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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程管理处之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6负责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7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第2篇 工程管理处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
2坚持“管施工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3在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报经上级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4掌握重难点工程进度,组织有关部门解决重难点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难题;
5根据有关行业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细则,并根据生产发展、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
6检查施工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9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要求;
85.工程管理处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3篇 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
2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5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6负责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7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第4篇 工程管理处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在生产运行装置任务特点,组织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障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组织协调承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7掌握灭火和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材的使用方法,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8认真开展落实施工项目的安全标准化工作;