文明检修“三条线”。(注:“三条线”是工具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配件、零件摆放一 条线)

(49)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标准》及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条例》《员工劳动纪律与文明生产考核指标》等规章制度的行为。

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未尽事项按甲方《外委项目管理标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标准》及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条例》《员工劳动纪律与文明生产考核指标》等规定的条款执行。

六、其他

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负责,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发生较大的不安全事件时,可由甲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外委劳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凡属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等发包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甲方将本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本国家、省、市有关承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作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以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以合同为准)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安全工作规程及_____安全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可设_____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与审查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乙方参加施工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

4、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如同时满足以下情况时: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工地施工;工地施工人员总数(包括临时工)超过100人;项目工期超过180天这三个条件时,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委员会,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委员会聘任有关人员组成安全监督机构,按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认真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5、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甲方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施工日期、各类安全措施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后。拟订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批备案。

6、在甲方的同一区域内有二个及以上的乙方施工队伍进行交叉(指:空间或时间)作业时,乙方应负有对其协调管理责任。乙方要对施工现场周围设立安全防护栏和醒目的安全标志,以防闲杂人员进入,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在执行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身伤亡事故和可能引起严重设备事故情况时,乙方在施工前应主动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事先向乙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查合格后监督乙方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8、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纪律、制度。

9、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款的2-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当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时,甲方可根据违章程度及整改效果等因素,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或按约定进行索赔或处罚,直至停止乙方工作;若由乙方施工人员的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设备异常、设备损坏时,甲方有权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索赔、处罚等处理。

10、施工前,乙方进场参加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乙方自行组织),甲方应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进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若在施工中要增添进场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书面申报,由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并备案。未经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的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1、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消防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实施安全监督、处罚。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督促检查的责任,对于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和撤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3、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14、乙方使用的施工作业脚手架,应由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搭设(或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搭建)。乙方使用负责人要对施工现场所用的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做必须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检查合格后再登架作业。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检查不合格和超过使用有效期内的脚手架。

1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的,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包括有特殊使用要求说明的)必须书面交代清楚。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16、施工区域范围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并办妥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7、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期证件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验;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设施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起重设施安全作业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8、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动火作业工作要领。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消防主管人员(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消防主管)的书面同意,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负责。

19、凡属甲方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等发包劳务工程项目均实行先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执行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当工程在项目期限内未按时完成时,乙方应停止工作,办妥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延期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在此期限内(超过工程期限但未办理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延期手续的阶段)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后果一概由乙方负责。

20、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光缆、接地网线等)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甲方对地下设施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明确施工要求。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程项目部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联系解决,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2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照各自的责任和本协议对应条款,协商解决。

22、其他未尽事宜:乙方应提供所有参加承揽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工伤_____复印件。

2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壹份备案。

2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按照有关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报告,乙方负半责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100%,并加扣重伤10万元/人,死亡20万元/人。凡当年度发生一起以上(含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的乙方,三年内不得承包(承接)甲方工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第3篇 外委劳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单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凡属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等发包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甲方将本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本国家、省、市有关承包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作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以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以合同为准)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和安全工作规程及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与审查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乙方参加施工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

4、外委(外包)劳务工程项目如同时满足以下情况时: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工地施工;工地施工人员总数(包括临时工)超过100人;项目工期超过180天这三个条件时,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委员会,由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委员会聘任有关人员组成安全监督机构,按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认真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5、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甲方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施工日期、各类安全措施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后。拟订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批备案。

6、在甲方的同一区域内有二个及以上的乙方施工队伍进行交叉(指:空间或时间)作业时,乙方应负有对其协调管理责任。乙方要对施工现场周围设立安全防护栏和醒目的安全标志,以防闲杂人员进入,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在执行有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身伤亡事故和可能引起严重设备事故情况时,乙方在施工前应主动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事先向乙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查合格后监督乙方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8、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纪律、制度。

9、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款的2-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当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时,甲方可根据违章程度及整改效果等因素,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或按约定进行索赔或处罚,直至停止乙方工作;若由乙方施工人员的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设备异常、设备损坏时,甲方有权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索赔、处罚等处理。

10、施工前,乙方进场参加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乙方自行组织),甲方应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进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若在施工中要增添进场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书面申报,由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并备案。未经甲方进行入厂前安全生产告知教育的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1、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消防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实施安全监督、处罚。

1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督促检查的责任,对于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施工和撤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3、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一经开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已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由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负全面责任。

14、乙方使用的施工作业脚手架,应由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搭设(或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搭建)。乙方使用负责人要对施工现场所用的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做必须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检查合格后再登架作业。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检查不合格和超过使用有效期内的脚手架。

1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的,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包括有特殊使用要求说明的)必须书面交代清楚。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16、施工区域范围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同意,并办妥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7、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期证件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验;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设施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起重设施安全作业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8、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动火作业工作要领。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消防主管人员(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消防主管)的书面同意,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负责。

