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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动物疫病防治的工作目标责任书范文600字
为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与各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忠实履行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
2、认真完成“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禽流感、新城疫、狂犬病的免疫密度必须达100。必须保证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防疫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空白和死角。
3、认真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务,按照镇上的有关要求,做好疫苗、消毒药物、注射器、冷藏包等防疫物资的保管和使用。
4、在防疫工作中严格界定“五不打”范围,降低免疫反应死亡率,春、秋集中免疫期间以外每月对相应动物实行补针免疫,并认真填写补针花名表于本月25日前报镇兽医站。
5、免疫注射记录一定要完整,必须与畜主养畜、免疫档案、免疫耳标等数据统一。
6、认真做好本村动物疫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越级报告疫情。
7、积极配合、协助镇兽医站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本村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屠宰检疫,加强本村屠宰员的监管,保证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8、分别在: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向镇兽医站及时提供本村各种动物的存栏等详实准确的数据。
二、目标考核
各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努力工作,认真落实各各项防控要求。镇兽医站对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根据防疫工作完成情况兑付防疫员工资。责任区内因工作失职发生一次重大动物疫病,将扣除相应工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镇兽医站(代表签字):
防疫员(签字):
第2篇 保护小动物责任书
为保护弱小动物不受侵害,维护动物世界的和谐,经全体猫科动物共同商议,特签订本协议书。
1、一切猫科动物都有保护弱小动物的义务,目的是保障以后有更多的食物来源。
2、猫科动物原则上不允许吃鸡鸭鹅等飞禽,若无意中伤害到这些飞禽,就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第88条的要求,将其全部吃光,决不能留下皮毛或骨头之类的残骸,以引起小动物们的恐慌或疾病的扩散。
3、各种小动物如果没有外出行为,猫科动物绝对不得对其实行伤害行为。
4、各种小动物不能因回避猫科动物的伤害而放弃学习或外出务工,在务工和学习过程中若受到任何一种猫科动物的伤害都应该由本小动物想猫科动物主要负责者提出申诉,主要负责者必须在半年内对事件做出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老虎大王。
5、猫科动物若有危害小动物情形的,必须写出书面检讨(不低于200字),并默念超生经为被害小动物超生。
6、由鸡大嫂负责对各猫科动物的监督工作。
签订责任动物:悄悄地
猫科动物协会
今后2xx年不知月
第3篇 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
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篇一
为了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疫工作和动物防疫秩序,有效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切实加强对村级防疫人员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20xx年中宁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等文件通知和 “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优势,根据本镇实际,对本镇动物村级防疫员防疫工作做出如下工作安排和计划。
一、防疫员职责
1.各村防疫员要严格按照农牧局和乡镇兽医站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所在辖区动物的免疫、协助检疫、诊疗、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免疫工作真正做到村不漏队、队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负责本辖区内畜禽按免疫项目及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佩带免疫标识。坚持常年防疫,做到随补栏,随防疫;随断奶,随防疫。
3.负责本辖区内疫苗、耳标的保管和畜禽圈舍的消毒灭源工作,监督指导农户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负责本辖区内动物免疫的登记、造册和建档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养殖园区、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专业户、二十头以上的二元母猪户、春季育雏户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并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防疫员为直接责任人。
6.及时掌握本辖区动物疫情动态,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进行扑杀、封锁、隔离、消毒等工作,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并负责本辖区畜禽生产、防疫的基础数据报表工作。
7.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管理好各种内业资料。
8.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当严格按照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疫技术规程操作,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记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检查。
9.农牧部门所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禁本站工作人员和动物防疫员在工作期间参与赌博和酗酒,并且因此出现的不良后果,本站概不负责。
10.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或在特殊紧急情况下,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县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11.对重点工作及专项行动,服从县农牧局和兽医站的统一调配。
二、防疫内容及标准
1.强制免疫项目:高致病性禽流感、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牛羊梭菌病。动物防疫开展面达到100%,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2.因病计划免疫疫病:其它疫病实行因病设防。
3.防疫标准:禽、猪、牛、羊免疫密度达到100%。其它疫病根据本镇疫病流行及危害的实际情况而计划免疫。
畜牧兽医工作站(签章)
负责人 :
村防疫员:
年 月
20xx年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篇二
为做好我乡动物防疫工作,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无重大
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畜产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xx年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密度要达到应免数的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鸡新城疫免密度达到应免数的95%以上。
2、免疫抗体合格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均达到80%以上。
3、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产地检疫率达100%,以村单位,散养户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进入流通环节的活动禽持续证率达100%。
4、做到上市畜禽宰检疫率达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
5、严格实行跨省引种畜申报、备案制度、隔离观察制度和引起引畜检疫程序。
6、建立健康全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规模的养殖档案。
7、技术人员对规模养殖场服务实现挂牌联系。
二、其他指标
1、防疫指标:确保辖区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2、畜禽死亡率控制标准:大牲畜1%以内,中家畜3%以内,禽8%以内。
玉龙乡农业服务中心:
目标单位:
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
责任人:
20xx年三月十六日
20xx年动物防疫责任书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根据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县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褚集乡人民政府与村级防疫人员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落实防疫工作经费,组织队伍防疫人员、养殖单位和个人,有效开展强制免疫、疫情调查报告等工作,按时完成辖区内强制免疫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疫动物的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100%,畜禽标识佩戴率和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达100%。
二、村级防疫人员职责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的免疫任务,实行月月巡防、事事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和防疫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证免疫质量,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保护率达80%以上。
3、按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畜禽防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
4、负责辖区内畜禽存栏、出栏、购入、卖出、出生、死亡等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承包区域内疫情动态的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疫情,及时向农业技术服务站报告。
6、用于强制免疫的疫苗必须从乡农业技术服务站领取,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更不能倒卖疫苗。
7、对不接受防疫的养殖户进行说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农业技术服务站汇报。
三、责任追究
1、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免疫任务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批评,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务。
2、村级防疫人员在实施动物免疫时,未按规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质的、未加施统一的畜禽标识或只加施畜禽标识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规范填写畜禽防疫档案的,及未按规定实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记录不全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根据《动物防疫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发生的,给予村级动物防疫员开除处分。
3、对购买、使用非法生产的畜禽标识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停职检查,待岗三个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对转让、出售、伪造或变造畜禽标识的村级防疫人员,予以解除聘用。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褚集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名:
动物防疫员签名:
20xx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