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
2负责探伤作业、吊装、检维修、断路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3负责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4负责检维修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下达检修计划时,要对检修项目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制定检修方案与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本单位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对检修时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5负责检维修承包商的直接安全管理,组织签订安全协议,督促其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检查督促落实;
6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其他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2篇 设备管理工程师、技术员安全作业标准
1、上生产现场,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防砸皮鞋、防尘口罩、防护手套、反光警示服)
2、重体力活动,避免用力过猛。
3、现场设备检查,要注意防滑、防高温、防碰撞、防穿刺。
第3篇 机电设备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教育、交底
1、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项目部应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应进行分批的普及安全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一次性安全技术交底。新派入施工现场的人必须由项目部安全员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施工进行中分批进入现场的新入场人员必须由项目部组织重新进行一次性安全技术交底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每周由安全员针对本周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分项工程开始前对施工班组进行针对该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交底。安全交底不仅应针对分项工程还应根据施工部位的情况进行交底。
6、施工安全教育要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专业施工队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学习施工机具设备和电器使用、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学习防火、防毒、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
*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学习当前施工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要点,防护用具、用品的使用。应急情况的处置。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
*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
*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对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
1、各专业施工队及分包单位派往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低压电工
起重设备装拆工
普通焊工
3、专业施工队及分包单位要向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提供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的复印件,进行备案。
4、特种作业应由已进行备案人员操作,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特种作业未备案者应制止其作业。
5、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对特种作业操作者的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检查。
(三)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人员定编中设置两名'临电工'。临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
2、项目部进入现场安装施工前应根据现场情况和实际施工需要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3、项目经理部进入现场安装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与土建单位取得联系,注意本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与土建单位临时用电工程总平面图的接口。施工现场配电采用tn-s供电系统,系统为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
4、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与现场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由临电工进行接引,并设人监护。
5、现场用电器具、设备的电源接线必须由临电工完成,禁止私自接线。
6、现场使用的临电配电箱及用电器具应完好无损并按照规范配备相应保护元器件;元器件动作应灵敏可靠。大型机具设备的金属外壳有可靠接地。
7、临电工和安全员应定期对临电设施、线路进行检查、试验。线路应保持完好、布线规范,设备保护符合要求,保护元件动作灵敏可靠。
8、现场临电线路敷设符合规范,接线正确,牢固可靠。保持线路完好。
9、临电工、安全员、施工员都有责任巡检现场施工临电的安全使用。
10、冬、雨季施工应注意气候对临电线路、设施的影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安全用品和防护
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随时注意工地现场安全环境的变化,配合总包单位确定和调整需要设置安全标志牌的地方和悬挂的位置,并协助确定安全标志牌的内容。
2、安全标志牌应统一规格,放置在牢固、醒目的位置。
3、项目部安全员应在召开现场生产会议时,应及时向各岗位人员通报全标志牌设置情况,及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4、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配置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有效。
5、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槽、坑;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及平台口的围护。并注意避让洞口、未围护的平台。
6、预留孔洞未进行安装的应设置围护和危险标示,施工时使用安全保护用品。
7、夏季尤其雨期结构施工,应检查电焊机电气保护的有效性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并应注意防滑。雨大影响安全时应停止施工。
8、施工机械防护装置应健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劳保规定进行操作,并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
(五)防火工作管理
1、设置防火责任人
由公司工程部提出任命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人的名单。
班组设防火责任人。
2、消防工作交底
施工班组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向施工班组交代清楚工地防火重点部位,施工环境、走火通道、消防器材的布置及如何使用。
3、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在施工现场的仓库、危险品仓库、班组房和严禁吸烟、动火的地方,要设有相应的安全防火警示标志。
4、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且采取防火措施后,方能动火作业。
5、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每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工作检查,施工班组坚持每天班前后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整改。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如氧气、乙炔等)的存放及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有火灾危险场所要有消防灭火设施。
7、保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上堆放物品。
8、现场动火施工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周围有易燃品的应事先清理干净。冬、春季动火施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防止因风大引起火灾。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动火施工。
9、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线路布线规范
、连接符合要求,严禁私搭乱接。组织相关人员经常定期检查线路的完好性及布线、接线是否规范。
10、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总承包单位的要求;材料库应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试验操作,保持良好的能力。
第4篇 生产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
第2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
第3条、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
第4条、操作人员的纪律。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操作完毕,应认真擦洗、注油、,保持设备实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3章 操作设备中的安全管理
第5条、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2、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装、改装、扩装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设备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
4、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
5、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第6条、安装安全装置
1、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气体或粉尘,应安装安全装置,确保设备的密封性和机械性。
2、因压力的施压以及其他部件运行使得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设备,都要为设备设有安全装置。
第7条、其他安全装置的设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宽度为0.6毫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有该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地栏杆。
2、电动机及动力转动装置中,人员可能会接触的部分应安装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3、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而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4、使用的阀门及其他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5、使用的阀门及其他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阀门或经常关闭的阀门和闸板上应悬挂明显标志。
6、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第8条、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1、设备拆卸、贮槽时,其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构筑坚固的围栅和扶栏。
2、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措施。
