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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1

科技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1篇 科技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负责固定、无形资产管理。新业务,待开展。

1. 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经验,有体系性方法,能独立开展资产管理工作

2. 或能在指导下摸索开展资产管理

可能包含的工作有:

技术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采购需求管理及进度管理(归口:工艺装备部,实施方:采购部);资产的拨交、验收、维保、定检、使用率统计等。工作内容可能随业务开展情况深入、细化。

职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

2、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第2篇 信息科技部-质量管理中心-质量管理岗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负责软件项目的质量过程体系建设和持续优化工作;

2、负责日常的过程质量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过程审计,过程跟踪,不符合问题的识别与解决,过程优化,组织进行体系文件学习;

3、建立质量体系评估模型,测量并评估研发团队的交付质量,促进质量改进;

4、制定项目质量保证计划,按照质量计划对产品研发过程和研发结果进行检查与审计;

5、监控项目过程质量,识别和报告其中的风险和问题,并负责跟踪解决;

6、定期进行体系文件的培训,改善建议的收集和优化,完成组织过程数据的收集分析,进行组织财富和优秀资产库的建设与维护。

职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3年以上软件质量保证工作经验;

2、 熟悉cmmi体系,具有丰富的软件质量保证或软件过程改进经验;

3、熟练掌握质量管理相关的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掌握软件工程传统开发过程和敏捷开发;

4、沟通能力强,具有跨部门组织能力,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3篇 高级品控管理员生物科技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及提升产品质量,营造持续改进品质的质量文化;

2.组织开展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测,对产品质量指标和安全指标进行控制;

3.负责进行质量管理有关的数据统计分析、召开质量分析会并组织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4.负责跟踪与处理各类产品投诉及质量问题。

职位要求:

1. 食品oem、odm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

2. 从事过食品或保健品行业者优先考虑;

3. 有对保健品的进料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最终产品质量控制等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有对化验室(理化、生物)和计量管理的经验;

4. 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的与食品、产品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有较强的与执法部门沟通能力;

5. 熟悉qs体系要求,了解iso22000,iso9001体系。

第4篇 市供电公司科技工作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部专责人、各部室、供电所科技专责人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2 职责

2.1职能关系

2.1.1公司成立由公司经理负责的科技工作管理小组,决策批准较大科技成果的成果评定,奖励意见,生技部为日常业务管理部门。

2.1.2生技部、各部室、所及主要生产班组应制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科技管理工作。

2.2生技部专责人的主要职责

2.2.1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部门的指导。

2.2.2负责编制科技工作年度计划,经专业技术小组评议,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2.3在实际中有关合同、协议的签订等,见龙海市供电公司《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科技成果推广及转化管理办法》、《科技进步奖励办法》。

2.2.4负责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2.5负责组织公司技术革新和科研项目研究、申报、立项和分工协调,协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有关问题。

2.2.6受理生产方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革新申请,及时提请公司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审理。

2.2.7受理科技论文的整理、汇总并组织评审。

2.2.8组织国家、省、市及公司内部科技成果在我公司的推广应用。

2.2.9参加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和评审工作。

2.2.10受理电力科技情报的日常工作。

2.2.11按上级要求,填报各种报表,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2.12负责组织公司科技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的评比工作。

2.3部室、所科技专(兼)责人职责

2.3.1在部室、所领导下开展工作。

2.3.2负责征集上报本部门的技术改进、革新项目和年度工作计划,经部室、所审核报公司,并根据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按照《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向生技部报技术资料。

2.3.3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3.4负责办理部室、所科技项目的分工协调,协助项目承担班组解决有关问题。

2.3.5负责办理部室、所科技成果的申报,参加成果的验收,并协助奖励评审工作。

2.3.6受理部室、所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革新申请,及时提请部室、所审议后报公司。

