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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包协议(10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5-04 14:45:03 查看人数:50

施工分包协议

第1篇 施工分包配合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分包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给施工人员办理交纳保险金,并按时发放工人工资。

2、分包单位应认真执行《唐山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唐山市建筑施工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分包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按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及参施人员比例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检查监督人员。

4、分包单位必须对现场每一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施工作业前对每一个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人进场分包单位必须与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劳动合同。

5、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要给工人配备相应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2米以上高处、边缘、吊篮、外架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搭设能满足操作的安全平台。

6、危险区域作业及各种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有交底及施工方案,设专人负责监护,设置警戒区,挂警示标牌。

7、工人在高处作业时,严禁打闹及酒后作业,高空作业时所用的随手工具和材料存放必须安全可靠,防止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要有防坠落措施。

8、分包单位所承包的施工项目,禁止再进行二次分包,如再次进行分包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

9、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每天常驻施工现场,外出办事离开现场,必须向总包有关部门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

10、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分包单位各种电器设备进场,必须经过总包电气安全责任人做进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电气焊工、电工上班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非专业电工,禁止接拉电线,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不准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热器具进行餐饮作业。电线必须架空,严禁拖地。电气维修必由专业电气人员进行。

13、从事存在危害人体健康施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必须设专人监护。

14、禁止在没有可靠防护设施或禁止通行处通行。工人行走必须走专用安全通道。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和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

15、严禁立体垂直交叉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有足够的防护措施,经总包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16、禁止从楼层向楼下抛洒各种物料或垃圾,违者工人必须清退出工地,由此引发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并予以1000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

17、违章从高处向下抛洒杂物或垃圾,虽未查获直接责任人,但事实足以证明属分包所为,分包方除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损失外,总包有权对分包方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经济处罚。

18、分包单位机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非机电人员不得动用机电设备,配电箱(柜)应加锁具,并悬挂使用状标识,机电设备维修时,必须设专人看护,先断电上锁悬挂停电维修标识。

19、雨季施工时,要注意做好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气线路,设备的防雨、防砸、防雷电、防潮湿、防漏电的检查工作。

20、冬季施工时,要注意做好劳动保护,采取适当的取暖措施,保证人员作业灵活。加强对大风、大雨、大雪后的现场检查和维护。

21、加强对氧气、乙炔瓶的管理,不得将乙炔、氧气瓶在阳光下暴晒。防止乙炔、氧气瓶爆炸事故的发生。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存放在楼内,必须设专库房存放,专人负责管理。

22、发生意外事故,分包单位应立即送患者到医院抢救,并及时报告甲方和总包方。

23、分包单位未经总包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除各种安全防护、消防和其他临时设施,违者予以5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24、进入精装修阶段各分包单位,夜间进入楼内施工,必须到各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证,交警卫人员查验,无证禁止进入楼内施工,违者罚款200元。

25、分包单位未经总包单位同意,分包方严禁在施工现场,楼内搭设任何临时设施,违者予以拆除,并处以500至1000元经济处罚。

26、分包单位进场的各种工具及电气设备,列出明细报总包单位器材备案,退场时办理出场手续,未向总包报明细者,总包一律不办理退场手续。

27、分包单位应对其自身安全负责,并有权关心在工地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完善和自我检查,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保证总包单位免遭因分包单位安全原因的指控和经济损失,分包单位可以对承包人处以5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28、分包单位未能妥善处理事故伤亡善后事宜,而造成有损发包人及总包人的声誉的围攻、上访、起诉、媒体曝光、扰乱发包人正常工作和商业活动等事宜,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29、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先到安全部门办理进场的相关手续,及时向总包交纳安全质量保证金,总造价在200万以内的交纳5万元,总造价20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交纳8万元,500万至1000万交纳10万,1000万以上交纳15万元,如未交纳安全保证金的单位,一律禁止进场施工。

30、因施工建筑过高,人员多,分包作业时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及时,管理教育不到位,发生不明物体或不明责任坠落造成分包人员伤害,无从查找责任人时,分包方应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1.分包单位所使用的动力、人力等设备如存在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负全责。