⑴ 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应达到防止气体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 带有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持充分的换气,禁止动用明火。
⑶ 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第4章 操作设备后的维护
第9条、操作后的维护。
1、操作设备后应立即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设备进行清洗,检查各支架和个链接处是否有异常。
2、设备开始使用后,没半年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证设备能够灵活、正常开启,排污口干净。
第10条、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设备后,应从设备的外表开始,对表面各部位可见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确保设备各部件的安装位置,将设备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进行清洗。
3、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是否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要,应对其进行更换和修复。
第11条、操作后的检修。
1、 根据设备的结构、生产运行特点及重要程度选择在线修理或离线修理。
2、 根据检修方案,备齐有关技术资料、工装、夹具、机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则
第12条、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13条、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5篇 化工设备安全管理防护措施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有腐蚀等特点,因而化工生产较其它工业部门有更大的危险性。因此,在化工生产中,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失去了安全作保障,就易发生各种事故,顺利生产也就无从谈起。
在化工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引起的。据有关统计,在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中,由于人员“三违”引发的占到75%左右,而这些事故最直接的表象一般都是设备的破坏,也就是说最后由设备破坏为表面现象的事故占到了绝大多数,大约也占到了70%以上。因此,在化工生产中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尤为重要。这一点,本人在化工企业中这么多年,深有体会。
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等五个方面,这其中,设备的运行、检修与人员的“三违”引发的事故具有最直接的关系。因此,我认为设备的安全管理主要应从设备的运行安全和检修安全两个方面着手加强。
一、设备的运行安全
1.作为生产一线的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及时巡回检查,最好每天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异常问题,必须及时发出异常情况反馈单,并就存在的问题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予以整改。作为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就该做到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而其它的相关部门(比如安全管理部门)应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并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及安全管理状况。
2.作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操作的“四懂、三会”;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严禁违章操作;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并做好记录。设备润滑应严格按“五定”、“三过滤”执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将班内所有情况交接清楚;经常擦拭设备的各个部件,使其无油垢、无漏油,运转灵活,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
3.作为维修人员应主动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并定时、定点检查。维修或操作人员发现设备不正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情况必须详细如实地记录,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设备停运期间,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二、设备的检修安全
1.设备检修前的准备
a.设备的小修、计划外检修、日常检修,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办理各种手续和票证,同时指定安全负责人。设备的年度大检修由分管厂长负责,并成立大修项目小组,制定大修方案,另外也必须指定设备检修安全负责人。
b.设备的大修,必须制定安全及防护措施,同时还要制定置换、清洗、中和、吹扫、抽堵盲板、重大起吊等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安全会审并批准。
c.检修前,除了企业已制定的安全规定以外,还必须针对检修作业内容、范围提出补充安全要求,明确作业程序、安全纪律,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d.检修前必须根据检修项目、内容、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附件、设备,做好各种用具的安全检查,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并指定专人仔细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测量仪器、消防器材。
e.检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种配合联络程序、信号。
f.施工前还须对全体参加检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教育,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重点教育。
2.检修的实施
a.施工单位在检修前必须办理检修许可证、动火安全作业证等各种安全作业票证。
b.检修前必须对设备进行盲板抽堵、清洗置换、卸压、切断电源等安全技术处理,解除设备的危险因素。
c.检修中应经常清理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对于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标识或防护栅栏。
d.检修中要求各级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e.检修中必须对检修内容、作业方法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各种作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制度。
3.设备检修的验收
a.检修完毕时,检修人员必须清理现场,将各种垃圾清除,并将各种安全设施全部恢复原状,防止各种工、器具遗留在设备内。
b.竣工验收前,必须对检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检修项目有无遗漏、检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转动设备盘车是否正常等等。
c.全面检查后,必须对设备进行试车,包括试温、试压、试漏、试安全装置及仪表的灵敏度等。
d.试车合格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按验收质量标准进行逐项复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单,并正式移交生产,同时移交修理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设备润滑的“五定管理”和“三过滤”
设备润滑的“五定管理”和“三过滤”是把日常润滑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搞好润滑工作的有效方法,也是我国润滑工作的经验总结,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切实做好。
1.润滑“五定管理”的内容
(1) 定点 根据润滑图表上指定的部位、润滑点、检查点(油标窥视孔),进行加油、添油、换油,检查液面高度及供油情况。
2) 定质 确定润滑部位所需油料的品种、牌号及质量要求,所加油质必须经化验合格。采用代用材料或掺配代用,要有科学根据。润滑装置、器具完整清洁,防止污染油料。
(3) 定量 按规定的数量对润滑部位进行日常润滑,实行耗油定额管理,要搞好添油、加油和油箱的清洗换油。
(4) 定期 按润滑卡片上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加油,并按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抽样化验,视其结果确定清洗换油或循环过滤,确定下次抽样化验时间,这是搞好润滑工作的重要环节。
(5) 定人 按图表上的规定分工,分别由操作工、维修工和润滑工负责加油、添油、清洗换油,并规定负责抽样送检的人员。
设备部门应编制润滑“五定管理”规范表,具体规定哪台设备、哪个部位、用什么油、加油(换油)周期多长、用什么加油装置、由谁负责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在实践中还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五定管理”。
2.“三过滤”
“三过滤”亦称三级过滤,是为了减少油中的杂质含量,防止尘屑等杂质随油进入设备而采取的措施,包括入库过滤,发放过滤和加油过滤。其含义如下:
(1) 入库过滤 油液经运输入库、泵入油罐储存时要经过过滤。
(2) 发放过滤 油液发放注入润滑容器时要经过过滤。
(3) 加油过滤 油液加入设备储油部位时要经过过滤。
一、对“三违”行为的诠释(挂号)
先说“违章”的词义。“违”是不遵照、不依从;“章”是释义:条目、条理、块、框、章程、规矩、方圆等。引申为企业的行为规范、政策规定、管理条例、工作标准、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约定俗成的行规等。
1.违章操作;就是说不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程序进行操作,而是凭借当事人的经验、感觉、习惯、盲目蛮干。
2.违章指挥:确切的讲就是长官意志办事,夜郎自大,随心所欲指挥,也称瞎指挥,它是管理者不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不切合工作实际,不调查研究,尽凭个人的主观意愿的武断指挥。
3.违反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定了企业的行政行规和管理制度,有若干个条款和章程,它规范了企业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活动范畴。违犯劳动纪律,就是不遵守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法则和操作规程,按行为者意愿行事的行为。
第6篇 油库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总 则
油库是储存油料的基地,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和流动性的危险性。油库的各种设备是油库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为了加强油库设备的管理,使油库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油库生产作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提高油库的经营效果,提高油库设备的管理水平,制定油库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设备管理
第一条:油库设备主要包括:油罐、输油管线、输油泵、卸油栈桥、各种输配电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通讯设备、锅炉、消防设备及装卸油设备、油料配送运输设备等。
第二条:油库设备管理应贯彻“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实行设备全过程的管理,按照油库对设备的要求,严格合理选购、正确使用和维护、科学检修、有计划有重点的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第三条:建立设备台帐管理,每一设备独立设卡、帐,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商、出厂日期、投入使用期、资金、折旧年限、使用地点。
第四条: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卡,包括原始依据、技术标准、产品合格证、使用证明书、设备技术状态记录、检查定期维护记录等。
第二章 设备的检查
第五条:油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自身运动和外界条件的作用,其技术状态必然会发生变化,为了保持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运转,必须坚持对设备的检查工作。
