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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4s店与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向甲乙双方客户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xx补,共同发展的目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保险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合作,实现xx惠共赢、资源共享。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代理销售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并指定乙方为甲方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合作单位;乙方应严格按照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兼业代理相关规定,为甲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甲方推荐甲方保险事故车辆到乙方维修,乙方应当对保险事故车辆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2、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客户信息平台,每月xx通投保数据和送修数据。双方共同建立车辆配件价格信息平台,定期xx通配件价格信息。
3、甲方的________保险服务专线和乙方的售后服务热线共同建立二十四小时事故和困境救援网络,为双方客户提供全天候服务。
4、甲方为乙方提供与机动车辆保险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乙方为甲方保险事故车辆损失的确认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
5、双方相xx提供长久稳定的宣传渠道,维护双方的客户资源、企业形象和信誉。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国家保监会及行业协会相关规定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并按规定标准范围内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乙方应开具兼业代理发票。
2、甲方负责对乙方销售等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每年不低于4次培训,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随时进行培训。
3、甲方有权调整业务的承保条件及业务政策,但必须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并在通报后次日生效。
4、甲方应及时、完整的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等。
5、甲方有权向乙方定期收集车辆配件价格信息,建立相应配件价格数据库,对双方配件价格出现差异的情况,及时与乙方沟通达成一致。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提供配件价格信息或为甲方提供不真实的配件价格信息,所产生配件价格争议给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通过乙方代理投保的客户出险时,甲方保证100%推荐客户到乙方修理厂定损维修,并确保在
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进行救援和协助处理事故。
7、甲方为了保证双方xx惠共赢,除乙方销售保险车辆外,凡甲方承保的同品牌车辆(含本省其它地区及外省在______出险的事故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优先推荐给乙方维修。
8、甲方每月汇总乙方代理保险业务数据及推荐事故车辆数据,双方进行核实。对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以实现xx惠共赢。
9、甲方设立专人负责协调客户的保险理赔服务、疑难案件处理、事故车辆送修等问题。
10、甲方利用自身的经营服务网络,对乙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优势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客户宣传、介绍工作。1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配件价格下浮一定的百分比进行事故车辆配件报价,各车型的下浮比例为:车型:配件价格下浮比例____%车型。1
2、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维修价格标准及时合理核定事故车辆维修价格,协议中未约定维修价格的车型,应按照有价有市、适当给付管理费的原则,及时核定维修价格。1
3、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保险产品组合,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1
4、自签约之日起,甲方每年按照乙方业务完成量对乙方进行合作星级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随乙方的星级不同而有所区别。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销售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乙方建立业务台账,台账应逐笔列明保单流水号、代理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代理手续费等内容。业务台账应指定专人登记,并在月末汇总核对一次,以此核对确认的台账信息作为手续费用结算的依据。乙方向甲方索取代理手续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甲方已审核签发保险单;
2)甲方已全额收到保险费;
3)中介行为符合《保险法》及本合同各项约定;
4)乙方中介的保险业务发生退保或变更,甲方根据保险费减少数额相应调整甲方的中介手续费。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承保规定执行,所承保的车辆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服从甲方核保规定。乙方应正确引导投保人填写投保单,确保投保人本人在投保单上签字、对公客户(单位为投保人的客户)盖章,认真审核其投保单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合理性,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的内容及含义。承担因投保人未签字盖章、未履行说明义务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证明资料及交易记录的核对、登记、留存工作,认真填写《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补充单》,留存客户身份证明资料的影印件。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3、乙方承诺全年为甲方代理保费不低于______万元,并认可甲方的考核办法。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销售、维修车辆的客户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维护客户救援网络。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真实的配件价格信息,如果乙方配件价格做出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配件报价收取客户的配件费用,包含甲方推荐的事故车辆及甲方赔付的三责车辆,乙方一定按照协商配件价格下浮的百分比收取费用,如发现不按照双方协商配件价格下浮比例收取,乙方应向甲方客户(含三责车)退回差价。
7、乙方应恪守诚信,不得有自己或协助客户伪造现场、扩大损失等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一经甲方发现,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售后救援车辆应配合甲方_______保险服务专线24小时全天候的救援调度。
9、甲方根据乙方投保车辆赔付率水平的高低,调整本协议
第二条
第十一款规定的配件价格,如乙方当年赔付率较低,甲方次年给予乙方更优厚的价格,如有乙方当年赔付率过高,甲方有权提出次年降低配件价格或代理手续费,相应减少对乙方事故车辆的送修。
四、保险费的划缴方式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保监会见费出单相关要求执行,即先交纳保险费、再出具保险单。乙方应要求其投保人通过转账或刷卡方式将其保险费交纳至甲方的保费收入账户,甲方在确认保险费到达甲方账户上后,再签发打印保险单证。乙方在甲方签发打印保险单证之前,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任何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以甲方签发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五、退保说明
1、投保人自保单生效后退保,投保人应提供其身份证明资料,填写《保险事项变更申请书》,说明退保的理由,经甲方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办理手续,并扣除相关费用。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告知投保人。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法律规定情况外,不得退保。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按法院最终确定的数额进行赔偿。
