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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原始股代持协议书范本 第2篇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书
第1篇 原始股代持协议书范本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 号码:联系电话:乙方(代持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第一条:委托内容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x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公司的______万元出资(该股份为原始股,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股份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 股东权利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2、乙方代持人的资格身份由_______公司理事会指定、任免,如乙方调离、 辞职 、 退休 或身故等原因不再在______公司任职或理事会认为需要终止的,其代持人身份即时自动终止,代持人身份因上述原因终止,甲方可委托由_______公司理事会指定的新代持人。
第二条:委托权限
应xx委托权限,防止受托方滥用权利,危害委托方的利益。如:股权被名义股东转让、 质押 、被名义股东 继承人 继承 、被国家有权机关处分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法律风险。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为: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受托行使代持股份相应的股东权利。
2、乙方承诺:乙方仅仅是以自己名义代甲方持有股份,并未对该股份实际投资,该股份不是乙方的财产。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必须经______公司理事会同意,甲方可以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指定的
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承受,并配合办理签字等手续。
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报请_______公司理事会同意后,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_______公司理事会选定的新代持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应x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作为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转增股份和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按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后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____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指定的
第三人,或乙方失去代持人资格身份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个人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 证据 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协议双方及______公司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并由______公司签章后生效。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 债权债务 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 连带责任 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 违约责任 :
10.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 争议解决约定:
12.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