第六条:对设备应坚持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巡回检查
第七条:按照《石油库设备检修规程》(q/sh039-014-88)的规定,对油库设备的检查周期和检查内容:
1、油罐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两个月对油罐至少进行一次专门外部检查。
(2)检查内容:各密封点、焊缝及罐体有无渗漏、油罐基础及外形有无异常变化。
(3)罐壁、罐顶、进出口阀门、阀体及连接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结合清罐进行一次灌内部全面检查。
2、输油管线的检查及周期(包括栈桥集油管线)
(1)每月对管线外表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
(2)检查内容:管线连接部位(法兰、丝扣、焊接等)有无裂缝、渗漏。管线支座及管线本身有无异常震动和变形。
(3)根据季节变化对管线进行防冻、冻胀及防洪处理。
3、阀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阀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阀门的启用是否正常,阀杆密封及法兰垫片静密封是否渗漏。
(3)平日常开常闭阀门、阀杆等部位的润滑。
4、各种油泵、真空泵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轴承温度、吸排压力、渗漏、润滑、震动和噪音。
(3)每季检查轴承盒里的润滑油有无变质,轴承在圆周方向的间隙,泵壳内部的腐蚀情况,工作压力情况。
5、装卸油设备(铁路、栈桥、鹤管、流量计)
(1)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保养由赵矿铁路运输部门遵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2)栈桥、栏杆、扶梯、吸油鹤管、基座应牢固,油漆完好无腐蚀。
(3)鹤管的检查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
(4)流量计每半年校验、检修、调整一次,每日检查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及渗漏。
6、变压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变压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①变压器运行的电压,电流,有无渗漏,油枕内的油色、油温、油高、油位、有无杂质。
②变压器运行机制的声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痕及放电痕迹。
③母线、电位、连接点有无异常。
④变压器的门窗是否完好,房屋有无渗漏雨、通风照明是否适宜,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配电装置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配电装置不停电的外部检查每班两次。
(2)检查内容:检视母线及供电设备导电部分运行是否正常,检视绝缘子、测量仪表和继电保护的运行状况。
(3)电气测量仪表、继电保护装置每年检查一次。
①检查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内部有无锈蚀、游丝是否平整及内部灰尘。
②检查开关的消弧室,静动触头,接地线及操作机构等。
8、输配电线路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每月巡检一次,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做一次详细的检查及漏电防雷测试,遇有雷雨大风天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复。检查内容:架空线电杆是否倾斜、断裂、腐烂、下陷,横担绝缘子是否拉坏、歪斜,树枝、鸟窝及附近的易燃杂物。
(2)电缆线路每月巡视一次。
检查内容:埋地电缆有无挖掘,或路标志有无移动,显露路经附近有无堆积笨重物体或有无腐蚀性排泄物,及时清除以防线路受损腐蚀。
(3)室内线路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有无过载现象,保险丝是否合格,线路有无移动损伤,绝缘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线路周围环境清洁。
9、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的检查内容和周期。
(1)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外壳有无裂痕、变形、紧固见是否齐全、紧固,进出线装置密封是否良好,保护装置是否完整、正确、可靠。
(2)电机检查内容:绝缘、润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规定要求。
10、风机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风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检查电机输入功率,吸入、排出压力、震动、噪音、润滑、轴承,密封等,转动部位的运转情况及腐蚀情况。
11、消防设施及灭火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日常检查:外观整洁,有无渗漏锈蚀,存放地点、温度是否合适,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蚀损坏,有无漏水和损坏,各关节、阀门是否灵活,有无损坏现象。
(2)定期检查:每逢大型节假日及换节时令定期检查。
检查内容:消防管线、阀门、灭火器桶的强度试压,药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换,各种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备。
第三章 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第八条:油库的设备维修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设备维修组织与管理是油库作业、技术、财务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九条:油库的设备维修按时间进度及设备使用情况,可分为年度维修、季度维修、月份维修,制定计划,详细安
排。
第十条:对设备维修好坏、效果有评定、有考核、有记录,实施维修情况记录、故障记录、维修记录、润滑记录、设备完好记录,均在设备管理台帐之中。
第四章 设备的腐蚀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条:油库的设备、金属油罐、管线等受油品及大气腐蚀而发生漏油、漏气或漏电事故,必须加强设备、油罐、管线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条:为达到防腐目的,必须选择合适的防腐涂料,其性能、特点要符合油库的要求。
第十三条:金属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锈涂油防腐,涂抹厚度要达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应严格遵守清洗规程,保证安全。
第五章 附责
第十四条:此制度在油库设备管理中试行,在今后的实际管理工作中加以修正。
第7篇 氧气、乙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避免激烈振动和碰撞冲击,防止气瓶直接受热。
2、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等易燃气瓶混装运输。搬运气瓶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用推车运送,严禁肩扛、拖拉、抛滑或其他易碰撞跌的搬运方法。
3、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气瓶间距离保持5米以上。不准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可燃、助燃气体。
4、开启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操作者应位于出气口侧以防受气体冲击,使用减压器时应检查气瓶丝口是否完好、紧固,防止高压冲掉。
5、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须留有余压以防空气倒灌和用于检查。
6、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要直立放置,防止倾倒,严禁卧放。必须按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且氧气、乙炔胶管长度以20-30米为宜。
7、焊割时发现回火或有倒吸声音,应立即关闭割炬上的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稍停后开启氧气阀门把割炬内灰尘吹掉,恢复正常使用。
8、在输气胶管或减压器发生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瓶阀。
9、若发现瓶阀易熔塞或瓶体等部位有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把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10、当气瓶瓶阀易熔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气而着火时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发生更大危险。
11、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冷水喷淋以防燃烧和爆炸事故。
12、氧气瓶、乙炔瓶严禁混吊,运输过程中必须先撤去减压器,气瓶上必须有防振胶圈,气带不得漏气。
13、工作地点不固定,频繁换动时,应将气瓶装在小车上,不得将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一起。
14、使用结束时,须将气瓶阀门关闭,收好气带,并将气瓶放回规定位置,收拾作业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15、使用后的空瓶应立即退回仓库,不得留在现场。
16、氧气、乙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焊割作业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
第8篇 设备供应科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严格监督执行本单位机电设备及能源系统安全操作(使用)规程、标准及检修、维保安全管理制度;
(二)在各种设备设施的采购、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测检验和竣工验收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新设备、自制或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定相关《设备维护规程》、《设备使用规程》;
(三)安全设备设施的采购选型,要征得安全主管部门的同意;
(四)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大型工具、特种设备及建(构)筑物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立即组织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五)在组织编制设备大、中、小修计划时,应同步安排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装置检修;
(六)下达检修计划前,要对检修项目进行危险预知分析,当检修作业涉及到电、汽、气、风、受限空间及高空等危险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七)负责设备检修及维保项目安全管理。组织设备检修和协力维保项目时,应对检修、维保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进行确认,并签订安全协议;工程开工前,负责进行检修安全交底;检修、维保过程中要监督检修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遵章守纪;
(八)新购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符合技术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压力管件等特殊用品要在具有专项许可证的厂家订货;
(九)对安全措施工程用料,特别是事故隐患处理应急工程用料,均应依据使用计划,纳入供应部门的采购计划之中,并保证优先供应;
(十)对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十一)组织好本单位各种物资储存、堆放、装卸等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
(十二)对因厂房、建(构)筑物、生产设备、机械动力设备、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能源介质储存和输送设施等安全技术性能严重缺陷、长久失修、备品备件不合格、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效所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及设备检修、维保、在线改造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对采购的工器具、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因发放超期储存失效的工器具、材料等所导致的伤亡事故或不良后果负责。
第9篇 设备安装调试安全管理规范
一、防火