七、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应加强工作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合作目标。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2、甲乙双方按照《保险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
3、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全面、认真地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双方业务合作的重要资料及事项透露给
第三方。
4、本合作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一方如要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才能变更或终止。
5、本协议签订后,上年度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甲方:(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新
甲方: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日上午_______点前可送至乙方。
5、甲方应当按照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_______万以上的,甲方应在乙方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和出单功能。
7、信息提供和沟通: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专业化销售、营销礼仪、沟通技巧、车险产品、理赔流程等多项培训课程。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通报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反馈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信息和保险服务方面的意见,促进双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理赔服务合作
1、甲方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_______,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救援和接待服务。
2、客户出险后乙方可为客户拨打上述电话代为报案,顾客亦可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
3、如顾客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甲方的电话服务中心在接到报案后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时甲乙双方一同进行现场查勘和施救等;对于无需对第一现场进行查勘的出险车俩,甲方应将客户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内进行定损。
三、事故车的派修和维修
1、甲方在接到属于在乙方店内投保车辆报案后,负责向出险客户推荐乙方为首选维修厂家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出险客户信息,由乙方负责和客户的具体联系。
2、乙方应协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户的骗保行为。
3、甲方同意配件价格按_______价格作为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定损依据,乙方应为甲方查询相关价格提供支持和解释。
4、事故车辆开始修理前,甲乙双方须会同被保险人或车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时、更换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需增加或更改的项目,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和被保险人,待共同确认并在定损协议中注明后,方可增加或更改。
5、底盘、搁油底壳事故客户到店后能追述现场的,客户车辆不需返回事故现场。
6、车损在_______元以内的单方事故,案件属实情况下可免追溯现场。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3、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实施的代理或其他行为,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协议规定的手续费。
3、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4、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进行告知。
5、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6、乙方所代理的保单出现理赔事项时,乙方应为甲方理赔提供协助。
7、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五、合作收益
1、甲方向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手续费按月结算。
2、保险销售代理手续费采用法规统一比例,交强险为_______%,商业车险为_______%。
3、甲方应按时根据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如因保险监管要求手续费率有所变化,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在不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当一方未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泄露由对方提供为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信息。
2、前项规定之保密义务至本协议书终止后仍然有效。但是,经书面证明属以下各项情况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前项规定保密义务。
(1)信息提供时一方己拥有的信息。
(2)信息提供时己周知的信息。
(3)信息提供后,非因自身原因己周知的信息。
(4)信息提供后,因第三方未尽保密义务而合法获得的信息。
3、若无其他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一方要求归还其提供的包含秘密信息的资料(无论书面资料、磁盘、磁带等各种形式)时,另一方应立即将其归还给资料提供当事人。
七、禁止转让
甲、乙双方的任意一方,若未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以及本协议地位转让、转移给第三方,或由第三方进行任何处分或担保。
八、分离独立性
本协议中的任意一项条款若被法院或其他正当权利机关及保险行业协会认定为违法、不能履行或无效的情况下,仅视该条规定无效。该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仍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立即将该无效规定更改为有效规定。
九、违约责任
1、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轻重,经乙方同意后扣除相应手续费,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协议;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乙方有权视甲方违约程度轻重,经甲方同意后扣除相应保险费,变更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若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中止、解除
1、甲乙双方在协议期满前要求解除协议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破坏保险人信誉的行为时。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协议项下相关费用,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一方发现对方营业情况、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续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的,有权中止本协议,直至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事实上已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一、适用法律及纠纷解决办法
1、本协议之有效性、释义、实施以及执行可能性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准进行解释。
2、甲、乙双方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因本协议书的释义、适用或实施而发生的所有纠纷。
3、若前项纠纷未能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年。为不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对原协议无任何疑义或不需作任何改动的,原协议可自动延续至续签合作协议之日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并经双方签字(章)确认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3篇 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
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日上午_______点前可送至乙方。
5、甲方应当按照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_______万以上的,甲方应在乙方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和出单功能。
