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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施工队长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队长是本队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三、负责组织全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纪行为。
四、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并作好活动记录。
五、认真进行每天的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六、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队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七、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八、在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九、督促全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十、贯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十一、组织全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第2篇 科长主任大队长院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监狱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本单位按照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根据部门岗位设置,细化岗位职责,确定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三)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依照职责,监督、检查、指导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
(六)负责向监狱长或者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3篇 采掘队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生产组织管理中,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查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器材,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拒绝使用失效的支护材料。
3、有权在安全管理中对队内管理人员、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对以上人员进行任免。
4、当施工作业点、场所,出现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限期达到要求。
5、有权检举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马虎行为。
6、有权要求煤矿配齐配足自救器,提高自救能力。
7、有权要求煤矿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环境及条件,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副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业务工作受矿职能部门指导,对队内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劳动保护、员工教育等工作全面管理,负直接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法令,执行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负责地传达上级和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会议精神,由于贯彻不到位,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组织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三违”帮教工作,建立好员工个人安全档案,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活动,督促员工掌握清楚避灾路线和水灾事故撤人信号,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由于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4、负责组织落实整改本区域内各段不安全隐患,并跟踪复查,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治到位。由于隐患整改、落实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5、定期组织开好队内安全办公会,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补救措施与办法。
6、督促和深入现场管理,监督进班安全会质量,落实值班责任制。现场值班不出现空班、出早班现象和现场无管理人员检查现象,督促值班长搞好一班“三汇报”制度。现场管理必须靠前指挥,要有预见性。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出现空顶作业和超控顶距作业行为,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督促员工搞好敲邦问顶和穿戴好劳护用品。若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现场无管理人员等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现场值班长负重要责任。
7、定期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不失爆,不带病运行,由于未组织检查、整治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8、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由于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检查,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10、管理好自救器,督促员工会使用自救器。
11、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人员抢救,接受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12、制定值班管理规定,安排好值班人员(井下、地面、星期日),若未制定规定和安排出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第4篇 管理中心安全护卫队队长工作职责
本职工作:
1、对项目经理和安全主管负责;
2、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规法律,熟练掌握各种安全用具的特性和使用方法,懂得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应付各种危险状况;
4、熟悉掌握所管辖的物业基本情况,能够根据辖区特点,设定岗位地点、巡逻线路和巡逻频率;协助项目经理制定辖区安全保卫方案;
5、在项目经理和安全主管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物业内门岗,巡逻岗等的作业监督,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6、协助项目经理处理安全投诉和安全隐患整改;
7、负责安全护卫队的员工的日常管理、业务考核,安全教育和物业知识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以促进安全管理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所有涉及本组工作及本专业的技术服务工作质量的达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8、负责所有涉及本专业的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完成日常使用的专业技术资料的搜集、管理工作;
9、负责本管理中心的安全业务统计;和安全队的值班记录整理,工作的总结。安全队的业务业余培训;
10、关注队友的思想状况,努力提高全体的素质水平,以身作则,作业中随时纠正错误;
11、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 采掘值班队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现场生产组织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
3、当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行为,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全面负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队长负责。
2、认真组织开好进班安全会,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了解清楚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处理措施,由于未开进班会,现场情况不清,盲目安排,失误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3、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传达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由于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4、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仔细认真,不留死角,确保现场不出现空顶作业,瓦斯超限作业,“三风”作业,超控顶距作业现象,保证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工作地点有足够备用支柱,安全出口畅通,机电运输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设施齐全,不带病运行。做好一班“三汇报”工作,认真做到手上交接班,不出现空班和出早班现象。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安全管理原则,勤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工程质量达标准化管理要求。由于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出早班等情况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管好、用好自救器、灭火器、瓦斯监控器,不发生人为的损坏事故。
6、尽职尽责,不做影响安全管理的事,失职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7、教育和督促员工熟悉救灾避灾路线,清楚水灾撤人信号并会使用。
第6篇 保安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1、具体负责宣传、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协助企业领导做好消防工作。
2、保证消防通道畅通,负责安全标识、指示灯、灭火器、消防管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维护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安全技能考核。
5、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6、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指导和监控。
7、有权制止公司范围内任何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9、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处理意见。
10、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培训效果的好差负责。
第7篇 采掘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生产组织管理中,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查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器材,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拒绝使用失效的支护材料。
3、有权在安全管理中对队内管理人员、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对以上人员进行任免。
4、当施工作业点、场所,出现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限期达到要求。
5、有权检举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马虎行为。
6、有权要求煤矿配齐配足自救器,提高自救能力。
7、有权要求煤矿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环境及条件,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副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业务工作受矿职能部门指导,对队内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劳动保护、员工教育等工作全面管理,负直接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法令,执行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负责地传达上级和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会议精神,由于贯彻不到位,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组织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三违”帮教工作,建立好员工个人安全档案,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活动,督促员工掌握清楚避灾路线和水灾事故撤人信号,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由于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4、负责组织落实整改本区域内各段不安全隐患,并跟踪复查,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治到位。由于隐患整改、落实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5、定期组织开好队内安全办公会,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补救措施与办法。
6、督促和深入现场管理,监督进班安全会质量,落实值班责任制。现场值班不出现空班、出早班现象和现场无管理人员检查现象,督促值班长搞好一班“三汇报”制度。现场管理必须靠前指挥,要有预见性。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出现空顶作业和超控顶距作业行为,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督促员工搞好敲邦问顶和穿戴好劳护用品。若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现场无管理人员等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现场值班长负重要责任。
