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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汽车吊车租赁协议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________年____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七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八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汽车吊吊车安全协议
汽车吊吊车安全协议
甲方: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施工班组(25吨吊车)
为加强“保利·海上罗兰205#、209#、211#、217#楼桩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本协议书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吊车的施工现场活动。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停机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二、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三、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四、乙方配备的吊车司机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水平,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规作业、酒后操作,不听从指挥。
五、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给操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责任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现场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现场其它机械设备、已成钢筋笼等构件损坏,应照价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安全保卫科一份。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签字): 乙 方(盖章签字):
代表人: 代表人:
司 机:
年 月 日
第3篇 建筑施工汽车吊安全生产协议
建筑施工汽车吊安全生产协议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和城建安发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的通知》精神,为了明确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汽车吊)在施工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也为使承租方在使用设备前,能充分的了解起重机的性能,确保汽车吊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明确设备的出租方(简称甲方)和承租方(简称乙方)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规定,负责车辆道路行车安全。
2、提供汽车吊的.性能、力矩和技术交底等资料。
3、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功能齐全、有效的起重设备,夜间具有照明和臂尖警示灯。汽车吊司机必须熟知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配备大钩以下的扁担、吊索具、卸夹、小吊钩等日常用具。
5、根据甲乙双方的合同内容或协商结果,如由甲方指派信号工,应负责信号指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6、指派汽车吊司机,并要负责司机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及上级行业会议精神的传达,以及司机全过程行为的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吊司机同时应遵守以下条款和应该享有的权利:
①进入现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严禁从汽车吊上往下扔烟头、杂物,或饮食及有碍安全的行为。
②严禁司机带病上车、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日常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工作班前、工作班中、工作班后)。
③汽车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对违反“十不吊”(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的行为有权拒吊和不吊。
④严禁汽车吊带故障作业,遇有汽车吊故障立即停驶,及时修理。
⑤作业区域内遇有高压线,不在安全范围内,严禁吊车作业。安全范围即:1千伏———垂直1。5米(水平1米);1~15千伏———垂直3米(水平1。5米);20~40千伏———垂直4米(水平2米);60~110千伏———垂直5米(水平4米);220千伏———垂直、水平均大于6米。
二、乙方职责:
1、要根据施工现场条件、任务及周边情况,给甲方汽车吊司机做好安全和任务交底。
2、要有足够支放吊车的场地。根据所吊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和存放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有无地下管道、暗沟、电缆管线等情况,及时通知吊车司机,如地基有缺陷的,需要处理方案。
3、严禁领导违章指挥,应指派有汽车吊指挥操作证的信号工指挥汽车吊作业,信号工必须遵守汽车吊作业“十不吊”的规定,杜绝无证或违章指挥。
4、严禁无关人员在吊车作业半径内停留、玩耍,与本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
5、遇庞大物体、超高、深基坑或特殊环境作业,要有吊装方案。
6、遇物体庞大或超重物,需要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抬吊方案,选择两台性能应相近起重机,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机械设备事故,乙方作业人员或甲、乙方以外人员伤亡的,甲方应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并配合乙方处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乙方作业人员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报甲、乙双方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设备退场之日止。
汽车吊出租方 汽车吊承租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4篇 汽车吊台班租赁协议
汽车吊台班租赁协议
深粮汽车吊(台班)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汽车吊,用于施工。为了明确乙方与甲方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请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
二、租赁用途:。
三、租赁使用地点: 。
四、租赁期限:按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吊车,直至甲方终止合同。
五、结算方式:(两种结算方式选其一)
六、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修理及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工作空闲时每月给予两天维修保养时间。
2、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燃油由乙方负责。
3、汽车驾驶员由乙方负责安排。进入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且严格遵守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违反制度而造成的罚款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车辆的所有规费、手续费及年审由乙方承担。
5、车辆在正常工作时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修理;因甲方的责任而造成的车辆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非甲方的责任而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七、双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机械状况必须完好,手续、文件齐全。
2、乙方将机械租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工作安排使用,非下班时机械停放于甲方指定位置,乙方不得私自将车辆驶出施工现场。
3、乙方在机械使用中应做好台班记录,并利用工作空闲时间检查、维护保养机械,保证工作时的正常使用。
4、租赁期内乙方应配备足够司机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保证现场随时使用,吊车司机、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定的有效证件上岗,必须服从现场工作安排,遵守现场作息制度。
5、乙方指派的驾驶员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操作技术应达到甲方合理的技术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驾驶员。
6、甲方严格按照吊车的使用性质、国家规定、额定负荷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赔偿
乙方车辆在该工地施工过程中,因驾驶员自己操作不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该驾驶员或他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凡乙方驾驶员有下列条款, 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a、擅自将车辆交他人操作;
b、无证、酒后操作车辆;
c、违反乙方《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车辆; d、不听乙方劝阻或擅自违章作业,野蛮强行操作;
e、 乙方车辆本身的故障或失修等原因,造成安全装置,转向,制动等失效;
f、未经甲方安排擅自使用车辆。
乙方车辆在该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轻微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予以配合,协助乙方解决。
九、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按发生费用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2、 甲方违约:按发生费用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