7、信息提供和沟通: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专业化销售、营销礼仪、沟通技巧、车险产品、理赔流程等多项培训课程。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通报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反馈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信息和保险服务方面的意见,促进双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理赔服务合作
1、甲方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电话:_______,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救援和接待服务。
2、客户出险后乙方可为客户拨打上述电话代为报案,顾客亦可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
3、如顾客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甲方的电话服务中心在接到报案后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时甲乙双方一同进行现场查勘和施救等;对于无需对第一现场进行查勘的出险车俩,甲方应将客户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内进行定损。
三、事故车的派修和维修
1、甲方在接到属于在乙方店内投保车辆报案后,负责向出险客户推荐乙方为首选维修厂家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出险客户信息,由乙方负责和客户的具体联系。
2、乙方应协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户的骗保行为。
3、甲方同意配件价格按_______价格作为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定损依据,乙方应为甲方查询相关价格提供支持和解释。
4、事故车辆开始修理前,甲乙双方须会同被保险人或车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时、更换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需增加或更改的项目,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和被保险人,待共同确认并在定损协议中注明后,方可增加或更改。
5、底盘、搁油底壳事故客户到店后能追述现场的,客户车辆不需返回事故现场。
6、车损在_______元以内的单方事故,案件属实情况下可免追溯现场。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3、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实施的代理或其他行为,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协议规定的手续费。
3、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4、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进行告知。
5、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6、乙方所代理的保单出现理赔事项时,乙方应为甲方理赔提供协助。
7、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五、合作收益
1、甲方向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手续费按月结算。
2、保险销售代理手续费采用法规统一比例,交强险为_______%,商业车险为_______%。
3、甲方应按时根据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如因保险监管要求手续费率有所变化,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在不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当一方未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泄露由对方提供为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信息。
2、前项规定之保密义务至本协议书终止后仍然有效。但是,经书面证明属以下各项情况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前项规定保密义务。
(1)信息提供时一方己拥有的信息。
(2)信息提供时己周知的信息。
(3)信息提供后,非因自身原因己周知的信息。
(4)信息提供后,因第三方未尽保密义务而合法获得的信息。
3、若无其他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一方要求归还其提供的包含秘密信息的资料(无论书面资料、磁盘、磁带等各种形式)时,另一方应立即将其归还给资料提供当事人。
七、禁止转让
甲、乙双方的任意一方,若未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以及本协议地位转让、转移给第三方,或由第三方进行任何处分或担保。
八、分离独立性
本协议中的任意一项条款若被法院或其他正当权利机关及保险行业协会认定为违法、不能履行或无效的情况下,仅视该条规定无效。该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仍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立即将该无效规定更改为有效规定。
九、违约责任
1、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轻重,经乙方同意后扣除相应手续费,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协议;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乙方有权视甲方违约程度轻重,经甲方同意后扣除相应保险费,变更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若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中止、解除
1、甲乙双方在协议期满前要求解除协议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破坏保险人信誉的行为时。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协议项下相关费用,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一方发现对方营业情况、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续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的,有权中止本协议,直至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事实上已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一、适用法律及纠纷解决办法
1、本协议之有效性、释义、实施以及执行可能性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准进行解释。
2、甲、乙双方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因本协议书的释义、适用或实施而发生的所有纠纷。
3、若前项纠纷未能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年。为不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对原协议无任何疑义或不需作任何改动的,原协议可自动延续至续签合作协议之日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并经双方签字(章)确认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2
甲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无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规范、稳定、提升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为建设全方位、多领域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总体框架
1、甲、乙双方将密切合作共同策划营销活动,制定基于甲方渠道客户,以客户关怀为出发点的客户服务营销规划,促进双方产品的销售,共同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以提高客户认知度、满意度。
2、双方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3、甲方将根据双方保险合作深度,在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提供更优质的互动服务:配件价格、喷漆工时、玻璃价格等。
4、甲、乙双方以诚信为本,忠诚合作,共同服务客户。共同提高双方品牌市场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二、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与乙方授权的分支机构签署兼业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应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日上午点前可将送至乙方。(如个别客户有特殊上牌时间要求的,可协商后个别处理)
5、甲方应按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经销商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方应在乙方经销商店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和出单功能。