1、安装调试车间、现场办公室等允许使用火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设有灭火器。灭火器应时刻随手可得。不得在灭火器上悬挂任何东西,不能有异物,并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2、吸烟只允许在受控的条件下在指定地区进行。在安装调试现场严禁吸烟。
3、在允许使用灭火器的地方,如安装车间、办公室、吸烟区和动火工作区应设置灭火器。在上述每一地区应至少放一个灭火器。所有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都应受训学会使用灭火器。
4、现场所有固体废弃物,不可长时间堆放,应及时清理干净。
二、安全装备
1、所有的工人均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和穿安全鞋。
2、从事气焊、切割和电焊的工人,应按要求戴手套和面具以防受伤。从事电焊、切割或其它类似工作的人员,要求戴头盔或有一定遮盖、过滤作用的护罩和手套。从事打磨或类似工作的人员要求戴有安全过滤作用的眼镜以保护眼睛,或戴面具来保护面部。
三、安装调试现场
1、安装调试现场如需设置各项临时设施,以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均应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2、安装现场内的坑、沟、孔、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车间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四、电气设备
1、安装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用电线路,必须有持证电工专职维护管理。
2、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3、架设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4、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安全接地良好。
5、行吊车、龙门吊及铆焊平台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五、安装工具
1、所有的安装器械和机械设备在使用前都应由有资历的机械工程师检测,并确认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检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以保证安全操作。检测结果要有记录。一旦发现机器或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应停止使用,直至修理完好为止。所有的机器或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指定的地区进行。维修程序应根据制造商推荐的方法进行。机器设备只能由指定的人员操作。需要有操作许可证才能操作机器或设备必须符合条件的人员操作。机器设备要锁好或关闭好,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静态机器应安全在牢固的地基上。动态机器应设有刹车系统。在加注燃料时应关闭发电机。在所有的机器设备上都要标上、漆上或贴上负责人、操作人员和公司名称。机器只能用于其设计目的。
2、所有的皮带、齿轮、轴、滑轮、链轮、心轴、飞轮或其它往复的、旋转的或移动的部件或设备,都应该有保护盖,以防止人员接触。在吊重设备上的绞鼓应配有适当的齿轮或其它有效的锁住装置。起重机的吊勾上应装有防脱钩装置,以防止绳索滑落。所有的压力设备和系统应配有合格的安全释放阀和压力表。
3、任何被确认为不安全的压力设备或压力系统都要标上“机器损坏”“严禁使用”等标牌。这样的设备只能在修缮后才能使用。压力设备只能由合格的经授权的人员操作维修。建议安全阀的压力设在不超过其工作压力的110%,从安全阀、释放阀和风箱排放出来的气体不应对着人员。除非在维修时,安全安装或装置不得移开。压缩机及其有关设备应放在便于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维修和护理的地方。所有的空气压缩机在其释放的压力超过该系统最弱部分所允许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时,应能自动停止工作。在更换工具或进行修理工作时,空气软管上的截止阀应关闭。工作开始之前应开启集气器的排气阀以便排气。
六、手动工具管理
1、所有的手动工具须妥善保管,并只能用作指定用途。使用前要检测电动工具是否处于安全工作状态。要进行周期性检查,以确保其处于安全工作状态。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工具。当在高空作业时,不使用的工具要稳固地放在挂钩上。严禁将工具或材料从一地扔向另一地,或从一个工人扔向另一个工人,或扔向低处。在有危险气体存在易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地方,只有使用无火花工具。电动工具只能由指定人员操作。所有的便携式电动工具应使用柔韧的橡胶电缆。电缆的连接应使用防水的连接器。所有的插座和插头都应安装在木板上。在钻孔或打磨时严禁带手套。电动手工工具要接地。
2、严禁使用断裂或损坏了砂轮。除非装有调速器来限制旋转速度。其它使用于压缩空气的工具,要从管子中排净,方可卸下工具。空气软管的压力承受能力应由制造商标明,使用中不得超过这一限度。不得使用有缺陷的软件。不得将软管留在梯子、台阶、或走道上。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手上、脸上或衣服上的灰尘。
七、焊接和切割作业
1、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地,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2、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电弧焊要设置独立的电源接线。
电焊机的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在特殊环境条件下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焊接作业的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3、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4、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5、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6、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7、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时,从事电弧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焊光刺伤他人眼睛。同时设置通风设备,减少焊接烟气对人体的伤害。
8、应每天检查所有的焊接和切割设施。替换或修理有缺陷的仪器和设备。诸如气瓶、橡胶软管和碎片等易燃材料、及设备应移开,以免接触焊接或切割的热气、火花和熔渣。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9、焊机应放在离地面15厘米的高度以保持干燥。焊机应水平放置,并用合适的楔片,以保证处于水平位置。所有的电焊机应有效地接地。电焊机的电线要有较强机械性能和合适电力性能,以适用需要。须使用合格的连接器连接焊机和焊把之间的焊接电缆。只能使用通过检验的焊把。一旦焊接工作暂停或焊接人员离开现场,要切断电源,将焊条从焊把上取下。
10、气瓶应竖立存放在通风的地方,并用钢板或防火帆布遮盖,防止阳光照射。气瓶使用时,应固定在可移动的架子、手推车上,或绑扎在竖立的支架上。所有乙炔和氧气瓶的调节器都应装上相应的回火装置,以防止产生因回火而引起的火灾或爆炸。气瓶在储藏、转移或在没装调节器时,都应安上气瓶盖。使用乙炔气瓶时,不能倒置,并防止晃动。氧气瓶及其配件应远离油脂,也不能用沾油的手或手套操作。所有的气瓶都应打上“装满”或“空罐”的字样标签,空罐子应及时送回存储区。所有软管之间,软管与焊枪之间、软管与调节器之间的连接器,都应用办管夹绑固。凡是玻璃破碎的压力表或损坏的调节器都应更换掉。在工作开始之前,应用肥皂水检查所有的管子连接处是否漏气。在工作暂停时,应关闭焊枪开关,停止供气。在工作完成时,应关闭储罐阀,把调节器,软管都收装在工具箱里。
11、使用砂轮切割机时,尽量安排在下班时间作业,或在厂方指定场所作业,被割物体必须紧固。现场切削及废弃碎物应及时清理。
八、高处作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gb3608-83标准执行。
2、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应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用的吊架、手动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机升降机严禁载人。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6、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安装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7、人员在临近有带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有关电业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与带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材料的搬运。不得把材料、废物和工具从高处扔往底处或地面。在地面落放或移动材料时,应使用合适的器械,如滑槽、袋子、带绳的容器或用绳捆绑牢的器械。工作期间,厂长应认真视察。设置“不得入内”、“头顶危险”等警告标志,并用绳子把有关区域圈起来,以保证安全。多余的材料不得放在工作区内或走道上,那些可能误放或掉落的材料、工具和设备应放稳。
九、起重吊装
1、从事起重吊装、校正构件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2、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3、起吊重物要栓留方向绳,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在空间停留,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且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
4、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操作人员必须经特殊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禁止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和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
只允许有执照的合格人员操作起重机或进行设备吊装工作。
十、调试试车
1、试车开车前,必须查明各种机台设备、电器都处于安全状态,方准开车。
2、先进行空负荷试车,检查各种机台设备、电器都处于正常状态下,方可先进行负荷试车。
十一、安全用电
1、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安装调试用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的软导线。原则不得接触潮湿的地面或接近热源
3、临时用电线,如铺设在地面或埋入地下时,应用橡皮护套电缆,在通过与路处应加设钢管套保护。
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与接零,应遵守下列规定:公用设施对电压在120v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必须将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5、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掉断路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6、使用电动工具时,就地站在绝缘板上或站在干木板上,如在潮湿地点金属架上或金属容器、设备、贮罐上作业时,应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7、电器设备或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8、电路断路器。所有的电气设备,如泵、砂轮机和其它类似的设备,应配备有电路断路器以防止工人被电击而受伤。所有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开关柜里都应装上自动断路器。
9、电焊机。焊机在使用之前,应检查、确认其绝缘性能,以保证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所有的电焊机都应配有自动防电击装置,并在每天工作开始之前进行检查。金属箱必须有效地接地。所有暴露在外的终端都应安全地用绝缘带包好。电焊机应装在离开关柜30厘米或更远的地方。
10、可移动电线。电线应具有不低于600伏额定电压绝缘强度橡胶电缆。应该使用有足够容量的电缆。不得使用任何有外部损坏的电缆。所有电缆应装在远离铁丝绳、铁制脚手架等铁制材料的地方。所有的诸如插头、插座、转接器等装置应为防水型的,并应安装在绝缘板上。
11、接地。为了防止短路或电击,应更加注意接地问题。接地线应连接在深埋于地下的地线柱上。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端子应使用铜或铁制螺栓和螺母。
第10篇 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各种机电设备安装处的顶板必须支护好,并进行必要的背帮,防止片帮时影响设备运转或将设备砸坏。
2、 如果设备安装处有滴水或淋水应用胶皮或帆布将设备上方遮盖好,以防止水渗入电气设备内而造成绝缘降低。
3、 工作面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牢靠。