第二条、分包消防管理

1、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消防组织,配备专职消防人员,明确职责,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严格禁止在施工现场及仓库内吸烟,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人民币。

3、坚持用火申请制度,分包单位动用明火或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并要按防火措施进行安全交底,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并在电气焊火花可能溅落范围内设有看火人,在外墙进行电焊时,应用防火布挡住火花,工作完毕认真检查现场确认无火源,方可离去。动火证当日有效,杜绝“四无”(无操作证、无动火证、无看火人、无灭火设施),每项罚款100元。

4、未经总包人批准,分包单位不得在楼内住宿,严禁在建筑物内存放、调配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罚款500元至1000元。

5、分包单位应自觉服从总包单位的检查监督,认真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及时按照总包的要求进行整改。因分包人责任引起火灾,分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分包保卫管理

1、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建委,建设部颁发的各项保卫规章制度。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杜绝恶性事件的出现。

2、分包必须按照唐山市有关规定,合法雇用所需各类人员,做到合法用工、证件齐全有效,并向总包报送人员花名册,由于证件不齐引起的后果以及连带责任和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3、分包单位所属人员应自觉佩戴胸卡标识,胸卡上应有本人照片、姓名、工种、编号和分包单位名称,总包单位有权拒绝无胸卡之任何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分包单位应自觉服从总包单位对所属人员身份的查验,违者予以50至100元处罚。

4、车辆及人员出入大门应自觉服从甲方和总包保安人员的查询和登记,不服从管理与警卫人员发生争吵打架者,违者予以50至500元处罚。

5、分包单位应严格昼夜值班制度,值班员做到按时上岗,交接班有记录,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并解决。

6、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对每一人进行安保教育,教育所属人员应讲文明讲礼貌,保证所属人员在工地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

7、现场办公室、工具房、仓库门窗必须牢固可靠。做到人离关灯,门窗上锁,贵重材料及仪器应有专人看管,以防被盗,加强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

第四条、分包文明施工及场容环保管理

1、分包单位应认真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法规,讲文明、讲礼貌、服从整体安排。

2、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整洁,材料堆放要集中,整齐。现场用水要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3、凡因连续施工作业需夜间施工时,分包单位应会同总包单位共同到工地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包装材料的木箱、纸箱、胶带等各种废料必须随拆随清理。每天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应有专人负责清理现场,打扫卫生,整理码放材料,要定期组织场容整理清运,否则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处以500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5、严禁在工地,宿舍做饭,严禁使用煤炭取暖或做饭。

6、严禁穿拖鞋、赤脚或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区域内乱涂乱画或随地大小便,违者处以100至5000元经济处罚。

第五条、其它规章制度

1、未经总包代表同意,分包商不得在施工区域内搭设任何临时设施。违者予以拆除,并处以500至1000元经济处罚。

2、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蒸锅、热的快等电器设备。违者,除没收用电器具外并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3、为防止工地道路的阻塞,分包人应及时运走多余的材料和垃圾。

4、分包单位应加强人员管理与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殴打或谩骂总包单位、监理和发包单位管理人员,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分包单位5000至20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

5、严禁以任何理由与其他单位劳务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违者按责任大小分别予以20000元至50000元处罚。发现斗殴现象,无论原因;参与斗殴的作业班组均清退出场。

6、不准在办公室、宿舍和食堂内设立商品小卖部,一经发现,没收全部物品。

7、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严禁用长流水的方式洗浴、洗衣或淘米洗菜。违者处以100至500元罚款。

8、不准在工地留宿家属或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从事各种违法乱纪活动。

9、分包单位材料出工地前,应主动与分包单位器材部门核实并接受查验,开具出门条,接受门卫的查验。

第六条、分包成品保护

1、分包单位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由分包单位负责,竣工时办理移交手续给总包单位;

2、分包单位应全面关心总包单位或其他分包单位的工程成果,不应违反有关规范或给总包及其他分包的工作成果构成潜在质量威胁,造成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各分包单位施工完毕后,必须对成品半成品表面进行保护,以避免任何对成品的损害和丢失。

