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跨境o2o体验门店服务协议书(双才投资版权)
电商体验店 合作协议 书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本着互利共赢、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在乙方全资或控股所属门店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体门店体验和售后支持服务。
2. 消费者通过乙方的体验门店,以扫描乙方专有二维码或者直接输入网址登录乙方网上平台店铺的方式,在电子商务平台下单、购买甲方平台销售商品,实际购买和支付的现金总额,作为甲方向乙方服务返佣的基准金额,并且根据服务返佣比例,核算返佣金额。乙方服务返佣额金额等于服务返佣的基准金额乘以服务返佣比例。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自乙方初始注册起自动生效。协议到期前60天,双方如果无异议,经乙方电商平台缴纳协议规定的费用后,自动延长本协议履行期限或履行条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维护服务、物流服务、支付服务、政策咨询和平台使用培训等。
2. 乙方在初始注册时,应向甲方交纳给技术服务费2500元/单门店(大写:贰仟伍佰元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包括不限于平台应用、技术对接和日常维护等服务;甲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远程方式提供技术服务。
3. 乙方在初始注册时,向甲方交纳宣传物料费人民币500元/单门店(大写:伍佰元整),甲方向乙方交付以下物品:1)陈xx一副;2)万国旗一条;3)海报不超过两张;4)台卡不超过八副。
4. 甲方平台销售的商品分为完税商品和保税商品。
5. 保税商品指从国家批准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仓库发货,经行邮税政策通关的合法进口商品。完税商品指通过一般贸易形式进口的完税商品。
6. 甲方保留权利: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甲方所有,乙方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权。
7.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应转账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或者电商平台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单位: 深圳 市xx公司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为甲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体验服务、售后支持服务以及营销推广活动。
2. 经由xxx验店端口进入甲方电商平台的产生消费行为。甲方应按电子商务平台约定的服务返佣金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 乙方为体验店展示和消费者体验用途而在甲方平台购买的保税商品,需严格按照行邮税政策和标准,以消费者身份购买。乙方承诺不会将购买的保税商品向第三方转售。如果发生转售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被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确认相互不存在共同投资、合营、联营等法律关系,乙方应自行承担体验门店的租金、人员开支,及其他日常运营开支。
5.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为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提供配套的装备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深圳xx公司的物流合作。
第五条 乙方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1. 乙方包含店家和导购两个角色,其中店家指乙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法人代表 ,导购指乙方雇佣的业务销售人员。店家和导购都属于乙方管理。乙方所属的导购,通过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参与到乙方 经营范围 内的业务销售活动时,可享受相应的服务分成。
2. 支付条件:从消费者确认收货,无退货退款情况,15个工作日后,满足甲方支付服务佣金条件,乙方可提现。提现申请3个工作日内,甲方结算至乙方指定账户。
3. 乙方就消费者通过其体验店端口在甲方电商平台上产生的消费金额,享有获得甲方服务返佣的权利。乙方在满足支付条件后,可启动服务返佣申请,甲方应通过电商平台向乙方支付返佣服务费。
4. 甲方在销售平台提供所需的账单流水,作为账单核对的依据。
5.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账号:乙方账户信息以初始注册的账户信息为准。乙方可在符合付款条件后,自动申请提现服务费。
6. 乙方账号注册和入驻电商平台的流程如下:
1. 乙方注册平台账户;2)乙方填写店铺信息;3)乙方网上平台签署协议;4)乙方确认协议规定的门店装修物料;5)乙方缴款至指定账户;6)甲方激活乙方账户。
7. 乙方服务收入核算方式如下:
a) 乙方服务收入核算根据商品销售毛利区分不同的返佣方式。乙方可在电商平台实时查看商品返佣金额,订单流水明细。导购收入不经过乙方的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到乙方导购个人独立账户。乙方导购电商平台账户(不含银行账户)经乙方监控和维护。乙方账号所有人无变更申请至甲方客服,自动确认导购账户合法有效。
b) 乙方服务分成比例为最高分成比例。根据不同的商品采购成本、不同的营销策略有所区别。商品最终的服务分成金额,以平台发布的金额为准。甲方对核算方式享有最终解释权。
c) 乙方根据经营结果的不同,区分注册和销售两个身份。注册身份:消费者只有注册行为,不在乙方门店产生消费行为的,称为注册身份。消费者产生消费行为后,乙方才可以获得注册服务分成。销售身份:消费者在乙方门店产生了消费行为,称之为销售身份,乙方可以获得销售服务分成。
第六条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乙方服务返佣比例和金额,根据经营和货物成本变化月度动态调整,并且在电商平台公示商品返佣金额。
2. 乙方如有违反法律 法规 ,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向第三方转售保税商品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 乙方平台账号仅限于乙方账号初始注册人使用,禁止转让、赠与、售卖、租用、借用。如果甲方发现使用者并非乙方账号初始注册人,甲方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和服务返佣资金清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或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商平台中止服务或者财产损失,本协议则自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5.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终止。
6. 本协议相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乙方在电商平台完成初始账户注册后自动生效。