4、 设备周围的杂物必须清理干净特别是采煤机和运输机传动装置周围以上面的碎煤要清理干净以便保证设备有良好的散热条件。
5、 不得在设备上放东西或打柱子以防止设备受压,变形或损坏。
6、 虽然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有一定的过载能力但要尽量减少设备平凡启动次数。
第11篇 浅谈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
1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作用
1.1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
安全是煤矿生产的第一要素,也是确保煤矿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设备、环境的协调运作,对生产活动中潜藏的威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各种事故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规避和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由于煤矿机电设备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保证煤矿正常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所以煤矿必须重视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通过制定标本兼治的管理措施,以全面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1.2 防控煤矿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而且也关系到煤矿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煤矿排水、通风、供电等大型设备若发生运行故障,必将会使整个矿井的安全受到威胁,有可能酿成重大煤矿事故。通过调查数据显示,40%的矿井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是由电火花引起的,80%的矿井火灾事故是由机电方面原因造成的。这说明,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完好状况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此外,煤矿机电工作的核心是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进而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巷道掘进需要掘进机,煤炭、材料运输需要运输设备,采煤需要采煤机等,这些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必须对机电设备进行安全管理,以消除事故隐患。
1.3 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煤矿企业的生产作业条件十分恶劣,面临着淋水、灰尘、通风不良、顶板垮落、潮湿等众多不利的作业因素,这不仅对设备运行造成了不利影响,而且也威胁着煤矿的安全生产。加之机电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配置的生产区域较广,所以对机电设备安全管理造成了严重的困扰。尤其对存在煤尘、瓦斯爆炸危险隐患的井下作业而言,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lj'b,基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其作业场所会不断变化,使得机电设备的运行环境、安装地点、操作维护、运行数量也在随之变化,增强了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动态性。因此,煤矿企业必须针对这些现状制定精细化管理策略,提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水平,进而提升煤矿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煤矿企业稳定发展。
2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
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是煤矿正常生产的根本保障,而安全管理则是保证煤矿机电设备能够安全运行的有效途径。然而,由于一些煤矿企业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从而使得机电设备事故频发。导致这一问题发生的原因除了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为了有效地减少或杜绝机电设备故障发生,就必须不断加强安全管理。
2.1 建立健全与机电设备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的设备管理要求,并结合生产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标准和制度,具体内容应包括井下电气设备防爆、设备巡检制度、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等等。同时企业还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可将各项制度编印成册发给员工,要求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借此来实现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2.2 提高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
先进的机电设备需要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来使用和管理,所以煤矿企业必须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机电队伍的整体素质。(1)机电管理人员要增强安全管理观念,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工作的主动性;(2)加强对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培训与教育,通过开展专业培训、专家讲座等活动,为管理人员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不断丰富管理新技术和新方法,推动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3)落实岗位轮换制度,使机电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在不同的岗位上得到锻炼,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4)构建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实施绩效考核和奖惩措施来激发机电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才的优势,提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2.3 加强安全监察力度
重视煤矿机电安全监察控制,配备专业监察人员对机电安全运行状况进行监察。(1)煤矿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和专业知识学习,增强监察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通过运用有效的监察方法,消除机电设备安全运行隐患:(2)建立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制度,将监察责任落实到位。监察人员要对矿井固定设备(提升装置、主通风机、主排水设备和空气压缩机等设备)的装备和检修情况进行监察,对矿井电源、供用电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进行监察,对煤矿井下轨道、胶带运输系统等矿井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察、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状况进行监察,对煤矿落后设备的淘汰情况进行监察。若在监察过程中发现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其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措施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2.4 加快机电设备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进程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而且还会间接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为此,企业应当尽快实现机电设备管理信息化,借此来对机电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以及使用维护等几个重要的环节进行综合管理。(1)企业应当对全部机电设备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以确保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2)可采取跟踪管理的方法来建立并完善重要机电设备的运行档案,这样便可以清楚地了解并掌握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维护和检修计划,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5 加大机电设备的资金投入
先进的机电设备不仅能够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物质保障,有利于提高煤矿生产效率,更能够为强化煤矿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从而规避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创建良好的运行条件。所以,煤矿企业必须加大对机电设备的资金投入力度,重视采区流动机电设备的升级换代,及时淘汰缺乏安全性和高耗低效的工艺设备,确保机电设备的先进水平。
3 结语
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关系到企业的整体发展,一旦因设备故障引起重大安全事故,轻则导致停产,重则有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这样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为此,煤矿企业的领导必须对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通过一些有效的途径不断提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以确保设各能够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这不仅能够确保生产有序进行,而且还能避免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利于促进煤矿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12篇 移动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 为了加强我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我司移动设备办公安全,结合我司笔记本电脑使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 凡配备或使用公用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设备的人员,务必遵守此管理办法。
二、移动设备安全使用规定
(一) 移动设备范畴:笔记本、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设备。
(二) 笔记本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公用笔记本开机密码统一设置为123借用人不得随意修改。
(三) 笔记本电脑必须设置硬盘加密,防止丢失带来损失,目前只支持win 7旗舰版,总部公用笔记本电脑硬盘密码统一设置为1232022。
(四) 公用笔记本电脑资料请不要放在桌面及c盘,可放置d、e等盘,公用笔记本重启后将进行还原,桌面资料及安装软件将进行清除,以保证电脑为最新状态。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长期使用,可向系统管理员申请取消还原功能,使用完成后自行卸载安装软件并删除文件。
(五) 笔记本电脑上网用户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且注意更新病毒,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防止笔记本电脑中的病毒到处传播。
(六) 凡是存放有我司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均需要进行加密,防止丢失带来不可预计的损失。
三、移动设备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一) 笔记本需注意使用环境,特别要注意远离饮料和食品。
(二) 在开关机时不要急于移动笔记本,应注意防震,否则硬盘容易损坏。
(三) 笔记本电脑,不要放在软垫上使用(如毛巾、布料、棉被等),否则易堵塞散热口,散热不好,造成机器故障。
(四) 光驱容易损坏,请注意保养,减少不必要的损耗,不宜使用质量差的光盘和软盘。
(五) 液晶板不宜用手触摸,不能与硬物接触。清洁时要特别注意用眼镜布轻轻擦拭。
(六) 插拔外接部件时,要特别小心,一旦插口出现问题,可能要换主板,损失较大。
