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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街道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站工作职责内容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屋租赁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站辖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
2.协助公安、计生、工商、消防、安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出租屋进行综合管理。
3.协助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所做好私人《房屋租赁合同书》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4.协助出租屋综合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所收取私人房屋租赁管理费和代征有关税款。
5.负责辖区范围内出租屋的档案管理和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
6.负责本站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及时向管理所领导汇报有关队伍建设情况。
7.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篇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模版
1.对规划区内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进行现场勘测,并逐户登记、造册。
2.对出租房屋的协议进行审查、认定权属,确认其是否具备出租资格。
3.签订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并进行存档。
4.对有效期满的租赁许可证换发新证。
5.发布规划区内房地产租赁供求信息及不同区域内房地产租赁价格信息。
6.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代管房屋、代为进行租赁管理。
7.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8.调解承租双方的合同纠纷。
9.宣传、贯彻、执行房屋租赁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常识。
第3篇 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规划区内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进行现场勘测,并逐户登记、造册。
2.对出租房屋的协议进行审查、认定权属,确认其是否具备出租资格。
3.签订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并进行存档。
4.对有效期满的租赁许可证换发新证。
5.发布规划区内房地产租赁供求信息及不同区域内房地产租赁价格信息。
6.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委托,代管房屋、代为进行租赁管理。
7.检查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8.调解承租双方的合同纠纷。
9.宣传、贯彻、执行房屋租赁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常识。
第4篇 房屋土地管理所工作职责内容
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宣传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确保《土地管理法》在本区域内的实施。
3.按物业管理条例,抓好房屋管理和维修,配合镇政府创建文明小区。
4.协助局党委进行镇内房地产产权登记、房地产产权变更的政策咨询及收件报送等服务。
5.积极主动为地方政府搞好建设用地各类服务,配合支持地方政府加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6.加强土地监察,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控制违法占地现象。
7.大力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及省、市制定的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8.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整理工作,严格依法保护基本农田。
9.协助用地单位办理土地征用、划拨、使用等申报工作以及农村和城镇居民建房审核、报批、定界以及做好征地包干工作。
10.负责地籍管理,进行土地勘丈、监督、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统计工作。
11.协助有关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检查、监督、协调以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第5篇 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的政策、规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负责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指导单位、村居搞好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的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