4、不论由于任何原因,在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前,各分包单位任何部位受到任何损坏都由直接责任方负责;没有直接责任方时,由该项目分包单位自行责任;相应的修补工作由分包人及时进行;

5、对于任何责任方未确定前,分包单位必须在总包规定时间内进行修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

6、严禁对成品进行锤击和敲打,不得将玻璃。铝料和铝板靠近质地坚硬的物体;

7、不得在防水层上放置任何物品;

8、不得在成品上乱涂乱画;

9、因工期紧张,又与其他工种交叉施工。造成其他分包成品损坏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规定自分包单位进场与总包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后生效,分包单位进场后未及时向总包交纳安全保证金的,一律不允许进场施工,违者每天罚款2000元。

2、分包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应在接到总包罚款通知五日内向总包缴纳罚款。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生产协议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筑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共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磁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略)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第3篇 建设施工分包协议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

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_

工程分包人: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广西高峰自治区级森林公园精灵王国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分包方承担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所有施工任务,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制造、采购、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竣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发包方应向分包方提供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三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分包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由发包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分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分包方承诺:发包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分包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赔。

4、 分包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分包方应汇现金 元(大写:人民币 )到发包方账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分包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采用固定合同单价,市场价格波动不进行合同价格的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本合同固定单价包含包括并不限于

(1)、设备费:设备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含保险)、装卸、仓储保管;

(2)、设备安装、调测、验收、拆除、安装(含安装所需的物资、管材及埋管全部工程)、检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费、业主操作人员培训费;

(3)总承包服务费。

3、本合同价款已包含总承包方(本项目总承包人为 )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为%。总承包服务费支付方式按照发包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由分包方向甲方出具付款委托书,发包方从分包方工程款中代付给总承包方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方开具总承包服务费发票给发包方。总承包方无权以任何借口拒绝属于本分包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工作。总承包服务费待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方取得了《南宁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后,总承包服务费累计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中间计量总承包服务费总额的93%;竣工结算经发包方和审计部门审定且将本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后30天内,支付至总承包服务费总额的97%;总承包服务费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

4、因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增减的工作项目和数量按照双方确认的固定综合单价办理。综合固定单价中未列明的项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未列明的工作项目丙方未签认的,比照《工程量清单》中相类似细目进行组价。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2、 合同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准;

3、每个批次设备在发包人通知后15天内进场完成安装。

4、 分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发包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方损失的费用由分包方负担;非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考虑。

5、因政府、发包方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开工或停工、窝工给分包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等风险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发包方不再补偿。

6、若分包方严重影响发包方施工进度超过28天的,发包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退场完毕。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责任及发包方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费用以及发包方所接受的罚金、索赔等费用与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同时,发包方有权扣除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人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制造、采购、安装、调试设备,保证所生产(或采购)、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3、若分包人提供的设备是自行生产的必须提供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若分包人提供的设备是非自行生产的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

4、分包人生产(或采购)的设备质量、预埋件及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5、 发包方对分包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检查时,分包方要提供相关资料(含措施费用凭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包方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上报发包方进行复查。

6、分包方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做好单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记录、评定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7、分包方如果出现质量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发包方和总承包方,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本建筑智能化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分包人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采购、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分包人负责。

分包方需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第六条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负责向分包人提交本工程相关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并协助分包人办理验收等工作。

2、发包人应组织设计、监理、总承包人、分包人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3、发包人委派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总承包人及分包人。涉及初验、验收、签证、工程量确认、工期等事项必须由发包人书面盖章确认方有效。

4、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发包人收到分包人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拔付

1、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全面有序的开展,总承包人委托发包人将本合同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分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前,分包人必须向总承包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总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送的书面请款报告审核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付款申请报告至发包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2、本合同无工程预付款。

3、按审批设计图列设备清单报发包人包及总承包人审核,每批次设备进场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款的50%,当批次设备安装完成支付至当次的80%。

4、本合同所有工作任务完成检验合格并通过验收后、在分包人无违约的情形下,经发包人完成结算审定工作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5、预留3%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完成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后开始计算。