(七) 笔记本电脑随机软件只有操作系统(windows),并安装常用办公软件,请不要随意安装其它软件。
(八) 笔记本电脑和附件重量轻、体积小,在出租车、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容易丢失和被盗。
(九) 移动硬盘及u盘应轻拿轻放,容易摔坏。
(十) 注意移动硬盘和u盘存放位置,请勿放置桌面及显眼的位置防止丢失。
(十一) 凡是人为造成笔记本及移动硬盘等设备损坏,将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未按照移动设备安全保密规定执行的造成丢失资料外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相关使用人员认真遵守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运营管理部,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第13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为安全、高效的使用小龙一标项目所属的机械设备,确保各项目机械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对于小龙一标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2.1小龙一标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小龙一标项目设管科和物机科负责,设管科和物机科应根据本辖区机械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机械设备的使用制度,现场维修制度,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制度等,从每个具体环节对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全方面、动态的监督和记录。
2.2使用、管理科室应建立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每月组织机务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对机械设备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并认真记录机手报告的机械设备性能情况及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2.3机械设备的管理、维修、操作人员要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机械设备等特殊工种实行操作证制度,设备使用实行交接班等制度。
2.4安全科对机械操作人员应在操作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经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操作。
2.5机械设备的使用应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定,考核不合格者不应再进行聘用。
2.6对每台机械设备按照规定应配备灭火器,大型设备按需要的数量进行配备,灭火器应随机固稳摆放。
2.7小龙一标项目以及各使用、管理科室必须建立每台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档案,并安排专人进行收集管理。机械的技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2.7.1原机技术文件,包含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保养说明书、零部件目录、出厂合格证等;
2.7.2设备验收记录,含随机附属装置、工具、备品备件记录;
2.7.3设备登记卡片;
2.7.4设备使用记录;
2.7.5设备保养台帐、设备维修台帐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2.7.6设备操作人员变更记录、设备的调动、转让、租赁、封存记录;
2.7.7设备事故记录、设备润滑油品登记、设备的技术检测等。
3.对于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3.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小龙一标项目和各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直接负责。
3.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程,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懂得维护保养技术,正确使用机械,爱护并驾驶好机械设备。
3.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操作机械设备时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和精神面貌。
3.4对于两人操作机械设备的,应实行机长负责制,设立一名机长具体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保养、维修等职责。
3.5机械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学会熟练使用灭火器,平时加强检查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
3.6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处于整洁、完好的状况,机务管理人员应不定期的对操作人员完成的例行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3.7若因工作需要更换机驾人员的,必须报设备管理科室以及各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在机务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机手续,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移交记录由机务管理人员进行归档。
3.8操作人员不得将操作证件转借他人,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符的机械,无操作证件人员严禁操作机。
3.9对任何违反操作规程和强行调度、无理要求的危险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立即指出,予以纠正,对仍强行要求的可以拒绝作业并越级上报。
3.10操作人员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如因酒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11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将机械设备交给他人操作,被发现一次则其三个月工资按60%计发,并取消当年度的安全考评资格,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除扣发当月工资而外,应解除聘用合同。
3.1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有责任督促机务管理人员安排专人看守机械设备,否则如发生机械设备的零部件被盗现象,操作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4.对于机械设备运输及吊运的安全管理:
4.1机械设备运输前应先勘查运输线是否适于通行;
4.2机械设备要固定在运输车辆上,并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押运;
4.3对机械设备进行吊装和捆扎,应将起吊钢绳挂在自身设置的吊环及吊钩上,严禁将吊钩挂在机械的其它部位;
4.4委托运输机械设备必须选择车况好、驾驶熟练、有索赔能力的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时应一并办理运输保险;除非特殊情况,禁止用机械拖运其他设备;禁止履带式机械长距离自行转移。
5.机械设备的拖运及牵引:未经单位领导以及设备管理部门同意,不准对施工机械进行拖运,或用机械拖运其它设备及车辆。
6.对于机械停放与停置的安全管理:
6.1施工机械、设施与设备应停放在平整、宽阔、坚硬的路段,严禁将机械放在高边坡下方及松软的弃土上,防止上坍下塌造成机械设备破损或失稳;
6.2机械设备停放在有其它机械和车辆通行的路上时,应在设备的前后摆放警示牌并设置障碍物,防止其它机械和车辆撞击使其自移;
6.3机械设备不能停放在河谷边或地形低洼处,避免受到塌方和洪水的危险;
6.4机械过夜停放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看守并明确责任。
7.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正确的操作是施工机械发挥效益并减少事故的保证。
7.1机械设备在试运转和使用前,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原机说明书将机械性能、操作和保养规程等事项向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讲课或技术交底,操作人员经过必要的训练,掌握操作技术后,方准投入使用。
7.2为保证机械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应经机务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联合检查、确认,符合下列主要技术条件:
第14篇 宣钢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国家安全监察目录体系内的桥式起重机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活动。
3、主要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
3.1.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从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环节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1.2负责审核所购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厂家和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
3.1.3负责审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证。
3.1.4负责审核办理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过户及注册登记使用证注销手续。
3.1.5负责审核公司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督促实施。
3.1.6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专业检查及考核。
3.1.7参与制定、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3.1.8监督、检查机电类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建档和台账。
3.1.9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3.1.10负责对机电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取证等教育工作。
3.1.11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2生产设备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其职责
3.2.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3.2.2负责制定、落实机电类特种设备大中修计划。
3.2.3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2.4执行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准入制度。
3.2.5负责公司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及处罚规定。
3.2.6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起重机械的选型。
3.2.7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运行、使用、检修、维护、安全等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
3.2.8负责组织特种设备设计、引用、制造、安装、检修、改造,各类形式的检测、检验、报废等施工方案审查,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项目中的特种设备竣工及试车工作。
3.2.9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2.10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确保帐物一致、信息准确。
3.2.11负责编制、申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校)验参数及申请检(校)验报告书。
3.2.12对于特种设备各类检测、检验应提前向生产部门申请作业时间,并召开有关协调会进行周密布署。
3.2.13负责监测、检验报告管理,对报告中提示不合格项目应安排整改。
3.2.14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报废审核和处理。
3.2.15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
3.2.16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3车间管理职责
