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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物流公司运输协议书 第2篇物流公司运输合作协议书
第1篇 物流公司运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同时乙方也愿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双方达成合意如下。
(一)经营资格
1、乙方承诺其已取得有关执照和许可,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乙方应将其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证明乙方经营能力的文件交甲方备案。
2、乙方应将可能用以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车辆的牌照,驾驶人员的有关证件报告甲方以供其备案。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流通的物品,甲方应保证按国家法律的规定行事。
2、每次货物运输甲方须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收货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给乙方。
3、甲方如对货物运输有任何特别邀请应事先告知乙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证,乙方有权拒绝运输,直至甲方满足上述保证。
(乙方)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货物运输邀请及时提供符合条件和数量的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在乙方的使用控制过程中,乙方对系统设备的完好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2、乙方不得在为甲方提供的过程中拼装任何有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污损或危险的其他货物。
3、乙方提供的车辆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装货,如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通知后六小时(长途运输)或二小时(市内运输)内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承运人运输,且乙方应赔偿由此可能给甲方造成的一起损失。
4、乙方不得无理拒绝甲方的货物,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起损失。
5、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货物运输的特别要求认真操作。
6、乙方应及时提取和装运货物,并在货物交接单上签字。如果乙方在从第三方提货时发现货物有短少、破损、潮湿等及与运单、签收单不符的任何异常情况,均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接到甲方提示后再作处理。同时乙方应要求第三方出具证明,必要时向第三方提出索赔,如因乙方为履行上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7、乙方应对其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收到货物后至货物送至指定收货人处的整个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和完整负责,对于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货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合理安排每次运输服务的驾驶员,并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技术及素质培训,以保证能够完全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
9、乙方车辆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其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伤亡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并在此同意保护盒不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及其货物由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0、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如数、无损地运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于指定的收货人并办理交接手续,发现货物有差错的,应请收货人做好批注。如收货人要求延迟或由于其他合理原因的确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通知甲方并且在货物派送后在签收单上注明原因、同时收货人取得联系的时间及具体联系人。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运输延误或差错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如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客户拒收货物的,乙方应立即同甲方指定人员联系,并根据其指定将拒收货物运回或转运至其他指定收货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客户拒收货物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任何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货物被国家罚款的,没收或其他处罚的,乙方应当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及声誉上的损失。
13、甲方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甲方应当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14、乙方在此同意并完全承认甲方及其货主对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合法权利,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合同项下任何货物的留置权。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供应商对任何货物没有也将不会有任何权利。
(三)保险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运输车辆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足额办理了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责任保险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续保。
2、甲方应将乙方纳入货物保险的范畴内,一旦发生货物丢失和货物被盗,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有甲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如乙方在发生货物丢失和货物被盗后,未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因此发生的索赔金额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保密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乙方有责任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库存、运费标准、货运到达地点、长期收货人、货运方式等)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除非是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所需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向公众或无关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如为履行本协议下义务需要向雇员或其承包商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以保密协议约束其雇员或承运商按本协议履行保密义务,乙方雇员或承运商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将视同乙方违约而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乙方任何雇员及其承包商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责任、索赔和其他不利影响作出赔偿。
(五)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可能延迟履行义务的,乙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况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
2、如上述情况持续时间超过三天的,甲方有权将该笔业务转委托他人。
(六)收费及结算
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提供的任何额外服务,经甲方认可后另行结算。乙方在此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任何额外服务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无须任何理由而拒绝予以补偿。
2、运费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5日为对账日,6-10日为付款日
(七)其他
1、如因任何情况导致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期间从月日至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如本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一年。
3、本合同一式贰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一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物流公司运输合作协议书
托运人(甲方): 电话:
承运人(乙方):xx市鸿运兴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 仟 佰 拾 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最高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
(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
(6)政府征用或罚没;
(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 月 日
业务联系电话:
代收款查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