6发包人每次付款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合同签订后,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代为支付分包人工程款的申请书,经发包人审批通过后再向分包人进行支付。

第八条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1、结算价款前,分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总承包人,总承包人也应按合同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分包人应在开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应在开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发包人,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以下简称提供发票方,发包人和总承包人以下简称索取发票方)。

2、提供发票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索取发票方分别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提供发票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单价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提供发票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4、分包人确认,发包人应将上述工程款付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账号:

第九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1、分包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总包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包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保护器材、安全警告标示牌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3、分包方进场后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提供接受教育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备案。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分包方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

4、分包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执行,服从总包方安全监督和管理。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及其他财产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此风险费已包含在分包方各分项承包单价中。

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分包方应对本单位参建人员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6、需要爆破作业的,分包方应遵守经甲方和监理审批的爆破作业方案,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并对在建工程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由于爆破作业引发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财产的损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第十条 竣工验收

本项目工程以国家相关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以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分包人生产或采购设备质量责任的,分包人负责更换合格设备至验收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原因,属分包人安装责任,由分包人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属总承包人或发包人配合施工责任,由总承包人或发包人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十一条 竣工结算及移交

(1)本合同所有工作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后20天内,分包人向总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对于分包人在验收合格后20天内未按要求报送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总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进行结算,分包人予以认可。

(2)总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10天内审核分包人已完成工程量,并提交发包人确认。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盖章签字确认的结算资料为准。

第十二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验收通过后,分包方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2、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自本工程经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并交付给发包人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分包人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失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分包人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在分包人无违约的情况下,发包人无息退还预留的3%质保金。

保修期满后,分包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和技术服务。修理及技术服务的价格将在实际人工和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计算,且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维保价格及卖方届时市场最低价。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代总承包人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额的3‰向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若因此对总承包人工期造成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应由专人当面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发生的通知、回复,如由专人当面送达的,交付当日视为已送达;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信件投寄之日起的第三日视为已送达。双方确定的通知送达的地址如下:

(1)发包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2)总承包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3)分包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2、一方变更与通知有关的事项的,应及时将新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和联系电话等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得到该方的确认。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除上述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

由于分包人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包人和总承包人有权发出书

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发包人通知送达分包人时生效,分包人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发包人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合同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两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合同三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三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

三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

1、 未经合同三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2、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其它另外一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责任、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取得合同另两方的同意,并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3、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两方,由合同三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5、本合同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三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陆份,三方各持贰份。

附件: 智能化项目工程量清单;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 总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或者: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或者:__________

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纳税人身份:__________ 纳税人身份:__________

可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__________ 可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__________

开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第4篇 玻璃幕墙施工分包安全协议

发(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第一责任人:

为了共同圆满实现建设方和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 号)的规定,认真贯彻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格执行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构建环境和谐、社会满意、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工程平安顺利,以达到双赢的目标,经双方协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双方共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一、建设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2、建设工程项目地扯:

3、工程分包内容:

二、职责内容:

(一)发包方职责

1、发包方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考评分包方是否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责任目标是否落实。

2、发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时传达政府主管部门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相关工作要求。

3、发包方按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书面评价及通报,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屡不改正的分包方负责人及分包方违章违纪人员按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如有情节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追究其刑事、民事、行政等责任。

(二)分包方职责

1、分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落实发包方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原件),完善设置本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生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立即报告发包方,并协助发包方及政府安监和建设行政等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包方承担事故善后处理和政府上级部门的一切经济处罚,落实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并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主体责任,成立以发包方为主的应急救援机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2、分包方必须与所属施工队伍、班组(个人)等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或安全生产承包合同),签订率达100%。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目标及指标和考核办法、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控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实施办法、奖罚规定及明确各自职责等。

3、分包人是该分包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对该分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该分包范围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投入资金保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该分包范围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及轻伤事故,并有义务配合协助其他分包商及发包方做好全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4、分包方对所有一线生产工人(含民工)进行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告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填写“三不伤害卡”和“三不伤害对策”等,符合要求率达100%,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危险性作业建立监护制度及落实监护责任人员。