3.3.1严格执行有关机电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公司规章制度。
3.3.2根据法律、法规、规程总厂规章制度,结合公司、车间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与安全管理台帐、运行、点检记录等。
3.3.3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3.4负责本单位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3.5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检修、改造、检测、检验等方案讨论与实施。
3.3.6检查、检测、检验发现各类问题,应按有关部室要求安排整改,暂时无法整改项目,应制定周密安全措施,监督运行或停止运行。
3.3.7机电类特种设备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室汇报,参与事故抢救,抢修工作,如实向调查组汇报事故经过。
3.3.8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从事机电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招标部门对承揽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准入制度。
4.2设备保障部对承担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协力检修的单位,每年结合资质年审时一同审查,并将审查的原始资料备份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复审备案。
4.3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设备处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合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
4.4从事安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的单位,必须填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经委托单位和作业单位盖章,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及设备出厂资料(移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须提供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及施工方案,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施工。
4.5新装(移装)、改造、大修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协同设备处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合格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由设备保障部、安全环保部会同施工单位、检验单位对设备安全性能、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及档案资料归档等情况进行总体验收。
4.6电梯、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起重机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其他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4.7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均由公司委托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负责检验。
4.8凡到期需检验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安全环保部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委托书》一式两份,提前一个月分别报市检验单位。
4.9新安装机电类特种设备在验收检验合格后30日内,凭验收检验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0移地安装及大修改造产权未发生变更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原设备注册代码不变,但在设备登记表移装、改造记录项目栏中须注明。验收检验后,凭合格报告,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1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检验后,检验报告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目或缺陷问题,由设备处落实整改,整改后由原检验单位复检确认,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12认真填写、妥善保管好《(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保证设备产品编号、注册代码、规格型号、内部编号、安装地点等关键登记信息清晰、准确。定期检验注册换证时,随同检验报告一并交付公司审核。设备所发生的重大维修、改造及事故隐患处理等情况应及时在特种设备登记表相关栏目中详细填写。
4.13《(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意见审核栏使用完后,以旧换新。因保管不善遗失登记表的,安全环保部负责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申领登记表重新填写补办;查不到相关信息不能补办的,一律按新安装设备重新办理告知、注册登记。
4.14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安全环保部应及时索取合格报告,并在检验后一个月期限内将《(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及合格检验报告送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换证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5公司内部因结构调整等原因,机电类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过户申请表》。新用户携带新、旧特种设备登记表、有效检验报告及过户申请表,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过户手续。
4.16凡暂停使用或报废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设备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登记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或报废注销手续。停用设备启用时,须重新检验并办理注册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5、考核
5.1凡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规定考核。
5.2凡承揽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作业的外委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自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与使用,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遵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
第15篇 设备维修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管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22)及《神东煤炭集团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不安全行为指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5个等级。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员工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执行岗位规范,是否时刻关注和防范安全风险的举止行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厂、车间、以及在中心生产经营区域作业的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查者、服务者、参观者、学习者)。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制定,指导监督各厂、车间对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 中心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主要不安全行为的查处、矫正与控制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 各厂、各车间负责本厂、本车间员工在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安全行为的管理。
第八条 驻中心各单位、合作维修、外委施工队对所属单位内部不安全行为管理负主体责任;中心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行为的监管。
第三章 不安全行为预防
第九条 中心各厂、车间要将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中,全年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次数较上一年度应降低在5%左右,各厂要将不安全行为预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队。
第十条 中心各厂、车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组织形式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做好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第十一条各厂、部门要持续对员工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根源上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 开展员工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第四章 不安全行为认定与治理
第十三条 不安全行为认定
中心各厂、车间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认定要严格执行《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新辨识出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上报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十四条 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与要求
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严惩与帮教相结合”和“单位、基层区队自主管理为主”的原则。
各厂、车间要明确不安全行为治理的主管机构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要落实不安全行为人员培训和思想教育两项基本措施的具体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各车间必须设立不安全行为曝光亮相台,通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当日曝光与月底集中公示来警示员工。
第十五条 不安全行为纠正、当事人培训与处罚
任何人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均要及时制止,同时告知当事人行为的危险性、后果以及正确的方式、方法。
不安全行为现场纠正教育后,根据不安全行为的起因,按照下列原则,对不安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矫正和相应经济处罚。
不安全行为矫正处罚原则
序号 起因 矫正方式 当事人处罚原则 连带人处罚原则
1 懈怠、图省事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思想教育 按标准处罚 按标准连带处罚
2 技能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技能培训 按标准处罚 按标准连带处罚
3 不良习惯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行为培训 按标准从重处罚1.5倍 按标准从轻连带处罚0.5倍
4 追求工作量忽略安全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观念教育 按标准处罚 按标准连带处罚
5 技术工艺落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研讨改进 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 不连带处罚
6 作业环境限制引发的不安全行为风险教育 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 不连带处罚
