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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关于净化考场的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为弘扬我校优良学风,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我郑重的向全校同学倡议——自觉遵守学校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杜绝考试作弊,做诚信学生!考试既是一次对我们学习成果的检验,同时也是对老师的辛勤工作以及父母深切的期望予以回报的时刻。请相信自己,在考试中证明实力。
大家都知道作弊是一种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是一种违反学校纪律、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虽然一时的作弊有可能使你跨过及格线,有可能使你取得暂时较好的成绩。但是,用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换取成绩是愚蠢的,也是极不理智的,因为它可能葬送你的学位和锦绣前程。将来毕业离开母校,社会不仅要考查我们的学识,更要考验我们的品德。所以我们更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名文明、诚信的学生。只有拥有扎实的学识与良好的品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他人的敬重,赢得社会的尊重,实现人生的远大理想。
我向全校同学发起倡议:
1.充分利用一切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2.凭考试证按时参加考试,并按指定座号就座,不擅自变更座位;
3.进入考场关闭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拒绝配戴各种无线接收设备;
4.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有问题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不与监考老师争执;
5.考试时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夹带纸条、不换卷、不请人代考也不代人考试等;
6.考试时间结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卷;
7.“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诚信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因此,我们号召同学们从我做起,自觉遵守考纪,诚实应考,用自己真实的努力回报辛苦的付出。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互相提醒,互相监督,让舞弊远离校园,让诚信常驻心中!让我们一起立下诚信誓言:“实事求是,信守承诺,认真学习,诚实考试,手握诚信,把握未来”!最后,衷心祝愿所有同学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2篇 净化考场的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为弘扬我校优良学风,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我郑重的向全校同学倡议自觉遵守学校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杜绝考试作弊,做诚信学生!考试既是一次对我们学习成果的检验,同时也是对老师的辛勤工作以及父母深切的期望予以回报的时刻。请相信自己,在考试中证明实力。
大家都知道作弊是一种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是一种违反学校纪律、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虽然一时的作弊有可能使你跨过及格线,有可能使你取得暂时较好的成绩。但是,用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换取成绩是愚蠢的,也是极不理智的,因为它可能葬送你的学位和锦绣前程。将来毕业离开母校,社会不仅要考查我们的学识,更要考验我们的品德。所以我们更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名文明、诚信的学生。只有拥有扎实的学识与良好的品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他人的敬重,赢得社会的尊重,实现人生的远大理想。
我向全校同学发起倡议:
1.充分利用一切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2.凭考试证按时参加考试,并按指定座号就座,不擅自变更座位;
3.进入考场关闭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拒绝配戴各种无线接收设备;
4.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有问题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不与监考老师争执;
5.考试时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夹带纸条、不换卷、不请人代考也不代人考试等;
6.考试时间结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卷;
7.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诚信乃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因此,我们号召同学们从我做起,自觉遵守考纪,诚实应考,用自己真实的努力回报辛苦的付出。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互相提醒,互相监督,让舞弊远离校园,让诚信常驻心中!让我们一起立下诚信誓言:实事求是,信守承诺,认真学习,诚实考试,手握诚信,把握未来!最后,衷心祝愿所有同学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3篇 期末考试遵守考场规定倡议书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期末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 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 不出现以下期末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期末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 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 若违反学校对期末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xx学院 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