5、分包方施工噪声场界限制符合国家标准(gb12523-90)。

6、分包方施工现场有预防扬尘、噪声、废气的监控措施。

7、分包方固体及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集中分类堆放,按当地环保部门规定定期清运,减少对环境污染。

8、分包方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标准。

9、分包方不发生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环境污染事件。

10、分包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到位,人员变动须经发包方、业主和监理管理机构同意、批准。

三、违约责任:

1、如发包方违约,分包方可越级上报发包方主管领导或安全主管部门。

2、如分包方违约,发包方按先说服、教育、沟通的原则办理,达成一致意见,如不果,发包方在有三名安全检查人员共同证实分包方违章、违约或有照片、录相、询话记录等证明的,发包方有权按发包方《企业安全管理经济处罚规定标准》执行经济处罚。

四、本《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共 五 份,甲方执 叁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本《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相关条款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有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 片石混凝土施工分包工程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等方面的管理,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环工程毛石挡土墙工程劳务发包给乙方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以及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

2、计价计量方式:工程单价按照实际完成片石混凝土挡墙方量元/m3计算(单包工、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

3、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乙方只提供劳务,工作内容为(模板支设、模板拆除、毛石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搭设);乙方操作工具(扳手、手锤)自带;甲方提供材料及机械设备(混凝土、模板、钢管、焊条、拉杆及辅助材料等)甲方提供机械设备(挖机、吊车、焊机、角磨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

4、质量要求:乙方施工工艺,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因乙方不合理的施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先垫付该施工队的生活费用十天,乙方进场施工十天后,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用,甲方每月按完成量的80%支付乙方进度款;乙方完成每完成一堵挡墙后,甲方七天内付清乙方工程尾款。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若因乙方疏于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7、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并赔偿乙方停工期间的一起损失;

8、因乙方管理不当给甲方造成极大影响(包括擅自停工、拖延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等),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只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

9、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日期: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日期:电话:

第6篇 电力管沟工程施工分包协议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保证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所在地:

二、承包范围及质量要求:

⑴土方工程;

⑵钢筋、砼、模板、架子搭拆、放线等工作;

⑶砌体、抹灰(除一般抹面外还包括抹找平层、保护层等工作);

⑷支架安装,盖板、井盖安装填缝;

⑸耗材(包括扎丝、铁钉、铁丝、胶带、模板用油、海绵条等)、周转材料(包括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等)、小型机械(包括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砼震动泵、平板振动器及现场倒运工具和作业工具等)、小型工具等;

⑹施工现场用水:甲方承担购水费用;

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劳保防护用品等;

⑻承包范围不包括提供钢筋、商砼、沙子、石子、水泥、砖等主要材料。

(一)钢筋工程

1、钢筋翻样。

2、钢筋机械就位、操作、工作台制作、安装和布置。

3、乙方结构工程中所直接使用的材料的二次倒运(不包括因甲方发生的反复倒运)、归堆码垛、除浮锈、原材料的标识工作。

4、钢筋合理下料,运至工作面及钢筋焊接。

5、钢筋制作:

①除锈、调直、切断、冷拉。

②钢筋的电弧焊、绑条焊、平直钢筋闪光对焊。

③对绑扎后的成品钢筋进行有效的保护。

④马凳筋、梯子筋、保护层垫块的安放。

⑤钢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

⑥设计洞口、施工预留洞口的钢筋切割,洞口加筋的制做、绑扎、连接。

⑦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设拆除,浇捣混凝土时钢筋保护工作。

⑧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

⑨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场清,保持工作面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

6、钢筋进场卸车。

(二)、模板工程

1、依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制定详细的模板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艺,甲方审定后,共同遵守。

2、提供详细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计划,供甲方审定。

3、严格依照蓝图绘制模板详图,进行模板的制作、拼装。

4、木工机械就位,操作、保养,安装、布置。

5、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对拉螺栓等)到场后的二次倒运、归堆码垛。

6、模板的安装、加固、校正、拆除:

①模板的清理、刷油、擦光,模板的嵌缝、贴海棉条。

②支模所需的各种材料(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螺栓等)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且在工作面上分类整齐堆放。