2.3.7按公司要求报各种报表。

3.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与方法

3.1电力科技管理内容

3.1.1赶超国际国内供电技术水平。

3.1.2合理开发利用能源,节约水、油、电。

3.1.3增强供电现代化与自动化水平。

3.1.4解决电力生产、基建、用电工程的技术关键。

3.1.5改进设备、仪器、工具、材料,提高装备水平。

3.1.6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环境和职工安全、卫生条件。

3.1.7提高设备安全与经济运行水平。

3.1.8实现管理现代化,用科技手段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1.9安全文明生产治理整顿,防止环境污染。

3.2科学技术计划管理

3.2.1管理任务

3.2.1.1从供用电实际出发,确定科学发展方向及近期科技攻关项目。

3.2.1.2合理使用科技经费。

3.2.1.3组织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协调。

3.2.1.4安排好科技香米的开发、引进、推广和协作。

3.2.2编制科技计划的依据

3.2.2.1国内外电力工业科技发展动向和我省、市的主要技术政绩。

3.2.2.2为我公司电力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3.2.2.3以龙海电网科技发展规划为依据,开展课题攻关。

3.2.2.4协作部门研究的课题项目。

3.2.2.5群众性科技项目和合理化建议。

3.2.2.6现代化管理中科技配合的部分。

3.2.2.7生产中遇到的技术管理关键。

3.2.2.8需要通过科研解决的设备缺陷,设备增容和设备完善化。

3.2.2.9提高安全性、经济性科研项目。

3.2.2.10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项目。

3.2.2.11完善测试手段和提高测量精度的科研项目。

3.2.2.12生产辅助部门提出的科研课题。

3.2.3科技计划管理

3.2.3.1编制科技计划时,项目应具有可靠性和必要性,效果和经济效益明显,投资要节约,技术要先进。

第5篇 科技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安全、服务质量监控和水电监管工作,促进总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更好地履行“三服务、两育人”宗旨,努力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有序、高效的后勤保障和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学校、总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监控部依照本办法,对后勤服务总公司各中心(部门)开展安全、服务质量监控工作,协助开展全校水电监管工作。

第二条 在后勤服务总公司领导下,监控部协助各中心(部门)修订、完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监控依据,健全水电节能措施。

第三条 监控部对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处理好每件事,在适用法律规章、政策制度上人人平等。

第四条 监控工作应当实行监督检查与教育惩罚相结合。

二、监控组织和人员

第五条 监控部是在后勤服务总公司直接领导下行使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协助水电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

第六条 监控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岗位,招聘相应工作人员,如物业监控管理员、公寓监控管理员、饮食监控管理员、车辆运输监控管理员、接待及商贸监控管理员、水电监督管理员、办事员等。

第七条 各中心(部门)应有兼职监控员(亦可专职),并认真履行监控职责,严格遵守相关监控制度,协助监控部做好本中心(部门)监控工作。各中心(部门)负责人对本中心(部门)监控工作总负责。

第八条 监控部可在全校范围内聘请师生员工作为义务监督员,协助做好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三、监控工作职责和范围

第九条 为做好安全、质量监控和水电监管工作,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部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在总公司的领导下,规范各中心(部门)的正常运作,督促各中心(部门)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总公司监控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等,制定和完善《后勤服务总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工作流程》等监控制度,协助学校(后勤甲方)制定和完善水电管理办法。

3.负责对总公司饮食(含食堂、浴室、开水房等)、物业(含校园楼宇和场馆物业管理、校园环境卫生和绿化、天平安保等)、车辆运输(含驾驶技术培训和小车队等)、公寓管理(含学生公寓、后勤员工集体宿舍、洗衣房等)、接待(含客房部和餐饮部等)、水电(含水电维修和配电房等)等方面服务质量的监控和检查;负责总公司生产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防范安全、操作安全、车辆安全、人身安全、环境卫生、商贸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4.负责受理与处理总公司各种服务质量、安全质量、服务承诺、商品价格等方面的投诉和意见;开展师生满意度测评(如召开师生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并对总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提出相关整改意见进行落实检查及实施。

5.负责做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料(台帐)的整理归档工作;全面负责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料的内审和外审的组织工作。