第2篇 跨境o2o体验门店服务协议书范本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本着互利共赢、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在乙方全资或控股所属门店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体门店体验和售后支持服务。
2. 消费者通过乙方的体验门店,以扫描乙方专有二维码或者直接输入网址登录乙方网上平台店铺的方式,在电子商务平台下单、购买甲方平台销售商品,实际购买和支付的现金总额,作为甲方向乙方服务返佣的基准金额,并且根据服务返佣比例,核算返佣金额。乙方服务返佣额金额等于服务返佣的基准金额乘以服务返佣比例。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自乙方初始注册起自动生效。协议到期前60天,双方如果无异议,经乙方电商平台缴纳协议规定的费用后,自动延长本协议履行期限或履行条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维护服务、物流服务、支付服务、政策咨询和平台使用培训等。
2. 乙方在初始注册时,应向甲方交纳给技术服务费2500元/单门店(大写:贰仟伍佰元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包括不限于平台应用、技术对接和日常维护等服务甲方提供服务的方式包括远程方式提供技术服务。
3. 乙方在初始注册时,向甲方交纳宣传物料费人民币500元/单门店(大写:伍佰元整),甲方向乙方交付以下物品:1)陈xx一副2)万国旗一条3)海报不超过两张4)台卡不超过八副。
4. 甲方平台销售的商品分为完税商品和保税商品。
5. 保税商品指从国家批准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仓库发货,经行邮税政策通关的合法进口商品。完税商品指通过一般贸易形式进口的完税商品。
6. 甲方保留权利: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甲方所有,乙方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权。
7.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应转账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或者电商平台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单位:深圳市xx公司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为甲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体验服务、售后支持服务以及营销推广活动。
2. 经由xxx验店端口进入甲方电商平台的产生消费行为。甲方应按电子商务平台约定的服务返佣金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 乙方为体验店展示和消费者体验用途而在甲方平台购买的保税商品,需严格按照行邮税政策和标准,以消费者身份购买。乙方承诺不会将购买的保税商品向第三方转售。如果发生转售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被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确认相互不存在共同投资、合营、联营等法律关系,乙方应自行承担体验门店的租金、人员开支,及其他日常运营开支。
5.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为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提供配套的装备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深圳xx公司的物流合作。
第五条 乙方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1. 乙方包含店家和导购两个角色,其中店家指乙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导购指乙方雇佣的业务销售人员。店家和导购都属于乙方管理。乙方所属的导购,通过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参与到乙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销售活动时,可享受相应的服务分成。
2. 支付条件:从消费者确认收货,无退货退款情况,15个工作日后,满足甲方支付服务佣金条件,乙方可提现。提现申请3个工作日内,甲方结算至乙方指定账户。
3. 乙方就消费者通过其体验店端口在甲方电商平台上产生的消费金额,享有获得甲方服务返佣的权利。乙方在满足支付条件后,可启动服务返佣申请,甲方应通过电商平台向乙方支付返佣服务费。
4. 甲方在销售平台提供所需的账单流水,作为账单核对的依据。
5.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账号:乙方账户信息以初始注册的账户信息为准。乙方可在符合付款条件后,自动申请提现服务费。
6. 乙方账号注册和入驻电商平台的流程如下:
1. 乙方注册平台账户2)乙方填写店铺信息3)乙方网上平台签署协议4)乙方确认协议规定的门店装修物料5)乙方缴款至指定账户6)甲方激活乙方账户。
7. 乙方服务收入核算方式如下:
a) 乙方服务收入核算根据商品销售毛利区分不同的返佣方式。乙方可在电商平台实时查看商品返佣金额,订单流水明细。导购收入不经过乙方的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到乙方导购个人独立账户。乙方导购电商平台账户(不含银行账户)经乙方监控和维护。乙方账号所有人无变更申请至甲方客服,自动确认导购账户合法有效。
b) 乙方服务分成比例为最高分成比例。根据不同的商品采购成本、不同的营销策略有所区别。商品最终的服务分成金额,以平台发布的金额为准。甲方对核算方式享有最终解释权。
c) 乙方根据经营结果的不同,区分注册和销售两个身份。注册身份:消费者只有注册行为,不在乙方门店产生消费行为的,称为注册身份。消费者产生消费行为后,乙方才可以获得注册服务分成。销售身份:消费者在乙方门店产生了消费行为,称之为销售身份,乙方可以获得销售服务分成。
第六条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乙方服务返佣比例和金额,根据经营和货物成本变化月度动态调整,并且在电商平台公示商品返佣金额。
2. 乙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向第三方转售保税商品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 乙方平台账号仅限于乙方账号初始注册人使用,禁止转让、赠与、售卖、租用、借用。如果甲方发现使用者并非乙方账号初始注册人,甲方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和服务返佣资金清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 如因自然灾害,战争或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电商平台中止服务或者财产损失,本协议则自行终止,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5.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终止。
6. 本协议相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乙方在电商平台完成初始账户注册后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