7 管理者指使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法规教育 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 按标准从重连带处罚2倍
按标准处罚执行本办法附件3,从轻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半执行,从重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倍执行。
第十六条 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
被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不安全行为,根据《设备维修中心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各类不安全行为按等级进行扣分,低风险扣4分/次,一般风险扣6分/次,中等风险扣8分/次,重大风险扣16分/次,特别重大扣25分/次,全年累计,根据积分情况,车间每月上报需各层级培训的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 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预警及矫正
中心各厂、各车间按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积分预警。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轻警或低警的由车间组织进行矫正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中警,由各厂自行组织进行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重警以上或被中心检查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风险等级的,由中心组织进行矫正培训,中心级矫正培训不得低于7天,如需公司矫正培训的,上报公司进行培训。
各厂、各车间根据要求,未组织培训的,上升一个层级参加培训,即车间未组织培训的参加厂级培训,厂级未组织培训的参加中心级培训。
年度内被公司、中心检查出单次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以上的不安全行为,取消中心年度安全先进的评选资格。年度内预巨警的不安全行为人员,要调离本岗位,劳务工要取消当年转正资格。
不安全行为预警等级表
预警级别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值(分)
轻警 4分
低警 5至8
中警 9至15
重警 16至24
巨警 25以上
第五章 不安全行为管理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 不安全行为检查
中心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主体监督检查机构,其它业务部门均负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车间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和提醒不违章作业的责任;员工个人要履行按章作业的义务。
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融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各类定期检查、动态检查、专项检查中均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检查范畴。并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作业环境确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
不安全行为检查信息要纳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 不安全行为管理考核
各厂、车间未按照本办法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组织矫正培训的,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中扣2分/次。
按照中心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各厂、车间查处的内部员工不安全行为,中心不跨级考核。部门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本部门员工除外),除必须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纠正和说服教育外,要按照《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的附件1进行处罚。
检查人录入的不安全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对检查人罚款500元/次,同时对检查人所在的部门在月度安全绩效考核中根据当月实际情况扣5分。
中心、各厂检查出风险等级在中等(含)以上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连带责任追究,详见附件1。
第二十条 不安全行为的定期分析
各厂、部门要按月、季、年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摸清趋势,找准管控重点和改进方向,形成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要对重大、高风险、高频次不安全行为进行原因分析,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活动等,制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第二十一条 不安全行为检查告知
为公开、公正地进行不安全行为查处,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为完成查处指标而弄虚做假,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实行不安全行为告知管理。
检查人员发现不安全行为时,有条件可拍照留有依据,告知当事人行为的严重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
检查人员必须告知当班班长或值班经理,填写告知单确认,方可录入信息系统。
不安全行为描述必须写清楚发生不安全行为具体时间(几点几分),具体区域、工作内容、处罚依据、是否进行连带处罚、连带处罚人员姓名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不安全行为举报
作业人员有权对现场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进行举报,经中心安全生产部、各厂安全办认定,根据发生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低风险100元/条,一般风险等级200元/条,中等风险等级300元/条,重大风险等级500元/条,特别重大风险等级1000元/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神东设备维修中心([2022]65号)《设备维修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废止。
第16篇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选钛厂电气设备管理部门以及电气维检修车间和电气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要按照电气设备设施安装施工使用的相关规范规程落实电气设备设施防火措施,负责所管理或使用的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防火措施的具体落实,必须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防止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或引发火灾事故。
三、架空线路必须合理选择导线、注意安全距离、安装防雷设备,经常巡回检查;室内外布线要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合符要求、导线连接牢固、定期检查;电缆布线要规范施工、封堵电缆孔洞、采用防火材料、加强检测维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得到电力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安装敷设,并指定人员专职负责安全防护,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临时架空用电线路不得妨碍人员通行或威胁人身安全,不得将导线悬挂树上危及人身安全,电源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必须采取接地和接零安全技术措施,安装熔断器和自动空气开关短路保护装置。
四、安装使用变压器:安装前要注意检查并保证变压绝缘良好;安装中要注意接线牢固接地可靠;运行中要注意电流电压测量防止超负荷运行;日常要加强各个零部件检查及时处理破损漏油等问题;油温要控制在85℃以下并定期抽样化验或更换器油;同时变压器室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五、安装使用照明和动力配电盘:相关部件均要良好接地且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配电盘的接线采用绝缘导线并要防止接错漏接和接触不良;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断路器处于断电状态时刀片和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在可燃粉尘和可燃纤维场所安装配电盘要采用铁皮密封配电箱,在爆炸危险的场所要采用防爆配电箱;配电盘必须保持清洁附近不准堆放衣服手套等可燃物;同时高低压配电室更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六、安装使用电动机:要根据电动机的使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型号和容量;正确安装在非燃烧的机座上并使电动机及启动装置与可燃物质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所配用电源线的两端必须用金属软管或塑料管套管及牢固进线盒连接处保护;电动机电源线管均要接地并固定在电动机螺栓上;要根据电动的机型号和容量采用合适的保护装置;必须加强电动机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打扫清洁及时注油润滑;电动机周围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启动部分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电动机及连动的机械至开关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严格控制电机运行温度且保证运行升温不得超55℃;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电动机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七、安装使用照明设备:要根据使用场所和环境的火灾危险性正确选择不同类型照明灯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并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白炽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严禁使用纸布及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灯泡的正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一般仓库内的灯泡要安装在走道上方,可燃物资库内一般宜采用自然采光;可燃物资库内确需照明时可采用60w以下的的灯泡并采用玻璃护罩,不得使用卤钨灯、日光灯及60w以上的白炽灯;镇流器安装要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安装在可燃物质上,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匹配。
八、安装使用电焊设备:要保持电焊设备的良好状态;电焊机和电源线的绝缘要可靠,焊接导线要采用紫铜芯线并有足够的截面;施工作业前仔细检查,及时更换处理破损导线;电焊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要用螺栓或螺母拧紧并避开可燃易燃物;电弧焊要在专门的建筑物内进行,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构件、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作导线使用;电焊操作人员要了解掌握与作业有关的电器设备的构造和原理,熟练掌握其基本操作维护及安全用电知识,严格按照电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
九、各类电气设备均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部门要制订各类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实行岗位责任制;电器线路要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每2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电气设备要由电气维检修车间的持证人员进行每月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由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每年定期检测一次并记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