③支模所用脚手架的搭拆。

④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对模板进行就位、加固、校正。

⑤拆除后的清理、刷油及整理工作。

7、模板加工场、堆放场地及模板安装工作面要按文明工地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齐划一。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工作面应随时保持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模板加工的余料、刨花、锯沫清理不得超过四小时,并按甲方的要求,清理、堆放。

8、模板安装完毕后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浇灌过程的模板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9、模板的拆除,清理、刷隔离剂保护、材料分类堆放、码垛。

10、施工过程中,合理节约材料。

11、模板材料进场卸车。

(三)、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

1、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艺的制定。

2、混凝土输送管道的布设、安、拆,临时运输及施工通道的搭拆。

3、严格按照清水混凝土的操作工艺进行浇灌、振捣、抹面、覆盖塑料薄膜或麻袋浇水养护,精心施工,做好成品保护。

4、本着对甲方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不浪费混凝土,对工作面散落的混凝土、砂浆及时清理再利用,浇捣混凝土的区域随时保持干净。

5、每次浇捣完毕后,泵管的拆除、清洗,输送泵场地的清理。

(四)、砌体工程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队组自检并配合受检,运输道搭拆,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装卸和运输(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超远距离运输及超高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清理基层,拉线,弹线,吊线,立皮数杆,筛砂,调制砂浆,配合做砂浆试块,搭拆所有砌体架子(含超高),砌体外架翻板,选砖,铺浆,砌砖,勾缝,安放木砖、铁件,预留孔洞凹槽,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砖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装袋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等。同时做好砖缝灰浆养护工作。

3、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砌体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架子工程

乙方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施工所需架子、钢筋棚、木工棚搭设、拆除(不含主体完成后乙方人员撤场后拆除内容)。

(六)质量标准

确保获得沟道主体合格优质工程

(七)工程进度

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以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为准。

(八)文明施工

乙方保证自己的施工区域、作业面、生活区保持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争取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程标准。

三、双方履行的责任、权利

(一)甲方责任、权利

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制定工程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均衡性和连续性。

2、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职能工作。如乙方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

3、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根据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种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合格)。乙方对材料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拆甲方提供范围以内电源、开关,违反操作规程者,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人员甲方要进行进场前安全教育。宣传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周围和重点防范部位必须设立警示牌。甲方还应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停工及罚款处理。

6、甲方现场制定的管理制度,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的配合、遵守:甲方下达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等指标任务,乙方应努力完成。若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计划,甲方要根据施工整个过程进行分析。寻找原因,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7、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进入工地后必须给全体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办工用房、食堂餐厅用房、生活用水用电等到条件。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进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乙方将所有施工人员工资表及进场人员花名册及各工种上岗证复印件上报到项目部。

②应配备一套完整的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责任心及事业心强、业务技术精通的管理班子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需要调整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证配备满足该项目施工要求的人数及技术水平,具体要求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③严禁使用童工和体、智残缺工人。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组织施工。同时乙方不能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所发生的工程款甲方有权拒付。

①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图纸设计、答疑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按照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乙方要建立自查自检与工序交接制度,严把质量关,质量必须到合格,争取优良。如果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或工期造成甲方、监理、业主严重不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2日内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损失费用,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②安全要求: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进场时协助甲方做好进场前安全教育。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于高空作业,必须严加防范,系好安全带。室外高空作业操作前首先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等。如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施工。在专人动用简单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时,要注意用电设施的接线是否正确、安全,电线是否损坏、老化、开裂、裸露等。使用时要正确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在模板支拆进程中,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止模板、卡具、扣件及穿墙螺栓等材料坠落伤人。如果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协助。

③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议定的进度计划进行组织施工,若工程达不到要求,是乙方的原因,乙方承担责任,每拖延一天甲方按500元/天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的原因,甲方承担责任。

④工完场清与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料清。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多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分类堆放。施工现场要做到随手清,要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指定的地方。对于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退还甲方,以免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等现象。

⑤施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加强双方的工作联系,解决现场的问题隐患,对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不准自行盲目处理。

⑥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及国家法律。

⑦做好工程过程验收申报工作,要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配合施工中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材料管理