19、凡属甲方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等发包劳务工程项目均实行先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执行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当工程在项目期限内未按时完成时,乙方应停止工作,办妥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延期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在此期限内(超过工程期限但未办理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延期手续的阶段)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后果一概由乙方负责。

20、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光缆、接地网线等)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甲方对地下设施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明确施工要求。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程项目部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联系解决,采取保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2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立即启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照各自的责任和本协议对应条款,协商解决。

22、其他未尽事宜: 乙方应提供所有参加承揽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复印件 。

2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壹份备案。

2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按照有关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报告,乙方负半责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100%,并加扣重伤10万元/人,死亡20万元/人。凡当年度发生一起以上(含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的乙方,三年内不得承包(承接)甲方工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4篇 外委方安全服务协议

合同号:

安全协议编号: 年第 号

甲 方:

乙 方: 公司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原则,保障外委方工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区域: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3、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人、雇佣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购买保险赔偿额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乙方必须在工人上岗前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

5、乙方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消防安全培训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应对现场安全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五、乙方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生产安全规定

及安全管理,必须做到:

1、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2、不得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3、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4、属于特殊作业范围的必须按照公司《八项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和相关手续,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5、外委方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乙方和甲方签订安全协议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万

元安全保证金,甲方按协议条款对乙方进行监督。

乙方及其工人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按每次100-1000元(具体金额参照《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上限考核)。乙方屡次违反安全协议的条款要求,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解除全部合同。

七、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

三份,乙方执一份。

项目主体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甲 方 (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劳务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劳务承包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一、劳务项目名称及劳务期限

1、劳务项目名称:

2、劳务期限:

二、安全施工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情况介绍和危险源的识别与告知,向乙方签发《安全告知书》,并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及记录。

3、负责施工现场照明电源和安全施工场地的提供,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开停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含有完备的安全措施)、危险作业意外险的保险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报甲方审阅。

3、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要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

严禁乙方将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肢解以后,转包给他人。

乙方施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监督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的劳务活动,直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落实劳务人员的劳保防护工作,配齐劳动防护用品。

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好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

5、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高跟鞋、拖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在路上和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加强安全教育,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违反此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并令其停工。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无上岗证的(有证而超期未复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工。

7、严格遵守用工安全制度,参加劳务人员的年龄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确保施工安全。

8、架设临时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杜绝各种电源线拖地使用,电气设备要有接地接零保护。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必须设漏电掉闸保护装置。

9、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0、吊装施工现场等危险区域要设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建筑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11、施工结束,乙方要把拆除或毁坏的安全设施恢复好,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有剩余材料应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回收。

1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要向甲方交纳5%工程额的安全承诺保证金,金额为

元,劳务结束后乙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乙方未违反协议规定,则全额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留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承诺保证金。

13、如果发生事故,上报责任属于乙方。

1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代表部门(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安全管理办公室(盖章):乙方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6篇 外委工程安全环保施工协议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鄂钢检修、建设等工程外委项目安全环保施工的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厂容管理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区域:

三、施工人数:

四、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安全环保施工要求:

1、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安全环保施工交底,组织好施工外围的配合准备工作,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条件。

2、乙方必须针对承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网络、危险因素分析、防范对策以及事故状态下的信息报告传递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交产权单位安全部门、工程主管部门备案。

3、乙方必须在进入现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施工教育,做好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施工的交底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和安全环保施工职责。

4、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

5、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消防安全培训证,属要害部位施工的,必须在公司保卫部办理要害部位出入证。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搭接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能源介质时,必须经甲方能源(或设备)部门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

7、乙方施工需在煤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8、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使用。

9、乙方必须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秩序良好。

10、乙方现场管理违规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反馈信息,如不按期限和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11、乙方在检修、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环保施工,边施工、边清场,工完料清场清。

12、乙方施工中不得破坏厂区内的厂容绿化面貌。因施工损坏的公路、建筑物、花坛、花草树木及其他厂容绿化设施,应按原样进行恢复,未恢复的要进行赔偿。

13、乙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道路、占用绿化区、拆除围墙等,必须到甲方专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4、乙方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乱堆乱放。

15、乙方确需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制定污染预防控制措施,并向安环部申报,安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1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厂容、环保、绿化等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环保施工。

17、外委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亡事故,由外委单位负责及时向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六、考核:

1、违反本协议施工要求第1—9项的,每项扣200-500元,违反第10—15项要求的,由甲方按每项次500—5000元进行扣款,违反其他安全环保施工要求的,由甲方产权单位安全部门、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及公司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扣款。

2、若施工中发生人身事故,由甲方根据事故责任分析,依据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办法》按责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违规扣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具体工程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工程主管部门1份、安全环保部门1份,乙方1份,签字盖章生效。

九、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安全环保负责人:安全环保负责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外委协议(6份范本)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凡属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等发包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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