6.负责督促、帮助各部门维护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建立与完善各项管理与服务制度,贯彻实施质量方针,并据此对各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7.负责总公司及各中心阶段性和学期、学年的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评估考核和满意率调查,并及时向总公司领导班子提交安全、质量情况的汇总和报告。

8.负责总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和实施,及时申报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设备。

9.统筹规划和实施总公司和各中心(部门)相关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教育督促监控部工作人员在监控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枉法。

10.协助水电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有负责水电抄表、水电回收、水电数据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协助做好节水节能工作。

11.完成总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监控部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其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四、监控工作的依据、重点与要求

第十一条 监控工作依据

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学校(含后勤甲方)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等)。

2.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为参照,结合总公司各中心(部门)的岗位责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监控工作重点与部位

1.重点中心部门: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培训中心、车辆运输服务中心等。

2.重点部位:食堂餐厅、学生公寓、配电房、水泵房、开水房、电梯、浴室等,以及服务现场、施工现场、各类仓库、车辆安全、消防设施等。

第十三条 工作要求

1.为使安全质量监控工作有效地开展,总公司所属各中心(部门)要根据本中心(部门)的工作性质、服务对象制定完善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及奖惩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汇编报总公司审批同意后备份监控部。

2.根据各中心(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制定的标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学期至少一次(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是监控工作重中之重,原则上每两周必须安排一次检查)。

3.与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关系密切,群众反映敏感,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重点部位,应予重点检查与不定期抽查。

4.容易出现质量安全和消防事故的重点部位进行日查或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5.在重大节假日以及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或重大接待任务时,对有关饮食、卫生、住宿、水电、运输、消防等进行专项检查。

6.每年不定期在师生中开展问卷调查或座谈会,全面了解所属各中心(部门)在后勤服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服务对象对改进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师生员工通过总公司网站、电话、来信或来人等对公司各服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监控部应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各中心(部门)的负责人,督促各中心(部门)责任人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复。同时将意见和建议分类收集,作为部门及负责人年终考核参考依据。

8.监控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与获得的各类信息进行记录、分类和资料归档。需要及时整改的,须在24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部门领导,并要求限期改进,重大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公司领导。

五、监控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形式

1.各中心部门自查。

2.监控部组织联合检查、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

3.学校及总公司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

4.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

第十五条 检查主要采取各中心(部门)自查和总公司组织检查及监控部检查为主、师生员工意见反馈为辅的方式,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 监控部在监督、检查中应认真听取相关中心(部门)和员工的陈述和意见。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应要求相关人员当场改正违反行为。

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严重违规、违章现象要及时取证,并做好《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综合安全检查记表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记录表》等记录,并由责任人和检查人双方签字确认。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记录交予总公司监控部,监控部对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并开具《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然后将《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转交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三日内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监控部及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填写在《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中,并及时对结果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监控部依照监督检查结果提出有关整改意见,有关中心(部门)和人员确认后应当执行。

第二十条 监控部在做出重要检查决定和建议之前,应报总公司领导同意,并应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有关中心(部门)和人员。

第二十一条 有关中心(部门)和人员对检查调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做出决定的监控部申报复审,监控部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复审决定,对复审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总公司办公会议申请复核,总公司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第二十二条 总公司办公会议认为监控部的决定不合适的,可以责成监控部给予变更或者撤销决定。

第二十三条 总公司办公会议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工作评价办法与监控处罚

第二十四条 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做好每次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进行督查整改,期未编制《后勤服务总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汇总表》作为学期、学年度对各中心(部门)服务质量、安全质量进行评估考核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 监控部受理举报、投诉、满意率调查和意见、建议情况进行处理反馈,同时进行登记、统计、整理、分析、归档,并列入学期、学年度对各中心(部门)服务质量、安全质量工作考核项目之中。

第二十六条 监控人员的考核方式,主要是加强监控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和年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严肃工作纪律,转变观念,以检查促改进,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总公司各项工作有序的发展。