1、甲方的材料管理应该是过程控制,对于当时发生的问题必须当时解决或处理,以真正达到合理使用材料节约成本的目的。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的配合甲方的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限额领料制度,对于超限额材料部分按市场价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丢失责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量以乙方签字的出料单为依据。

4、乙方若发现其它偷窃材料和破坏工具、设施、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向甲方反映并协助甲方处理。

5、因材料的问题而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扣款调拨,必须由乙方的现场总负责人签字方才有效。

四、结算及付款办法:

1.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2.承包单价:砖砌地沟单价2800元/米;砼电缆沟单价为3500元/米;检查井单价为25000元/座;人孔井单价为10000元/座;挖土单价为15元/m3;3:7灰土回填单价为160元/m3;素土回填单价为30元/m3;余方弃置单价为69元/m3;承包总价(暂估):壹仟捌佰伍拾万元(¥18500000.00)。

3.零星借用工综合单价180元/工日(人民币),若发现乙方虚报零工,将处以5倍以上罚款。

4.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参考市场价结算。

5.该合同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

6.工程款的支付: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付款相应条款,如业主在乙方承包范围竣工时未支付甲方工程款,甲方应适当支付乙方已竣工工程量的部分工程款。

2)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完成量(经监理单位、总包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70%的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建设单位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扣除当月罚款单、扣款单)。

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剩余款项结算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5%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24个月内一次付清(扣除甲方维修费用)。

五、验收标准:

1.双方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工程质量按照最新颁布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六、合同说明及奖罚办法:

1.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负责一切损失,因甲方的材质及投入不到位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2.若乙方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的双倍欠款(工资)的罚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实际施工过程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公正、客观、平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其它约定

1.合同是双方最高法律文件,任何一方的言行都不能超越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都有追究的权利。

2.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甲方对乙方罚款或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等问题,不能超过合同的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办理有关处罚或签证的手续。

3.“罚款”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管理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的事,甲方应先签发工作联系单或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时有效的整改,甲方可以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必须遵守及时性、公开性、公正性三原则。及时性要求当时发生的问题立即(或二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公开性是要求罚款要公布以起到教育的目的;公正性是指罚款不能违反合同和违背国空有关政策、法规的准则。

4.为保证质量、加快进度,必须保证工序的按时、顺利交接,要求甲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过程控制、跟踪检查、及时验收,同时甲方应保证工程监理人员的验收应不分昼夜的随工序跟进,不要出现“检查滞后”和“验收滞后”的现象。

5.甲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乙方进行管理时必须文明管理,双方都应做到文明行为、文明用语、互相尊重。

6.甲方有事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力所能及协助。

7.文明施工:如乙方能及时将甲方场容、场貌及各项要求都达标了,给甲方带来经济效益社会名誉,应给乙方相应的经济补贴。

8.文明施工的道路硬化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劳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甲方的材料应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布的材料管理规定及处罚与合同是有同等约束力。

10.对于符合事实的罚款单,乙方不得拒签。

11.乙方应办理好相关的劳务手续,凡涉及劳动部门的证件,费用乙方应自理。

八、暂按此合同承包范围,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包范围。

九、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后自行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乙方开户行: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书范围内的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和检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

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5、总包方对分包方提出的隐患和问题,分包方应在三日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况。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委注册、备案、各种证件齐全、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务工人员。分包方不准私招乱雇和使用残疾、呆傻、未成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如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担。

19、分包方进场后要及时的与总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环保协议书,并出具分包方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职工花名册以及其他有关手续报总包方备案。

20、分包方人员只允许在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作业,不准超出承包范围,分包方人员在现场、上下结构行走时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楼梯,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私拆乱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随意动用触摸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误闯、误入不安全区域和危险部位,造成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分包方应承担一切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分包方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未达到安全要求或防护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对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和造成事故的后果以及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承担。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包、分包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第8篇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补充协议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分包范围:;

承包方式:),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签订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督促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对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要求其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一、其它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执行。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并做好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六、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能施工。储存、使用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其它

第四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

总包方(甲方):(章)分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章)