7、甲方向乙方经销商代理的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手续费按月结算。保险销售代理手续费采用法规统一比例,交强险为_______%,商业车险为_______%。甲方应按时根据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如果年度因保险监管要求手续费率有所变化,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在不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9、信息提供和沟通: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专业化销售、营销礼仪、沟通技巧、车险产品、理赔流程等多项培训课程。
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通报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反馈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信息和保险服务方面的意见,促进双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理赔服务合作
乙方为甲方最高级别的重要客户,一切事宜均以第一次序优先处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绿色通道的服务模式,指派理赔服务专员全程协助办理各项手续。赔案“并发式”处理,同时启动多环节事故处理流程,缩短工作时间。
(一)出险报案管理
1、甲方提供24,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救援和接待服务。
2、客户出险后乙方可为客户拨打上述电话代为报案,顾客亦可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
3、如顾客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甲方的电话服务中心在接到报案后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时甲乙双方一同进行现场查勘和施救等;对于无需对第一现场进行查勘的出险车俩,甲方应将客户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内进行定损。
(二)甲方同意为乙方的保险客户提供理赔时限承诺。快速理赔的具体时间标准为:
四、事故车的派修和维修
(一)甲方在接到属于在乙方店内投保车辆报案后,负责向出险客户推荐乙方为首选维修厂家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出险客户信息,由乙方负责和客户的具体联系。
(二)甲方将从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乙方经销商的回店维修率:
1、对于在乙方经销商承保的客户,甲方做到100%推荐回原店维修,并且使用原装备件。
2、对于非经销商承保以促进双方业务的合作与发展。
3、乙方应协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户的骗保行为。
(三)甲方承诺向乙方推修车辆金额不低于_______年乙方签单保费的_______%,若甲方未达到上述比例,仍需按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四)甲方同意配件价格按_______价格作为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定损依据,乙方应为甲方查询相关价格提供支持和解释。
1、事故车辆开始修理前,甲乙双方须会同被保险人或车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时、更换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需增加或更改的项目,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和被保险人,待共同确认并在定损协议中注明后,方可增加或更改。
2、配件价格价格不下浮,扣1%残值。
3、底盘、搁油底壳事故客户到店后能追述现场的,客户车辆不需返回事故现场。
4、车损在元以内的单方事故,案件属实情况下可免追溯现场。
5、喷漆工时按下表操作:
注:(1)单独玻璃破碎:有零件号的.辅料按配件价格定损,其他辅料双方协商确定;损坏的玻璃为福耀玻璃,则按福耀玻璃定损。
(2)喷漆5个面以上(包含5个面),油漆工时按9折定损,划痕险按9折定损。
6、钣金工时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单独玻璃破碎:
(1)单独玻璃破碎,按福耀玻璃价格定损;
(2)是否更换胶条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换下的胶条可由甲方回收。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3、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实施的代理或其他行为,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6、甲方应向乙方推修车辆金额应达约定比例,否则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应乙方要求,依乙方提供的资料,就乙方的兼业代理人资格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合同规定的手续费;
3、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4、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进行告知;
5、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6、乙方所代理的保单出现理赔事项时,乙方应为甲方理赔提供协助;
7、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当一方未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泄露由对方提供为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信息。
2、前项规定之保密义务至本协议书终止后仍然有效。但是,经书面证明属以下各项情况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前项规定保密义务。
a、信息提供时一方己拥有的信息;
b、信息提供时己周知的信息;
c、信息提供后,非因自身原因己周知的信息;
d、信息提供后,因第三方未尽保密义务而合法获得的信息。
3、若无其他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一方要求归还其提供的包含秘密信息的资料(无论书面资料、磁盘、磁带等各种形式)时,另一方应立即将其归还给资料提供当事人。
七、禁止转让
甲、乙双方的任意一方,若未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以及本合同地位转让、转移给第三方,或由第三方进行任何处分或担保。
八、分离独立性
本合同中的任意一项条款若被法院或其他正当权利机关及保险行业协会认定为违法、不能履行或无效的情况下,仅视该条规定无效。该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仍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立即将该无效规定更改为有效规定。
九、违约责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轻重,经乙方同意后扣除相应手续费,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乙方有权视甲方违约程度轻重,经甲方同意后扣除相应保险费,变更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若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的中止、解除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破坏保险人信誉的行为时;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项下相关费用,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一方发现对方营业情况、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续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的,有权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事实上已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及纠纷解决办法
1、本合同之有效性、释义、实施以及执行可能性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准进行解释。
2、甲、乙双方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因本协议书的释义、适用或实施而发生的所有纠纷。
3、若前项纠纷未能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为不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本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对原合同无任何疑义或不需作任何改动的,原合同可自动延续至续签合作协议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并经双方签字(章)确认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财产保险股份乙方:无锡汽车
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人:签约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