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经理安全管理人安全职责
1、 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制度,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 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部署生产安全调度会议。
4、 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 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 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 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第2篇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⑴对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⑵在项目施工的各个阶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情况,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
⑶在组织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时,必须根据工程规模和作业人员数量,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干扰或阻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⑷领导、组织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
⑸组织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变换工种以及工程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⑹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⑺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周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对上级安全检查时提出的事故隐患通知书负责签收,并及时组织整改,按时反馈整改情况。
⑻凡购置、租赁的各种机械设备、暂设设施、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个人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⑼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配合事故的调查,组织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第3篇 总经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企业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应急管理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计划
5.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落实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提取和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经理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和防治水专题会议。
8.组织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3.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14.负责每年向集团公司报告1次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1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组织保障
1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审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
16.落实企业董事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决定。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8.依法对矿井下达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19.督促矿井依法生产和建设。
20.矿井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1.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2.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4篇 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总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审批确定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并确保方针的贯彻。
(3)任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4)负责为体系的实施、控制和持续有效运行提供所必要的各种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术、设施和财力资源。)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和环境事故。
(8)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和作业文件(操作规程)。
(10)定期主持管理评审。
(11)负责按体系标准的要求审批管理手册等体系的相关文件。
第5篇 设备管理部经理安全职责
1. 对危险性大的设备的选型、制造、安装、大修理实行全过程的监控,并按规定实行检测取证工作,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
2. 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加强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安全规定和用电安全规定。
3. 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精神,认真分析,找出根源,订出防范措施。
4. 加强现场检查,发现机械、电气、动力方面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防止“隐患不除,酿成事故”。
5. 在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时,除了主体设备外,要将列入固定资产的安全设施同时列入计划,保证完好。
6. 对出借的动力、电气设备的完好负责,出借时完好,收回时检查修复,保证该类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7. 对本单位的设备,建筑物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8. 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
3、审定、颁发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4、贯彻系统管理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第一'贯穿于公司经营服务工作的全过程。
5、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的整改、监督。一时难于彻底解决的,要组织制定相应的强化管理办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6、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7、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配备并聘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责任心强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导的权力,并支持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
8、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用户和员工)监督。
第7篇 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提高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矿山企业以外的所有全民、集体、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正副厂长、经理(以下简称厂长、经理)。
第三条厂长、经理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认证条件的,颁发《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厂长、经理《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是其能够对本企业实施安全卫生管理的凭证。
第二章认证条件
第四条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条件如下:
(一)熟悉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行业的有关安全卫生标准;
(二)基本掌握安全分析、安全决策及事故预测和防护知识,具有审查生产建设规划、计划、大中修施工方案的安全决策知识;
(三)能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在考核年度前一年内没有发生由本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重大伤亡事故。
第五条厂长、经理要在自学的基础上参加培训。凡持有《安全工程》大专毕业证书或持有《安全工程》专业证书的厂长、经理,可免予培训。
第三章培训
第六条培训工作由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可委托同级劳动保护教育中心或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实施。
第七条培训内容,应按全国统一的《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培训教学大纲》进行(见附件一*)。
第八条培训教材,应采用由劳动部或省级劳动部门指定的统编教材。授课时间不少于四十二学时。
第九条各级劳动部门应组织师资培训。培训教学中的劳动保护概述,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伤亡事故管理课程,应聘请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具有授课资格的人员讲授。
第四章考核发证
第十条考核发证工作由各级劳动部门负责。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直属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负责;
行署、市属企业和市以下集体企业由行署、市劳动部门负责;
县(区)以下集体企业也可委托有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县(区)劳动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现任厂长、经理应在考核发证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填写《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申请表》(见附件二*)申请认证;新任厂长、经理应在接到任职通知十天内向考核发证部门申请认证。
第十二条各级劳动部门对考核成绩合格者应发给由劳动部统一印制的《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厂长、经理考核成绩由考核部门通知企业主管部门、干部管理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之一(通知单式样见附件三*)。
第十四条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如仍不合格,则应重新参加培训、考核。
第十五条各级劳动部门在考核发证工作中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应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
第五章《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的管理
第十六条凡发生由本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的重大伤亡事故,或在组织管理生产、施工过程中有严重违章行为者,由当地考核发证部门记证,并限期重新培训考核。凡被记证两次者,由发证部门吊销《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厂长、经理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每隔四年再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成绩记入《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并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的部门。
第十八条厂长、经理调动工作,到新单位仍任厂长、经理职务者,应在到任十天内(遇有特殊情况最迟不能超过三十天),持发证部门的培训、考核认证登记表(见附件四*)到调入地区的考核发证部门验证。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劳动部备案。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至附件四略。
第8篇 应用产品产品管理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应用产品产品管理部经理作为应用产品产品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首席执行官和应用产品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应用产品部经理汇报;
2. 签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安全承诺书,监督应用产品产品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
3.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4. 任命、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 贯彻执行国家、****市、区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6. 组织制定、审批、更新、废止、培训本部门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 组织妥善保管本部门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8. 参加公司安全会议,主持或参加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审核本部门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组织协调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9. 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采取措施保证目标和计划的完成,并定期对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