第二十七条 监控处罚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目的。

1.监控人员在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较轻,能当场改正的进行口头批评。

2.监控部根据不同时期监控工作的重点,对公司各中心(部门)实施监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需改进、整改意见并发出检查情况通告单或整改通知单。

3.各有关部门或个人在接到“检查情况通告单”“整改通知单”后应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逾期不作整改或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部门或相关人员进行通报。

4.对监控部二次巡查均发现同样性质的问题而又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5.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并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总公司将对责任中心(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处罚或辅以其他行政处罚。

七、监控承诺

第二十八条 监控工作人员纪律守则:

1.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忠于职守。

2.廉洁奉公、依法办事、公平公正。

3.勤奋工作、实事求是、保守秘密。

4.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5.热情周到、敬业创新、乐于奉献。

6.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7.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监督和上级部门监督指导,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

第二十九条《后勤服务总公司服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后勤服务总公司监控考核处罚条例》由总公司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信息科技部-安全管理中心团队负责人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根据总行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和信息科技部的战略目标,负责全行信息安全中心的整体规划和设计;

2、建立信息安全体系,将安全工作标准化、公开化。落实多层级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体系落地执行;

3、负责研究、分析监管动态、行业信息安全技术发展趋势、同业信息安全动态,对行内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提出建设性意见;

4、通过对安全工作与安全项目信息汇总、分析,为决策层提供可行性建议和支持;

5、协助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进行评定,发现存在的风险,督促落实安全问题的解决工作;

6、负责团队的组建和培养,带领团队完成项目任务。

职位要求:

1、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安全工作经验;

2、具备扎实的安全理论基础,了解各类安全技术原理,精通业内主流安全趋势,熟悉业界安全攻防动态;

3、具备扎实的信息安全管理理论知识,能把握到监管、合规风向,从而完善信息安全治理方向。

4、具备银行业/互联网企业安全规划和安全系统的建设经验;

5、具备优秀的逻辑思维能力,善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6、具备团队管理经验,有相同岗位任职者优先。

第7篇 信息科技部-安全管理中心-监控规划岗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1、负责科技层面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规划、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负责业务层面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规划、保障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负责监控策略、指标的优化和调试;

4、协助一道防线、二道防线建立自动化监控方案,减少人力投入;

5、监控、督办、汇报各类问题,保证相关人员的信息一致性;

职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银行相关工作经验,有监控系统部署架构经验

3、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产品设计、开发、可行性研究及软件开发、测试、评估、操作管理;熟悉linux系统;熟悉oracle数据库应用开发;熟悉监控系统部署方案以及告警策略及优化

第8篇 科技服务工作管理创配办法格式怎样的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 配办法。

一、 管理办法: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 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 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 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显性成本除外)。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主题词:科技服务管理创 配办法主送:各系、各部门__ __ 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年5月19日印发 1:__ __ 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所属部门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型□非培训类□培训类

第9篇 信息科技部-安全管理中心-安全架构岗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1.负责对基础架构、重要业务进行安全评估,提供可落地的解决方案;

2.负责网络、系统及应用的检测与防护的安全研究工作;

3.指导并参与各类安全系统的研发工作,对现有安全系统进行优化和改进;

4.负责对重点项目进行安全评审,识别架构中的安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

5.负责对各类疑难安全问题、安全事件的分析及应急响应。

6.负责信息安全体系与架构落地推进。

职位要求:

1.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安全工作经验;

2.具备扎实的安全理论基础,精通主流安全漏洞原理,熟悉业界安全攻防动态;

3.熟悉主流的安全技术与产品,如:ids、siem、waf、日志分析、db审计等;

4.具备互联网企业安全规划和安全系统的建设经验;

5.至少熟悉一种编程语言(如:java、python、php等),有一定的开发能力;

6.具备优秀的逻辑思维能力,善于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

第10篇 信息科技部-数据管理中心-数据仓库岗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1、深入理解dw,bi相关的知识,包括:etl、数据仓库、olap、多维数据模型等;熟练使用主流数据模型设计工具