7、定期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不失爆,不带病运行,由于未组织检查、整治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8、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由于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检查,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10、管理好自救器,督促员工会使用自救器。
11、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人员抢救,接受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12、制定值班管理规定,安排好值班人员(井下、地面、星期日),若未制定规定和安排出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第8篇 采掘值班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现场生产组织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
3、当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行为,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全面负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队长负责。
2、认真组织开好进班安全会,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了解清楚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处理措施,由于未开进班会,现场情况不清,盲目安排,失误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3、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传达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由于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4、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仔细认真,不留死角,确保现场不出现空顶作业,瓦斯超限作业,“三风”作业,超控顶距作业现象,保证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工作地点有足够备用支柱,安全出口畅通,机电运输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设施齐全,不带病运行。做好一班“三汇报”工作,认真做到手上交接班,不出现空班和出早班现象。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安全管理原则,勤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工程质量达标准化管理要求。由于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出早班等情况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管好、用好自救器、灭火器、瓦斯监控器,不发生人为的损坏事故。
6、尽职尽责,不做影响安全管理的事,失职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7、教育和督促员工熟悉救灾避灾路线,清楚水灾撤人信号并会使用。
第9篇 保安队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1、具体负责宣传、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协助企业领导做好消防工作。
2、保证消防通道畅通,负责安全标识、指示灯、灭火器、消防管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维护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指导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安全技能考核。
5、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6、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指导和监控。
7、有权制止公司范围内任何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9、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处理意见。
10、 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培训效果的好差负责。
第10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副队长职责
物业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副队长职责
一、服从公司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坚持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国家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zz广场的安全,并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
二、协助消防专员及义务消防队队长制定每月消防知识培训计划,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公司的防火预案,了解公司内各种物质的特性及其火灾扑救方法,协助安排并指导广场内动火工作的现场监护。
三、在公司各级领导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联系实际,制定防灭火方案,并组织队员熟悉方案,进行实地演习,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组织扑救。
四、熟悉zz广场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结构、使用方法和放置地点,带领队员做好设施、器材的保养工作。
五、加强防火重点部位的设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作业有权制止。
六、协助消防专员及队长开展公司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以及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技能培训。
七、当义务消防队队长不在时,担负起队长职责
八、完成公司领导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11篇 通风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不符合(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要求矿更新。
3、有权对通风队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不胜任者进行调换。
4、有权要求矿配齐配足“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和人员。
5、有权要求矿将通风瓦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管理培训、提高。
6、现场达不到“一通三防”管理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受矿技术负责人指导,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业务管理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管理负直接责任。
2、领导通风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3、协同通风技术员编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巷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变预防计划、瓦斯排放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4、认真参与矿井设计、规划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检查通风瓦斯治理情况,瓦斯检查员工作情况,通风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出现“三风”作业现象、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局部瓦斯超限得到有效控制、各种通风构筑物齐全、完好,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强化对隅角瓦斯、局部通风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燃烧、窒息、爆炸事故发生,若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通风瓦斯的软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完善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检查瓦检日报与监控的一致性,通风、巷修质量标准化达甲级通风矿井。
7、强化瓦检员培训、教育管理,杜绝空班、漏检、假检,杜绝雷管丢失、走漏,由于对瓦检人员管理失控,发生人为通风瓦斯事故负管理责任。
8、组织对矿井通风优化工作,定期测定,适时调整,做到风量分配合理,满足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追踪复查。
10、凡发生通风瓦斯事故,必须组织追查处理,完善补救措施。
11、凡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新工作面投入,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指导。
第12篇 科长主任、大队长、院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监狱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本单位按照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根据部门岗位设置,细化岗位职责,确定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三)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依照职责,监督、检查、指导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
(六)负责向监狱长或者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13篇 隧道区架子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业务上接受分工区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
⑵负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
⑶负责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真实无误。
⑷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⑸负责对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⑹负责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组织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使用前的验收。
第14篇 隧道工区架子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⑴在项目分工区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业务上接受分工区和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
⑵负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
⑶负责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真实无误。
⑷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⑸负责对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⑹负责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组织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使用前的验收。
第15篇 通风队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不符合(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要求矿更新。
3、有权对通风队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不胜任者进行调换。
4、有权要求矿配齐配足“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和人员。
5、有权要求矿将通风瓦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管理培训、提高。
6、现场达不到“一通三防”管理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受矿技术负责人指导,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业务管理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管理负直接责任。
2、领导通风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3、协同通风技术员编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巷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变预防计划、瓦斯排放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4、认真参与矿井设计、规划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检查通风瓦斯治理情况,瓦斯检查员工作情况,通风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出现“三风”作业现象、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局部瓦斯超限得到有效控制、各种通风构筑物齐全、完好,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强化对隅角瓦斯、局部通风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燃烧、窒息、爆炸事故发生,若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通风瓦斯的软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完善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检查瓦检日报与监控的一致性,通风、巷修质量标准化达甲级通风矿井。
7、强化瓦检员培训、教育管理,杜绝空班、漏检、假检,杜绝雷管丢失、走漏,由于对瓦检人员管理失控,发生人为通风瓦斯事故负管理责任。
8、组织对矿井通风优化工作,定期测定,适时调整,做到风量分配合理,满足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追踪复查。
10、凡发生通风瓦斯事故,必须组织追查处理,完善补救措施。
11、凡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新工作面投入,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