10. 组织本部门、车间开展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1. 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宣传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
12. 组织完成本部门日常的、专项的安全检查、点检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3. 组织本部门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保存演练记录并分析演练中发现的改进机会,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
14. 如实、准确、及时向首席执行官、应用产品部经理及ehs上报安全生产事件或向相关部门汇报关于安全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参与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制定的整改措施应抓紧落实;
15. 根据公司、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为本部门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本部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
16. 组织、配合并协助ehs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现状评价以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告知工作;
17. 组织、配合并协助ehs或其他部门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18. 组织将安全因素融入设备工具采购、更换,原材料采购、更换,工艺设计、调整、变更、实施,技术更新、实施等环节;
19. 落实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第9篇 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管理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工程项目分管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职责:
1、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落实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定和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对工程项目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妥善处置。
3、组织项目部各类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新入职员工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保证上岗独立操作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方能准许其独立操作。
4、协助经理制定工程项目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使用、储存要求健全管理制度。设置维护好通风、调温、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防静电、防溢堤等安全设施,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严格水源和饮食服务管理,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做好防投毒、防污染的工作,确保饮水、饮食安全。
5、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监督和消除习惯性违章和制度性安排中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制定的经济责任中的内容要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和加强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对已投入的安全应急设施要保证完好、随时可用,并落实责任,做好管理、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在岗人员正确使用。
6、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对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根据施工、设备、工艺等变化情况进行日常性的修订,并以变更卡的形式进行日常性修订的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7、对重大工艺技术修订前以及涉及跨行业的工艺技术规程修订前,应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经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8、组织各级管理人员不断完善各施工队关联作业之间合理的分工协作,确保网络化、多层次的监护作业。
9、负责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及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量,安排好保证安全生产的最低在岗的安全作业人数。
10、领导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岗位(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员工。
11、 组织并参加项目部各类险情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对险情和事故要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业主和有关部门。立即停工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12、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3、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10篇 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
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
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11篇 工程项目部经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对所辖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是该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各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要求。
3、建立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考核办法。坚决支持、指导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
4、认真负责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等工作,确保开工后安全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组织或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及时解决来自各方面、各种形式的问题或困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等的审批,并监督执行。应进行定期检查。有必要时也可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组织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书的原件。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岗位证书的原件。对未持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应辞退出场。
8、组织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式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
9、组织并亲自参加施工现场每周一次的工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及时真正掌握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把检查情况当时填写周检表。
10、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自己所辖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
定期(一周)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
各方代表会签。特殊情况可召开专题会议。
11、应支持项目监理部的正常工作,并及时协调或处理施工项目部与项目监理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12、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13、参与并积极配合本公司对工程安全生产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14、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应与公司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及时畅通。
第12篇 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施工项目安全全过程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在组织与指挥安全施工过程中,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贯彻公司有关安全工作制度,领导和支持施工安全员工作。指导和督促职工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部门,保护现场并参加施工调查分析。
5组织本项目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在公司施工中实现防范事故措施,发现公司生产施工中有不安全情况要立即制止上报。
6对其项目施工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7安排落实施工安全各项技术资料, 负责制订对各工种及各设备的安全总要求,并确保在项目开工前或设备进场安装前向施工单位签发。
8有权拒绝其他任何的违章指挥,遇到事故险情时,有权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第13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四、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五、落实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工程及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七、组织并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八、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4篇 物业管理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2
物业管理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二)
1.协助总物业经理领导全公司的消防工作。
2.按照“五同时”和“五落实”的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
3.主持各部门研究火险隐患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并参加安全管理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保证国家、上级和公司消防法规及消防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结合实际,主持制定落实本部门电机电器设备、废旧易燃包装物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6.主持制定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7.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常识、责任制度的教育,负责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与安全宣传教育。
8.坚持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负责整改火险隐患,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总物业经理或安全管理部报告,例会议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按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报安全管理部。
9.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抢救,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第15篇 生技部门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 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领导本部门人员合理编制工艺流程及选用安全可靠的设备设施。
3、 合理设计厂房布局,保证通道宽敞畅通,厂房采光和通风效果等符合国家标准及消防安全法规。
4、 负责有关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国家标准的收集和存档。
5、 负责本公司新、改、扩等基建工程的设计评审及峻工验收工作。对本单位新、扩、改建工程项目,执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其符合安全技术、安全防火、工业卫生的要求。
6、 组织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其安全生产、文明作业。
7、 对本部门员工的二、三级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记录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8、 对本部门人员履行职责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第16篇 货运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 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 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 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7.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8. 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总经理亲自带队。
9.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