2、熟悉数据仓库建模理论,以及数据仓库数据层级关系,精通多维数据模型设计,具备大型数据仓库架构设计、模型设计和处理性能调优等相关经验;

3、精通sql,能够熟练使用hiveql和spark sql进行数据开发,熟悉hive数据模型优化;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较强的逻辑思维,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5、有独立设计数据仓库经验,熟悉数据仓库相关理论知识者优先;

职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银行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熟悉bi 、bw、数据和报表处理,理解数据仓库层级和架构,思维严谨。

第11篇 科技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工作中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作用,根据《z科技大学教代会工作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和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向学校教代会全体会议提出的,并经教代会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审查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提案是教代会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案人行使民主权利、民主参与、献计献策的重要方式;是学校党、政加强与教职工代表联系,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 提案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维护安定团结,促进改革开放,推进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服务。

第四条 提案工作应当注重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讲求实际效果。

第五条 每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成立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成员从本届代表和工会工作人员中产生。第一次会议闭会后,提案审查工作委员列入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序列,在教代会主席团领导下工作。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依照《z科技大学教代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 制定教代会全体会议期间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依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征集提案。

(二) 对提案进行审查和立案,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提案转交手续,检查和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协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 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向领导机关反映重要信息;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强提案效果;向全体代表会议、各代表团团长会议、主席团会议报告工作。

(四) 加强与学校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全体代表的联系,协调提案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提案和办案质量。

(五) 对提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提案人、承办单位和个人,可报请主席团会议审定并予以表彰。

第七条 以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的名义上报和发出的材料,需经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由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第八条 下列人员或机构可以提出提案:教代会代表,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

第九条 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 提案选题应当围绕学校总体发展思路、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提出。

(二) 提案的内容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三) 代表联名提出的提案至少要有三人联名,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提案答复抬头为第一提案人。

(四) 提交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一事一案,字迹工整。

第十条 提案可以在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第十一条 提案的立案:提案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人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提案予以立案。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立案: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内容空泛笼统的、没有建议措施的。不予立案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以适当方式处理,并通知提案人。

第十二条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当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提案,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或协办单位。

第十三条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有责任保护提案人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在涉及本单位或本部门较敏感问题时,可根据提案人的要求,采用适当的方式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第十四条 在全体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处理,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

第十五条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对涉及学校全局问题的重大提案,可提请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建议案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第十六条 提案由校工会统一收取、整理。由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审查和送交有关承办单位;对未立案的提案,作为建议向有关方面提出。

第十七条 提案承办单位应认真办理提案,承办单位的主管领导应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对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立案的提案,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1个月内对提案进行答复。办理提案答复应直接送第一提案人,并同时抄送校工会办公室。第一提案人可以直接向承办单位询问提案办理情况;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如提案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由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审定是否重新办理并作进一步答复。

第十八条 承办单位应认真积极地做好提案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对提案承办及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教代会予以表彰奖励;对提案承办及落实不认真、不按时答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第十九条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答复提案人。

第二十条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对重要提案可以采取协商座谈、专题调研、定期联络、走访承办单位等,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对不能及时办理的提案,要跟踪督办。

第二十一条 对学校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反映教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并且具有较强可行性的提案,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要进行重点督办。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应当有选择地向教代会主席团团长或副团长报送重要提案阅示,并建议对部分重要提案以适当方式推动办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从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12篇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 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见附件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

(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收分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

(显性成本除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主题词:科技服务 管理 创收 分配办法

主 送:各系、各部门

__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__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主题

第13篇 信息科技部-安全管理中心-安全规划岗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1、负责信息安全策略(制度、流程、运行机制)的建设和维护,并组织落实

2、负责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方案,针对信息系统开展风险评估

3、配合监管及内外部安全审计,了解常见安全漏洞、熟悉安全评估、熟悉各类安全控制手段,完善运维环境安全系统建设和管理

4、负责全行信息科技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跟进并落实相关问题的整改

5、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培训,及全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职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了解iso27001、iso20000,对信息安全以及it服务管理体系有深入理解;

