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赡养父母协议书
赡养父母协议书(一)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____________党支部:____________村村委会:__________老龄委:____________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赡养父母协议书(二)
被赡养人姓名__
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
被赡养人__抚养赡养人__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不切实际的婚恋纠纷不服被赡养人管教,为自身一己私利,不顾家庭和睦和邻里劝告,严重伤害父母,业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现自愿放弃在职工作并断绝与被赡养人的父母关系,从此双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决定并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现根据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赡养人一次性赔付被赡养人以下赡养费用并自愿达成协议:
一:基本养老费《濮阳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x)》7000*10=70000元
二:晚年租房费6000*10/2=30000元
三: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10000元
四:保险金费用40000*2/2=40000元
五: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5000元
以上内容由赡养人一次性兑现,赡养权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赡养义务人提出任何要求。如无兑现赡养义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赡养权力人主张任何权利。
被赡养人(父母)__
赡养人(子女及侵权第三人)__
证明人__
证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协议一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发生法律效力。
赡养父母协议书(三)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见证单位:xx社区居委会见证人:
第2篇 赡养父母协议书范本
赡养父母协议书范本
被赡养人姓名__
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
被赡养人__抚养赡养人__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不切实际的婚恋纠纷不服被赡养人管教,为自身一己私利,不顾家庭和睦和邻里劝告,严重伤害父母,业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现自愿放弃在职工作并断绝与被赡养人的父母关系,从此双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决定并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为维护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现根据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一致,由赡养人一次性赔付被赡养人以下赡养费用并自愿达成协议:
一:基本养老费《濮阳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x)》7000*10=70000元
二:晚年租房费6000*10/2=30000元
三:必要的精神损失及消费性支出10000元
四:保险金费用40000*2/2=40000元
五:晚年医疗保障器械费5000元
以上内容由赡养人一次性兑现,赡养权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赡养义务人提出任何要求。如无兑现赡养义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赡养权力人主张任何权利。
被赡养人(父母)__
赡养人(子女及侵权第三人)__
证明人__
证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协议一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