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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2022年“我的舞台秀出来”暑期成长夏令营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营员在xx经济开发区青少年工作站暑期夏令营社工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营员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经济开发区青少年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实际,特制订本安全协议书:
1、营员的监护人是营员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营员参加夏令营而转移到工作站,工作站与营员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营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营员在夏令营期间,工作站应对营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营员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营员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营员在夏令营活动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工作站有过错的,按工作站过错的大小确定工作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营员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工作站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工作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工作站的设施有关,但工作站的设施并无缺陷;
(2)工作站或社工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每次营员活动完毕应立即离开工作站回家,非工作站或社工的原因,营员在工作站内滞留、嬉戏玩耍,或在回家路上造成伤害的,工作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社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营员,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社工本人负责或由社工和工作站共同负责。但社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工作站不承担责任。
7、工作站开展的一切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密造成意外伤害的,工作站应承担责任;因营员违反有关规定,不听从指挥,造成意外伤害的,工作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活动期间,营员未到工作站或私自离开工作站,工作站发现后应及时通知营员的监护人,但营员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工作站不承担责任。
8、家长必须按时接送营员。家长不来接送营员的,在营员往返工作站途中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的,工作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9、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0、营员家长阅读以上条款同意后请签字。
1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日期: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日);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监护人(营员)签字: 经济开发区青少年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学生夏令营安全协议书
学生夏令营安全协议书
山东青州市惠康心理咨询中心决定于20xx年 月 日--- 月 日,在山东省青岛市锦绣山河度假村、青州市泰和山风景区、济南市金宫大酒店,举办 惠康让爱流动与快乐同行青少年心灵成长夏令营活动。为保证活动的成功举行和营员的身心健康,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责任:
1.甲方总教练对活动的整体情况负领导责任,所有的教练员及青年志愿者负分管责任。甲方须对各教练员、志愿者、服务人员有严格而明确的职责要求。各教练员、志愿者和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2.甲方负责为所有营员办理 每人 10万元(16周岁以下),20万元(16周岁以上)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二万元医疗保险。
3.甲方所有人员在一切情况下,都要以安全第一为最高目标来进行活动和训练。要爱护学生的一切,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4.各教练严格按安全规范和心理学伦理原则,对学生的身心健康进行保护,使自己分管的活动做到安全、有效、生动活泼。 。
5.志愿者及生活指导要积极配合心理教练进行各种活动,各负其责。凡事早做准备。
6.餐饮人员要严格把住食品的质量关,为学生提供科学、营养、安全、卫生的食物。保证学生的成长和训练需要,发生食品质量卫生问题要追究当事人主要责任。
7.随队和驻地医生,对于发生的各种伤害事故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处理。并备足各类常用药品和器械,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8.学生中有中途退营和事故发生时,甲方须及时通知家长,协商处理。
9.甲方保证为乙方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所和生活学习环境。
10.甲方保证及时沟通和联系家长通报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每晚通过训练日志的方式在网络上公布一天的活动情况。
11.对于在报名时承诺的免费跟踪服务一年(指乙方和孩子有关的学习和心理问题),甲方保证严格履行承诺。
12.活动结束后7日内,免费赠送乙方活动dvd光盘,营员学习及生活建议书。
乙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付给甲方足额培训费用(以交费凭证为准)
2.乙方学生要严格按照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要求完成学习和生活任务,不得违背安全规定私自外出活动,若因自身不听安排和指挥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提供的体检证明(无精神病,传染病,重大疾病及残疾程度)和报名表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信息不实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学生要爱护环境和公物,对于不听指挥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毁事件,乙方负赔偿责任。
5.营员们要相互尊重、想互爱护、相互谦让,因不听教练劝阻而发生的自身和他伤事故,乙方要自负主要责任。
6.所有营员都不许带各种通讯工具,也不能携带任何食品和饮料,每人限带 200 -500元零花钱,由教练统一保管,使用时须经教练批准。
7. 乙方营员若因身体不适或其他情况自己要求退营,须经家长同意,超过一半营期(10天包括10天),则不退费用,其他时间退营,则退一半费用。报名后没有报到留500元组织费,其他费用退还乙方,退费时间在本期营期结束一周内。
8.严禁家长在训练营期间进行探望。
9. 严禁家长在活动期间打电话(我们安排1-5次免费通话时间),有事情可以及时联系老师,以免削弱孩子成长的动力。
10.家长最少应保证一人参加和出席最后的亲子互动活动闭营仪式(非常重要)。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乙方正常训练所造成的不能避免的磕碰擦伤事件和感冒等轻微病情,甲方负免费治疗责任,乙方不与追究其他责任。
2.如若发生意外,严格按保险规定和有关赔偿规定进行赔偿,违反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乙方营员的影像和文字资料进行正面宣传,如果做学术研究、出版书籍和发表文章,甲方须隐去能辨认出乙方身份的部分。
4.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与招生简章有关责任和内容互为补充)。
5.此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早 时开始,至 月 日闭营为止。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2页)
甲方: 山东省青州市惠康心理咨询中心 乙方:(家长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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