掌握信息安全、it开发、运维等专业知识,

3、熟悉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要求和标准

4、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产品设计、开发、可行性研究及软件开发、测试、评估、操作管理;熟悉linux系统;熟悉oracle数据库应用开发。

第14篇 市科技局协调管理处工作职责内容

1.承担有关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2.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资产评估机构。

3.管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备案工作,组织推荐重大专利技术实施。

4.承担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的有关专利确认工作。

5.参与有关专利技术的无形资产评估。

6.负责专利统计,做好专利咨询服务。

第15篇 印刷业管理处科技发展处工作职责内容

1.负责全省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2.审批新建印刷单位、印制许可证、印刷委托书和一般出版物跨省或出人境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3.负责全省印刷企业的年检。

4.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中小学教材、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印制工作。

5.负责印刷质量管理。

6.查处印刷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7.编制全省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承办国家限制进口印刷设备的申报、协调工作。

第16篇 科技服务工作管理创收分配办法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全院教职员工参与科技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技服务工作的发展,改善学院的办学、科研条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与创收分配办法。

一、管理办法:

⒈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横向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含非学历证书的技术培训)等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从事的科技服务活动。

⒉学院所有科技服务合同一律到学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编号,财务部门据此编号进行建帐,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见附件1)。

⒊各种科技服务项目均应签订有关合同,该合同院内保留三份,任务接受部门(包括系、信息中心、处室等),科技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执一份。

⒋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完成进度和合同执行情况,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的有关问题。

5.项目的完成以院财务部门结算工作结束为准,项目完成后才可进行创收分配。此前只能预支必要的项目支出。

二、创收分配方法:

⒈创收金额的核定:

科技服务的创收金额(毛收入)=项目合同金额-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和主材购置费-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成本-以合同形式出现的外单位协作费和鉴定费-税金

⒉创收金额的分配:

⑴非培训类科技服务: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和5%的管理费(交学院),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2:8分成(即学院提成20%,部门留80%)。

⑵技术培训类:创收金额扣除3%的中介费,5%的管理费,余下部分学院与部门按4:6分成。

⒊各部门在所得费用中包干使用。部门应留出包干费中的10%作为部门科技发展基金,该基金使用权归各部门。

⒋上述创收金中转入校基金部分的数额,60%转作奖励福利基金,30%作校发展基金,10%作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5.科技主管部门开发基金的用途与管理:

⑴用作科技主管部门日常办公费、业务费及其它必需的开支。

⑵用作对外业务往来活动费。

⑶上述费用开支每年由科技主管部门提出预算,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院财务部门备案,由科技主管部门掌握使用。

6.创收分配的支付程序:先由承接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科技主管部门核定分配比例,再由院财务部门进行结算,然后再到科技主管部门核准、清项,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支付清帐。

三、本院各部门及所有专职教师或工作人员从事的科技服务项目必须按上述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于未归口管理的项目,学校将不承认项目成果的一切待遇。

为了推动我校科技服务工作的顺利起步,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本校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立项的所有科技服务项目,实行“学校免提成”的优惠政策(显性成本除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科技服务管理创收分配办法

主送:各系、各部门

**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05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学院科技服务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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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nbsp;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主题

其中

预计项目专用设备的购置费

预计主材购置费

合同规定的外单位协作费和签订费

预计税金

预计学院资源占用显性成本

科技服务

主管部门意见

分管院领导意见

附件2:

**学院科技服务分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类型

□非培训类

□培训类

项目合同金额

其中

项目专用设备购置费

主材购置费

合同规定的外单位

协作费和签订费

税金

学院物质资源

占用显性成本

毛收入

3%中介费

5%管理费

20%学院提成

60%奖励福利基金

上一页[1][2][3] 下一页

科技服务工作的管理及创收分配办法

30%院发展基金

10%主管部门开发基金

80%部门提成

90%部门分成

10%部门开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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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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