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的承诺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防止在维修经营活动中事故的发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本企业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一、企业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了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机构,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三、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台账记录。对新员工,先培训教育,后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配备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符合有关规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维修派专人负责。
五、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附近。定期对举升设备、校正设备、烤漆房等易发生生产事故的设施设备、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检修记录。
六、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七、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等已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八、建立健全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维修前、维修中、修竣后的质量检验规定。对汽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严格执行“三单一证制”,检验合格后,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九、按许可证核发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不超范围经营。不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擅自改装机动车。对维修配件实行入库检验制度,不适用假冒伪劣维修机动车,凡涉及汽车安全部件的维修,均加强检验或检测。
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上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第2篇 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促进佛山市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行业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环境,提高行业公信力,切实保障车辆所有人、维修业户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受省环保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验的合法机构,向社会公众。
政府主管部门郑重承诺:
一、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定期检测,出具真实、准确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结果;按要求配备检测数据自动分析记录仪(黑匣子),实时向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传送相关检测数据和视频图像,确保计算机网络畅通,数据、视频传输符合有关要求;树立良好的商业职业道德,端正经营思想,按照委托****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公正、科学、准确、诚信”的原则开展检测业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媒体、同行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二、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
内部管理**度,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岗位人员资质条件符合规定,检测人员持**上岗;加强定期质量抽检,保**检测质量;做好日常维护和自检标定,严格执行定期检定制度,保**检测设备完好,不带故障验车;按规定保存车辆档案和各种资料,范文写作做到完整有序。
三、文明生产,优质服务。检测现场保持整洁、通风,符合检测、安全、防火和环保要求,各工位标识清晰,张挂相应的检测标准、操作规程,检测设备仪器清洁、放置有序;检测站应设有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工作人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公开有关**照、公正性声明、业务流程、检测项目和标准、收费标准、申诉制度、工作人员一览表和监督投诉电话;设立咨询服务窗口,解答客户的疑问;不得要求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到指定厂点维修;实事求是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
四、加强自律,端正行风。要把加强自律作为行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自觉接受媒体监督;要广泛开展诚信与自律教育,教育员工坚守道德底线,自觉抵制****中介、机构、中介人的利诱,认真做好服务;要加强内部管理,对违规与“车虫”勾结的员工要坚决清除;要建立健全信用评价、规范管理平台,营造行业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环境,提升行业公信力。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检测场周边****中介、机构、中介人的整治行动,共同维护正常的验车秩序。
本机构如有违规行为或不切实履行本承诺书,愿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直至退出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市场。
承诺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3篇 机动车检测机构承诺书
机动车检测机构承诺书
导语:为履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作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落实好安检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验质量,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向社会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机动车检测机构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1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计量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和规范,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对检验结果负责,并承担因检验工作引发的法律责任。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体系,完善检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保证检验工作质量,提高检验服务水平。
三、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设备的管理,配备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全部检验设备,依法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进行计量周期检定,确保检验设备正常完好。
四、严格在资格许可的检验范围内开展检验工作,不超范围开展检验业务。
五、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检验人员业务能力,保证所有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六、认真履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义务,主动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管理和社会的监督。
七、坚持诚信为本,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观念,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安检机构名称: 安检机构承诺人:
安检机构监督电话: 监管部门监督电话:
机动车检测机构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树立检验机构诚信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我公司做出检验承诺如下:
1、尊重客户,热忱服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端正经营行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坚持诚信为本,以优质的服务,用户满意为宗旨,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3、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和设施,严厉打击非法中介,维护检测秩序,净化周边环境,确保车主利益。
4、严禁伪造检测数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保证所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可靠。
5、对所有车主做到公平对待,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6、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收费标准,严禁对车主“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发生,绝不与车托,黄牛勾结,一经发现,立即辞退,维护检测机构科学、严谨、廉洁、高效的`企业形象。
机动车检测机构承诺书
为履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作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落实好安检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验质量,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向社会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技术水平,确保检验行为规范和检验工作质量。
二、依法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检验资格许可资质,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超出检验范围开展检验和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
三、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检验活动,严格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实施检验。保证在用设备正常完好,在用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确保检验项目齐全,检验记录真实、规范,确保检验结果正确、公正、客观,并对检验结果负责,不向委托人出具虚假检验数据。
四、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遵守保密规定。
五、加强检验人员的培训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检验服务水平。不使用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检验工作。
六、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中发现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如需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3个月以上,按有关规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上交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并于停业前1个月向社会公告。
八、不推诿或拒绝车主或驾驶人的投诉和异议,不要求其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机动车维修、保养。
九、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要求。
十、自觉接受公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如违反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
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电话:12365
承诺单位:
东营市白云机动车检测中心
东营胜通汽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万事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东营市兴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市天运机动车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市阳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广饶县汇民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垦利县路安车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利津县安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