第9篇 建筑施工分包协议

甲方:

税号: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税号: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双方就工程承包施工事宜,在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国家《民法典》及有关政策规定,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的依据为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凡本协议之条款有不明确或与主合同不符之处均以上述主合同为准,除非本协议有特别约定。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辅料,设备及主材由甲方提供,具体内容及单价见附件

附件一、报价一览表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业主终验合格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年。

第五条、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元)。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人工成本风险及安全施工风险由乙方自行控制、自行承担。

第六条、合同价款调整:双方书面确认工程量增减后,经甲方审核且做相应付款后,本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付款方式:按乙方工程进度和项目阶段工程回款采用背靠背方式,与业主工程进度回款比例同步。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进度款,同时乙方完成进度所有工程量并提供对应发票后,支付乙方对应金额。

第八条、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壹套

第九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职务:现场经理

职权:负责对施工过程的协调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工程分项进行整改。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工期延误索赔或顺延的签证、停工指令、设计变更。

2、乙方驻工地代表:职务:施工队长

职权:本工程施工过程及争议协调处理过程中,乙方的全权代表。

第十条、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甲方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向业主开具工程建筑安装发票及材料发票并出具分包项目金额的代扣代缴已完税证明给乙方,但甲方不承担分包部分税金。

5、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乙方工作

1、乙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工程计划,在每个工程阶段规定时间的最后二天提供当阶段工作量报表。

2、乙方应当以甲方的名义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项目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发生工程进度达不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时,应安排加班或增加人员赶工,如乙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工程施工每月的周进度、月进度计划表编制,并报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同意,严格按计划进度施工。

4、乙方应当负责对已进场设备、器材的保管和防护,如设备发生损坏或遗失,应当照价赔偿。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及其工作、施工人员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将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内业资料、相关的项目签证文件以及竣工验收的所有资料均提交监理签署,并给甲方存档,配合甲方组织进行分包项目的验收及决算等事宜。

6、乙方对所承包的主要材料(附件清单)必须办理报验手续,如有改变或更换须经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同意,并签发书面通知书方可使用。

7、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对工程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8、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原因造成处罚的应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程成品在全部工程验收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如有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若无法修复的,应赔偿损失。

10、乙方应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垃圾,符合验收标准。

11、乙方有责任对本工程其他专业提供配合。

12、乙方的财产安全保险及施工人员安全的人身保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自行负责支付其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若乙方未购买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甲方可自行代购施工人员安全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乙方负责已进场设备、器材的保管和防护,如设备发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损坏业主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及赔偿损失,乙方负责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以及实施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3、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开票前甲方将派公司质检部门对现场质量、进度、管理水平、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工程进度及不符合主合同要求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当工程进度符合工程合格标准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14、乙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文件资料(包括本合同)进行保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不得再转包。

16、由于本工程工期紧,如乙方未能按照计划进行施工,仍未采取措施进行赶工,经甲方警告后仍无有效措施,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业主签证的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供应不及时

(3)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连续超过二天的,或擅自停工累计超过五天的。

(2)由甲方自行购买并交付乙方用予施工的设备,若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施工现场设备擅自转移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每日按设备购买价格的千分之三赔偿甲方,直至乙方将设备全部交还甲方为止,赔偿数额不以本合同总价为限。

(3)当由乙方自行购买材料的,乙方未按照甲方指示,故意拖延材料进场,或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要求、质量不合格的,经甲方通知后,未进行更换。

本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

第十四条、违约条款

1、在无正当理由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0%。

2、乙方每迟延竣工一天的,应赔偿甲方人民币元。

3、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4、乙方所完工程经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修理、返工或重做至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

5、乙方恶意停工、窝工的(指乙方未按约或甲方指示进行施工,在接到甲方要求施工的通知后二日内仍拒绝施工的),造成甲方遭受业主工期索赔的,甲方向业主支付相应的工期赔偿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赔偿数额超过本合同约定总价的,不以本合同总价为限,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附件一、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第10篇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总包方 (甲方):

分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全生产

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

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总包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补充条款:

四、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施工分包协议(10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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